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蚕蛊养到最后,饲主觉得害怕了,或者实在没有人拿来祭祀了,就有一种嫁蛊法。所用的财宝必须要是蛊虫摄来的一倍,然后把蛊虫和财宝一起扔在路边上,如果有人拾回去,蛊虫就跟着新主人走了,这就叫嫁蛊。如果财宝不足蛊虫摄来的一倍,那么蛊虫不肯走;如果没有人拾,那么蛊虫无处可去,仍然要回去找旧主人。现在张琳带着足够的财产嫁给卢纬,就把金蚕蛊也嫁了过来。所以现在这蛊跟张琛已经没关系,要由卢纬来饲养他了。”

沈固倒抽了一口凉气,所有的事情突然都连成了一条线:“卢姨不是胃穿孔,而是蛊虫在腹内食人,但为什么卢姨没有死?”

钟乐岑看着他:“是被你打断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但蛊虫显然是害怕你。你记得吗?当时你扶卢姨起来,她吐了口血,就没有开始那么痛苦了。在卢纬家里也是,你碰到张琳之后,她也吐了血。”

沈固补充:“血里有发亮的东西,只是两次我都没看清楚。”

钟乐岑肯定地说:“那就是蛊虫了。张琳让卢纬把卢姨接来,就是准备用她来祭蛊虫。但是被你打断了,她——大约也是不忍心,所以才不让卢纬把卢姨接回家去。但是蛊虫一年必须要吃一个人,所以…”

“所以她就用肚子里的孩子做人祭。”沈固想到医生说的话,一阵反胃。

钟乐岑白着脸轻轻点了点头:“当时你碰到她,她反应那么激烈,一定是你又打断了蛊虫的进食,这个孩子也就白牺牲了。如果她再找不到人给蛊虫吃,下一个死的,不是她,就是卢纬。”

沈固刚想再说什么,病房里突然传来一阵争吵声,两人连忙推门进去,只见张琳已经醒了,披头散发地坐在床上对着卢纬嘶喊:“离婚,我们马上去离婚!”

卢纬完全愕然了,加上当着沈固和钟乐岑的面,他简直不知道该说什么才好。钟乐岑忽然插了一句:“离婚的话,财产怎么分?”

张琳愣了一下,马上说:“钱是我带来的,当然归我!”

卢纬脸唰地白了,接着涨得通红:“你放心,我不算计你那嫁妆,离就离!”

张琳捂着脸又哭起来,钟乐岑拉住卢纬,冷静地说:“别急,张小姐是关心你才这么做的。”

卢纬再次愕然。他很想说钟乐岑在胡说八道,但碍着沈固在,不好意思说。钟乐岑看出了他的意思,缓缓地说:“如果张小姐不和你离婚,或者把财产给了你,你就会死。而张小姐带着财产走,死的人就是她。”

卢纬张开了嘴合不拢来。张琳惊讶地瞪着钟乐岑:“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钟乐岑托托眼镜:“我是什么人不重要,重要的是,张小姐养的是金蚕蛊吧?”

张琳猛地打了个哆嗦,脸白得说不出话来。卢纬完全不明所以,茫然说:“什么?”

沈固清了清嗓子:“这件事,还是张琳你自己跟卢纬说吧。不要再遮遮掩掩了,有什么说出来大家想办法。不过,我看在医院不合适,回家吧。”

“所以说,我姨那时候不是胃穿孔,是那个虫子在她肚子里?”卢纬说话的声都是发颤的,极力抑制着反胃的感觉。

张琳木然点头。钟乐岑轻声说:“所以她不让你把卢姨接回家,也是为了卢姨好。”

卢纬紧握着拳:“可是那虫子也是她放进我姨肚子里的!”

张琳低下了头,长发披散下来挡住了脸,半天才听她沙哑着声音说:“是啊,是我放进去的。所以你跟我离婚吧,离了婚,你一分钱都没拿,蛊虫就不会找你。”

卢纬呆了一会,猛地抓住钟乐岑的手:“钟哥,你能看得出来,那能不能把那个什么蛊弄死?”

张琳惨笑:“没用的。我叔叔一家都死光之后,我哥怕了,想把这个蛊弄走,可是无论用什么法子都不行。我哥从古书上看到,说刺猬能吃金蚕蛊,可是找来了刺猬,还是没用。”

沈固诧异:“刺猬?”

钟乐岑点点头:“刺猬确实能食金蚕蛊,可是张小姐你养的这只蛊一定喂食过你和你哥哥的血吧?”

张琳呆看着他:“你怎么知道?我哥说,这样一来,金蚕蛊不到万不得已,不会伤害我们。”

钟乐岑点了点头:“这就对了。用鲜血饲养过后金蚕蛊会认得主人的气味,不到无人可食,它是不会伤害主人的。但用鲜血饲喂之后,金蚕蛊就可以时时潜伏在主人体内。所以就算刺猬能食金蚕蛊,它也不可能钻进人身体里去捕捉。”

张琳把身体蜷成一团,瑟瑟发抖:“我知道它在我身体里,除了出去饮水和吃食,它一直都在我身体里,一直都在…”

卢纬一把抓住钟乐岑:“钟哥,真没有办法了?”

钟乐岑沉思一下:“张小姐,在你们给金蚕蛊饲血之前,你哥哥总有装蛊的容器吧?”

张琳努力回想:“似乎有一个,灰扑扑的一个坛子,上面还刻着些古里古怪的花纹。”

“对,那就是蛊坛了,现在放在哪里?”

张琳摇头:“不知道,很长时间没看见过了。”

钟乐岑皱眉:“你好好想一下。那个坛子就是当初养金蚕蛊的容器,只有用那个才能困住金蚕蛊。”

张琳一边哭一边拼命回想,半天,终于颤声说:“哥以前刚开服装店的时候,我们还住在沧口,哥在那地方租过一个工厂的仓库放衣服,还有一些杂物都堆在那边,后来搬了家,就再没去过。去年那工厂搬迁了,不知道地卖了没有…除了那个地方,我再想不出来了。”

钟乐岑叹口气:“你哥哥把蛊嫁过来,就不管你的死活么?”

张琳捂住了脸:“哥说等我结了婚,马上就离婚,把钱全留给卢纬,金蚕蛊就会留在他那儿,然后我出国去找他们就行了…”

卢纬脸白得像纸,钟乐岑又叹口气,看看沈固:“我们去那个仓库找找吧。金蚕蛊,离最后进食的期限还有多久?”

“…两天…”

工厂的确已经搬迁了,但仓库还没拆。钟乐岑递了一条烟,看仓库的老头就让他们进去了。

仓库已经搬空,剩下的是一堆堆的杂物和垃圾。其中一个小隔间里有些破衣服,沈固估计这就是当时张琛租的地方。两人在破烂堆里翻了半天,钟乐岑一脚踢在一个硬东西上,沈固用手一扯,一堆破衣服被扯下来,腾起的灰呛得钟乐岑直咳嗽,不过垃圾堆里也露出一个落满灰尘和布絮的坛子口。

“在这儿!”钟乐岑简直大喜,蹲下身去把旁边的垃圾好一顿扒,露出了坛身。

坛子不大,就是个陶土罐子,还不怎么规整,一看就是手工捏制的。坛身上刻满了奇怪的花纹,乍一看去,活像一团团纠缠在一起的虫子,看得久了,就觉得这些虫子似乎还在蠕动。

“这就是蛊坛?”就算不知道的,看见这些花纹也会觉得有鬼。

“对。”钟乐岑用手抹去坛身的灰尘,“这上面刻的就是养蛊的咒语。可惜我还看不懂。这个坛子回去要好好弄干净,否则蛊虫是不肯进来的。”

沈固俯身拎住坛口,把坛子从垃圾堆里提出来:“总算找到了,回去刷——”后面的话他没有说完,因为坛子底下有一个大洞,足够一只耗子钻进钻出…

“不能把洞堵起来吗?”卢纬看着钟乐岑的脸色已经知道事情不好,但还是抱着最后一丝希望问了一句。

钟乐岑把坛子翻过来,坛子底上也刻满了花纹:“洞可以堵,但缺少的符咒补不上,光凭一个陶土坛子是困不住蛊虫的。”

张琳绝望地闭上眼,已经流不出泪了:“算了,卢纬我们离婚吧。”

卢纬给她掖了掖被角:“你睡一会吧,熬了一夜了。”

张琳呆呆地看了他一会,又哭起来:“卢纬我们离婚吧,这东西我们是斗不过的,没希望了…”

卢纬沉默地走出房间,问钟乐岑:“钟哥,真的没办法了?你说过那个蛊在喝水或进食的时候就会离开小琳的身体,难道不能趁这个机会灭掉它?”

钟乐岑摇头:“没有那么简单。金蚕蛊刀砍不入火烧不死,而且快如闪电,不用蛊坛根本困不住它。而且我并不懂蛊术,即便蛊坛是完整的,我也只能将蛊虫困在其中,还不知该怎么杀死,更不用说现在蛊坛不能用——我想不出什么办法…”

卢纬闭了闭眼睛,轻声说:“那,钟哥你们走吧,谢谢了。”

钟乐岑看着他:“如果你现在离开,蛊虫不会找你。”

卢纬苦笑一下:“钟哥,当初我跟琳琳结婚,再怎么说,也有一半是因为钱…自己爱钱招来的祸,现在想跑?没那么容易吧。再说——老婆是我自己找的,结果也只能自己担,而且琳琳她对我,也确实很不错,这个时候,我不能把她扔了…”

钟乐岑深深吸口气:“还有一天的时间,让我,再想想…”

走出张琳家,一天已经快过完了。钟乐岑疲惫地用手指按着太阳穴。沈固沉思地说:“用金铁之英也杀不死金蚕蛊?”

钟乐岑苦笑:“也许能。你一靠近,金蚕蛊就退走,至少说明它对金铁之英十分忌惮。可是问题在于,你怎么能砍到它。”

沈固想起在张琛家阳台玻璃上看到的那一抹闪光,自己也摇了摇头——即使他用枪,也不敢保证能一击必中。钟乐岑叹气:“要把金蚕蛊引出来我还是有办法的,但机会只有一次,一击不中,金蚕蛊可能会暴怒噬主。等它进了张琳的身体,那就谁也没有办法了。蛊术是苗疆不传之秘,别说钟家,就是五大家族里,也没什么人懂这个。”

沈固沉思良久,忽然想起一件事:“但卢纬就曾经接触过金蚕蛊,还把它当成了金镯子从盆里拿起来放到张琳枕头边上去,这又是怎么回事?”

钟乐岑眼睛一亮:“对!蛊虫是拒绝被主人以外的人触摸的,卢纬当时能把它当成金镯子拿起来——说明蛊虫当时处于一种麻痹或昏睡的状态。但是什么东西能导致蛊虫麻痹或昏睡呢?”

“你说过那是蛊虫在饮水。”

“但是没听说过蛊虫饮水就会麻痹或昏睡…”

沈固脑子里灵光一闪,思路顿时开阔:“你说蛊术是从古苗疆传出来的,蛊虫在那里喝的是什么水?山泉、溪水或者井水,在城市里它喝的又是什么水?”

两人对看一眼,异口同声:“自来水!”

钟乐岑眼睛发亮:“自来水里有什么?漂白粉?氯气?难道是氯气导致了蛊虫的麻痹?”

“很有可能,氯气本身就是一种有毒气体,自来水里残留的那点氯气,对我们没什么影响,但蛊虫可能比我们更敏感。”

钟乐岑握紧了拳:“可以试一试,除此之外也没别的办法了。但是氯气到哪里去弄?”

沈固思索着说:“这个简单,可以让小黑子去弄点液氯。不过蛊虫既然怕这个东西,不是该躲得远远的吗?”

钟乐岑狡猾地一笑:“这个嘛,就要用到障眼法了。蛊虫毕竟不是人,而且我别的法术不怎么样,障眼法还是会一点的。”

第67章 灭蛊

小黑子送来防毒面具和一小罐液氯,极其好奇地看着沈固忙活,充满希望地问:“这次能告诉我是怎么回事了吧?”

沈固看他一眼:“左队长呢?”

小黑子一听他问这话就知道没戏,立刻泄了气:“上头传召,做报告去了。我说沈哥,你也太不够意思了,啥都不告诉我,合着我就是一跑腿的。”

沈固笑笑:“这事太危险,不知道也好。”

小黑子不服气地左右看看,看见钟乐岑远远地站着啃面包:“那他呢?他是谁啊?”

沈固头也不抬:“我男朋友。”

小黑子差点咬到舌头,怀疑自己听错了:“沈哥你说啥?别开玩笑。”

沈固抬起头,眼神里半点笑意都没有:“我像是开玩笑吗?”

小黑子愣了一会,陪笑:“不,不像。那啥,沈哥你挺时髦的…我,我走啦。”

沈固皱皱眉,正想说他可不是赶时髦,小黑子已经落荒而逃。钟乐岑走过来,疑惑地问:“你跟他说什么了?”

沈固把触发装置连好,开始安装液氯喷罐:“往后站,氯气有毒。我说你是我男朋友。”

钟乐岑张大了嘴合不拢:“你就这么——跟他说的?”

沈固自然地一点头:“当然。”

钟乐岑想表示一下忧虑,但他的嘴巴却好像有自我意识一样咧开想笑,于是沈固抬头的时候就看见他的嘴张开又合上,合上又张开:“干什么?学变脸?”

钟乐岑最后还是忍不住露出了笑容,上来拉住沈固的手臂:“万一刑警队领导知道了怎么办?”

沈固低头看着他:“知道了怎么样?”

钟乐岑虚伪地表示担忧:“影响不好吧?”

沈固看着他忍不住上翘的唇角,低头亲了一下:“管他。”

钟乐岑脸红了,推他:“又干什么?大白天的——”

“帮你擦嘴。”

钟乐岑无语了。沈固的冷笑话,不是让人后背发凉,就是让人脸上发热,总之都笑不出来。

喷发装置安好,就轮到钟乐岑上阵。他用朱砂混着雄黄在地上画了个人形,上面覆一层冷冻肉片,人形中间画了些古怪的符号,最中间放一整套新鲜猪下水。沈固看着他摆弄猪心,忍不住问:“用猪?”

钟乐岑点头:“据研究猪与人的基因有90%的相似度,当然,不是所有的猪都能达到这种程度,但说起来,猪的基因与人是很相似的,而且容易搞到。”

沈固无语。上次在寂莲酒吧斗虎伥,他已经觉得不宜再吃狗肉,这次莫非也要把猪放弃了?

卢纬和张琳按时到了。卢纬把张琳留在下面的车里,自己先走了上来。这里是一个小山坡,沈固特地找的地方。因为氯气有毒,虽然他们带来了中和剂,但还是找个没人的地方妥当。不过这样一来,蛊虫逃走也很方便,所以有利有弊,他们必须一举成功才行。

钟乐岑拿出一副一次性针头,熟练地找到卢纬的静脉血管扎进去,鲜血顺着塑料管流出来,流到地上的猪下水上。钟乐岑小心地移动着管子,直到肉片和一套猪内脏都被血浸透,这才拔下针头:“叫张小姐十分钟以后上来,你马上从相反的方向离开,不要跟她见面,手机联系,否则蛊虫闻到血腥气可能会袭击你。走远点,这里有我们。”

卢纬点点头,给张琳打了个电话。刚才至少从他身体里抽了500CC的血,他脸色也有点苍白,挂断电话,他小声说:“沈哥,钟哥,拜托你们了。”

沈固拍拍他肩膀:“走吧。”

钟乐岑转身在稍远处用符纸贴出个圆形来,喷发装置的触发器就拉到圈子里。钟乐岑拉着沈固跨了进去:“现在开始,别说话,别大口呼吸。金铁之英不到动手的时候不能出来,我能挡住咱们身上的人气,可挡不住金铁之英的煞气。”

沈固点点头,试着感觉了一下右臂里微凉的气息。金铁之英在身体里已经一个多月,经过他有意识地练习,用起来不说随心所欲,也不会像开始那么时灵时不灵了。麻烦在这个东西没有半点份量,握在手里有触感没质感,看着很威风,实际上不好控制发力。

钟乐岑轻轻把手指按在嘴边嘘了一声——张琳出现了。山坡略有些陡,她又是刚流过产,走起来稍微有些吃力。爬上山坡,她就看见了地上的一堆东西,顿时有些反胃。已经是黄昏时分,没什么风,新鲜血液在空气中的味道异常浓厚。钟乐岑戴上防毒面具,对她轻轻点了点头,张琳白着脸低声念了几句,随即猛地张开嘴干呕了一下。什么也没吐出来,但沈固的视线捕捉到一道闪光,像夕阳的光线一般,一闪就不见了。张琳捂着胸口退走,没人注意。钟乐岑一手捏着符纸一手捏着开关一动不动,眼睛只是紧紧盯着地上的内脏。良久,沈固猛然发现那堆内脏微微动了动,钟乐岑突然按下开关,液氯喷出来,立刻化为一团淡黄绿色的雾气,把那堆内脏笼罩起来。

钟乐岑一步冲出去,沈固抢在他前面,两人刚刚跨出圈子,金光一闪,从内脏堆里冲出来,对着沈固胸前射到。沈固手一伸,金铁之英以宝剑的形态自掌心蹿出,对着金光斩了下去。金光在半途一闪转了方向,落到地上,现出原形——一条二十厘米左右长短的金色怪虫,身上还沾着一层黄绿色,头部尤其古怪,隐隐带点人形。钟乐岑在防毒面具后面啊了一声:“人面金蚕蛊!小心,这东西毒性极大,不要被它擦破皮肤!”

沈固先下手为强,金铁之英出手就砍。金蚕蛊以尾巴支地弹起,虽然因为被氯气喷过,速度已大不如前,但仍旧是极快而灵活。沈固咒骂了一句。原以为氯气喷过金蚕蛊应该不能动弹才是,不过现在想来,自来水是被它饮入体内,所以才会麻痹昏睡,但氯气只是喷在体表,效果反而不足。尤其金蚕蛊体长不过二十厘米,又能蜷曲弹射,很难砍到。现在就是不知氯气的效果能持续多久,要是被它恢复过那可怕的速度,他和钟乐岑恐怕都不够看。

金蚕蛊似乎对金铁之英十分忌惮,躲闪了几下,忽然就向旁边弹去,显然是想跑。钟乐岑拿着阳燧镜早等在一边,阳光经阳燧镜的反射化作一片红光,点燃了地下的符纸,空地上立刻现出一个红色的包围圈,挡在金蚕蛊面前。这是阳燧所取的真火,金蚕蛊纵然通灵,毕竟也只是一条虫子,对太阳真火不能不畏,尾尖在地上一撑,回头反扑钟乐岑。沈固抢上一步,金铁之英斜挥过去,再次把金蚕蛊逼退。

钟乐岑拉下面罩,急促地说:“符阵支持的时间不会太长,太阳一下山马上就会失效,得尽快解决。”

沈固微微皱眉。金蚕蛊小且灵活,说要马上解决也不是易事,一个轻敌,被它伤到也不是没有可能。

太阳好像是故意跟他们作对,这说话的工夫,一片云飘过来,虽然没有完全把太阳遮住,但天色也暗了不少。他们正在一个山坡上,再过几分钟,太阳虽然没有完全落山,却会被对面的小山峰挡住,符阵同样会失效。金蚕蛊似乎很明白这个道理,静静卧在地上,并不急于有什么动作。

沈固略作沉吟:“你退出去,维持好符阵。”

钟乐岑知道这种时候要听他的,顺从地退出了符阵的红圈。沈固站了片刻,突然回手往自己左肩上划了一下,金铁之英锋利无比,虽然只是轻轻一下,鲜血也立刻顺着肩头流了下来。沈固似乎并不觉得,倒提金铁之英,慢慢向金蚕蛊走过去。新鲜血液的气味弥散在空中,诱惑着饥饿的金蚕蛊微微抬起上半身,像眼镜蛇一般把头昂起来,身体也微微膨涨,尾尖轻轻点着地面。沈固仍然一步步向前走,已经离金蚕蛊只有几步远,再走,就会把金蚕蛊踩到脚下了。金蚕蛊突然弹起,几乎是从下往上向沈固肋下射去。金铁之英长近三尺,现在沈固和金蚕蛊的距离却只有两尺,沈固再要挥剑已经很不方便。钟乐岑看得心都要跳到嗓子眼了,却见沈固右手往前一提,金铁之英的握柄突然变形化出利刃,成了一柄双头剑。金蚕蛊这一下子就等于自己往剑刃上撞,连忙半空中一个转折就往后退。但这一转折速度立刻大降,沈固突然大吼一声,双手握剑,用尽全身力气劈了下去。只听噗地一声如击败革,沈固双手被震得发木,金蚕蛊也在半空中被斩成两段,喷出一股黄色液体,落在地上像浓硫酸一样溅起一片白烟,烧得周围的草立刻变成了黑色。沈固往后一跳,立刻把身上的衣服扯了下来,幸好他手快,衣服上被金蚕蛊体液溅到的地方已经破出了一个个小洞,幸好没沾到皮肤上。

钟乐岑飞扑到他身上,扯下衬衣就往他伤口上绑。沈固收起金铁之英,笑着拍拍他:“没事,皮外伤而已。我说,金蚕蛊这总算是死透了吧?”

钟乐岑心疼地看着他血淋淋的伤口:“砍成两半了还不死么?你干什么对自己下手这么狠?”

沈固笑了笑,压低声音说:“这不是没估计好么,谁想得到金铁之英居然这么锋利。”

钟乐岑用力在他腰上掐了一把:“什么破笑话,一点不好笑!”

“捐献了?”坐在一家小烤肉店里,沈固边吃边问。

卢纬笑了笑:“是啊,房子也卖了,都捐了,所以沈哥我也就只能请你这一顿了。”

沈固嗯了一声:“那我少吃点。”

卢纬笑了:“沈哥你也不用这么损我。”

沈固也笑了:“卢姨身体好了?”

“好了,已经出院回老家了。我没跟姨说那事。将来等我挣了钱,再把她接来。”

“还在婚庆公司干?”

“不。”卢纬眼睛发亮,“我和峰云小琳准备自己干,也干婚庆这一块儿。现在先搭着别人的公司分一点生意,等有点资本了再自己正式开公司。莉莉也准备回来,我们还是一块儿。不过,我们另外在李村租了房子,不住这边了。”

沈固沉吟了一下:“你和张琳…”

卢纬喝了一口啤酒:“我们不离婚。不过琳琳跟她哥已经断绝关系了。可能…我们不太能跟以前一样了,不过…琳琳她对我其实真的很好。”

沈固点了点头:“好好过日子吧。”

卢纬稍稍往前倾了倾身体:“沈哥,那个…你和钟哥是什么关系?”

沈固抬头看他一眼:“问这个干什么?”

卢纬抓抓头:“是莉莉让我问的…嘿嘿…她说你和钟哥一看就是一对,是不是真的?”

沈固点头:“对,是真的。”

卢纬愣了一会,然后感叹:“沈哥,真看不出来…”

“看不出来什么?”

卢纬伸出大拇指:“沈哥你行,这么光明正大地出柜,佩服!不过钟哥一看就是好人,沈哥你好眼力。”

沈固微微一笑。想起钟乐岑,笑容也柔和了些:“嗯,我眼力一向还行。”

卢纬兴高采烈:“我回去告诉莉莉,她准保要乐死。”

沈固不解:“她高兴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