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人也认得他?”

“我不认得,不过旧时在家中曾听姐妹谈起,说晔家这位二公子才情平平,相貌倒是极好的,性情也讨人喜欢。”

丹泽大笑:“我都快记不得此人了,想不到夫人反倒有印象,看来身为男子还是得有一副好皮相才行。”

“夫君这是在取笑我?”

“不不不,肺腑之言…”丹泽笑道,把手中的蜜桔剥了些递给她,“这些桔子买得好,甜得很。”

公良桐笑道:“你忘了,这是丹青送来的。”

“…”丹泽顿了顿,口中桔瓣顿时有千斤重一般。

公良桐噗嗤一笑:“怎得,这就吃不下了?”

丹泽叹道:“正所谓吃人嘴短,如今我吃了她的桔子,她定会催命一般追着我要银两。”

“四百万两而已,怎得把你难成这样。”

“夫人不知,前些年开凿运河,改道后出了好些问题,修缮河道便使了许多钱两,再加上好些地方欠收,税银一拖再拖。黑齿国那边也愈发难应付,岁贡一年送得比一年多,唉…”丹泽朝夫人吐苦水。

公良桐看他神情惆怅,忍不住道:“要不我和叔父说一说?”

“丹青的事,我恐怕他…”丹泽苦笑,“你也知晓丹青和他向来是不太对付。”

“这也不是丹青的私事,她守着燕行关,也是为青丘守着。”公良桐道,“虽说没打什么胜仗,好歹也是守住了。我劝劝叔父,看他能否帮你想个筹钱的法子。”

“如此,多谢夫人!”丹泽起身,唱戏般向公良桐唱了个喏。

公良桐伸手打他:“快坐下,叫丫头们看见成什么样子…他呢?预备何时祭天授位?”她朝桌上的拜帖努努嘴。按青丘的规矩,三司之位非同一般,须得举行祭天仪式,禀告上苍之后才算是正式就任。

丹泽想了想,道:“明日先在府中办宴,算是为晔家二公子接风,把你叔父和堂哥都请来。席间,正好请夫人为我多多美言几句。”

公良桐笑道:“也好,只是我可不陪你们喝酒。”

“这是自然。”

次日清早,晔云起便接到了丹泽宴请的帖子。这帖子是朱殊北亲自送来的,殷殷切切,再三说只是家常小宴,为他接风洗尘,请他一定不要见外。

晔云起咳嗽未愈,加上诸事烦心,昨夜里又是半宿没睡,头疼得厉害,请叶景送朱殊北出门后,倒头又睡,期间只起来吃了一回药。过了午后,身上竟渐渐烧了起来。

白察察见他身子越来越烫,不放心,把叶景和胡文都唤了来。胡文连忙去请了大夫,大夫看过之后倒是说病症虽来得凶些,但不碍事,追根究底还是一时不适应拓城的湿寒,慢慢调养着就好。

“公子,司空府上的宴席我去替你推了吧。”叶景道。

晔云起烧得晕晕乎乎的,眯眼瞧外头的天光,问道:“现下是什么时辰了?”

“快到申时三刻了。”

闻言,晔云起勉力撑起身子:“那我得起来更衣…礼品可备好了?”

“已经备好了,可是公子,你病成这样…”

“这是咱们初到拓城,丹泽第一次宴请,又是朱殊北亲自来请,若是不去,摆明是不给丹家面子…”晔云起说两句,还得喘口气再接着说,“…弄不好以后还会结仇,何必呢。”

白察察从箱子里翻出一匣子药来:“公子,这是二夫人特地让我带上的,你瞧瞧,有没有能吃的?”

晔云起翻开匣子,里头的药都名贵得很,顷刻止血的金疮药,解蛇毒的丹药,接骨续断的膏药,还有…解迷情的药散!娘亲脑子里都在想什么,觉得他来此地还会被人下迷情药么?他扶着额头,盖上匣子:“这些药都是应急的,现下用不上。察察,你再去煎碗药,我喝了再走。”

白察察应了,忙赶着去煎药。

叶景见晔云起心意已定,也不再劝,搓搓手,上前按着他的脖子拍打大椎穴,助他逼出寒气。

“哥哥,轻点!”晔云起低着脖子,嗷嗷直叫。

“公子,你且忍忍。”

叶景语气倒是甚温和,只是手上劲道一点没减。

第8章 第八章

入夜时分,一弯新月斜斜挂在天际,刀刃般又冷又亮。

公良桐将宴席就设在园中,宽大的羊毛织金毯铺设平整,摆上案几,再放上铜制熏笼,暖意升腾,配上若有似无的桂香,萤火烛光漂浮在花树之间,更添雅趣,适合家宴的氛围。

此番虽说是为了给晔云起接风洗尘,但列席的人中,论地位实权,以公良律为尊。丹泽甚少在家中宴请公良律,此番又是有事相求,公良桐愈发打叠起精神来筹备。席中的菜肴,她自己去厨房查看食材是否新鲜,又再三叮嘱了管事。

“叔父爱喝曲醹,这酒也得多备几坛。”公良桐问丹泽,“你怎么办,你喝什么酒?”

曲醹里头掺了猩猩血,丹泽向来嫌它腥气,不肯喝,但今日…“我陪叔父便是,也喝曲醹。”他道。

公良桐微微一笑:“难为你了,我给你备着甘草醒酒汤。”

“多谢夫人!”

司空府前,两辆马车一前一后停了下来。

白察察先溜下马车,拿了马凳摆好,这才请晔云起下车来,叶景侍立在侧。相较之前,晔云起精神稍好些了,大概是汤药的作用,又或者是叶景的拍打颇有些效验,只是他下手重,弄得晔云起的大椎穴眼下鼓了个大青包。

后头那辆马车上,也有人下来。

借着司空府前灯笼昏黄的光,晔云起定睛望去,略吃了一惊——此时正逢拓城的秋日时节,自己算是怕冷的,所以穿着绒衣,而眼前的人仿佛已经身处隆冬,貂裘裹身,严严实实。待晔云起看清来者面容,更是暗暗吃惊不小。

此人他识得,是玄狐族人,名唤乌交鼓。三百年前墨珑被困朝天城时,他正是墨珑的副将。后来墨珑被赶出青丘,不久后墨易离世,他便接任了玄狐族长,掌大司马印。只是若说晔云起接任大司徒只是混日子,那么大司马则形同行尸走肉。这三百年来,他虽身为玄狐族长,却只听从公良律的差遣。外间的话说得难听,只道他是公良律家的一条狗。

此刻,晔云起眼前的乌交鼓,貂裘裹身,体态臃肿,步伐迟缓,唯一露在外头的脸瘦得两颊凹陷,双目浑浑浊浊,哪里还有一点点当年驰骋沙场的矫健模样。

乌交鼓一直行到晔云起面前,抬眼瞧了他一眼,然后生硬地咧了咧嘴,硬扯出一个难看之极的笑脸来。

白察察吓得往晔云起身后一躲,叶景则略略往前站了站。

晔云起别无选择,只能连忙客套一笑,拱手问礼:“多年未见,大司马一向可好?”

乌交鼓的面皮扯了两下,算是笑了笑,简洁道:“好。”

晔云起与他自然谈不上有什么交情,加上乌交鼓这幅模样,便是客套话都很难继续下去。两人之间一时冷寂,晔云起是个怕尴尬的人,寻思着要不就聊聊月色,幸而丹泽及时地迎了出来。

看见乌交鼓,丹泽也是一愣,记得并未给他送请帖,怎得他也来了。

“晔二公子,失迎失迎!”丹泽先朝晔云起拱手笑道。因晔云起尚未接任大司徒,这时候还不能直接称呼为大司徒。

晔云起朝丹泽恭敬鞠躬道:“大司空,多年未见,晚辈这厢有礼了!”丹泽虽年轻,但与晔驰是同辈人,故而他自称晚辈。

“快快请起!”丹泽连忙扶起他,笑道,“都是自家人,不必见外。”

晔云起方起身,又示意叶景将带来的礼品呈上:“小小薄礼,不成敬意,还请司空笑纳。”

“多谢多谢!”丹泽命家仆接过礼品。

从头至尾,乌交鼓就这么一直杵在旁边,距离丹泽与晔云起不过一臂之距。丹泽这般视他为无物,他也不在意,或者是早已习惯了。

直至携了晔云起的手,领着他往府里头去,已登上三、四级石阶之后,丹泽才仿佛记着这个人,转头看向乌交鼓道:“司马到此,可是有事?”

乌交鼓道:“听说今晚司空为晔二公子接风洗尘,奉常大人特地让我也过来作陪。”

丹泽面色微微一变,没想到竟然是公良律把他唤过来的,却不知有何用意:“既是如此,司马也请随我进来吧。”

众人一路随着丹泽往园中来,领入席间。白察察等书童随侍,公良桐在园中另一处也为他们备了酒菜。叶景婉拒,随侍在晔云起身后,让白察察去吃。

“他怎得来了?”公良桐寻了机会,悄声问丹泽。她也不喜看乌交鼓那副活死人的嘴脸。

“你叔父请来的,我又不能把人往外轰。”丹泽无奈道。

“叔父请他作甚?”

公良桐一肚子疑惑,但此间不便再问,只得起身去吩咐侍女,将餐具酒具添上一副。

因公良律与公良凤还未到,故而迟迟不能开席。丹泽陪着晔云起只管闲聊,风土人情,天文地理,后来还聊到青丘新任的风雨神。

得知晔云起与风雨神还有过一段短短的经历,丹泽甚是惊奇,问道:“二公子可否还记得她的样貌?”

晔云起点头道:“些许记得。”

“如此甚好!”丹泽欢喜道,“风雨神庙马上就得重新修缮,二公子不知可否帮忙,绘下她的样貌形容,庙里头也好为她塑金身。”

晔云起忙道:“明日我便绘出来,能帮上忙最好不过。”

两人谈话间,乌交鼓也不搭话,泥雕木塑般只管坐着,双目直愣愣地盯着某处。

晔云起是个和暖性子,往日在宴席上,亦是看不得有人被冷落,生怕人尴尬,总得特地与人攀谈攀谈。当下看见丹泽对乌交鼓毫不理会,寻思着大概是因为乌交鼓不请自来的缘故,笑着打圆场道:“大司空与大司马已是共事多年,我初来乍到,若有不到之处,还请两位多多提点才是。”

对于他的话,乌交鼓恍若未闻,唯一的反应是眼珠子略略往他这边挪了挪,到底也没正眼看他。

丹泽笑道:“二公子说得客气了!”

说话间,有侍从快步来禀,丹泽忙请晔云起稍坐,自己匆匆迎了出去。旁边,侍女们将温好的酒捧上,一股的血腥气自酒壶中蹿出,与原本清新淡雅的桂香混在一块儿,形成难以言喻的气味。晔云起在谷中喝惯了孟家酿制的果酒,乍然闻到这浓腥的酒味,甚是不适应,加上又在病中,脾胃虚弱,腹中几番恶心,只得强行按捺。

乌交鼓倒像是早就喝惯了这种酒,也不要侍女斟酒,自己执壶,几个起落,已连饮了好几杯。也不知是不是自己的错觉,晔云起此时看乌交鼓,便觉得他双目有些不对劲,若是原本浑浊双目像是泡在污水之中,那么饮酒之后,那双眼珠子就像泡在血水之中,令人望之生畏。

不多时,花树掩映的小径那端,传来数人的脚步声,还有丹泽的声音:“叔父可有好几年未到我这园中来坐坐了…”

应该是公良律到了!

公良半青丘,这话晔云起也是曾听说过的,虽然觉得有点言过其实,但至少在这座拓城之中,他的地位不可小觑,丹泽都得对他恭恭敬敬,更不用说自己了。他起身整整衣袍,上前相迎——

丹泽等人从花树后转出来,借着漂浮的萤火烛光,晔云起看见行在丹泽身旁的那位老者,紫袍鸾带,苍发白须,正与丹泽说着话,看上去竟是十分的儒雅慈祥。

“晚辈拜见奉常大人!”晔云起施礼道。

公良律伸手来扶,打量着晔云起,慈爱笑道:“昨日便收到你的帖子,只是你实在不用送锦鸡,咱们以前曾见过。”

“见过?”晔云起想不起来。

“那时节,你还是一头小白狐,多半是不记得了我。”公良律笑道,“看看,如今真是翩翩公子,一表人材!后生可畏,后生可畏啊!凤儿,你瞧瞧,小时候你们还打过架呢,可还记得?”

公良凤原本立在花树阴影处,听了爹爹的话,这才往前行了两步,看向晔云起,微微一笑道:“云起兄,多年不见,别来无恙?”

那瞬,晔云起有点懵,他完全记不得自己曾经见过公良律,更不记得自己还和公良凤打过架。“哦哦哦…”好在他反应快,立时笑道,“凤兄风采依然,风采依然!”

乌交鼓不知何时站在他身后,朝公良父子施礼道:“廓之见过奉常大人,参知大人。”他的声音瓮声瓮气地,听在耳中,说不出的不舒服。

“你也来了,甚好甚好。”公良律转向丹泽,“我寻思着晔二公子是来接任大司徒,青丘三公议政,缺一个可不好,所以自作主张让大司马也过来,你不会怪我吧?”

“叔父说得哪里话,”丹泽笑如春风,扶公良律入座,“我考虑不周之处,幸而有叔父替我想着,我感激您都来不及,怎得还会怪您。”

一时众人入座,侍女们捧着菜肴鱼贯而入,又替诸人斟酒。

丹泽举杯相敬,众人皆举杯,为晔云起接风洗尘。热酒腥味扑鼻,晔云起忍着恶心饮下一杯,顿时觉得五脏六腑都翻腾起来,又不能在席间失态,真真是痛苦之极。

“知晓叔父爱吃曲醹,所以特地差人去办了两坛子。”丹泽笑道,“不知叔父尝着可还好?”

公良律抚杯笑道:“这两坛子也算难得了,我喝着还好。记得以前你爹爹还在世时,我与他在不周山也曾喝过一坛子曲醹,是用真正的猩猩血所酿制,那个味道至今难忘。”

“叔父的意思是,这酒里头用的不是真正的猩猩血?”公良桐诧异道。

“当然不是!”公良律笑道,“猩猩一族隐入昆仑山多年,如今市面上买得到曲醹都是用兔子血、猴子血,卖得贵些是用狼血。你这两坛子用得便是狼血。”

狼血!

叶景的目光暗沉了些许。

晔云起侧过身,捂嘴欲呕。

叶景忙扶住他,同时朝丹泽抱歉道:“司空勿怪,我家公子刚到拓城便受了风寒,是服了汤药才来的。想是吹了风,汤药翻上来了。”

公良桐忙示意侍女,侍女赶忙为晔云起捧上盂盆。

“要紧么?”丹泽关切问道。

把酒吐出来后,晔云起方才觉得好些,缓过气来,面色青白,朝众人歉然道:“让大家见笑了,着实失礼。”

公良律和蔼道:“病了就该早点说,便不会让你喝酒。有没有暖胃的汤,快给晔二公子上一碗!”

公良桐忙笑道:“牛肉羹汤已备下的,原想着待你们喝过酒再端上来。你们还不快去端一碗来。”后一句是吩咐侍女。

席间只有两人一言未发,一位是乌交鼓,面无表情,只管喝酒吃肉;另一位是公良凤,他虽未吭声,不过目光倒是一直饶有兴趣地看着晔云起。

侍女很快将羹汤端上来。公良律甚是慈爱地看着晔云起喝了两口汤,见他面色渐渐恢复,这才开口问道:“晔二公子,你此番来拓城…墨珑血咒已解一事,令尊应该告诉你了吧?”

没想到他会突然问此事,晔云起楞了楞。墨珑被赶出青丘一事,源于白狐与玄狐的恩怨,当年可谓是两败俱伤。此事虽然人人心中有数,但不到万不得已,决计不会提,更不会拿到台面上来谈论。公良律居然会在宴席上公开谈及此事,使他有些猝不及防。

“…嗯,此事我略知一二。”晔云起只能道。

一直面无表情的乌交鼓在听见墨珑两字之后,背脊僵直,握杯的手微微颤抖了下。公良凤冷冷瞥了他一眼。

公良律温颜道:“当年之事,早有分晓,是墨家的错。即便墨珑回来,他也不再是玄狐少主,按咱们青丘的法度,他已不可能掌大司马印。你且安心。”

晔云起尴尬一笑:“我…”眼下若是顺着公良律的话说,岂非承认了自己不愿墨珑回来掌大司马印,将来这话传出去,对于晔家和墨家可不是什么好事。

丹泽也道:“晔二公子放心,我等都是明事理的人,墨珑若是胆敢对你无礼,我们也容不得他。”

听他们话中的意思,好像明日自己就不得不披甲上阵与墨珑决一死战,晔云起只得干笑,一时无话可说。

第9章 第九章

公良凤瞥了眼乌交鼓,调侃笑道:“大司马,墨珑可是你玄狐族人,你就不打算说两句?”

乌交鼓猛地抬头看向公良凤,双目血光凛冽——晔云起还是头一遭见到这样的双目,充斥着愤怒、不甘、厌恶,憎恨,还有自卑,自贱,复杂之极!

面对这样的目光,公良凤不惧不怕,反倒挑衅地抬高下巴,直直与他对视。

丹泽与公良桐对视一眼,都没吭声。

“咳咳!”公良律轻轻咳了两声,“凤儿,大司马毕竟是大司马,你不可无礼。”

听了爹爹的话,公良凤轻轻一笑:“爹爹说得是,是我无礼了。”

乌交鼓触及公良律的目光,骤然间丢盔卸甲,眼中血红依旧,却已是束手就擒任人宰割的凄凉血色:“奉常大人…我、我、我当然不可能让他回来!他上祭台受天雷,被逐出青丘起,我就已经当他死了。他这次若敢回来,我作为族长,就…就…”他紧张地思索着,似乎在想怎么说才能让公良律满意。

“就如何?”公良凤挑眉追问道。

“就、就…”乌交鼓痛下决心般,“就把他绑上祭台,剜族徽,永远逐出玄狐族!”

玄狐族徽与白狐、赤狐皆不同,自冠礼之日,由纹绣匠人纹于颈后,寓意玄鸟守护一生。想要去除族徽,只能割皮剜肉。狐族中人天生便有强烈的归属感,认为若是族徽被除,便是死了也只能当个孤魂野鬼,无处容身。当年墨珑宁愿受血咒,失去灵力,也不愿被剜去族徽。

晔云起听得心惊肉跳,昔日乌交鼓与墨珑曾是军中同袍,肝胆相照,生死与共。朝天城中,墨珑也是为了救下满城将士的性命,才会出此下策,挑唆敌军掘了白狐祖坟。满城将士之中,便有乌交鼓的一条命。而今物是人非,乌交鼓对墨珑竟也这般绝情绝义。

一时间,举座无声,过了片刻,晔云起才听见公良律的声音。

“倒也不必如此,大司马消消气。”他温和道,“当年之事,墨珑已受过惩罚,如今无缘无故的,怎好再将人绑上祭台。你既是族长,将他管束好,莫让他惹出是非来就好。”

乌交鼓连连点头:“是是是,我知道,我明白。”

他这副唯唯诺诺的模样,莫说公良凤、丹泽等人瞧不起他,连晔云起也看不入眼。晔云起只是想不明白,公良律究竟用了什么手段,竟能将乌交鼓这般拿捏于掌心之中。

侍女们又捧上新鲜烤好的鹿肉,丹泽劝菜劝酒,就势将话题扯开,聊了会儿林泉谷的风土人情,又聊了一会儿新来的风雨神,说起要修缮风雨神庙的事情,最后才将话题扯到丹青身上…

他暗暗朝公良桐使了个眼色,后者会意,遂开口朝公良律道:“叔父,丹青这些年在燕行关真是不容易…”她想着在公良律面前多说说丹青的好话,好歹让两百万银两有个着落,便是能着落一百万两也是好的。

公良律还未说话,公良凤倒先开口了,笑道:“爹爹你瞧瞧,要不说嫁出去的女儿泼出去的水呢,现下连小姑子的事儿她都操心上了。”

公良桐嗔怪地朝公良凤道:“我说得是实话嘛!燕行关那么苦的地方,她一个姑娘家,一守就是数百年,我们当哥哥当嫂子的不心疼她,谁心疼她。”

公良凤朝公良律笑道:“我听出来,这是想要钱!”

公良律温颜看向丹泽。

话都说到这个地方,着实没必要再遮遮掩掩,丹泽遂直言道:“燕行关城墙风化严重,过冬的衣物也需要置换,需要一笔银两修缮城墙,置换厚暖些的衣物。”他并不提兵器锈钝一事。

“丹青来信了?”公良律并不接他的话,俨然是一个关怀小辈的长辈模样,“她有好些年都没回拓城了吧。”

“是啊!”丹泽坚持不让话题被岔开,陪着笑继续道,“她一个人挺不容易的,此番也只是想要四百万银贝修修城墙。”

“四百万银贝!”

公良凤爆发出一阵大笑。

笑声刺耳之极,晔云起虽对此事不甚明了,但也已隐隐有些同情丹泽。

“我若没记错的话,丹青守在燕行关近二百年,可连一场胜仗都没打过,张口就要四百万银贝,她倒是真敢朝着你们这对亲哥哥亲嫂嫂开口。”公良凤边笑边摇头。

他所言虽是事实,但在这等场合说出,完全没给丹青留半分面子,丹泽脸色不免有点难看。晔云起在心中暗暗唏嘘,他从前也许曾见过丹青,但也已完全不记得她的样貌,只是想她一个姑娘家,竟能在燕行关那等荒凉之地守了两百余年,着实不易。

公良律此时方道:“丹泽啊,你虽是大司空,但这事我也得说说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