料到了昨天第二更评论会比较少~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注意到,昨天第二更开头就说明了,许菡就是胡珈瑛。所以…嗯。

第5章 2-2

许菡遇到马老头,也是在一九八六年的冬天。

杀了大黑狗,她没再回桥墩底下,只摇摇晃晃往前走,走过那座桥,找到一处死胡同。胡同尽头有几根竹竿和几块破布搭的篷,许菡爬进篷里,躺下来,闭上眼。她拿石头扎进了裁缝家大黑狗的脖子,裤管上尽是大片暗红色的血,有狗的,也有她自己的。那条被大黑狗咬得鲜血淋淋的胳膊又疼又冷,最后麻木得没了知觉。

冷风呜咽个不停,一个劲地灌进这残破的篷里,吹冷了她的四肢,她的眼皮。

不知过了多久,她依稀听到有人进来,拿什么冷冰冰的东西拨了拨她的胳膊:

“丫头,一身的血,杀人了?”

是个沙哑苍老的声音。许菡一动不动躺在那儿,却再不是想要装死。她觉得很冷,浑身上下没有哪一个地方是不冷的。她知道自己快要死了,眼皮像是被冻得结了冰,甚至提不起劲来睁开眼睛。

那人见她闭着眼没有丝毫反应,便蹲下来探了一探她的鼻息。

她以为他会打她,可他没打。

他喉咙里发出咕噜噜的声音,接着又“咔咔”怪叫。一片黑暗里,许菡感觉到有什么又黏又热的东西打在了自己脸上。

那是一口痰。

老人离开了一阵,许菡不确定有多久。

他再回来时,一脚踹上了她的腰:“还躺着呢,不打算挪地儿了?”他力气不大,却一脚接一脚地上来,直把她踹得往粗糙的水泥墙撞,“这是你爷爷我的地盘,晓得不?啊?”

许菡没吭声,没动弹,活像个死人。踢久了,老人便觉得没趣。他又吐了口痰,喃喃自语道:“是个哑巴。”

于是他索性不再管她,铺好报纸坐下来拾掇拾掇,升起了火。

刚从桥西夜市讨了饭回来,他的小铁盆里还剩两块馒头一张饼。他在脏兮兮的裤子上擦了擦手,抓起馒头大口大口地啃。等两块馒头都下了腹,他才扭头瞅了眼那个歪着身子躺在墙角的小姑娘,发现她那青肿的眼睛睁开了一条缝,漆黑的眼珠子映着火光,一闪一闪,成了她身上唯一还有些生气的地方。她胳膊上的咬痕不再冒血,也不知道是伤口结了痂,还是血已经流了个干净。

“桥西裁缝铺的那条狗,是你杀的吧?”他又抓了饼起来,歪着脑袋一面咂巴嘴一面含糊不清地说着,“养了十年的狗啊,就这么被你给宰了。那老裁缝哇哇哭得,跟死了老婆似的。”

小姑娘还是不出声,干燥开裂的嘴毫无血色地张着,两眼依旧只睁一条缝,像是真的死了,已是一具硬邦邦的尸体。老人便啃完了饼,又一点一点捏起掉在身上的碎屑塞进嘴里,说:“要让他们晓得是你干的,宰你可比宰条狗容易。”

等拣干净了碎屑,他抹一把嘴,抬起脑袋再去看她。

许菡躺在那里,脸上僵硬如死尸的表情一点儿没变,却有泪水从眼角淌下来,一汩一汩,好像从那条被她捅破脖子的狗身体里冒出来的血,淌个不断。

那是许菡头一次知道,原来人再冷,身体里流出血和泪,都一样是热的。

第二天早晨,老人拆下篷上挂着的破布,捆柴火似的把许菡捆起来,一路背到了市中心。

他跪在那条挤满了大学生的街边,哭天抢地地乞讨。许菡死人一般仰躺在那块破布上,意识渐渐模糊。影影绰绰中,她听到老人的声音:

“我作孽的孙女儿啊!没了爹没了娘,跟着我这个残废的老头子出来讨饭啊!”

哐当哐当,有人把硬币丢进了他膝盖跟前的碗里。

“我作孽的孙女儿啊!被恶狗咬残了手,眼看着就要下地见阎王啊!”

一个年轻学生经过,从兜里掏出两角钱。

“我上辈子造了什么孽啊!我就这么一个孙女儿啊!”

硬币在碗里弹跳,响亮而刺耳。

许菡看到有几个人影围上来,嗡嗡议论。她躺在那儿,就像砧板上被剖开了肚子的鱼。

她的眼泪已经流尽。眼泪流过的地方,皮肤皲裂,伤口发炎。红肿破皮的口子里渗出脓水,被阵阵冷风刮得生疼。

她想,至少她还是会疼的。

作者有话要说:

至少还是会流泪的。

第6章 3-1

十月中旬,刑警队的工作步入常轨,赵亦晨终于得空和赵亦清一家一块儿吃了顿晚饭。

第二天他起得早,蒸好馒头包子,又煮了锅粥端到楼上。赵亦清给他开门时还穿着睡衣,见是他做好早餐端上来了,惊讶得眼珠子都要瞪出来。她丈夫刘志远笑得合不拢嘴,趁她还愣着,赶紧接过那锅粥搁去了厨房的灶上。

夫妻俩的儿子刘磊正好从洗手间探出头来,嘴里塞着牙刷,一瞧见是舅舅上来了,吓到差点儿把牙膏沫子吞进肚里。他自小就格外怕赵亦晨,也不知道是因为他胚子太结实,还是因为他是个警察。

一大家子吃完了早餐,快到赵亦晨上班的时间,赵亦清挥挥手就赶苍蝇似的把他打发走了,自个儿留在厨房洗碗。她是个全职主妇,工作日出个门也就是送儿子去学校、到菜市场买买菜,这天刚巧是周末,连这些功夫都省了。

赵亦晨拿上钥匙下楼,经过一楼的信件室时,余光瞥见有个信箱不知被谁强行拽开,锁扣触角似的扭曲地伸在半敞的信箱门外头,传单、信件和黄色名片撒了一地。

这栋楼里的信件室可以随意出入,每户业主都配有自家信箱的钥匙,却时常有遗失了钥匙的业主蛮力拽坏信箱的锁取信,从此再不修理。毕竟信箱里鲜少有重要或值钱的东西,那脆弱的锁的存在也并不是那么必要。

赵亦晨在信件室门口停下了脚步,因为他发现这回被拽开的信箱是自己家的信箱。

他有钥匙,从来不会去拽锁,赵亦清更不会这么做。

是谁动了他的信箱?

在信箱墙面前驻足,出于习惯,赵亦晨掏出兜里的手套戴上,又用手机给现场拍了几张照片,才看看处在与自己一般高位置的信箱,然后蹲下来,捡起撒落在地上的杂物。

有几张物业缴费通知单,被裹在统一的白色信封里。这样的通知单他每个月都会收到,通常赵亦晨会把它们留在信箱里,直到信箱再塞不下别的信件才一次性清理掉。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特别的白色信封。

赵亦晨几乎是一眼就注意到了它:与物业的白色信封大小不一样,没有邮戳,没有可以填写邮编和地址的印刷,封口也没有黏上。看起来像是贺卡中附赠的那种信封,很薄。他蹲在原地,动手拆开了它。

信封里是两张照片,赵亦晨把它们抽出来时首先看到的是照片背面上写的字。

其中一张写了“Y市景秀湾别墅区A11”,另一张写的则是“来找她”。字迹潦草,歪歪扭扭,依他的经验来看,像有人故意用左手书写,为的是避免被鉴定出字迹。这样的反侦察手段让赵亦晨皱起了眉头。他把第一张照片翻到正面,在看清它的瞬间,猛地一怔。

照片拍下的是个女人。她坐在一张吊椅上,穿着一件杏色的中袖连衣裙,青黑的长发梳成低马尾,从瘦削的肩头滑到襟前。她就坐在那里,背景是蓊郁枝叶中探出头角的红月季。她在对着镜头微笑,由于不常笑,眼角甚至见不到笑纹。

珈瑛。

这个名字顿时在脑子里炸开。

有那么几秒,赵亦晨忘记了呼吸。他盯着照片里的女人,脑海里有片刻的空白。这是胡珈瑛,他确信。她比九年前要老了些,女人在这个年纪似乎总是老得很快的。他不知道她老了是什么样子,但他知道,如果她还活着,那她现在的长相一定就是照片里的模样。

他和她相处九年,夫妻六年。除非她化成灰,不然他不会认不出她。

可她在哪里?Y市景秀湾别墅区A11?为什么?

回过神来的时候,赵亦晨发现自己的手在隐隐发抖。

他把另一张照片翻过来,这张照片背面写的是“来找她”。一秒不到的时间里,他想到好几种可能性:照片上或许是她被绑在某间阴暗屋子里的惨象,或许是她倒在某个角落的背影,又或许只有她的一条胳膊、一根手指…

全都不是。

照片的背景依然是那个花园,那张吊椅。胡珈瑛依然穿着那条杏色连衣裙,笑着坐在吊椅上。唯一不同的是,她身旁还坐着一个小姑娘。

小姑娘看起来不过六七岁,扎着两个羊角辫,和胡珈瑛穿同一个颜色的连衣裙,像是亲子款。她偎在胡珈瑛身边,两只小手撑在膝盖前,红扑扑的脸蛋上一双大眼睛弯成了小月牙,咧嘴笑得开心,露出门牙旁缺掉一颗牙齿的小窟窿。胡珈瑛两手扶着她的肩,也咧了嘴在笑。

定定地看了会儿照片里的小姑娘,赵亦晨猛然起身,冲出信件室跑上五楼。

赵亦清被急促的敲门声一吓,还没来到玄关便在喊:“来了来了!”打开门看到是赵亦晨,她愣了愣,“你还没去上班啊?”

他好像根本没听见她的话,只说:“姐,家里的相册在哪?”

不明所以地指了指身后,她张张嘴,换了只手拿洗碗布,“书房放着呢。”

“拿出来。”赵亦晨丢下这句话,不等赵亦清反应过来,便侧过身子绕开她直奔书房。他知道赵亦清平时会把相册放在书柜里,于是一进书房就翻箱倒柜找起来。

匆忙追上他,赵亦清被他一反往常的表现吓得忧心忡忡,嘴里不住念叨:“这么急急忙忙是干什么啊…”刚到他身后,她瞄见他搁在书桌上的照片,眯眼仔细一瞧,手里的洗碗布就掉下了地:“珈、珈瑛?”下意识伸手拿起照片,她又翻到第二张,瞪大眼睛,整个人结巴起来,“这小姑娘怎么…怎么…”

这时候赵亦晨已经找出一本旧相册,哗啦啦翻开,找到某张照片,转身从她手中抽出那两张照片,将小姑娘入镜的那张放在上头,压到相册上和刚刚找出来的照片对比——那是他八岁时拍的照片,一身汗衫短裤,抬着下巴站在一颗梧桐树底下,笑容愉快而自得。

“你找到她了?”赵亦清终于缓过劲,凑过脑袋瞧瞧两张照片,“这是…你跟珈瑛的孩子?跟你小时候的样子太像了…”

何止是像。小姑娘的眉眼和他小时候的眉眼简直如出一辙。

赵亦晨拿上照片,回身疾步走向玄关。他脸上神情紧绷,要换做往常,赵亦清一定不会去阻止他。可她这回没忍住追了上去,趁着他还没有下楼,赶忙在楼道里拽住他的胳膊:“等等等等,这到底是怎么回事?”

“我先回局里,等确定了再告诉你。”他拉开她的手,片刻不停地跨下台阶,身影消失在转角,脚步声也很快远去。

赵亦晨没来得及把结果告诉赵亦清。

他联系了郑国强,确认上回那个古怪电话的地址就是Y市景秀湾别墅区A11,便向陈智交代了队里的事,带上重案三组的两个刑警坐上了驶往邻省的最早一班高铁。

捏着车票从候车室飞奔向站台的时候,他极快地跑下楼梯,一段久远的记忆毫无征兆地闯进了脑海。

那是二零零六年五月二日,赵亦晨刚下班回家,正和胡珈瑛一起吃晚饭,忽然就接到了吴政良的紧急电话。市郊区发生一起特大枪击案,刑警队人手不够,要调区刑侦队的警力支援。

赵亦晨挂了电话,抓起椅背上的外套就要走。

胡珈瑛连忙放下筷子和碗站起来,“有案子?”

“枪击案,紧急警力调动。”他轻车熟路地穿上外套,已经走到了玄关。

“你晚饭还没吃,带个鸡蛋。”匆匆从碗里拿出一个煮鸡蛋在桌角敲开壳,她追上来,手忙脚乱剥下鸡蛋壳攥进手心里,停到他跟前时还在试着捏掉煮鸡蛋光滑表面上粘着的壳屑,手心的碎蛋壳掉下来她也顾不上:“嘴张开,现在就吃,别待会儿噎着了。”

刚穿好一只鞋,赵亦晨忙里偷闲抬头张嘴接了她塞过来的鸡蛋,胡乱嚼了几下便咽下去,一边穿另一只鞋一边说:“你不是有事告诉我吗,现在说吧。”

“等你回来再说。”她没答应,“一定要注意安全。”

知道她这是要给他留下点念想好记着一定得安全回来,他也就没追问。“这两天律所要是没什么事,你就少出门。”穿了鞋站起身,他打开门跑出去,头都来不及回,“走了。”

胡珈瑛应了一声,见他没开楼道的灯便下楼,赶紧趿了脱鞋追过去给他开灯。

那天赵亦晨只顾着飞快地下楼,每转过一个拐角跑下几级台阶,就看到头顶的灯一亮。楼道里的灯不感声,要手动开关。所以他知道是胡珈瑛怕他一个不小心踩空,追在他后头替他开了灯。

难为她穿着拖鞋还追这么紧,有那么一个瞬间,赵亦晨真担心她摔着了,想回头叫她回去。

但他是警察,得争分夺秒。

他没有回头。

九个小时以后,赵亦晨才踩着夜色回了家。

已是凌晨三点,他拿钥匙开门,轻手轻脚进屋来到客厅,竟看到有个人影坐在沙发上,在他从玄关走过来时动了一动。

“珈瑛?”借着窗外透进来的光认出了她的身形,赵亦晨皱起眉头,“坐这里干什么?”

“等你回来。”胡珈瑛嗓音有些沙哑,像是哭过。

他摸上顶灯开关的手便顿了顿,最后垂回身侧。

“也不开灯。”摸黑走到沙发跟前,他坐到她身边,揽过她的肩膀。

“省电么。”声音还闷闷的,她在黑暗中问他,“你洗不洗澡?”

“累了,明天洗。”他其实累得想倒头就睡。要不是记得她可能还在等他回家,赵亦晨指不定会睡在队里,明天再回来。这会儿也是因为看出她有心事,他才没拽了她就回卧室睡觉。

“嗯。”她侧过身子,脑袋靠在了他的胸口。

赵亦晨揽着她肩的手捏了捏她的肩头,“怎么了?”

“你真回来了吧?”她叹了口气,不答反问,耳朵挨着他心口,像是在听他的心跳。

“真回来了。”隐约感觉到她是怕自己出事,他抬手揉揉她的耳垂,“好好的,没缺胳膊少腿。”

胡珈瑛不作声。他见状低下头看她,故意换了调侃的口吻取笑:“平时我出警也没见你紧张,今天是怎么了?”

沉默了一会儿,她终于开口:“亦晨,我怀孕了。”

刚还沉甸甸的脑袋突然一紧,赵亦晨愣了愣,“什么?”

“我怀孕了,一个月。”胡珈瑛还靠在他胸前,慢慢又说了一遍,“你要当爸爸了。”

“真的?”他问她。

“真的。”她说。

赵亦晨一下子就把她推倒在了沙发上。他已经彻底清醒过来,脑子里的疲乏不知被扫去了哪个角落,所幸手上还知轻重,语气里的笑意却是克制不住的:“真的?”

胡珈瑛被他突如其来的这么一出给逗笑了。他低头蹭她的颈窝,她痒得直笑,扭动身子想躲开,说赵亦晨你疯了,别闹,别闹。

等她笑得快喘不过气了,他才停下来,额头轻轻抵住她的前额,“去医院看过了么?”

“看过了。”她腾出手来抱住他的脖子,两人挨得那么近,近到甚至可以在黑暗中看清对方含笑的眼睛,“没什么问题。我很健康,孩子也会很健康。”

“那就好。”从她身上翻下来,赵亦晨打横抱起她往卧室走,“要注意点什么?能不能上班?”

“这会儿能上班,后期可能不行。”

“没事,我养你。”拿脚拨开卧室虚掩的门,他把她放上床,没开灯,直起身子就想转身去客厅,“你先躺着,我去打个电话问问我姐,她知道这阵子吃什么好。”

“诶——这时候打什么电话,都几点了。”胡珈瑛眼疾手快地拽住他的胳膊,“赶紧睡吧,明天再说。”

“行。”他脑子里还没意识过来凌晨三点意味着什么,只是觉得高兴,下意识地就顺着她,脱了衣服换上床头的睡衣,掀开毯子在她身旁躺下,伸了手把她搂进怀里,早没了困劲:“我们是不是该给孩子想名字了?知道是男是女了吗?”

胡珈瑛推推他,嫌他没洗澡,“还早,再过几个月才知道。”

他想了想,“再过几个月就要生了吧?”

“还要八个月才生,你怎么这点常识都没有了。”卧室里光线比客厅更暗,他看不见她的表情,却听得出她是笑着说这话的。

赵亦晨也笑,他觉得他这一整个月笑的次数都没有这晚多,“一高兴就忘了。”

说完又想起她追着他下楼给他开灯的事,便说:“下次记得别追出来给我开灯,不安全。”

“那你自己要记得开。”她不轻易答应他,“楼道晚上黑,别还没到现场就摔掉门牙了。”

他笑笑,亲了亲她的额头,“都听你的。”

作者有话要说:

女儿快出场了。

当年有孩子的时候那么激动。如今都物是人非了。

第7章 3-2

一九八七年初,寒潮南下,与沿海涌来的热流相撞,挤压成了南方城市的回南天。

许菡天不亮便睁开了眼,揭开潮湿发霉的被子,推醒身边的老人。他就是在她被大黑狗咬伤后把她背到城里讨饭的老人,姓马,别的叫花子都叫他马老头。那会儿马老头趁着许菡还留了一口气,成天带着她上人多的地方讨饭。有一回碰上鸣警笛,街上的大学生开始四处逃窜,马老头也跑,卷了铺盖跑,唯一落下的就是许菡这个活生生的“孙女儿”。许菡躺在地上不动,她动不了。有人从她身上踩过去,有脚板碾过她的胳膊,但都没把她踩死。她吊着最后那口气,睁着眼睛,看着青白的天和黑色的人。

后来警笛远了,大学生跑光了,马老头回来了。

“丫头,还留着口气呀?”他蹲到她身边,手里拿着块饼,一边打量她半死不活的样子,一边大口大口啃着饼。饼里的碎馅掉下来,砸在许菡脸上,又掉到了沥青的路上。许菡不吭声。

马老头啃完了饼,捏起那绿豆大小的碎馅,塞进了她微微张开的嘴里。

从那以后,他每回买了饼回来,都会分给她一小块。他喜欢吃带馅的饼,白菜馅。

许菡胳膊上的伤就一天天见好了。她没死,马老头还是带着她到处讨饭。他给她两条细瘦的胳膊画脓疮,往她脸上抹煤灰。一到了马路边,他就让她跪在他旁边,自己也跪下来,在破铁碗跟前抹眼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