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非尸体的头部本来就露在外面。但如果那样,野狗为什么会先吃脚部呢,看来有可能这两个部位都被放在了外面。”

萨姆兰不做声,他在想这里面有什么意义。

随后的挖掘工作解释了这个疑问,尸体的躯体部分实际被掩埋得相当深。而且躯体上方的土壤也有被野狗抛掘的痕迹,但是它似乎中途放弃了。尸体被取出时成弓形,它被像一个驼背人一样塞进了这个只有一米长的深坑里。尸体的末端被完全裸露在外,也就成了最先被肉食性动物发现的部位。脸部似乎还盖着浅浅的土壤,在尸体头部周围发现的散乱土壤似乎证明了这一点。野狗在发现身体部分不易被发掘之后,转而对着脸部展开了它的攻势。尸体的脚部发现了一些蛆,但是,它们实在是太小了,戈夫无法用肉眼分辨它们是哪一种蝇的幼虫。因为尸体的脚部没有肌肉了,再者可能是野狗将它们也一并吞食了,发现的幼虫不过几条而已。但是尸体头部就大不一样了,那里有不少大个的蛆虫还有一些蝇卵。戈夫将它们小心的装好。至于为什么要露出尸体的两端,这个问题悬而未决。

“你们这么晚在公路边干什么?”萨姆兰看到了拖车和工程车,但他还是问那两个年轻人。

“警官先生,你也看到了,我们的车抛了锚。实在是没办法。”

“然后你们就走进树林?”

“她,噢,我的女朋友闻到了很难闻的气味,我想去过看一看,谁知道是尸体,打死我也不会去的。”

这倒是,多亏了他们才能发现这具尸体。

“萨姆兰警官,尸体身长六英尺,胸部有枪伤。”

“胸部?”萨姆兰惊讶地张大了嘴,“你说胸部?”

“是的,左胸部靠近心脏的部位。”

萨姆兰几乎是欣喜若狂了,这会不会就是他们怎么也找不到的那个迪亚特呢?

戈夫的工作是绝大多数人所厌恶的。他拿着放大镜观察蛆时的表情简直可以用兴高采烈来形容了。

“这是红色金蝇(Chrysomya rufifacies)的二龄蛆和头龄蛆,哈哈,这些可爱的小家伙。”戈夫这样说着,“噢,还有,大头金蝇(Chrysomya megacephala)的头龄蛆和二龄蛆。警官,过来看看。”

萨姆兰听着这些莫名的词汇,也透过放大镜看了一眼,他实在不觉得有什么可爱之处。

“听我说,警官,为了使你相信我所做的工作是有意义的。我现在简单说明一下,和我们人是一样的,任何动物想要发育至成熟都要经过一个漫长的过程(相对它的生命过程而言,人的发育是很快的)。绝大多数生物都比我们人留下更多的成长印记。我所研究的是食腐性动物,当然这具尸体由于其被掩埋的作用,或者还没有死亡太长时间,我们只发现了蝇类的幼虫(作者注,尸体上往往还能发现食腐性甲虫和肉食性甲虫,这里面最著名的要属阎甲虫类。肉食性甲虫是在尸体分解的中后阶段才参加进来,它们并不参与尸体的分解工作,它们只是捕食那上面的蛆虫),蝇类的幼虫要走过它的三个生命历程。分别是一龄(头龄)、二龄和三龄。然后它们会找到一个安静地地方,不吃不喝,静静地化蛹,变成成虫。这一过程被绝大多数人所不理解,我遇见有人对我说蛆是在人体内的,等到死后就会出来。而且到现在为止还有相当多的人持如此观点。”

“我所作的工作就是,根据这些昆虫学证据推算死亡时间。当然要把可能影响发育的全过程都算进去。大多数种类蝇的幼虫会在80至112小时完成发育过程(这一时间是根据美国的地理位置和气候条件得出的,与中国的情况有差别)。我最通常的做法是把温度和时间换成累计程度小时(ADH)温度越高,发育所需要的时间越少,所以,无论是任何阶段,发育所需要的ADH总数都是持久不变的。为了得出从ADH到达某个阶段所需要的时间,我只需用ADH除以温度。我这么说不知你是否理解。”

“啊,”萨姆兰煞有介事地点点头,“我想你需要当地最近一段时间的温度是吧?”他发现他说的头头是道,但是,警官无法认同他说的“就像人一样”。

“完全正确,警官,还有一件事我要说明。苍蝇是被血液和尸体腐烂的味道吸引过来的。它们会在伤口附近或是人体的孔道出产卵。但是,苍蝇不是野狗,它们是无法扒开土壤找寻尸体的。我在尸体眼睛附近找到了蝇卵,那可能是最近一只苍蝇的作为。但是,这不能解释为什么在头部附近还有二龄蛆,所以,我对尸体头部被掩埋,后来由野狗发现的假设不能赞同。尸体的头部是裸露出来的,这样才有足够的时间解释幼虫发育到第二阶段的原因。(如果野狗挖掘头部,那么,原因是饥饿,它会吃掉头部,至少吃掉一部分。但是被发现时头部基本完好,如果是野狗做得,说明它刚刚做完,不可能会有蝇类的幼虫发育到二龄。所以,合理的解释是,野狗在吃完脚部,挖掘尸体不成功的时候,才不得不转向开始腐烂的头颅,这一过程还被两个年轻人打扰了。)”

“嗯,我明白了。”萨姆兰这一次是真心出于敬佩了。

“对了,这位警员,”戈夫叫住了一个经过附近的警员,微笑着说,“你们这个警局里有牛肝吗?”

“啊?!”警员大惑不解,“没,没有,你要那个做什么。”

“那么,麻烦你到附近二十四小时商店帮我买上一块新鲜的牛肝,我要养大这些小家伙。”戈夫摇动着他的小瓶子。警员看清楚里面的东西后,只觉得毛骨悚然。

有一种蝇的幼虫因为体形太小而无法分辨,戈夫不得不用牛肝把它养大。在任何一具尸体被发现后,它身上所有的生物学证据都是至关重要的。这一点萨姆兰和琼斯也深深理解。

戈夫开始津津有味地饲养他的“小宠物”了,萨姆兰警官布置警力调查发现现场附近的温度和雨量后来到了琼斯工作的地方。

尸体被摆放在解剖台上,琼斯剖开了它的胸部。

“如果请人们来打分,我相信尸体在白天的恐怖得分肯定远远高于夜里。有时候我真想弄明白为什么人的眼睛具有分辨色彩的能力。警官,这家伙死之后被人做了一次外科手术。”

“手术?”萨姆兰好奇的靠过去,他看见尸体的胸部有一个大洞。

“是的,一次恶意的手术,不特别精彩,但是也觉有相当的水准了。噢,警官,别看那个,那是我干的。这边,对,就是这里,看到了吗?这个洞相当深,他把肋骨都切断了,我注意了一下断面,看起来是用小而锋利的到一点点磨断的,真有耐心!子弹被取走了,并且因为这里到处血肉模糊,我也看不出来原始伤口了。我一开始想这个子弹一定是近距离打穿的,它很深,所以那个人才不得不也挖的这么深。不过,当我看到这个,我犹豫了,你看看。”琼斯托起了尸体的心脏,“看见了吗?这里有一个洞,我不知道他为什么这么做,但是,尸体似乎流了很多血,这一工作也是在尸体死后不久做出的。他就像吸血鬼,不过,比吸血鬼做得还要过分就是了!”

“吸血鬼?!琼斯,还要请你做一个鉴定。”

“嗯,我猜到了,关于血液的检验对不对?你一定是在怀疑这就是那个迪亚特,并且血字就是用他的血液写成的。”

“是的,有这种可能,试试看吧。你多久能出结果,两个全加在一起的话,我想天亮时候也能完了。哎,你的小搭档呢?”

“这个……谈恋爱去了……”萨姆兰幽默地一笑。

第三十章 瘾君子

3月26日上午八点钟,琼斯博士的验尸报告出来了,除了刚才提到的地方外,这里还有一个特别之处。在对尸体的内脏进行分析时,博士发现里面含有大量违禁药品的成份,经鉴定是可卡因。这对萨姆兰而言是个好消息,增加了对此人身份的调查点。而且,玛莎小姐说迪亚特企图强奸自己,瘾君子往往性功能不良,在企图强奸的行为之前服用药物确实是可以理解的。不过,戈夫听到这消息直皱眉,可卡因的存在可能严重影响蛆虫的发育速度,这无疑增加了判断死亡时间的难度。另外,博士对死亡时间的推断是,此人是在3月20日19时至22时之间被人射杀的。这是一个更大的巧合,这个时间里玛莎报告预见了迪亚特,也是在这段时间里,玛莎射杀了迪亚特,且一枪命中左胸部。在做验血报告时,琼斯使用了双向检验,其结果都显示,在水果店玻璃上发现的血迹出自这具尸体。

萨姆兰曾考虑请玛莎小姐来辨认尸体,但是,转念一想便放弃了。这具尸体过于骇人,玛莎小姐已经受了很多刺激,从她去看心理医生这一点也有表现。他不想让她再经受打击了,这个时候,几名擅长绘画的警员发挥了巨大的作用。他们依照死者还没有完全毁坏的脸,进行了复原工作,萨姆兰从中挑出满意的一张,复印了数份。交给警员送到各大媒体,以最快的时间公布这张肖像,并组织工作人员开通警局多部热线。警方保证凡是能认识此人并提供可靠线索者,将得到500美元的奖赏。

对蛆虫体内可卡因成份含有量的分析工作由琼斯和他的助手承担。既然那些牛肝还在消耗中,“小宝宝”也还都没有长大,戈夫就提出要萨姆兰带他去找沃勒医生。经管没有提出拒绝的理由,何况他自己也正打算找医生,就欣然担当了向导的角色。请玛莎小姐来辨认照片的工作交由卡洛斯和米尔两人完成。

一路上戈夫不断给他讲起工作时候那些有趣的经历,萨姆兰听得津津有味。

一辆汽车飞快地从警官的车边驶过,车上的男人减了速,他盯着反光镜里警车的背影,“那好像是萨姆兰警官吧,他又要去做什么?他旁边的老头是谁,算了,不关我的事。”观察者小声嘀咕两句,他向着警局方向开去。

沃勒医生刚刚送走了一位来访者,看看手边一时不会有人打扰,就拿起打印好的吸血鬼文献。翻译可是项枯燥的工作,特别是翻译这种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旧文献。他还没能看完一页,墙上的电话就响起来了,“沃勒医生,萨姆兰警官来访。”

噢?沃勒将材料重又收好,警官就推门进来了,“沃勒医生,又来打扰了。”

“哪儿的话,快请坐吧。”

“唉,我今天可是给你带拉了一个好玩儿的人呢,哎?他不在后面?”萨姆兰回头却不见了戈夫的踪影。

沃勒跟着警官好奇地走到楼下,戈夫正跟安妮小姐亲切的交谈呢。

“这个家伙……这么大岁数了还……”警官忍不住笑了出来。

“你……戈夫?”医生脸上笑容绽开,他有些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哈哈,是我,”戈夫走上前给了医生一个热烈的拥抱。“小家伙儿,你变样子了。”

三个人干脆就坐在一楼的接待室里,安妮忙着泡茶沏咖啡。

“什么风儿把你吹来了?”沃勒还是满脸欣喜。

“啊,这个不重要啊,我失去你的消息快十年了,听不到你的笑声很寂寞啊。”

“嗯,是啊,是啊,戈夫,你没有再被‘蛆雨’淋到吧?”两人一阵大笑,萨姆兰莫名其妙。

“你们刚才在说什么,蛆,蛆雨?”

“啊,艾莲,我们亲爱的警官先生还不知道呢,来艾莲,啊,不,沃勒医生,给他讲讲。”

“噢,是这样的,我听戈夫讲过以前工作时候的一个笑话,”沃勒想起这个,边笑边说,“有一次,戈夫打算研究掩埋的尸体腐烂状况的研究。他把猪作为试验动物,因为猪和人的身体结构最为类似。他找了一个人迹罕至的地方做研究,把这三只死猪每个相距50米放好,一只猪完全被掩埋,另一只部分掩埋,最后一只则完全裸露在地表。他和他的研究生每天收集尸体上的昆虫。但是,戈夫忘记了这地方湿度过大,结果影响了试验。警官,也许你不知道,昆虫和人一样,都要生活在适合的环境里,而且昆虫对环境的要求更苛刻。那些成熟了的三龄蛆,急切的寻找一个相对干燥的地方化蛹。而在尸体上是做不到的,当地湿度过大,地表上没有可以化蛹的机会。(作者注,以人的尸体为例,在其高度腐烂的时候,尸体的温度高达摄氏50多度,这是远远高于人活着时候的正常体温的。而且,作为尸体分解的副产物,大量的液体使得尸体过于湿润,这个时候,三龄成熟的蛆虫必须远离尸体)蛆们可是没有大脑的,多年生存的自然法则是,远离地面就代表远离湿润,所以那些蛆虫开始排着队往树上爬。直到爬到树梢的尽头,开始往下掉。当戈夫有一天清晨和他的研究生一起去尸体现场时,就惊讶的看见那里下了一场蛆雨。冥思苦想许久之后,戈夫居然从家里拿来了雨伞,打着伞继续研究。是这样的吧,戈夫?”

“哈哈,对对,你说的完全正确,就像我自己说的一样。”戈夫摸摸自己的肚子,“不过,我的研究生可是说死也不跟我来了。”

真是和你一样,萨姆兰想,一见到你,沃勒医生就像变了一个人似的。

“噢,对了,医生,玛莎小姐的精神状况怎么样?”萨姆兰的时间有限,他抓紧问着问题。

“我不认为有严重的问题,主要是受刺激后的防御机制失衡。”

“听说你对玛莎小姐进行了催眠。”

“是的,警官,您已经知道了。您希望知道什么呢?”

“啊,我想问一问,你的催眠结果是什么。”

“具体的结果我不能说,虽然关于被催眠人涉嫌杀人、被杀还有虐待等等的信息不属于保密范围,但是,有一点我要指出,玛莎小姐属于正当防卫,虽然有一把手枪出现,但是,那把手枪不是玛莎的,也还没有找到手枪,司法部门不应该对玛莎小姐起初起诉。”

“嗯,这个分寸还是有的,不过,你的意思是……”

“是的,警官,我确实认为玛莎小姐用一把没由来的手枪杀了人。”

“是吗……嗯,医生,你先看看这个。”萨姆兰掏出迪亚特的肖像。

沃勒仔细看了半天,承认自己并不认识。

“不,我不是那个意思医生,我只是想问问你,这个人会不会有强奸动机?”

“啊?警官,我不是学颅像学的啊。这个,我可看不出来。”

“是吗……”警官略显失望。

“不过有一点我倒是觉得可疑,这个人似乎是吸毒者。”

“嗯?你是怎么知道的?这就是那个迪亚特,今天凌晨我们发现了他的尸体。法医说在他体内发现可卡因成份,且是均匀扩散在体内,所以排除了死后注射的可能。”

“我也说不好我为什么有这种看法,我只是觉得他应该是,当然除了他异常消瘦的脸庞外还有一些直觉的存在。而且,此人显得很不诚实,我猜测他自己也有可能就是个贩毒者。但也只是个猜测。”

“已经很好了,你的感觉很敏锐,谢谢你了,医生。我想我要先回去了,戈夫先生是留下还是?”

“嗯,警官,你要是不介意的话,我留他在家吃个便饭,下午开车送他回警局。”

萨姆兰回到局里的时候,玛莎小姐刚走。卡洛斯表示玛莎小姐坚信那就是雨夜遇见的男人。另外有一个牙科医生找到警局,自称认识画像上的男子,现在米尔警官正在接待这位牙医。

“你为什么不和米尔一起呢?”

“噢,萨姆兰,我还在看着些艾利先生的文稿,希望能发现什么。”卡洛斯相当在意这些东西,萨姆兰点点头就过去了。

“那么,斯皮耳医生,你说你是在那个时候……噢,萨姆兰,你回来了。这位是斯皮耳先生,牙科医生,他说见过肖像上的人。医生,这位是萨姆兰警官,他是这个案子的主要负责人。”

“啊,警官,我听说过你,你很了不起。”医生从椅子上站起来。

“请坐吧,斯皮耳先生,您认识这个人?”

“是的,他曾经是我的病人。”

“那是什么时候的事?”

“大概一年前,或许更早一点儿。他来到我的私人诊所拔牙。”

“拔牙?那么是那颗牙呢?”

“这个就记不清了,我差不多每天都要给人拔牙的。总之他来找过我,然后在我这里看了大概一个月吧。”

“嗯,那么,斯皮耳先生,您还知道他些什么?”

“是这样的,警官,请原谅我的直言,我来这里不是因为钱,我的工作给我带来了颇为丰厚的收入。我来只是想提供一些线索的。”

“很好,谢谢您,斯皮耳先生,您是一位优秀的公民,请继续说下去。”

“这个男人有时候会拖欠付款,不过这没有关系,我虽然不是慈善机构,但是病人一两次不能掏出足够的费用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但是,这个男人就不同了,他经常不给钱,我也原谅他了。直到有一天,我从外面出诊回来,发现这个男人试图侵犯我这里的护士小姐。我想我回来的还算及时,没有出大乱子,不过我气极了。把他练打带骂的哄了出去,也不准他在踏进我的诊所一步,他从此以后就真的不再来了。”

这名五十多岁的牙医真是身材壮硕,而且个子也相当高大。他确实可能把那个瘦弱的迪亚特像小鸡一样的拎起来摔出门去。

“我当时一怒之下,把他的全部病历都撕掉了。今天早上,我正在给一位病人看牙,护士跑进来说,他在电视上看见那个男人了。我就赶快过去看,知道你们发现了他的尸体,正在寻找相关的线索。遗憾的是,他的详细登记都没有了,不过还好,我的护士当初做过一份来访病人登记,不过这上面没有他的照片,您可以看看。”牙医斯皮耳从他的公文包里取出了一张表格,“就是这个。”

强奸、攻击和性欲望的表露呈现在尽管的眼前,这具尸体和迪亚特的形象愈发的吻合了。

他拿起了这张登记表,上面的署名是:米尔森。莱克。当然了,这和迪亚特一样,很可能都不是真名。这张纸显得很旧,可能是作为过去一年的资料被堆在了什么地方造成的。最早的一次来访记录是2002年2月,最后一次是3月底,那应该就是他企图强奸护士的时间了。整张表格上最为有用的就是留下的地址和联系电话,虽然那也不一定就是真的,不过,值得去走一遭。

萨姆兰拿出500美元,但是,医生坚决不收,“我说了,我不是为这个来的,说真的,这种家伙死了,我很高兴。”

警官又去找了琼斯医生,他证实了牙医的话,“嗯,是的,有两处拔牙的迹象,还有好几颗龋齿。”

萨姆兰和卡洛斯按表格上面的地址动身了,米尔警官则留守以接待其他可能的报案人。两位警官都没有吃午饭,干他们这行的也时常上顿不接下顿的。

用过了午饭,医生和戈夫先生继续闲谈,但是戈夫看得出医生仿佛有什么心事,他同时注意到,他只叙旧,对他们没见的这十年却只字不提。戈夫是个爱开玩笑的人,但不是个混人,他也就不开口乱问。当然,对于医生和安妮小姐什么时候结婚这件事,戈夫表现出了浓厚的兴趣,坚持要做他们未出生孩子的干爹,对此,沃勒哭笑不得。两位专业人士谈天,话题不自觉地就会转弯,他们探讨着彼此领域的问题。沃勒,也就是戈夫口中的艾莲所具备的广泛的解剖学和昆虫学知识最令他感到满意,和这样的人交谈是快乐的。当然,戈夫还有分析要做,自然不能呆得太晚,两点不到,他提出告辞。

沃勒这个时候才提起了他一直难于启齿的话题:“戈夫,嗯,你有钱吗?我先说好,我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还上。”

“我看看,”戈夫想都没想就掏出了身上所有的钱,“因为来返机票都是波特兰市警局出的,我住在琼斯博士家,所以,我没带多少,喏,全算上,一千块不到,拿去吧。”

“哦,那就算了吧,你留着吧,这些也不够的。”

“嗯?你需要多少?”

“差不多还要五千块吧。我去找别人想想办法。”

“你急用吗?要是不很急的话,我回家可以给你汇过来,不过那怎么也的是一周的时间吧。”

“不了,算了吧,没关系的。”

“对了,你有那么多病人,其中不乏有钱人吧,向他们借一些……”

“不行的,行有行规,我不被允许和我的来访者有任何金钱关系。”

“噢,明白了,这样吧,这钱你先拿着,有点儿是点儿,还不还的两说着,你要是还是凑不够,我再看看我的朋友。”戈夫把钱塞在沃勒手里。

回到解剖室,琼斯和他的助手对蛆虫中可卡因含量的结果统计已经出来了,戈夫开始了他的工作……

第三十一章 卡洛斯的少年时代

“对不起……我不认识这个人……什么?噢,好吧,他们是租过我的房子……对,他们,两个男人,是的……有时候也会往这里招一些不三不四女人……是的,鬼知道她们是哪儿滚来的,经常把这里弄得污七八糟的……嗯,去年下半年我就叫他们滚了,到现在他还欠我两个月的房租呢!……死了?死了最好,反正那钱我也不打算要了……什么什么,请你不要乱说,我跟他们一点关系也没有……谁知道他们又滚到哪儿去了,那种人……是的,不知道,不知道!”女主人“嘭”的一声关上了门。

萨姆兰无奈地摇摇头,这就是按照牙医的地址找到的女房东,她都不肯让他们进屋。回到车里,萨姆兰注意到卡洛斯脸色苍白,额头上还有点点的汗珠。

“你还好吧,卡尔,看起来你的脸色相当差,你还是先回去休息吧。”

“不,我没事儿,很好的,谢谢你。”卡洛斯说这话都有些吃力。

“行了,别逞强了,身体最重要。你还开得了车吗?你开车回去吧,我……”

“警官!警官,等一下!”紧闭的房门重又打开了,那个女人脸上流露出一种无法理解的表情。

“警官,呵呵,这个,我刚刚看见电视,说你们悬赏找这个人,呵呵,这个……”

“是的,500美元。”

“啊,是啊,真是太好了,那个混蛋还欠我的房钱呢……噢,我不是那个意思,这笔钱当然轮不到你们出,不过,我是说……如果我能够提出可查询的线索,是不是就可以……”

女人贪婪地挫着手,这个动作令萨姆兰觉得恶心,掏出了钱,“是的,太太,不过有一点,你不能欺骗我,另外,你给出的线索必须有价值的。”

“哈哈,这个您就放心吧,那么,我……”女人伸出手,萨姆兰把钱又揣回去了,“我要先看到线索,然后,你得到钱。”

“也好,也好,”女人从身后拿出一张纸条,“这个是那混蛋留给我的。因为他欠我钱,没办法只好留下了他的新住址,你看看。”

刚才还说什么都不知道呢。纸条上面确实有详细地址和电话。萨姆兰把钱给了女人,补上一句,“如果我发现这是假的,你的麻烦就大了。”

“啊,不会,不会,我给这里打过电话,他们是在的。哈哈,要是我骗你,叫我不得好死好了。”

她本来也不会在乎什么好不好死的,警官觉得这女人真的很可怜。

女人想着这警官真可怜,居然为了一张字条就真的给了钱,鬼知道他们那种人是不是又搬到别处去了!不过,自己的命也真是好,那张字条,是原打算扔掉的。

萨姆兰又回到车里,卡洛斯的样子不见好转。萨姆兰叫他开车先回去,这里有他一个人足够了,两处房子的距离不很远,走过去就可以了。看着卡洛斯远去,萨姆兰唯一的担心就是路上不要有什么事。

“喂,老板,再来一杯。”

麦瓦瞪着电视,没听见客人的招呼,他全神贯注盯着了警方公布的迪亚特的画像,脸上红一阵白一阵的。

“喂,老板,老板!这边,再要一杯!”客人实在不耐烦了,干脆走过来拍着麦瓦的肩膀。

“噢?啊,对不起,对不起,我一时走神,要一杯什么……啊,好的,稍等。”

没错,这就是那个人,他果然死了,看来我的猜测是对的。警方提供的500块太少了,这是不足考虑的,但是,麦瓦注意到自己似乎发现了一个无人所知的巨大秘密,不由得有些担心。但愿观察者不要出错啊。

“喂,老板!你到洒了!”

“啊,对不起,对不起。”……

萨姆兰敲门,但是没人理会,他轻轻推开门,向里面走去。

萨姆兰见到这个年轻人的时候,他正在静脉注射。一见到萨姆兰,此人拔下针管转身就跑,但被萨姆兰一下子按在床上。警察们在地板下搜出50克海洛因还少量其他毒品。据此人供述,警方搜找的男人真名比尔。特里曼,本地人。前一段时期,两人一直住在一起,同为毒品组织的最下层流贩。但是,最近比尔却搬出去了,好像得到了一大笔钱,对于钱的来源,比尔未曾提起,只说是做成了一笔大生意。他们都没有固定的女朋友,有时候会召集女聊以慰籍。他坦白比尔有很强的性欲,并且对性的爱好令人不敢恭维。但是,他同时也是一个胆小如鼠的家伙,往往敢说不敢做。像一般强奸犯那样尾随年轻女性回家的事情,他是断然做不出来的。对于20日那样的事,这家伙不置可否,不过他表示,比尔在做爱之前肯定会扎上一针的。米尔警官还想从他的嘴里撬出些什么,但他的毒瘾又犯了,也只得作罢。萨姆兰警官不相信还能得到更多的信息,他毕竟只是一个可怜的小小毒贩,既不可能知道贩毒组织上层的秘密,也不会知道比尔(即迪亚特)的秘密。萨姆兰有一种感觉,那个隐藏在背后的人,之所以找到比尔,是看上了他没有固定的女友,比尔用来买新房子的钱看来也是他给他的,为的就是要让他们分开。

比尔的新房子很快查找到了,警方在里面只找到了一些毒品。对于他是什么时候离开家的,去了哪里,邻居们都表示不知情。萨姆兰的线索好不容易有了一些,但是又断了。

琼斯和戈夫对他们两人做出的死亡时间推断进行了总结和修正。依照戈夫的说法,比尔尸体上最早一批产卵的苍蝇是在3月21日15时前后。那就是说,尸体必然是在那之前,应该是在14时之前被掩埋的。因为20日大雨,气温过低,苍蝇无法产卵。而19日晴朗,那时候埋尸会过早招来苍蝇。琼斯的推断是,比尔是在3月20日18时至22时之间被杀的。也就是说,那段时间里凶手杀死了比尔,把尸体带到公路边的树林掩埋了。

关于那具被面具杀手杀死的水尸,戈夫认定,凶手是在3月20日21时左右将之杀害的。并于一个小时之后运到湖边弃尸。两具尸体虽然被扔在不同的位置,(开车往返要2小时)但是他们都是在一个很邻近的时段被杀的。这引起了萨姆兰的兴趣。

萨姆兰重新分析案情之后,赫然发现自己忘记了一个重要的部分:枪!那把玛莎用来杀死比尔的手枪,它是怎么出现的,它被谁放进了玛莎的挎包呢?萨姆兰的脑子里只有一个解释,麦瓦咖啡馆!

卡洛斯坐在餐桌边,胃绞痛得难受,他还在极力忍耐着,不过对桌上丰盛的菜肴无论如何提不起兴趣。小埃迪似乎很懂事的早早吃完就上楼玩儿去了。卡莱尔小姐坐在警官的身边。

“你怎么了?气色这么差,是不是太累了?”卡莱尔放下汤匙,她看见警官几乎碰也没碰碗里的食物。

“不……没什么,只是胃不好受,过一会儿就没事儿的……”卡洛斯嘴唇有些发青。

“你看你,也不去看看医生,不能整天忙着工作啊。”

“不用了,没事儿,习惯了……”警官的话没有说完,晃了两下,就软软地倒在卡莱尔的怀里了。

“卡,卡洛斯,别这样,孩子还在的,”她有些不知所措,“卡洛斯,快起来,卡洛斯,卡洛斯,你怎么了?”她发现怀里的他已经不省人事了。

麦瓦一看见萨姆兰进来就有一种不好的预感,但是,装作什么也没有过,他依旧热情地招呼着。

“噢,老板,你的生意还不错吧?”警官坐在柜台前。

“啊,哪儿的话,来点儿什么?”

“不了,谢谢,生意不好,还会有人照顾不是吗?”警官若不经意地低头说着,然后迅速抬头盯着老板的眼睛。

“啊,您这话说的,没有客人还会有谁来照顾我啊,哈哈哈。”老板把脸扭向一边,故作轻松地干笑了几声。

“是吗,您还记得玛莎小姐来的那天吗?都发生了什么事?”

“咦?警官先生,这个我都对你说过了啊,先是也有一位男客人,不过很快离开了,然后就是玛莎小姐和我两个人在啊。她要了一杯又一杯的咖啡,中间去了一次洗手间,就这样,有什么问题吗?”麦瓦可不傻,他不会撒一些一问别人就能发现的谎言,他知道,只要他什么也不说,警方什么办法也没有。就算警方找到那只枪,也没有理由和自己扯上关系的。

“是啊,上次你也是这么说的。可是,真的就只有这么简单吗?比如说,什么人可能做了什么?”

“咦,警官,你这话是什么意思,难道你认为我伤害了玛莎小姐吗?”

“噢,那倒不是,不过……玛莎小姐说的那把枪,我很好奇它的来源呢。”

“这么说您是相信玛莎小姐的话啦。”

“嗯,是的,想必你也看电视了,我们发现了那个男人的尸体。”

“不过,警官,你也顶多是怀疑,不是吗?你也不知道是不是玛莎小姐开了枪,枪没有被发现不是吗?”

“是的,是的,但是,我只是好奇,你对此有什么看法呢?”

“哈,我能有什么看法,我只知道,我不过一个普通老板而已,和您调查的案子没什么关系啊。”

“是呀,似乎是这样的,不过……呵呵,也没什么,麦瓦先生,你要是想起了什么还请你通知我,我也还会来找你的。”警官戴上帽子,径直走了出去。

“他妈的,这是什么日子,昨天是那个医生,今天又是警官,我要小心才是。”老板给自己满上一杯,酒可以使他放松一点。

市立综合医院里面,一位五六十岁的医生看着卡莱尔,眼光中带着责备:“你是警官太太?”

“啊,我……”

“好了,我先恭喜你一下,卡洛斯警官来的及时,还不算太严重,但是他的胃壁已经磨得很薄了。再这样下去可能会严重溃疡。身为他的太太,我搞不懂你是怎么照顾你先生的。我认为他很长一段时间内,有二分之一的中饭和晚饭没有吃!我不想干涉你们的私家事,不过,我要告诉,他还很年轻,这一点你比我更清楚。警官的工作很辛苦,你回去要多关心他一点,我第一次看见这么年轻就这么严重的病人。我可以开一些药,但那都是辅助性的,重要的是你给他吃东西,现在吃些什么都不重要了!他现在输液,没大碍了,完事了就可以先回家,不过,你要留神他的身体……”

卡洛斯躺在卡莱尔的睡床上,因为输液的关系,他的体力得到了一些补充,精神也稍稍振作了,他看着她,带着深深的歉意,“对不起,卡莱尔,我,我给你添麻烦了。”

她轻轻地抚着他的头,像对待一个孩子般的充满温情,“说什么傻话,你会没事儿的,我……我会照顾好你。”

她俯下身,在他嘴上轻轻一吻。

八时候,卡洛斯的父亲被炸弹炸死了,母亲不久又进了精神病院,卡洛斯被送进了孤儿院。那个时候的孤儿院生活条件较之过去有了很大进步,但是,照看他们的阿姨永远无法替代父母。卡洛斯八岁了,不像那些很小就失去双亲的孩子,他深深地思念着他们。卡洛斯形成了孤僻的性格。

孤儿院的生活很快结束了,他远在天边的莱卡姨妈回来照看他。由于工作的原因和刚强的性格,姨妈没有结婚,她疼爱他就像自己的孩子。她为他买了一所小房子,专门请了保姆照顾他的生活。快乐的日子总是没有几天的,莱卡姨妈很快回到了以色列,她是美国驻那里唯一的女记者。半年后,莱卡姨妈被恐怖组织的人体炸弹炸死,年仅29岁。不久,保姆和她的情人骗走了姨妈留下来所有的钱,卡洛斯再次被送回孤儿院。

没有人愿意领养这么大的男孩子,卡洛斯是自己逃出孤儿院的,为什么要那样做,他自己都说不清楚。他只知道,他不喜欢那里,他也……虽然,他很高兴和他一起的那些小孩子被人好心人领走,但是,永远没有一天会轮到他。

从那里出来,卡洛斯几乎什么都做过,他先是和乞丐们呆在一起,他们都很喜欢这个聪明伶俐的小家伙。而后给人打点儿零工,但是,年代最深刻的变化是烙印在那些痛哭的人们身上的。这里不是南美,在南美,十几岁的男孩子经常替代了他们的父辈从事这同样的工作。(作者注,这是我看过的最令我难受的一部影片,名字忘了。它深刻的反应了南美一些国家存在着的童工现状。在片中,14岁的主人公就不得不到工地里参加工作,以挣钱使他年轻漂亮的妈妈不至于沦为众人的情妇。他的同伴——他挣钱是为了养活吸毒的哥哥,在房梁间的木板上因为恐高掉下去摔死了。他擦擦眼泪继续工作,因为他的机灵被人赏识,他成为最成功的小孩子。本片的高潮是,被他替代的那个老人后来找他,他只希望能帮帮忙得上一包烟钱,因为他实在说不出口管自己的孩子要。)这里是美国!大量的成年男子失去工作,因为法律的严格限制,小孩子更是别想找到正式的工作了。卡洛斯后来被一个小混混的头目看上了,带了回去,但是,他源于他父亲的血统使他不可能参与那些非法的勾当,他被踢了出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