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叔,若不是玄忆年少气盛,凡事,也不至于会走到这一步,不管怎样,这么多年,若没有你,怎会有周朝的开疆盛世,这一切,毕竟是天烨在朝,都没有过的。我相信,姑姑如果在天有灵,看到你所做的这一切,她也会以你为傲。你为了安陵一氏,为了周朝的天下,付出的,远比你做错的要多,人非圣贤,谁做的事,没个错呢?哪怕天烨,他也有过错,不是么?”

“小宸——”

“皇叔,都过去了,玄忆不能没有皇叔的辅佐,惟有把他交给皇叔,天烨和我,才放心啊!”

绿衣女子柔柔地说完这些话,眼前这个男子,终究,唇角颤了一下,虽没有说出一句话,但他的神情,终是让绿衣女子宽慰几许。

是的,她和天烨并不会放弃归隐的神仙日子,这里的一切结束后,他们仍旧会携手归隐。

后辈的事,她相信,随着先人恩怨的悉数消散,一定,会过得更好。

这也是,这么多年,她一直所企盼的。

风,柔柔地吹过她的眼前,周朝的开国盛世,在经历过这些风雨的洗礼后,必将更会辉煌。

玄忆,是天烨和她最值得骄傲的孩子……

 

太尉府。

西厢房。

菱花的铜镜前,女子娇美的容颜依旧是摄人心魄的夺目,她凝着镜中完美无暇的脸,戴着护甲的手,仅剩的那只左手,从她左边的脸上,狠狠地划下。

血,迅速地渗了出来,缠免绵腥甜。

她用左手打开,前面的妆匣,用手轻轻跳出一点,淡白的膏体,轻轻地,涂到那伤口处。

“娘娘,不要啊!”

随着一声惊呼,水盆落地的声音,莫水踉跄地奔到她的跟前,跪于地上。

女子略转螓首,淡淡道:

“莫水,起来。”

“娘娘,那是黄彤!”

莫水悲恸地喊出这句话,黄彤可以让女子的容颜因为过敏悉毁!

她用过两次,知道它的厉害!

两次,都是放在其他后妃的妆盒内。

一次,是受林蓁的吩咐。

一次,是她自己因那女子的容貌,暗下狠手。

却没有想到,第三次,看到黄彤,竟是这样的时刻。

林蓁极淡地一笑,道:

“女为悦己者容,如今的我,还能为谁容呢?”

她的嗓音嘶哑着,自那日她喊出最后那一声后,她的嗓音,就再不复当初的婉转细腻。

如同她的心,也早千疮百礼,满是苍疚了罢。

“小姐! ”莫水,跪伏在地,无法抑制地痛哭失声。

“莫水,你先下去。”一声苍老的声音响起,林太尉缓步入殿内。

这个女儿,他因对她母亲的亏欠,从小待她如珠如宝,却,始终,还是眼睁睁地看着,她褪去所有的青涩,演变到连手足亲情都不顾的残忍。

林蓁没有望向林太尉,她回过脸,纤长的指尖轻轻地擦去脸上伤口淌流下的血。

“蓁儿,何苦走到今日这一步呢?”

林蓁没有说话,闭上眼睛,能觉到指尖的血液缠绵。

“若当初,不是我自私,或许 ,你该在南越上卿府长大,也不会因着我的宠溺,变成如今这样。”

她轻轻吁出一口气,可,心,依然压着,得不到任何的解脱。

“你母亲是周朝不容的墨氏后人,因我怕影响仕途,终让她回了南越,纵然,没几个月,我就因为后悔,亲赴南越,希望能接回她,却在那时发现,她生下了属于我们的女儿,但,双生胞胎,均为女,则必被视为双生妖孽—— ”

他说出这些话,每说一句,都将过去的疤痕悉数刹开,每剥一层,心,就越痛一次。

但,这些,都是他彼时的罪孽所造成的结果,他的心,才是那真的孽障!

“在那时,你就要她毁去其中一个女儿,可她不愿意,也使得,你念着骨血亲情,最终抱回了我,却永远失去了她,对么?”

林蓁说出这句话,她的眼睛慢慢睁开。

林太尉没有否认。

那一晚的醉酒,他把她占有,本以为,占有一个舞姬,不过是一夜的欢情,然,却在她离开后,每一日,受着一种煎熬。

原来,这世上,真的有一种人会让你一见钟情。

再多的借口,都没有办法把这种钟情抵消。

而,他也知道,那一晚的相见,不过是这段短暂情缘的结束。

也因此,引出了,他和澹台谨各为其主,长达十几年的恩怨。

在南越破城那日,他并不是先峰军,无法在第一时间进入城内,所以他第一次,拜托与他素来政见不和的摄政王代为寻找澹台谨的女儿,并护得周全,得来的消息,却是,她被火烧死的讯息。

若不是,玄忆其后的拜托 ,恐怕,他真的不能在有生之年,再见一次,婳儿。

当年,所谓的双生妖孽,其实,都是他心底,最难舍的亲情牵绊。

“错过的人,说过的话,譬如覆水,终不会再得…”

林蓁幽幽地说出这句话,她想,她终于是明白了这句话的道理,可惜,太晚,太晚。

夏末初秋微薄的月华映在她唯一的掌心,什么都映不出来。

她才十七岁,却早已走完这一辈子该能走的路。

曾经,她一直想在除夕夜能看到月亮,却,每一年,只有失望。

除夕夜的圆满,她始终,是等不到的。

她笑出声来,轻轻地,过了好一会儿,才抬手,拭掉腮边的泪……

 

明成。

着玄黑袍子的男子,坐与庭院的躺椅上,他身边,粉裳女子轻轻替他拭去额上微沁出的汗意。

午后的阳光终究还是暖的这样的暖融,在她和他之间,是这么多年,从未有过的。

他望向她,浅浅一笑,她有些羞涩地低下螓首,拿起一旁几案上的香茗递于他。

他的指尖和她的指尖在杯盏上相触,她脸上的红晕愈深,侧转的螓首,却看到,立于庭院那侧的二人。

着绯袍长身玉立的男子和另一彪莽的汉子。

正是冥霄和荆雄。

“大哥,真好。嘿嘿。”荆雄悠声地笑着。

冥霄的唇边亦是含笑的:

“没有想到,以龙首的血催生的天圜玫瑰,不仅能救人的命,亦能让人忘记,过往的种种。”

彼时,若非玄景肯将解七草七虫毒的药方于他,或许,玄忆的命,仍要用这天圜玫瑰去救,但因玄景这一举,反让他能将天圜玫瑰救回玄景垂危的生命。

有所失,其实,必有所得 ,不是么?

他们兄弟多年的恩怨,其实,也可以一笑抿之。

而他,这么多年来,哪怕,虽杀过一人,却也终究,是救过更多的人。

“是啊,忘记,真能忘记,该多好。”荆雄突然若有所思,手从袖中取出一枚簪子,恰是琉璃簪。

冥霄看到簪时,容色稍变,不过须臾,终只叹出一口气:

“别打扰人家,我们走罢。”

荆雄应声,二人转身朝另一侧走去。

作为周朝番国的冥朝,还有许多需要他们去做的事。

冥皇,不论最后由谁来做,天下大和,才是百姓的福祉,也是为政者该去做的。

满苑的合欢树下,透明的琉璃轩窗旁,悬挂着一副,隽永的画轴。

画上,亦是满眼的合欢树,一弯明月如钧,一俊美如谪神的男子与一倾城之姿的女子相拥于树下,树边,则是两名小童嘻戏笑闹着。

一切,不似仙境,仅是人间极乐。

惟那两句诗,随着风吹过,一并飘逸于画卷之上:

我心匪石,不可转也。

我心匪席,不可卷也…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