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倩倩从厕所里出来,蔫蔫的往床上一趟,睁着眼睛发呆。

沈暮爬下床灌了杯水说:“不如晚上咱们出去下馆子吧?”

“你请客?”徐蕙笑问。

沈暮点头:“行啊。”

“你们去吧,我不去了。”马倩倩有气无力的说了一句。

“你是不是肠胃不舒服啊?刚好像听见你在厕所吐了好久。”沈暮说。

“…没有,我没事儿。你们去吧。”马倩倩看起来心情不太好。

准备出发的时候,钱周去了趟厕所,出来的时候她面色不太好的问:“纸篓里面的验孕棒是你们谁的?”

大家一愣,都有些诧异。过了会儿,马倩倩坐起来说:“是我的。”

出乎所料。马倩倩坦白自己确定怀孕了,虽然还不知道几个月。她说她买了好几支验孕棒测试,测出来的结果都是怀孕,而且加上她许久没来例假,妊娠反应又比较明显,所以不用去医院确诊她也知道自己肯定怀孕了。

“展鹏知道吗?”沈暮问。

马倩倩摇摇头,渐渐眼睛红了起来,她哽咽:“怎么办嘛,孩子肯定是不能要的,但是…但是我好舍不得。我…我想把它生下来。可是被我爸爸知道肯定要打死我的,他根本就不知道我谈恋爱了,而且,万一…展鹏不要这孩子怎么办呢?”

说着说着,马倩倩就哭起来了,哭了一会又吐,折腾了好一会儿才缓下来。

徐蕙说:“先把这事跟展鹏说了吧,你们商量一下,总比你一个人在这里干着急要好。”

钱周在一旁叹气:“倩倩,你家这么有钱,展鹏肯定乐意你把孩子生下来然后跟你结婚,我可真羡慕啊,你什么也不用做就孩子有了,老公也有了。其实你也不用读书啊,孩子生了让你爸给你找个关系直接进电视台不就得了。”

马倩倩皱了皱眉,腾的站起来:“你说这话什么意思?我的一切都是靠我自己努力得来的,考大学也好,找到一个疼我的男人也好,跟我家半毛钱关系都没有!你不要因为你家里穷就仇视所有有钱人,你这什么扭曲的心态啊!”

钱周拉下脸,冷声说:“马倩倩,你仗着家里有钱就无法无天了?被男人搞大肚子怂了就把气忘我身上撒,我说什么了?我不过就是羡慕你两句!我知道你一直看不起我,我家里穷怎么了?我成绩比你好,拿的奖学金奖章比你多,有种我们毕业凭真本事,比比谁的工作好!”

“对,我看不起你,我家里有钱我无法无天,那我还跟你比什么啊?我大学毕不了业就能找个比你好千倍万倍的工作,你他妈服是不服?”

钱周被气得脸色发白,摔了门就走,徐蕙赶紧追了出去。

马倩倩也好不到哪儿去,眼睛又泛红了,“什么人啊,我哪里得罪她了嘛!心里不平衡就到我这儿撒野,有本事下辈子找个有钱人家投胎啊,家里有钱是我的错嘛?”

沈暮终于知道孕妇的脾气不可捉摸了,她说到口干舌燥才将马倩倩的情绪稳定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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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暮不知道马倩倩回去以后是怎么跟展鹏以及他父亲商讨这件事情的,只是在一个礼拜以后,她收到了马倩倩和展鹏的结婚请柬。

她问马倩倩:“你真打算生孩子在家相夫教子了?”

马倩倩叹气:“怎么可能,我哪能在家呆着住啊。我办了休学,先把孩子生下来,反正差一年我就毕业了,到时候生完孩子再出去实习一下,毕业证也就能混到手了,然后继续工作呗。哎,我的未来规划怎么忽然就多了个孩子呢?想想都觉得不可思议,沈暮,我就要当妈妈了啊!”

沈暮也觉得不可思议,又问“你们什么时候领结婚证啊?我想瞧瞧。”

马倩倩说:“早领过了。跟你说,我那天一跟展鹏说这事儿,他就激动的不行,马上就拉我去民政局了,我那时候脑袋也不怎么好使,被他一哄一骗的就晕晕乎乎跟他领证了。回来我爸一看,我这孩子也有了,结婚证也领了,生米都煮成稀饭了,不答应也变成啊。嘿嘿,反正在我家鹏鹏的保护下,我一点儿委屈也没受。”

沈暮听她这么说,羡慕的不得了,真觉得一辈子跟喜欢的人在一起,相夫教子事件很幸福的事情。

马倩倩神气起来:“你跟林冬绪也生一个呗。要不你偷偷把避孕套扎一个洞,做的时候你最好再主动一点,多来几个回合,最后搞出人命来,你就能像我这样啦。”

沈暮哭笑不得:“我一口盐汽水喷死你啊。”

婚礼举行在四月底,天气已经非常暖和了,马倩倩的肚子还不明显,穿了件纯白色的露肩婚纱,站在酒店门口迎接客人,那叫一个温婉动人。沈暮看了不禁笑起来,这样正正经经的马倩倩她可是第一次见。

林冬绪作为伴郎比较无奈,本来马倩倩想让沈暮做伴娘的,结果被林冬绪一口拒绝。沈暮其实很想穿婚纱,当个伴娘至少能穿件类似婚纱的礼服吧,她眼巴巴的望着林冬绪,可他一脸不赞成,还说:“伴娘要喝酒的,你会么?”

“会啊,谁说我不会,我酒量好着呢,杀遍B大女生无敌手!不信我现在喝几瓶给你看看?”

“你敢。”

软硬兼施都没能做成伴娘,马倩倩又不高兴了,于是她给展鹏下发指令:“把林冬绪搞来当伴郎,累死丫的!”

于是乎,就出现了眼前这个忙的前后乱窜的伴郎。

林冬绪把沈暮拉到一边,亲了亲她的唇角,说:“找个地方坐着,别乱跑知不知道?我一会儿就来。”

沈暮点点头,笑道:“你今天真帅。”

沈暮按照宾客名单入席,没想到席中唯一坐着的居然是林远城。

林远城一愣,然后笑了笑:“沈暮,好久不见啊。”

确实许久没见,沈暮对他点了点头,淡淡笑了一下,就没再理他了。后来觉得又不太好,那事情都过去那么久了,再矫情就显得太小气,她主动跟他搭话:“在外面住的还习惯吗?”

林远城挺意外沈暮会理他,挺高兴的说:“还可以,不用老被我爸管着。”

“你今天好像要毕业了对不对?有什么打算么?”沈暮跟他客套的寒暄,何时他们的关系已经这样疏远了。

林远城说:“准备开个工作室,已经在筹备了。下个礼拜五一假期我打算去云南采风,香格里拉那边,我哥估计忙的没时间陪你,你要不要跟我一起去玩玩?那边风景很好的。”

沈暮摇摇手说:“我不去,那边不太安全。我还是宅家里睡觉看书好了,要不就陪马倩倩做胎教。”

林远城点点头,没再说话了。

婚礼很快就开始了,整场婚礼走搞笑路线,先是播视频介绍新郎新娘相识相恋的过程,再是玩游戏和现场互动,最后请上双方家长,举行仪式。这一段倒是很感人,可是当马倩倩毫不在乎形象的嚎啕大哭,抱着爸爸妈妈不肯撒手的时候,底下又笑倒一片宾客。

已婚妇女马倩倩同学和已婚妇男展鹏同志在五一假期还没有开始的时候就飞往国外度蜜月。而林冬绪在公司忙,秦征准备高考,意味着沈暮的整个假期只能呆在家里,没有人陪她出去玩。

意外的是,林远城在出发去云南的前一天居然回别墅住了一天。一大早,沈暮在院子里碰见举着设备器材正准备出门的林远城,对他摆了摆手,连句一路顺风都没说。

林远城把东西放到后备箱又折回来,问沈暮:“沈暮,你真不跟我去啊?”

沈暮摇摇头。

虽然是预料之中,林远城还是不免失望,鬼使神差的,他忽然问到:“还在生我气,不肯原谅我对不对?”

沈暮说:“不生气,因为没必要,我已经不怪你了。”

“可你不肯原谅我。”他的话里夹杂的淡淡的哀伤。

沈暮沉默了,看着林远城离开背影,她在想,到底能不能真的不在乎,真的原谅他呢?因为曾经对他付出太多友情,所以不可能说原谅就原谅了。

可是,今天的沈暮如果知道他会有那样的后来,她一定会对他说:“我原谅你了。请你一定一路顺风,请你一定把拍下的风景带回来给我瞧一瞧。”

林远城走了以后就再也没有回来了,他把魂魄留在了那个神秘美丽的地方。

五月七日,被送回来的除了林远城随身的摄影器材和行李,还有他本人的遗体。

据警察说,林远城是在五月五日凌晨,从香格里拉回丽江的途中出的车祸。当时正下着倾盆大雨,公路颠簸,林远城所乘坐的大巴与反道行驶的卡车迎面相撞。谁也没看到对方,是在两辆车全力加速的时候,毫无征兆的撞上的。整辆车的幸存者只有几个人,更不要说当时坐在第一排的林远城了。警察说他当场死亡,由于两辆车的速度太快,所以他死的时候应该没有痛苦,只是一瞬间的事情。

林安国要求确认遗体,可是警察劝说,不要看了,遗体根本不完整。

林安国几乎是一夜之间老去,他的脸上一片死寂,不分昼夜的呆在林远城的房间,坐在远城很喜欢的藤椅上,睁着眼睛一动也不动,仿佛一颗败落的枯树。曾几何时,他是个睿智犀利的精明商人,而此时,他只是一个痛失儿子的可怜父亲。

林远城的房间和他走之前没有什么两样,暗蓝色的床单、摆满CD的架子、墙上挂着他的巨幅作品——一片汪洋大海之中冉冉升起的红日、他空荡荡的衣柜和书桌、以及那张独一无二的藤椅,再简单不过了,仿佛住在这儿的只是个租客、过客。

他的大部分个人物品放在他外面买的公寓里,这些天秦玉让人把物品陆陆续续的搬回来放回他的房间。物品是回来了,可是人已经没了…

沈暮常常有一种错觉,远城其实还在,他还没走,他只是太贪玩,没有回来而已,又或者他跟大家开了个玩笑,等他闹够了,觉得无趣了,就会自己回来了。

这几日午夜梦回的时候,沈暮时常被噩梦惊醒,梦里全是林远城遭遇车祸的场景,倾盆大雨的噼啪声、急速的碰撞声、尖锐的叫声…以及血腥一片的场面。警察说…说他的遗体不完整…不完整啊!为什么不让他帅帅气气的离开呢?

她惊醒,静谧的房间里她的耳边依然回荡着林远城对她说的最后一句话——可你不肯原谅我…

冷汗直冒,她坐起来抱住膝盖,只觉得心里、眼睛里、鼻子里全是酸涩,可是泪水在眼眶里打转,怎么都落不下来,这种想哭哭不出的感觉折磨的她快要崩溃。

他走的太突然,遗憾也太多。她忽然感悟,人生在世,什么是不能原谅的呢?她怎么就不肯原谅他呢?在他走之前对他笑一笑,说一句话好话,哪怕只是一句“我原谅你”也好啊!

沈暮从床上起来,套了件衣服往楼下走,她来到林远城的房门口,轻轻推开房门,黑漆漆的屋子里似乎残留着林远城的气息,床边的藤椅上赫然坐着一个人。

沈暮一愣,轻声叫了声:“林叔叔。”

林安国闻若未闻,一动不动仿佛一尊残旧的雕像。

沈暮走过去,打开床头的一盏小灯。林安国双眼赤红,唇色发白,头发一夜之间白了许多,哪还有叱咤商场的风采。

她轻叹:“林叔叔,回去睡吧,你不睡,妈妈也一定睡不好,她肯定在房里等着你呢。”

林安国的眸子动了动,扯了扯干裂的唇说:“葬礼什么时候啊?”

“…明天。”她望了望窗外,天边已经泛起鱼肚白了,“没几个小时了,去睡一会儿吧。”

可是林安国却说:“远城这孩子啊,其实特别乖,我这几天一直在想他小时候的样子。他小时候我不让他干什么他绝对不敢拂逆我,还特别懂事,知道讨好我,孝顺我。自从他妈妈走了以后,他就变得很叛逆,他恨我啊…我知道他心里恨死我了…我给他留那么多钱有什么用啊?他用得到么?从小他想做什么我都不答应,除了考上个摄影系,我没反对。我为什么不反对!我要是不答应他玩什么摄影,他就不会出去采风,不会走那么远再也不回来…我的儿子…远城啊,当我的儿子真的委屈你了啊!下辈子投胎找户普通人家,过的快乐一点…”

几天以来沈暮终于看到林安国流泪了,他的唇颤抖着,不停的叫着远城啊远城啊,苍凉而忧伤,布满皱纹的面孔一直朝向书桌,沈暮顺着他的目光看去,原来那里摆着一**远城高中时期的照片——他穿着白色的校服衬衫,浅棕色的头发很柔软的搭在额前,那天的阳光似乎很不错,他耳朵上的钻石耳钉很闪亮,同他的眼睛一样,他靠在栏杆上,双手插.在裤兜里,勾唇坏笑。

沈暮一直陪林安国坐到天亮,末了,林安国问:“冬绪呢?”

她回神,说:“去调查事故了,他说想再确定一下。”

话音一落,沈暮似乎从林安国的眼睛里捕捉到了转瞬即逝的犀利。她隐隐感到不安,却又找不到头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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葬礼办的很低调,秦玉帮远城选的墓地风景很好,坐落于大片的草地之中,不远处就是滚滚的长江,日出日落都能观望的到。

灵堂搭建在墓地附近,葬礼省略了遗体瞻仰这一环节,访客只是祭拜了下林远城便离开了,根本没有人招待他们,灵堂里一片死寂。

沈暮忽然发现摆在正中的巨幅遗像竟然是昨夜林远城桌上的那一张相片,想必是林安国挑选的。

照片被放大,足足有一个人的高度,林远城那一双痞味十足的眸子显得更加生动了,仿佛照片里的正在跟你打招呼。

沈暮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林远城的场景。那是在林冬绪的课堂上,他来旁听,因为她没给他发资料就跟她吵了几句,她还记得当时他就是照片里那样的坏笑,流里流气的对她说:“同学,你是不是漏掉我了,我这么帅,你居然看不见!”

她低头苦笑,居然记得这么清楚。林远城气急败坏的模样,讨好她的狗腿模样,扮演梁山伯时认真的模样,对她表白时紧张的模样,得不到她原谅时失落的模样…她都清楚的记得,她会记一辈子,会内疚一辈子,会怀念一辈子…

她笑着笑着,眼泪也就噼里啪啦的掉下来了,一颗一颗的砸在腿上,融进衣服里,湿了一整片,她默默地流泪,没有发出一点儿声音,对面坐着的齐欢颜抽抽嗒嗒靠在秦征身上哭的很厉害,比起她,沈暮就像个隐形人,安静的仿佛不存在,只是低着头抿唇默默掉眼泪。

不知什么时候,她面前出现一个人,蹲下来与她平视。

沈暮哽咽了,伸手摸摸他的眼睛说:“几天没睡啊?黑眼圈这么严重。”

林冬绪捉住她的手吻了一下,沈暮忽然不自在的抽出手指,看了眼林远城的巨幅遗像。林冬绪因为她的动作不着痕迹的皱了皱眉,然后坐到她身边替她把眼泪擦掉。

“事故调查的怎么样了?不是说当时肇事的卡车里没有人吗?”沈暮问。

“跟警察说的一样,卡车司机可能因为车子失控的时候就推门跳出去了,至今还是失踪,估计也是凶多吉少。”林冬绪低声说。

“哦…这样啊。”

这个时候灵堂里进来一个人,面无表情的在林远城的遗像和骨灰面前鞠了三下,说:“一路走好。”

沈暮顿了几秒才认出来这人是周斐然,他的样子道貌岸然,虽然面色清冷,但丝毫看不出哀婉之色,沈暮能看的出来,这种人生性冷漠,根本不屑装出一副对死者的惋惜模样。

林冬绪在她耳边轻道:“我一会儿就回来。”他便起身朝着周斐然走去了。沈暮不知道他们说了什么,只看得到周斐然扬眉笑了一下,做了个“请”的姿势。

林冬绪跟周斐然一路走到墓园的边缘,江岸边的风很大,呜呜作响,拂面而来竟让人有种窒息感。他们刚一停下来,林冬绪一抬脚便将周斐然猛的踹到江水里,他跟着上去又是狠狠的踹了几脚。

周斐然没有让开,而是任着林冬绪疯狂的踢踹,他被踹倒在泥巴地里,爬起来又被踹倒,反反复复,直到林冬绪筋疲力尽。

周斐然从浑浊的泥巴水中爬起来,擦了擦脸上溅到的泥泞,勾唇笑起来:“林冬绪,有种把我淹死在这儿啊,不敢啊是不是?那就没办法了,你他妈就是拿我被办法。”

林冬绪因为动了真气胸腔剧烈的起伏着,他面色冷峻到极致,怒红的双目狠狠剜着周斐然,冲上去揪住他的衣领,一字一顿冷冷道:“远城的命,迟早一天我会让你还回来。”

周斐然一把将他推开,冷笑:“你找得到证据么?查了这么久你找到证据了么?卡车里边连个司机都没有你上哪找证据去啊?哈哈哈哈…林冬绪啊,看来你是第一天认识我周斐然,我这个人不做就算了,要做,一定最完美。这次是我给你的警告,妄想破坏我定下的游戏规则,下场就是这个!我周斐然不是被你当小孩耍的,你说合作我就帮你,你忽然收手难道我会跟个傻.逼一样帮你拍手称好?这次是林远城,下次我就不敢保证是谁了,唔…可能是林安国那个私生子,也有可能是你那个小女朋友。他们的结局掌握在你手里,表个态,还合作不合作?”

林冬绪自嘲的笑了一下,“合作,怎么不合作?我这不还没把林安国弄死么?”

周斐然说:“最好是这样。秦征的股份和所有股东的股份已经全部转到你名下了,加上你那女朋友的股份,安国地产就是你的了。以后你要怎么把沈小姐的股份拿过来我不管你,总之我要的是安国地产垮台以及林安国的贱命,我要让他死的很痛苦!听说他心脏不太好,最好就是一轮一轮的将他折磨死,呵,这也不是你想看到的吧?”

“周斐然,不想鱼死网破就给我安安静静等好消息,我身边的那些人你若再敢动一下,你会比死还难受。”

周斐然笑起来:“啧啧,我周斐然最讲信用,你遵守规则我绝对不会招惹你。不过我还真不怕,我养着一批黑社会你有吗?你他妈清高的跑去电视台当什么记者、制作人的时候就该想想今日,你干了这种事就甭想一身清白。我最起码遇难的时候能保自己个周全,你呢?上电视求助现场观众?小子,你还差得远!”

林远城的葬礼过后,林安国的身体大不如前,有一次他在公司开会突发心脏病,吓坏了所有人,好在送医及时才保住一条命。此后公司事宜全权交由林冬绪处理,他开始长期在家调养身体,两耳不闻窗外事。

六月,秦征高考结束了,整天去找齐欢颜出去玩,而沈暮也由于成绩优秀进了电视台实习,同去的还有钱周,她们被分配到社会新闻部做一线记者,这是每个新闻系的学生逃不过的实习过程。

转眼便到了炎炎夏日,七八月的天气,沈暮天天出去跑新闻,两个礼拜就黑了一圈。这天的突发新闻比较多,又有大批记者被分配去了某公司的新闻发布会,人手不够用,本来沈暮应该是跟一位前辈一起跑新闻的,可那前辈去了发布会,沈暮一时就落单了。

部门主任便将她和钱周分配到一组去跑社区新闻,人手就她们两个,其中一个还要兼任摄像,任务虽然比较简单,可是对于两个初出茅庐的实习生,操作上还是比较困难的,至少摄像机就不是那么好扛的,显然,部门主任在为难她们。

钱周说:“可惜我俩都不会开车,不然开电视台的车去现场多帅啊,还很省力。”

沈暮点头:“我觉得我要去考驾照了。”

两个人抱着摄像机打了辆车去现场,路上,沈暮瞥见钱周脖子上的水晶项链不禁愣了一下。

这链子她刚好见过,是施华洛世奇的新款,林冬绪前些日子买给她的,她嫌太亮了,跑新闻不方便,就把锁抽屉里了。她当时还问价格来着,林冬绪说没多少,就几千块,害的沈暮心疼了好久,她又不爱带这些,买来真是浪费。

虽然几千块一条项链很多人能买得起,但却不是钱周这样勤工俭学的学生能支撑的了的,况且钱周挣来的大部分工资都给她寄回家补贴家用了,更不会用来买项链。

钱周见沈暮盯着她的链子发愣,有点不好意思的把链子塞进衣领里,说:“朋友送的。”

沈暮笑了笑:“哎呀,你交男朋友了啊?怎么都不和我说。”

钱周脸有些红了:“就是前几天的事情,我这不是没想起来嘛。”

“什么样的?他对你好吗?”

钱周点点头:“做生意挺有钱的,对我还不错。”

沈暮宽慰一笑:“那就好。”

没一会儿她们就到了采访点,那是一片老城区,地段风貌让沈暮想起她以前住的那地方。这里住的大多都是老人和外来工,生活条件比较差,更不要说是物业和居委会了,根本没人管他们。最近这里常有小偷出没,居民们惶恐不安,报警了警察过来转两圈说没有问题就撒手不管了,无奈这下这些人才找到电视台,希望通过曝光让相关部门重视这个问题。

她们在这片城区转了一圈,沈暮疑惑:“这里住的都是穷人,怎么会有小偷愿意光顾?”

钱周说:“这你就不知道了,地方虽然破烂,但是这里的不少老人都藏金藏银,当守财奴,谁家还没点棺材本啊,我爷爷奶奶就喜欢这样,把金项链金戒指锁在抽屉里边,深怕别人不知道似的。”

她们在周围几处地方取了景,就去了联系她们的陈老太太家。

陈老太太是个寡妇,无儿无女,在这个地方住了好几十年了。钱周把摄像机给沈暮,理了理衣服和头发说:“沈暮,你来拍吧,我老是手抖。”

沈暮想说她也扛不动摄像机,可是看钱周已经跟老人聊开了,张了张唇,只得“哦”了一声。

整个采访过程持续了二十多分钟,不是钱周说错话就是老人太激动,快到最后一刻,沈暮终于忍不住说:“钱周你快点,我快坚持不住了!”可是陈老太太还是不停形容她被偷的首饰是什么样的…

采访结束,她整个手臂都是酸痛的。回电视台交了带子,她就下班了。她没回别墅,而是直接去了林冬绪的公寓,才只是下午三四点的样子,她已经困的不行了,洗了把澡倒床就睡。

不知道睡了多久,她被脖子上雨点般温热的触感给弄醒了。微微睁开眼睛,就看见一颗脑袋埋在她的颈边,细细吻着她。她嘤咛一声,推了推林冬绪的肩膀:“痒…”

他闷闷的“恩”了一声,开始脱她的衣服。她偏头望了望已经全黑的天空,问:“几点了?”

他一边吻一边说:“快八点了。”

“哦,你吃晚饭了没?”

“没有。”

“我也没有。”沈暮说,“要不先吃饭吧,我好饿。”

可是林冬绪已经将她的胸衣扣子解开,手掌覆了上去轻轻捏柔:“做完再吃,好几天都没见你了。”

在他温柔的动作下,沈暮很快沦陷,掐着他的手臂难受的浅吟着,喘息交织,床头的灯光将他们交缠的影子映在墙上,模模糊糊的一团,起伏,晃动着。

高.潮过后,林冬绪贴住她的身体亲她的眼睛:“宝贝,在想什么?”

“你是不是把陈友文调到销售部了?”

林冬绪一愣,“你怎么知道?”

“彤彤跟我说的,她高兴的不得了,还夸你是个大好人呢。”她伸手捏了捏他的鼻子。

林冬绪笑了一下:“陈友文虽然人品不好,但能力不错,至今在安国没有做过什么出格的事情,所以把他调到销售部,试一试他。”

“…你跟我解释这些干什么?我又不懂。”

林冬绪好笑的俯视着她,说:“你今天怎么了?跟吃了火药似的。”

沈暮嘴巴一瘪,哼了两声说:“我们主任欺负我,就让我跟钱周俩个人跑新闻,摄像机好重的,扛的我手都酸死了。”

“恩…”

“还有啊,我要考驾照,以后出去让台里给配车。”

“恩…”

沈暮试图推开林冬绪,声音软了几分:“我跟你说话呢,你干什么啊…出去…你还!我要吃饭,不要了…”

沈暮以为林冬绪根本没注意听她说什么,可没想到过了几天她去电视台上班的时候,部门主任对她的态度好了很多,再也没让她做过什么累活。

沈暮正纳闷主任是不是吃错药了,谁知主任就说:“沈暮啊,你怎么不告诉我你是林冬绪的女朋友?不瞒你说,林冬绪拜托我多照顾照顾你,他以前提拔过我,我怎么会不答应,真太客气了。不过呢,你初来乍到,日子不能过的太逍遥了,该做什么还是要做的。有什么不会的尽管问我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