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梅惊骇万分,拼命掩住唇,不让自己尖叫出来,却怎么也止不住胃里的一阵翻涌,弯着腰,剧烈地呕吐了起来!

她不敢看,不忍看,却又必需得看!流着泪,颤抖着,咬着牙,焦急地在人群里搜寻着我熟悉的身影。

火光中,一条人影倏然而现。他一张脸黑似锅底,手中高举着一枝黑漆漆,暗沉沉的长戟,犹如天神降临。

默染,那是君默染!

只一眼,姜梅已认出了他,心中狂喜,“墨染!我在这里!”她张了张嘴,却发不出声音,身子不由自主地向他奔了过去。

“你干什么?”唐郁伸出脚一拌,姜梅扑通一跤跌倒在地,冷风灌进喉咙,声音被空旷的草原吞噬得干干净净。

她清醒过来,跌坐在地上,为了自己刚才莽撞的行为,冷汗涔涔而下,瞬间汗透了衣衫——天啊,她刚刚在做什么?嫌场面还不够混乱?

他的身形有如鬼魅一般,在人群里倏然来去。瞻之在前,忽焉在后,瞻之在左,忽焉在右。真的是动如脱兔,迅若奔雷,竟似劈波斩浪。所到之处,肢断臂残,血肉横飞,如入无人之境,当者披摩。

他象一只出了闸的猛兽,恣意地来去,杀人于无形。瞧得她目眩神摇,心为之夺,几乎忘了呼吸。这个手上染满了鲜血,残酷暴虐的君默染是她从来也不曾看见的。

这一刻,她终于明白为什么他打仗从来不输!杀神,他才是真正的杀神!是战场上真正的主宰!

他似有所觉,飞奔中的骏马忽地人立着停顿在半空,利若鹰隼的目光穿透浓雾准确地与她交汇。

熊熊的火光下,他的衣服满是鲜血,在狂风的吹拂下猎猎做响,漆黑的长发飞舞着,恣意狂放。

姜梅下意识地垂下眼帘,不敢与他对视——这个比狼更凶狠,比豹更残酷的男子,陌生得教她害怕。

恐惧,象潮水般席卷着她。握紧双拳,听见牙齿咯咯作响;心里,好象有只野兽,撕扯着,就快冲出胸口,痛楚得快爆炸了……

他咧唇,笑容冻结在脸上,转瞬变得冰冷阴鸷,轻夹马腹,跨下骏马长嘶着如龙般向敌人阵地狂卷而去。

唐郁冷眼旁观,不时发出冷笑。

护卫队原本士气低落,他这边连杀了七八人,立刻士气大振,大家呐喊着一鼓作气地攻了过去,跟着他指东打西,指南打北,片刻功夫让马匪连连后退,双方形势很快发生逆转。

漫天血舞中,一声尖厉的长啸声响起,正激斗中的马匪立刻掉头,如来时般突然,瞬间狂奔而去。

护卫队正筋疲力尽,见他们突然撤退,俱是心中大喜,求之不得,哪里还会再追?

地上留下几十具尸体以及遍地的灰烬,空气里散着阵阵难闻的焦臭味。

傅立山面色铁青,带着手下清点人数,死伤已然过半。

商人们心有余悸,直到此刻才敢相信马匪的确已然退去,七手八脚都去清点自己的财物,有些人人混乱中被踩伤,也有被砸伤,烧伤,还有在混战中遭了池鱼之殃,被暗器飞蝗打中的,躺在地上直申吟。

这时绿珠也不知从哪里钻了出来,紧紧地揪着姜梅的袖子,亦步亦趋地跟着,一副小媳妇的模样。

姜梅见伤了如此多人,于心不忍,挽起袖子想要上去帮忙。

“先顾好你自己吧!”唐郁忽地轻哼一声,脱了外衣扔过去。

姜梅系紧了外袍的带子,怔怔地目送他瘦削的身影离去。

纡兰会(一)

不见了,居然不见了?

借着替人包扎的功夫,姜梅不着痕迹地把整个护卫队都转了一遍,竟无论如何也找不到刚才那个骁勇善战的黑脸大汉了!

只这么会功夫,他又藏到何处去了?他是不愿意曝露身份还是单纯的不想见她?

姜梅心中百味杂呈,一时竟想得痴了。

“傅爷~”江照影安顿了手下的家卫赶过来与傅立山会和:“护卫队伤亡情况怎样?”

“不太好~”傅立山心情沉重地摇了摇头:“死了十四个,重伤七个,另有十几个弟兄受了不同程度的轻伤。若不是江公子暗中伏了奇兵,今晚傅某怕要栽在此地了!”

“傅爷说哪里话?”江照影一呆:“今晚驱逐贼蔻全是傅爷的功劳,照影岂敢冒领?”

“那黑脸大汉不是江公子请来的护卫吗?”傅立山脾气耿直,当下指出事实:“若不是他半路杀出,以威猛不可挡之势将贼人杀退,这场血战恐怕会惨烈十倍。”

江照影一脸惊奇地道:“他并不是照影的手下,我还正想请教傅爷从何处请来如此高人呢!”

“这就奇了,”傅立山微微皱眉,狐疑的目光不自禁地朝那座白色的毡帐投过去:“莫非,那人是唐公子的手下?”

他虽一直与商队同行,却并不与众人来往,晚上扎营亦是独自挑选地点,保持着适当的距离。

强人来袭,商队的帐篷十去其八,唯有他那顶雪白的毡帐却完好无损。手下那么多高人,却都采观望的态度,并未打算插手其中。

他本来还在怀疑,这场匪患来得太过突然和迅猛,不知是否与唐郁有关?如果神秘黑脸男人真是他的手下,那就要重新预估形势了。

江照影若有所思地瞟一眼姜梅,忽地想到姜梅提起的那张医马的处方,淡淡地道:“有可能吧。”

如果既不是唐郁也不是傅立山的人,那么毫无疑问,此人定是君墨染的手下,搞不好正是他本人。

看来他对藏宝图并未死心,竟一路追到了啖星。

“不知唐公子究竟是何来历,与江公子又有何渊源?”傅立山迟疑片刻还是开口询问。

事情关乎商队的存亡,他不能再碍着面子不过问了。

“抱歉,”江照影苦笑:“在下与他也不过是数面之缘,彼此并不了解。”

傅立山对这个解释显然并不满意,但也无可奈何。

不多久,损失报上来,商人那边损失了二十几匹骡马,伤了几个脚夫,被火烧了几件货物。不过这些损失是在预期之中,除了受损的商家捶胸顿足,其他人倒是松了口气。

左右明天天黑之前就能赶到日格桑,那里有大批的牲畜等着处理,更有堆成小山一样的兽皮与山货等他们去收购,这点损失很快就能弥补。

傅立山这边有点麻烦,死了的人就不必说了,伤重的肯定是不能随队前往,就算轻伤的那十几个里,也有十来个短时间里不能拿刀动剑,这样算下来,护卫就只剩下不到三十名,殛需补充人手。

江照影显得忧心冲冲:“护卫短少过半,不知傅爷有何良策?”

原本只是简单的一次经商之旅,现在掺进了藏宝图之争,形势立刻变得复杂多变,就算六十名护卫他都嫌少,减员过半,实在让人焦虑。

“无妨~”傅立山反倒比他信心足了许多:“我们长风镖局在日格桑设有分舵,咱们去那边调些好手补充一下人员,再把伤员安置好,另外在当地招募几个勇士,当能胜任此行。”

“临时招募?”江照影皱眉:“这个恐怕不太妥当吧?”

万一给有心之人混进商队,从中做梗,岂不是引狼入室?

“重赏之下必有勇夫,”傅立山不以为然:“别小看了这些边民牧族人士,他们之间藏龙卧虎大有人材呢。”

江照影本来还想所理力争,后来一想,若有心之人想要夹进商队,这里几百号人,绝非无隙可钻,可谓防不胜防,只防着那几个护卫哪里够?

这里商议妥当,那边死人安葬的事宜也结束了,此时天还未大亮,商队的帐篷十去其八,时值冬季,草甸上无遮无庇,风吹在身上透骨的寒,在露天里呆站半个小时就会变成冰棍。

唐郁冷漠高傲,谁都不敢去打扰他,都围到所剩不多的几顶帐篷里挤着相互取暖,哪里还能照顾到男女之别,给姜梅单独一顶帐篷休息?

姜梅很自觉地带着绿珠去找唐郁。

偌大的帐篷里,地上铺着长绒的地毡毛色雪白,华美中透着诡异。唐郁拥着一袭狐裘独坐在灯下,身影投在帐幕上显得格外的凄清,见她们进门,眼皮都没撩一下,冷冷地道:“睡门边,别弄脏了我的地毡。”

绿珠唯唯诺诺,小心翼翼地卷了他扔过来的毯子,这一夜惊吓过度累到虚脱,一下子睡着了。

姜梅心中有事,碾转不能成眠。

这场突来的匪患,是那个“宿主”搞的鬼吗?如果的,那么她还要坚持跟着商队往下走吗?是不是应该在日格桑跟大家分道扬镳?

“吵死了~”唐郁扔下手中书卷,冷冷地道:“你究竟要不要睡?”

“唐郁~”姜梅睁开眼睛,怔怔地望着帐顶:“我好象看到他了。”

“他,”唐郁蹙眉反问:“谁?”

姜梅沉默许久,久到唐郁几乎以为她睡着了,她才轻轻地吐出三个字:“君墨染。”

“你说那个黑脸大汉?”唐郁淡淡地道:“长得一点都不象。”

“我感觉是他~”姜梅有些泄气:“可是我找遍了整个营地,都没找到他。”

“找不到就是没有。”唐郁冷冷地批评:“别胡思乱想,早点睡。”

“哦~”姜梅乖乖地闭上了眼睛。

她没注意,在她身旁熟睡的绿珠却悄悄地睁开了眼睛……

纡兰会(二)

路途再遥远,只要不停地走下去,总有抵达的一天,何况日格桑距商队不过一日之遥。

当那座古老的城池出现在草原的尽头,那些喻意着吉祥如意的色彩绚烂的五色旗帜在空中飞舞时,商队所有人都放开脚步向他狂冲了过去。

城里到处是密密麻麻的毡帐,偶然可以见到几座砖坏结构的住房夹杂在其中,那是汉族商人在这里构建的,起初为的方便自家商队的起居,后来演变成一种介乎于客栈和酒店之间的住所,对外经营了。

草原上的民族过着逐水草而居的生活,待纡兰节一过,毡帐拆走,留守在这里的却全部变成了汉人,也算是一种奇观。

日格桑地处草甸腹地,官兵不到,朝廷不管,因此有许多逃犯潜逃于此,便留下来在这里扎根,他们年复一年地守在这里,等待着一年一度的纡兰节,等待着一年一次的狂欢。

管你是贫是富是官是兵,是杀人犯还是大善人,草原以她博大的胸怀,默默地接纳着所有,奇异地和谐着一方土地。

这里算是前往啖星的第一站,也算是一个补给站。今年来得晚了,纡兰会已过了一半,性急的牧民已卖掉了部分手中的山货,回到自己的驻地,准备下一年的生产。

但仍有为数众多的货物在等待着买主,江照影的商队一到,无疑给他们带来了新的希望。

各家商铺的掌柜一哄而散,纷纷涌到集市上去寻找自己合心的货物。唯恐落在后面拣别人挑剩下的;傅立山忙着到镖行分舵补充人手;江照影则带上礼物去拜访相熟的部落酋长。

姜梅乐得轻松,带着绿珠两个人惬意地在大街上溜达,这里瞧瞧,那里看看,倒也其乐无穷。

游牧民族的女子大多身材健美,体态阿娜,由于长年餐风饮露,肤色都偏黎黑,姜梅看着叹为观止,大为羡慕。

殊不知似她这么水灵灵俏生生的江南少女在此地更是难得一见,她在街上一走,自然而然吸引了无数的眼球。

姜梅眼睛盯着琳琅满目的商品,只恨没有多长出一双手一双眼睛去看,又恨没有相机,不能记录如此丰富多彩的原生态风情,哪里有余暇注意周边情况?

直到一柄锋利的短刃匕首冷不防递到她的面前,几乎削掉她的俏鼻,她惊呼一声,停住脚步回顾,才发现绿珠早已不知去向,身边围着的已是一群神色各异的青年男子。

持刀的是个浓眉大眼的青年,估计二十左右年纪,身板结实,高大健壮,腰上系着一大块色彩斑澜的虎皮,肩上还扛着一张连着熊头的熊皮,看上去颇有些威武雄壮之姿。

“不,我不买刀。”姜梅怔了怔,估摸着那人是向自己推销商品,忙笑着摇了摇头。

哪知那名青年并不肯离去,只固执地把刀继续往她面前推,大有她若不接就要跟着她到地老天荒之势。

不但他如此,身边好几个男人都拨出随身带着的匕首,无比热情又无比虔诚地盯着她。

姜梅转念一想:算了,不过是一柄匕首,又能值几个钱?买下来一算是纪念,二也算是帮人家一个忙。

“多少钱?”她一边接匕首,一边低头去兜里掏钱。

青年男子见她肯接匕首,大喜过望,旁观众人亦都跟着欢笑了起来。

姜梅正茫然间,“啪”从人墙外飞进来一块石子精准地击在她的手背上,她吃痛,蓦地缩手,匕首掉落地面。

青年面色一变,弯腰去捡匕首,就在这电光火石之间,一只手穿过从墙,忽地拽住姜梅的手腕,拖了她就跑。

安静片刻之后,呼喝声四起,一群人在身后叽哩瓜啦地追了过来。

“喂~”姜梅又惊又诧,身不由己被他拖得跑了半条街,终于甩脱他的手,愤然怒喝:“你是谁啊,想干什么?”

“傻丫头~”那人忽地回头,倏然一笑:“刚才要不是我,你差点就把自己嫁了~”

“煜~”听着这熟悉的嗓子,看到的却是一张陌生之极的面孔,姜梅不由掩唇退了一步:“是不是煜宸?”

“不是我还有谁?”李煜宸挑眉,一只手撑着城墙,将姜梅禁锢在身旁,潇洒地挑了挑眉。

“真的是你?”姜梅错愕地张大了眼睛,指着他忽地狂笑了起来:“我的天,居然真的是你!”

“有什么不对吗?”李煜宸被她笑得心慌,反复检视着自己的着装——没有问题啊,她干嘛笑得象个白痴?

“不是~”姜梅好容易止住笑,看到他莫名其妙的眼神,噗哧一声又笑了出来:“印象中的李公子永远一身白衣胜雪,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穿得五颜六色象棵圣诞树的样子,实在不多见。”

“哈~”李煜宸不自在地拉了拉衣摆,笑道:“入乡随俗,咱也得应应景不是?不过,你说的圣诞树是什么?我似乎没见过。”

“咳~”姜梅轻咳一声,以快打快扰乱他的思绪:“反正有那么一种树就是啦,你不必管那么多。对了,你既然早到了,为什么一直不跟我联络?还有,我不过买一把刀而已,你干嘛说得那么严重?”

“首先,”李煜宸极自然地牵起她的手:“我昨天刚到日桑,所以不存在早到不跟你联络的问题。其次,那些男人把匕首递给你,可不是希望你买下,而游牧民族未婚男女在纡兰会上双方定情的信物。”

“等等,”姜梅一脸糊涂:“你说你昨天刚到?那张药方是谁放在我的书里的?”

“药方,”这下轮到李煜宸吃惊:“什么药方?”

纡兰会(三)

姜梅沉默,忽地醒悟:莫非那药方是墨染写的?他常年带兵打仗,这点治马的常识应该也有。

“什么药方?”李煜宸还在追问。

“没什么~”姜梅含糊地道:“就上次商队的马拉稀,有人在我的书里放了张方子,我以为是你。对了,你说这破匕首是干嘛用的?”

定情?这玩意会不会太不吉利了?

李煜宸深深地看了她一眼,道:“你特地来赶纡兰节,不知纡兰节的重头大戏吗?”

“说来听听?”姜梅饶有兴致地追问。

“赛马,叼羊,纡兰相会。”李煜宸淡淡地笑:“不问即知,纡兰相会才是重中之重呢!”

要知游牧民族逐水草而居,四季都在流浪,几乎没有固定的居所,也就没有机会去结识异性。纡兰节把各部落的人集中在一起,其实也就是给了大家一个相互交流,相互结识,相互流动的机会。

在纡兰节上,青年男女若是看中了对方,男的赠匕首,女的送鞭子,如果相互交换那就算达成共识,可以相携回家,喜结连理了。

“不过,用刀子来表达爱意,好象有点……”姜梅想起自己的误会,不觉哑然。

不过细想一下,相比现代的玫瑰,这种方式的确够粗犷放达,有浓郁的民族风情,也十分的符合民情。

“嘿嘿~”李煜宸上下打量她一遍,冲姜梅吹了个响亮的口哨:“看不出来,咱们的梅子到了这蛮荒之地还挺受欢迎。”

“去你的!”姜梅一拳击过去。

敢拐着弯嘲笑她是个下堂妇,在中原无人问津,只能到这蛮荒之地来骗骗无知的游牧民族?

“梅子~”李煜宸没有闪避,兜住她的拳头包在掌心轻轻地摩挲:“能再次看到你的笑容,真好!”

姜梅呆住,红晕漫上脖颈,正欲挣脱,李煜宸已牵了她往城外走:“到了日格桑,成天呆在城里哪能看到塞外风光?走,咱们去看赛马和叼羊大会去!”

在游牧民族里流传着一句俗话“摔跤见力气,叼羊见勇气!”

剽悍的游牧民族们最爱叼羊的活动,因为他们常年在草原上驰骋,经常要同恶劣的天气和凶猛的禽兽们搏斗。这种娱乐即能增加生活的情趣,更能锻炼骑手的本领。

赛场设在城外不到五里的一片开阔的坡地上。此时已围了不少看热闹的人群,大家笑着闹着,议论纷纷,对参赛的队伍评头论足,看哪个小伙子长得最帅,哪匹马儿最雄壮,哪个人最勇敢……

参赛的两支队伍,各选出十名选手,分别着红色和蓝色的袍子,头戴鲜艳的花帽,一个个显得精神抖搂,生气勃勃。

随着领队一声令下,二十匹骏马向场中急驰而去,一名蓝衣青年一马当先,冲到了场地中间,弯腰抄起羊就要往马鞍上放。

“伊力亚!伊力亚!”人群里不断地响起欢呼。

这时,斜刺里杀出一匹黄马,马上青年一身红色袍子,英姿飒爽,一个蹬里藏身,人已翻到了马肚下,冷不防拖住了羊的后腿,将羊拽到了自己的怀中,再猛一个翻身跃上了马背。

人群里响起了震天的欢呼声:“格桑!好样的!”

格桑打马疾行,百忙中还不忘回过头来冲大伙抱拳一笑。

姜梅只听得人群欢声雷动,却听不懂他们在叫嚷着什么,远远望去,只觉那人的笑容有些眼熟,一时不知在哪里见过。

李煜宸与她并肩而立,这时忍不住出言调侃:“哟,梅子你运气真好,随手就挑了个维族第一勇士呢!”

姜梅这才省起,那人只怕是刚才在大街上向自己递短刀的青年。

“胡说什么呢?”她俏眼一瞪,抬腿轻踹了他一脚:“不说话没人当

你是哑巴!”

“呵呵~”李煜宸微微一笑,再把目光投向赛场,已然悄然发生了变化。

伊力亚失了羊,伙伴们纷涌而至,将格桑团团围住。格桑的同伴也不示弱,冲上来,有的前拽马疆,有的后推马背,配合得妙到毫巅,护卫着格桑冲出重围,向终点进发。

眼看格桑就要冲到终点,伊力亚忽地大喝一声,身子离开马鞍,腾空跃起如一只巨大的苍鹰盘旋着落向了格桑的马背,顺手将羊抢在了手中。

这一下异军突起,格桑回身一手夺羊,一掌击向他的胸膛;伊力亚长笑一声,一个后翻,成功地跃回自己的马背。

格桑哪里肯放?轻夹马腹,驱赶着跨下骏马在马队里左穿右插,急速前进,很快地逼近了伊力亚的马儿:“把羊留下!”

场上数十匹骏马一忽儿往东,一忽儿往西,追逐着,奔驰着,卷起阵阵黄尘,伴随着人群里不时暴发的阵阵喝彩声浪,气氛热烈到不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