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喝醉了……”赵允初有点茫然,想了想,“可是,雁哥儿,你好像喝得比我还多。”

“只能说我天生酒量比你好,”云雁回说道,“你说你不能喝,跟着我喝什么,你到底去吃菜的还是喝酒的?”

赵允初委屈得要死,他那不是想么,雁哥儿不喝酒的,都能喝,他怎么也不至于比雁哥儿差吧?谁知道呢,雁哥儿的酒量居然天生的这么大。

“好了好了,看你这样儿,让我娘看到得说我又欺负你了。”云雁回在他脑袋上揉了几下。

赵允初被揉了脑袋,一下满血复活了。眼睛瞄到云雁回在整理衣服,虽说他醒来后吓得赶紧爬起来,但是和雁哥儿紧抱在一起的感觉,一回想就十分鲜明,哎呀,雁哥儿抱起来怎么能那么舒服呢?

……

因为这日睡了一下午,晚上不免睡得晚了些,第二日早起就有些犯困。

云雁回打着哈欠去上班,从后门穿进去,到食堂吃早餐。

云雁回端着早餐随便找了一桌认识的坐了下来,打了声招呼,“早。”

桌上还有其他三位同僚,都是仓曹的,也纷纷回了一声,“雁哥儿,没睡醒啊?”

“嗯……昨天睡得有点晚。”云雁回说。

“我昨日也睡得晚,晚上去吃酒了。”一人说道,“你们知道州南新开了家店吗?酒菜都不错,我昨日去那里吃酒,还听到一件奇闻呢。”

云雁回:“啊,这家我也去了,菜是不错。”

那同僚一听,就像被肯定了一下,“是吧,你不是昨日去的吧?我昨晚去时,那酒博士告诉我,他们店里白日接待了两位客人,其中一位狂饮三百碗,面色不改。他的同伴都已烂醉,此人却认为此酒不醉人,怀疑同伴在装醉。后来会完账,还把自己喝醉了的同伴单手扛走了!现都说,是酒仙闻酒而来,光顾他们店里了。”

众人:“哇——!!”

云雁回:“???”

尼玛,汴京人民想象力可真丰富啊,他就喝了几壶酒脸色不改而已,哪来的三百碗?而且最后他哪里是把同伴扛走的啊,赵允初都快把他压趴了好吗?!

云雁回也没好说那个人其实就是我,囧囧有神地吃完饭,便去摘葡萄了。

昨日和郑苹说了,做点葡萄酒来,以前在现代的时候,他帮同事一起做过,葡萄皮表面就有酵母菌,不需要酒曲,以发酵法酿造,很是方便,而且口感很好。

现在府里刚好种了葡萄,云雁回便就近摘葡萄了。

因为是想着增加收入的,所以选的葡萄品种很好,葡萄又甜水分又多,是紫色的,可以做出红葡萄酒。云雁回还叫人帮自己一起摘,人家问起来,就说准备研究饮品,自然都以为是饮料。

葡萄酒的酿造技术很早就有了,但是,因为信息传播难,以及深入人心的黄酒酿造法,这时候大部分人酿葡萄酒都会加入酒曲,而且还去皮去子,这么一来,恰好把皮上的酵母菌都去掉了。

如此,酿出来的葡萄酒并不正宗。

酿葡萄酒其实非常简单,只需要葡萄和糖。云雁回拿葡萄去冲了冲,这里要小心不能把表面的白霜也洗掉了,因为上面附着有酵母菌,对之后的发酵很重要。

冲洗完沥干水分,便可将葡萄捣碎,然后铺在酒坛里,铺一层后洒一层糖,葡萄与糖的比例大约是10:1到10:2。如此重复铺好葡萄与糖,封上口,即可放在阴凉处等待发酵。

待得一二十天,也就出酒了。

在等待出酒的日子里,云雁回又回忆、钻研了一下可以用到葡萄酒的菜谱,研究如何将其入菜。

他想着,不但能做几道炒菜,还能做甜点,放进酸奶、冰奶酪之类的里面,应该也不错。

……

其实这时候比现代的气温要热一些,经过十八日的发酵,云雁回去开坛的时候,已经出酒了。如果要甘醇一点,可以密封更长时间。不过云雁回已经等不及了,用纱布将酒过滤了出来,分装了几小坛。

云雁回抱了一小坛,兴冲冲地回家。

“阿娘,我的葡萄酒娘好了,给你尝尝。”云雁回笑眯眯地说。

“还真酿了?”郑苹都快忘记这回事了,连忙把门关上,“可别让人瞧见了。”

“怕什么,说是买的不就行了。傅叔呢?”云雁回把傅云沣也叫来了,给他们倒了两碗,“尝尝看。”

葡萄酒在碗里晃荡,颜色紫红,十分漂亮。

傅云沣端起碗喝了一口,眼睛一亮,“好酒!”

这酒酿出来也有十五六度,不比现今酒家卖的酒差,比起酒曲酿的葡萄酒,口感更是好得多,还有浓浓的葡萄香。

而因为葡萄酒味道带甜味,郑苹喝了也十分喜欢,只是喝了一碗脸便泛红,“劲儿还挺大。”

“您以为是甜水儿呢,慢点喝。”古代人吃的酒度数都不高,而葡萄酒的后劲也的确大,所以云雁回嘱咐他们慢点喝。

“我看,比樊楼的羊羔酒强。”傅云沣又倒了一碗,边喝边道,“说起来,今日里有人在樊楼请吃酒,还听说了最近汴京有酒仙临凡,雁哥儿,你听说了吗?”

云雁回无语凝噎:“………………听说了。”

第66章 我在垂拱殿上班

新得酒仙封号, 云雁回是哭笑不得,依他看,这完全就是那家脚店的炒作手段,这不,传得满城风雨, 大家都想去那里偶遇“酒仙”或是尝尝“酒仙”品过的酒了。

终日营销炒作, 这次也成了别人的广告, 云雁回颇觉好笑,按下不提。

有了酒,云雁回便在开封府食堂试验菜色,准备做葡萄酒鸭和葡萄酒鸡翅, 选在下午,这时候大家都在休息,没人进后厨。

其实在食堂做菜也是为了方便,这里非但总有处理好的鸡鸭, 而且最近新购置了一批砂锅, 质量特别好。

还是从汴京外某畿县买来的, 当地人用高岭土做的砂锅,制作的过程也极其繁琐。汴京的药铺都爱用来熬药,就是因为能够最大程度保留药性。

与此相同,食物的鲜美也能被最大程度的保留,自从有酒楼率先使用后,便逐渐在汴京的大小酒楼里流行开了。

而且这砂锅保鲜性还特别好,据说冬天大年三十熬的汤,到了十五都能喝。比起其他的容器,熬出来的汤更为香浓。

云雁回取了一个砂锅待用,这砂锅保养过几次,已经十分适合炖菜了。

将洗净的鸭肉倒上葡萄酒,再加上生抽、老抽腌渍,要腌渍久一点儿,约莫大半个时辰,便可将炒锅烧热了,加葱、姜炒到出香味了,再放入鸭肉。

煸炒到鸭肉变色,倒进砂锅里,再次倒半锅葡萄酒,撒上盐,放陈皮、八角、桂皮、紫苏等。

如此用小火慢慢焖,焖到葡萄酒还剩一半了,便放些冰糖,收汁出锅。鸭肉颜色发红,饱饱地吸收了葡萄酒,混合本身的鸭肉香,与香料的味道,香气扑鼻。

云雁回尝了一块,差点泪流满面,太好吃了,妈妈,我做菜怎么这么好吃啊!

鸭肉味道浓厚,肉肥骨软,还没入口就十分诱人了。一口咬下去,更是肥嫩得不得了,鲜香细腻,带着葡萄酒和佐料的香味儿。

至于葡萄酒鸡翅又简单得多了,云雁回喜欢吃翅根,肉质比鸡腿更加活,又比翅尖肉多。翅根焯水沥干,小火煎到焦黄色,加上盐、酱油翻炒,再倒入葡萄酒烂煮入味后,大火收汁,洒上一些花椒粉。

两道菜都是咸香的,吃了容易想吃米饭,云雁回打了一碗饭,又倒了一壶葡萄酒,吃了起来,两道试验品都十分成功。

吃了几口,外间忽然进来一名年青人,穿着燕居服,面容清俊,约莫二十多岁。

这人进来后便负手左右张望,似乎在找什么。

云雁回看他有点眼熟,服饰也比较高档,想来要么是府里的官员,要么是来过这里的别的衙门的人,因后厨无人,便招呼道:“中午各厢来人议事,没剩菜,倒是我这里刚炒了两道,郎君来吃一些吧。”

虽说食堂开放的时间只有早上和午休时间,但是若有人耽误了吃饭时间,也是可以来要吃的,只要有就会供应吃饭。若是官员,还得给人家开小灶。

这青年好似愣了一下,然后走了过来,低头打量云雁回面前的菜色。

“我就吃了几口哈,在试验新菜,你可是第一个吃到的。”云雁回吃着觉得好,打算以后也列入菜谱呢,不过那时用的葡萄酒就得在市场上买了。他打量这人也不知道饭在哪,还好心地帮他盛了一碗米饭递过去。

青年沉思了一下,伸手接过了饭碗。

云雁回看他伸手,双手洁白如玉,十指修长细嫩,唯有指间有些薄茧,像是握笔磨出来的,可见是个读书人。

青年十分斯文地抓着餐具,挟了几块鸭肉吃,又吃了一块翅根,然后微微一笑,“好吃。”

“当然啦,这菜里加了葡萄酒。”云雁回颇为自得,“而且我做菜太好吃了,简直就是冰火魔厨嘛。”

青年愣了一下,虽然不解其意,但还是很礼貌地笑了笑,然后自己斟了一碗葡萄酒喝。

云雁回心里嘀咕,虽说我大方,但哥们儿你倒别人酒喝的动作要不要这么自然?

青年品了品葡萄酒,眼神一亮,“好酒。”

从他进来到现在,就说了四个字两个词,分别是好吃和好酒。

云雁回哈哈一笑,“小心后劲儿有点儿大哦。”

“香醇绵厚,这是哪里沽的酒?”青年吃了半碗,抬头问道。

云雁回随口道:“一个走街串巷的胡商那里。”

“不可能,”青年却断然说道,“虽说味道与胡商所卖的商品葡萄酒类似——不知为何我朝一直酿不出那样的味道——但是,胡商的葡萄酒都是陈酒,这壶分明是新旧,出坛不会超过一月。胡商要用当地的葡萄酿酒,而一月时间,可到不了汴京。”

云雁回:“……”

云雁回也有点呆,没想到还有人较这个真,他挠挠头,一脸天真茫然,演技一级棒,“我也不知道哦,那是不是说我走运了?”

青年却看看酒菜,又看看他,意味深长地道:“这酒,是你私酿的吧。”

云雁回惊讶得很,咬死不承认,“不是!”

但青年一脸笃定,“就是你私酿的。”

云雁回更加心惊,也不知自己是哪里穿帮了。看青年和自己无冤无仇也不像要告状的样子,反正大家算是自己人,便半委婉地承认了:“你怎么认定的呢?”

青年:“直觉。方才进开封府时,看到了葡萄成熟,有人在采摘。加上这菜是新菜,酒是新酒。”

“……”云雁回无语凝噎,人家是靠直觉的,你还能说什么呢?

云雁回只得又倒了一碗酒,伸手揽住青年的肩膀,“兄台,明人不说暗话,这就是我私酿的,不过是为了做菜调味,也不卖,你看上去人这么好,一定不会告我状吧?”又在心底补了一句,你告了老子也不承认。

青年被他揽住,有些不自然地样子,大概从未与人勾肩搭背,但也没有挣开,“嗯……”

“太好了,来,走一个。”云雁回和他碰了碰碗,一口喝完了。

青年也喝了两口,此时脸已经有些泛红,再一看云雁回还是面不改色,“你的酒量不错,你多大了?”

“虚岁十七。”云雁回答道,“对了,方才你说进来时看到葡萄熟了,你不是府里的人啊?”

“不是,我来看看。”青年说罢,又问了一个问题,“以朝廷榷曲之严,你是如何买到酒曲的?”他说着,又补充了一句,“放心,我不会坑害你。”

“我没买酒曲啊,我没资格咋买酒曲啊,”云雁回摊手,一点也不在意把法子泄露出去,“我酿酒就没用酒曲,胡商的葡萄酒和我们的不一样,也是因为没放酒曲啊。葡萄酒之所以是葡萄酒,那是用葡萄酿酒,放了酒曲葡萄酒成作配的了。”

“竟是这样?”青年沉吟道,“有道理……”

“嗳,哥们儿,”云雁回言语之间,已经默默把称呼从郎君变成了兄台再到哥们儿,“你不是府里的,那是哪个衙门的啊?大理寺?刑部?”这都是最常和开封府打交道的部门了。

青年:“垂拱殿。”

云雁回:“视朝的地方啊,你是侍卫亲军?”

青年尚未说话,这时外间又进来一名中年男子,面白无须,团团嫩嫩,躬身用公鸭嗓说道:“官家,开封府通判求见。”

云雁回:“……………………”

……妈的!!

为什么觉得这人眼熟呢?因为每年元宵人家出来与民同乐都能远远看上一眼!

为什么自称在垂拱殿上班呢?因为每天在那儿处理政务啊!

为什么,为什么就没有早点认出来呢……

云雁回心里有个小人儿,已经哭晕在厨房。

“嗯,去堂上。”仁宗放下酒碗,负手走了出去,走到门口,回头笑了一下,“小孩,这次我就不记你的名字了,功过相抵。”

不记名字,无奖无罚。

大概是他献食有功,但酿酒犯法,还管官家叫哥们儿,才有了个功过相抵……这也太刺激了!

云雁回鹌鹑状道:“谢官家。”

……

仁宗走了,还剩下半壶残酒,两碟剩菜,云雁回也没心情吃了,走出后厨,只见厨子、打杂的跪了满地,都是腿软来不及爬起来的。

当初进献菜肴都把大家兴奋得几夜没睡好了,更何况是仁宗突然惊现开封府,差点把他们吓得心脏都要吐出来了。

云雁回顿时觉得自己心理素质还可以了,嘀咕道:“难怪人就这么进了后厨,一个招呼的也没有……”

众人纷纷爬了起来,“雁哥儿,怎么样啊?官家在里面看了那么久,是不是哪里没打扫干净?”

“不知道,我也跪半天了,不敢看。”就那样的情形,云雁回哪敢说实话,让人知道他对官家勾肩搭背称兄道弟还得了?

“我说,官家怎么会突然微服来开封府?这不正常啊!”要么云雁回怎么也没想到这人居然是仁宗呢,没事不在宫里好好坐着,在包拯不在的情况下来开封府,何止是不正常,是太不正常了!

大家面面相觑,半晌,有人才吞吞吐吐说了所有人共同的心声:“难,难道……是包少尹出了什么事……”

第67章 黑夜开封府副本

仁宗微服突击开封府, 除了在有名的开封府食堂逛了一圈,吃了两道菜,又与通判见了一面。

据说勉励了一下通判,赞赏他在少尹不在的情况下,当好了家, 大家工作也都很努力, 又赏了些冰和果子方离开。

开封府上下都很忐忑, 觉得这极不正常。

过了一日,方有消息传来,证实他们内心的猜想正确。

原是包拯前往陈州查赈,查实了安乐侯庞昱挪用赈灾粮款, 在陈州欺男霸女,荒淫享乐,便用御铡将其铡了。

消息前晚传回来,听说当夜庞太师悲痛欲绝, 次日又入宫见庞娘娘, 父女又是痛哭一场。

庞娘娘要求见仁宗, 但是仁宗未曾召见,反而悄然来到了开封府,见了现下府里暂管事的通判。

虽说仁宗与庞娘娘是少年夫妻,可是这事上仁宗还是清醒的,知道先前依椒房之意派了庞昱去已经是害苦了陈州百姓,虽说他没想到包拯真敢铡人,但是既然铡了,三道御铡是他应允的,自然不能打自己的脸,寒了臣子的心,于是有了开封府之行,是为表达立场。

果然,有了仁宗这一趟,消息传来之后,开封府的人反而松了口气。

反正不是少尹出了事,虽铡了庞太师之子,好歹也知道官家是站在少尹这边的了。

云雁回对剧情虽一知半解,时间都不太清楚,但是好在他对主角有着充分信任。是以,在了然传书来,叫云雁回请假回大相国寺住一段时间时,他拒绝了。

了然自是关心他,但包拯没有嫌他得罪了人,把他留在府里,还容他放开手脚创新,那他就更没有道理食言而避让了。

云雁回非但不去大相国寺避风头,反而将小宝也叫回来了,让他和双宜陪自己住在开封府,每日就睡在包拯的书房旁,这是包拯的办公场所。正是要警惕有人来这里,搞些鬼蜮伎俩。

仁宗亲政不过二三年,庞太师在朝中仍是势力庞大,像是之前的科考,世人都以为包拯算是他的门生,但那一次,正是因为庞太师要选用自己的人,将文采斐然的包拯只点为第二十三名。

科考本是为天子、为朝廷选人才,庞太师却大搞黑幕,谁都有理由相信,他死了儿子,会瞄准包拯下手,开封府十有八九也要被殃及。

现在包拯正在回来的路上,他们可得把家守好了,不能后院起火。

所幸开封府其他人大多也是一般的想法,不论他们是真的被包拯的人格魅力征服了,还是自知同在一条船,总之这一下子都打叠起十二分的小心工作,一时间尽去前些日子的懒散。

……

早晨,云雁回起来去上班,身后跟着小宝和双宜,因在官衙,双宜还作男装打扮。

到了食堂,还没进去,就听到里面一阵喧闹声,这是从未有过的情形,随手抓住一人问道:“里面是打架了吗?”

那人回头看看,摇头叹气,“嗨,不是打架,胜似打架啊!三衙塞了人过来,借用地方吃住,说是他们的地盘在修缮,开封府倒霉就倒霉在地盘大了,现帐子都扎好了,要露营……”

云雁回嘴角抽了一下,“什么鬼,三衙塞人……等等,塞的侍卫亲军吗?”

那人摸摸脑袋,“嗳,好像是的……我就说有些人看上去娇骄之气那么重。”

云雁回心中顿时念着,不知是官家煞费苦心,还是底下的人揣摩上意,设法调了一队侍卫亲军来,明面上是借住,其实是把开封府给看住了。

云雁回如此想着,带着弟妹往食堂里面走,果然看到一群兵痞子占据了食堂一角,大模大样,边吃边笑闹,叫开封府的官吏好生不满,却也不敢埋怨。

云雁回在这些侍卫亲军里扫了一圈,正想到同在禁军的周惠林呢,那人群中便飞出一根筷子,朝着云雁回脑袋砸来。

双宜眼疾手快,伸手一剪,将筷子夹住了。

周惠林排众而出,痞笑着看云雁回,“小子不错,在这儿还收小弟了?”

他自觉把云雁回逼走了,乃是胜利者的姿态,尚不知云雁回在这里混得风生水起,快活得很。

真他妈无巧不成书啊,这都能遇见。云雁回心底暗骂了一句,周惠林现是来帮开封府的,所以他也不好撕破脸,只做若无其事状说道:“哪是什么小弟,周兄见过的。”

双宜领会,拱了拱手,“从前手重,多有得罪了。”

周惠林一听双宜的话,还有这把明显不是男子的嗓音,哪能不知道她是谁,当时脸就青白交加了起来,瞪了云雁回一眼,“你这是做事,还是郊游来了?”

云雁回嘴上呵呵了一声,心里说关你屁事。他带双宜和小宝来,知道的人没有说不好的,周惠林这智商,能懂他的配置?一个他一个双宜一个小宝,T、DPS和奶都齐活了好吗?

周惠林本也管不到开封府来,只是有点丢人,过过嘴瘾,看云雁回不理他,就回去了,和同袍一起稀里哗啦吃粥。

云雁回一转头对小宝说:“配点泻药给我……”

小宝:“……”

“看什么,”云雁回弹了一下小宝的脑袋,“我等他走的时候下药,现正守着开封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