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嘶,他不是有老婆的么,这么算来,那个时候林冬绪和林远城都出生了啊,俩儿子还不够,他还要到外边找别的女人?”

“这个属于他的家庭问题,我就不得而知了。从我妈那儿我只知道,他们俩后来渐渐有感情了,爱上了,就像在一起了啊。林安国就要跟老婆离婚,听说他老婆是个千金小姐,除了家里有钱什么都不好。脾气差还很刻薄,也不会照顾孩子。所以一听到离婚俩字,人就激动了,死都不离,想法设法的把我妈跟林安国拆散了。后来俩人就分开了呗,分开之后我妈就发现她怀孕了,舍不得孩子,又怕别人说闲话,她就搬了个地方把秦征生下来了。估计就是搬了家换了地址,林安国他老婆又从中做了手脚,导致林安国找不到我妈。”

马倩倩缓缓点头,“那这次有是怎么找到的呢?”

“我家那片不是要拆迁么,政府把地皮卖给安国地产了。我家是钉子户,估计是他们公司内部开会的时候把钉子户的资料给林安国看了,他一看到我妈的信息,当晚就找来了。然后俩人执手相看泪眼,把话说清楚就什么都不重要了,只要俩人在一起过下半辈子。”

马倩倩啧啧称道:“真够狗血的。”

沈暮耸肩,谁说不是呢。

与马倩倩道别之后,沈暮徒步到车站的时候,面前忽然停下一辆轿车挡住了沈暮的去路。

车上下来位职业装扮的女人,对沈暮点头微笑,走过来说:“林董特意让我来接沈小姐回老宅。”

“什么老宅?请你让开,我要回家。”

“小姐您的家已经在上午的时候被清空了,这回估计已经拆掉了。夫人也在老宅,她正等着您呢。”女人笑的很得体,微微欠身,示意沈暮上车。

沈暮心里一阵燥热,自己住了十几年的家说没就没了,秦玉有没有问过她?她忍着怒气坐上车,车里的空调很足,缓解了她因为心火导致的郁结情绪。

女人坐在副驾驶,背脊很直,一动不动的望着前方。

沈暮声音不大的说了一句:“我弟弟呢?”

女人立即回头说:“小少爷由林董的私人助理去接了,请您放心。”

车子很快驶入环湖的高档住宅区,一幢一幢三层楼的华丽别墅排列开来,没一条道路不超过三家住户。别墅前是绿草油油的大院子,一直环绕这整栋别墅,每家住户都配有一个私人泳池,阳光撒在清澈的水面上,波光闪闪,映衬着别墅更加金碧辉煌。

沈暮一下车,就看到林安国和秦玉在院子里面有说有笑,秦玉正弯着身子浇花,林安国伸出手臂替她捋了捋的掉下来的发丝,一副情意绵绵、伉俪情深的样子。

沈暮从没见过自己的母亲笑的这样幸福过,她忽然觉得,母亲嫁给林安国,也许不是一件坏事情。

“妈。”沈暮轻声叫了一句。

秦玉冲她招招手,“来,带你看看你的房间,还缺什么就跟家里的佣人说。”

“妈,我没说我要住在这里。”

秦玉一顿,刚才美满的笑容蓦然消失殆尽,“你不住这儿住哪儿?妈在这儿你还要去哪儿?”

“我住校。”

“周末呢?周末总要回家吧?难道你都不要妈了么?”秦玉声泪俱下。

沈暮在心里打算盘,反正平时都住校,周末也不是每次都回家,住就住吧,就当住个临时的酒店。她哄着母亲:“我住就是了,您别哭啊。房间在哪儿?我自己去就行了。”

沈暮一进屋,看见她的下人们都微微欠身叫道:“小姐好。”

她勉强对他们笑了笑,浑身都不自在。她的房间在三楼,踏着软绵绵的地毯上楼,绕过旋转楼梯,来到三楼第二间房,她对开门,扑鼻而来的是一阵百合花香。她走进去,房间很梦幻,公主床,粉色的帘子,白色的梳妆台,阳台上摆满了各色各样的盆栽。此刻她觉得很不真实,这与她从小生长的环境大相径庭,一夜之间,她居然就成了B城首富家的继女。

“汪汪——”忽然一声小狗的叫声将她拉回现实。她循声望去,阳台上一直棕色卷毛泰迪狗摇着尾巴跑过来,它停在沈暮的脚边,哈巴哈巴的蹦蹦跳跳,抱住她的小腿。

沈暮心底一软,喜欢极了。她把小狗抱在怀里,发现它的脖子上挂着一个名牌,上面用钢笔写的字体她很熟悉,写着——我是美少女沈暮暮同学的宠物。

沈暮扑哧一声笑起来,摸了摸小狗的毛茸茸的脑袋,捏着它的鼻子说:“小家伙,既然他把你送给我,你就是我的了。以后你的名字就叫…绪绪?不好不好,听起来像嘘嘘。叫…就叫咚咚吧!”

晚饭的时候,饭桌上除了秦征和林远城,大家都在。比起沈暮以前在家里吃饭时候的欢声笑语,这里的显然压抑许多,没有人说话,好像也没有人敢说话。

林安国会时不时的给秦玉夹菜,帮她舀汤,给她递纸巾,将她照顾的无微不至。

沈暮一声不吭的对付眼前的饭菜,偶尔看一看坐在他对面的林冬绪。她一想到林冬绪这样时常严肃的人也会写出“我是沈暮暮同学的宠物”这种句子,就忍不住想笑,当然,她也真笑出来了。

林冬绪抬眼,微微皱眉,表情有点不在,低声说:“你笑什么?”

沈暮微笑,直起身子大大方方的大声说:“谢谢老师送我的宠物,很喜欢,我给它起了个名字,就叫咚咚。”

话音一落,林冬绪的脸色就一阵红一阵白,咬牙切齿:“你敢,给它换个名字。”

沈暮调皮的吐了吐舌,“才不!”

老宅难得在饭点的时候有人说话,此刻餐厅里的显得很热闹。林安国笑起来,“暮暮啊,在家里就不用叫冬绪老师了,他是长子,你是幼女,就叫他哥哥吧。”

林冬绪脸色缓和,笑着附和:“叫一声来听听。”

沈暮的脸颊染上一层淡红,扭开脸,装作听不到。林冬绪不放过她,故意说:“不叫是吧,改明儿我再养一只宠物猪,名字就叫小木头。”

沈暮倏地抬头狠狠的瞪着他,“你敢!”

林冬绪笑意染上眉梢,靠着椅子无声笑起来,那笑容绚丽夺目,耀眼的让沈暮不敢再看,她红着脸,盯着自己的碗筷,小声嗔道:“不带这样的…”

他深似清潭的双眸温柔的锁住她,仅仅只看她,也只看得到她。

秦玉和林安国的婚礼定在八月底,一直到婚礼那一天,秦征和林远城都没有出现过。沈暮曾经找过他,但是始终没有结果。

秦玉自从过上阔太太的生活,精神气色都好了不少,但沈暮还是时常能看到她清晨起床的时候眼睛下浮着青灰色。沈暮一直以为大概是秦玉平日里准备婚礼事宜太过操劳,所以才会这样,但是某一日半夜沈暮起床喝水的时候看见秦玉在客厅一遍一遍的打电话,沉寂的夜里,听筒里机械的女声显得尤为清楚——对不起,您所拨打的电话已关机。多少次沈暮给秦征打电话的时候,听筒里也是这样的提示语。想到这里,沈暮再去看秦玉,发现她早已泪流满面,嘴里喃喃着:“对不起…妈妈对不起你们…”

想到秦征,沈暮也不由得想起林远城,这个家伙很秦征一样,脾气差,做事冲动并且容易走极端。沈暮也挺担心他的,所以有时候会问一问林冬绪,问他有没有找到林远城。

每次林冬绪都会用一副高深莫测的姿态看着她,问:“很担心?”

沈暮如实点点头。

然后林冬绪就不理人了,脸色差的跟便秘似的,拍拍屁股走人。只有一次,沈暮问他的时候他说:“过几天他自然就会回来。”

好吧,暂且相信他的话。

沈暮听林安国说,林冬绪是不常回家住的,他自己在外边有一处公寓,当然,这个沈暮知道,她还去过不止一次,甚至在那儿见到了林冬绪的前女友。但是以沈暮的观察,林安国可能不太了解林冬绪,从她搬进别墅的那天起,沈暮几乎每天都能见着林冬绪回家。

林冬绪的房间在二楼,沈暮的在三楼。

沈暮经常能够在饭点下楼的时候,在二楼楼梯口碰到他,然后两个人便会一同下楼。在林安国眼里,这对名义上的兄妹相处甚好,甚至超过了他的预期,唯一不满意的就是他常让沈暮叫林冬绪哥哥,沈暮不但不叫哥哥,到最后连老师也不叫了,直接用“喂”或者“哎”来称呼林冬绪。

不过当事人都不介意,那他这个当爸爸的还能再说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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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换好了火红色的露肩礼服,她看着镜子里的自己,白皙的肩头在纯正红色的衬托下更加晶莹剔透,皮肤光滑细腻;腰枝盈盈一握,白嫩的双腿修长笔直。她用力扯了扯过于性感的礼服,不得不说,她很不适应这样的装扮。

她刚刚踩上高跟鞋,房间的门就被敲响了。

走过去打开门来,林冬绪正双手捧着一个丝绸的盒子站在门口。看见她穿成这样出现的时候,他足足怔了好几秒才把盒子递给她,说:“客人来了很多,带好项链就下去吧。”

沈暮看着盒子迟疑了一下,林冬绪又说:“我爸给你准备的。”

“哦。”沈暮接过盒子砰地一声把门关上。

沈暮带上项链,心情有点复杂。

她曾经警告过林冬绪不要再来招惹她,也发过誓说不要再理他。可是每当林冬绪变着法子招惹她的时候,她就会把发的誓当做耳旁风,屡教不改。项链一看就不是林安国准备的,他假装代送,那她就顺意接受好了,这样的默契在这几天里不止一次。

比如,天气稍有变凉,晚上沈暮愁思着要不要换床被子的时候,林冬绪就抱着被子敲响她的门,一边说“我爸让我送来的”一边把被子塞给她,没等她说话他就已经转身走了。

再比如,沈暮的房间里莫名其妙多了很多秋季新款、香水、化妆品、保养品…她咚咚的跑下楼找秦玉问清楚,却发现整栋别墅里除了佣人就只有林冬绪一个人,他问她怎么了,她呆呆的指着楼上:“我房间里多了很多东西…”

林冬绪点点头,淡淡的说:“哦,都是我爸给你准备的。”

是不是林安国准备的她当然清楚,她不拆穿林冬绪的谎言就是要看看他什么意思,要继续道何时。

婚礼的形式很随意,虽然不算盛大,但却很隆重。

偌大的花园里,专业的乐队奏起华丽的圆舞曲,五彩绚丽的霓虹灯布满整个花园,随着音乐闪闪烁烁,如同一个梦幻王国。到场的客人着装正式,男人西装革履,女人衣香鬓影,自助式的顶级食物散发着诱人的香味,与女人们各式各样浓郁的香水味混合成一片。

沈暮下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这样一个隆重的结婚Party,与众不同,别出心裁。所有人都看得出林安国对秦玉很重视,因此,他们对于这个新晋的林夫人相当客气。秦玉好像天生就属于上流社会,她应酬于这些人当中,一点儿也不突兀,反倒得心应手。沈暮有点讶异,这样的秦玉她第一次见到。

林安国冲她招手,沈暮小心翼翼的踩着高跟鞋走过去,他向宾客们介绍,这是他的女儿,这个家的一份子,昭示着她未来的身份高贵。

沈暮认识人不多,比如展鹏、马倩倩,比如秦征的同学,齐欢颜,再比如有点眼熟的周斐然。仅仅是跟宾客打招呼,就已经花掉了半个多小时。

这个时候管家兴冲冲的跑过来伏在林安国耳边说:“小少爷回来了。”

沈暮在一边听得一清二楚,兀得,这么些天忐忑着的心终于放下了。没一会儿秦征便一身笔挺的西装,身姿挺拔的出现在她的视线里了。

这是个只有十六岁的少年,看起来虽然还稍显稚嫩,但他的风姿却绝不亚于在场的每一位男士。比起往日,今日的秦征沉稳了稍许,他嘴角勾勒着浅笑,但是姿态却是目中无人的。

林安国上前一步截住他,秦征不着痕迹的躲了过去,直步来到乐队边的话筒前,他拿起话筒,扫视在场的所有人,最终目光落定在林安国的身上。沈暮从他的目光中读出了危险的情绪,不由的紧张起来。

“各位,在你们虚心假意的庆祝这两位结婚之前,请容我先跟我妈的准丈夫说几句话。”秦征拿出从容不迫的气魄,俯瞰所有人。顿时,花园里静谧无声,就连欢快的音乐声也戛然而止。

秦征微微一笑:“很好。林先生,我首先鄙视一下你卑劣的下三滥手段,你用我兄弟家人的安危逼我参加你的婚礼,甚至是当你的儿子,就凭这一点,你就不配当我爸爸。好了,我现在来了,那么麻烦你放过他们。”

此话一出,林安国脸色一变,沉下脸来看着他。

秦征接着说:“你要跟我妈结婚,要我叫你一声爸,行,可以啊,不过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

“什么条件。”林安国顺着他的话问。

秦征收起笑容,说:“听说你的公司很大,你很有钱是不是?什么什么B城首富…哦,当然,这跟我没关系。我的条件很简单,把你两个儿子名下的股份全部转到我的名下,并且与他们脱离父子关系…”

“你白日做梦!”忽然,别墅门口,赫然出现的林远城打断他。

众人齐刷刷的向门口看过去,顿时流言声四起。

林远城穿着一身黑色丧服,胸前别了一朵白花,手捧着他母亲的遗像,阴沉着脸从门口一步一步走进来。

此时,林安国的脸色刷的一白,垂在身侧手因为极度气愤而有些发抖。秦玉赶紧过去扶稳他,红了双眼对秦征喊:“秦征!快下来!什么话我们明天再说!”

秦征冷笑了一下,慢条斯理的从西装的内侧口袋里抽出一把寒光闪闪的匕首,在眼前晃了晃:“妈,你要是帮着你旁边这个禽兽,你就当没生过我这个儿子!”他说完,收起笑,蓦地举起匕首,将尖端对着自己。

秦玉下一秒就瘫倒在地,嘶声裂肺的哭喊着:“孩子,都是妈的错,你别做傻事啊,千万别…”

可是不管秦玉怎么叫怎么喊,秦征就是不为所动,他对林安国扬了扬眉:“怎么样?想清楚了没有?”

林安国先是深吸一口气,然后点了点头,痛苦的闭了闭眼说:“好,我答应你,你先把刀放下。”

“口说无凭,把你的律师叫来,现场给我一份证明,你要签字,你的两个儿子也要签字。”秦征说。

沈暮抱着母亲,她总算明白了,秦征根本就没打算让他们俩结婚,他的目的很纯粹,他就是来砸场子的。他成功了,秦玉的哭声,林安国过的无能为力,宾客兴致勃勃的看笑话,还有林远城怒红的双目。

忽然——“啪”的一声,林远城捧着的遗像被他扔到地上,他像一头暴怒的狮子,狠狠的冲向秦征,速度快得惊人。当众人反应过来的时候,他们已经打了起来,锋利的匕首在两人之间乱舞,相当惊人。

乐队的人吓得抱头蹿走,花园里的宾客惊声尖叫着相互推挤着往外跑,深怕一不留神就被打斗的两个人伤到。一时间花园里乱作一团,桌椅轰隆倒地,杯碗噼里啪啦的掉在地上,碎成渣,蹦的老远。

秦玉疯狂的叫喊起来,她突然推开沈暮,爬起来往人潮中穿去,企图阻止秦征。

沈暮一惊,跟上去一把拽住秦玉,用力把她推到安全的地方。然后沈暮就逆着人群冲到秦征和林远城跟前,伸手去拉这两个人。

秦玉望着那三个人顿时呆住了,张了张口发现连叫都叫不出来,几近绝望的恐惧蔓延着。耳边是嘈杂的人声,眼前是混乱的人影。她已经哭不出来了,挣扎着艰难朝他们挤过去。宾客越来越少,花园越来越安静。

赤红了眼的秦征和林远城谁也没注意过来拉架的是沈暮,他们越演越烈,着了魔般的扭打着。

就在此刻,忽然几滴温热的液体溅在他们的脸上,脖子上,手心里,望着对方身上被溅到的鲜血,两个人皆是一愣,不知是谁先放的手,那沾了血的匕首“啪”滑落在地上。

一秒之间,他们闻到那铁锈般腥甜的鲜血味道,令人阵阵发寒。紧随着不远处秦玉的尖叫,一个黑影冲了过来,抱住他们旁边微微发抖的沈暮。

林冬绪一把抱起沈暮,快步往别墅外跑:“让开!”他原本沉稳浑厚的嗓音顷刻间变得沙哑和绝望。

鲜红的血液顺着沈暮的手腕潺潺往外溢出,滴落在草地上,很快就染红了一大片。鲜血染湿了她火红的礼服,却丝毫都看不出来。

沈暮望着林冬绪湿润的双眼,轻轻的说:“我没事。”

林冬绪紧抿着唇不说话,很快把她抱进车里,徒手将身上的衬衫撕成布条勒住沈暮的手臂,指尖的动作已经不自觉的颤抖起来,他说了一句“不要睡”就猛的一脚踩上油门,车子便飞驰了出去。

沈暮的身体越来越凉,意识越来越薄弱。当林冬绪把车停在医院门口的时候,她虚弱的仿佛只剩下一口气了。

没想到林远城也紧随其后。他看着林冬绪怀里半阖着眼睛的沈暮,恨不得将自己碎尸万段,心脏几乎停止跳动,只剩下刀剜似的疼。

他们一路狂奔喊医生,沈暮却用尽全身唯一一丝力气扯了扯林冬绪。

他低头看她,只听她气若游丝的说:“我能不能听你说一次…其实我一直喜欢你…”

没有半分迟疑的,林冬绪吻住她的额头,哽咽着说:“我爱你。”

沈暮醒来的时候已经是第二天傍晚了。窗外是暗蓝色的天空,晚霞染红了半边天,浅白的月牙挂在天际,一片安逸宁静。

沈暮缓缓睁开眼睛,她从梦中醒来,脑子里的画面停留在她拉着他的衣襟说:“我能不能听你说一次…其实我一直喜欢你…”

“醒了?感觉怎么样?”有人在她旁边问道。

沈暮意识渐渐清晰,看过去,原来是林远城。她又巡视了一下病房,除了林远城没有其他人了。

“在找我哥么?他走了有一会儿了。”林远城低声说,“公司有点事情,我爸叫他回去的。”

“哦。”干涩的嗓子里发出嘶哑的声音,听不出情绪来。

林远城又说:“你妈陪了你一夜,刚刚才走。”

沈暮舔了舔干裂的唇,微微点头。

“很渴吧。”林远城把病床摇起来,让她靠着,喂她喝水。

沈暮一口一口的慢慢喝,林冬绪不在她虽然有点失望,但是更多的却是庆幸。其实她不确定那时候林冬绪有没有听见她说的那句话,她说到“喜欢你”三个字的时候意识已经模糊了,又因为有点害羞,所以声音极轻。话一说完她就完全没了意识,就算林冬绪听见了,她也不知道他当时的反应。

林远城不知道她在想什么,看她怔忡的模样他心里很狠一紧。他猜,她可能在想林冬绪。

在沈暮刚被送进去抢救的时候,秦玉他们还没赶过来。他就问:“哥,你是不是真心喜欢她的?”

他期待着林冬绪否认的说只是在情况紧急之下顺了沈暮的愿望,然而他却听见林冬绪毫不犹豫的说:“是。”

“为什么我要跟沈暮表白的时候你不说?”他有些激动,“你该不是想把她让给我吧?”

林冬绪没有看向他,而是紧紧盯着抢救室的门,声音很平静的说:“是。”

他没了声,暴躁的在走廊里走来走去,最后他回到林冬绪面前,一字一顿的说:“我不要你让!我要跟你公平竞争!”

林冬绪依旧没有看他,只是淡淡的说:“好。反正我也反悔了。”

他知道,这场角逐赛中,他已经输了开始。沈暮喜欢的是他哥哥,不是他。

后来没过多久,秦玉、林安国就赶到了,等到沈暮被推出抢救室的时候也没见到秦征来。

过了会儿他拿水瓶出去打热水的时候,才发现了站在走廊角落里的秦征,原来他一直都在。秦征靠着墙站,眼睛是红的,闷着头不说话,像一个做错坏事非常自责的小孩子。

他在离秦征三步远的地方说了句“你姐姐她没事”便去打水了。

他的懊悔不亚于秦征,比起秦征,他错的更多。他是一个成年人,做了这样幼稚的事情,还差点误杀了沈暮,想起沈暮那时候生命一点一点流逝的模样他就浑身冰冷,后怕无比。

他还记得秦玉哭的很伤心,她谁也没怪,就是在沈暮床边狠狠的抽自己耳光,说:“这孩子跟着我就没有过一天好日子,她小时候我我动过丢弃她的念头,她什么都知道,但是从来没怪过我。从小就懂事,什么好东西都给我跟秦征留着,自己受了苦受了欺负回家从来不说,我看她半夜里偷偷起来缝补被人家撕烂的衣服,一边缝一边掉眼泪,一点声都不出。都是我的错啊,不能再让她受苦了…都是我的错!”

秦玉哭的撕心裂肺,林安国在一边安慰她:“以后我会对她好,她就是我的亲女儿。”

他们都陪了一夜,第二天下午的时候公司出了事,因为婚礼上这事儿闹得挺大,林安国一时疏忽没有压住消息,让安国地产的几大股东知道了,媒体报道的添油加醋,闹的安国地产人心惶惶,股市开始动荡,几个股东深怕江山易主,要求退股。事情压不下去,林安国就让林冬绪处理去了。

他忽然觉得自己很没用,哥哥能安顿好沈暮,能帮爸爸处理公司的事情,可是他除了添乱,什么都不会做。

想到这里,他整个心肺都在疼,他这个样子,沈暮怎么会喜欢他呢?

-

沈暮抬手碰了碰发呆的林远城,说:“秦征呢?”

他回神,说:“他在外面,等着,我帮你叫他进来。”

秦征穿的还是婚礼上的那套衣服,衣服皱巴巴的,白色衬衣上那属于沈暮血已经变成了深褐色,却依旧触目惊心,他的脸色很难看,几十个小时没有休息,下巴上长出了浅浅的胡渣,倒有几分颓废的帅气。

秦征进了病房之后,目光一直看向别处,他不敢看沈暮,更不敢看她受伤的手。

沈暮看了他一眼,他布满血丝并且红肿着的眼睛让她心疼,“你看到了,我现在很好,没什么问题,你快回家睡觉吧。”

秦征不说话,只是轻轻摇头。

“不回去你还想干什么?”

秦征终于开口:“我想陪你一会儿。”

“不用你陪,快回去。”

秦征沉默了一会儿,以为她生气了,他慢慢抬起眼睛看向沈暮受伤的手,她的手腕上裹着厚厚的纱布,搭在床边,一动也不能动,秦征倏地红了眼睛,哽咽了:“姐,对不起…”

沈暮听着鼻子一酸,眼泪就出来了,“你过来。”

秦征听话的走到她床边,沈暮抬起未受伤的手握住了秦征的手,“要不是我受伤,那么后果肯定不堪设想,不是你死就是远城死。你看到我受伤很担心很难过是不是?将心比心,你要是有个三长两短,妈妈就不要活了,我也不要活了。下回做事情不要冲动,拿不定主意的时候跟我商量商量,你又不是一个人…”

秦征跪在床边,抱住沈暮的腰身,抑制不住的闷声哭了出来。他的情绪太复杂,委屈、难过、害怕、后悔、恐慌,万一姐姐死了怎么办?

他混乱不堪的身世比起姐姐的性命,微不足道的都可以直接忽视了。他无法想象从小保护他疼爱他的姐姐忽然间消失在这个世界上,甚至还是他杀死的。他守在病房外的这几十个小时里,每次想到这里,自责难过的快要崩溃。

沈暮让秦征陪了她两个小时就勒令他回去休息了,她还记得秦征明天开学,比起同龄人,他承受的痛苦与变故太多,最好能快一些回到校园环境里,让他忘记这些不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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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在医院呆了两天就回家了。别墅里的佣人每天给她做很多补食,沈暮吃的都快吐了。没过几天她也开学了,可是林安国和秦玉不准许她回学校,自作主张的帮她请了一个月假,让她在家里好好修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