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堂哥甚至想把手机放到女孩面前,说,看,这个人好像是你。

但终究还是碍于羞涩,小堂哥直到下车,也没有说什么。这一次两人在同一站下车后,小堂哥目送了兰姐很久,他发现这一次没有男孩在等兰姐了,兰姐的表情明显有些失落。

愚人节过后就是清明节,放假三天,小堂哥在家里帮小狗接生,因为靠清洁工的工资远远不够维持他的生活,他必须靠买卖宠物来生活!

假期结束之后,想到下班的路上会遇到那个微博上的漂亮女孩,小堂哥心情非常好。可让他意料之外的是,一连五天,他再也没有遇见那个女孩了。

他打开那个女孩的微博,也发现她五天没有更新了,最后一条是在清明节发的,只有四个字:“爬山真累。”

小堂哥忍不住想,她不会失足掉下山了吧?想到他知道对方身份是在愚人节那一天,难道是上天愚弄他的玩笑?上天已经不是第一次愚弄小堂哥了,这样的进展让小堂哥很失落。

转眼过去半个月了,小堂哥一直没能再遇到那个女孩。这半个月他养成了每天都去那女孩的微博看看的习惯,每一次都带着希望打开微博,然后又带着失望关掉。那女孩一直没有再更新。

有一天下班后小堂哥坐在公交车上胡思乱想,不知不觉就睡着了。醒来的时候闻到身边有一股异香,转过头,就看到那个微博女孩就坐在自己身边。小堂哥激动地刚想打招呼,就听到车到站了。女孩站起身,小堂哥也跟着下了车。

这一次小堂哥没有回家,而是跟在女孩后面,想找机会打个招呼。结果女孩一直没回头,一路上走得飞快,过了三个路口,小堂哥终于鼓起勇气喊了声:“喂,等一等!”

女孩回过头,迷茫地看着小堂哥,说:“你是叫我吗?”

小堂哥说:“是的,我是…”

女孩笑了,抢在小堂哥前面说:“我知道,你是公交车上的那个男孩,我们遇到过几次了。”

小堂哥说:“不是的,是微博。”说着,小堂哥拿出手机打开微博,给那女孩看。

兰姐看着小堂哥手机上的微博名,愣了下,把微博上的照片和现实中的小堂哥对比之后,仍旧是带着不敢相信的口吻说:“居然是你啊!”

本来要回家的兰姐因为偶遇了小堂哥,决定带小堂哥去吃饭。小堂哥刚来这座城市,对很多地方还不熟悉,兰姐已经在这里生活了很多年。每次有外地的朋友来,她都会带他们去长恨宫,那里有很多诺城特色小吃,吃完了还可以看戏。

那天小堂哥被诺城的地方菜辣得眼泪直流,饭吃到一半下雨了,吃完饭雨还没停。他们撑着一把伞,在雨中看戏。看着戏台上浓妆艳抹生动活泼的戏子,小堂哥突然觉得,自己也像是在演戏。

看完戏两人一起搭公交车回去,雨越下越大,车上人很少,小堂哥心里突然生出一股暖流。看着身边单纯可爱的兰姐,他想吻下去。正酝酿着情绪,兰姐突然转过头说:“我很高兴认识你,可惜不是在对的时间。”

好像被看透了心思一样,小堂哥愣了下,然后脸就红了。

兰姐是个非常单纯的女孩,单纯到逛街的时候会被路上的美容院拉进去宰几十块钱,出来的时候还觉得自己赚到了。单纯到买防辐射的植物的时候,被人用几片植物叶子插土里就忽悠过去了。

不过这都还不算什么,更单纯的是,她前段时间才知道,她交往很久的男朋友竟然脚踏两条船。而且如果不是被她亲眼撞见男朋友在和别的女生接吻,她都不知道自己还会被骗多久。问到为什么要骗她,男朋友的回答竟然说,觉得骗她好玩。

真是岂有此理。

也正是因为失恋的缘故,兰姐才请了假,去凤凰古镇待了半个月。刚调节好心情,回来,就遇上了小堂哥。

本来兰姐因为男朋友的事导致她看到男生就有些恶心,但这恶心偏偏在看到小堂哥的时候会减弱,甚至减到负。

小堂哥送兰姐回去之后,没有立刻回家。他想买一个礼物,在公交车上送给兰姐。他们约好了第二天一起上班和下班,他们俩一个在动物园,一个在电视台,两家单位离得很近。

可是因为太晚了,而且下着雨,很多店铺都关门了。小堂哥走了很久也没看到礼品店,只好郁闷地回家了。

回家的路上小堂哥一直在想,兰姐那句可惜不是在对的时间是什么意思。

回到家后小堂哥也睡不着,望着天花板发呆的时候,突然想到自己可以先送兰姐一只自己养的动物。想到这里小堂哥更睡不着了,连夜起来在自己的小动物园里挑选,一直挑选到半夜才选出一只小鹦鹉。他教鹦鹉说“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这句话,一直教到天亮才教好。

小堂哥想稍微睡一下就去上班,结果躺下就睡着了。醒过来的时候,已经错过了上班的时间。不过比上班迟到更让小堂哥郁闷的是,第一次和兰姐相约一起去上班,自己就失约。

手机上有两个兰姐的未接来电,小堂哥想了一会儿,就打了过去。

“我昨天晚上选礼物选到太晚,就睡过了时间,对不起,晚上我在电视台楼下等你吧。”电话接通后小堂哥就主动道歉,兰姐笑了笑,似乎完全没有把小堂哥的失约当回事,答应了下班后见面,就挂了电话。

下班的时候小堂哥去等兰姐,十分钟左右兰姐出来,可以看出她化了淡妆,比前几次见到的时候更美丽动人了。

他们一起步行去公交车站,人很多,于是自然而然地聊到了地铁。小堂哥说如果地铁修通了,公交车的运输负担就能减轻很多。兰姐说她上班的时候看到了一条地铁求爱的微博。

那条微博小堂哥也看到了,是一个北京男孩在地铁上邂逅了一个他喜欢的女孩,下车时男孩向女孩要联系方式,被拒绝了。不甘心的男孩就在微博发了寻人启事,希望能唤回女孩的爱。

那条微博被很多人转发,大家都支持男孩的行为。想到自己也是在公交车上邂逅兰姐的,小堂哥觉得如果自己表白的话,没准儿也会受到大家的支持。只是这是自己的事情,他不想牵连到太多人,他把早上准备好的礼物拿出来给兰姐看。

鹦鹉一露面就叫道:“我喜欢你,做我女朋友吧!”

第25章 你曾说过永远爱我(5)

兰姐被这突然的表白吓了一跳,她不讨厌眼前的男孩,可是刚从一段失败的恋情里走出来,兰姐还不想马上开始新的恋情。而且她和小堂哥认识的时间太短了,一切都太突然了,这不是她喜欢的风格,她喜欢日久生情的那种感觉。

被婉拒之后,小堂哥说,那就让我再教一批小鹦鹉来一起表白吧!我想那时候你会答应的。

兰姐笑了笑,没有说话。

夏天说来就来了,继北京男孩在微博上发寻人启事之后,成都有女孩也在微博发了寻人启事,内容是她在沃尔玛超市邂逅了一位帅哥,当时没能鼓起勇气,后悔不已,所以就想靠微博的力量来寻找错失的真爱。

紧接着,南京、武汉、广州、厦门、上海,不断有人发微博,寻找路上、车上、书店、广场上偶遇的心仪对象,那情景只能用四个字形——集体发春!

想到兰姐说的时间不对,再看看微博上的情景,小堂哥就联想到了春天的问题,他想是不是因为诺城没有春天,不适合求爱,所以兰姐才那样说?

第二天一起乘公交车的时候,小堂哥就聊到了微博上遍地都是求爱启事的事情。兰姐说那些人真不幸,眼睁睁看着真爱从身边走掉,事后发微博,只是亡羊补牢。

小堂哥说有的人更不幸,车上偶遇的对象,竟然是微博上关注多年的好友。相见不相识也就算了,相识了还不相爱,真是浪费这大好时光啊!

兰姐说,这么说,你也要发条微博去求爱了?

小堂哥说那可说不定,诺城的现实里没有春天,可诺城的网络上还是有的。

当晚小堂哥处心积虑想了条微博内容,但是没有发出来,而是存到了手机备忘录上,他想等到献给兰姐一窝小鹦鹉的时候,连同小鹦鹉,一起发到微博上去。

因为只能下班时间才能教小鹦鹉,而且教的时候总是想到兰姐,想着想着就忘记自己在干什么了,导致礼物准备的进度很慢。

气温一天天升高,小堂哥租住的地方没有空调,有一天他正教得兴起,突然感觉肚子一阵刺痛,久违了的感觉让他毫不犹豫地拿起了手机,按下了120。

在等救护车到来的那段时间,小堂哥打开电脑,把自己养好的小鹦鹉拍了照片,和之前想好的表白信发了出去,末尾还附上了一句:“我怕等不到礼物全准备好了。”

在来诺城之前,小堂哥曾经在体检的时候发现自己身体内有一颗肿瘤。而且是无法彻底根除的那种肿瘤。动手术切除之后,过上五六年,这肿瘤就又会长到影响他生活的程度,然后再切除再花五六年生长,如此反复三四次,他的生命便会到尽头。

也正是因为这个原因,小堂哥性情大变,开始从孤僻的、只喜欢和动物打交道的性格,变得想要尝试和女生交往,但一直没有遇到喜欢的对象,直到遇到兰姐。

在住院的那段时间,兰姐一直给小堂哥做各种美食,出院后两个人就在一起了。

因为担心自己的生命有限,不能一直陪着兰姐,所以相恋一段时间后,小堂哥就开始考虑找个机会离开。但两个人开始交往之后,兰姐就从被动变成了主动,小堂哥迟迟找不到机会,最后就想到了我。

不过我的到来并不能改变什么,在听完小堂哥讲完一切的起因和经过之后,我更觉得成全他和兰姐比较好。

“生命虽然有限,但能爱一天就是一天。我在有生之年还能见到你就已经很开心了,我没有办法帮你做破坏你们感情的事情。我觉得你还是让兰姐也知道你生病的真相比较好。”

“可是如果我因为你而离开了,她就会觉得我是个负心的人,很快会忘记我,和别人愉快地生活在一起,如果我直到死才离开,她会一直对我念念不忘,甚至做傻事随我一起走也说不定。我只是希望她能和一个正常人好好地相爱。”

“那你一开始为什么又要追她呢?”

“我只是想在有生之年爱一次,这样才能死而无憾。”

“你太自私了。”

和小堂哥争执不下,我就给江浩打电话。江浩说是去见朋友,一去就没消息了。电话打了两次才通,通了之后就听到江浩口气沮丧地说:“妈妈打电话说,紫若又从学校消失了,也没回家,现在不知道去哪儿了。”

“那你打算怎么办?”

“我必须去找她。”

“你不能把我丢在诺城啊。”

“你不是有你的小堂哥吗?”

“可是小堂哥有兰姐啊。”

“那你就在诺城等我吧,我会回来的。”

挂了电话,我突然想到,假如江浩把紫若找到了,为了防止紫若乱跑,肯定会带紫若一起来诺城吧,到时候可不可以让紫若来帮小堂哥呢。

假如紫若和小堂哥假装在一起了,小堂哥就可以顺利地摆脱兰姐,找个僻静的地方,自生自灭,就像那些大象死的时候会去森林深处一样。只是紫若的年纪太小了,就连假装,操作起来还是有些麻烦。

当天晚上,我躺着酒店的床上,想起了来时的火车上,我和江浩的对话,当时我问他:“如果让你在我和紫若之间做个选择,你选谁?”

江浩反问我:“如果让你在我和林连城之间做个选择,你选谁?”

我说:“我没有想过,我不想丢下你们中任何一个。”

江浩说:“我也这样想。”

我选择江浩,不知道江浩愿不愿跟我在一起呢?小堂哥说过:“喜欢一个人,不是一定要跟他在一起。对于爱情来说,有时候离开比在一起更容易长久。”但我毕竟不是小堂哥,我看不开,拿得起,放不下。

抵达诺城的第七天,江浩果然找到紫若并带她来了诺城,我没有过问他寻找的过程,他也没有问我这几天和小堂哥是怎么度过的,他来了之后,我们就去找房子。最终在小堂哥住的小楼后面找到了一个两室一厅。紫若和江浩住一间,我自己住一间。

在诺城住下后,我们五个人常常一起聚餐,就像相识多年的朋友一样。小堂哥和兰姐依旧在动物园上班,江浩靠写作为生,我和紫若就像两个家庭妇女。

如果没有那两个男人在场,我和紫若几乎一句话也不说。因为不管我说什么,换来的都是针锋相对,我想要让她帮忙来让小堂哥解脱的计划也一直无法进行。

但我想如果可以这样在诺城度过一生,也没有什么不好的。诺城有很大很大的游乐园、图书馆、动物园,还有一条很长很清澈的河。虽然我们在一起的时候各怀心事,可毕竟是在一起的,也许江浩和小堂哥会觉得累。我是心安理得的,我想紫若应该也一样。

有一天小堂哥去上班了,我去找江浩,他正在赶一个长篇,就让紫若陪着我。紫若给我倒了一杯清水,然后我们坐在沙发上,一动不动地看着对方。

从紫若的眼神里,我可以读出很多信息,其中有一条信息和我眼神中传递出的一样,那就是——有我在,你别想得到江浩。

(五)

我住的房间装修的是西式风格,天花板和墙壁都是雪白的城堡风格,我又去买了白色的窗帘、被套和床单,还买了一只白色的小狗,取名七七,因为七这个数字夹在八和六这两个吉利的数字之间,感觉很幸福。江浩每天要在电脑前写很久的字,所以我又买了一些小植物放在他的电脑边。

江浩写小说的时候喜欢听那首我推荐给他的《死去的稻草和孩子们》——一棵柔弱的稻草,它死去在墙角,在这悲伤的秋天,传说是收获的季节,我突然见忘记她。我站在蓝色的天空下,脚下是金黄麦田,守护着可爱的孩子啊…

在忧伤的歌声里,我的心情却是愉快的。我每天给江浩做饭,洗衣叠被,打扫房间。我觉得这样的生活很完美,很让我心安。如果没有紫若存在的话。

也许是看出了我和紫若的关系太僵,为了更好地相处,小堂哥提议送我去读书,江浩本来就在给紫若物色学校,于是就一块找了。

最后我们被安排在一所中学里,我在高中部,紫若在初中部,虽然还是和以前在家里读书的时候一样混日子,但因为常常能见到喜欢的人,所以日子过得并不难熬。

紫若会做很多我不会做的事情,比如弹琴唱歌,画画写诗。但我用一张白纸折叠出千百种动物的本领也是她学不会的。可我从来没有想过要在江浩之外的男人面前展示自己。而紫若弹琴唱歌的时候,一定要拉着江浩陪着,不管江浩在忙什么,都必须要答应,不答应就撒娇哭闹。

我从不跟江浩撒娇,也正因为如此,紫若一次又一次地在我面前昭显她在江浩心中独特的地位。

心里郁闷的时候,我就去找小堂哥,我们去游乐园骑木马、荡秋千。我仿佛回到了很小很小的时候,和爸爸妈妈在一起。爸爸把我放在他宽厚的肩膀上,我可以看得很远很远,我们一直往前走着,周围是欢声笑语,草长莺飞。

因为我坚决不肯帮小堂哥从他和兰姐的关系中解脱,他也决口不再提让我帮忙的事情。只说有一天如果他走了,就让我撒个谎,骗骗兰姐,至于怎么骗,让我自己掂量着办。

我觉得如果不去面对的话,其实他走的那一天,还很遥远。比起小堂哥无法改变的命运,更让我忧愁的是江浩的人生。

有一天紫若睡着了,他来找我,谈起写作上的事情,他说:“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在模仿和复制梁言的一切,我复制得很成功,可是我一点也不快乐。虽然当年他也不是为了行走而行走,但起码他是为了写作而写作。我呢,我完全不喜欢这些,我只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过普通人平凡的生活。可是越简单的愿望越无法实现,我不想违背妈妈的意思做个不孝的人,也不想丢下紫若做个不负责任的人,我曾经谈过几次恋爱,都因为妈妈和紫若而和她们分开了。现在我想抛下这一切,和你找个地方隐居起来,你觉得可行吗?”

“你是小说写不出来了,想找我寻开心吗?”

“我是认真的,你觉得我开玩笑的时候,会提梁言吗?”

“可是你都还没有了解我。万一我不是你想要的那种人呢?”

“我也不知道我想要的是哪种人,但起码是漂亮,赏心悦目,而且也跟我聊得来的,我觉得这就足够了。我不想周游世界,只想和喜欢的人在一起,喂马砍柴,悠闲度日。”

“那我们还要不要对小堂哥说我们要走了?”

第26章 你曾说过永远爱我(6)

“我们未必要走,诺城也很好啊,我觉得我骨子里和你小堂哥是一类人。所以我觉得我们五个人一起生活也没有什么不好的。”

“那紫若会答应吗?”

“我只是她的哥哥,不管她怎么想,我都需要有一个伴侣的,我会照顾她,但她长大了,我会把她嫁人,而不是自己娶了她。”

“那这算是我们过上了自己一直梦想的生活?”

“不,从这一刻起,我们要放弃梦想,不再谈论那些虚无缥缈的东西,我们要融入这个社会,正所谓大隐隐于市,小隐隐于野。”

大隐隐于市,大隐隐于市。我在心中默念梁言的话,然后拉开窗帘,看路上的行人,看他们或悠闲地晃荡或行色匆匆,每个人都像是一个隐者,每个人身上仿佛都有一堆的故事。

江浩从我身后抱住我,亲吻我,我没有拒绝他,我已经成年了,可以对自己的一切选择负责了。然而浪漫的气氛没有维持多久,就听到咣当一声,门被踹了一脚,紫若站在门口,一脸怒容。

虽然比她大几岁,但面对她,我真是无可奈何。有她在,我真是一天好日子都过不上。眼看着江浩抱着我的手渐渐变冷,我觉得尴尬极了,就推开了他。

江浩拉着紫若回到他们的房间,然后哭声、争执声、摔门声,声声入耳。等一切都平静下来的时候,我打开门去看,紫若不在了,江浩也不在了。

如果说我是树,紫若便是风。树欲静而风不止。想一想曾经何时,我也像她一样任性,觉得自己想要的东西,谁也抢不走。可是等到小堂哥不告而别,等到再重逢时他已经有了心上人,那颗任性的心也就倦了。

所谓一念放下,万般自在,紫若放不下江浩,我也放不下,我想有天我放下了,一切也就了结了。

我出门去找小堂哥喝酒,因为知道我和小堂哥没有任何血缘关系,就像江浩和紫若一样,所以兰姐对我频繁去找小堂哥还是有意见的,白天还好,夜里出来喝酒,她总是要陪着。不过也无所谓了,反正我心里只剩下江浩了。

诺城大街小巷洋溢着的湿润空气和酒吧里迷离的灯光都是我喜欢的,即便没有喜欢的人在这里,我也想留下来终老。

我问小堂哥:“为什么两个相互喜欢的人要在一起这么难?”

小堂哥说:“因为你们都不是生下来就在一起的,你有你的经历,他有他的经历,就算他放下了紫若,不再回家,终日和你厮守在一起,若有一天你爸妈找来,你一样会为难。就算你们都摆脱了父母的约束,也许又会受到病魔的侵害。人生无常,及时行乐吧,起码现在我们是在一起的。”

小堂哥这么一说,我就知道,他心里大概已经想走了,他喜欢兰姐,也不想不管我,但他终会丢下我们独自去那遥远的世界。如果我们相安无事还好,如今总是有不安定的情绪惹他烦恼,离开是最好的解脱方法。

江浩带紫若出去玩了几天,还是回来了,回来后紫若死活不愿意再去上课,她要日日守着江浩。我不想看到她,于是就在学校待着,周末也很少回来,回来也是在自己房间上网看书,像是和江浩冷战一样。

诺城虽然美好,但是学校和我家那边的没啥区别,大概每个地方的学校都是一样的,都是一群自以为是的人被另外一群自以为是的人教导着。

彼此之间时而抗争时而握手言和,多年以后才恍然大悟,却为时已晚,但即便如此,还是会把自己的下一代继续送到这样的地方,以为他们会有所不同。

我讨厌人群,于是大部分时间都待在操场的角落里。即便在教室,我也是坐在角落的位置,戴着耳机,在歌声中和喧嚣的世界保持距离。

这样的情形维持了几个月,小堂哥终于走了,一声不响,像多年前一样。兰姐来找我,问我小堂哥有没有留下什么话,问我知不知道小堂哥走的原因。

我恶作剧似的对她说:“他可能是想和你玩捉迷藏,故意躲起来,看你能不能找到他吧,如果你觉得一个人找太寂寞,我可以陪你一起找,我们谁找到了,他就算谁的好不好?”

兰姐苦笑道:“这种事情不用你帮忙,我还是自己找吧,你只要好好读书就行了。”

好好读书,如果要好好读书,我干吗来诺城,在老家好好读不是更好,来到这里不过就是因为小堂哥,现在他走了,若是江浩是一个人,我还可以留恋,但偏偏他有紫若这个拖油瓶。

我给爸爸打电话,离开家这么久了,他竟然一点动静都没有。电话接通后,他上来就说:“是不是生活费不够了?爸爸最近在国外旅行,你先去你奶奶那里拿点钱。”

我本来准备好的一大堆理由,被他两句话搞得无从出口了,这样也好,干脆就彻底隐瞒自己出来溜达了几个月这回事。只是问候了一下他的身体情况,然后就挂了电话。

虽然很不喜欢爸爸对我这种不闻不问的态度,但想一想,如果我出了什么大事,能第一时间放下所有事情来我身边保护我拯救我的男人,只有他了。

他也不容易,当年和妈妈那么恩爱,最后还是各奔东西了。我还记得妈妈走的时候,红着眼眶对我说:“不要怪妈妈,妈妈也没有想到会变成这样。以后要是林别鹤对你不好,就来香港找妈妈吧!”

想起来我已经很多年没有见过妈妈了,我突然想去香港看看她,这也正好可以让我放下江浩,不再纠缠于他和紫若之间,对他对我都是一种解脱。

诺城终究只是一个驿站,不是家。我走的时候是在深夜,比起小堂哥的不告而别,我还是不够狠心,我习惯性地写了字条放在桌上——

有一个躲猫猫社团,他们的团长现在还没有找到。小堂哥已经去找团长了,我打算去找小堂哥,你要去找我吗?

许多年后,我上网时又逛到江浩的博客,看着他更新的日志,一篇篇情深意浓,但是我不知道,那日志中的女生,指的还是不是我了。

现在是晚上了,分针指着七,时针指着十一。窗外刮着很大的风,我的床摆在窗口,我已经习惯在夜深人静的时候把自己裹在被子里只露出脑袋,看窗外昏黄的路灯下来去匆匆的车辆行人。

风越刮越大,行人随之减少直至满街尽空。我拉上厚重的窗帘,打开台灯。桌上乱糟糟的书搅得我的心好似墙上的挂钟,摇摆不定。

今天在电视上看到一则新闻,说几个抗美援朝的女战士分别几十年后在电视台的帮助下重逢了。于是我就想也许我们还能再见面的,我们还年轻,还有几十年可以等。

只是再见时,纵然不是尘满面鬓如霜,也很难将对方一眼认出了。我现在说话的口气沧桑得像个老头,经历了这一切,想必你也无法再高傲地仰起头,坚定看着太阳了。

我们都不是命运的对手,注定要做生活的炮灰。回想起以前,你总喜欢指着天说:“上帝,你想玩死我没那么容易。”你可以无所畏惧地在人群里流泪,冷笑着看那些无知的人。成长原来等于隐忍和妥协。

我的qq签名原来是:“万死不辞地骄傲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