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要是早几年,程老头也会惊为天人,想着这左承仕一个小小的同知,两个女儿长的真是各有千秋,美若天仙,这个将来做人家岳丈就够吃了,说不定还能混个皇亲国戚之类的。

两位靓女深知爹爹身边坐的是一个名人,自是不敢唐突,规规矩矩的坐在下面当花瓶布景,不敢有什么不满。

这时候一身青衫,从头到脚没有一个配饰,容貌平平的左伊同志登场了。

程老头出门磨蹭了这么久,本就是冲这小儿来的,看到他终于出现了,高兴的很。心里还觉得,还是这小子好,身上干干净净的,要是也穿的一身银光闪闪的,非闪的他老眼昏花不可。

“学生左轶拜见程先生。”左伊恭恭敬敬的给程老头行了个礼,老头笑呵呵的接纳了。

“侄子左轶拜见叔父。”左伊又调皮的拜了拜自己的老爹,看他一脸吃惊的模样,逗他老人家玩,也挺开心的。

底下两个花瓶同志,脸色都变了变。

不是传说程公为人威严倨傲,他不赶你,就是算看得起你了。所以刚刚对她们不做评价,她们也认了。

可是现在,凭什么,那个丑丫头出来,那程公就一副开心的模样。

年纪较小的左天天都想叫出来,她哪是什么左轶,还上学,根本就是一个女的。看那个黑脸老头还喜不喜欢她!

当然,她不敢,老爹之前下过命令,这件事不准嚼舌,有外传重罚。

事情是有轻重的,对内可以斗,对外,左伊坏了名声,她们姐妹也好不到哪里去。

“快、快、快!左轶,你给老夫写一副字看看。”程老头跳脱的看到了左轶,想起来之前在易文章那里看到的那两篇字,兴奋的把自己的毛笔递给了她。

左伊在两个千娇百媚的姐姐快把眼珠掉下来的情况下,接过了笔。

大姐左明珠尤其不屑,别的她不敢说,但是书法,她是拿的出手的。

这个时候左承仕也觉得大大的不妥,伊儿的字怎么样,他不知道,但是想来也不会好到哪里去,记得上次晚歌给了他一张字,说是伊儿交给他的,他当时忘记看了,这个时候心急的很,得程公喜欢是千难万难的事,伊儿不知道什么机缘被他看顺眼了,但是要是写字献丑了,那可就坏了这个机会了。

看到底下的明珠激动的样子,左承仕会意的咳嗽了一声道:“程公,小女明珠也常常习字,不如让她展示一下给程公看看可否?”

第二十五章:实力初显

程老头虽然老眼昏花,但是不瞎。

本来他就是来看左伊写的那一手特别的字的。现在左承仕说要让他女儿展示一下,程老头也不客气。

其实他还抱着一份期待,莫非这左承仕还有什么特别教育不成,听他的口气上说他的这个女儿比左轶写的还好许多。

于是左明珠骄傲的从左伊手中想拿走那只金鸡距笔。

左伊却说:“姐姐,这支笔不适合你。”

她说这话的时候,笑的一脸淡然,可是却被左明珠误会了,觉得左伊在做无畏的挣扎,程公都让她写字了,你这个丑丫头还拦的住么?

“适不适合,要写了才知道。”左明珠说完坚定的从左伊手中夺走那只笔。

左伊笑笑,没有再吭声。

左明珠平日学习一点不比男子轻松,在这方面,她老娘教育的很严,所以她的书法的确很好。

而她最出色的是临摹《曹全碑》的字,只是不知道是因为程公在场,左明珠写的非常用心了,可是写出来的字却没有平日的满意,勉强的说得上是娟秀清丽,却没有了风致翩然之感。

她满脸羞红的看着自己的字,心里奇怪怎么会这样,也不好意思抬头。

左承仕期待自己的女儿争脸的,没有想到,女儿这会写的字远不如她在书房里写的好,想想,莫非是因为程公在紧张,也是,在程公这样的人面前,自己都会紧张,明珠毕竟是小姑娘,发挥失常也是正常的。

程老头开始以为她也会写左轶那种独特的字体,一看没有想到是曹全碑字体。这种字很适合女子书写,但是的确不适合用金鸡距笔,金鸡距笔属于短峰硬毫笔,不适合写这样飘逸的字,不过左明珠当时哪里想那么多,只觉得左伊那丑丫头拿着程公的笔碍眼的很。

左明珠声音小的好像就自己能听到,喃喃的对着程公拜道:“小女献丑了。”然后羞答答的回到位置上了。

程老头虽然没有看到那种惊喜的字,但是这小女写的也算过得去,毕竟是晚辈,客气的表扬了一句:“还不错,不过换支笔,可能效果会更好。”

这一句话更让左明珠脸羞红了,原来那丑丫头说的是真的不适合。

左承仕也不好意思了,大女儿写的字,程公明显不满意,如今要看伊儿写字,他很忐忑,恨不得自己能抄笔上阵。

不过,程公期待的眼神,左承仕闭了闭眼,装作没有看见吧。

左伊拿着刚刚姐姐用过的那只笔,却不着急下手。

刚刚老爹的眼神一直火辣辣的盯着这支笔,左伊也只是握在手中一下下,就感觉到了不同。同样只是普通竹杆的笔杆,抓在手上却觉得大小适中,转动非常圆润,不生硬。

看着左伊不缓不慢的把笔上的墨水清洗了一边,像爱护自己的双手一样,细细的冲洗笔毫,她的动作娴熟,丝毫没有什么做作。

本来,像现代用完画笔之后一定会把画笔洗一洗,而且刚刚明珠蘸墨太浓,不适合她写的字,所以清洗一下是很自然的事情。

可是落在不同人眼里却代表了不同的意思。

左明珠脸色更加羞红,刚刚对左伊同志存在的一点点感激,此刻又化成了嫉恨。你说你,洗什么毛笔,惺惺作态,明显对比出她不爱护笔,细节不够完整。

而左承仕吃惊,是觉得自己是不是对这个女儿遗漏了什么,只觉得自己往日那平凡无奇的女儿突然陌生新鲜起来。

程老头自是不用说了,他看左轶是什么都好,见他如此爱护这支笔,心里非常高兴,本来他还舍不得把这支笔送出去,如今看他这样的细节,决定了,就把这只金鸡距笔送给这小子。

清洁完笔毫后,左伊洗了洗手,擦干,清清爽爽的握着毛笔,坐在案台前,还是没有下笔,竟闭上了眼睛,开始养神了。

左承仕却心中焦急的像一百只蚂蚁爬过,他自然不希望左伊写的字让程公失望,只希望能够走一步算一步,拖延时间。没有想到家中的丑丫头,比他这个老爹还能装。

又是洗笔,又是洗手,迟迟不下笔,现在倒好了,居然开始闭目养神了。

左明珠也看到了左伊这一副光棍的做派,心中颇为不屑。

反而是刚刚火急火燎的程公,此刻倒不急了,他是领教过这小子的麻烦。之前和他下棋,还要净手焚香,端的是高雅严肃,棋盘上的棋看了大半,才开始下,贼的很。

我们平日写字都有一个感觉,比如是抄书,看一个抄一个,定是写的不快,而且也不能专心的写的好看。同样开始打字的人,看一下键盘再看一下屏幕,往往错误百出,更别说速度了。

左伊知道自己写的瘦金体笔力稍嫩,要是实际比起来,可能还不如大姐左明珠写的好。但是它胜在新、奇、贵。这种字体的最高境界还是在于贵,能写出一种清贵之气,才能表现出这种字体的韵味。

之前抄的那两份,已经是第一百遍,第两百遍,就算傻瓜,一直练习自己的签名,也能练习的龙飞凤舞。而且还是在夜半时分写的,这个时候,周围的声音都沉了下去,清醒着的脑袋却尤能写出不一样的感觉。

所以很多作家、艺术家喜欢白天黑夜颠倒着干活,为的就是追求那一丝宁静后的灵感勃发。

而此刻,左伊不敢随便卖弄。

机会是人给的,并不是时时就有。

但是机会已经在你面前的时候,你没有抓住,这就是你的错了。

她没有托大,自己是什么水平,她是清楚的。写的还是那两句班训,没有办法,第两百遍了,总归是写的比较好,左伊心中默默的读着那句话,脑海里展现出自己曾经写的最佳的时候的感觉,然后再睁开眼,谁也不看,沾上墨,提笔就写。

“淡泊明志,宁静致远。”

八个字完了,左伊就收手,再也不多写,再写就真是献丑了。

程公喜滋滋的拿起这字,越看越喜欢,比自己从文章那里拿来的两本作业写的还要好,回去可以把那两本作业还给他了,瞧他那小气不甘愿的样子。

“好,好,好!”程老头大赞了三声好,笑道:“小子,你再能说出我这只笔的好处,我就把它也送给你了。”

左家一干人等,都被程公的三声好,吓到了。

要不是来人是声名远扬的程公,他们一定会以为是左伊叫来的托。

左承仕好奇的看了看那八个字,依稀记起来,那天晚歌送来的也是这八个字。无奈那时候她送字的时候,那温柔的骚样,摆在他面前,他哪里还记得看字,看人都来不及。

此刻又看了看左伊身后的晚歌,果然,打扮的嫩的滴出水来了,左承仕不高兴了,你丫,在我书房里,就我们两人的时候,这样打扮就算了,我是老爷,摸摸没什么,你现在见外客,打扮成这样是什么意思?

晚歌被老爷这一眼威严的一看,吓一跳。本来她精心打扮出来,却发现没有一个人看她,原来那个什么程公居然是个老头,颤巍巍的样子,哪里还有心思搞女人。晚歌撇撇嘴,难怪会看上容貌平凡的小姐。

连程公都要夸好的字,左承仕也摆正了心态,认真的欣赏了起来。果然,不服不行,这种书体受劲硬挺锋芒毕露,还淡淡的透出一种富贵之气。在左承仕这个老爹的眼里,自然可以解释,字如其人,伊儿是倔强的,其他子女从来不敢顶撞他,要求他什么,可是伊儿敢,还记得那双眼睛,直直的望着他,让他这个做爹的很汗颜。

而自己常常能透过容貌普通的伊儿看到阿莲,那种艳若牡丹的气质,若有若无的呈现。所以伊儿写出这样的字,左承仕惊喜有之,高兴有之,却没有一丝怀疑,只觉得自己平日太少关心自己的女儿了,想到上次她第一次书房,自己还教她写字,原来她都会,只是想感受一下父亲手把手的感觉,想到这里,他又一阵羞愧。

左明珠看他夸好,也不服气的去看了看,她没有觉得有哪里特别好,要定说好的话,只能说这种字她没见过。笔锋硬的很,一点没有女儿家写的细腻姿态,有什么好的?

左伊手上拿着程老头的金鸡距笔,确实爱不释手,用这支笔写这种字体,是最佳的,所以今天的效果比平日还要好。

但是就算是左伊现代的时候喜欢收集古董,也不是样样都懂。拿着这支笔,好用是好用,也看不出是用什么名贵材料的,但是老爹和程老头还有大姐都这样紧张的样子,定不是凡品。左伊拿着笔,洗净了笔豪,不自觉的思考的时候就会像现代上课那样转起了笔。

左转三圈,左承仕的心眼被提高了三层,乖乖个隆滴咚,伊儿手上玩的可是价值千金不换的金鸡距笔啊!

右转三圈,程老头的老心脏有点受不了,刚刚还夸这小儿爱护笔,这可是金鸡距笔,他一直小心珍藏的,这小儿居然拿来当转手!

转了一会笔,把老爹和程老头的心都快转碎了,他们头都晕晕的。此刻程老头严重的怀疑刚刚自己的决定,决心要把笔要回来,于是擦了擦额头的冷汗道:“小子,说不出这支笔的特点,我可是要收回了。”

第二十六章:这样也行

左承仕看自己的女儿,心里着急啊,又想自己要是能替她说该有多好,这可是程公用过的金鸡距笔,要是放在我们左家,那可真是千金难求,面子倍增,不过他也不敢指望了,一个能把金鸡距笔转着玩的小孩,会知道这支笔的特点吗?

左伊眼前就如放着一个选择题,答对就有东西给,她虽然不会做这道题,可是蒙也要蒙对一半吧。这样想着,搜刮了一堆现代形容词,缓缓说道:“嗯,这只笔,尖、齐、圆、健,四德具备,果然是只好笔。”

老爹一听,差点栽了个跟头,他了解自己女儿,感情她连这是什么笔都不知道。

但是程公却满脸激动,根本忽略了,左伊到底知不知道这只笔是什么笔的问题。

不等左伊解释,程老头,又喊了三声,“妙!妙!妙!”。

左伊严重怀疑老头是属猫的。

其实左伊不知道老头这三声妙,妙在哪里。

按她的推测,这支笔老头和老爹都很重视的样子,应该是名家之手。

而她硬着头皮说出这四个字,如果非要她解释,她会说,笔尖很尖,毛很整齐,笔杆很圆润,握着笔很舒服,长期写字也能健健康康,不会养成鼠标手、毛笔手之类的毛病。

当然如果她真的这样说了,程老头要掀桌子走人了。

不过程老头没有给自己掀桌子的机会,喊了三声妙之后,自我解释起来。

“世人都知道紫毫金鸡距笔好,却不知道好在哪里,想不到你这小儿倒解释的透彻,算了,该是你的东西了。”程老头说完又哈哈大笑,不知道是因为笔没了,还是因为其他,笑的真渗人。

左承仕不知道自己女儿什么时候那么厉害了,还会总结概括金鸡距笔的特点,没有听说过啊,难道也是她哥哥们给她说的?

不过听到别人夸他女儿,总是要客气一下,对着程老头谦虚的说道:“程公谬赞了。”

程老头摇了摇头说:“我平日用这支笔也喜爱的紧,却也说不出好在哪里。今日才明白,所谓尖,是指笔毫聚拢时,末端要尖锐。笔尖则写字锋棱易出,锐意传神;所谓齐,是指笔毫长短一致,毫尖整齐。毫齐则运笔之时万豪齐发,运转自如;所谓圆,是指笔毫圆满如枣核之形,毫毛充足。书写时笔力完足,笔锋圆满;所谓健,是指笔腰弹力强劲,写出来的字也自然□峻拔。”

他这一解释,屋里的人都明白了,大伙看着左伊的眼神都不一样了。

左伊却糊涂了,要说忽悠,这程老头绝对比她牛,自己顺口说几个字,真是凑字数,刚刚还在考虑,是说尖、齐、长、瘦,之类的字的呢,还是刚刚那四个字,完全没有想到,老头居然解释的这么完美,连左伊自己都有一种错觉,好像她本来就知道一样。

左伊心虚的给程老头行了个礼,手上拿着老爹都眼红的笔,客气的说道:“学生谢先生割爱了。”

在左承仕的恭送下,程老头高高兴兴的拿着佐伊的那张字走了。不过到门口的时候,老头停了一下,看了看后面跟出来送的一群尾巴,对左承仕提点了一句:“小左啊,你这个侄子还不错,切不可这么早就让他沉于美色!”说着那一双绿豆老眼,还在晚歌身上瞟了瞟。

晚歌同志正是敏感的时候,对两个男的都看向他,一下子就感觉到了不一样,不由得把腰更收了收,胸也挺了起来。

说得左承仕有苦难言,伊儿是肯定不会沉迷女色的,但是程公都开口说教了,他也只能虚心的接受。心里对晚歌又不爽了点,这小丫头,自己还没有收,就惹出一堆麻烦,要是真收了,那内宅还不闹起来了!

不过他也长了个心眼,这个晚歌看来以后是不能让她呆在伊儿身边,至少出门不可。

程老头高高兴兴的拿着左伊的那张字走了,回到家却发现,不对劲,自己出门一趟,怎么笔就没有了呢,不对劲啊!

左明珠和左天天在充分的发挥了她们的美丽花瓶作用后不甘愿的再次退场了,世人都说被美女看是很幸福的事情,可是佐伊却觉得两个美女姐姐那眼神真TM的锐利,防弹衣都挡不住。

左承仕盯着女儿手上的笔,两眼发光,奈何伊儿却一点都不识趣。

不过这会他也很好奇,女儿怎么会知道金鸡距笔的特点的,忍不住问了句。

和老爹自然不用再装,左伊挠了挠头说:“我当时就是随便想四个字,没有想到程先生解释的那么完美,真是了不起。”

左承仕看着自己女儿那一副天真烂漫的表情,很内伤,不过他觉得那个程公要是知道真相,估计内伤更重。

于是摆出一副威严的姿态,叮嘱女儿今后不要乱说,他看程公这老头和当今名士区别很大,性格像娘们一样,一会给,一会不给的,这只金鸡距笔,老头竟然送出来了,就不能让他拿回去,这样吧,伊儿为父帮你保管?

老爹苦口婆心的教育了半天,最后一句话才是重点。他眼馋这只笔很久了。想他已经收到了一个青花子石砚,再配一支金鸡距笔,完美啊!

左伊在那里看老爹煞有介事的表演,心里笑的都快抽抽了,面上还是一脸不舍的把笔递给老爹,嘴上说着,要常常来练习书法,顺便再提其他几个要求,比如晚点放学有没有问题?比如可不可以多点零花钱…

看到老爹快变脸,差不多是极限的时候,左伊赶紧打住了。先这么多吧,呵呵。

等左伊愉快的消失之后,左承仕一个人在书房里欣赏这支金鸡距笔,和青花子石砚,心里总觉得自己被女儿算计了。不过又寻思着,自己是不是该装个病,让同僚来探望他,顺便让他们不小心看到自己的宝贝,炫耀一翻。

当然左承仕也就是想想而已。

左伊又可以去上学了,老爹此刻大力支持女儿上学事业,别人女儿勾搭男人,自己女儿一勾搭,就勾搭一个老头,不容易啊。有天赋,是要好好培养的。

第二天,晚歌同志又春水荡漾的早早起来,要陪小姐去上县学。

左伊都懒得动脑了,又递给了她一张字,让她送书房去给老爹过目。

用老爹的性福换自己的幸福,怎么想都值。

再到学堂,发现沈括同学、小胖同学都待自己热情的很,连易先生也不再挑刺,果然还是上学好,要是在家里整天面对两个姐姐的鄙视,两个小妈的挑剔,人生就没有意义了。

好不容易等到放学,沈括屁颠颠的拉着左伊,去看他的蒸酒工具。

他一开始是没有主意,拉着左伊的手就走,可是走着走着,就觉得不对劲,摸左兄的手和自己左手摸右手是完全不同的感觉,不知道为什么,手心里握着一只冰冰凉凉、细腻白嫩的手,心跳会加快。然后继续拉着手也不是,放手也不是。

好在这时候,一个胖乎乎的身影,毫不客气的挤了进来。是吴胖子,他今天没有带跟班,贼眉鼠眼的看着沈括和左伊,笑道:“你们两个要做什么坏事,不带上我,我就去告诉别人。”

沈括老爹一心希望他读书考状元,当然不喜欢他整天钻研旁门左道,为这事还一直和他老娘吵架,说是他娘惯坏了这个儿子,整天正经东西不学。所以他玩这些都偷偷摸摸,要是吴胖子这一出去嚷嚷,他回去一定会被教育的。可是这是他和左兄的秘密,实在不想第三个人知道。

这时候他习惯性的看着左伊,让她确定。

左伊看着这一身绸缎,一脸肥肉的吴青海,笑眯眯的答应了。胖子是可以吸收的,让他出钱最好,几个人当中,就他零花钱最多的样子。

吴胖子很开心,一副自己窥破别人的秘密的样子,屁颠颠的跟了上去。

说起来三人都是差不多的年纪,左伊一个现代人,见识肯定比他们多,一路聊的也挺投机,胖子功课不好,但是其他不差,特别是对这种消费性的享受,了如指掌,一看就是纨绔学校毕业的优等生。

从他口中,左伊才知道,这时候,酒和盐一样,是国有产业。每年国家给固定的几家商家分配酒曲,然后只有这几家正店才有权酿酒。

像她原来想的那样,会被当作文革时期的小资产阶级的尾巴抓起来,给革命了。所以这个时候,即使真能酿出酒来,也要找那些正店合作,左伊贼贼的看着小胖,笑的一脸灿烂,看的小胖一阵抖抖的,大热天的自己怎么这么慎得慌!

三人先到了制作工具的匠户家中,看到木匠拿出来的一个蒸馏器,左伊眼睛都绿了,如果这个不是用松木打造的,她会以为自己又回到了现代,自己一个现代人,依稀见过这东西都想不起来了,可是沈括却能折腾出来实在是太牛了。

左伊一激动,抱了沈括又摇又晃的。沈括就觉得自己那天头晕的毛病又出现了,不仅头晕,心跳还加快,又一阵特别的香味,饶的他神志不清的感觉,但是又很舒服。

胖子不愿意了,看他们两个抱在一起,他感觉自己被冷落了,而且他压根就不知道沈三这个做的是什么?

他力气很大,一把就拉开了沈括和左伊。

沈括松了一口气,又觉得有些失落。当然一会注意力就转到这个蒸酒器皿上。

小胖很好奇这是什么,但是又不好意思问,围着器皿左三圈右三圈的转。

这时候木匠先开口问道:“不知沈少爷叫老儿打造的是什么东西?老头我做了这么多年木匠,从来没有见过这样奇怪的东西。”

第二十七章:高级佳酿

沈括和左伊都是笑而不答,让那木匠老头心里直挠痒痒。

三个人小心翼翼的拿着器皿离开了,这时候小胖的作用就发挥出来了。要找一个单独的小屋,最好周围人少些,不然几个小孩折腾的到处都是酒气,定会把别人引来的。

佐伊和沈括避着书童,但是胖子大手一挥,就跳出个高手,看的佐伊一阵仰慕,胖子面上理所当然的表情,心里却得意的很,总算有你这小子不懂的东西了,一路上他卖弄了很多,什么珍珠、螃蟹、牡丹、高级建筑、丝绸、瓷器、漆器…等等,他说一句,那小子居然能接一句,见识比自己还多的样子。

心里又暗叹,老娘识人之准,要自己好好结交,本来看这容貌普通的小儿很不顺眼,想不到一番聊下来,果然见识不凡。

说起来胖子日常营养输送的好,发育的也早,要是佐伊不是穿的,那几个人当中,他是最腹黑成熟的了。

他有条不紊的指挥着这个隐藏高手,搬东西,找地方,买酒。

看着这个高手一声不吭的来回跑,佐伊很想温柔的递上一快手帕给他擦汗,然后说一句:“大侠,您辛苦了,您是哪个门派的啊?”

当然她只是想想,不敢问,怕万一是哪个大门派的人,被这样一问,一羞愧,拿把刀,把自己了解了,那小胖就少了一个得力助手了。

可怜的重文轻武的年代啊,武林高手都用来当仆人的。哪像现代,一个会武功的男人,意味着他有无数选择,跑步可以赛过牛翔,跳高可以高过高尔基,踢球可以把罗纳尔多踢飞,最重要的是,身边围着无数名牌大学毕业的大学生,给他递毛巾,记账,递水,送衣服。

大学生就是一个有文化的下人啊,时代不好混了。

几个小孩,动手能力都不强,但是都喜欢折腾。乱指挥着武林高手甲开始实施酿酒大计。高手甲轻轻的一个手指头,佐伊仔细的看了,用的是食指,就把二十斤的白酒拎了起来,倒入铁锅里,然后麻利的将蒸具盖在上面。

底下,佐伊、沈括还有胖子,也不好意思光指挥不干活,小胖平日是习惯了,可是在两个同龄的朋友面前就不太好意思了,三人挤在灶前要烧火。

一个大灶,烧火是有讲究的,沈括划了火石点燃了干草,扔了进去,一会火就灭了。看的佐伊一阵焦急,看来哪一个年代的科学家都是理论知识比较强,动手能力一般,抢过来自己动手了。不过她也好不到哪里去,现代用煤气,左右扭一扭火就着了,然后胖子等着他来了。

结局还是一样的,并不会因为胖子脂肪多,火就着了。三个人,弄的脸黑黑的,一个火还没有烧开,没有办法,只有高手甲亲自动手了。

三个黑脸小儿面面相视,都笑了。

还没有清洗,一会儿酒就烧滚了,和水份化作蒸汽从蒸具的竹管里冒出。

这节竹管并不长,冷却效果不是很好,沈括交代要不断的往上面浇冷水。

终于第一蒸结束,二十斤的酒煮了半天,就剩下了六斤不到一点。不过由于蒸馏的作用,酒变的透明好看多了,原先酒里的杂质浑浊都不见了。佐伊迫不及待的尝了一口,还是很淡,并没有现代那种高度酒的感觉,难道做错了?

看着皱着眉头的佐伊,沈括笑道:“左兄,还没有好呢,哪有那么快。”

原来还要蒸两道,才可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