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会!他让我在这里等他的啊。”盛宝华瞪大眼睛,回头看向财如命,黑白分明的眼睛里不带一丝沮丧和怀疑。

“也许慕容大侠今日有事来不了,姑娘不如在小店住下,慢慢等啊。”对着那双清澈没有丝毫阴影的眼睛,财如命施施然提着建议。

“可以吗?”

“当然,这里可是客栈啊。”财如命笑容可掬。

“你真是好人。”盛宝华看着他,一脸感激。

财如命笑眯眯地接受夸奖。

“我叫盛宝华,你呢?”盛宝华决定和好人交换名字。

“财如命。”

“嗯嗯,这名字很不错呀。”盛宝华连连点头。

“在下也这么觉得。”

在一旁偷听并拿着抹布假装忙碌的伙计甲一头黑线,拉了拉伙计乙的衣袖,轻声吐嘈,“啊喂,咱们老板的脸皮真的好厚哦。”

“那是一种境界。”伙计乙淡定道。

盛宝华觉得江湖真的是个好地方,人人和善可亲,住在悦来客栈里,她很快便和悦来客栈的伙计们混熟了,尤其是旺财和来福,即前文的伙计甲和伙计乙。

夕阳最后一抹余晖在天边流连不去,凤仙镇依旧繁华不减,街上来来往往着手持兵器的江湖人士,也有巡街维持治安的捕快。

街道上远远驶来一辆马车,车檐四角挂着银制的铃铛,一路叮当作响,十分悦耳。驾车的是个脸上带疤的中年男子,那道疤从他的左眼横切过鼻梁,一直延伸到右侧脖颈,看起来十分狰狞。

马车在悦来客栈门口停下,驾车人跳下马车,向着车内恭敬地道,“小姐,到了。”

车门打开,一个轻纱遮面的少女跳下马车,走进悦来客栈。驾车人将马车交给门口的伙计,从马车上拿了行李和剑袋,也跟了进去。

踏进店门,看到一片龙蛇混杂,喧嚣热闹的景象,那少女不由自主地轻轻蹙了蹙眉,然后忍耐着什么似的,走到柜台边,“我要住店。”

“不好意思啊这位客官,小店已经客满了。”财如命抱着金算盘打了个哈欠,懒洋洋地道。

那少女挑了挑眉,从腰中挂着的精致荷包里取出一枚金叶子放在柜台上,重复着道,“我要住店。”

“旺财,来福,带这位姑娘去最好的房间~”一见着那金叶子,财如命立刻眯起了眼睛,咧着嘴巴扬声道。

“已经没有房间了呀。”一旁,旺财小声提醒。

“没有也要有。”财如命收起金叶子,悠然道。

旺财认命地叹了一口气,转而挂上笑脸,“两位客官跟我来。”

那少女眼中透出不屑,转过身对跟在她身后的刀疤男道,“阿七,你先把行李送去房间。”

“小姐,您一个人在这里不太好。”被唤作阿七的刀疤男看了看周围的环境,皱起眉表示不赞同。

“我饿了。”

“您先回房,阿七会将晚膳送到房间的。”

“这里是江湖,又不是秦府,你不要把我当成弱不禁风的大小姐!”少女拧着秀气的眉头,不满地轻声斥道。

靠在柜台边看好戏的财如命暗自轻笑,又一个不知人间疾苦的大小姐到江湖上体验生活来了。

那少女训斥完刀疤阿七,扭头看向财如命,“喂,还有位置吗?我要用膳。”

财如命收起看戏的神情,左右看看,发现已经客满了,于是立刻果断道,“来福,添桌子!”

“不用了。”那少女指了指靠窗的位置,“那里不是空着吗?”

财如命一看那位置,头就大了,“那个位置的话…”

说起那个位置,他当真头大的很,盛宝华出现在凤仙镇的消息他一早卖给了迷离门,可是这已经是第五天了,迷离门居然一点动静都没有。

这实在是太不思议了,迷离门是江湖里最大的消息中转站,按照他的预计,三天前迷离门就应该已经将消息送到宝云山飞天寨,盛飞天也应该亲自出马来将那个跷家的小丫头领回家才是呀。可是现在五百两黄金他已经收到,那个脑袋缺跟弦的小丫头却还是天天在他的客栈里悠闲自在地晃悠,并且和他的伙计们混了个熟透…

“那个位置怎么了?”轻纱蒙面的少女不满地道。

正在他要解释的时候,盛宝华已经打着哈欠从楼上跑了下来,“阿命阿命,我饿了。”

见她一副迷迷糊糊的样子,财如命忍不住笑了起来,“是是是,已经给你准备了你的大侠套餐。”

来福闻言,立刻一溜烟儿地跑进后堂,端了她的改良版大侠套餐来,糯米藕、酸甜菜心,加一份米饭一碗清汤,都是盛宝华中意的口味。

盛宝华晃晃悠悠走到靠窗的位置,坐下,习惯性地扭头看了一眼窗外。

来福端了菜来,替她摆好,“趁热吃。”

“谢谢。”盛宝华露出一个大大的笑容,然后又问,“今天大侠有来找我吗?”

来福摇摇头,想劝她不要傻呼呼地等了,张了张嘴巴,又瞧了一眼自家老板高深莫测的神情,终究欲言又止。

秦府大小姐

突然“锵”地一声响,一柄闪着寒光的宝剑插入盛宝华面前的桌上,装着酸甜菜心的盘子碎裂开来,汤汁顺着桌沿往下滴。

盛宝华一手端着米饭,一手拿着筷子,嘴巴里叼着一个菜心,绿油油的嫩叶与她红彤彤的小脸相映成趣,筷子上还夹着一块咬了一半的糯米藕。她就那么呆呆地看着插在自己面前的那柄宝剑,那看起来的确是一柄宝剑,剑柄上十分华丽地镶嵌了数颗宝石…

只是那种类似于暴发户的剑却无法令人产生轻视之意,因为那剑身看起来无比的锋利,且散发着沉沉的寒芒,剑锋处隐隐透着暗红,仿佛曾经饮了无数的鲜血一般,令人不寒而栗。

当然,不寒而栗的人里绝对不包括盛宝华,用财如命的观点叙述就是…这姑娘的神经粗犷得吓人…

“青罗剑!”角落里,有人低呼,语气充满了不敢置信。

此言一出,客栈里突然安静了下来。

江湖十大兵器里,青罗剑排名第四,是已故的铸剑名师谷梁巧收山之作,传言谷梁巧便是死于此剑,弑了主的青罗剑曾一度被视为妖剑,十分霸道凶残。

二十年前青罗剑突然绝迹于江湖,想不到此时居然在悦来客栈重现,众人看着剑身上沾染的酸甜菜心汤汁,纷纷默然,然后扭头看向剑的主人。那是一个轻纱蒙面的少女,穿着丁香色的长裙,看起来不过十七八岁的模样,身后跟着一个面貌凶恶的刀疤男子。

又是这样的年轻,果然如今的江湖是年轻人的天下么?

成为众人焦点的蒙面少女扬手将剑鞘丢给身后的刀疤阿七,在众人惊疑不定的目光中走到盛宝华面前。

盛宝华呆了一会儿,“哧溜”一下将叼着的菜心吸进嘴巴里,舔舔唇,有滋有味地咀嚼起来。在万分安静的客栈里,那一声“哧溜”显得十分的响亮,蒙面少女皱起眉,眼中燃起了被无视的怒意。

可怜的来福被那青罗剑吓得腿肚子直打颤,视线颤悠悠地落在盛宝华身上,姑娘啊姑娘,这个时候您还吃得这么香…

感觉到来福的视线,盛宝华疑惑地扭头看过去。

见盛宝华接收到自己的眼神,来福慌忙对她使眼色,希翼着她粗犷的神经能够忽然纤细起来,不要惹着那位蒙着面的姑奶奶,那一看就不是好惹的主啊。

盛宝华疑惑地眨了眨眼睛,将嘴巴里的菜心咽了下去,然后咧开嘴巴,翘起大拇指,露出一个几乎可以把人眼睛闪瞎了的灿烂笑容,脆声声地夸奖来福的厨艺,“入口清爽,十分开胃!”

来福嘴角抽搐了一下,倒地不起。

盛宝华回头看了一眼被打碎的装着酸甜菜心的盘子,满脸可惜地摇了摇头,然后又将亮闪闪的目光落在装着糯米藕的盘子里,那个盘子在剑的那一边,盛宝华伸长了胳膊,越过那把剑去夹糯米藕。

“喂!你的眼睛是瞎的么!看不到本姑娘的存在?!”蒙面少女终于爆发了,拔出剑指向盛宝华,“竟敢跟本姑娘抢位置!”

盛宝华“咦”了一声,终于舍得放下手里的饭碗,低头看了看抵着自己脖子的剑,然后可怜兮兮地看向财如命。

“唔,这个位置是盛姑娘预定了的。”财如命收到她可怜兮兮的目光,只得敛去看戏的神情,上前劝架,避免因为争抢座位而发生血案,毕竟他是商人,吓着客人会影响生意。

“预定?!”蒙面少女又从怀里掏出一枚金叶子,随手一甩,便牢牢地钉在墙上,“这个位置,本姑娘坐定了。”

财如命看了看那枚钉在墙上的金叶子,哗,看来这姑娘不仅仅是个初来江湖体验生活的坏脾气小姐,一身武功还不弱呢,尤其跟着他的那个刀疤男,如果没有看错的话,应该是前几年在江湖上声名狼藉的杀人刀袁暮。

能够将那种家伙收在身边当奴仆,这位小姐来历可不简单,再看看那柄青罗剑,眼前这个嚣张跋扈的小姐应该便是江南秦府的大小姐秦罗衣。说起江南秦府,其在武林的地位之高,只有西北一带的慕容家可以比拟。

这么一想,财如命决定去说服盛宝华让位,回头一看,盛宝华正低头在衣兜里翻找什么。

“唔,盛姑娘,你在找什么呀?”好奇之下,财如命问。

盛宝华头也不抬地继续翻,“啊,找到了。”她抬头伸手,手心里放着一枚亮闪闪的珠子,“这个位置是我的吧,我的吧。”她举着珠子,大大的眼睛满含期盼地望着财如命。

…夜明珠啊。

财如命开始流口水。

秦罗衣额头爆出一根青筋,一甩手,“唰唰唰”一排金叶子钉上墙壁。

盛宝华看了一眼,低头继续在衣兜里翻啊翻啊翻,然后掏出一捧珠子。

财如命盯着那满满一捧的珠子挪不开眼睛了。

“阿七!”秦罗衣面上挂不住了,她没有料到那个看起来土里土气的丑八怪居然随身带了这么多夜明珠。

刀疤阿七闻言上前,“这位姑娘,可否将位置让给我家小姐?”

他的态度可以算得上是彬彬有礼的,可是那一身的寒意与杀气,还有那副能够吓哭小孩的尊容,怎么看都是在威胁。

盛宝华抬头看了看那个比自己高出一截的刀疤男,委委屈屈地道,“可是我在等人呀,他讲了让我在这里等他的,如果我走了他来找我怎么办。”

“姑娘可以站着等。”刀疤阿七面无表情地道。

“其实…我不介意拼桌的。”盛宝华弱弱地道。

“我介意。”秦罗衣冷冷地道。

盛宝华又看了刀疤男一眼,在财如命痛心疾首的目光里低头将珠子装回衣兜,站起身,默默退到一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