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担心啥,咱又不干亏心事,还怕人跟踪?!”

胜男突然想到什么似的,格格笑了起来,她冲着魏良调皮的眨眨眼,然后两个人又回到大道上。

“你是说,小五和魏师爷两个没有去牢房,而是去找了那个柳婆子?”

李大头坐在酒楼的雅间里,端着一个小酒盅,疑惑的问道。

“没错,今天小的一直跟着他们,”穿着便装的小捕快,随说话眼睛随往酒席上瞟,看到桌子上又是鸡又是肉。扑鼻的香味馋得他直咕咕的吞口水,“点完卯,他们两个先是去了魏师爷家开的糕点铺提了一包点心,接着便去了柳婆子住的青梅客栈,和柳婆子聊家常聊了大半天。然后,便去前街的饭店吃了午饭,吃饭的时候两个人嘀嘀咕咕的说了好久,吃完饭又牵马出了城…”

“出城?难道是去柳家庄?”

李大头放下酒盅,破案自己不行,但他会跟踪,嘿嘿,他昨天就安排了好几路人分别跟踪李胜男、魏良和李正义。只要他们查到什么线索,他立马就跑去,他还就不信了,这样都破不了案子。

“不是,”小捕快摇摇头,肚子的馋虫直造反,“是去的南山,两个人蹲在地头看小五家的佃户抢种什么玉米。小的蹲在路边等了一下午,一直跟着他们回城。”

“奇怪,他们不去破案子,跑去种地干什么?”李大头有点不解的喃喃自语,他抬眼看到小捕快流着口水的傻样,笑骂道:“行啦,看你哈喇子都流了二尺,真他娘的丢人。今天的差事还不错,坐下一起吃吧。”

“嗳,谢李头!”

话音刚落,小捕快就一把抓住盘子上的扒鸡。伸手撕下一个鸡腿,三两口塞进嘴里。

“明天继续跟着,老子就不信,他们真就一点都不急!”

“恩恩!”

小捕快嘴里满是肌肉,只好连连点头。

晚上,牢房里的一片灰暗,胜男悄悄的来到女牢房,找到老爹的亲信江婆子。

“哟,你就是小五呀,嗐,这几年不见都张这么大了!”

江婆子四十左右的样子,个头不高,人却很胖,一身油脂麻花的牢头服紧紧的捆着一圈一圈的肥肉,两个手肘上还打着补丁。

她一见胜男,便笑得肥肉乱颤,两只精明的小眼睛眯成了一条缝儿。

“呵呵,托福托福,江大娘最近还好呀,”说着胜男伸手塞给她个布包,里面放着几两碎银子。

“好,多亏李捕头照顾呀,来!”

江婆子一捏手上的东西。笑得更加灿烂,她从腰里解下一把钥匙,然后把牢门打开:“来吧,李氏在里面!”

“好,多谢江大娘,”胜男也没有多说,快速的闪进牢门,跟着壮硕的江婆子来到最里侧的牢房。

一进牢房,顿时传来一股霉味,其中还夹杂着皮肉腐烂和粪便的臭气。胜男强忍着异味儿,来到关押李氏的牢房前。

“喏。就是这里!”江婆子把油灯放着一边,然后打开牢门,冲着里面的黑影踢了踢,“喂,李氏,醒醒!”

“江大娘,我来叫吧,您去歇着,”胜男见她像踢个死狗一样踢着李氏,心里多少有些不落忍,忙拉着她的胳膊,从怀里掏出一个油纸包,悄声说道:“嘿嘿,这是十香斋的酱牛肉,还热着呢。江大娘,我来牢房的事,您就帮我——”

“明白,”江婆子笑得越来越开心,她一把拿过纸包,拍拍胜男的小肩膀,“我今天就没有看见过李捕快,要是有人问呀,我也不记得李捕快来找过李氏!”

“多谢江大娘,等事儿成了,小五还有重谢!”

胜男忙拱手道谢,把江婆子哄出牢房。

“你是谁?难道又是县衙的捕快?”

阴暗的牢房里,李氏虚弱的问道。

胜男没有说话,拿起地上的油灯放在墙上的隔板上,顿时,牢房里有了些许亮光,李氏蜷缩的身影也映入胜男的眼睛。

“你是捕快,我好像在哪里见过,呵呵,又是逼问我下毒的事儿吧,我什么都不知道,要杀要剐你们随便吧。”李氏挣扎的坐起来,就着亮光。她看清了来人的样子。

“李氏,你怀孕了?”

胜男像没有听到她的话,而是反问道。

“那又怎样,反正我也不能亲眼看他长大成人。”

李氏想到自己被冤枉,即使怀孕,按大明律,生完孩子,她还是要死。可怜她的宝宝,先是没了爹,一降生又没了娘,婆婆孤僻年迈,孩子以后可咋办呀。

“那你到底有没有下毒!”

胜男蹲在李氏面前,直直的看着她的眼睛。

李氏清秀的脸上还沾着血迹,头发已经乱成一团,身上的衣服也被扯破,露出斑斑伤痕。她听了胜男的话,倒也没有激动,只是木然的摇头,“我不知道,我什么都不知道。”

“好吧,等你想告诉我了再说也不迟,”胜男从腰间解下绿葫芦,然后轻轻的揭开李氏的衣襟,把生命水涂在她的伤口上:“到时,你要把当天的事情,仔仔细细的说一遍,包括柳大山说了什么话,又吃了什么东西,你又做了些什么,一五一十的告诉我。我有的是时间等着,明白吗?”

李氏开始见胜男要解她的衣服,以为她有什么企图,刚要阻止,大腿、屁股上的灼痛感消失了许多,她讶异的看着胜男:“这,这是?”

“呵呵,大家都是女人,你现在又有了身孕,身体更重要,”胜男善意的笑了笑,又把生命水倒在手心里,轻轻的涂在她肿胀变形的两腮。

“谢谢官爷,”李氏今天被N多捕快追问,稍有迟疑,那些人不是踢就是踹的,还有那些牢头,更是不把她当人看。仅仅几天的时间,她已经有些麻木了,甚至想与其这样卑贱的活着,还不如死了干净。如今见胜男这么关照她,便感激的直点头,“我说,我一定把当天的事情统统告诉您!”

第二天,小捕快再次跟着胜男和魏良身后,听他们两个有模有样的商量:

“嗳,你爹出发了吗?”

“恩,已经去了,呵呵,我爹是谁呀,他老人家当差三十多年,办过的案子比李大头吃的肉还多。不用太多的线索,仅从柳大娘的一些闲话里,就找到了线索。”

“李捕头的确神勇。唉,我真是没想到李氏居然如此狡猾,竟让东阿县的娘家表哥设计下毒。”

“可不,我爹一早就准备出城了,等到了东阿,把奸夫一抓,证据一拿,案子自然也就破咯!”

小捕快听到这里,心里一慌,连忙悄悄跑到李大头家报信。

胜男和魏良看着他的背影,两个人嘿嘿奸笑两声,“好像还有一组跟踪的,走吧,魏师爷你去引开?!”

“恩,我引开,你去柳家庄!OK?”

“OK!”

胜男和魏良站在街口,比划着对方能看懂的暗语,然后分头行事。

魏良大摇大摆的去引开跟踪的人,而胜男则是先躲进紫葫芦,等跟踪的人跑过去后,从另一条路骑上悍马飞速出城,直奔柳家庄。

正文 第十九章 要命的井水

“什么?你说李捕头去东阿了?”

李大头听到小捕快的话。倏地一声站起来,拧着眉头在屋子里转来转去。

“没错,”小捕快嘎巴嘎巴嘴,拿袖子擦着脸上的汗,有点小得意的说道:“今儿一早小五和魏师爷躲在县衙前街的一条小巷子里,他们两个嘀嘀咕咕的商量着,小五说柳大娘说了,李氏在嫁给自家儿子之前,曾经和娘舅家的表哥说过亲,不过合八字的时候,她俩的八字不合,亲事就没成。但这两个人从小一起长大,感情特别好,李家没办法只好把李氏嫁远远的嫁了,没想到,李氏的表哥上个月竟然找了来,于是…”

李大头边听他说,边用手搓着油乎乎的下巴,“哦,那么说是李氏伙同她表哥,让她表哥从外地买毒药。然后趁机下毒谋害柳大山?!”

“恩,听小五是这么说的,”小捕快的两个眼睛滴流乱转,努力的回忆着胜男的话,“哦,还有,小五已经打听到李氏娘舅的地址,李捕头已经出城去东阿啦!”

“东阿?!”李大头总感觉哪里怪怪的,但又说不上来。

这时,门外又跑来一个小捕快,满头大汗推门进来:“呼,头儿,刚才李捕头牵了马,说是要出城!”

“哦,人走了吗?”

李大头的注意力立马转移过来,他几步来到门边,急切的问道。

“还没有,”小捕快拿着帽子,呼哧呼哧的扇着风,“看马厩的老孙头说,要骑马必须有公事才可以。李捕头正急赤白咧的满县衙找魏师爷,让他给开条子呢!”

“好!”李大头一砸拳头,连忙吩咐道,“小顺子,待会儿你也去要一匹马,给我盯死了李捕头,看他到底去哪里!”

“明白!”小顺子连忙答应一声。把帽子歪扣在头上,转身就要出去。

“等等,”李大头又把他叫住,“机灵点儿,要随机应变!事儿成了,东街的那套房子我就赏你了!”

“嗳!”小顺子兴奋的点头,嘭嘭拍着小胸脯下保证:“头儿,您就擎好吧!”

说着,小捕快蹬蹬的下了楼,为了房子而奋斗去了。

“小郑子,你继续盯紧小五,”李大头心底里仍有一丝怀疑,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凑到小郑耳边,“我估计她可能会去大牢或者柳家庄,你千万给我盯死咯!”

“呃,明白!”

小郑子迟疑的点了点头,心里暗自发苦,刚才急着回来报信儿,已经把小五和魏师爷跟丢了。但刚才听李头对小顺子的许诺,他也眼馋不已。便琢磨着先应承下来,待会儿去好好找找。

“去吧,等我当了总捕头,你就是我的班头,明白?!”

李大头又画下一个大大的馅饼儿,引得小郑子双眼直冒精光。

“好嘞!”

小郑子也啪啪拍两下胸脯,答应一声便蹿出了酒楼。

来到街上,小郑子想了想,还是跑到城门口打探消息。

“魏师爷呀,”守卫甲皱着眉头想了想,小郑子连忙递上一个银角子,拿到好处费的守卫立马舒展了眉头指着城外的官道:“魏师爷和李捕快都出城啦,听两个人说什么南山、庄稼。”

小郑子一听,便连忙折回县城,去车马市叫了一辆马车直奔南山。

没有多久的功夫,他就来到距离李家工地三四丈远的茶摊,打发了车夫,瞪着眼睛四处找着,终于在工棚前面的耕地边,看到了魏师爷和穿着青衣的小五。

找到了人,他也就不急,坐在茶摊上,要了一壶茶,两碟子包子,慢悠悠的边吃边喝。

而蹲在地里的两个人,则颇为感慨的说着话,内容无非就是老天开眼啦,怎么半死不活的苗子,一夜就复活了呢。

“魏师爷。我听小福子说,咱们这里种了地瓜。那个地瓜真能当粮食?”

“恩,当然,而且味道非常好,”魏良看着地里的佃户们,仿佛重新见到了希望,正热情洋溢的在地头上耕种。

“哎,魏师爷,小五干嘛去啦?”

蹲在魏良身边的青衣捕快,并不是小郑子以为的胜男,而是魏良的小跟班周庆。

“呵呵,我也不知道呢,可能去忙案子了吧。”

魏良笑着摇摇头,周庆虽然和他们的关系比较铁,但这件事关乎胜男的前途,少一个人知道便多一份安全。

“哦,也是,她来县衙就是为了当捕头,李氏杀夫案对她和其他马快来说,都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机会。”

周庆挠挠头,嘿嘿笑着说道。

“小庆子,你也是捕快,你不想当捕头?”

魏良见他脸上毫无嫉妒和眼红。便好奇的问道。

“我?!”周庆指着自己的鼻子,忙摇头,“我不行,我连马都不会骑,大字更是不识几个,当个小捕快已经是家里烧了高香,哪敢去想当捕头呀。”

人贵有自知之明,并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当捕头滴。

这个道理周庆懂,其他的人估计也明白。但是明白是一回事,放不放在心上便是另外一回事了。像孙传德,他也知道这个理儿。可转念又一想,连李大头那样的草包都想当捕头,自己要功夫有功夫,要头脑有头脑,不就是缺乏机会嘛。

如今,天大的机会摆在了大伙儿面前,谁要不想着争取争取,谁就是傻瓜。

而他孙传德虽不是绝顶聪明的人,但也不笨,这种机会估计有生之年不会再有了,所以,他卯足了劲儿,蹲守在柳家庄。

有人问了,孙传德为啥蹲守柳家庄咧?

“切,这里是命案现场,不论是谁找到线索,又是在哪里找到的线索,最终都要来第一现场确认,”孙传德坐在柳大山门口的柳树下,得意洋洋的说道:“谁像那个傻大头呀,还派人去盯小五和魏师爷。难道他不知道,人是活的,转眼就能跟丢这个道理?!还是我孙传德聪明,只要盯死了柳家的宅子,肯定有收获!”

正得意着,发现街口过来一头驴和一个人,待他看清了来人,脸上顿时笑开了花:我说吧,嘿嘿,小五来喽!

心里哈哈直笑,脚下也没闲着,孙传德小心翼翼的躲到树后面,探着脑袋关注胜男的动作。

“主人,咱们干吗放着悍马不骑,走着过来呀?”

馒头扭着肥硕的屁股,毛茸茸的大尾巴随着行走的节奏晃来晃去。

“当然是有目的,馒头。待会看好门!”

胜男探手擦擦汗,唉,刚下了一场大雨,天还是这么热。

昨夜详细问了李氏后,胜男还是没有得到任何有价值的线索。最后,她决定试试最简单最直接的办法——还原命案现场。

她仔细问过李氏,柳大山出事当天都做了些什么,李氏又是如何伺候丈夫的。胜男便按照李氏描述的样子,把自己当成柳大山,把那天的情景重新演绎一遍。

于是,今天一早,胜男和魏良设计把盯梢的捕快甩掉后,便火速来到柳家庄。她先找到柳大山家的田地,仔细的看了看地里和周围的情况。

柳大山家一共有三亩地,位置在村子的最南头,地里种着小麦。如今已经收割了三分之二,剩下的三分之一还没有来得及收割,被那场冰雹砸在了地里。

田地边都是荒土和一些常见的野草,像剌剌秧、苍耳还有几株向日葵,并没有什么致命的野草。

胜男路过田地的时候,正好遇到了拾麦穗的老农,便顺口问了一句,本地有没有什么毒蛇。虽然魏良说柳大山的身上并无伤口,但还是再确定下比较好。

老农在本地生活了几十年,非常确定的告诉胜男,此地并无毒蛇,偶尔有一些菜花蛇,无毒无害。

在地里转了一圈,一无所获后,胜男又顺着柳大山常走的土路,来到柳家门前。

李氏说过,夏天天热,而且柳大山干了一上午的农活非常口渴。她每天都会提前烧好开水,放在厨房里凉着,等柳大山回来便可以喝。

胜男来到厨房,找到一个海碗,准备去水缸舀些水,然后放在李氏提到的灶台边。

李氏说到这里的时候,胜男曾经怀疑过,如果饭菜没有问题,估计是水有问题。她扒着水缸瞅了瞅,里面还有小半缸水,因为几天没有人动用,这两天又下了冰雹和暴雨,缸底的水非常浑浊,而且还有一些小水虫在水面上不时飞来飞去。

“恩,这些虫子并没有死,估计缸里的水没有问题!”

“主人,李氏不是说她都是用的热水嘛,有没有一种毒,被烧开了才会发挥药效?”

馒头也跳上水缸,小心的站在缸沿上,帮胜男分析道。

“不知道,要不试试吧!”

胜男也摸不准,既然决定模拟现场,那就完全按照李氏说的来吧。她把馒头拎下来,交代了一番,然后自己去厨房烧水。

门外,孙传德好容易爬上墙头,正瞪着眼睛看院子里的情况。他疑惑的看着胜男,又是点火,又是打水的,完全不知道她究竟在干什么。

“咝,不行,这里看不到厨房的动静,”孙传德见胜男进了厨房,他连忙转移阵地,小心的在伏在墙上,一点儿一点儿的挪到厨房的屋顶。他两只手扒着房脊的红瓦,终于费力的露出头,却发现一只肥硕的黄斑猫正悠闲的坐在房脊上。

“你,你!”

孙传德脸上一阵抽搐,眼睛丝丝的盯着肥猫。只见这只肥猫,慢慢地伸出胖乎乎的爪子,刷的张开锋利的指甲,呲着牙嘿嘿一笑,肥肥的爪子朝孙传德的脸挥去…

正文 第二十章 第一女捕头

“阿~”孙传德惨叫半声。从房顶滚落下去,幸好他身手还算敏捷,在落地的那一刻,用力一个空翻,把重力减到最低。

馒头得意洋洋的巡视着屋顶,大尾巴都快翘到天上去了。

“该死的猫,等哪天落到老子手里,看我怎么收拾你?”

孙传德掀开官服,撕下里衣的衣角,边念念有词的咒骂着,边把手肘上伤口包扎起来。

“恩,看来小五找到线索了,否则她不会如此小心翼翼,可是怎么才能看到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