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薄昭浔随手一抛,把箭扔到一边。

“你你你,有本事别走!”真是欺人太甚,乔初意打算下来和他打一架,她抖了两下腿,不知道该踩在哪里往下爬,这才发现自己爬得好高,一时心惊胆战,不敢下去。

薄昭浔本就寡言,话不投机,也无心同她寒暄,正要走,被乔初意着急地叫住:“喂喂,真别走,你能不能帮我个忙?”

“怎么,”薄昭浔又看向她,乔初意强作镇定,目光闪烁,他顿时明白了几分,懒懒地抱臂,“下不来了?”

“你怎么知道?”

“你腿那么短,”薄昭浔认真地阐述自己的思路,“想下来是挺困难的。”

乔初意深吸一口气,告诫自己一定要冷静。

为了藏得更隐蔽,她特意爬得高一些,没想到许久不爬树,技术生疏,有本事上去没本事下来了。

“我慢慢爬下去,你站在树下,如果,我是说如果,我掉了下来,你就顺手接一下,保全我的胳膊和腿。”乔初意努力和几分钟前自己还发誓要打倒的人小心商量。

薄昭浔摇头:“唐代大诗人李白曾经说过,好女孩儿一定要靠自己。”

“你骗人,李白没说过。”乔初意极快地接话,又露出恳求的样子,拱着手,“拜托了……”

乖顺的乔初意看起来讨人喜欢多了,清亮的眼睛里水汪汪的,在秋阳里荡漾,让人难以拒绝,他蓦地心软了下来。

“你等一下,别乱扑腾。”

尽管有退让的意思,但薄昭浔绝对不愿意当人肉垫子,他从附近的人家借来梯子,架在树下扶稳,让她爬下来。

一步又一步,乔初意从树上小心地爬下来,薄昭浔未发一言,只是扶住竹梯,她却一点都不害怕,对他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只要他在,她一定会平安落地。

落地后的乔初意终于长舒一口气,立刻变得神采飞扬,紧紧地抓住他的袖子不松手:“我必须还你这个人情,你是不是要上山?天色不早了,安全起见,我陪你去。”

薄昭浔试了几次想把她的手拿掉,都没有成功,冷声拒绝道:“多谢,不用了。”

“天晚了山上有狼。”乔初意说得绘声绘色,手上又用了两分力气,循循善诱,“长得越好看的越危险,秀色可餐嘛。”

薄昭浔想了想,垂下手,任由她蹂躏他原本平整的衬衣袖子:“既然这样说的话,我确实挺危险,带上你也行,还能防身。”

乔初意没听懂薄昭浔的言外之意,乐颠颠地跟着他爬山。

天长山不高,也不陡峭,他们走得很轻松,沿途风景如画,细长的山路凿出道道石阶,铺上青石板,宛如青绿的飘带,缠缠绕绕地通向山顶。

山路两旁种着低矮的灌木,树枝上绑着无数红丝带,迎风舒展,一眼望去,很是别致。

乔初意向他介绍:“你别看这座山不高,可是很有人气,这座山叫天长山,我们脚下的路叫地久路,传说有情人从这里走过攀到山顶,就会天长地久,所以,每年七夕节,都会有很多人来这里爬山,系红丝带,祈愿爱情永恒。”

她说得不胜唏嘘,薄昭浔却反应平平。乔初意亦步亦趋地跟在他身后,扯住他的外套下摆,忍不住问:“你不觉得这个传说很浪漫吗?”

“你觉得浪漫吗?”薄昭浔放慢了脚步,反问她。

“当然。”乔初意毫不犹豫地点头。

“所以,这种传说的存在,就是为了骗你这样的傻子。”他几不可闻地嗤笑一声。

乔初意不甘示弱:“怎么傻了?人生要是没有点寄托,那和咸鱼有什么区别!”

薄昭浔和她并肩走着,山风入怀,有些冷意,他沉默了片刻才说:“在我看来,永恒这个东西,遥远且概率很低,我不喜欢把未来寄托在虚无缥缈的东西上,我也无信仰,无论什么,只有攥在手里,才算得到。”

他说得高深,乔初意似懂非懂,只是说起这句话时,他那双眼睛里的骄傲和孤独,无论过去多久,她仍记忆犹新。

或许在这个世界上,太要强的人总是很难快乐,他们目标坚定,勇往直前,如同没有脚的鸟,扶摇而上,飘在风里,从没有想过要降落。

哪怕再疲惫,哪怕再孤独。

话题有些沉重,乔初意和薄昭浔心照不宣地没再继续说下去。山路不长,他们步伐轻快,很快到了山顶。

所到之处,地势开阔,环境清幽,薄昭浔找个地方坐下,乔初意随手拔了根青草叼在嘴里,大大咧咧地坐在他身边,又问:“你从哪里来的?”

“清淮市。”

“哇,大城市啊,那这么说起来我们也很有缘分,我姑姑住在那里,哥哥也在那里读书,只是我还没去过。不过,你们为什么要到清溪镇来?”乔初意好奇地问。

薄昭浔双手交叉垫在脑后,平躺在草地上,看着斜斜的日光,语气平淡:“我爸妈要来这里做研究,我也跟着一起过来了。”

灯溪镇依山傍林,未经开发,还保留着较原始的地貌,如同世外桃源一般。这里土壤良好,生态环境复杂多样,拥有大量珍稀濒危的药用植物,可以入药的植物近百种。

薄清儒和周稚都是中药药剂学的教授,这两年一直参与研发一种中药抗癌的新药,只是进度不佳,数次考究后,他们决定到灯溪镇定居一段时间,好好研究药用植物的提纯工艺。

“你爸妈好厉害,”乔初意由衷地赞叹,“怪不得我看你们家里有那么多奇奇怪怪的仪器。”

“不说了。”薄昭浔明显不想多谈,看乔初意沉浸在话题里满脸意犹未尽,很快截住她没完没了的问题,直起身来打开画夹,“找点正事做,你不要吵。”

乔初意瞅准机会,手疾眼快地从他那里抢了一张速写纸,又偷偷拿了根画笔,耀武扬威地说:“要不要比试一下?”

薄昭浔有些惊讶:“你会画画?”

“会画算不上,”乔初意眨眨眼,作出一副谦虚的样子,“也就勉强算个高手。”

高手乔果然名不虚传,仅仅三分钟后,她拿起速写纸,得意地吹了吹:“搞定。”

“那么快?”

“你看看。”她献宝似的把速写纸拿到他眼前。

薄昭浔皱着眉头审视了半天,反复提醒自己不能太苛刻,还是要给玻璃心的乔初意一些鼓励,于是斟酌着说:“这个外星人画得不错。”

“特别是头上那两根天线,很传神。”他补充道。

什么……外星人?乔初意一口热血卡在喉咙,指着那两根“天线”勉强地解释道:“在我的家乡,我们一般管这个叫双马尾。”

薄昭浔又指着“外星人”肚皮上写着的“大美人”三个字,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还表现出来了外星人的性别,可以看出细节上的处理,不错。”

“薄昭浔!你是不是故意的!”乔初意哇哇大叫。

与此同时,他终于看完了这幅简单的画,也看到了右下角娟秀的铅笔字——自画像。

完了,薄昭浔头疼不已,昨天听她说想和他成为朋友,他今天本想同她缓和一下关系,没想到又把小炮仗点着了。

乔初意凑到薄昭浔的耳边絮絮叨叨,控诉他的不识好歹薄情寡义唯我独尊,直到薄昭浔递给她一幅画才消停。她晃了晃脑袋,不确定地问:“这是我吗?”

薄昭浔合上画夹:“不然还能有谁长得这么抽象。”

乔初意冷哼:“那是你画得不怎么样吧大哥。”

速写纸上是个扎着双马尾的小姑娘,草草勾勒,线条凌乱,隐隐看出有几分像她,但仔细观察又不太像。

乔初意盘腿坐着,注意力全都被画吸引住了,薄昭浔单肩背上画夹,站起来,俯身敲了敲她的额头:“天很快就要黑了,下山。”

乔初意小心翼翼地卷起那幅画,捂着额头站直,刚想跟着他按原路返回,突然想起什么,又雀跃地建议:“总看同样的风景太没意思了,跟我来,带你不走寻常路。”

薄昭浔还没来得及发表意见,她就急急地朝东走去,他无奈,只好跟在后面。

东边也有一条下山的路,只是没有人工开凿的台阶,茂盛的植物足有半人高,土石混杂,有些难走。

“有没有一种拍电影的感觉?今天我们都是吴彦祖。”乔初意来了感觉,摆出警惕的架势,轻手轻脚地拨开草木。

“谢谢,并没有,好好看路。”薄昭浔泼她冷水。

乔初意表演的兴致全无,雄赳赳地在前面开路,薄昭浔几次要求走在前面,都被她一口回绝。

“我在灯溪镇待了那么多年,这种路算什么,要是躲在你后面,传出去我这个当老大的还要不要面子了。”乔初意豪迈地挥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