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就开始了第二蒸,这回酒的份量不多了,操作也熟练了,于是很快,六斤的酒剩下不到三斤了。这个时候已经酒味很浓了,胖子跃跃欲试的要先品尝,拿过来就喝了一大口,只见他一张白胖白胖的脸,立刻皱的和包子的头一样,全都拧到一起了。

“好辣!”胖子身子有些摇晃,伸着舌头说道。

沈括和佐伊看他那个样子都笑了,连高手甲的冷脸,也微微的抽了一下。

佐伊轻轻的尝了一小口,这次已经有了一点酒味,酒精度大概有三十度,已经相当于现代的低度酒了。

抬头却看到沈括和胖子都不说话了,他们两各有心事的开始第三蒸。

沈括觉得自己被这酒气熏醉了,看看左兄品酒的时候,伸出了舌头在唇边添了添,他居然觉得心跳又莫名加快了。

胖子比较成熟,家里的丫头那些事,他都懂,偶尔还会趁着帮丫头穿衣服捏捏小胸部,卡卡油,可是刚刚看左轶那小子喝一口酒而已,他居然觉得心动起来,有什么不一样,难道自己好男风?想起来,胖子又一阵恶寒,不敢再看左轶。

第三蒸结束的时候,就剩下两斤差不多的酒,放在大碗里,也就一碗。

这个时候,高手甲,终于有了一丝表情,一副苦大仇深,政府和人民都负他颇多的样子,你们这群浪费的小孩啊,二十斤的佳酿生生就被你们整没了。

佐伊看到他一脸严肃,还以为他想喝,于是好心的倒出了一小碗,递给了他。

胖子和沈括都期待的看着他。

高手甲,面上很淡定,实际上心里很哀伤,算了,为了家里生病的老娘,待嫁的妹妹,还有隔壁邻居王屠夫的女儿小花,他忍了,就算是试毒,他也喝下去。

他猛的一大口,一进嗓子,火辣辣的像火在烧,他以为自己死了,可是咳嗽了几声,却感觉一种又晕又豪迈的感觉油然而生,莫非这就是师傅他老人家当年说的,自己要突破了?得赶紧找个地方练功,于是他把剩下的一点酒一口闷了,然后忽的一下不见了。

留下三个小孩不明所以。佐伊很好奇,难道高手的酒量也这么不好,一口就醉了?

高手甲决定立刻趁热修炼,说不定能打通筋脉成为武林高手。

不过,就刚刚,品尝了一碗如水一样的东西,散发着阵阵浓郁的酒香,让他一下子失去了平日信仰和判断。

重文轻武的年代,他去学武,因为他看不出文有毛厉害,可是今天他亲眼看到了,知识就是力量。

原本平淡浑浊的酒,经过少爷们一折腾,居然有这么大的能量!

有了高手的前车之鉴,三个小孩不敢再喝酒。剩下的一大碗酒,用事先准备好的器皿装好。沈括是不能带走,回去他老爹要是看到他带一瓶酒回来,一定会让他吃顿排骨。

而佐伊就更不能了,他老爹要是知道她喝酒,禁足,光这一个惩罚就要命了。

只有便宜胖子了。

胖子一身酒气回家,他老爹也不知道,因为他老爹天天都一身酒气。

没办法,政府工作人员,应酬多。

小胖子抱着这一瓶酒,很开心。不知道为什么,和左轶这小子一起玩的时候,居然比和他平日那一群跟班有意思。而且有成就感,平日自己怎么折磨身边的那个高手,他都不苟言笑,今天居然被那小子一口酒就吓跑了,想起来他那一脸慌张的表情就好笑!

不过少爷他心情好,就不计较他无故临时矿工的错了。

回到家,破天荒的,老爹今天居然没有喝酒,和老娘坐在一起,喝茶聊天中。

胖子手里抱着酒瓶,看着自己那美艳端庄的老娘,就觉得耳朵好疼。

老娘一身华丽,手上的豆蔻更是涂的红艳艳的,但是到胖子这边,只有疼的感觉。

要说全天下,最可怕的东西有很多,老娘的那双素手可以排前三。

每次都毫不留情的捏到他那肥厚的耳朵上,掐的青一块紫一块的。胖子偷偷想溜,被一声大喝:“回来!这么晚,又到哪里去玩了?”

胖子笑的一脸无害,恭恭敬敬的朝老爹老娘行礼,企图蒙混过关。没有想到,平日酒精考验的吴知州,早在儿子一进来的时候,就闻到了一股浓香,他绝对不会弄错的。碍于妻子在一边没好意思,不然早就去抢儿子手中的瓶子了。

那绝对是佳酿!那个香啊!酒虫千里之外就能闻到。

看着老娘优雅的在那里玩指甲,温温柔柔的看着他笑,吴胖子毫不客气的把左伊和沈括出卖了,把自己如何和左轶那小子出去,一路上说什么,都原原本本的一字不漏的交代了,就胖子这语言天赋,去当汉奸绝对是一个口才极好的优秀汉奸。

听完他说的,老娘没有动作,若有所思的模样,老爹却忍不住了,一把抢过小胖子手中的瓶子,打开盖子,专业老道的用手对着瓶口挥了挥,果然,一下子满屋都是浓浓的酒香。吴知州更是陶醉的闭上上眼深深的吸了一口气,仿佛眼前不是酒,是他小妾那一对饱满的白兔中间的深沟一样,充满了让人激动的幽香!

一阵闻香之后,吴知州再也忍不住,抱着酒瓶,对着自己开口就灌了进去。小胖子想拦也拦不住了,就看到老爹面红耳赤,一阵咳嗽,嘴里还喊着:“好酒!好酒!”

老娘平日不喜欢老爹喝酒,小胖子看到老娘端庄的坐在那里,还没有发话,很紧张。吴知州这时候也发现自己失态了,掩饰的抱着酒到老婆身边,讨好的说道:“夫人,不是为夫贪杯,实在是,此酒甚好,甚好啊!”

虽说小胖子的老爹吴知州在历史没有啥名气,但是他绝对是堪称男人中的典范,女人心目中的好男人,有社会地位(知州,市长的干活),事业有成不缺钱,还有最重要的是,他怕老婆。这样的好男人,在任何时代都是有市场的。他是传统的风流不好色,老婆永远摆第一。

此刻他老婆发话了:“老爷,这个左承仕,你要交好,他的这个侄子不简单。”

第二十八章:酒楼卖酒

吴知州年后调任进京,这个消息不知道什么时候发布了出来,很多人的心都热了。

官场是一块菜地,一个坑对一个萝卜,一个萝卜挪走了,意味着另一个萝卜有机会填进来。至于种进来的新萝卜能长大还是变小,就已经是后话了。

对于知州这个位置,眼红的人很多,每个人都掂了掂自己的重量,是不是够格,这时候哪怕有一点点的机会也要争一争,当上了知州,意味着,你可以穿着朱红色的工作服出门显摆,那一抹朱红色,在泉州府是天一般的存在。

左承仕尤其心热,吴知州那次和他说的果然是真的,他年后即将进京,虽然吴知州又冷了他一段时间,但是没有关系,或许吴知州这是怕太亲近了引起别人的非议。

对左父如此乐观的态度,吴知州感觉到羞愧的无所适从,本来按照尊夫人的意思,要与左承仕保持距离,不过又因为那一瓶酒,自家夫人改变了主意,又让他好好亲近此人。

吴知州的脸如六月的天,晴转多云转阴再转晴。

左承仕一直都很淡定,还觉得人家用心良苦。

在别人都蠢蠢欲动的时候,左承仕却低调了起来,显得他的政治觉悟颇高。所以,相比众人的热情,看好左承仕的人还多一些,而且听说连程公都亲自到他家拜访!程公是什么人,那是多少京城大员不远千里屁颠颠的来拜访的人,那是皇帝喊他去吃饭,都不去的人,他居然屈驾到了左承仕家中,这意味着什么?

当然也有不服左承仕的,吴签判是正经的由京官选派而来的,平日掌诸案文移事务。从不显山露水的人物,却在听到这个消息后,运作了起来。

是的,如果说左承仕在泉州府有良好的群众基础的话,吴签判则是属于朝中有人的类型。一个是下面,一个是上面,高低立见,所以还是很大一部分人,更加看好吴签判,一时间,吴签判家门口热闹了起来。

这就是非常严肃的站队问题。一般是二选一,当然还有一部分人为了保险,两边都不选。结果就是,二选一的人,可能上,可能下,啥都不选的人,看新官上任的态度了,如果是马杀鸡型的,一上去就被杀了。如果是娇弱型的,一上去会安抚一下他们,等强壮了再杀!

总之这门学问很大,很大。

但是目前佐伊同志一点都不知道老爹还有这方面的压力,每日有着程老头做借口,常常不定期的晚归。而在县学中,除了那一手字还拿得出手,其他就不要说了,易文章是没有心脏病,要是有,一定早归西了,常常指着佐伊的脑袋道:“好,好,好…”

还没有说完的时候,佐伊就一脸严肃的接过来道:“承蒙先生夸奖,学生实在是惶恐。”

易文章听到这句话,两眼一瞪,差点闭过气去,他想说的是:“好你个不学无术的小子…”

真是希望有多大,失望就有多大,易文章本来觉得自己好不容易挖掘到一个好苗子,但是发现这娃娃,很多事精明的和大人一样,但是一些经学典籍居然一窍不通,背诵什么更是不堪,天天定时的罚他抄书,现在倒是自觉,知道要背什么,事先抄好给他了,也就是那字还入眼,且越来越好的样子,易文章闲着没事,把这些字都装订起来,常常偷偷欣赏。

左伊不知道易先生这么爱惜他的本本。看到易先生这么热情的罚他抄书,她严重怀疑是不是每天收自己的本本去垫桌脚,或者上茅房当草纸了。

佐伊这些天忙着赚钱,话说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钱不是万能的,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要吃好喝好混的好,当一个纨绔,必须要有钱,才有狗腿子愿意跟着你。退一步,说女同胞,出嫁嫁妆丰厚,有钱傍身,才不会被欺负了去。何况是对自己容貌已经不抱明显期望的左伊,做不了贤妻做个小富婆也不错。

今天放学,沈括,小胖,左伊三人浩浩荡荡的杀到了王氏酒楼!

一个容貌平凡的小儿,身后跟着一个蓝衫俊美的公子加一个绸缎华服加身的胖子。俊美公子是让人驻足观望的,宋好名士风流,沈括同学身量高挑,鼻梁端正,长的又斯文,动作也优雅的很,端的一个现代裴勇俊,就差一副深情的眼镜了。总之,带着他出门,是很有面子的事情。

但是相比起来,左伊更喜欢带着胖子。在一个路有冻死骨的年代,能把自己养胖,别的不说,首先证明了家财丰富。养活一个胖子,得饿死多少路人?富裕多少屠夫?所以带胖子出门,不愁没钱,更不用怕会有不长眼的人。

此刻左伊才一招手,还没有喊小二,一个小二就一下子出现在了眼前,让人感叹这丫不会也是一个武林高手吧。

原来那个店小二一看到左伊和沈括,记忆犹新,就是他们两个,害他少了二文赏钱。今天一来,小二就暗暗盯着他们,左伊一挥手,小二就异常敏捷的出现了。

“小二,你们掌柜在吗?我们要找他谈一笔生意。”胖子牛气哄哄的打头阵问道。

果然,胖胖的狗腿子是非常好用的,在胖子对比下,瘦的根柴似的的小二一听说要找掌柜,打量了一下三人,想起来上次那一幕,据说喝酒的那两人都是大人物,那个容貌普通的公子居然能让他们付酒钱,一定不一般,再加上这个说话的胖子一身好料子,他一年的工资也买不起,所以尽管他们是小孩,小二也不敢怠慢,屁颠颠的去把老板叫了出来。

不一会,一个身体略微发福的中年人走了出来,他惊讶的看到对面的只是三个小孩,心想自己这个小二平日很老成的,应该不会开玩笑随便叫自己出来,朝前面三人拱了拱手,因为看出对方都是学生模样,且衣着光鲜,定是家境不错,老板本着和气生财的原则,客气的和他们打了招呼。

其实还有一个原因,这三个人,按平日,应该是那个胖小孩打头,可是胖小子一身华服,却坐在一边。如果不是他,那就该是那个俊美的少年了,身量高挑,动作优雅,一看就家教良好,可是掌柜想向他行礼的时候,还是觉得他也只是坐在一边的样子。

倒是他最后才主意到的那容貌普通的少年,初看完全会把他忽略过去,一身的青衫也非常普通,可是仔细一看,却能发现,此人双眼最为明亮,举手抬足间,更有一种气势,多年识人的经验,告诉他,这个人才是这三人中做主的那位。

嘿嘿,想当初左伊坐了大巴再坐飞机,绕了地球大半圈了,屁颠颠的去管家学校,学的是什么,说没用,是极其没用,不就是衣食住行一些琐事,可是用好了,却是极其有用。一种气势,没有特别训练过,是端不出来的,特别是英国老牌管家,那种绅士,优雅,那是贵族世家几辈子传承下来的。

掌柜和他们打了招呼,又问道:“不知几位,找某家何事?不过这次却是对着左伊说的。

和聪明人打交道其实更省事,聪明人知道什么是最大利益。左伊笑而不答,示意沈括把事先准备好的酒瓶打开,轻轻一摇晃,阵阵浓烈的酒香散发出来。

开酒店的最敏感的是什么?那就是酒。老板就算是个聪明人,平日哪里有闻到过这么香的酒,还没有喝,连闻一闻,就被这香气勾起酒虫。王氏酒楼虽然也属于正店,但是本身并没有特别出名的招牌酒,不像京城里的那些店,什么樊楼的眉寿、任店的仙露、清风流的玉髓,这些店就一种招牌酒,可是哪一个老板不是腰缠万贯,自己和他们比起来就是一个穷打工的。

可是如果自己也有招牌酒的话,那一切都不一样了。

刚刚那个小二早已经识趣的把酒杯送了过来,左伊看了他一眼,心道,这个小二放到现代一定是领导秘书的好料子。

这时候是她亲自倒酒,只见她把酒瓶靠近杯口一公分左右的距离,清澈的高度酒就缓缓的流了出来,顺着陶瓷酒杯边缘的花纹徐徐流下,随着酒水慢慢的升高,杯子里的花纹像活了一样,盛开来,到一半的时候,左伊停了下来,利索的把酒瓶收好,整个过程一滴酒都没有洒落。

这酒没有喝,先看这个倒酒的过程,就是一翻享受,更何况这酒倒出来后,香味更加凛冽,一时间把周围的客人的注意力都吸引了过来。

左伊笑盈盈的把这杯酒,递给了老板手上,说道:“请先喝了这杯酒,我们再谈。”

老板见他举止有礼,随是给自己端酒,却不卑不亢,气度恢弘,越发心里称奇,不知这是谁家的小孩。他没有立刻喝酒,反而恭敬的说道:“几位小兄弟,请坐下来慢慢说。”

语气间已经从几位上升到了几位小兄弟。

三人也不客气,说起来他们老爹的身份,几个人一起做泉州府小恶霸也是可以考虑的。不过如今几个人是想出来私下弄点零花钱,自然没有开口闭口就把老爹是谁挂在嘴边。

几人坐下后,老板才开始喝酒,他自己是开酒店的,从酿酒的学徒开始的,对品酒自然也不陌生。先是在鼻子下闻了闻,浓烈芳香,和时下的酒大不一样,他喝了一口清茶,漱了漱口,把茶水吐掉,才开始喝酒。

这翻做派,把向来喜欢奢侈的胖子都给震住了。老板没有像其他人那样,习惯性的大饮一口,而是细细缓缓的把酒倒入口中,感受这酒滑过舌头,进入喉咙,暖到胃里的那种微妙感觉。

他闭眼很久,胖子和沈括有点急,左伊却坐在那里波澜不惊的等。果然,估计老板已经把酒的味道传感到了大脚拇指,才睁开眼,一下子,有点晕,又异常的清醒,老板坚定的知道,自己这是见到宝了。

弄不好,这就是自己人生的转折点,他从一个酿酒的学徒到一个酒店的老板,期间辛劳可想而知。此刻更是狂热,不等左伊他们把来意说明,他就先开口了:“小兄弟,不知道这酒是从何而来?”

第二十九章:坐地讲价

胖子听了先急不可耐的答道:“掌柜,这酒是我朋友沈括发明酿制的,你要是想要,我们可以把酒方卖给你。”

老板本来就想打听一下,这酒是怎么来的,没有想到居然是眼前这些小孩发明出来的。酒方?听到这两个字,他的眼球缩了缩,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所谓富贵险中求。眼前只是三个小孩,老板却不以为他们能发明酒方,心里多以为是偷着祖传的东西了。他哈哈大笑了一声道:“此酒倒是独特,可惜味道过于辛辣,如果你们想卖酒方,我们愿意出这个数。”

老板说着,伸出了1个手指头。

沈括,对自己的发明成果比较没有信心,毕竟就蒸一蒸,古方上其实就有,自己只是改良了一下,看老板伸出了1个指头,忐忑的问道:“一两白银?”这已经是他老爹的月工资收入的五分之一了。

老板一听这小孩说一两,心里乐翻了,不过他不敢真点头,毕竟骗小孩也要说得过去些。他笑着摇了摇头。

胖子平时花钱大手大脚,一两银子对他来说,不算多,所以并不屑,不过也只是勉强的猜道:“十两银子?”胖子说出这个数,其实是已经满意了。

在他看来就是蒸酒,浅显的很,左轶这小子非说能卖钱,还能卖大价钱,把他们拖着出来,他们压根就不会出来,如今看来果真是这样。

一边的左伊很内伤,脸色不变,心里已经把这两个笨小子骂了个遍,能比他们更傻吗?瞧他们那点出息,一个老爹是主薄,一个老爹是知州,都是一把手,厅级以上的干部了,就那点银子!沈括整天性趣爱好广泛不通俗物也就算了,胖子这个明显想当大贪官的料,居然十两银子就一副小满足的样子。

老板听道胖子的报价,更乐了,这几人当中,小胖的衣着最光鲜,他害怕小胖狮子大开口,没有想到居然说了个10两银子。10两银子是挺多了,但是比起能酿眼前这杯酒的一张酒方,那就见笑了。

不过看到刚刚给自己倒酒的小孩没有吭声,老板不敢随意点头,眼前这个小孩容貌普通,身上却有一种不一样的气质,他识人颇多,却也不敢妄下决定,要是平日,他一定不会这么做,可是眼前可是这张酒方,实在是让他太心动了。

在他想来,就算再有计谋的小孩,自己出100两,也不算欺他了。

他又摇了摇头,大方的笑道:“是一百两白银,只要你们把酒方如实写给我,我就现付你一百两银子。”

他说的慷慨激昂,豪爽之极,要是做生意的嫩头青,一下子就被这声音蛊惑了。此刻小胖和沈括两人就这样,嘴巴张大大的,一副吃惊的模样…

不过他们看着左兄不说话,还以为他吓呆了,又赶紧伪装镇定。左伊身量较小,他们两个常常以兄长而居,在弟弟面前自然不好失态。

沈括反应过来也就淡然了,他淡然是因为他本不看重这些东西,虽然吃惊自己随便捣鼓的东西,居然能卖得这样高的价钱,可是也就一瞬间,又恢复到了本性。

而胖子不一样,胖子属于典型的,给他一颗绿豆,就能创造一斤豆芽,还能做成春卷卖钱的货!他看老板甩出了一百两银子,立刻意识到刚刚自己的小家子气。但是从小受贪官高等教育的胖子,一点都不会不好意思,随即就开始盘算,这100两银子,合适吗?可以卖更多吗?

“王掌柜说笑了,这张酒方是我们从古书上偶然所见,揣摩所得,如果你一定想买,那至少要出这个数。”左伊说着,伸出了她漂亮修长的手,摆出了个二的造型。

这边胖子刚刚想说,至少要出150两才行,他不知道这个酒方值多少钱,但是漫天要价,坐地还钱,还是知道的。现在看左轶一下子就要200两,比自己还狠!佩服,所幸不吭声了。

“200两银子?”老板嘴上极其惊讶的说出来,心里其实还是能接受的,200两银子,对一个酒楼来说是很多了,可是,如果有了这个酒方,那就不一样,想想京城那些大店,动辄千金的消费,而且刚刚这小孩说过,酒方是他们自己的,这样就意味着是一锤子买卖,不会有后续的麻烦。

他这样想着,正想表演的很痛苦的作出艰难决定来答应,没有想到那小孩却摇了摇头。

“二十两黄金加此酒销售的一成的利润。”左伊定定的开口说道。

这时候不止沈括,小胖张大嘴,连老板也嘴巴张的大大的,这个小孩是个妖怪吧,要价这么狠,就是惯常做买卖的也不敢这样开口!

“小孩,你这是消遣某家吗?有二十两黄金,你不如自己去开个店。”老板气呼呼的答道。

连胖子也有点汗颜了,左轶不仅是狠,是异想天开了吧。二十两黄金啊!那是什么概念,差不多400两的白银,要真有这么多钱,那还真不如自己开店了,但是想归想,官宦子弟是不会亲自去经商的。他们喜钱,却不会亲自抛头露面去赚,自然有人送来。

商是低贱的。

而对沈括来说都有些麻木了,100两对他来说很多,已经不知道怎么花了,可是到20两黄金的时候,他就淡定了,只是心中对左兄的崇拜又增加了一分,他真是能人,连一张酒方都能折腾出这么多东西。

不理会老板的气急败坏的声音,左伊用手敲了敲桌子,像是一边在思考一边自言自语的说道:“二十两黄金,对你眼前这个店是多了点。但是有了这种酒,那些喜欢烈酒的人都会慕名而来,到时候不仅是酒钱,菜钱也能增加。最重要的是,老板可以把这种酒命名,独立建立一个招牌,不仅仅在泉州府销售,还可以卖到汴京,相信老板是懂酒的人,这种酒,大家究竟喜不喜欢,不需要我说了吧。”

老板听这小孩这样一说,居然也觉得,二十两确实不贵,最重要的,是这个小孩说道他心坎里的一句话,“招牌”、“汴京”。有了自己的招牌酒,要在汴京立足也不是难事,那时候,自己又岂会是一个小掌柜的。

但是他又皱着眉头说道:“只是你说那酒的一成利润,太匪夷所思了,如此我岂不是年年为他人做嫁衣。”

“非也,非也,若不是我们嫌麻烦,这种稳赚不赔的生意一定自己做了,这一成利润等于把你我都绑在一起,到时候也有个信用保障,我们为了利润增多,自然会尽心的帮助你,还可以长期合作嘛!我们既然能想出这种酒方,那要再钻研新酒方又有何难!”左伊立刻就反驳了过去。

老板一听,也对。自己经商这么久,很多东西都知道却说的没有这个小孩清楚。他是个果断的人,善于抓住机会,在周围的人也听了这件事,当看笑话,没有想到后面,老板居然真的决定拿二十两黄金和此酒的一层利润来交换这个酒方!这个世界真是太疯狂!这王掌柜的是想钱想疯了吧,居然和几个小孩在这里交易。

当然王老板知道自己没有疯。

左伊也不客气,如她开始想的那样,和聪明人办事,简单快捷。

她迅速的拿出纸笔,写了一张古代版的合同。

酒楼人很多,刚刚那酒就引来了许多看热闹的人,大伙都猜了开头,没有猜到这个结尾,都想这王老板不会失心疯了吧。可是这会左伊拿出那只程老头送给她的笔的时候,现场一个识货的人,“啊!”了一句。

“李秀才,你喊什么?”身边好事的问道。

“居然是金鸡距笔,在考秀才那年,刚好钦差大臣路过,在下有幸亲眼见到钦差大臣,他用的就是一支金鸡距笔。”李秀才煞有介事的说道。

秀才在群众中就属于地位超然的人了,考上了秀才,说明你有机会当官,自然谁都不敢得罪,那是有官身的人。听他这一说,大伙的声音音调都降低了一点,却更多人在说了,形成嗡嗡声一片。

有心人就想,这王老板说不定不是失心疯吃大亏,而是捡到一个大宝了,能随身带着这样一支名贵的笔的人家,背景自是丰厚的。

左伊也不知道,自己费尽口舌不如这支笔有震撼力,早知道这样,一来就把笔拿出来了。上次老爹拿去欣赏了几天,又把笔还给了她,还莫名的说要多多练习书法。

看着老爹一副割爱的忍痛表情,左伊客气的拒绝了几句就不客气的收下了。

接下来一份合约就写好了。

王老板做生意这么多年,没有见过这么利索的人,真是服了。心甘情愿的签了字,这边沈括早把他的制作蒸馏器的图纸准备好了。

本来就是薄薄一张纸的图,却硬被左伊分成了好多张,每张标注不同的细节,看起来还真有点高科技物有所值的样子。

老板认真的收好这方子,这些不是图纸,是黄金啊!

若干年后,成为汴京最大酒楼之一的王老板,站在自己三层楼高的酒楼上,感叹道,自己人生做的最正确的决定,就是向那三个小孩买了酒方,如今他们的位置通天的高,可不是一个商人能巴结上的。

天黑各回各家,小胖子很激动,揣着分到的五两黄金,手有些抖。他不是没有见过这么多黄金,但是那些不是他的,可是口袋里的这些,是自己参与赚来的,想起来就有一种自豪感,更加佩服老娘的眼光了。

当金光闪闪的五个大元宝放在了吴知州的家里的桌子上的时候,吴知州的眼睛亮了,酒和钱他都喜欢,尤其喜欢钱,钱能买酒么。

“夫人,这是怎么一回事?”吴知州还是有自知之明,凡事有意外,直接请教老婆,这也是这么多年他稳稳升官的原因之一。

“老爷,看来这份礼你是要收了,为了青海,你得还这个人情,这个左承仕的侄子是个人才,说不定将来我们青海还要靠他!”小胖子老娘,摸着金元宝,两眼发光,坚定的说道。

第三十章:钦差大人

左承仕这货,正在书房为赋新诗强哀愁,不知道自己那宝贝女儿又误打误撞给他的升迁之路带来了意外之喜。

当沈括这傻小子拿着五两黄金回家的时候,他老爹老娘受惊了。

沈括说这是他卖酒方挣的钱,可是他老爹老娘都不相信,一副如临大敌的样子,连搓衣板都准备好了!

沈主簿一声令下,怒喝道:“跪下!”

一边沈括的老娘极其心疼这个宝贝儿子,一看老爷要对儿子施行家法,心疼的阻止道:“老爷,你听括儿说清楚再罚也成,万事有商量啊!”

沈主簿平日对他的婆娘是极好的,家中虽有妾,可是就沈括一个儿子,自然是当宝一样养着,可是他是知道轻重的,自己儿子是什么人,他还不了解么,平日喜好钻营各种玩意,对科考并不热衷,说他能发明酒方,他信,可是说他能用酒方换黄金,凭自己的儿子那脑袋,那是绝对做不到的。

他怒瞪了一眼老婆,沈括老娘就不敢吭声了,桌子上明晃晃的五两黄金,她就算再溺爱自己的孩子,也不敢确定,是括儿赚来的,只得低下头看着括儿,希望他坦白交代。

于是沈括同学因为五两黄金跪在搓衣板上在全家三口人面前开了个讲清楚大会,一五一十的把为何会做这个蒸酒器皿到跟着左轶同学去卖酒方的经过,原原本本的又重复了一遍。

沈主簿听完半天没有言语。他是个极有见地的人,为人非常稳重本分,但是并不迂腐。虽然世人重文轻武更贱商,可是这五两黄金却是他这个主簿轻易拿不出来的钱。

“那个左轶是个人才啊!”沈主簿想了想说道,看自己的儿子还不得其解的样子,解释道:

“首先,得到酒方,没有立刻领着你们一群小孩不知天高地厚的要自己折腾,却是找了一个实力相当的酒坊卖了。这是低调。

其次几个小儿能把酒方卖这么高的价格,居然还有日后的一成利润。平心而论,就是你爹我,也做不到。这是智谋。

再次,说起来能卖这个酒方,功劳还是他的,但是却一点都不贪墨,得钱分配得当,说明此人可交往。这是义气。

最后一点,也是最重要的。二十两黄金并没有一分结束,而是每人得了五两,剩下五两和那一成利润作为今后的共有资金。而从今往后,你们便走在一条路上了。这是远见。”

沈括没有想到,老爹对左轶的评价会这么高,从来没有见他夸奖过谁,有些不服气,但更多的是高兴。

“括儿竟然解释清楚,那就起来说话吧。”沈括老娘一心惦记着儿子,看到老爷这样说,顺势就叫儿子起来了。同时又叮嘱道:“同窗情谊难得,括儿有这个机缘,一定要好好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