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表叮当叮当敲击出12点,窗户外面有劈啪烟火的声音。附近广场的欢呼声隐约传入耳里。我穿着拖鞋跑下去,站在你面前就开始哭,你慌慌张张的帮我擦眼泪,不明所以的问我,亦心,怎么了,我是不是做错什么了。

我抬起头来小心翼翼的看着你,好奇怪,我明明是那么开心的,为什么会哭起来了。我张开嘴,声音有一点点嘶哑,皓予,或许不该因为害怕未知的未来,就不去接受现在,是不是?

你呆住了,然后开始眨眼睛,你问,这是什么意思呢?我微笑着不说话,你大叫一身把我抱起来转圈圈,你说,了却心中意,抱紧眼前人。

我笑着笑着,看到天上的星星一颗一颗那么亮。

[三]

有时不是不好奇的,A大美女是出了名的多,以你的条件完全可以不急不缓的反复辨色闻味斟酌比较慢挑细选,怎么偏偏就看上了貌不惊人的我,这不像是那些美丽的传说。你总是笑着捏我的脸颊,因为你傻,一顿必胜客,一捧玫瑰花就丢盔弃甲了。

你总是说我小,说我有着你从未见过的纯真,你说我纯真的就像夏日里的栀子花,我不懂得如何辩解,又觉得没有辩解的必要,我究竟是怎样的人,你以后会知道。

十月,你的生日,你是天平座的,美人云集天平座,真是没说错。你抱着我笑,双子的也不错呀,都是大美人,你看玛丽莲?梦露,你看李嘉欣,你看张柏芝。我嘿嘿的傻笑,对你说的话深感赞同,但是我不是美人,我心里明白。

大宴宾客,我没想到这场生日宴会竟然成了你新欢旧爱齐聚一堂的鸿门宴。A,是你从小一起长大的发小,单恋你十年,却始终没有打动你。B,是你的初恋,初中时就给人家写情书,第一次亲人家还被打了一耳光。C,高中时你们年纪的级花,不知是不是脑子进了水,竟然倒追你,于是你也就顺风顺水的接受了她。还有DEF……我看着这些姹紫嫣红的面孔和暗藏探究的眼神,手心里忽然氤氲大片大片的潮湿。

皓予,究竟是为什么,你会选上了我。

我们之前有好过的时光,但是这次宴会,成了一个分水岭,我知道,过了今晚,我再也不可能用从前的心态面对你。

她们轮番来向我敬酒,好象是组成了一个联盟,大有不灌死我不罢休的架势。我接过来一杯一杯的仰起脖子就倒下去,光影里我看到你跟朋友们在一起拍手大笑,你根本没有顾及到我,那一刻,我想,即使她们逼我喝的是一杯杯毒药你也不会在意吧。

夏虫不可以语于冰者,皓予,你到底不明白我。

你不明白,在爱情这回事中,对我来说,懂得比爱更加重要。你不曾懂得,我的内心颓废破败,惶恐不安,跟你在一起,犹如锦衣夜行,好象霸占了什么不该得到的东西。

我趴杂洗手间的台子里,吐得一塌糊涂,出来的时候一不小心滑倒在地上,鼻子嗑出了血。我的眼泪,就那样哗啦哗啦的流下来。

是谁将我拉起来,是谁递上温暖的手帕,是谁让我仰起头轻轻拍我的额,等我睁开眼睛看到的是一张温和的笑脸,跟你不一样,皓予,你是灼灼骄阳光芒耀眼,这个男孩子是月光拘于掌心温纯动人。我用手帕捂住鼻子,一直望着他,一直望着。

他忽然笑了出来,唐亦心,我知道你不喜欢这里,我带你走吧。说完,也不管我愿不愿意,牵起我的手就跑了出来,满天的繁星如此美丽,为什么身边的人不是你。我的手机响了,是你的专用铃声,很老的一首歌,此生不变。

空荡荡的街角,李克勤的声音那么低沉而伤感,我望着亮着荧光的手机屏幕心里盘算着怎么应对你,还来不及做好准备的时候,他拿过手机摁下通话键,皓予,我是景州,亦心被我带走了,你玩得开心点,生日快乐。

我只听见你在那边喂喂喂,然后,就是一阵忙音。景州对我笑,伸出手来捏我两边脸,哈哈,大胖子。我愕然的看着面前这个男孩子,十分钟前,我们还是陌生人,十分钟后他竟然对我做这样的举动。然后,不顾我的惊诧,他拉起我的手就走,走吧,唐亦心,我带你去吃好吃的,才不要跟他们一起玩。

皓予,我承认,市井小吃要比笙歌艳舞更吸引我,所以我没回头的跟他跑了,我已经预计了我们的别离。

[四]

你居然就真的不再找我不再理我,偶尔在校园里遇见你,你的目光扫在我连上犹如看待陌生人,更多的时候我知道你不过是把我当成空气一般忽视。

有那么多次,我开口想要叫你的名字,可是看到你身边那些漂亮的女孩子,所有的话语又只得隐没在嘴角,是的,皓予,连抱歉我都说不出口。

我与你,始终是不同的人。我们曾经都以为爱情是最强大的力量,遇见你之后我才明白,爱情左右不了生活。

要怎么跟你说呢,我有一个残破的家庭,很早很早的时候父亲离开了我和母亲,在别的孩子都还享受着父母的宠爱快乐的童年时,我就跟着母亲身后去亲戚家卑微的借钱筹集学费。当你开始懵懂的接触爱情的时候我已经在为生活奔忙,送牛奶,发传单,做促销,打零工。

生活是这么现实,不是只有风花雪月的东西。你是我需要仰视的风景和只能观望的烟火,一帆风顺成长起来的你如何会明白一只暗地里生长的小蘑菇。从一开始,我们就弄错了,那场宴会衣香鬓影衬得我灰头土脸,我在洗手间嚎啕大哭的时候,我知道,我们已经完了。

从最开始,就进入了倒计时,王子与灰姑娘的故事不是这样的,时间到了,宫殿的归宫殿,厨房的归厨房。

一个深夜,景州站在女生公寓楼下大声叫我的名字,我探出头去看到他灿烂的笑脸,周围有女生议论纷纷,不知道唐亦心怎么这么好命,遇见的一个个都是这么出类拔萃的男孩子.

我走下去,深呼吸,陈景州,别玩了,我知道你是为了跟皓予赌气,只要是他的东西你都要抢过来,哪怕自己并不喜欢.

我眼睁睁的看着景州的脸色一点点灰下来,瞳孔里那些失落不是伪装的,可是我依然毫不犹豫的,转身就走.我听见他在我身后喃喃自语,怎么灰这样哪,怎么会这样呢……我狠狠心,仍然没有回头.

第二天就有女生来打听,唐亦心,你是不是跟陈景州在一起?我凝视那些好奇的面孔,摇头.我没有跟任何人在一起.回过头看到他的脸,那是我从未见过的憔悴神色,在众人散去后,他用力地抱着我,他说,亦心,我们重新开始吧.

他说得那么留长,行云流水一般,可是我望着他,还是摇头.

在他愤然离去之后,我一个人蹲在暮色沉沉的校园里,满身薄凉的夕阳,哭声,那样的声嘶力竭.

皓予,将来你会明白.最爱的人,就留在最远的地方吧.

[写完这封信,我就悉数遗忘]

我只是想写一封信给皓予,可是写玩之后,我并不希望他看到.

今天是平安夜.路上看到很多店铺里立着圣诞树,挂满礼物,很温暖的样子.突然就想起他.今天白天看到他跟一个女生手牵手进了必胜客.她穿着苏格兰格子大衣,她站他旁边我都觉得真登对,比我站在他身边好多了.

我想,他应该已经忘了我.

我到现在还是宁愿相信我们之间是真的爱过.他站在女生楼下等我,他和我一起窝在沙发上看电视,他买给我我最喜欢的巧克力.大雨夜里,他的眼泪温暖我的手指,他说会永远爱我.

可是我们还是分开了.我知道他是要脱颖的男孩子.不会有任何的感情能牵绊他的脚步.

那晚他的生日宴会,我看到那些曾经属于他的女孩子,她们脸上有不能掩饰的嫉妒.我害怕自己将来也变成那个样子,我害怕将来有一天我也重复她们的故事.我害怕将来有一天,他转过身来对我说厌倦.

所以,我在他离开我之前先转身,我先说再见.

这一切与任何人无关,与景州也无关.那晚他带走我,只是一个契机,我需要借助一股力量离开他,但是不是借此攀援上别的大树.

多年后皓予是否还会记得我,我不想像那些ABCD一样最终只是他生命中一笔偶尔拓下的色彩.最后被岁月覆盖.

而惟一能叫一个人永远记得的方法,就是让他永远不再拥有.

皓予,我只是想写一封信给你,写信人在河这头,收信人在河那头,隔开我们的这条河叫时光,写完这封信我就悉数遗忘.

34.你是我彼此遇见的后会无期

你是我彼时遇见的后会无期

[由一本日记想起一个无耻的人]

再见三年前的日记是个以外,耳洞发炎,我翻箱倒柜的找药膏,写字台最右边的抽屉的角落里,我看到那个蓝色封面的小本子。封面上的小孩子依然笑的没心没肺。

三年前他说,真像你啊。

三年的时光可以改变很多事,我们这个小城里终于有了KFC,隔壁家的李叔叔结了婚又离了,小吃街的麻辣鸡蛋从五毛一个涨到了八毛。

我在早晨清新的阳光里看曾经写的日记,第一句话是:如果无法再念你的名字,我就失去了声音。

那时的我有点傻傻的天真,整天想着去KFC打工吃不要钱的鸡米花,或者是去以纯打工可以穿着海报上张柏芝的那条裙子。

最后一页写着:第二本日记完。我终于想起我的“记之初”,那是一本带锁粉红的册子。钥匙呢,我一把,他一把。

它不是用来交流的,只是我一个人的独白,闲暇无事他会在后面写两个字:已阅。

那本日记最后的结局是被他遗失在一个网吧里。下雨天,他只记得拿他的伞不记得我的日记。打电话给我说抱歉,语气却并不诚恳,我着急的问要是被别人看了怎么办。

他轻描淡写地笑,还有人不知道你喜欢我么?

是的,三年前我就是深爱着这样一个无耻的人。

[我要做爱情里的刘胡兰]

我写过太多的故事,杜撰过太多的相遇,笔下的男生统一都有清瘦的身形,邪气的笑容,干净的指甲,并且无一例外的喜欢匡威的帆布鞋。

我喜欢的男孩子,都是这个样子。

我们在朋友的生日PARTTY上认识,很多人疯狂地跳舞。我是个笨笨的丫头独自瑟缩在角落里吃蛋糕,也许是我满足的表情吸引他,他站在我面前笑着说了一句话,那是我一生中听到最美丽的句子。

他说,原来你在这里。

千山万水人海中相遇,原来你也在这里。

那场PARTTY上形形色色的人都是模糊的背静,我只记得他。很久之后有朋友问我,你为什么这么爱他?我只会摇头,我不知道。

我要是知道我早让自己不爱了。

他们说,也许是因为你得不到,所以才一直特别想要。

不是这样,我知道。世上得不到的东西这么多,男人这么多,为什么我只爱慕他,只迷恋他,独独想要他,独独为他心痛。

情为何物?一物降一物。

初夏的夜晚我穿着达芙妮散步,新鞋子把脚磨出了血,我索性横心脱下鞋赤脚在马路上走。很多人惊讶地看我,我像一只骄傲的企鹅。

迎面走来的他皱眉看着我,突然把我拦腰抱起。我安静地勾住他的脖子仔细打量他清澈的眼睛。他问我,为什么不穿鞋子。我说,脚出血了。他说那就丢掉啊。我问,你穿什么牌子?他说,匡威啊。

到我家门口时,他以五毫米的距离逼视我,以后不要这样了。

我笑着点头。到家我才发现我的脚板里插着一块碎玻璃,可是一直都没觉得疼,原来他抱我时的欢喜足以抵抗一切疼痛,鲜血流不停,我却那么高兴。我要为他流尽血,流干汗,我要做爱情里的刘胡兰。

第二天我丢掉了达芙妮,买了一双红色的匡威。我丢掉了不合适的鞋子,爱上了不合适的人。

[就让我来保护你]

他太过温文尔雅,我时常会担心有人欺负他,所以我立志要用自己的生命去保护他。

他告诉我,模拟考试考英语时他的同桌给了他一份选择题答案,抄到最后才发现少了一个。他正要问她,却看到她来不及收敛的笑,一瞬间,什么都明白了。

他对我说,不要轻易相信别人对你好,没有谁会无缘无故地对谁好。如果有些事情美好得不像真的,那它确实不是真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有些恨恨的,我想安慰他却觉得语言贫乏,伸手想抚平他紧锁的眉头,可是那个褶盛不下我一根食指的温度。

我查探到那个女生,她家开了一间影楼。有天晚上我和几个朋友在她回家的路上堵住她,把她狠狠打了一顿。后来我们又到处放风说她家影楼价钱又贵技术又烂。

我年纪不大,但是我懂得名誉是多么重要的东西,众口烁黄金,就能使君生别离。所以她家的生意就越来越差。

因为爱情,我变成了一个擅长使下三滥手段的不良少女,可是没关系,为了他,要我做什么都没关系。

也有人劝我不要执迷不悟,我笑着问他们,你有没有试过爱一个人,很想很想,为他死?

我不是不悟,我是不悔。

[原来我的归宿是自己]

我想,每个人生命里应该都有那样一个人,无论何时想起他来都想哭,会觉得难过和遗憾。哪怕过去很久很久,只要看见他,还是会泪流满面。

他时常带我出去玩。他抽烟的时候也点一根给我,教我怎么夹烟不会把手指熏黄,又反复告诫我不要吸到肺里,政府忠告市民,吸烟有害健康。

他只抽万宝路,我也是。

我在每根烟上都写着他的名字,并且会悉数吸进肺里,那是离心脏最近的地方。

也有人问及我们的关系,我想一想,不知怎么回答。

他是我的兄长,朋友,伙伴,是愿意拿很多时间陪伴我的人。可是谁都知道,我很爱他。

直到那个午后,人潮涌动的街头,我看到他们紧紧握着的双手。明眸皓齿的她是众多男生趋之若骛的神话,空谷里的幽兰就被他摘下。

我走近凝视她,她穿ONLY的吊带,下身是仿若罗马假日里优雅的百褶裙,鞋子是简约气质的PRADA,手腕上带一块DIOR的腕表。她也仔细看我,我穿宽大的T恤,灰色卡其裤子,站在她面前被衬托得简直像个男人。她恐惧地往他身后躲,他恶狠狠地问我,你要干什么。

我不理他只是瞪着她骂,你不要脸,你是个贱人。

他一耳光扇得我的脸转到到一边去,他说,你才是个泼妇。

没错,我就是个泼妇,我要丢尽他的脸。我那么爱他,愿意为他做任何事,他却不要我。她不过是打扮得漂漂亮亮跟他牵牵手,他就把我想要的一切都给她。而我,我什么都没有。

我只得到一耳光。

[原来我的爱是打扰]

他的幸福是我的伤口,我在手臂上写下他的名字再用刀片一刀一刀地划。每天去穿一个耳洞,半个月后胖老板死都不给我穿了,连陌生人都心疼我,为什么他连一个陌生人都不如?

我十五岁时遇见他,这十五个耳洞会一辈子提醒我曾犯过这样的错。

我每天都在幻想他来向我道歉,温柔的问我还生气吗?我会温柔得回答他,我从来都不生你的气。

可是这一直都是我的臆想。

我跟踪他们约会,她每天都打扮得像个公主。有天拐弯的时候他发现了我,我转身要跑时就被他一把抓牢。长到那么大第一次有人对我那么凶,他说,你是不是神经病啊,你要疯到什么时候,你到底想干什么。

天知道,我真的不想干什么,我说,我爱你。

他狠狠地推了我一把,可是我不爱你,你不要再来打扰我。

我只是想呆在喜欢的人身边,温柔的爱他,也被他所爱,曾经这样想,最后却成了打扰,我这样卑微地爱他,他却视我如敝屣。

我一个踉跄摔倒在地,后脑勺狠狠地撞在路边的石阶上,伸手一摸都是血。他也呆住了,像一阵风把我抱起来往医院跑,我居然笑了,我想起了他第一次抱我的情景。

石光如果能倒流多好。

他的钱包在她身上,要我在医院等他。我坐在走廊的长椅上等了一下午。最后护士看不下去了,帮我清洗了一下伤口就打发我走了。

我摇摇晃晃地出了医院,一个人跑到酒吧喝酒,杰克丹尼,不算烈。一杯又一杯,终于酩酊大醉。我告诉就当喝了孟婆汤,忘掉他,也忘掉自己的前世。

[你是我彼时遇见的后会无期]

许多人都以为这只是一个三流的爱情故事,男生移情别恋,女生寻死觅活。可是,有些事,是连他自己都不知道的。

三年来我的鞋子都穿匡威,烟只抽万宝里,衣服呢,只买以纯。到不是说我怎么喜欢以纯,纯粹因为三年来他们的代言人都是张柏芝。那是他最喜欢的女明星,我希望自己像她那样美丽而勇敢。

而我真正喜欢的女装牌子是ONLY,独一无二的ONLY。他之于我,她之于她,都是ONLY。

后来他跟她出国去了,我在MSN上看到他们订婚的消息,我留言恭喜他,他还是不理我。真不明白为什么他不肯同我讲话,我已经不是从前偏执的小孩,我已经长大了,我懂得他的苦处,我只想像最初那样,他向我倾诉,我也向他倾诉。

在我们认识三年后我去那家生意惨淡的影楼拍了一张照片,说真的,他们把我拍得挺漂亮。我穿着以纯的吊带,白色的匡威帆布鞋,夹着一根万宝路,坐在轮椅上笑得很灿烂。

对了,那次在医院被他放鸽子之后我独自在酒吧喝得烂醉,随便找了个朋友出来。拖着他陪我去一个地方然后叫他捡地上的砖头砸人家的玻璃,那是我曾经以为会是自己婆家的地方,他真要砸了我又哭着骂他。真不敢相信,喝得那么醉我还是能找到那个地方。

朋友看我哭得歇斯底里就过马路去给我买纸巾,醉眼朦胧越看他的背影越像他,我跌跌撞撞地追上去,失魂落魄,对于近在咫尺的车辆不懂得躲避。

等我再醒来,已经无法站起来。

我一直听逆来顺受的,对于命运的安排心甘情愿地接受。

在他打我那一耳光的时候我就明白了,有些人在另外一些人的生命里注定是无关紧要的角色,不管怎么努力都超越不了。

这距离就像匡威之于达芙妮,以纯之于ONLY。或者他只是让我懂得了什么是爱,别的什么都没有给我。

不过没有关系,虽然我没考上大学,但是天天在家写字赚银子买匡威,这样也挺好的。

那张照片我把它夹在了那本蓝色封面的日记里,背后写着一句话,周,你是我彼时遇的后会无期。

35.四月,这一场海啸未央

或者,我们都不过是彼此生命画卷上一笔拓错的浓墨,因为无法修复,所以轻易撇落.或者,我们只是对方生命里一个微不足道的音符,存在与否都不能影响大局.

爱情如同一场海啸,铺天盖地,所有的悲欢起落,最终都要离场谢幕.

亲爱的,如果我们忘记了那个开始,就请不要再忘记这个结局.

初秋的夜晚我做了一个梦,梦里是惊天动地的海啸,我猛然地惊醒,起身下床倒了一杯温开水喝,水晶质地的玻璃杯在月光下有晶莹的光彩,室友们的呼吸平缓,我无声地转动左手上的尾戒,难以入睡.

第二天早上只觉得头脑发昏,却依然清醒地记得梦里惊涛拍岸的画面,麻木地跟随着人群走进教室,意外地发现在往日只属于我的位置上已经坐了一个人.我轻轻地扣击桌面,同学,请你换个位置好吗?我习惯坐在这里.

那个男生抬头看我,我怔住,他是很好看,真是好看,但是这不是重点,重点是,他真像一个人啊,他的眉目,还有薄凉的嘴唇,孩子气的眼神,都与我记忆里的容颜那么相似.

我沭动地清醒过来,脑海里那些混乱的思绪立即明朗,微笑着对他说,没什么,你坐好了.然后转身找到一个角落的位置坐下,问前面的班长,那个男孩子是谁?好象没见过.她说,从别的系转来的,叫聂意航,跟你来自同一个城市.我呆了呆,这么巧啊.班长又说,我总觉得你们那个地方出来的人都长得很好看.

我笑着伸手去掐她,笑完之后,却若有所思.

仔细地观察了他几天,发现他是很活泼的人,很快就结识了一大群的朋友,笑起来爽朗大声,引得很多女孩子都悄悄议论,我下意识地转动尾戒,聂意航,终究不是我记忆里的那个人,他们,完全不一样.

那个人是人群里最沉默的男孩子,不爱说话不爱笑,即使笑起来也是含蓄而温和的,不是聂意航这样的张扬.即使如此,我还是爱盯着聂意航看,企图从他的脸上寻找往事的浮光掠影.

默默地注视了他近半个月之后,我在一堂课下课时径直走向他,拨开围绕在他身边的人群,挑起嘴角笑,聂意航,你觉得我怎么样?周遭爆发出一阵哄笑,他也笑了,蓝朵,你很漂亮.我不以为然地扬了扬眉梢,漂亮到可以做你女朋友吗?

几十双眼睛齐刷刷地看向我们.很多人屏息等待他的回答,他却避重就轻的问我,你看上我什么了?我忽然笑了,看上……你帅啊.

聂意航没有接受我,在我意料之中.两个仅仅只知道对方名字的人怎么能够在一起呢,除非他是轻浮的人,如果他是,真会让我不齿.

但我们就此熟埝起来,虽然偶尔有人善意地笑我主动投怀送抱还被拒之门外,不过却没有影响我们之间的交往.况且我们来自同一个城市,我们有那么多共同的话题.说起秀水街的一家小吃店里的酒酿汤圆,聂意航拍着手笑,原来你也喜欢啊,很少有人知道呢.我忍不住也跟着笑,我本来不知道的,是有个人介绍的.然后,我的笑容便有片刻的失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