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确定他是不是在敷衍,我也不再揪着这个问题不放,低下头有一勺没一勺地喝粥。幸运的是当我喝到第八勺,客厅那边就响起了门铃声。我起身想要丢下这碗粥去开门,却没料到秦森动作比我更快,霍地起了身扔下一句“我去开门”便转身离开了餐厅,大步流星地朝玄关走去。

这样的反应让我不免好奇。

于是我搁下碗勺慢腾腾地走向客厅,恰好看见秦森侧身站在门前,正让搬家公司的工人将一个裹了深绿色防尘套的大家伙搬进屋。我的脚步刹在了客厅正中央。

虽说被防尘套罩着,但看到它的一瞬间我就认出来,那是我的钢琴。

当年迁居到v市来,由于时间紧迫,我并没有带多少行李。为了防止媒体追踪,甚至没有联系搬家公司运些旧家具来这边。愣愣杵在原地,我看着工人们把钢琴搬到客厅一侧靠墙的地方,直到秦森付给他们工钱再把他们送走,都尚未回过神来。

反倒是秦森从玄关折回来,径自走到钢琴边,掀开了灰扑扑的防尘套。

积尘飞扬,他只抬手挥开眼前的粉尘,不忙抖动防尘套,只把它随手扔到一旁,转过身来正经地瞧着我,就这么站在钢琴边介绍:“你原先那台钢琴。”

“你让人把它从x市搬来了?”我没有急着朝它走近,而是张张嘴问了个愚蠢的问题。

这架钢琴是我父亲在我八岁时送我的生日礼物。它陪伴了我小半辈子的时间,我爱它就像爱我的事业。可如今远远看着它,我竟然隐隐感到恐惧。好像那回看到阔别多年的简岚,即便我们情同姐妹、从小一起长大,我的第一反应也是逃走。

我害怕。

不仅仅是害怕过去,也害怕重新开始。

然而秦森没有留给我退路。他像是没有听到我的问题,仅是一动不动地伫立在原地,遥遥同我对视,等待我向他迈开脚步。我记起他昨晚不断在我耳边重复的那句话。他说“我们试试”。他说“没什么不可能。我们试试”。恐惧和慌乱拖住了我的步伐。我的双脚顿时灌了铅似的沉重。

他已经在那里等我,我却没有勇气走过去。

  第三十四章

或许是从我的表情里看出了点什么,秦森等待半晌见我依然不动,便走上前拉了我的右手,以一副颇有些不由分说的架势,把我拉到了钢琴边。我稍微低下眼睑就发现,他的手背上留着几个深红的指甲印。看来刚才站在那里等我的时候,他背在身后的手也紧紧掐着自己。他没有看上去的那样有底气。

我突然不再像刚刚那么害怕。

“等手伤痊愈,你可以继续弹琴。”秦森仍攥着我的手,带着我驻足在钢琴前才蓦地松开,口吻稀疏平常,“如果你愿意,也可以再去教课。”

这就是重新开始吗?从更多的自由开始?

尝试着伸手摸了摸眼前的琴,等真正触碰到它,我才稍微松了口气。我打开琴盖,胡乱试了几个音。几年过去,音准已经不如从前了。可以请个调音师来调整。

余光能够瞥见秦森稍稍抬高了下颚。这是个看上去有那么点不可一世的动作,但我知道一旦他无意识地做出这个动作,就表示他已经放松下来。“我准备接受王复琛的委托。”果然,他很快慢条斯理地开了口,“不过案子还在侦查阶段,我没办法介入调查,至少要等到下个星期才能去a市。”顿了顿,他问我,“你愿不愿意跟我一起去?”

算是自由选择权?我笑笑,指腹摩挲每一个琴键:“我陪你去。”

这大概是这几年来我们头一次算得上愉快的意见统一。

早餐过后我洗了个澡,担心洗头发会沾湿左手,只好让秦森过来帮忙。低着头弯腰站在盥洗台边的滋味不大好受,尤其是在他稍微加大力道将我的脑袋按下去一些好淋湿头发的时候,我甚至有点恐慌,下意识地想要挣扎。所幸最后忍住了,僵着身子没有动弹。

“我们结婚五年,这还是我第一次给你洗头发。”秦森将冰凉的洗发露抹上我的头发,冷不丁这么出声时语气十分严肃。从我的角度看不到他的脸,但我能想象他此时那副微皱着眉头的正经表情。这让我稍感放松。

“是吗?”感觉到泡沫乘着水滴滑下额头,我闭上眼防止它们跑进眼睛里。

他似有若无地轻哼一声,粗糙的指腹力道适中地抓着我的头皮:“我跟你一起洗的时候不算。”

我闭着眼一笑,随口问他,“感觉怎么样?”

“实话?”他反问得漫不经心,“还不错。”

恐怕的确是感觉不错。不然他也不会在帮我洗完头发之后,还坚持要拿吹风机替我吹干头发。气温日渐升高,空气中慢慢漂浮起了初夏的气息。通常在这种季节,我不会急着用电吹风把头发吹干,因为那样有伤发质。在遇到秦森之前不大在意保养自己的头发,还是他从前总爱时不时捏着我的发梢把玩,我才开始注意这些。久而久之,已经成了习惯。

倒是这几年在秦森头发湿漉漉的时候,不论春夏秋冬,我都会找来吹风机替他吹干,以防他感冒。

我不想跟他僵持,站在沙发边和他干瞪了一会儿眼睛,还是叹口气坐下来,缩在沙发的一头任他折腾。秦森先去打开了电视,把遥控器递给我,再插上吹风机的插头来到我身边。他没有拿梳子,嗡嗡的声响中只用五指捋顺我的头发,指尖与头皮触碰的感觉比刚才洗头发时更加清晰。

仔细感受这种触碰,我握着遥控器抱着膝盖,半晌才意识到自己已经表情麻木地呆坐了许久。于是我尝试着换台,“我是不是多了很多白头发?”

“不算多。”秦森的声音在吹风机制造的响声中略显模糊,“毛发色素细胞一般是从35岁开始衰退。这几年你多一些白头发是正常现象。”

“嗯。”我点头,将电视切换到了某个正播放新闻的频道。

镜头对着一个身穿黄色囚服的女人,她垂着脑袋坐在一张椅子上,梳成马尾的头发搭在肩前,消瘦的身影因安全防护栏的遮隔而让人看得不大完整,脸部被打上了马赛克,神情也因此不再真切。我耳边尽是吹风机发出的嗡嗡噪音,听不清新闻播报员的话,却能够看到画面底部闪动的字幕:“‘v市雨夜屠夫’落网,即将送审…”

“不是说嫌犯自杀了吗?”我感到迷惑,只能抬头去瞧秦森,“是个女人?”

他瞥了眼电视屏幕,不像我想象的那样夺过我手里的遥控器换台,而是面不改色地掀了掀嘴唇吐出那个女人的名字:“何友梅。”他撩起我脸侧的头发,另一只手举着吹风机将我的发根吹干,若无其事的表现就好像我看新闻这件事并无不妥,“就是那个多次出现在抛尸现场的女人。自杀的是她的丈夫,张润海。”

“何友梅才是真正的‘v市雨夜屠夫’?”这个消息出乎我的意料,我记得一开始不论是警方还是秦森,都毫无疑问地推测犯人是名男性,“张润海是为了替她顶罪,才自杀的么?”

“不是。”放下我那缕头发,他又拿吹风机胡乱吹了吹我头顶的发根,“他们是共犯。”揉一把我的脑袋,秦森伸手拨弄我颈后的长发,大约是摸出湿润的触感,便接着将它们吹干,“张润海是个货运司机,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症。他在一次嫖/娼期间杀死了第一名受害者,事后用货车把尸体运回家,被何友梅发现。何友梅帮助张润海抛尸,并且割下了受害者的乳/房和外/阴。”

“她是个性变态?”我以为很少有女人会这么做。

“还有一定程度的反社会人格。”秦森没有避开“反社会型人格”这个敏感的专有名词,只从容不迫地解释,平静的态度一如从前,“侧写师推测这和她的童年经历有关。她曾经遭受过继母的性/虐/待。”

我忽然有些疲累,挪了挪下巴把脸埋向膝盖,“那应该也只有侮辱尸体罪。”

丝毫未受我低头的影响,秦森继续揉弄我脑后的长发,似乎想要确保它们不再带有半点湿气:“张润海的精神分裂症引发了阴/茎/勃/起/障/碍。他害怕和妻子发生性/行/为,同时又感到羞耻,所以多次嫖/娼排解。没想到每一次都被何友梅发现。”

一个猜测不由自主地钻进我的脑海里。我稍稍抬起头看了眼电视屏幕,拍摄何友梅的画面已经消失,取而代之的是穿着体面的新闻播报员。

“何友梅杀了那些暗/娼?”

等自己这个问题的尾音落下,我隐约听到了秦森不轻不重的一声回应。

“那为什么…”为什么张润海要自杀?

“休息一个小时。”吹风机的噪音戛然而收,秦森像是没有听到我的疑问,替我粗略捋了捋头发,“下午我们出去逛逛。”

而后他转身去拔沙发边插座上的插头,收起吹风机的电线准备将它放回卧室。

我拉住他的袖管。

秦森止住脚步,侧过脸用他那双漆黑的眼睛捉住了我的视线。我攥着他捋到肘部的衣袖同他对视,脑子里突然一片空白。我记得我好像是要说点什么,结果不过这么一两秒的时间,就把自己想说的话忘光了。因此茫然地和他对望,片刻之后,我才松开了他的衣袖。

重新抱住膝盖,我缩在沙发里仔细回想,希望能记起刚才到底要说什么。

秦森在一边站了近半分钟才离开。

没过多久我又听到他的脚步声。他从书房抱来了他那床毛毯,先是抖开它,然后走到我跟前把我整个人都裹了起来。我正感到莫名其妙,就见他坐到了沙发另一头,手里已经握着刚刚还在我脚边的遥控器,将电视音量调到了最小。

我想了想,裹着被子躺下来,把脑袋枕到他腿上休息。电视机里的人声细微得仿佛梦中才能听到的呓语,看着画面闪烁的屏幕,我居然渐渐有了睡意。秦森替我拉了拉毛毯,我暴露在微凉空气里的脖颈也被裹在了暖烘烘的毛毯里。

“魏琳。”入睡前我听到他沉声叫我的名字,“你不是何友梅,我也不是张润海。”

他捏了捏我的耳垂,低喃昨晚他在我耳边不断重复的那句话:“不要去想以前的事。”

想要给他回应,但我发不出声音。大脑的休眠拽紧了我的声带,有那么一瞬间我无比的清醒。紧接着我感觉到身体不由自主地弹动了一下,陡然下坠,陷入无尽的黑暗。

电视机里细碎的人声彻底消失。

也不知道是梦境隔断了声音,还是秦森关掉了电视。

我一直睡到中午,直到迷迷糊糊闻到鸡汤的香气,才从沙发上爬起来。秦森当然早就不见人影,我脑袋底下枕着的被换成了一个塑形枕头。找到被他搁在沙发一角的拖鞋,我裹上毛毯跑到厨房,不出意外发现灶上的高压锅已经开始喷气。

忙把大火改成中火,我看了眼冰箱上的电子钟,来到厨房门口朝外头喊了几声:“秦森!”

没有人回应。

看来他的精神状态也没有好到能够完全生活自理的地步,不然也不会出门之前忘了处理灶上的鸡汤。

禁不住短叹,我扭头看看他洗好搁在盆里的丝瓜,小心擦干水渍,再削皮削成块。没忘了注意时间,等高压锅内的鸡汤压好,我又做好一道丝瓜汤,才听到客厅那边传来关门的动静。

“醒了?”秦森直接进来了厨房,手里还拎着超市的塑料袋。他似乎对于我出现在这里并不感到惊讶,兀自在工作台边驻足,把袋子里一瓶生抽和一瓶醋拿了出来。我这时才后知后觉想起他没有蒸米饭,终于明白了他中途跑出去的原因:“中午主食吃蒸饺?”

他随意应了一声,转身走到冰箱前把冷藏柜里的饺子拿出来,又端出了高压锅里的鸡汤。

午餐内容不算丰盛,倒是冰箱里储存的饺子不多了,我进食的时候便一直心不在焉地想着要再买食材回来包一些。刚好秦森下午打算带我出去,于是我早早换好了衣服去书房找他。他还没有摘下围裙,多半是刚洗完碗筷从厨房出来,正给养殖箱里的小白鼠喂食。

扭头看清我之后,秦森的脸色变得不大好看。

“去换身衣服。”他微微皱起了眉头。

我一时跟不上他的思绪,只能茫然地看着他的眼睛,摊了摊胳膊:“已经换好了。”

对我的辩解置若罔闻,秦森解下围裙径自踱到书房里的衣架边,取下他那件棕色的休闲西装外套,驾轻就熟地展开胳膊穿上:“穿那件灰色的卫衣。”

我定定地瞧了他一会儿,“那是我最老气的一件衣服。”

“很好,那证明我记忆力没有倒退。”他理了理衣襟,微挑下颚神情严肃而略显高傲地回视我,一副理直气壮的模样倒真让我产生了一种错在于我的错觉。

深知这样僵持下去不会有任何结果,我选择面无表情地回二楼卧室换上了他指定的衣服。没想到等到我下楼,秦森又正儿八经地找了条丝巾给我系上。我真怀疑我是不是患上了什么传染性皮肤病,不然他也不至于把我打扮得这么吓人,就差在脸上贴上“危险”的警告标志。

直到他心安理得领着我出门,我都不明白是什么又激起了他的醋劲。

难道刚刚吃饺子的时候,我在他碗里倒的醋太多了?

  第三十五章

两手插在卫衣的衣兜里,我将下巴埋在丝巾后头,安静地站在秦森身后看着他反锁大门。“先去超市还是先去百货商城?”等到他终于把钥匙放进裤兜,我才开口问他。v市午后的阳光即使是在夏天也从不毒辣,暖融融地扑上皮肤,令人不自觉有些懒倦。

“超市?”秦森转过身来稍稍挑眉,习惯性地拉过我的手挽住他的胳膊,“家里缺什么?”

我只好拿左手拉了拉脖子上圈着的丝巾,想把它尽可能藏进衣领后边,“饺子快吃完了。”

“那应该去菜市场买肉和饺子皮。”他直接领着我走下门前几级台阶,踏上去菜市场的小路,步调不紧不慢。

这种理所当然的口吻让我忍不住要停下脚步,稍加用力捉住他的胳膊,止住他的步伐。秦森恐怕没想到我会突然这么做,他依然维持着下颚微挑的平静神色,侧过脸来将疑问的目光抛向我。我看着他的眼睛,提出一个条件:“除非你答应和我一起包。”

似乎认为我这个条件十分多余,他收回落在我眼里的视线,抓了一下我搭在他臂弯里的手,慢条斯理丢下一句“当然”就要拉着我继续走。我不打算遂他的愿,用了些力气又把他拽回来,再含蓄地开口:“我手疼,剁不了肉馅。”

“我来剁。”他答得不假思索,接着再一次试图迈开脚步。

我又拉住他。

“你每次都这么说。”慢腾腾地出声,我试着挑战他忍耐的底线,“然后剁到一半就突然跑回书房写实验设计,把剁肉馅和包饺子的工作都丢给我一个人做。”

秦森终于转身正视我。他大约也回想起来我说的都是实话,因此仅仅是紧抿着唇审视我一番,而后保证:“这次不会了。”说完还不忘再从头到尾打量我一眼,面色不改,眼神却变得有些意味深长,像是要重新认识我一次,“我不知道原来我在你心里信誉度这么低。”

面无表情地同他对视了一会儿,我没有给他任何回应,松开他的胳膊自己大步朝小路走去。秦森很快追上来,他步速一向快,我不得不走得更快好把他甩到后面,可脚程到底比不过他。他又捉了我的手让我挽住他的胳膊,别有深意地放缓了语速:“我都快忘了你撒娇的时候会有什么表现,”他说,“所以迟钝了点,抱歉。”

一时间无言以对,我只能沉着脸纠正:“我是在生气。”

他颔首,倒是从善如流:“对,你是在生气。”

我更加不想搭理他。

午后来菜市场的人少,买好韭菜、玉米粒和香菇以后,再买了些新鲜的猪肉我就打算离开,想不到在途经河鲜区时被秦森拉住了胳膊。

“你以前包饺子会在猪肉里加麻虾。”他瞥了眼池子里的麻虾,委婉提醒。

驻足回头奇怪地瞧他一眼,我稍感惊讶,“我一直以为你不知道。”

“但其实你的习惯我全都知道。”出于习惯稍微抬高下巴,秦森语气漫不经心,大概还对自己这副一身讲究的穿着却左手拎菜右手拎肉的滑稽模样毫不自觉。我觉得好笑,刚才那点不自在的感觉也淡退了不少。

于是买了麻虾,又顺口问他:“要不要多包点韭菜盒子?”

秦森从前很喜欢韭菜盒子。他自己也爱包,虽然包出来的成品比起韭菜盒子更像某种对称的几何图形。而且他总认为自己包的好看。大概是因为遗传了父母艺术家的基因,但凡对称的东西,在他的审美观里都是完美的。

因此对于要多包一些韭菜盒这个提议,他欣然接受了。

我拎好一袋活蹦乱跳的麻虾,上前挽住他的胳膊,“那就再去买两把韭菜吧。”

将买好的东西都安置到家里,我们才再次出门,去百货商城给他买几件合身的新衣服。秦森出门前从阳台拿来了一把雨伞,我转头瞧瞧门外金纱似的薄而温暖的阳光,沉默着对他古怪的举动表达了疑惑。

他好像没有注意到我的目光,见了我也只是折回屋里拿出我刚刚偷偷摘下来藏在沙发底下的丝巾,一脸严肃地重新替我系上。

我在一天之内第二次感到无言以对。

一路上秦森也没有撑开伞,直到经过和平广场前的那条林荫道,他才忽然捏了一下我的手:“等等。”接着打开伞,把我拽到伞底继续前行。快要走到林荫道中间的时候,便开始有雨点似的东西噼里啪啦砸到伞上。我稍稍一惊,看一眼前边的石子路,只能瞧见有什么东西不断从天而降摔碎在鹅卵石上,留下一团团白色的印记。

“那是什么?”我抓紧秦森的胳膊。

“鸟粪。”他从兜里伸出没有撑伞的那只手,反扣住我的右手,语速同脚步一样飞快,“和平广场的鸽子每天下午都会在这条路排便。”

好吧,我知道他特地带伞的原因了。经过这条路的机会少,三年来我还从没有听说过这种事。“不过这样伞也脏了。”考虑两秒,我还是决定适当提醒,“你该提前告诉我的,可以在伞面铺几张保鲜膜。”

“这证明我们的思维联合能够解决大部分麻烦,只不过欠缺了一点交流。”可惜秦森同我并不是那么心有灵犀,至少这回他有意无意曲解了我的言下之意。我想了想,只好更直白地告诉他:“我只是想表达我不想回去以后洗伞。”

他捏了捏我的手心,对此并无诧异,仅是含糊地轻哼一声,轻飘飘地自言自语:“也许还欠缺一点默契。”

我假装没有听见。

徒步抵达百货商城已经是三点半,所幸秦森在服饰上有自己偏好的品牌,我们不需要逛太久,可以直奔目的地进行挑选。秦森在穿着上的审美我一向信任,因此他买衣服我从不插手,通常只是在一旁作陪,随意看看新的款式。时隔三年再来男装区瞧瞧,才不出意外发现流行的款式又革新了好几代。倒是衬衫和西装从不过时,刚巧秦森也喜欢。

他挑了两件薄衬衫试穿,看到他换上第二件站到镜子面前的时候,我就已经能猜到他在想什么。

“你更喜欢这件?”一只手还搭在身前那排衣架上,我上下打量他一眼。

透过镜子与我对视,秦森理了理衣领没有开口,却用那副泰然自若的表情说明了一切。站在他身后的女销售员十分机灵,走上前替他整理好衣领,而后侧过神来看向我,张张嘴蓄势待发。

赶在她发起糖衣炮弹的攻击之前,我将臂弯里秦森刚换下的另一件衬衫递给她,同时送她一个微笑:“那就买这件。”

女销售员犹豫着接过去,有些左右为难,下意识转过头去瞧秦森。而他则是在镜子里微微皱起了眉头,目光紧紧锁在镜中的我脸上。

“你暗色的衣服太多了。”迎上镜子里他的视线,我模仿他的口吻正儿八经地解释,尽我所能表现得理直气壮,“而且既然要买新的,就不要再买差不多款式的。”

那他那双漆黑深邃的眼睛瞧了我片刻,秦森才从容挑了挑下颚示意销售员:“拿那件。”然后拉开试衣间的门,在踏进试衣间前转过身来望向我,表情严肃,目光沉沉,“只此一次,下不为例。”

话音刚落便走进试衣间,不轻不重地关了门。

我对销售员摊了摊手,随意笑笑以表无奈。

四十分钟后,我在通往一楼的扶手电梯旁等待秦森。他还在排队付款,留我在这里看看有没有喜欢的裤袜。我对买衣服兴致缺缺,心不在焉地逛了一圈,最后索性倚到了扶手电梯边的护栏前等他。

一个年轻的母亲正牵着孩子挑选丝袜,小男孩松开她的手绕着衣架转圈,没一会儿就朝扶手电梯这里走来。那个母亲还立在原处没有注意他,只稍稍扬高了声音叮嘱不要乱跑。小男孩看上去不过三岁,穿着背带裤和小皮鞋,走起路来仍有些脚步不稳,趴在护栏边往底下看了一会儿,又好奇地要去玩扶手电梯。

担心他摔下去,我伸手捉住他的小胳膊把他轻轻拉回来:“这个不能玩,很危险。”

小男孩像是这才注意到我,仰起头怯怯地瞧我,一双湿漉漉的眼睛目光温驯如鹿。

我突然就想起我的孩子。

如果他没有死,现在恐怕也有这孩子这么高了。

可惜当初他还没有机会睁开眼睛。我甚至不知道他的眼睛是什么样的。

这时刺耳的警铃声毫无征兆地响起,赫然打断了我的思绪。

太久没有听过这种声音,好几秒钟过后我才意识过来那是消防警铃。周围的顾客在片刻的静默之后陆续反应过来,恐惧的嘈杂声四起,一两个女人踩着高跟鞋慌慌张张地跑过我身边,惊恐的叫声掠过我耳际的同时也扰乱了周围人的情绪,一时间消防警铃大振,慌乱的人声更胜。

我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的时候,人潮已经涌向了这头的扶手电梯和楼梯。

黑压压的人头海浪般扑过来,一张张惨白惊怖的面孔闪过眼前,我下意识后退,顿时被恐慌和茫然抓紧了心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