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

“少白,明天好不好?”现在太晚了,外面都黑漆漆的。

“樱诺,你知道我的,你不来见我,我就来见你。”

“不…不要。”

樱诺现在并非自由之身,如果让骜政知道了,还不得怎么收拾她,反正骜煌现在还在浴室清理自己。

“你在哪儿?”

“转角拉面馆。”

“好。”樱诺挂了电话,胡乱将衣服套上,扬声喊了一声:“骜政,外婆给我打电话来,说有事儿找我,我先过去了。”

说完,也不管浴室里的男人有没有听见,允不允许,她拿了车钥匙就径直出了门。

这女人深更半夜的去哪里?

骜政听到她的喊声,关了水笼头,拿了一张浴巾裹住身躯,出来时已没看到女人的影子了,恍惚儿听到她说是丁雪柔打来的电话。

她要去他可以送她去嘛,溜得比兔子还快,这么急干嘛?

骜政心里有些不爽,不过,她把他车子开走了,他就只能站在房间里,烦躁地用毛巾着一头湿漉漉的头发。

樱诺赶到转角拉面馆时,徐少白早就等在了那里,由于是深夜,拉面馆的生意有些清淡,吃面的也只有寥寥几人。

徐少白坐在一张空桌子旁,双腿叠着,修长的指尖夹着一支香烟,没有吸,香烟积了好长一截烟灰,而袅袅的烟雾如一抹又一抹围绕在他周侧的鬼影子。

他是一个少言寡语的男人,他的着装,口味仍然没有变,哪怕是经历了这么几年,他最喜欢穿黑与白的衣服,白色衬衫,黑色或者清素的外套永远是他的最爱。

由于他不喜欢讲话,他的浑身自然就漫出一种冷漠来。

“少白。”

“来了。”女人低低柔柔的嗓音把他的思绪拉回了现实。

及进将烟头拧灭,因为,他记得她有鼻炎,也不知道现在有没有治好。

“谷小姐,你终于来了,这是你的拉面,没放葱。”

身材肥肥圆圆的老板娘端了一碗拉面过来,放到她面前,嘴边的笑容灿烂如阳光。

“谷小姐,徐先生在这里等你很久了,快趁热吃吧。”

五年前,他最喜欢带她到这儿吃拉面,而且,是每天中午一次,与老板娘自然是熟悉,这么多年不见了,老板娘除了眼角多牵了几丝皱纹外,整个人也没什么改变。

“谢谢老板娘。”

“吃吧。”他满脸宠溺地望着她。

在是她也不客气,拿了筷子挑了几条拉面送进了嘴里。

“你不吃吗?”

“我已经吃过了。”其实,他一直没告诉她,他从来都不喜欢吃拉面,之所以爱带她来,是因为,有一次,她给他说,她最喜欢永巷街小摊的拉面。

几分钟,她就将拉面吃下了肚,而他递过来餐巾纸。

老板娘收走了空碗筷,她们就那样面对面坐着,谁都没有开口讲话,沉浸在一片静默中,仿佛都在回想曾经那一段清涩的时光。

“你几时回来的?”

感觉有些尴尬,她开始没话找话说。

“上个月。”

“不打算走了?”

“目前有这个打算,我在准备把公司迁回来。”

“少白,你…交朋友了吧?”

“没呢。”除了你,别人再难入我眼。

“为什么?”

“你比任何都清楚。”

“我…已经结婚了。”

眸子里的光芒黯了一下,就是因为知道他结婚了,所以他才马不停蹄赶过来,五年前,她结婚之时,他从美国赶回来,却没有勇气迈入那间酒店,而他过了痛苦而郁愤的五年,如今,他不会再放过这样的机会。

“他并不爱你,你也不爱他,你们那婚姻什么都不是。”

至少,他是这样看的。

说得也是事实,樱诺也是这样认为的,她与骜政的婚姻什么都不是,就是一张毫无意义的纸片。

“可是,少白…我们真没可能了。”

五年前都没可能,现在也不可能。

“樱诺,我可以等,等你忘掉他。”那个‘他’自是指逝去的骜煌,五年前,他自知不浊骜煌的对手,所以,远走国外,而今,最强劲的对手不再了,他不再畏惧任何人,所以,他杀了过来,在她新婚第一天杀了过来。

他对她的感情,她相当清楚。

“陪我走一走,好吗?”

她没有回答,而他牵着她的手,与她漫步在街道边,站在一堵高高的围墙下,淡淡的月光交织着微弱的路灯灯光洒照在高墙下,在高墙下折射出一道道隐隐绰绰的光影。

她们的眸光双双移向了那堵高墙,曾经简朴青苔长满的墙壁如今已经过翻修,还有一个大大的广告灯箱,灯箱上是某当红影星美丽的身姿。

淡淡灯箱光束打照在她的脸上,让她的脸变得如同惊世骇俗的一块冷玉。

记忆纷至沓来…

那年,她读高三,他也念高三,不过不是同一个班,只是同一个级而已,他是学校出了名的坏学生,时常带着一伙人打群架,逛夜总会,他那时经常脸上挂着伤,因为据说,他还是学生就在跟人家黑老在争抢地盘了,有天黄昏,他看到了她,惊鸿一瞥,就此难忘,然后,每天她下晚自习回家,他都会跟在她身后,最开始,她很怕他,因为他名声不太好,她也怕他为难自己,她防备着他,在淡温柔的月色下,她加快了脚步,然而,他也加快了脚步,可是,她错了,她以为他跟在她身后是为了欺负她,没想,等她战战兢兢打开了低矮门墙的那道门扉,外婆的声音在里屋里响起,他站在月色之下,冲着她笑了笑,转身消失在了夜色中。

后来她才明白,他之所以日日跟在她身后,只是为了保护她而已,而那段时间,正是骜煌去参军的日子。

------题外话------

轰动锦洲城的一段火辣裸画视频,让尹婉被迫远走国外五年!

为了父亲,她不得不再次踏入一生梦魇的土地!

“尹小姐,敖先生让你回金谷园!”

黑西装男人毕恭毕敬地传达着某位踩着在金字塔顶端男人的话。

“不用,请转告你家的敖先生,终有一天,不是他死就是我亡!”

在锦洲,他开辟了一片帝国江山,仍然把那个曾将她推入地狱的女人宠上云宵。

如今,还枉想与她复婚,门儿都没有!

黑西装男人怔怔地望着她,女人话语如此绝决!

让他不自禁地暗自猜测着敖先生与尹小姐五年前到底是一桩怎样刻骨铭心的恩怨?

【刻骨缠绵篇】

“离安少弦远一点!”男人怒容满面,冷声警告!

这本新文写得没信心了,有喜欢就投票吧,唉。

第68章 吻痕从哪儿来?

那段日子,她仿若没了灵魂,孤若无所依靠,她不敢把与骜煌的恋情告知外婆,也不敢向外人透露她对骜煌的思念。

就那样,徐少白,一个干干净净,着装喜欢黑与白的男孩子闯入了她的生命。

一个月的护送拉近了她们彼此的距离,知道他不会欺负自己,她便放松了对他的警惕,而他在沉默中也开了口。

“我喜欢吃拉面,你呢?”

“我也喜欢。”

“前面有一家拉面馆,很不错,要不要试试?”

某一天晚上,他护送她回家,他无意打开了话匣子。

“嗯,好。”

他带她去了Z市最好的一家拉面馆,以为她会吃得很开心,然而,她望着一碗热气腾腾的拉面发神。

“怎么了?”他温柔地问。

“不好吃,我带你去一个地方。”说着,她拉起了他的手,那是她第一次主动亲近他,然后,她带他去了转角拉面馆,她点了两碗牛肉味儿,吃拉面时,她问他好吃吗?他却兴奋地点了点头,其实,她永远不知道的是,他根本不喜欢吃拉面,更不喜欢吃牛肉,之所以吃得津津有味,完全是因为她喜欢的关系。

她不知道的是,他与她第一次吃了牛肉味的拉面后,回家拉了一夜的肚子,漱了一晚上的口,因为,口腔里沾了牛肉腥味儿,他就睡不着觉。

他日日送她回家,他对她说,在骜煌不在这段期间,你的安全我负责好吗?

她没有回答,只是笑着踩着轻快的步伐进入了家门。

对着天空,他吹了一记响亮的口哨,他的喜怒哀乐完全是因为自己心仪的女孩子。

其实,那时候,他并不觉察自己对她的喜欢到了何种程度,以为只是单纯的喜欢而已。

然而在某一天,那天他有事去了,他与一帮黑社会的人火拼,带去的几哥们儿受伤了,他也挂了彩,只是伤不重,他们还在火拼时,不知是谁报了警,警车来了把他们带走了,当时,他正闭目养神,忽然脑子里就钻进了她的容颜,总有一种不好的预感,她好像在呼喊着他,急切地呼喊着,他就找了一根木签开了手铐逃跑了。

多牛的一个男人,单手被警察铐着,居然能击败两名警察逃走。

庆幸的是,他的第六感一点也没有错,他奔去学校回她家的那段路程里,他看到了几个流氓正把她按在墙上轻薄,衣服被那些人撕破了,裤子也…她仰着头,尖着嗓声怒吼,与歹徒撕扯,可是,她的力气太小了,根本撼动不了那些令她恶心的人。

他看着她绝望地闭上了眼眸,从她眼角坠下的泪珠刺痛也他的心,他立刻像野兽嘶吼一声,扑上前,用力所有的力气将那些人拉开,把她颤抖的身体搂在了怀中,他还来及安慰她,就感觉身后有一股疾风袭来,原来是那伙人从怀中摸出了长弯刀,见他一个人,人单力薄,所以,群起而攻之。

那天晚上,以一敌十,力战群人,身中数刀,当她颤颤魏魏哭喊着扑过去抱住时,他已经奄奄一息,全身都是血,手臂上,胸膛边,还有大腿上,尤其是他掉落在地面的那根被坏人砍断的手指,惊若寒蝉,哭叫的声音都傻哑了,她捡起那戴手指,手指还在跳动,那血染红了发她的眼睛,她发疯一般冲上了马路,去拦截来来往往的车辆,有一辆车被她拦了下来,那名好心的司机把徐少白送去了医院。

他被推进了手术室,而她却被外婆一通电话叫了回去,她一直挂心着徐少白的伤,毕竟,她是为他而受伤的。

但是,外婆怕她学坏,再说,外婆也听到了许多流言蜚语,知道她与徐少白交往的事后,发了一顿脾气,把她关在房间里,不准她再出去,十几天后,等外婆气消了,骜煌却回来了,她带着骜煌去探望了他,而那时他已经出院了。

他落寞地说:“正牌男友回归,我这个冒牌的理当退位。”

这话他是当着骜煌说的,他并没有动过把她从骜煌身边抢走的想法,他如一名君子般坦荡,骜煌自是理解。

只是,从此,他更加落寞幽伤,一个月后,在得知骜带她私奔到罗马后,他写了一封信给她,祝她幸福,然后,独身去了美国闯荡。

这就是她与他的过往。

樱诺想到这些,不禁泪湿衣襟,骜煌死了,而他却从当年的小流氓变成了今日拥有上亿资产的跨国性总裁。

泪雾雾的视线落在了他左手拇指上,那截手指完好无整,顺着她的视线,他将自己的左手亮到了她的面前。

“没事,完好如初。”

不过,只是每逢阴雨天都会令他疼得入骨,这是她留给他唯一的纪念品,只是,这些他不会说给她听。

说也奇怪,这些年来,每当他一思念她,这截手指就会发疯般的疼,所以,五年了,他从未有过一刻忘记过她。

“谢谢你。”

这是一句迟来的谢谢,当年,要不是他在关键时刻挺身而出,她都不敢想象,她肯定被那伙歹徒强暴了,也许她早死了,后来,她听说那群歹徒全部落网,无一人幸免,而且,全部死在了监狱里,她心里最为清楚,当然是他做的,为她而做。

为了她,他不惜去杀人。

只是,当时她有骜煌,如果没有骜煌,或许她早就跟着他走了,那时,她也被他感动,在他充满希冀的眼光中,她说:“我不可能背叛骜煌,下辈子吧。”

她许了他一个希冀,却是下辈子与他在一起。

他曾一度认为自己此生没有了希望。

然而没想骜煌死了,骜煌是她的前生,而他就是她的来世,五年足够跨越前世今生,骜政,郁梵,他不放在眼里,这个女人,他要定了,不可取代。

“这是我心甘情愿为你做的,别说一截手指,就是要我整条手臂,要我徐少白的命,为了你,我都甘之如饴。”

这是最简单的情话,却是最能令她肝扬寸断的语言。

“离开他吧,到我身边来。”

他捧着她俏丽的脸蛋,黑亮的瞳仁中闪耀着殷切的希冀之光。

泪光闪烁中,她摇了摇头:“我与他只有一年婚姻契约,一年后,再说吧。”

还要让他等一年,五年都等了,岂还会在乎一年?

“好,我等你。”

365天,只要每天能见到她,再多的日子就只会是弹指一挥间。

那天晚上,她没有回去,而是依偎在他宽阔的脸怀里看了一夜的星星,这是一份迟来的爱情,他等待了仿若千年,终于等来了与伊人双冀双飞的日子。

骜政等了许久,案卷看了无数宗,天边已经露出了鱼肚皮,见女人还未回归,心里不觉烦燥起来,他把方冀叫醒,让他娘家将女人接回来了,真是不象话,新婚夜就往娘家跑,完全不把他这个老公放在眼里。

方冀十来分钟就火速驱车回来了,向首长报备:“参谋长,少奶奶根本不在娘家啊。”

不在娘家,那她去了哪儿?

骜政忽然感觉事态有些严重,拿了手机拔打了她的号码,打通了没人接。

天蒙蒙亮,她终于回来了,却不是一个人回来的,而是被一个男人送回来了。

她刚上楼进入房间,他冲过去抓住了她的手臂,开始冲着她脾气:“他是谁,你一直与他呆在一起?”

“一个同学而已?”

“什么样的同学能让你心急火燎赶过去,谷樱诺,你到底记不记得,你已经是我骜某人的妻子,你这样肆无忌惮地给我戴绿帽,你都不怕别人说闲话么?”

他怒气横生地质问着她,不知怎么了,以前的他沉稳内敛,现在,他娶了她,反而很容易动怒了,他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了,刚才,他看到她从那辆黑色的悍马中走出,还笑着向那男人道再见,脸上的笑容多么灿烂,她从来都没有这样对他笑过,她柔情可以给骜煌,他以为她的柔情这辈子只能跟骜煌,没想到,发也还会对着不是骜煌的另外一个男人笑。

那笑容多甜蜜,瞬间就刺痛了他的心。

所以,她迈进屋子,他就控制不住地冲着她发火了。

“骜政,真心没有必要,我们的婚姻,你我都清楚,夜深人静的,没人知道我舍你而去,还是说,我不喜欢你,我在新婚夜离开,伤了你大男人的自尊,如果是这样,以后,我就乖乖呆在‘天姿云府’,这样好了吧。”

“他是谁?”

“一个朋友。”

他都质问了无数遍仍然不死心地追问着,她都回答的烦了。

她与他没半丝感情,他有什么资格这样问她。

一整天,骜政心神不宁,让方冀去调查那个车牌号的男人,五个小时后,方冀给了他结果。

“参谋长,那男人叫徐少白,是美国‘霸天纵横’开发软件老总,曾是少奶奶的同级同学,当年,因为少奶奶,曾被十个人围攻,左手食指被人砍了一截,因此而残废。”

这件事情方冀说轻描淡写,事实还是由首长自己看吧,方冀把一沓资料递到他手中转身退出办公室。

骜政看了一沓资料,心情久久不能平静。

什么意思?那伙流氓差一点强暴了樱诺,徐少白挺身而出,英雄救美,为了她身中数刀,捡回一条命…

这是几时发生的事情?

为什么他什么都不知道?

五年前,他输给了弟弟骜煌,现在,难道他还要再输给一个徐少白不成?

徐少白与她有那样的故事,为了他可以连命都不要,他如何去比,爬了爬额角垂落的发丝,心情是烦燥到了极点,本以为把她骗到手,就可以高枕无忧,没想半路杀出个程咬金,真是失策。

不行,他不能任其事态再继续严重下去,再等下去,他老婆都要给人跑了。

清晨,樱诺醒过来,没想就对上了骜政那张扑克脸。

“睁眼就看到你,真是晦气。”

她只想离他远点儿,可,他就一个劲儿往她身边钻。

“你再说一遍试试看?”这丫真是欠揍。

“大清早的,你不忙啊?”以前不是挺忙的嘛,为何近段时间都像一个大闲人,一直就闲在家里,他都不工作了么?

“再忙也得陪媳妇儿。”他可是向领导请了两个月的婚假,这两个月,他可以日日夜夜守在她身边,看着她白玉似的脸孔,牛奶般的肌肤,真想凑上前咬一口,不,他想拿根铁链子拴住她,那样,他就不会再担心,她被人拐跑了。

“起开。”她拔开了他凑上来的身体,拿了一件外套披上走进了浴室,对着洗脸池梳着头,刷着牙,而他却跟了过来,空间多挤入一个人立即变得狭小,镜子里,雪嫩的脸蛋后面也倒映着他漂亮的阳刚轮廓。

“喂,你看我们多有夫妻相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