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我和钱同在学校门口被这个混混逮住。

这个混混个子不高,干瘪得如同晒干的咸鱼,染了头金黄的头发,一边倒的刘海遮住一只眼睛,看起来像只独眼龙。穿一件到处是洞的皮夹克,和一条超级紧身的皮裤。脖子上有条粗粗的银坠,是个大骷髅头。我的直觉告诉我他不是什么霸王。

但是我和钱同依然对付不了他,我们根本没什么打架的经验,这个混混带了4,5个比他还要矮的小混混,像老鼠包围蟑螂一样包围了我们,开始拳打脚踢。我本能地护在钱同的身上,他新伤才刚好。

挨打原来是这样的感觉,我记得我的手被两个小混混拉开,另一个小混混用膝盖疯狂地顶我的腹部,一次比一次猛烈,我感到五脏六腑挤到了一块,剧烈的闷痛一下接一下,我听到脾肾肠子在里面晃动的声音,好象这些器官会散开来一样。

那个霸王混混满意地看着我和钱同边叫边被控制在地上无法动弹。混混将口中的劣质烟头重重地压在钱同的脖子,钱同叫了一声。

然后几个混混用大头鞋狠狠踩在我的手上,来回碾着搓着。大头鞋超级沉重,鞋底有针刺一样的东西直扎我的手骨。

当他们拿出一把小刀时我有种彻底的绝望。这把刀很小,也许就是地摊上买的假冒瑞士军刀,刀锋并不是那么犀利,我记得我抽屉里也有这么一把,我用它削苹果,那完整的苹果皮够我得意半天的。但现在这把熟悉的刀让我有骨子里冒出的恐惧。

我想我和钱同完了,要死在这个鼠眉贼眼的小混混手上。

小混混露出一丝丑陋的讥笑,还有黄黄的牙齿。

突然一声巨响,一个混混被飞了出去。我看见了熟悉的矫健的身影。他动作潇洒惬意,几乎是一手抓一个,一脚踢一个把这几个矮小的混混飞出去。拽着我的两个混混被他狠狠地一拳一拳地发泄似地暴打。我看见他有噬血的眼神。

最后那个霸王混混被他连扇几个耳光,拎起来还转了几圈,如一块干瘪的腊肉抛了出去。

他扶起我,看着我的手,手上的皮全破了,血肉模糊。算我自作多情也好,我感觉他此刻是在心疼我。

不敢去医务室,去了附近的小卫生所简单包扎了下。配了消炎生肌的药膏,他送我们回来。

路上钱同说:“我是说他们很厉害吧,那天就是那个霸王混混打的我,没想到今天又来了,当我软柿子踩。”我看看气愤的他,你不就是个软柿子么。

蒋雪冷笑“别搞笑,哥们,这也叫霸王混混,整一只只小山鸡,还不够练手的。”

我羞愧,那几只小山鸡比我还矮,居然把我弄成这样。我靠在蒋雪的肩膀,闻着他的味道,很安心。想到几小时前我那彻底的恐惧,我有种重生的感觉。但自卑感马上袭击了我,我未免也太弱了,今天要不是蒋雪,我是不是会被那些小山鸡剥了皮,拆了骨。

原来蒋雪来找我吃饭,看见我和钱同窝囊至极的样子。也是很多年后,蒋雪说当时看见小山鸡们压制着我,体内的血液都沸腾起来。

回到寝室,和崔强和张乐彬说了情况。他们不停问东问西。听张乐彬说蒋雪从小是打架长大的,初中的时候后脑勺被刺进半块亮晶晶的玻璃片。我一听,浑身战栗,心里有种滴血的难受。

躺在床上,我心有余悸,久久不能入睡,但另一种甜蜜的情绪进来了,我有种被保护得好好的甜蜜,我想做为男人,这太不正常了。我从小向往强者,看武侠小说时特别喜欢乔峰,豪气冲天,行侠仗义,再惬意不过。如今我居然因为被保护而显得很开心。

第十四章

我的手被包得像肉棕一样,做什么事情都不方便。

蒋雪说等我伤好了后教我几招散打,他有好多招数,白鹤顶风,伏虎降兔,马蹄冲沙。

我笑着摇摇头,就我这样的体能素质,一千五百米就够呛了。

蒋雪调笑我:“看你弱不禁风的,以后跟着哥哥,哥哥护着你。”

我心里如喝蜜一样甜。

他和我相处的时间越来越多,我们一起看碟,一起听音乐。我们被《辛德勒名单》里的黑白肃杀场面震撼,我们久久欣赏纳京高的爵士。我们在昏黄的傍晚,泡上一杯咖啡,静静地听浑厚沙哑的《花样年华》插曲。

在音乐上我们共同点很多,我和他都特念旧,不喜欢盲目跟风。他有不少邓丽君,老狼的碟。他说他对邓丽君的音乐有一见钟情的滋味,现在的音乐再流行,销售量再高都没那个年代的歌□。甚至对童声合唱乐他都非常喜欢,常听松花江的一个儿童乐团的歌,不能否认,那歌真的是纯净得连一颗沙砾都没有。爱听儿童音乐,又是一个有童心的表现。

我们也争论,争论《阿甘正传》和《肖申克的救赎》哪部更经典,更值得奥斯卡金人。虽然电影本来就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艺术,我们依旧争论得激烈。他每次哗啦啦说很多,强行占有发言权,似道理都占他那去了。每每我争不过他,就脸红,说话也结巴。他都嘲笑我:“小结巴,脸红得和烧熟的螃蟹一样,说不过我就别说啦。”“谁。。谁。。说不过你。”我又结巴。“算了,不逗你了,这辈子你都说不过我”他开口说起了一辈子,我吃惊。

他会替我倒水,剥橘子,不让我的右手费劲。

晚饭时保姆做了些家常菜,排骨汤,芦笋炒肉,苦瓜炒蛋,黑木耳炒鸡块。

他接过我的碗喂我吃饭,我马上想到《春光乍泄》里黎耀辉喂受伤的何宝荣吃饭,那可是整部电影里最温馨的一段。

他一下子塞很多菜在我嘴里,我还没嚼完吞咽,他又急着把鸡肉往我嘴里塞。

“慢点,吃不下拉。”我胡乱嚼着,口齿不清地大叫。

他皱眉:“怎么嘴巴这么小。”

“吃饭本来就要慢慢吃的。”我闷声回答。

“你怎么越来越像女人,还搞细嚼慢咽。”他用勺子松了松米饭。

“我哪里像,我不像!”我又开始大声否认。

他的眼睛又发出狡黠的光芒,靠近我:“你没发现你现在动不动就大叫,还喜欢用撒娇的口气和我说话。“

“没有,没有!”我脸一红,急忙否认。

“而且还喜欢脸红。”他马上用手指我的脸。

我低头不让他看我的大红脸,拼命嚼那鸡肉。

他马上发出爽朗的大笑,不让我躲避,一直凑近我的脸。我太尴尬了,居然起身往客厅走。

他拉住我,“好了好了,先把饭吃完。”

我坚持要用左手自己吃,他笑说:“随便你。”

我倔强地用左手费力地夹芦笋,但夹一次滑一次。他不动声色地看着我。

我只能捣碗里的白米饭吃。

他又接过我的碗,“好了,你听话点,我来喂你,我这辈子还没喂过女的呢,居然伺候你!”说着夹起苦瓜往我嘴巴里塞,我最怕这个苦瓜,怎么吃都吃不惯。他眉毛一挑,装作生气的样子,我只能乖乖地用口接住可怕的苦瓜。

每喂完我几口,他就转头大口大口扒自己碗里的米饭,塞上一大口菜,他油腻的嘴唇在我看来依旧性感。

吃完饭后看报是我们的共同的爱好,他会用各种怪声调读新闻。用极其滑稽的声音念出王阿伯家有只双头猫的奇闻。听他读新闻也是乐趣一件,比自己用眼睛盯着看舒服多了。饭后也总是有水果,他懂的很多,什么水果是热性,什么水果是寒性都非常清楚。他爱吃橘子,我爱吃苹果,我可以削完整的苹果皮,我想等我的手好了,要削一个让他开开眼。无聊的时候我们会很幼稚地用橘子皮做小橘灯,我们做了好多个,挂在他家客厅那棵繁茂的盆景上,奇形怪状的橘子灯笼,我们也同孩子般比较谁做的比较好。每次一遇到比较的事情,他的孩子脾气会爆发,誓言与我较高下,肢体上的我根本不能撼他一根寒毛,口头上我也必输,总是被他驳斥地体无完肤。

第十五章

我们嗑嗑碰碰中难免有肢体上的接触。他袭击我的时候喜欢用手绕我脖子或者大力拍我屁股,他也许就是老人家所说的“通关手”,力道大,拍的我直揉屁股。我叫苦连连,上厕所时候偷偷照镜子看自己两瓣屁股,果然色泽红润。

我们那天又为《萤火虫之墓》发生争论。我们争论小洁该不该死。小洁最后神志不清地饿死,全身只剩一层恶臭的皮包骨以及密布的疮痍,我深感难受,甚至眼眶湿润,口中呢喃:“太可怜了,太可悲了。”

他却一声冷笑:“死的活该。”我抬头惊讶地看着他,像不认识他似的。他居然说出这么冷酷残忍的话,而且还不断发出冷笑。

“不是吗?他的父亲在外残害我们中国儿童,父债子还,他死一千次都不够。”他喝着酒,眼睛有点猩红。

但是我不这么认为,小洁只是二战中的牺牲品,虽然他是日本人的孩子,但年纪那么小的他懂什么是非,连战争是什么都不知道。我只记得他纯真的脸袋,憨憨的笑颜,赤着小脚丫在稻田里奔跑,叫着哥哥的名字,偶尔吃到颗糖就雀跃不已。我无法把他和那些血腥的日本法西斯联系在一起。

蒋雪不这么认为,他看到小洁孤单凄惨的身影,脑中只有浅海另一边的画面,血腥的大刀,凶神噩煞的鬼子,被蹂躏的土地,那是我们中国同胞永远的梦魇。

我们开始争论。我说:“任何战争都是可怕的,如果你是小洁,那么可怜。。。”

没说完就被他狠狠打断:“哪有那么多如果!我不可能是他,别看他小时候可爱,等接受鬼子教育多年后,就会丧心病狂,良知泯灭。”

“你不能这样说。。。。”我反对。

“根本没有客观的正义和邪恶,只有主观的正义和邪恶!你丫到底站在哪边?!你对敌人的同情就是对自己的残忍,你丫怎么这么傻!”他这次对我不依不饶,气急一样抓着我的肩膀对我大吼。年轻时候的他血气方刚,在必要时他会变得凶狠暴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