“嗯。”

唐欢从怀中掏出那只绣兰草的荷包,取出里头藏的荷花笺,火光掩映中依稀看见上头只歪歪斜斜地写了两个字——“活着。”

“当时我看了这个,只觉一阵心绞。便想着无论如何也要护你一生,让你长命百岁。”

“所以你才定要将黑火药的方子弄到手?”

“嗯。只有唐门的机关与黑火药相结合才能达到我想要的效果。”

莫熙知道任凭自己武功如何卓绝,与七皇子这样拥有大规模武装力量的大BOSS斗,无论如何都都是以卵击石。只有靠唐欢造的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才有一拼之力。心道:我果然有远见,这家伙的破坏力不是一般地强…虽然现在七皇子挂了,一时用不上,但好歹有备无患。

不想唐欢忽道:“地宫黄金的事我有想过请君入瓮。”

“你是说诱沐风亭前来,然后引爆地宫,索性将这批黄金永远沉于遥河?”

“嗯。”一顿,他轻声道:“不过你放心,不到万不得已,我不会如此。毕竟他也是你的救命恩人。”

莫熙轻叹一声,未再开口。她这许多年来刀光剑影可说是拜沐风亭所赐,但倘若没有他,她的武学造诣必然到不了今天这个地步。

二人回到新房,没闹到洞房的众人已然败兴散去。只有绿云一人守着。见他二人双双返回,立刻笑嘻嘻退了出去。

到了此刻,唐欢却有些手足无措起来。

莫熙就是只纸老虎,虽然嘴上百无禁忌,但到了动真格的时候不免怯场。

唐欢忽然拉过她,低声道:“你放心。我服过药了。”

莫熙一瞬间明白过来,不敢置信地望着他。

“别怕。不是绝育药。等你准备好了我们再要孩儿不迟。”

“你实不必如此。我真的…”

唐欢忽然截断她的话头,柔声道:“做丈夫的不能让妻子有安全感,心甘情愿为他生儿育女,可见是我做得还不够好。倘若我一辈子都不能使你改变心意,便是此生无后,我也认了。”

莫熙听他如此说,不禁心道:莫熙啊莫熙,眼前之人对你的千般纵容百般爱护难道还不能让你放心么。

她正兀自想得出神,忽听唐欢叹息般地道:“傻瓜。你哭什么。妆都哭花了。”他伸臂将她揽在怀中,柔声道:“新娘子是不能哭的。不然为夫会以为你不喜嫁我。”他这连哄带威胁的喃喃低语声里透着一丝撒娇般的委屈,却是越来越轻。将她面上的泪一一吮去,又一路顺延而下。

莫熙浑浑噩噩间,只听唐欢埋怨道:“这扣子恁地难缠。”不由又有些好笑。

正是罗裳轻解,怯雨羞云情意。

待到关键处,真真是疼。唐欢见她皱眉,面上已有急汗,只是此时罢手却是万万不能的,只低喘着道:“书上没说会疼。对不住。其实我…我也疼的…”

莫熙心道:怪道这家伙今日主动呢,我当前两日他遮遮掩掩的是什么宝贝。原是看过秘籍了。奈何理论跟实际是差距的…新手上路毕竟是新手上路…她这么天马行空地一通乱想,反倒不觉得疼了。

渐渐地,她发出呓语般的轻吟,双颊嫣红如醉。

唐欢低道:“叫我夫君。”

莫熙偏不如他的意,轻启朱唇,唤了一声:“糖糖。”两个叠字本有些像叫孩童,只是那一声气息不稳,此时听来格外旖旎。唐欢自是再也忍不得,心道:待会儿看你叫是不叫。

红绡帐内,情火慢燃…

李义番外

“向之所欣,俯仰之间,已为陈迹,犹不能不以之兴怀。”

夜风劲疾。

我坐在永宁宫的飞檐上,仰望天上星辰。身上的五爪金龙常服被吹得猎猎作响。

今日是初一,我本应歇在皇后处。

皇后是谢宰辅的掌上明珠。出身名门却无一丝骄矜之气,温婉贤良,德言容功无一不美。

谢家在文官中的声望当世无二。昔日我之所为算不得光彩,逼宫弑弟之举亦不免被人诟病。而这两年朝局稳固,谢家功不可没。因此我待皇后格外礼遇。

方才她身若无骨地躺在我的怀中,对我说了一句话:“臣妾瞧皇上每每于众人欢心之时神情恍惚,可是有心爱之人思之不得?臣妾愿以后位让之,助皇上得偿所愿。”看着她莹润恳切的双眸,我几乎要以为便是怀疑她的诚意半分也只是亵渎了她。

下一刻,我披衣而起,拂袖而去。

皇后恐怕不会明白,她汲汲营营,以退为进要保住的后位,在那人眼中只怕不值一提。

那人有一双冰魄寒芒般的眼睛,至清至深,叫人直直沉下去而不自知。我在她眼中只见过一次脉脉温情。只是,后来我才知道,原来她当时看的根本不是我,而是我的胞弟顾安。

说起来,她的真实身份是我最不屑的江湖草莽。那么一个看似羸弱的女孩子,干的居然还是刀口舔血的行当。冯绍向我回报之时,我几疑自己听错了。那一刻我心中狂怒。我为了她冒险接受楚怀卿的投诚算什么,平生第一次费心挑选送给一个女子的礼物又算什么。后来送的那些虽然价值连城,却都是表面工夫罢了。没想到瞒得了智计无双的楚怀卿,却没有瞒过她的眼睛。便是冯绍跟了我这么多年,都未必及得上她能体察我的心思。

可是那又如何,我不断告诫自己,最了解我的人,才是我最应该防范的人。

于是,我将计就计娶了她。可是只有我自己知道,当我骑着高头大马,身后跟着她的轿子走过蜿蜒数里的红妆时,我的心情犹如第一次跃马疆场,忐忑却又兴奋。

大婚当晚,她替我挡去了墓凤栖的暗器。金戈铁马数十年,我从来都是身先士卒,更从未有过任何人站在我的身前。替我挡去明枪暗箭的,独她一人。

当日我纵马疾行原只为送她一程。可不知为何,见他二人衣抉飘飘携手而来,我心中执念再无可抑。她却叫我成全。可笑,谁又来成全我。

她以湛卢为谏,我终是罢了手。

想我堂堂一国之君,竟然贫瘠若此,唯一可以给她的只有自由。

自她离去,我便将她大婚当夜弃置于我手心的那顶“百鸟朝凤”凤冠锁起,永远尘封。本以为可以将她就此一同沉埋于心,不复记忆。可每当夜阑人静,站在这九重宫阙的最高处,我只觉寒意刻骨。每每又禁不住去想,如果当时我不为君王贤明所缚,执意要将她带回,又当如何。只是这个答案我再也无从知晓。

不知不觉,已过四更天。

再过一会儿,便要上朝了。

金殿之上,我是九五至尊。这一世,无人可与我并肩。

番外两则

(一) 问情

夜幕低垂。

崇遥舞榭歌台之上,一男一女各执一只琥珀色琉璃盏,靠在一处听着台前琵琶铮铮。身前紫檀木的长桌上立着一只细颈白瓷酒瓶,其上绘着一杆墨竹,微微晚风中好似随时会沙沙作响。

男子不知说了什么,斜依在他怀中的白衫女子笑了起来,酒盏一歪便撒了几滴在绣着一串紫藤花的襟口。男子忙掏出帕子替她擦拭。女子却不甚在意,只凑过去在他耳边低语道:“便是我将鱼丸落在你身上,替你擦拭衣裳时。”

男子俊眉一扬,气笑道:“又胡说。便是后来你还想刮花我的脸。”

莫熙听了他的指控,反倒越发信誓旦旦道:“真的。”

唐欢每每见她面露狡黠却又故做正经的样子,实在又爱又恨却又无可奈何,只得一歪头道:“不说便算了。”

莫熙见他真有些恼了,便笑嘻嘻地道:“你给我做冰皮红豆糕我便告诉你。”那一日,素来谪仙一般的唐四少面上染灰,衣袍褶皱,却献宝一般给了她一盘用水晶荷叶滚珠碟子盛的红豆糕。薄似红叶,入口即化。那股红豆香气直沁到她心里,叫她念念不忘,却一直因恐他操劳,不叫他再做。

唐欢眉间一松,笑道:“就知道吃。”话是这么说,却扣住她不盈一握的腰,往怀中一带,道:“明日一早便做给你。”

淡淡星光之下,眼前之人腰系五彩罗缨,身着湖水色锦袍,眉眼清俊如山中静月。莫熙将头抵上他的下巴,轻轻来回蹭着,低低道:“我的糖糖长得这般好看,为妻怎么舍得刮花你的脸。”

自洞房花烛之后,已过一月有余,便是热情如火之时,她却再没叫过他这两个字。此刻忽然叫来,气息之间尚带着淡淡白梅酒香,唐欢怎能不忆及当时情境…当下便沙哑了嗓音,道:“搂紧我。”

莫熙方环住他的脖子,身子已腾空而起,月白裙裾顿时如画绽开。

底下一排怀抱琵琶的女乐师见他二人中途离席,并未停下手上动作,只弯了唇微微低下头。那乐声却仿佛多了一丝玩转情意。

丢人丢在自己家,莫熙除了捶唐欢两下泄愤以外,还能如何。心道:这孩子真是学坏了,越发不管不顾。听着耳边依稀淡去的促弦之声,她继而有些感慨地想到,当日初来唐门,便想着若是能在崇遥台上花天酒地该是何等美事,谁知如今却成真了。

她这么一走神便已直接被唐欢带到了浴池。氤氲水汽中,唐欢替她除了外袍,又脱去了自己的,仔细将两条罗缨并排放到一旁的架子上,这才伸臂将她抱入池中。

唐欢让莫熙背过身去,缓缓退下她的里衣,审视左肩背后的伤痕。烛光之下,原本狰狞蜿蜒的疤痕如今只留下淡淡粉色。他一边轻轻抚上,一边柔声道:“再用几次药,这道疤便瞧不见了。”一顿,他接着道:“用药之后,每逢阴雨肩膀还会疼么?”

莫熙轻道:“不似以前疼得那般厉害。”那药是他翻了无数典籍才制出来的,如何能不好。犹记当日他说会治好她此生所有伤痛。如今她身上七七八八的伤果真好了大半。如此想着,便转过头去,主动以唇相就。

唐欢此刻如何经得住她这般撩拨,动作带着丝丝急迫,却又格外温柔。

这一洗便足足洗了一个时辰。

唐欢抱她出来,放到榻上,便用绸绢替她擦头发。

莫熙忽道:“你将我的习字簿拿来,替我看看进益了没。”

为了证明退休的刺客也是有文化的,莫熙近日常常央求唐欢教她书画。

唐欢依言而去,一会儿便从书房取了来,一页页翻过去,点头笑道:“是进益了不少。”待阅至最后一页,不禁一呆。

那上头密密麻麻翻来覆去只写了一句话——“情不知所起,一往而深。”

莫熙方才被他好一番折腾,已然倦极,也不去理这个呆子,只道:“明日红豆糕可不许赖”便侧身睡去。

不过片刻,唐欢便吹熄了灯,将她揽入怀中,轻声道:“我心已许,如何赖得。”

黑暗中,莫熙微微一笑,安然入眠。

(二) 承影自述

我名“承影”,是一把苦命的剑。自出生起就跟我的孪生兄弟“含光”分开,独自闯荡江湖。也许因为生不逢时,其后的主人大都是庸才。但作为一柄具备专业素养并具有强大心理素质的剑,为了我的百年声名,我不能弑主,只能采取非暴力不合作的态度。由于消极不作为,我在十大名剑中排名始终垫底。后来便有了我不能杀人的谣言,这简直是对我剑格的侮辱。可见做剑难,做一把名剑更难。

我真正开始荣光焕发是在前主人何群手中。他带着我仗剑江湖好不快意。我着实意气风发了几年,走向了职业生涯的第一个辉煌。可惜好景不长,难怪人都说男儿负心薄幸,他对我的喜爱只有昙花一现。他的前半生几乎对我爱不释手。可后半生他为情所困,渐渐地对武学一道也不再痴迷,于是我便受了冷落。

我常常想,他的悲剧在于得到了不知道珍惜,得不到的却总是念念不忘。虽然人类的感情我不甚明了,但道理总是一样的。他对我孜孜以求多年,走遍穷山恶水才寻到了名剑蒙尘的我。可是后来他无心于剑道,便将我随意抛给了瞿耀这个蠢材,实在叫我伤心失望了一阵子。活该他的徒儿林美人一去不回头,我终于理解了她当时的心情。罢了,当年何群为了寻我错过林美人的生辰,今日何群为了林美人黯然神伤,将我易主。道是因果循环报应不爽,只怪我命不好,碰到何群这样走极端的孩子,我的一颗老心伤不起啊。

其实,作为一柄名剑,我常常被人误解,就连何群这样的主人也不列外。我一直坚定地认为,剑为器,跟一柄剑讨论正邪之分完全属于浪费感情。所谓的正邪一直在掌握我的人心中,与我本身没有一两银子的关系。说我有镇邪之功更是无稽之谈,我只是不肯降低格调,为庸才所用罢了。剑的世界,只以强者为尊。其实遁入魔道也有至强之人,但瞿耀显然不在此列。于是我每日躺在盒中沉睡,偶尔听到这个蠢材骂我无用,也只一笑而不做计较。

人说名剑美人,慕之者多矣。我活了几百年,被挣来夺去地早已淡定了。但这次不同,来夺我的是一个年轻女孩子。她的手干燥稳定强而有力,当她触摸我的时候,我情不自禁地感到兴奋。也许这种说法听起来有些猥琐,但那真的是一种幸福的感觉。在她手中我得到了与排名第七的湛卢交手的机会。可惜湛卢的主人本身实力不怎么样,不能激发出我所有的潜质。我不禁替湛卢扼腕。他明显已被人类教化,相信什么仁者无敌的废话,才选了这样一个二流货色,真是白白浪费了他可以自行择主的优势。

我的新主人是一名刺客,本以为跟着她可以大展宏图,结果她却早早嫁了人,真是浪费大好青春年华。所幸,她并未将我束之高阁。我每日跟着她,在崇遥台金顶之上迎风而展。当晨光照耀在我身上,我不禁舒服地发出龙吟,这是属于我光芒万丈的一刻。

我的主人经常跟她的丈夫出门游山玩水,我自然也跟着沾光。偶尔遇上些宵小之辈,不必他二人出面,绿云那小丫头随手便打发了。在此顺便插一句题外话,绿云丫头什么都好,就是眼光不好,居然被唐仁这个满口正义道德的二木头捕快拐了去。两人每每在我跟前吵得我头疼,真是一对欢喜冤家。

言归正传。有一次,我跟着主人去蝴蝶泉过成亲周年纪念日,路遇少林方丈明济。这老秃驴说的主人杀孽过重,要度她出家。我一直以为法海这样看不惯别人谈恋爱,想尽办法也要拆散的心理变态和尚只是传说,没想到还真有。一个和尚想叫一名女子出家,委实怪异。可见不是个安分守己的。既然对方蛮不讲理,我们只能用暴力解决。那一战天地变色。最终明济落败,输在一名后生晚辈手上,他脸色十分不好,原本油光铮亮的脑门也暗淡了不少。我的主人一战成名,我自然与有荣焉。

可出名是有副作用的,我活了一大把年纪,对这点已有深刻的认识。果不其然,后来经常有吃饱了撑得没事干的人上唐门来挑战,企图打败我的主人扬名天下。其中以眼睛长在头顶上,出身名门正派的青年子弟为多。那些人在我的主人手下根本没有一合之力,主人却不堪其扰。她的丈夫便为她造了一个木人巷,里头全是机械人,狠狠赶走了一批不自量力的玩意儿。后来少林寺告我们侵权,硬说木人巷是他们的专利,其实是想拿到我们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于是又引发了一场靠武力摆平的官司。主人带着我一举破了少林寺十八罗汉阵,从此名震江湖。这已是后话了,暂且不表。

按理说,跟着这么一个主人我该知足了,可有一事令我着实困扰。人都说英雄救美,我的主人却常常要打跑觊觎她丈夫美色的江湖各色美人。想我承影,如今托主人的福,已然排在湛卢老兄之上,却尽干些争风吃醋的勾当。偏偏这些事迹还出版在慕宴斋新一期的《江湖志》上,实在叫我颜面无存。其实我也明白,主人本也不屑于对那些娇滴滴的美人动手、她戏耍般地削去这个美人的头发,裁去那个美人的衣角只为摆个姿态,哄她的糖糖开心。可见我在她心目中的地位远远不如她的糖糖。我堂堂一代名剑,竟沦落至此,情何以堪…

顾安番外

我本以为可以陪你看一世闲庭落花、日出日落,听一世鸟鸣溪涧、沧海潮声。我本以为可以牵着你的手走过每个晨昏。直到那一刻,我才知道,这一世真的太短太短。我来不及教你吹箫,来不及与你对剑,来不及亲眼看到我为你栽的樱花开放。我唯一能做的就是再看一眼你的容颜。

我的前半生不说富贵已极,也算锦衣玉食。爹娘疼爱家境优渥,可说是不知人间疾苦。

说是前半生,其实自记事去算来也不过短短数年时光。在我九岁那年,发生了倾族之祸。顾家成年男子全体处以极刑,女子发配为奴。我爹含冤而死,我娘颠沛流下落不明。而我因未及弱冠被就地发卖。

我站在一堆贱民中,衣不蔽体面黄肌瘦,被人似牲口一般挑来拣去。那时我才明白,当一个人饿极了的时候,尊严已不再重要。我想,只要能活下去,这样的羞辱实在算不得什么。

只要活着就有希望。

买走我的是一个面容沉肃的中年男子。他带我去的地方山花遍地,溪流环绕。我几疑这是世外桃源。但后来我每日学隐匿,学刺杀,甚至学习如何在最短时间内自裁,以免行刺失败留下活口。我才明白,这一处世外桃源只是座转瞬即逝的海市蜃楼。

在所有参与训练的孩子中,我是最年长的一个。我们同寝同食,亲如家人。所有的孩子都叫我的买主樊叔。他教我们武功,对我们说得最多的一句话便是:“你们每个人都是一柄剑。”我想我明白他的意思。剑是死物,我们不需要有思想、有感情,我们只须服从命令夺人性命。

但几乎所有的孩子都当这句话是激励,于是更加勤习武功。可我从她沉静的面容,冰冷的眼睛里看到了不以为然。

起先,她是唯一一个任何人问名字都不答话的孩子。后来我才知道,她的名字对我来说是一个咒,禁锢的却不是她,而是我自己。

所以,当她第一次对我说话的时候,我讶异了。那是我们需要在十日内徒步穿过大森林的前夜。等待我们的有无数未知的毒蛇猛兽,机关陷阱。她对我说:“我需要你的帮助。你可以拒绝。我体力不好,也许会拖累你。”印象中,她从未对任何人说过这么多话。我明白她是在求助,并且毫不掩饰她来找我只因为在所有孩子中,我的武功最好。

我问她为什么被别的大孩子的欺负的时候不求助。她答得很简单:“因为那样不会死。”我想我们是一样的,沉浮于世只为挣扎求存,于是我同意了。

事实证明她并未拖累我。我们轮流为对方守夜,她很机敏灵活,几乎对危险有着一种天生的敏锐。甚至在面对一直斑斓大虎时,她冒险用自己吸引住那畜生的注意力,才让我有了出手的机会。危险过后,我看着她惊魂未定的表情,问她:“害怕吗?”她毫不犹豫的点头,却道:“但不这样做,我们两个都活不成。”她说这句话的时候脸色煞白,双腿还在打颤。我拂去她头发上的枯叶,对她轻声重复:“没事了。”

自此以后,我们互相扶持着通过了每一次考核,渐渐形成了一种默契,甚至有时候交换一个眼神就能明白对方所思所想。再后来我们渐渐习惯把自己的背后交给对方。她偶尔也会对我笑,叫我的名字。每当她叫我顾安的时候,我觉得自己并非孑然一身。

我从未见过比她更坚韧的女孩子。她会在夜深人静之时一遍一遍地练剑。白天训练再苦再累,也听不到她一声抱怨。晚上,她躺在我身侧,却能听到梦中的一两声呻吟。也许因为年纪还小,或者根本没有受过这方面的教导,她似乎不懂得男女大防,在我面前也不知避讳。我有时无意中看到她身上青青紫紫的伤痕,恨不能以身代之。我想,这就是怜惜。

我十四岁生日的时候,她问我要什么礼物。我说我想知道她的真名。她说:“我叫莫熙。”熙为光明之意,我觉得自己守着她,就是希望。我叫她熙熙,就是光明之上的光明。

再后来是她十二岁生日,十二岁已经算是个大姑娘了。我想这世上的姑娘都喜欢花,便问她喜欢什么花。她说:“不如你替我种两颗樱花树吧,现在虽然看不到,但总有一天会开花的。”我明白她是再说,我们总有一天呼摆脱刺客的宿命,自由自在海阔天空。于是我亲手种下了那两棵樱花树,种下了我们的希望和未来。

印象中她从未哭过。只有在大沙漠训练的那次,她重度缺水,身体滚烫。我让她喝我的水,她却死死咬住牙关,不肯就范。我明白她因为一时绝望而心生死意,想把水留给我。我只能点了她的穴道强灌下去。待我解开她的穴道,她忽然挣扎着扑上来,以唇相就,把水度给我。那一刻,她流泪了。她在我怀中呜咽如同一只幼兽,几乎不能喘息。我忍着喉见、间火烧般的疼痛,强迫自己说话,我威胁她,若是敢抛下我,我绝不独自走出去,我们一同埋骨黄沙。很快,她果然强迫自己停止哭泣。我明白,她这么做是为了不再流失水分,节约体力,她终于又有了求生的意志。那一次如此艰难,我们都一起挺过来了。我以为,以后的每一次都会如此。我会一直守着她,守着这个已经跟我血脉相连、休戚与共之人。

可是我终究没有想到,命运会如此残酷。我跟她原来不能并存,只能有一个活下去。

我想,我别无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