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之前我也看过江浩的照片,虽然没有小堂哥好看,但也算是一个帅哥,虽然比我大几岁,但也还算年轻。所以对他我还是充满期待的,一下车就给他打了电话,结果半天都没有人接,出师不利的感觉就又加深了一重。

因为坐了太久的火车,有点头重脚轻,联系不上他,我只好自己先找个地方待着。说这小城破旧,不是乱说的,下车后我在车站附近溜达了好久,愣是没找到一个干净的店面。

在我为去哪儿等江浩犯愁的时候,电话响了,接通后那头传来嘈杂的声响,然后就听到江浩略带忧郁的声音,他说:“我在去车站的路上,刚才接到我妈的电话,说紫若的老师给她打电话说紫若不见了。等下我们碰面了之后,就一起回家看看。”

一点没有刚见面的朋友的陌生感,好像我们已经是相识多年的老朋友。听了江浩的话,我也开始为紫若担心,这个傻姑娘,每年的这个时候都会陪哥哥去旅行,今年却要待在学校里备考,肯定是心情不爽,就溜出学校了,但愿她是回家找哥哥,不是去路上找才好。

这样想着,我觉得我好像应该买点礼物什么的,之前只是打算在车站跟江浩碰头,然后我们就一起去玩,没想过去他家。

如今要去他家,肯定会见到他妈妈,搞不好还会见到紫若妹妹,空着手总是不好的。但是,这破旧的车站附近,还真没什么高档点的礼物可买的!

车站附近有很多招揽生意的三轮车,出租车和酒店的拉客人,我想了想,就搭了辆出租车,让司机载我去这破城市的中心,我想那里也许有比较像样的店铺。

在车上想着带什么礼物好的时候,我突然想起来,江浩从来没有提过他的爸爸。

好奇怪,是他没有了爸爸,还是和爸爸关系不好呢?如果有爸爸,我是不是该准备烟酒之类的礼物?可若是都准备了,我这就不像个朋友了,反倒像是未过门的媳妇,想到这里我脸一红,又给江浩打了个电话。

“你爸在家吗?”我想了想觉得还是直接问比较好,江浩也是个直爽的人,不喜欢拐弯抹角。

“怎么问起他了?”江浩的声音透露着惊讶。

“我突然想起的,你好像从来没有提起过他。”

“他本来就是很淡泊的存在,提不提都不重要。”

“可是我要去你家,总要给伯伯带点礼物吧。”

“你是我朋友,来玩,是他们要给你礼物才对,你那么小,带什么礼物啊,你要是带礼物我就不带你回家了,而且这时候也不是讲这些客套的时候,你在原地待着别动,我接到你之后要马上回家。先找到紫若再说,其他的都不重要。”

江浩凶凶地说出这些话,让我有些委屈。什么都没有紫若重要。哼,早知道我就直接去诺城找小堂哥了,我来找他,他还这么霸道!从来没有人这么霸道地对待过我。

可是能怎么样呢,人生一世,总会遇到那么一个人,他打破你所有的原则,改变你固有的习惯,让你不由自主地妥协。江浩于我,就是这样的一个人,我曾经所有的骄傲任性,在他面前都渐渐变成了乖巧听话。

我这边沉思着,司机已经开到了小城的中心,没办法,小城太小了。可是江浩的意思,是很反感我带礼物的,而且怕我离开了车站他等下又要找我,耽误时间。于是我就直接让司机开回去了。

司机用一种看神经病的眼神看了我一眼,我心说江浩对我横也就算了,你一个司机横什么,我又不是不给你钱,于是就骂他道:“看什么看?我又不差你钱,让你开回去就开回去。”

“你有病吧,我也不差你这点钱,你马上付钱下车,要回去坐别的车回去。”

司机这一顿回呛把我给镇住了,敢情这小城的人都霸道得很,一个小司机,跟钱有仇啊,不挣拉倒,我下了车,狠狠地甩了下车门。

等我拦到别的车赶回车站的时候,江浩已经等了我好一阵子了。可能是觉得我比他预想中的好看,他竟没有为我的乱跑发火。见到我之后,就接过我的行李,闷声不响地带我回家。

“等找到了紫若我们去诺城好不好?”在回江浩家的路上我问他。

“去诺城?干什么?”

“我有林连城的消息了,他在诺城的动物园做驯兽师,我想去看看他。”

“等找到紫若了,去哪儿都行,我也很久没去诺城了,上次去都是五年前了。那里有一种烧饼,特别好吃。”

“你觉得紫若会去哪里呢?”

“我也不知道,我希望她在家,但是她和妈妈相处得不好,看到我不在家她肯定会出来找我的。”说这话的时候,江浩不经意地看了一眼车窗外,然后他眼睛里就有了光,“停车,快,靠边停车。”

“怎么了?”我也看向了窗外,一个梳着马尾的瘦小的女孩正拖着一个小行李箱在路边急匆匆地走着。如果我没猜错的话,那肯定就是紫若。

“你怎么跑出来了,担心死我了。”江浩下了车就跑向那个女孩,跑到她跟前后一把抱住她,紧紧的。

我还在车里,不知道下去好,还是坐着好,虽然只是初相识,却有种被抛弃的感觉。看着他心疼自己的妹妹,我忍不住就想起了我的小堂哥。

过了好大一会儿,江浩许是安抚好了紫若,带着她坐到了车上来,江浩让我坐副驾驶,他和紫若坐在后排。

紫若看到了我,眼神里充满了敌意,我本来还想解释下,后来想想还是算了,以她和她哥哥的这种感情,任何一个女生出现,她都会视为仇敌吧。解释反而会被她理解成掩饰。我能明白她的感受,自己在乎的东西,别人碰一下都会觉得是抢。

江浩的意思是,送紫若会学校,让她老老实实在学校备考。可是紫若不想待在学校,她想干脆退学算了,她想一直陪着江浩。尤其是在发现我的存在之后,她更不愿意跟江浩分开了。

于是就听着他们争执着,我突然觉得自己有些多余,突然想打开车门跳下去,远离这一切。可是我什么也没做,任由车飞驰着,带着我们到了紫若的学校。

要分开的时候,江浩介绍我给紫若认识,紫若冷漠地看了我一眼,转身朝学校走去。看着她的背影,就像看着当初桀骜不驯的我。所以我也没有怪他,只是苦笑了一声,然后跟江浩去诺城。

如果不是认识了我,江浩肯定不会这么快就决定离开,离开家,离开紫若,离开之前他只是潦草地吻了一下紫若的额头,并没有说他要去哪里,也没有说什么时候回来,他自己都不明白为什么突然这么想抛下紫若出去走一走。

其实也算不上突然,为了这一刻,他也算暗自准备了很久了。他觉得他心里早就有个天秤,一边坐着紫若,另一边坐着他向往已久的生活方式。

本来这两者是平行的。他不能为了紫若放弃他喜欢的生活方式,也不能为了他喜欢的生活方式放弃紫若,虽然他一直在准备着。

我出现后,这天秤倾斜了,远方加美女对他的吸引远远大过了紫若,他骨子里流淌着漂泊者叛逆者的血。不过他不愿意承认是美女的诱惑,否则他会良心不安。

他觉得事实应该是这样的,紫若还年幼,还需要上学,等她学业完成了,他才能带她四处游玩。而在此之前,他还是自己多去玩玩比较好。

海子很早以前就说过,远方除了遥远一无所有。江浩明白这个道理,却依旧抵不住远方的召唤,不过如果让你在日复一日年复一年一成不变的生活和每一日都是新鲜奇特的生活之间做选择,你恐怕也会选择后者。

火车在黑暗中穿行,江浩坐在靠窗的位子上,我坐在他旁边。我知道他在想着紫若,可是紫若只是个小丫头,不会懂爱情的。我才是他需要的姑娘,虽然刚认识不久,但爱情,不就是越新鲜越好吗?

车路过定州的时候,天开始下雨,看着窗外逐渐模糊的一切,江浩想起了多年前的那个夏天。那是初三的暑假,母亲给了他一点钱,让他独自出去走一走。于是他拿了两件衣服和一点钱,就离开了家,来到现在火车经过的这座城市。

出门难免受气,他在这里无亲无故,只是经常会给他看梁言的书,对他说要做一个像梁言那样的人。

他只知道梁言曾经在定州生活过,看着一个自己喜欢的作家生活过的城市,他并没有多开心,因为年纪小,他几乎找不到什么工作来养活自己。

后来他进了一个休闲中心,给人家当保安。众所周知,在这种场所,当保安跟当狗差不多。那年他才十五岁,还不能完全理解眼前这个混乱的世界,但已经融入其中,成为混乱的一部分了。

他离开家的时候,紫若还在学校上课,他没有跟她讲一声就走了。出来后他又不放心,就给家里打了个电话,母亲说,紫若听说他不见了以后,就也不见了。

用恐慌这个词是无法形容他当时的心情的,他明白懊悔是没用的,就立刻辞了那令人恶心的工作,决定先回家看看。

谁曾想他刚走到火车站,就看到出站口站着一个熟悉的身影,他走近一看,那小小的脸蛋,短短的刘海,又大又亮的眼睛,不是别人,正是他正牵挂着的小妹妹。

“哥哥!”小家伙一看到他,就一颠一颠地跑了过来。他放下手中的包,紧紧地抱住了紫若,仿佛一松手,她就会消失掉。

“你是怎么走到这里的?”

“坐火车呀!哥哥,火车真好玩!”

“谁给你买的车票?”

“我自己呀!哥哥平时给我的零花钱我都攒着,买了车票还剩下几十块呢!”

“那你又是怎么知道我在这里呢?”

“你忘记了,以前你跟我说,你要去你喜欢的作家生活的城市看一看的,我想,你大概就在这里!”

“就因为这个?那假如我不在这里呢?假如你找不到我呢?”

“那我就继续找啊!反正你离开了,我在家也没意思,妈妈嫌弃我,说我把你的前程耽误了。”

“继续找?去哪里找?”

“哥哥好笨哦,你想想,如果你在外面我在家,我们肯定遇不到的,可是如果我们都在外面,说不定哪天就遇到了哦!”

“你…”

江浩哽咽着说不出话。

“哥哥怎么不高兴哦?哥哥不想遇见我吗?”

“你出来几天了?”

“你走的那天晚上,妈妈拿我出气,后来我趁她不注意,就跑出来了。”

“那你这几天是怎么过的?”

“是他们照顾我的哦!火车好快,一晃就到这里了,然后我找不到你,就在火车站睡觉,就认识了他们,跟他们一起讨饭,昨天我讨了好多钱,于是今天我就想休息一下,刚站那里一会儿,就看到你了。”江浩顺着她手指的方向,看到了一群衣衫褴褛的小孩子,那群小孩也在看他。

“咱们回家吧!”

从排队买票到上火车,他一直抱着她,上了火车,他把她放在腿上。虽然已经过去很多年,但是除了身高增加了一点,紫若的身体还是那么轻、那么软。抱起来像抱着一团棉花,一团热乎乎的棉花。那次回家之后,江浩很久都没有出走的打算。就算再出去,也会想着带上紫若一起。

(四)

诺城有一个很大的广场,广场上有七座佛塔,很多善男信女来塔下许愿。到了诺城,小堂哥带我吃遍钟鼓楼大街的小吃之后,就带我来了中央广场。

已经是凌晨两点,远处明亮的街灯映照在佛塔上,在这样的气氛下聊天,有一种超凡脱俗的感觉。小堂哥跟我讲了他离家前后的经历。

原来小堂哥和紫若一样,也是个弃婴。不过和紫若生来就被抛弃在建筑工地的废墟里不同,小堂哥小时候是在孤儿院长大的,他喜欢和鸟兽打交道的爱好,在孤儿院的时候就已经养成了。

在孤儿院里有一个老院工,也是个孤儿,长大后就靠给孤儿院做工生活,可以说是做了一辈子孤儿,没有亲人也没有朋友,但是他能召唤很多飞禽走兽,看着小堂哥喜欢鸟兽,他就把这一个本领传授给了小堂哥。面对这个师父,小堂哥是非常喜欢的。

就在小堂哥学会召唤鸟兽的本领之后不久,有一次孤儿院举办晚会,请来了当地很多富豪名流。孤儿院让孤儿们各自表演节目,旨在唤起富豪名流们的慈善之心。

伯父伯母一直因为无法生育而烦恼,作为客居当地的名流,在接到邀请后,就带了一些钱,去了孤儿院,起初只是打算捐款,并没有打算直接领走某个孩子。直到他们看了小堂哥的节目,非常喜欢,就跟院长打了招呼。

可是小堂哥舍不得他的师父,不愿意离开孤儿院。那时候小堂哥已经六岁了,本就早熟的他已经通晓一些世事和大人们的心。虽然他不愿意离开,但是既然有人愿意领养,孤儿院是不愿意再养他的。孤儿院有的是办法让他离开,先是各种哄,然后是各种吓,最后竟直接命令他师父出面。

这些事情伯父伯母是不知道的,他们只是在晚会当天表达了想收养小堂哥的意愿,没过几天,孤儿院就把人送来了。

看着一脸泪痕的小堂哥,伯父伯母心疼极了,带他去游乐场玩各种设施,带他去吃各种儿童爱吃的东西,给他买最豪华的玩具、最漂亮的衣服。给他取名林连城,暗含的意思就是说小堂哥非常珍贵,价值连城。

但是小堂哥并不开心,他很想念他的师父,当初他之所以答应离开,是因为如果他不离开,师父就要被辞掉了。影响孤儿被领养的院工,孤儿院是不会留着的。

尽管打扫卫生的工作,师父去哪儿都能找到,但是师父已经在孤儿院待了一辈子,老了再出去,总是件凄凉的事。而小堂哥出去了,也许会有一个很美好的未来。师父帮他打听了,养父养母都是非常好的人。

小堂哥在伯父伯母家着实度过了几年舒适的时光,直到他的师父病故。

师父快死的时候,托人给小堂哥带去消息,那时候小堂哥已经念完了小学,在师父的病榻前,听师父说他一生最后悔的事情就是没有离开过孤儿院,他希望小堂哥能四处走走看看,不要也像他一样固守在一个地方。他说外面的世界虽然艰苦却也美好,去游历不是受罪,放任美好的存在不去观赏才是一种罪。

但是小堂哥已经过惯了公子哥的安逸生活,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的他已经不想如师父说的那样去苦行去流浪了。他寻思以后要出去玩的话可以拿父母的钱痛快地去旅行,一样可以长见识,还比流浪轻松。

在这样的心思中小堂哥开始读中学,因为不爱和人交往,他的时间很多,于是就用来看书,厚厚的书他看了一本又一本,渐渐觉得师父的话好像是对的。苦行的收获和旅行的收获是不同的。富足的生活容易让人麻木,贫困反而使人清醒。

有了这样的觉悟之后小堂哥就迫不及待地想上路,但是他觉得一走了之又太对不起伯父伯母。

第24章 你曾说过永远爱我(4)

直到有一天,伯父伯母带他去参加一个晚宴,席间介绍了他和一个姑娘认识,表面上只是说让他们多交往,多培养感情,暗地里已经和姑娘的父母谈论起以后的婚嫁之事。

在此之前,小堂哥交往的唯一一个异性,唯一一个朋友,就是我,他的堂妹。但即便是我,他也是保持若即若离的关系。作为哥哥他需要宠我让着我,而且他也确实觉得我挺可爱。

而这个新认识的姑娘,小堂哥是一点好感也没有,如果要让他和这样的人生活一辈子,那不如杀了他。虽然离结婚还早,他却已经开始准备逃跑。

在没有遇到这个姑娘之前,他就动过离开的念头,但那时候缺一个理由,一个说服自己放弃这富足生活的理由,当时他提出过退学,被拒绝了。

不能按自己的意志生活,是他觉得他需要为这富足的生活所付出的代价,这世上得到任何东西都是要付出代价的。

就像伯父伯母把他介绍给那个姑娘,就是因为姑娘家家世非常好,在伯父伯母看来,小堂哥这样孤僻的人,以后他们老死了,小堂哥的余生会很难度过的。

但如果有这么一个姑娘,有姑娘这个家庭来容纳他,那么就没有什么可担心的。他们怎么也想不到,一番好意会给儿子带来莫大的压力。

小堂哥觉得欠伯父伯母的已经够多,他不想未来再欠姑娘欠姑娘一家人的了,所以离开的时候他非常从容,可以说是一声不响地就走掉了,一点征兆也没有。像当年佛教里那个王子放弃王位出家为僧一样从容。

小堂哥刚走的那阵子,还是通过同学,留意过伯父伯母的生活,看到他们再没有收养孩子的打算,看到他们干脆移居国外,离开了这伤心地的时候,小堂哥还是觉得非常愧疚的。

但是他觉得他的人生是他自己的,必须由他自己做主。既然父母断然不可能答应他四处漂泊,过苦行僧的生活,那么不如早点决裂。

领养的孩子,虽然亲近喜欢,但毕竟不是亲生的,心隔着一层,加上小堂哥天生就是没心没肺,厌恶人类,喜欢飞禽走兽的怪人,所以这样的结局,我还是能接受的。

就像一朵鲜花,再美好,也是要凋零的,守着花枝也没用。所以只能知足,曾经拥有就可以了,毕竟他们还是一起度过了几年快乐的时光。

离开家后,小堂哥先是去了丽江,后来去了西双版纳,他喜欢高原,喜欢热带雨林,喜欢大象,喜欢一切他没有见过的动物,他希望能和各种鸟兽沟通。

后来他就到了诺城,在这里他遇上了一个他非常喜欢的姑娘,那姑娘也喜欢他,两个人就生活在了一起。

他跟姑娘讲了他过去的事情,讲了他是个随心所欲的人。姑娘害怕他有一天像放弃家庭那样放弃她,所以和他在一起的时间一直担惊受怕,热爱,但是没有安全感,觉得小堂哥随时会走,会离开她。

后来小堂哥在动物园做驯兽师,她就在动物园找了份售票的工作。

我到诺城之后,住在动物园附近的酒店里,然后就给小堂哥的qq留言,告诉他我的房间号,隔了几个小时,他就出现在了我面前。他身后还跟着一个高高瘦瘦的女孩,应该就是他之前说的那个女朋友。

因为前面有了江浩和紫若的经历,我怕女孩心里不爽,就没有和小堂哥拥抱。在梦里我幻想过无数次我们重逢的场景,我们炙热地拥抱在一起,泪流满面,互诉衷肠。

然而没想到现实却是,他带了一个姑娘,我带了一个帅哥,太久的别离让我们有些生疏,隔着一张桌子我们客气地面对面坐在一起。

直到江浩说他要去见他的朋友了,小堂哥的女朋友才意识到他们俩的存在是我和小堂哥沟通的障碍,但是她并不打算离开,又尴尬地坐了一会儿,小堂哥让她去帮忙买盒烟,她这才离开。

她离开后,小堂哥才恢复到往昔那熟悉的笑容。他拉着我坐到沙发上,揉了揉我的头发,说了句:“几年没见,小童童长成大姑娘了。”

那一瞬间,我感觉又回到了过去,父母还在一起,周围聚满了亲戚,我像第一次见到他时那样抢他的玩具,他非但没有生气,还拿蛋糕给我,说:“别光顾着玩,也吃点东西。”

我扑到他怀里,泪如雨下,久久无言。

正所谓物极必反,悲伤到极致就麻木了,麻木到极致就能觉出一点快乐来,人的本性都是这样。

我和小堂哥抱着哭了一会儿之后,他突然说道:“我带你去看看我的小伙伴们吧。分开的这些年我又认识了好多鸟兽,如果不是这里人太多,大象我都能给你召唤来!”

于是我们就去动物园玩,小堂哥的女朋友也买烟回来了,差点忘了介绍她,她的名字很普通,叫李兰。虽然一直对名字之类的东西不在乎,但听到这个名字我多少还是有些同情她。于是我就叫她兰姐。

兰姐和小堂哥的相识很有戏剧性,那是在离愚人节还有一个星期的时候,在拥挤的701路公交车上,兰姐和小堂哥第一次相遇。

诺城是一座多雨的城市,在他们相遇那一天之前,已经连续下了两个月雨。也许正是因为天气难得放晴的缘故,才会有那么多人出门。在平时的这个时间,701路公交车上是没有这么多人的。

小堂哥跟随人流渐渐挤到车尾的位置,看到靠窗的位子上坐着一个穿着时尚、模样精致的女孩。女孩一直在玩手机,小堂哥无聊地站了一会儿,想到还有十五站才能到目的地,就也掏出手机玩了起来。

他们第一次的相遇就是这么简单,玩着各自的手机,在同一站下车,但是却朝着不同的方向走去。那情景很像几米多年前的漫画——《向左走,向右走》。

那时候小堂哥刚到诺城,在动物园做清洁工作,因为是先找的房子后找的工作,导致住的地方离上班的地方有些远,每天来回加起来有两个小时他都是在公交车上度过的。

第一次相遇的时候,兰姐对小堂哥完全没有印象。小堂哥对兰姐的印象也仅仅是知道回家的途中遇到了一个漂亮的女孩子。

三天之后,小堂哥第二次在公交车上遇到了兰姐。因为之前见过一次的缘故,再见之后,小堂哥觉得这或许是一种缘分,路上就不免多看了几眼。但也仅仅是看看而已。

第二次相遇的时候是在下班的高峰期,车上人更多了,他们俩都站着,相距不到一米。

一路上两个人还是把大多数时间都交给了手机,只有车子突然刹车的时候,他们才会从手机里回归现实,看几眼窗外,挪一挪身体,然后继续沉浸在手机中。

第二次的相遇,小堂哥看到了兰姐的男朋友,他们在同一站下车,兰姐走在前面,下车后就被一个男孩抱住了,然后两人牵着手,向小堂哥相反的方向走去。

小堂哥看到的时候,叹了口气,觉得兰姐的男朋友,真的是够丑,比他养的那只蜥蜴都丑。但看到人家那么甜蜜,依旧单身的小堂哥心里,还是泛起了一股子凉意。他回想了下,自己好像还从来没有正儿八经地谈过恋爱。

愚人节那天,他们第三次相遇,这一次小堂哥和兰姐都注意到了对方。在这座帅哥卖烧饼都能引起交通堵塞的城市,坐公交车被人盯着看这种事,小堂哥已经习以为常了。

兰姐也习惯了在公共场合被无数目光围绕,偶尔她看到有帅气的男孩看过来,她还会反视过去,直到对方不好意思。

第三次相遇的时候,一上车,小堂哥就看到了坐在后排的兰姐,车上人不多,前排也有空座,但小堂哥还是径直走到了车尾,坐在了兰姐旁边。

或许帅哥美女都该坐在各种私家车上,总之在并不拥挤的公交车上,他们俩坐在一起,是非常吸引眼球的,不知道情况的,会不由自主地把他们当作一对情侣。

毕竟是第三次相遇了,兰姐对身边的男子也有些印象,心思偶尔也会溜到手机之外,瞄上身边的男子两眼,然后就又会回到手机之中。

兰姐玩手机,除了短信电话,大部分时间都消磨在微博上,小堂哥也是。

兰姐关注了非常多的各行各业的优秀人才。小堂哥只挑选了这些人中有真人照片做头像的来关注。他们相遇了三次,三次都在玩手机微博。但是他们怎么也想不到,自己偶尔忍不住会偷瞄上两眼的对方,竟是微博上互粉的对象。

之所以说是互粉的对象,而不是朋友,是因为他们彼此关注很久了,却没聊过天。

小堂哥在微博上的认证说明是驯兽师,他给自己取的网名很容易被记住。所以当他不经意地回头看到兰姐的手机微博上出现自己的网名的时候,不由自主地就停住了视线。然后在兰姐来回翻动微博的时候,小堂哥看到了兰姐的微博名,那名字熟悉又陌生,经常出现在小堂哥的微博首页,但却没有沟通过。就像身边的女孩,已经遇见几次了,却从未说过话。

小堂哥明显感觉自己心跳有些加速,不知道是因为自己屡屡邂逅的对象就是微博上互相关注的人这一巧合让他激动,还是他干涸已久的心田下起了爱情雨的缘故。

小堂哥掏出手机登录微博,确认了身边女孩的照片和身份,之前一直忽视的那女孩的资料和说明,这次也被小堂哥反复看了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