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罗衣轻哼一声,收起宝剑,坐在盛宝华刚刚坐着的位置上。

盛宝华垂着脑袋站在一旁,小小的手儿揪着衣角,一片人声鼎沸中,身形单薄的她看起来万分可怜。

来福悄悄拉了拉她,“随我去厨房,我拿好吃的给你。”

盛宝华闻言立刻抬头看他,小狗儿一般的眼睛又亮了起来。

“这张桌子该收拾了。”秦罗衣冷眼看向来福。

来福看了一眼眯着眼睛站在一旁没有表态的财如命,只得低头收拾桌子。

于是盛宝华又垂下脑袋,揪着衣角不作声了。

秦罗衣心安理得地坐着,刀疤男从随身的包袱里拿出一块锦缎垫在桌上,弯下腰摆好自己带的玉碗银碟,与他可怕面容不相符的是,这一切的动作他都做得十分熟练且轻柔。

客栈里的众人立刻明白秦大小姐是看那姑娘不顺眼了,摆明了要为难她,既然看清楚了这位大小姐的来历,自然没有人会蠢到与江南秦府作对,一时间没有人再敢搭理盛宝华。

“欺负人家小姑娘,你倒是越发的出息了,袁暮。”冷不丁,有个不和谐的声音跑了出来。

龙吟剑主人

“欺负人家小姑娘,你倒是越发的出息了,袁暮。”冷不丁,有个不和谐的声音跑了出来。

杀人刀袁暮的名号被当众叫出来的时候,刀疤阿七还是有些不习惯的,因此他看向那个声音的主人时,眼中带了毫不掩饰的杀意。

出乎意料之外,虽然那个声音称他“欺负人家小姑娘”,但那声音的主人却也是个极年轻的男子,他的容貌并不出众,面上也没有什么表情,但他皮肤雪白,眼如点漆,恁是让那张毫不出众的面孔骤然生动起来。

“季玉英?!”看清那人的容貌之后,袁暮面色微变。

对于袁暮来说,季玉英这个名字绝对是一个噩梦,五年之前,杀人刀袁暮这个名号在江湖上也是响当当的,但这一切仅止于五年之前。

五年前,少年季玉英初涉江湖,并且在很短的时间内声名鹊起,一袭青衣,一柄龙吟剑,一张没有表情的脸,是他的标志。袁暮也不知道他是怎么惹到这个煞星的,总之…那一战几乎令他丢了性命,要不遇到秦小姐,恐怕他早就命丧黄泉了。

最令他面子挂不住的是,五年前的季玉英,不过十三岁,身量未足,乳臭未干。

“真高兴你还活着。”季玉英淡淡地说,面上无甚表情,看不出来有什么高兴的样子。

在他的视线下,袁暮几乎是下意识地抬手摸了摸脸上的伤疤,然后惊觉自己的动作已经落了下风,转而握紧了武器。

客栈里的众人立刻用一种“原来他就是传说中的龙吟剑主人季玉英”的眼神看向坐在七号桌的青衣公子。

来了这么多大人物,看来这一次的武林大会会非常之热闹呀。

站在一旁被众人遗忘了的盛宝华好奇地看了看那个龙吟剑主人,然后蹦了一句很有文采的话来,“眼如点漆肤凝脂。”念完这一句,她小小回味了一下,甚觉得意,若是爹爹知道她会吟诗一定会夸她的,小胡子叔叔也会刮目相看吧。

不知道是不是错觉,念完这句诗,盛宝华感觉客栈里的气氛突然凝窒了一下。

来福和旺财都双手捂面,已经不敢去看那位龙吟剑主人的脸色了,这是□裸的调戏吧调戏吧调戏吧…

人家明明好心替她解围来着…

季玉英的视线如寒风过境一般扫向盛宝华,无奈该姑娘天生缺根筋,还在摸着下巴回味着自己刚刚那句很有文采的诗,嗯,那句诗是出自哪里来着?

“砰”地一声响,秦罗衣一脚踹翻了刚刚收拾好的桌子,“季玉英?你嚣张什么,本姑娘来会会你!”

季玉英将视线调回秦罗衣的身上,只淡淡一扫而过,“休要自取其辱。”

这句话简直是火上浇油,秦罗衣怒气冲冲拔剑而起。

“如果是你身后那个人,我倒可以会一会。”季玉英忽然道。

只这一句话,却让秦罗衣变了脸色,唯有她明白,季玉英所指的她身后那个人,并非曾是他手下败将的阿七,而是另有其人,可是…这个人居然可以看出破绽,实在太可怕了。

这么一想,秦罗衣咬咬牙,收了剑,“真是倒胃口,阿七,我要休息了。”

刀疤阿七立刻躬身相送。

秦罗衣却是忽然停下脚步,看向财如命,“莫要忘了,这个位置,我定下了。”

财如命看了看墙上钉着的那一排金叶子,笑容可掬地频频点头,“这个自然这个自然,在下一定不会让别人染指这个位置的。”然后又扬声道,“旺财,带姑娘上楼去最好的房间。”

秦罗衣傲然上楼。

“来福,搬把梯子,把那些拔下来。”财如命指了指墙上的金叶子,乐癫癫地道。

来福应了一声,搬梯子去了,只剩下盛宝华一个人可怜巴巴地瞧着那张被踹翻的桌子发呆。

财如命瞅了她一眼,笑眯眯地凑了上去,悄声道,“盛姑娘,厨房里熬了鸡粥~”

盛宝华立刻精神一振,吞了吞口水,抬起脑袋用无限期望的眼神看着他。

财如命笑着转身去厨房,盛宝华立刻跟了上去。

坐在厨房的小板凳上抱着小碗舀粥喝,盛宝华很是满足。

财如命摸了摸下巴,眯起眼睛,刚刚季玉英的话让他产生了一些怀疑,再细看那位秦家大小姐,他又肯定了自己之前的观点,那位秦家大小姐只是个花架子,至于那一手钉金叶子的功夫,恐怕在她身后的暗处另有其人。相比那位只是花架子的秦家大小姐,杀人无数的袁暮自然更为可怕。再看看眼前这个抱着小碗舀粥喝的盛姑娘,在争抢位置的时候,她明显就无视了秦罗衣,而选择了对袁暮妥协。

“在下非常好奇,刚刚盛姑娘对着秦大小姐的青罗剑都是面不改色,为何对着那个刀疤阿七就服了软呢?”笑眯眯地喝了一口粥,财如命问。

盛宝华拿着调羹的手微微顿了一下,然后仰起脸儿笑得一脸天真无邪,“小胡子叔叔说,识时务者为俊杰,那个脸上有疤的男人比较可怕。”

瞧着那双小狗儿一样的眼睛,财如命笑了起来,“嗯,我该说什么好呢,天生小动物的直觉么?”

吃饱喝足的盛宝华又回到了前厅,靠窗的位置是坐不得了,她便一屁股坐在了门槛上,双手托着腮,眼巴巴地看着大街前人来人往,期待着她的大侠快点出现。

正在她等得有些无聊的时候,有一双脚停在了她面前,盛宝华眼睛一亮,仰起脑袋,“大侠!”

在看清站在自己面前的人时,她有些失望,不是慕容云天。

季玉英面无表情地俯视着那个傻呼呼地坐在门槛上的红衫少女,看着她眼睛里的亮光在看到他的时候一点一点黯淡了下去。

“慕容云天不会来了。”

盛宝华愣了一下,“忽”地一下站起身,却还是比他矮了一截,依然得仰视他,“怎么会,他应该要住客栈的呀。”

季玉英稍稍有些意外,他住在客栈里的这些日子天天看到她傻呼呼地坐在窗口等,一等就是五天,原本以为她只是因为慕容云天随口一句承诺就坐在这里安心等,却原来她是算计着慕容云天也要住客栈,才在这里守株待兔的?

“王景言邀请一些人住进了白湖山庄,慕容云天也在其列。”季玉英淡淡道。

王景言是现任武林盟主,白湖山庄便是他的庄园。

这话刚说完,盛宝华便将乌溜溜的眼珠子定格在他的脸上了,大大的眼睛写满了三个字,“带我去带我去带我去…”

季玉英别开眼睛,转身就走。

盛宝华赶紧地跳起来跟了上去。

“跟着我干什么。”季玉英的声音轻飘飘的传来,脚下却没有停。

“跟你去白湖山庄呀。”盛宝华大喇喇地答,继续跟着。

“你又怎知我一定去白湖山庄。”季玉英平板无波地道。

“哎呀,要是慕容大侠被邀请,那季大侠也在定在其列嘛!”盛宝华极其狗腿地道。

“真难得季某也能入了姑娘的法眼。”季玉英继续平板平板的道。

“季大侠年少成名,使一柄龙吟剑笑傲江湖,不知道是多少姑娘的梦中情人呢~”娇娇俏俏的嗓音里带着明显的马屁味道。

“岂敢岂敢,在下相貌平平,哪里入得了姑娘的梦。”季玉英用平板的语调讲着谦逊的话,语气里却没有一点谦逊的意思。

“谦虚谦虚,眼如点漆肤凝脂,大侠是气质美人哇!”盛宝华摇头晃脑地念出那句让她得意很久的诗。

正在她洋洋得意的时候,季玉英忽然停下脚步,盛宝华收不住脚,便一头撞上他的背,痛呼一声,她赶紧捂着脑袋揉,结果一抬头,便对上了那双点漆般的明眸。

“眼如点漆肤凝脂?”他扬起一边眉毛。

“呃…唔。”

“自然是比不起慕容大侠的。”慢悠悠地抛下一句,他转身继续走。

盛宝华傻眼了一下,忽然记起来刚到悦来客栈那一天,有人问她慕容云天什么模样,她信口便道,比龙吟剑主人季玉英还要俊俏,比紫玉阁阁主梅傲寒的武功还要好…

那时候…这个家伙也在吧。

这个小心眼的家伙真记仇!

正腹诽着,季玉英已经走到马厩旁,翻身上了马,盛宝华赶紧地凑上去,伸出爪子揪着他的袍子下摆,用湿漉漉的眼睛瞅着他,无声的恳求。

季玉英低头瞅了瞅揪着自己袍摆的爪子,再看看那双乌溜溜的眼睛,无语了半天,伸出手来。

盛宝华立即松开他的袍子,眼睛亮闪闪地看着他,将爪子交到他掌心。

感觉到掌心里软软的小爪子,季玉英抿了抿唇,握紧了,一把将她拉上了马。

财如命抱着双臂站在悦来客栈门口,眯着眼睛看着年轻的男子带着红衫的少女绝尘而去。

白湖山庄

江湖上有一庄二府三阁之说,一庄便是指现任武林盟主王景言的白湖山庄,凤仙镇则因为紧邻着白湖山庄而成了武林中人经常出没的所在。虽然武林人士常在这里扎堆群聚,但却又因为白湖山庄的存在而从未发生过械斗。

月华如练,枣红的大马停在白湖山庄门口,季玉英勒紧马缰,然后感觉身后有什么东西软绵绵地从马背上滑了下去,眉头一拧,他反手一把拎住了那个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