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雁回了解清楚后,更加佩服郑苹了,能够放弃这样可以说是很优越的家庭条件,而选择了真心相爱之人。只可惜云大郎已死,使他们的爱情带上了几分悲剧色彩。

但是云雁回更认为,虽然爱情悲剧了,人生就更不能悲剧。

这念头在心底转了几下,云雁回一拍桌子,又多了些动力。

赵允初被他突然来的一下吓到了,“雁哥儿,你怎么了?你要是真那么讨厌这个郑凌……我就叫迪哥去揍他好了,迪哥的腿现在还没好呢,走在街上谁也不敢碰他。”

要不是小姐或者艺人之类的,女子的闺名是不会随意宣扬的,赵允初自然不知道郑苹的名字,否则早就猜出来了。

“没事,哈哈,不用。”云雁回想到碰瓷的赵允迪,笑了几声,“你还真是会坑哥。”

“雁哥儿你真好,就放过他了。”这个赵允初对郑凌都是些可怜、同仇敌忾的想法,全然不知道郑凌早就完成了华丽转型,这也导致了他与郑凌相见时的惨烈情形。

“谢谢你了,还帮我去打听。”云雁回道谢,“算我欠你个人情。”

“还是不要了,我娘说过,人情最贵了。”赵允初捧着脸道,“雁哥儿,你讲段经给我听吧,你一定也会的吧?”

赵允初本就痴迷佛学,先前各种想和云雁回讨论佛理,都被云雁回残酷地拒绝了。他只以为云雁回给俗讲僧忙后勤,说不定也耳濡目染了些说佛经的表演方法。殊不知,根本就是云雁回在训练那些俗讲僧。

云雁回一听,笑了一下:“我不会讲,但是可以给你背一段。”

本子都是他写的,大致上复述出来当然做得到,但是还真没有那些每日训练的俗讲僧节奏好,不过赵允初的要求也不高。

一段讲完,赵允初用力拍巴掌,“好!”

看着这么容易就满足的赵允初,云雁回在他脑袋上摸了一下,“还王子呢,怎么这么傻白甜。”

赵允初:“傻白甜是什么意思?”

云雁回:“就是又傻又白又甜。”

赵允初纳闷,“我白吗?我好像没有雁哥儿白呀。”

云雁回感叹:“果然是傻白甜,简直东京第一傻白甜。”

赵允初被下了个东京第一傻白甜的封号,还颇觉得意,开开心心地回去后,对王妃说:“娘,今天雁哥儿说我是东京第一傻白甜。”

王妃心里一痛,唉,生了那么多儿子,为什么每个都有明显的缺陷呢?

——

自从郑凌来过家里一次,郑苹便总忘不了念叨他,煮着菜时还会说:“这个凌哥儿应该会喜欢吃吧。”

眼见这样的场景,小宝嫉妒地抱着云雁回的胳膊,“雁哥,阿娘真的不会领养小衙内吗?”

双宜也叹了口气,“雁哥,你一点也没有不开心呢,小衙内都要比我们得宠了。”

云雁回想到郑凌,有点怜悯地说:“小辈儿总是受宠些的。”

小宝:“我才最小吧?”

双宜和小宝不解他的深意,郑苹这哪里是做姑姑的怜爱之情,分明是个姑奶奶在疼孙子,他这个做表叔的,怎么好意思和外甥争?

还有双宜和小宝,也算是表姑、表叔了,他们有什么好不开心的,这事儿若是让郑凌知道,脸还不得绿了,他才是最该不开心的。

郑苹也不知道云雁回已经打听到了郑家的来历,眼看着到了书院休息之日,郑苹便做了些咸甜口的酥油泡螺儿,还比着做了双袜子,叫云雁回去送给郑凌。

这酥油泡螺儿也弄得带咸味,也只有郑凌才想得出来,郑苹还真给他做出来了。

云雁回就拿着吃的穿的,去书院蹲守郑凌。

没多久,就在一群书生之中看到了郑凌同两个学子勾肩搭背的出来,嬉皮笑脸,不知是约好了要去哪里玩儿。郑凌头上的伤已经好得差不多了,纱布去了,额头还有点痂。

云雁回便喊了一声:“郑凌!”

郑凌一眼望过来,眼睛一亮,“雁哥儿。”

他两个同学一看,嚯,和凌哥儿长得可够像的,“你弟弟吗?还挺可爱的。”

郑凌矜持地道:“是的呢,哎呀,我今日就不去吃酒了,我弟弟一定是叫我陪他。”

说罢,郑凌也不理他们是怎么哇哇叫,便往云雁回那里走过去了。

“给你带了酥油泡螺儿,还有我娘做了双袜子,你待会儿看看合脚不。”云雁回把篮子塞到他手里。

郑凌心里甜甜的,“我到你家去吧。”

云雁回纳闷,“你不用回家吗?”

“我就打发人说我在书院住便行了,我爹恨不得我时时待在书院里呢。”郑凌说着就捻了一个酥油泡螺儿,“哎呀,真是咸的,又带着甜味,一点也不腻,真好吃!”

郑凌一边吃一边看云雁回,他那日被他爹反驳了,说根本没个姑姑,但是郑凌都看出来了,自觉只是家里不愿意承认而已,而且看姑姑那个态度,她自己也是不乐意的,想必两边有极大矛盾关系不能融冰。

但是郑凌自己还是极愿意和姑姑在一起呀,姑姑也喜欢他,所以他决心只管自己来往。

郑凌非跟着云雁回一起回去了,郑苹都没料到,看云雁回送个东西,把人都直接带回去了,又是惊讶又是欢喜。

郑凌十分嘴甜地说了一通想郑苹的话,表示又要在这里住上一晚。

郑苹哪有不应的道理,立刻表示出去多买些菜回来,上次郑凌来去匆匆,又有伤,不好吃太麻烦的菜,这次她决定还要杀只鸡,做黄酒煨鸡。

双宜便带着小宝去抓鸡,等郑苹回来做。

云雁回本来也想去的,被郑凌拉住了,非要关心他。双宜太可怕,小宝又太小,不熟,所以只能是逮着云雁回了。

“双宜和小宝怎么姓郑呢,和你不是一个爹吧?”郑凌问。

何止不是一个爹,连一个妈都不是,云雁回胡乱点了点头。

郑凌又问:“你可读了书?”

“没有。”云雁回说,“以前读过一阵,不喜欢,就没有继续了。”

郑凌这个逃学常客,竟然好意思教育起云雁回了,“大宋崇文,你若要出人头地,唯有读书才行。”他看云雁回面露鄙夷,还自夸道,“我自小也是勤学苦练的,你以为我真的只会逃课打架?其实我熟读经书诗文!”

事实当然不是这样,但是郑凌既然知道云雁回没读过多久书,就放心大胆地吹,不害怕牛皮会吹破了。

云雁回不屑地道:“熟读经书?熟读话本还差不多!”

因为是亲戚子侄,他又不是没在瓦舍中打听郑凌这个人,常客啊!更不用说他们第一次见面就是在庙会上了。

郑凌脸颊一红,又想到自己是兄长,怎么能一次又一次的丢了面子呢,这还要如何树立光辉形象?

郑凌嘴硬:“哥哥我本来就是,你知道什么叫神童吗?说的就是哥哥我,你不要被误导了,头两次见面那不是真正的我。雁哥儿啊,读书其实也不难的,你若是想的话,以后我每次休息,都可以出来教你读书啊。”

“别一口一个哥哥了,还教我读书?”云雁回怜悯地看他一眼,“你若是这么想和我探讨读书这个问题,那这样吧,先回答我一个诗文上的问题,要是回答不出来,就只管学你自己的去吧。”

郑凌心中想着,雁哥儿还是不承认他这个哥哥啊,看来这得露两手了,“什么问题,你问。”

云雁回:“读过乐府诗吗?”

郑凌点头:“读过——这就是问题吗?”

“当然不是,”云雁回瞥他一眼,总觉得郑凌最可爱的样子还是吃亏的时候,让他非常能忍心为难这个表外甥,“既然如此,一定知道《孔雀东南飞》吧,我问你,那孔雀为何东南飞?”

郑凌一呆,掏了掏耳朵,“什么?孔雀为何东南飞?这是什么鬼问题啊!”

《孔雀东南飞》是长篇叙事诗,其中开头两句“孔雀东南飞,五里一徘徊”是托物起兴,只是一种意象,为了引出后面的内容。可是要说实际意义,孔雀为什么向东南飞,郑凌哪里能知道。

作者就要写往东南飞,说不定人家只是为了顺口而已,根本没有实际意义!

啊,后面还有句自挂东南枝,东南,所以东南方到底有什么啊?!作者也不可考,否则还可以从作者生平揣测……

郑凌要晕了。

最后只能面红耳赤,丢脸地承认:“我不知道。”

“所以你还是管好自己读书吧~”云雁回拍了拍他的脸蛋。

这个问题,是近现代很有名的一个问答了,其实有点脑筋急转弯,只不过郑凌不知道答案要剑走偏锋,往诗的本身去联想,怎么想都不对。

郑凌不敢再劝云雁回读书,老老实实试起袜子来。

到了次日,郑凌返回书院,在书院里遇到教自己的夫子时,鬼使神差就拉住夫子问了一句,“先生,你说,《孔雀东南飞》里面,为什么孔雀要往东南飞啊?”

夫子大怒,用手上的书卷起来砸郑凌,“可恶,叫你读书,你就会戏耍,现在还敢打先生的主意了!”

郑凌抱头鼠窜,心中愤愤不平。心想昨日在雁哥儿家,觉得丢人,甚至都没问正确答案,现在连夫子都觉得他在戏耍人,所以雁哥儿其实也是在戏耍他吧?这小孩,怪狡猾的!

郑凌左思右想,写了张纸条叫书院外面的小贩捎给云雁回,叫他自己说一说,孔雀为何东南飞。

过了半日,回信来了。这是郑凌第一次看云雁回的字,惊觉雁哥儿自称没念过多久书,但是字竟然写得极为好看,全然不似他这个年纪的孩子,郑凌都要自愧不如。

而那字的内容则是:孔雀东南飞,只因西北有高楼。

“……我X!”郑凌不禁骂了一句,他怎么没想到这上面去呢?雁哥儿还真没戏耍他,古诗十九首里的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这尼玛也不是什么生僻句子啊!

这只是绕脑子的问题而已,郑凌真正还是因为雁哥儿的字羞愧了,字如其人,看字就知道雁哥儿下过多少工夫。雁哥儿说自己不喜欢读书,却比他要认真得多。

没多久,缺心眼的郑凌又想到,既然雁哥儿不是在戏耍他,那岂不是被夫子白打了几下。于是屁颠屁颠又去找夫子,告诉他上次问的问题已经有答案了,孔雀不东南飞,是因为西北有高楼。

结果夫子听了答案又把他骂了一顿,“不学无术!不知尊师重道!就知道耍小聪明!先时还想拿这个耍先生是吧?你还不甘心了?这么喜欢,那你去把《孔雀东南飞》抄五百遍!”

郑凌傻眼了,半晌嚎了一句:“雁哥儿误我啊!!”

第32章 守在巷口的那个男孩

郑苹给郑凌做了套衣服, 她很久没动针线了,免得伤神。这次是和云雁回再三说过了,又有了然表示没问题,才每日严格控制时间做一点儿,花了多日完成的。

郑凌来了一试穿, 十分喜爱, 只是有一处没估计好, 大了一点儿。

云雁回不愿再麻烦郑苹,于是拿过衣服,“我帮你改一改。”

郑凌之前看到过云雁回用针线把他过大的衣物固定起来,但是这和改衣服可是两码事, 顿时有些吃惊。又一想,若是平日他娘不怎么动针线,那家里又没有仆婢,针线活可不是得要人来做, 难道真是雁哥儿做的?

待回去之后, 竟真见雁哥儿拿起针线, 拆线重缝,飞针走线十分熟练,不多时改完,一看,合体得很,而且没有一点痕迹。

云雁回就坐在凉台上干活的,郑凌也坐在他旁边,拿着衣服左看右看,又是欢喜又是惊讶,“雁哥儿,你的手可真巧,既写得一手好字,针线活又如此好。”

真是转念一想,这也是无奈,雁哥儿想必也是没办法才亲自做这些事,于是郑凌更加疼惜了,握着云雁回的手说不出话来:“雁哥儿……”

云雁回莫名其妙地看着他,往回抽自己的手,“干什么啊你,有话就说。”

“雁哥儿……”郑凌努力看着云雁回,释放眼中的情感,不知道为什么雁哥儿怎么没看出来自己的一片爱弟之心呢?

云雁回看他还靠近,把脸凑过来,连忙往后倒,“你疯了?”

……

赵允初今日陪王妃来大相国寺祈福,要在此住上三两日,思及多日未见到雁哥儿了,于是向母亲申请了,来云雁回家玩玩。

谁知刚走到屋外,就看到凉台上,云雁回不知道和谁抱在一起,手抱在那人背上(其实是在推开),背影十分陌生,并不像认识的人。

赵允初顿时心里不是滋味,平时他要拉拉雁哥儿的手,雁哥儿都特别不乐意地松开,说不喜欢和别人黏黏糊糊,现在却和别的小哥哥抱着,多伤他的心啊!

赵允初想着,就走近了委委屈屈地喊了一声,“雁哥儿。”

云雁回正想拖着郑凌的衣服,努力把他丢开,就听到一个充满怨念的声音在喊自己,歪头一看,居然是赵允初。

“哎……你来了。”云雁回皱起眉,“你等等,我把这人丢开……喂,郑凌,你再这样我就要打人了。”

赵允初一听,这个小哥哥居然是郑凌,而且雁哥儿其实是在抗拒的,顿时心中升腾起一团火,非常勇猛地上前双手抓住郑凌的肩膀和腿,把他横着提了起来,一甩就丢到了竹林里,重重地摔在厚厚的麦麸上,惊飞起几只竹林鸡。

云雁回目瞪口呆,他就觉得身上一轻,然后郑凌便呈抛物线飞了出去!

郑凌坐在竹林里,还没回过神来,爬起来后一身麸壳,气得要命,“谁,谁敢丢我!!”

赵允初:“我丢的!”

“你!你谁啊你!!”郑凌咆哮了。

但是也不敢冲过去,这傻小子都不知道哪来的,力气大得吓人。

赵允初忿忿道:“你管我是谁,你不准再欺负雁哥儿!”

郑凌:“我呸!我和雁哥儿好得很,要你多管闲事?”

赵允初:“胡说,雁哥儿讨厌死你了!”

云雁回看到两个小孩吵起架,汗都要下来了,“好了好了,不要吵……刚才郑凌真的是在和我闹着玩儿,师弟,虽然你是好心,但是力气太大了,幸好他没摔伤。”

郑凌一听这小孩居然是云雁回的师弟,脸色也好了一点,“原来是雁哥儿的师弟啊,那我不怪你了,雁哥儿是我的弟弟,他的师弟就等于是我的师弟。”他越说越投入角色,全然一副大哥做派,“你这孩子力气真是大,不错啊。”

赵允初:“……”

赵允初很伤心!说好的大家都讨厌郑凌呢,为什么悄悄的自己和解了_(:з」∠)_

“得了吧你。”云雁回真是看不得郑凌这个把自己当哥的样子,尤其是想到郑凌一说哥哥都等于是在扇自己的脸。

不过在赵允初看来,就是云雁回和郑凌关系特别好,才会用这么随意的语气。

这时候郑凌还补了一刀,“哎呀,幸好衣服没事,雁哥儿刚给我改好的。”

赵允初:“QAQ!!”

郑凌:“呀,雁哥儿,你看这孩子,怎么看着要哭了?”

云雁回非常无奈地走到赵允初身旁,揉了下他的脸,小声安慰他,“多大了,可别哭了,不然就一点也不甜了。”

赵允初被揉了下脸,心里就好受很多了,他还是很好哄的,这会儿抱着云雁回的胳膊说:“我不喜欢他,雁哥儿,你看,他还抄你的脸。”这人的眼睛和脸型,和雁哥儿可像了。

郑凌本来就熊,听到赵允初这没控制音量的一句话,笑得打滚,还大声说:“小孩,那我也不喜欢你了哈。你知道什么,我这不叫抄雁哥儿的脸,这是我俩关系好!亲哥俩似的!”

赵允初:“你这人真讨厌,甚么亲哥俩,你只能做雁哥儿的儿子,孙子,曾孙子……”

云雁回摆摆手,“嗨,别那么客气,矮一辈儿就行了。”

——

郑凌的同学们最近都发现了,这位以前书院里出了名的调皮学生,不知吃错了什么药,竟然乖了许多。虽然读书还是稀松平常,但是上课好歹不会睡觉了,听不下去也知道写写画画的练字。休息时间更是不得了,居然也不出去玩儿了,以前的狐朋狗友约了他好几次,都没有约到。

若是有不对付的同学挑衅,郑凌大多也能忍就忍,似乎是要避免和人打架。

在好学生和先生眼里,还觉得郑凌是孺子可教,但是在郑凌那些对头眼里,这分明就是报复的大好时机,郑凌一定是被他爹狠狠管教过了,不敢动手!

于是这一次休息日到了,郑凌的老对头们便在书院门口嬉闹起来,挑动郑凌的情绪。

郑凌想着今天又要去雁哥儿家,上次因为那个赵允初,他都没能在那边过夜,因为云雁回说他们像斗鸡一样,还是分开好。这次赵允初不在,应该可以愉快地度过,便不愿意和他们胡闹的,谁知有人不长眼,去扯他身上的衣服。

郑凌穿着郑苹做的针线都十分爱惜,甚至不忍弄上污渍,免得洗多了损耗,这下当然是怒了,扑了上去。

几个人怕在门口打被先生看到,于是裹着郑凌往小巷子里去,郑凌的小伙伴一看,虽说郑凌最近不太出去混了,但还是兄弟,何况对方都是不对付的,便也前去相助。

谁知一往小巷子里去反而趁了云雁回的心意——没错,云雁回就在附近。

最近双宜开始学兵器,学到棍法,然而寻常长棍尺寸不合,又太轻不趁手,于是云雁回订了特质的两头包铁皮的短武棍送她,今日正是去取。

想到郑凌说这次休息日又要回来,顺路经过书院,索性等一等郑凌,谁知就看到郑凌被挑衅的一幕。

云雁回非常欣慰郑凌一开始选择了退让,到后来忍无可忍动手没什么不对。所以,在看到他们进了小巷之后,云雁回便拍了拍双宜。

再怎么说郑凌来了那么多回,再欠揍也比那些人要亲近一些,属于自己人,双宜早就等不及了,她掂了掂棍子,“看我不揍得那些人屁股开花。”

“等等,不要这么暴力,”云雁回把棍子从她手里抽走,“小女孩家家的,抽他们几巴掌,长个记性就行了。”

“好吧。”双宜挠了挠头,抬脚往小巷走过去。

她一进去,那些衙内还以为是看热闹的小孩,不值一提。反而是郑凌,露出了狂喜的表情,对他的小伙伴说:“这下他们倒霉了!”

从之前郑凌老是受伤就知道,他们不说落下风,但肯定是没法压制性胜利,多少要负伤的,双方还算势均力敌。这会儿看郑凌突然嗨起来,其他人都有些莫名其妙。

下一刻,对面一个人就突然飞了过来,郑凌一闪,便撞在墙上摔下来。

方才进来的小女孩揉了揉手腕,原来是她一巴掌把人抽进来的。

衙内们大惊失色,看看这女孩,再看看乐不可支的郑凌,“好哇,郑凌你从哪找来的帮手,真是不要脸!”

郑凌却狡猾地不承认,“我不认识她!”

女孩也笑嘻嘻地说:“我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

谁信啊?他们一个字都不相信好吗!

被一个小女孩抽,多丢人,衙内们挽起袖子,就扑了上去。

谁知小女孩一手一个,面对五六个少年毫不畏惧,且呈现压倒性的胜利,“你们抽谁的脸呢?”

刚才双宜进来的时候,就看到有人打郑凌的脸了,因为郑凌和雁哥儿长得像,所以打这个部分相对而言是双宜最没法忍的。

她手掌虽小,拍在这些人脸上,却像是铁掌拍了过来,脸一下就能肿得老高,多拍几下就跟猪头一样了。郑凌他们根本不用动手,抱臂看着这些人被吊打就行了。

“呜呜……”终于有人忍不住了,往巷子外面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