冯简把西装扔到沙发背上,径自走到冰箱前喝水。

生病的感觉很糟糕,时而发热,时而发冷,穿什么都觉得闷。尽管如此,冯简对于那晚上自己洗冷水澡的行为不算太后悔——如果不洗澡,更尴尬的事情想必还在后面。

身体之欲,累赘如此。宛云的感觉仿佛还停留在手边,冯简不想承认他身为男人的定力还没修炼到那么高,万一疯到再拿着几万支票摸去宛云床边上,他宁可因为感冒而死一死。

——第一次还可以说是失误,第二次就是选择。宛云这女人说又说不过,杀人还犯法,甩脱还真没好办法。

冯简在黑暗中无声地叹了口气,拿起电话先点餐。

半山别墅沿带只有山脚处有高档饭馆,为了它的口味,冯简暂且愿意容忍它的价格,只可惜——“…要猪肉扒饭,奶茶去冰…什么?时间太晚了?又要关门…如果我每天晚上都给你打电话,至少你可以用不同的理由拒绝送餐才对得起我三倍小费——”

吃饭本来不足矣构成难题,沿途路过很多茶餐厅。只可惜私家车后有隐隐跟随的狗仔车,冯简只能让司机去买饭,而他又不习惯带司机。这样几次下来,真是食欲全无,索性直接回别墅。

珍妈惯来不等候,老式大户人家有夜间锁厨房的习惯,偷食的念头早被打消。客厅里的冰箱只有酒水饮料,琳琅满目,五颜六色。冯简忽视那些瓶子,没有喝除了矿泉水以外的任何液体,在确认无法外卖后,他随手拿起桌面上的几个苹果,低声吹着口哨走上楼。

冯简根本没看到沙发处的宛云,对感知旁人的存在感依旧为零。而宛云原本可以唤他,话到临头成了沉默,居然只能注视。

男人回来后的出没范围只有门厅、冰箱、电话旁、以及楼梯。冯简显然已经习惯这种夜间生活。像诸如此类的处境,被迫成婚,却又无人问津,始终独自来去。宛云想她是否能做到冯简这般安然——大概会更勉强,大概脾气会更不好。

但冯简没有抱怨过。

第二日清晨,冯简早起下楼,发现自己早餐已经被准备好摆在桌面。他抬起眉毛,看到宛云出现后才收起讶容。

“回来了?”他点头说。

缺少珍妈的早晨缺少了某种活力,但多了平静。冯简在布菜的时候合上报纸,平平扫了新面孔的佣人眼,没有进一步的追问和好奇。

他吃饭的时候,听到对面的女人轻声问他:“晚上回来吃饭?”

冯简得想想:“今晚要开会,大概会回来的很晚,你们先吃。”

宛云盯着对方手上拿的报纸,过了会说:“我叫人给你留饭。对了,这是家里新来的厨房人,他会为你等门,你晚上回家有什么需要,也可以让她为你做些事情。至于珍妈,她这两天要被我妈妈借走用两天——”

冯简哪里能听这些鸡毛蒜皮,随意点头,再坦率道:“家里的这些,你全权做主便可,不需要格外向我汇报。”

半晌后没听到回答,宛云正沉默地看着他。每次被她那种秋水般的眼睛看着,冯简便觉得自己的寒毛扎得身上疼。

他瞳孔收缩,试探道:“这…出什么事了?”

宛云过了半晌,才道:“没事。”移开视线。

冯简却若有所思地望了她一眼,问道:“珍妈不是你从小到大的保姆?”再很平静道,“让她在你妈家帮忙完,就赶紧回来。你喜欢用熟工不是?”

宛云有点想和他谈谈,然而一时找不到特别好的切入点,轻轻挑眉。

冯简已经推开椅子站起,吃完早饭准备离开工作。

“你的感冒好些了吗?”宛云便再追问,手放在桌子上,“今天中午,要不要让家里人给你再送午饭和感冒药。”

冯简单手穿着外套,有些受惊的看她一眼,隔了会才说:“我没有什么大碍。”再犹豫地问宛云,“真没出什么事?”

得到肯定的回答后,他突然想起什么。冯简皱眉顿住脚步,从自己的钱包夹来取出东西,放到餐桌上。

“给你的钱,你就留着自己花。还有,如果我需要西服,我会自己买。替我谢谢你妈关心。”他习惯性地叩了叩桌子,再看了宛云眼,随即离开。

桌面上是之前他开给宛云的支票,此刻客厅里只剩宛云一人。她静静地看着,随即把支票对折两半。

50 9.5

文章简介:他喝醉了。

结婚前,冯简只接受过三次媒体采访。

再严格意义上统计,只有一次。

第一次是作为创业成功青年人士,某人还是名不见经传的的人物,上台意思性地哼哼几声,权当发言。

第二次是在某慈善募捐的拍卖,已经勉强跻身为不穷阶级的某人表示慈善的监管和效果都有所怀疑,所以他绝不会捐款。

最后一次全城什么新商业吸引,某人有五分钟的致辞。他直接点明本城市场狭小、金融市场单一等诸多缺点,尖锐反驳如果支持人看好此地,为何不率先投资——

比如过于现实、总是功利、直接了当、目的性强、对人不抱幻想,谈判桌字面意义上的中性词汇在现实生活中从来不讨普通大众欢心。

艺术家更适合离经叛道,一个事业蒸蒸日上的铜臭商人至今还学不会圆滑处世,如此又臭又硬,是可忍孰不可忍。冯简如此五毒俱全,难以置信。

宛云合上最后一份报纸,认为如今最难以置信的也许是自己。

从别人的口中笔中了解想知道那个人的信息,这行为像追星族,像少女,至少不太像李宛云。上次对什么事情如此感兴趣?大概在很久之前。

宛云自认把这种罕见的好奇掩饰良好,但冯简洞察他人的能力虽然大部分时间都在沉睡,偶尔却灵光一现。

他放下刀叉:“珍妈这次回来后,厨房好像很久没做芹菜和海带。”

宛云顿了顿,淡淡说:“你好像不爱吃这两样,因此我让厨房把海带切丝做成云吞馅,而芹菜搅拌成汁加在你每日喝的果汁里。”

冯简的脸立刻沉下来,他皱眉道:“我居然喝芹菜汁?每天?”

宛云随口说:“芹菜是有营养的蔬菜。”

冯简沉默片刻,随后问:“你自己也喝那东西?”

宛云摇头:“我不喝,我又不挑食。”

冯简连连冷笑,随后建议她道:“你能不能别整天总琢磨这些神经兮兮的小事。不如去培养点别的爱好。我听说绝食和蹦极不错。”

宛云笑道:“我比较喜欢当个好妻子。”

原以为冯简会接着讽刺下去,就像往常一样。但对方顿了顿,随后用公事公办的目光打量她。冯简沉吟道:“话说回来,虽然我实在觉得你没什么大本事,然而你现在的工作,似乎也远远低于你的能力。为什么?”

宛云不由抬头看着他。和馆长刚刚讨论过的话题,已经没有新鲜热度。如果冯简继续深问下去,她不确定自己是否有解释或隐瞒的兴趣。也许就要像何泷嘱咐的那般说,“往事不可再提?”

但冯简看起来谈话重心根本不在那里,他继续冷冷说:“比起那种不为社会做一点实际贡献的工作,我建议你应该去做点别的。”

“…比如说?”

“豆腐西施比较适合你的整体气质。这样,我看山下有个门脸房不错,不如我出钱你出力,共同开个快食店,你去卖点烧饼之类,也好过整日空费时间。”

宛云看着他片刻:“历史上最着名卖烧饼的女人,似乎是潘金莲。我记得她把自己的第一任丈夫毒死了。”

冯简不由愣住,反诘:“历史上还有个揣着烧饼救丈夫的马皇后吧?”

“她的丈夫曾经当过和尚,入过监狱,以后会当皇帝。”

冯简疑惑的是宛云既然读过那么多书,那其中怎么没有妻子废话太多,丈夫把她切块的精彩情节。

半山别墅对冯简态度的明显改变,他自然有所感悟。

珍妈以前对他的话,恭敬听之,爱做不做。冯简打发她做什么,珍妈都要先回“但是要不要告诉小姐”。不仅如此,别墅里雇佣的都是宛云从李家带来的旧人,年纪一大把,做事不多,倚老卖老厉害得很,冯简轻易无法差遣人,旧主何泷比新姑爷的话好用不知多少。

如果这行为出现在企业当中,就该采用绩效法则,优胜劣汰。但冯简此刻冷眼旁观着半山别墅内的诸位,有心整顿,却自觉和这帮子人甩脸子都嫌没趣,索性默默忍耐。

前一任的别墅主人最近不知受了什么刺激。她以前从不管这些琐碎,此刻却把别墅新雇一批佣人,又将老佣人打发走半数。

冯简很欢迎这个行为,可惜以大小姐巧舌如簧和四两拨千斤的本事,向来是得罪人的事情她亲自出手,黑锅还得他来背。

何泷的电话如期而至,各种新的罪名连番扣上,甚至还有非常“好奢”这种高深词语。冯简也无数次佩服这位亲岳母,她不仅每次都能赶着他最忙的时候来骚扰,又能精准地在他无法忍耐地前一秒率先扔了电话。

晚上还要和宛云参加商业聚餐,又是推也推不过去的事情。

冯简没那么好命,一举投胎在可以不用理会他人目光的家庭中。男人吃的苦虽然没有多到泯灭本性,但也没有少到明知道有安全可靠的“捷径”走还忍住不走的高傲地步。

但等他懂得“所谓捷径,根本不存在”这个真理,冯简已经体会深刻,简直太深刻。

冯简人生第一件以权谋私的事情,是勒令公司IT部门把几大娱乐网站全部屏蔽。上班时间不准浏览。

托上次参加晚宴的福气,托宛云大小姐的福气,托上辈子他积德太多的福气,此刻冯简已经成城中的小小风云人物。八卦杂志推测他的情史、商业杂志推测发家史,政府机构盯着是否偷税漏税——

冯简出乎意料地融入显贵圈子,以“情种”这个有生之年完全想不到的名声。

他本身还没势弱到别人介绍用“宛云的丈夫”之词,但在报出公司名和头衔后,别人都要笑言一句“你可知道冯总和他妻子的那段佳话?”

圈中男人公事公办的居多,认为冯简为美所迷虽然稍显短浅和娘气,但宛云的美貌的确力压群芳,闲谈时调侃两句。而女人都认为冯简有了“极其专一”、“的确有钱”、“长相不差”,即使屠城也可以容忍,并热衷议论纷纷——

于是冯简对宛云的感情,在别人的臆想和口头传播中,达到了新梁祝的高度。如果有电影公司要拍他们的故事,冯简想他这辈子没准会开始对军工业感兴趣。

此刻宴会上的灯光过于辉煌,花鸟鱼兽似乎都能无所遁形。身旁女人的脸依旧动人,无懈可击的容颜,水滴状的项链从她的颈部蜿蜒到胸口,柔软的裙摆裹住腰完美的弧度。

宛云恪守商人妇的本格,从头到尾陪伴在他身边。她优雅、美丽,有地位,有天赋,得天独厚的优点,总是轻而易举地能让别人喜欢上她。

冯简知道自己找对了人。

宛云和陌生人自如的交谈,所有话题和重心再轻松移到他身上。而在整体气氛融洽的交谈中,冯简终于得以避免最初的尴尬,感觉到商业宴会不止是为了攀关系拉交情,同时也把整个行业中最精英、最志同道合的人物都汇聚在一起的难得机会。

即使为了这么个优点,他至少应该表现得更耐心和礼貌些。

对商业聚会,对那个女人。

冯简却依旧觉得隐隐发闷。

太过热闹的场景,缤纷五彩的人群,华贵的衣着首饰,羡慕或闪烁的目光,衣衫摩擦仿佛能发出轻轻的声音。

他不知觉地喝了很多酒,宛云低头拿冷盘时,将自己的高脚杯暂且交给冯简保管。但等她再回头,男人两手的杯子都已经空了,而冯简略微低头,仍然在添满酒杯。

宛云不动声色地用手指盖住酒杯口:“你已经喝多了。”

冯简抬眼,移开她的手,用更平静地声音回答:“怎么,喝酒还要继续交钱?”

他醉了。

平常酒醉人话多,但冯简似乎比以往更加沉默。实际上除了宛云,没有人察觉冯简已经喝醉。他如常地和别人交谈,连眼睛都没有比平时更亮。只话语不似平时那般尖锐,倾听的声音更长,不赞同的时候依旧用简单用力的论据表达自己的想法。

与此同时,冯简很平常而很频繁地举起高脚杯,不辩酒类,喝下去。

宛云有些诧异地看着冯简,这种连续喝酒的方式她曾在另一个人身上见过,些许堕落,更多魅力,充满张力。但此类喝酒方式似乎不适合冯简,这个就算昨晚凌晨三点带病回家,第二天仍然雷打不动六点起床的苛刻男人。

宛云隐隐担心,但幸好当晚无任何意外状况发生。曲终人散坐入车中,对方只转过脸去凝视夜色中的城市,依旧没有耐心对她说话的模样。

隔着不近的距离,宛云都能闻到他身上和呼吸中带来的酒气。她叹口气,随后拨电话让别墅准备醒酒汤。

然而这时,车却缓慢停在路边。

对面的冯简对宛云淡淡说:“我待会还有事情做,你先独自回去。”说完不待她开口,便推门下车。

宛云来不及唤他。隔着车窗,宛云看着冯简径直穿过马路走到巴士站前,仰头仔细辨识站牌。两分钟后有辆双层巴士进站,冯简眯着眼睛看清车名,随后跳上巴士。

宛云蹙眉,嘱咐前面的司机:“跟上那辆巴士。”

巴士走得极慢,又停又行。如此七八站,四十分钟之久,宛云几乎怀疑冯简在巴士中睡着,冯简却突然现身,安然无恙地下了站。

他似乎对这里地势熟悉,很快选择一条路,沿着它笔直地走。司机开着加长车缓慢跟着他,不过一米的距离,酒醉后的冯简完全不察。他西服搭在臂上,双手插兜,悠闲的姿态,后背依旧挺得笔直。

宛云在车里看着他。

不懂得掩饰自己的情绪的人,坦然接受别人所施加的一切的人,依靠自己奋斗出头的人。在最放松心防的时刻,想去哪里。

她真的好奇。

司机踩住刹车,很为难地说:“小姐,不能再往前开了。这里是下城区的边界,再往前开,恐怕不安全。”又建议道,“还是把姑爷叫回来吧。”

宛云推开车门:“你在这里等着我们。”

空气依旧发凉,然而里面隐隐地带些腥臭味和馊饭味,略微呛鼻。来自另一个世界的味道。而再过个转角,就是琳琅街。

冯简依旧没有停止脚步。

他穿过诸多不开灯的房间,黑暗曲折的小巷,群聚抽烟而窃窃私语的人群、浓妆艳抹的暴露女郎;最后停在一个小楼面前。

宛云勉强能认出那是诊所。二层的窗户在密密麻麻的招牌后,有个破旧的红十字。

冯简就站在这所小楼下,一小时之久,脸色是回忆的表情,并不愉快。

宛云突然想到,比起如今他难以在这个名利圈找到认同感和意义,恐怕十年之前,冯简在从小长大的琳琅街也是异类。

夜风常起,旧地重游。如果冯简手中有烟,大概会点燃。如果有酒,大概会饮尽。她以为冯简至少会推开门进去,或者原地不动着等待遇见谁。但冯简的伤怀似乎没有多久,他随后做的只是突然开始掏出电话,在深更半夜骚扰他可怜的男秘书,因为他突然想到有重要公事未完成。

宛云正啼笑皆非时,她的肩突然被拍了下,且那热烘烘的手没有移开。

早在注视冯简的时候,宛云同时也被盯上。从衣着、相貌到举止,宛云都和这个世界格格不入,因此对方跟踪良久才敢骚扰。

小巷子里没有路灯,为首的人把刺目手电筒之光射到她脸上。宛云不由而眯起眼睛,领头的红衣纹身青年扬眉打量她。

一时无声。

“大哥,我们今日碰到肥羊。”旁边的人语调欣喜,“好漂亮的妞!”

为首青年目光没有从她脸上移开,眼中异光大盛,随后上前一步把宛云往更黑暗的小巷子里拉:“阿虎你守着街口。我先来。”

“…大哥你实在太顾念兄弟了。”

穷凶恶极之徒,自己的命都满不在乎,此刻行最下流之事,毫无顾忌。

宛云被那冷冰的手抓着,无法挣脱,极其厌恶。

冯简此刻距离她五米开外,依旧在讲他的混蛋电话。即使呼叫,也不一定能立刻听见。她目光略转,左手边的人拿着块手帕,若上面再有什么迷药堵住口鼻,只怕连救命的机会都没有…

想起曾经冯简曾经对她的警告,宛云心中一凛。

“你居然不知我是谁?”

青年的手势略顿,宛云继续冷冷说:“深更半夜,我敢在琳琅街独自行走,你以为我凭借什么?你居然不认识我?”

几人被她的气势震慑,一时间沉默。

一人试探问道:“当真好笑,你是谁?你又是谁的花头?”

宛云只继续沉默注视他们。

对方一时倒不敢轻举妄动,然而又不想放过她。几人再对视一眼,为首的青年开口,沙哑的声音:“假若你真正有权势,我们把你安然无恙的放走,你又能回报我们什么?你能不能让我们兄弟几个做成‘枣核’?”

宛云不懂这些行话,她沉默片刻,字斟句酌:“我不能许诺你除了钱以外的任何,你要是有什么要求——”

几个小流氓突然对视一眼,突然哈哈大笑。

“你倒满脸正经,差点被唬住!”叫阿虎的人呸得吐痰在宛云脚下,“我们管条子的卧底叫‘枣核’!你说我们想做‘枣核’,又该找谁?”

为首的青年手牢牢地钳制宛云,阴晦的脸上浮现出笑容,他道:“这女人满脑子弯弯,估计是外街的,瞧这衣着——罢,做完后干掉她好了,大不了再剁下她指头要点赎金。”

接着又大力拽着她的手再往小巷中拉。

宛云全身冷汗,张嘴欲呼。正在此刻,眼前突然昏天暗地一片,耳边传来拳肉相击声,紧拽着手上的力道突松,胳膊却被另一道力量牵住,猛地往外拉去。

“发什么呆,跟我走!”

熟悉而声音在耳边响起。

心提到嗓子眼,在狭隘的小巷穿梭。

长裙割破,高跟鞋咯脚,几次迷茫地要缓住脚步,然而对方一直紧紧地拉着她的胳膊,逼迫她往前。两个人的影子映照在铁门上,快速移动。眼前的灯光在变换的速度中,不断换成橘色和黄色。

冯简显然对这里熟悉,可惜身后的人同样熟悉,紧跟不放。在一个交叉路口处,他略微沉吟,果断选择右边

宛云喘气想拉住他:“那里…好像是…死路…”

冯简答非所问:“差两分钟凌晨一点。”

等他们跑到某个天台的边界处,无路口走。宛云只觉喉咙生疼,追军的脚步已经可闻,天台距离地面足足有五米,跳下去恐怕最轻都要骨折。

冯简面无表情地注视地面,仿佛自言自语:“都多少年了,总要碰碰运气。”

此刻门吱地一声被打开,那群地痞喘息地追上。

“操他妈,还跑的挺快!”

“哪里冒出的王八蛋?”

红发青年随后出现,他的脸上不知何时已经乌青一片,大概是冯简之前所击。

摸着伤口,他阴冷下令:“女的留下,男的——”似乎再冷笑,“也留着,让他看哥哥我们行事。”

冯简眉一皱,顺手把身后的宛云拽出来。宛云猝不及防,猛然被推到前方,站稳脚步时听到那些人哄笑一片,心知随着之前的奔跑,发型和衣服都凌乱,颇为狼狈。而对面那帮人见识过冯简的拳脚,原本略有惧意,此刻见他主动拉出宛云,倒也暂时不急,连番叫嚣。

“去他妈的,现在怎么那么有眼力!”

“英雄救美前也不问问缘由?急拉她过来,是不是想先尝尝滋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