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固盘算一下时间还长,点了点头。

既然是钟乐岑做饭,那么就是沈固刷碗,这也算是两人之间不成文的规定。以前沈固都是直接上手,钟乐岑来了之后,准备了一块刷碗巾。柔软的布握在手里,沈固忽然想起那块掉在凶杀现场的白布。警方已经确认没有尸体移动的痕迹,说明小树林就是第一现场,而那块粗棉布,十有八九与凶手有关。但什么人会带那么一块粗布在身上?带着又做什么用呢?还叠得那么整齐…

钟乐岑拿着水果进来洗,看见沈固对着碗碟发呆,小心翼翼地凑过来问:“你怎么了?不舒服?要不我来刷碗吧。”

沈固摇摇头,把碗按在水里:“你有没有见过喜欢把粗棉布带在身上的人?”

钟乐岑被他问糊涂了:“什么粗棉布?”

沈固大略讲了一下情况:“那种白色的粗棉布,比较硬,很早以前好像还有人用来做床单窗帘什么的,现在早就不见了。洗得很干净,还叠得整整齐齐,总不会是当手绢用吧。”

钟乐岑蹙眉沉思,无意识地咬着嘴唇,来来回回把嘴唇咬得红通通湿润润的,像某种新鲜水果。他在家里是不戴那副平光眼镜的,露出浓密的长睫毛,小翅膀似的一阵乱扑腾,看得沈固手痒,很想捉住那两片小翅膀揪一下。

“想说什么呢?吞吞吐吐的。”这才没几天,沈固就已经洞察了钟乐岑所有的小习惯:低头要么是不想回答,要么就是在撒谎;皱眉表示思考,犹豫了就咬嘴唇;眨眼睛则是有了灵感。现在这副模样,就是想到了什么但不知该不该说出来。

“我知道有一种人可能身上带粗棉布,但不知是不是你说的那一种布。”

“管它是不是,你先说,好歹也是一条线索。错了没关系,排除错误线索本来就是警察的工作。说吧,什么人会随身带这东西?清洁工?”

钟乐岑噗哧笑了:“清洁工带的是抹布,不会很干净。再说清洁工不工作的时候怎么还会把抹布带在身上!”

“嗯。”沈固就是想逗他笑笑,“那你说什么人会带这东西?”

“正在盘玉的人。”

“盘玉?”

“对。玩玉的人都爱玩古玉。出土的古玉大多有色沁,但因为埋在土中的缘故,颜色黯淡,不盘显不出宝光润泽。盘玉有一种急盘法,就是把古玉带在身上,一刻不离地用人气养着,然后用粗棉布不停地擦,直到微热。因为一有空闲就要反复地擦,所以用这种盘玉法的人就会随身带着布,好随时随地用来擦玉。”

“哦?这还真得算一条有用的线索了!”沈固擦干净手,随手在钟乐岑头上摸了一把,“我给小警察打个电话。”

钟乐岑举着水果刀抗议:“男人的头不能乱摸!”

沈固斜他一眼:“摸了又怎么样?”

钟乐岑气得拿水果刀朝他比划,沈固不屑地冲他竖竖小指,给小黑子打了个电话。小黑子一听他的话就兴奋了起来。他已经查到这个死者夏天是金玉大厦的电梯维修工,但已经好几天没去上班了。他住在萧氏提供的简易宿舍里,同宿舍的人说他这几天天一亮就出门,因为不在同一个部门工作,谁也不知道他没去上班。前天晚上夏天出了门,这一走就再没回来。警察在他的宿舍里发现了一份95年上海朵云轩春季古玩拍卖会的目录,其中有几行被圆珠笔圈了出来,都是白玉拍品。

“有你提供的这条线索,这事就肯定跟玉有关了,明天一早我就去文化街问问情况。”

沈固沉吟一下:“正好我也有事要过去。”

“好啊!”小黑子很兴奋,“昨天左队长打电话回来,我一问他才知道,好家伙,敢情你是特种兵啊!还是神枪手!那我可得跟你讨教讨教。”

沈固叹口气,一盆冷水泼醒了兴奋的小警察:“你还是先破了这个案子再说吧。”

第二天,沈固和小黑子在文化街碰头。结果这一天下来,小黑子大有斩获,而沈固毫无进展。

夏天这几天果然在文化街出没,好几个玉器店的店主都看见过他。玩玉的人都知道人不可貌相的道理,有时越是看着土得掉渣穷得衣衫蓝缕的人,越是能突然拿出好货来,所以夏天虽然穿得很一般又很年轻,他们却一点也没敢轻视。不过夏天并没拿出什么东西,只是不停地打听店里的玉器价格,并且问的都是白玉。有个店主的镇店之宝是一块子冈款的白玉牌子,他还记得当时夏天围着这块玉牌子转了半天,还问他如果是烟盒那么大小的白玉牌子会是多少钱。店主当时很费了一番口舌给他解释刀工和款识对玉器价格的影响,所以印象十分深刻。

“这么说,夏天手里很可能有一块烟盒大小的白玉,他被杀可能就是因为这块玉。”

小黑子一拍大腿:“对!加上你昨天说的,这事就差不多了。杀他的人肯定是看上了他那块玉,而且也是干这一行的。问题是,夏天这块玉是从什么地方来的?他在文化街上问价就是这几天的事,说明这玉也是这几天到手的。可是之前他一直在正常上班,这玉难道是突然从天上掉下来的?不行,我得再去查查,看他在老家有没有什么线索。哎,你今天来文化街干什么?我看你拿的那图片是青铜器,是为了那批流入黑市的文物?哎,这事片儿警也要管?”

沈固冷冷斜了他一眼:“片儿警怎么了?”

小黑子自觉失言,嘿嘿憨笑:“没,什么也没。那我先走了,有空请你吃饭。”

沈固好气又好笑。这一圈逛下来,他基本没有得到什么有用的线索。很多摊主都说这图片上大部分的东西都不是什么珍品,类似的东西市场上也是有的,即使交易也不会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倒是那把剑算是大家伙,但这样的东西一般没人会在市场上公开交易。沈固只能让他们注意,如果近期有类似的交易,请他们给派出所打个电话什么的。不过他也看出来了,虽然这些人口头答应,但都在这一行里,谁也不愿意得罪人,如果东西卖到他们头上可能会通个消息,但如果不是找到自己,那就多半睁一眼闭一眼了。

走出文化街没有几步,沈固的手机就响了,他接起来,传来的是小来的声音:“沈大哥吗?你快点来一下,乐岑哥晕倒了!”

沈固拦了辆出租车就赶了过去,到的时候钟乐岑已经醒了,脸色苍白地靠坐在椅子上,小来一边抹眼泪一边给他倒水。沈固一头闯进去,又引发一阵狗叫猫叫。沈固一声大喝:“拿帘子去!”顿时屋里半点声音都没有了,所有的动物都瑟缩到笼子一角,还有缩到墙角的小来。

钟乐岑无力地看着他:“别把它们吓坏了。小来,快点去拿帘子呀。”

沈固干脆地打断他:“怎么回事?”

钟乐岑勉强笑笑:“没事,就是头晕。我低血糖,老毛病了。”

小来一边挂帘子一边小声说:“乐岑哥你又不吃饭——”

钟乐岑还没来得及制止他,沈固的眉毛已经竖起来了:“不吃饭?”

小来顶着钟乐岑恳求的目光勇敢地说:“乐岑哥好几天不吃中午饭了。”

沈固立起来的眉毛回归原位,平静地看着钟乐岑:“我不至于吝啬到不肯借给你钱吧?”他知道钟乐岑身上没钱,但谁知道他为了省钱竟然不吃午饭?早知道这样就该不管他的自尊硬塞钱给他。

沈固语气和表情都很平静,但钟乐岑和小来却齐齐打了个冷战。钟乐岑把自己缩得更小一点,小声说:“不是。我是老毛病了,就一个低血糖。我没好几天不吃饭,就是这几天忙一点…”

沈固抓着他的腰把他半提半抱起来:“走,去医院。”

钟乐岑大惊:“去什么医院啊!”这会他也不虚弱了,像条鱼一样在沈固手臂里翻腾,“医院挂个号就要5块!”

沈固手臂一紧:“老实点!让你去就去!”

钟乐岑被他轻松制服,可怜巴巴地哀求:“真的不用去医院,低血糖谁去医院啊!”

沈固冷冷地说:“不是治你低血糖,你该去看厌食症,然后再去看看眼睛。”

钟乐岑眨了一会眼睛才明白沈固的意思,开始以为他在讲冷笑话,然后看见沈固的表情才知道他真会带他去看眼科,赶紧求饶:“我错了。我,我就是这几天进了些药身上没钱了。真的,有个客户是月结款的,下礼拜就会付我钱,所以我也没说…怕你担心。”

最后一句话算是用对了方法,沈固手臂放松了些,语气却仍然冷冷的:“那也得去医院看看。”

钟乐岑绝望地做最后挣扎:“那去空华的诊所吧,他不收我挂号费。”

诊所在寂莲酒吧附近,沈固第一眼看见穿着白大褂的空华,还真有点不习惯。空华看见他们也很诧异:“乐岑,你怎么了?”

钟乐岑耷拉着脑袋:“低血糖。”

“喝糖水了吗?”

“喝了。”

空华看一眼沈固,意思是低血糖喝了糖水就好,来医院做什么?沈固瞪一眼钟乐岑:“我想检查他的胃。”这样饥一顿饱一顿的事肯定不是一天两天了,钟乐岑的胃要是没毛病就奇怪了。

空华叹口气:“不用检查了,他有轻微的胃溃疡。”

沈固扬扬眉:“轻微的?”

钟乐岑立刻点头,被沈固一眼横到后面去了。空华扶扶眼镜:“那么你进来再检查一次吧。”

第45章 宝剑篇

空华这个诊所不算大,但设备齐全,连护士也十分专业,比起钟乐岑那个冒牌兽医院来真是有天壤之别。空华带着钟乐岑进了检查室,一关上门,钟乐岑就赶紧说:“真不用检查了。其实我这一阵子挺好的,胃病也没犯过。就是这几天太忙,加上…手头紧一点,午饭没好好吃。今天下午去给一家哈士奇做检查,那狗太能忙活,累了一点,在公交车上又颠了一点,就有点头晕。小来大惊小怪,硬是打电话把他叫来了…”

空华在这里打断他的话:“小来为什么给他打电话?”

钟乐岑怔了一下,一时无法回答。空华停了一会,继续说:“我记得上次江泉他们婚礼的时候,你说你们还不熟。怎么这次你一病小来就会想到叫他?”

钟乐岑无奈地说:“我现在住在他那里,所以小来先想到他…”

这次轮到空华一怔:“你跟他同居了?苏完呢?”

钟乐岑差点噎住:“不是同居!就是我现在借他的房子住。”

空华皱眉:“你原来的房子呢?苏完住着?房租谁交?不会还是你在交吧?”

钟乐岑轻轻叹了口气:“苏完失踪了。他,不小心烧了房东的房子…我没地方住,就借住在沈固家里。”

“你赔钱了?”

“烧了人家的房子,还能不赔吗?”

空华沉默片刻,然后愤怒了:“钟乐岑!你能不能不要这么——把自己放得这么低?就算你再爱他,也不能由着他折腾!”

钟乐岑很无奈地说:“我说过很多次了,苏完他真不是我男朋友。他都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否则,我会一直不带他跟你们认识吗?”

空华很不相信地追问一句:“真的?”

“我发誓。为什么你们总不相信呢?”

又是一阵沉默,然后空华慢慢地问:“那这一个呢?他是圈子里的人吗?”

钟乐岑怔了一下:“哪一个?”

“外面那一个。”

“你说什么呢?”

“我说的很明白了。外面那一个,他一看就不是我们这圈子里的人!”

“…我没说他是。”

“那你们现在算什么呢?”

“房东和房客。”

“是吗?房子烧了,你为什么不来找我?不找其他人?”

钟乐岑再次沉默了。为什么就会住进沈固家呢?这个问题似乎不成其为问题,因为当时沈固提起他的行李就走,根本没给他拒绝的机会,而且——似乎也根本没有人想到要拒绝。他用手托住头。真的,他怎么会就这样住进了一个还算是陌生人的家?而且,那天他为什么就会跑到他的家门口去坐着?小来总说怕那个人,可为什么他却觉得那个人是很可靠的?

钟乐岑想了很久,终究还是没得到一个答案,然后他听到空华慢慢地说:“乐岑,你要记住我的教训,不是这个圈子里的人,不会有幸福。当然,我们这些人,即使是同在圈子里,仍然不是每个人都能幸福。”

钟乐岑在回去的路上很安静。沈固看看他:“还是不舒服?”

钟乐岑摇头,又开始咬嘴唇。沈固视而不见。过了半天,终于还是钟乐岑忍不住了,吞吞吐吐地说:“那个…空华让我住到他那边去…”

“他家住哪里?”

“浮山后。”

“你住那里上班很方便?”

钟乐岑闭嘴了。住康佳花园,到台东只要两站路,如果住浮山后…他还不知道该坐什么车到台东。

沈固冷眼看着钟乐岑在那里拼命虐待自己的嘴唇,终于开口:“明天休息一天。”

“啊?”钟乐岑诧异地看着他,“我真没事。低血糖又不是什么大毛病——”

沈固眉毛微微一竖:“我说休息一天。”

钟乐岑噤若寒蝉。沈固缓缓地说:“明天我们去展览中心看展会。”

钟乐岑怔怔地看了他一会,突然低下头:“其实你用不着…”

“用不着什么?”

“…你听见我们说话了?”

“说什么?”

钟乐岑抬头研究沈固的表情,后者面不改色:“你在背后说我坏话了?”

钟乐岑把头又低下去:“其实你真的用不着。这么多年我都过来了,我并不怕别人知道我是个GAY,我也不在乎他们用什么眼光看我。所以如果你是怕我会难受,那真的不必。”

“你觉得我该用什么眼光看你?”

钟乐岑皱起眉。这话很难说得清楚。过了一会,沈固替他说了:“你的意思是怜悯和厌恶对你而言是一样的,对吗?”

钟乐岑怔了一下,不由自主地点头。沈固似笑非笑地看他一眼:“你觉得我是可怜你?你有什么好可怜的?”

钟乐岑又怔了一下,咬住了嘴唇。沈固跟着钉上一句:“或者,你觉得自己很可怜?”

钟乐岑发愣。沈固再跟一句:“又或者,你觉得我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

钟乐岑过了一会才后知后觉这一句原来不只是个冷笑话。心里轻松的同时又有点说不出的怅然——他觉得沈固的意思等于在说:别担心,我对你没兴趣,你不可能把掰弯。

沈固淡淡地说:“我把钱放在卧室的抽屉里,你可以记帐,借多少以后全部还给我。从今天开始家务全部归你,顶房租和饭钱。我不太知道保姆的行情,不过包吃包住的话估计五六百块也就能找得到人。当然你也不是全天式的保姆,所以这笔钱我就不另外付给你了。算起来你吃点亏,不过你是外地人,压不了我这地头蛇,认倒楣算了。”

钟乐岑愣了一会,这次是真的笑出声了:“你——”

沈固继续淡淡地说:“至于那位空华先生,你可以告诉他,等他把家搬到台东附近,你尽可以去他家住。否则他就不必瞎操心了。”

钟乐岑轻声抗议:“空华是为我好。”

沈固看他一眼:“我不喜欢悲观的人,因为他会像沼泽一样把别人也吞下去。”

钟乐岑又发起愣来…

这次的展览会影响还真不小,沈固特地把休息日调到星期一,会场里进进出出的仍然有不少人,还有学校组织学生来参观的,一队队地等在门口。

沈固买了票,两人刚走进大门,钟乐岑就猛然拽了他一把。沈固下盘一向很稳,钟乐岑这样是拽不动他的,但他还是随着钟乐岑的力道向旁边斜了一步,同时环视场内,确定并没有任何危险,才问:“怎么了?”

钟乐岑指了指正前方:“怎么有人会这样摆放利器?”

正前方半空中悬着八柄古剑,中央是三把铁剑,左右是五把青铜剑,长短不一,高低错落,但剑尖全部斜指向下,正对门口,在灯光的衬托下给人极大的视觉冲击。有不少人都是一进大门就被吸引了,站在那里照相。

沈固看了看,没看出什么端倪:“怎么了?”应该说,这种别出心裁的布置收到了极好的效果。八柄剑的金属色在闪烁的壁灯照耀下格外显得杀气凛凛,威风十足,看到它们,就不由人不想起诸如“金戈铁马”、“十年征战”之类的词句。

钟乐岑皱着眉:“利器外指,其实是不欢迎外人进入。而且八柄剑一起指向外,剑上杀气会直冲门口,尤其古剑阴气重,有刑克之虞…”

沈固失笑:“这些都是仿制品吧?”真要是古剑,还敢这么吊着?

钟乐岑怔了一下,有点不好意思:“我,我忘记了…这剑仿得真不错…”

沈固看出他的尴尬,笑笑转开话题:“为什么放这么多剑?总有个讲究吧?”

钟乐岑仰头仔细看了一会:“这些都是欧冶子铸造的剑。”

沈固对欧冶子略知一二。此人应该算是古代的铸剑大师,只是在历史的长河中口口相传,被逐渐加上了一层神秘的面纱。

钟乐岑看得出神:“胜邪、巨阙、鱼肠、湛卢、纯钧,龙渊、泰阿、工布,都在这里了。”

沈固听见“泰阿”两个字,突然想起了文件里的图片:“哪一柄是泰阿?”

“最中间的。”

沈固仔细看看,还真跟图片上的丝毫不差。只是剑柄上的金丝完整,泰阿两个小字也清晰无损。不过离地有三米多高,眼神不好的也根本看不清就是了。

“我以为会在这个位置放什么大玉戈之类的…”论时间早晚,那个才是最早的吧。

钟乐岑仍然出神地看着头顶的剑:“可是欧冶子铸出的剑是特殊的。”

沈固想起他看过的几本书:“就是什么雨师洒道雷公击鼓之类的神话?”

钟乐岑摇头:“那些都是后人的神化,按照我们的理解,也就是说在铸剑的时候风雨交加,这不算什么。只要能用常理解释的,其实都不算什么。”

沈固起了兴趣:“那有什么是不能用常理解释的?”

钟乐岑想了一下:“对欧冶子所铸的剑最详细的描写来自《越绝书》卷中的‘薛烛论剑’,对欧冶子所铸的青铜剑做了评价。对于巨阙,薛烛认为‘非宝剑也’,但对另外三柄剑,他下的结论却很有趣。他说鱼肠倒本从末,是逆理之剑,服之者臣弑其君子弑其父,这就不可以常理解释了。他又说湛卢‘奇气托灵,有游出之神’,‘人君有逆谋,则去之他国’,后面还说吴王阖庐得到胜邪、鱼肠、湛卢三柄宝剑,但他为王无道,儿女死后用生人陪葬,湛卢就自己离开吴国去了楚国,这是说湛卢有择人的灵气,这也是不能用常理来解释的。”

沈固觉得他又在听天书了:“这些不算后人的神化?”

钟乐岑认真地说:“关于欧冶子的剑,我们可以把他的青铜剑和铁剑的相关资料综合起来看,会发现很多有趣的地方。”

沈固耸肩:“哦,还要综合地看,辩证地看。你说吧,怎么个综合法?”

钟乐岑沉吟一下:“薛烛说过,欧冶子铸剑之时,赤堇之山破而出锡,若耶之溪涸而出铜;而湛卢去楚之后,楚昭王召另一位评剑名家风胡子来评价这柄剑,风胡子在谈论此剑的不可再得性时曾说过,赤堇之山已合,若耶之溪深不可测,这两段话联系起来看就有意思了。”

沈固皱眉思索一下,没想出有什么意思:“是说原材料得不到了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