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还记得,那天太阳很大,空气不曾有可察觉的流动,一都阶梯上的荫凉地方,端端用她的手臂围着我,她身上有茶梅清甜的香气,而周围的一切,它们在意识里,和我的爱情同样失语。

爱无葬身之地(之一)

那年我几岁记不清了,外婆还在我家住,有一天拎了几只鸽子回来,和我在别人家里看到的信鸽不一样,后者羽如初雪爪如血玉,这几只却挫得可以,毛色驳杂,身形肥胖。

我蹲在那里,看外婆把地上拎一只起来,捏住它的尖嘴巴。

每次我回忆这一幕的时候,会自动接入解说音轨,是一群成年人,带着生活惯了的客观态度。

兔子是摔死的,他们说,狗是打死的,鸽子是闷死的。

它在我外婆的手里,圆而黑亮的眼睛,惊慌失措的转动,头颈扭来扭去,身体却一动不能动。

我没有见证它的死亡,我对此无能为力,但又缺乏直面的勇气。我起身走开之前,它其实一直没有看我。

但现在它的眼睛就在我心里,滴溜溜,滴溜溜的转。

感同身受。从昨天,沈思博对我说,庄凝,我喜欢上一个女孩,开始。

他靠在那里,只有一盏灯,刚从一场宿醉里出来,他的脸从前是多么柔软明朗的线条,此刻颓废又残酷,他明知这份残酷,但他别无选择。

谁?

我是过了很长时间,才想起来我问的时候在笑,就跟谁会信似的。

你不认识,我们系的。

电视剧里的女人一般这时候会哭起来,我不信我不信,你骗我。

我非常佩服她们的反应速度,而我一边听他说,却只感觉冷,头疼,思绪像把锈刀子,什么念头都切割不动,而疼痛,彼此还有来路上。

我在窒息之前醒过来。

天黑了,室内光线不明,有人正踮脚走来走去。

“端端?”

“她不在。”曾小白的声音,“你接着睡吧,我收拾完也出去。”

她悉悉索索地翻东西,可能一小瓶化妆品倒下来,她轻声嘀咕了一句“靠!”

我躺在那儿,手覆在额上,一动不动了大概五分钟,然后起身爬下床。

“你要什么?”曾小白把包扣上,一面问“我帮你好了。”

我没接话,走过去把灯打开,然后拖过方凳坐下来,伸手拿一卷四级试卷,从阅读理解开始做。

曾小白瞪着我。

“庄凝你没事吧?”

“嗯。”

这些字母,洋洋一大片黑色,像不详的滩涂。

厄尔尼诺现象…石灰岩…勘测…

“我有了喜欢的女孩。你不认识。”

…海水吞没了城市…

“没有人比你更了解我,也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

…专家…研究…

“庄凝,我只把你当朋友,最好的朋友。”

我盯着试卷,穷凶极恶地咬着自己的指节,曾小白估计没见过有人为一篇阅读理解纠结到此等地步,她保持着扣包的动作看我。

睡也好醒也好,做什么事来转移注意也好,那只鸽子的眼睛始终不肯闭上,我放弃了。

“曾小白,有烟吗?”我声音软叭叭,自己听了都讨嫌,但没办法,我有三十个小时没吃东西了。

“我怎么会有这种东西?”

“别装了。”

她从抽屉里掏出小半包经南京,“说真的,我戒很久了,犯潮不负责。”

我接过捏一捏,似乎没有。

“你小心点儿。”我点的时候她忍不住提醒我,“呛死你哦。”

“不白要你的,多少钱?”

她面无表情地直起身,抓过包往门口走,“庄凝,你这个人呢,有时候两个字就可以概括。”

“活该。”我替她说完。

她一笑,带上门离开。

我咬着烟开始打电话,给我爸,——爸您上次跟我说的,曾叔叔,我想暑假去他的律所那实习,对我知道,在上海,本市,不,本市的律所我不想去,我就想去那,爸,我从来没求过你,您顺我一次吧,行吗?谢谢爸。我没事啊,挺好的,你们也早点休息。

再给谢端打,打不通。

我把手机扣在桌面上,发呆。

突然吗?一点都不突然,他这半年态度的改变。我又不是看不见。但他是我的沈思博,我一直固执认为,他不可能伤害我,他不忍。

于是我就什么都不提。

我吸一口烟,再吐出来。他人说这样是小孩子的抽法,不伤身体,我是想伤害伤害自己,我现在自鄙的可以。

曾小白不知道,这不是我第一根烟,我平生第一根烟发生在昨晚,用来醒我的酒。

我一个激灵,抓过手机打开名片夹啪啪啪按到Q,齐享。

删除,yes。从此不要再见到这个人。

乘人之危,可耻之尤。

——————————————————————

我在寝室做这些事的时候,谢端并不知道她的手机在包里来回振动,她彼时正处在激动里,听不见也正常。

男孩面对着她,沉默,背靠一颗古柏,他的神情表示对她刚才所说的全盘默认。

“你怎么可以这样?”她喊起来了。他对她望望,这女孩一向温柔脆弱,但她这样也是美的。

“她有多难过你知不知道?”

他点头,而后武器,声音低沉,“但我没有办法。”

“…”

“她会过去的,”他动动唇角,有点自嘲,“你知道,其实她根本不需要我。”

她是真的有点生气了,“你不要这样讲话,这不像你,太…冷酷。”

“冷酷?”他微微地苦笑。

“你以为我挺开心的,伤害她?她是我从小一起长大的,谢端,我对她的感情,不比你对她的少,我喜欢她,我愿意她过的特别好,比我好,但是现在呢?现在呢?这几个月我每次看到她,都要忍住不怪她,不怪她是你最好的朋友。”

“…”

“不爱她,就不能一直拖着她。”他抬头注视眼前的女孩,“即使我爱的人不愿意接受我。”

谢端低头,一滴眼泪挂在尖尖的下巴,她抬手抹掉,抽一下鼻子。

她当时,我猜,是感动和欣悦的,——他竟然对她那么固执,无论她约沈思博出来的时候,是多么有诚意的想为我讨个公道,但其中也许另有些情绪,藏的不为人知,甚至不为她所知,不能说它们是非分的。要求谁做到彻底无私,那才是最大的非分。但是——没有但是。只不过每每念及那只鸽子的眼睛,滩涂似的黑压压字母,烟,寂静的寝室以及二十岁的我,我都忍不住,想对所谓宿命做一个诘问,却一次一次,还末说话就已无话可说。

爱无葬身之地(之二)

上海的曾叔叔,在暑假伊始收留了我这个从陵城落荒而逃的精神难民。

他四十多岁,是健谈爽朗的中年人,亲自过来车站接,拿过我的皮箱一路到停车场,往车后厢一扔,啪我一怔,他哈哈地笑了,“小庄跟老庄当年一样,深沉!

我勉强笑笑,我总不能跟他说,他这个老同学的女儿,是因为失恋,才跑这么几百里地来避难。

“你爸最近怎么样?”他在车上问我。

“挺好的。”我想想说,“就是特别忙。”

“喝酒喝得也厉害吧。”

“有时候。”

“你和你妈爱管他不?”

“管不住,再说他也是没办法。”

“看看,你阿姨,我家那位什么时候有这个觉悟,我就阿弥陀佛了。”他转动方向盘,车驶上高架,窗外的城市陌生且无边无际,这么繁华,却是我的流放地。

我放假前遇见卓和。后者绕着我走,我追上去叫住他。

卓和无奈地看着我:“庄凝对不起啊,我没想到那天…”

“他要说迟早都要说的,跟你没关系,我就是想知道,她是谁?”

卓和紧张地笑了一下,“我也不知道。”

“他说是你们班的,卓和,我又不干坏事,我又不拿硫酸泼她,我就是好奇,她比我漂亮,还是优秀,还是根本没这个人?沈思博是不是有事瞒我?”

你看,我到那个时候还保持着至死不渝的浪漫念头,就像某些偶像剧那样,男主角也许有什么不得已的苦衷。

“有的,的确有,他们在一起快半年了。”卓和慢慢地回答,“只有你不知道,你又何必知道?”

“…”很好,庄凝,你瞧卓和都快被你的愚蠢和不识趣折磨死了,他那么为难的,惆怅的看你,他是个局外人而已。

我颓然,心凉,“好吧,谢谢你。”

我看着看着风景,突然想起来,“对了曾叔叔,我朋友住在闵行,离律所远吗?”

“远,你们要是见面还不如约街上见。”

“不是,我得住她那儿去。”

“说什么呢,住我家。”

“哦不了,太麻烦…”

“麻烦什么。”曾叔叔不由分说,“我侄女到上海来让她住外边?笑话么。我儿子女儿放假都在家,过段时间我们另一个老同学的儿子,可能也会过来,我们老的聚不了,让你们小的聚一聚,多热闹。”

他这么说我再客气就虚伪了。其实我根本就没有机会客气,因为这位叔叔还有继续,“讲到我们三个,我你爸,还有你那个齐叔叔,当年在L大,那是…”

他啧嘴,自己的青春,那总是不可复制的,且妙处难与君说。

我低调地嗤了一声。

姓什么不好,姓齐。

我还记着那天晚上的事,并且非常介意。

在2002年夏天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齐享说,他是很伤自尊的。

比如说,在论坛聊天室聊天,和傅辉一干人等聊的正投机,齐享上线,我噌的就隐了,留傅辉在那儿纳闷地自言自语,“庄小妹,庄小妹,刚还在线,怎么刺溜就不见了?——哎齐你来了?”

比如说他给我打过电话,我一概不接。

我们后来谈论到这件事,他说,庄凝,你当时在电话里哭得打哆嗦,而且一听你说话就知道你醉了,我倒是不想费这个事,行吗?

他说的这些我一个字都不记得了,只记得在马路上,他凑过来,我们两个人,嘴里淡淡的烟草味混在一块儿。

你就胡说,我干吗打给你,我干吗不打给我妈?

他看着我,的确你不是打给我的。

沈思博的号码在已接来电第一个,齐享的在已拨第一个,我那个晚上,三伏天被酒意激的全身冰凉时,对着电话说的是,沈思博,我好冷。

我来上海一个多星期,才在威名远扬的南京西路一间咖啡馆里,见到久违的骆婷同学。

这场面不用赘述,故事里寻常见,沙发阳光和老音乐,骆婷坐在我的对面,我们俩从重逢的喜悦中出来,彼此现在又回到各自的心事里,都懒洋洋的,她问,“怎么想到来这儿实习?”

“乐意呗,没来过呗。”

“那你住哪儿呢?”

“那个叔叔家。”

“住得下嘛?”

“两层小楼呢。”

她嘀咕一句,“有钱人。”

“是啊。”

“你爸的老同学?”

“嗯,不过要是换了我爸住洋楼奔驰,那事情大条了,等着别人查上门吧。”

“至于么?”

“公务员就这样,基层吧特没劲,好容易年纪一大把混到高层了,搞不好又犯事儿。”

她笑笑,“对了,说到公务员,你知道齐师兄辞职了。”

“不知道。”

她没注意我的语气,“他还真是…唉,怎么说呢,挺敢的,多少人争都争不来的职位…”

我一杯饮料见了底,吸管瘪了还咬着,含糊说:“骆婷,你对她没感觉了吧?”

“说什么呢?”她矢口否认,但过了几秒钟还是问:“你看出来了。”

“你以为呢?”

她顿了顿,字斟句酌地慢慢道:“喜欢么谈不上,崇拜吧——不过别说没有选择,即使有,我看我也不会选他。”

“对嘛。”我松口气,“这人其实不是好人…”

“真的庄凝。”她大概没听我说什么,“我纠结过一段时间,但后来就想开了,喜欢一个人多累啊,尤其他没多喜欢你。”

“嗯,患得患失,神经紧张。”

“对啊,太在意了,就没法从容,一时太卑微,一时又太自尊,谁受得了这样的情绪化?所以你看,人一般很少能跟自己最爱的那个在一起,反而一般爱的,容易天长地久,这是一个非常要命的悖论,但我们。”

她耸耸肩,姿态特别的看破红尘,“无能为力。”

我靠在椅背上,熬忍过突如其来的一阵剧烈心酸,是啊,爱这个东西多任性荒唐,单是眼下在座各位,一说起来,在约个个都上过它的当。

有年轻曼妙的女人,黑发盘成简洁的髻,穿白色无袖衫,面前一杯水雾缭绕,对着笔记本,在键盘十指如飞,偶尔停下,独自微笑叹息。

有看上去相亲中的男女,搅动杯中液体,有分寸有保留地交流,又彼此配合地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