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欺芳揉着他的头:“你看,刚才如果我是敌人,你是不是就没命了?”

顾潇脸色惨白,顾欺芳擦了擦他脸上的灰,道:“《惊鸿决》分为七步练习,即眼、耳、手、足、心、感、刀,无论哪一处不够快,你都可能失了先机,所以从现在开始,不许喊累,不许叫苦,更不准偷懒,为师总不会害你的。”

“弟子明白。”顾潇鼓起腮帮子好不容易把樱桃肉咽下,吐了好几枚果核,这才躬身应下。

在旁围观的端清吃完盘子里最后一颗樱桃,这才转身回去看书,他的嘴角轻轻勾起,颇为愉悦的样子——看来这一大一小未来几年都不会无聊了。

果不其然。

顾欺芳是严师,也是致力于把徒弟玩哭的恶师。

顾潇每天练习的内容千奇百怪,不是到草丛里捏着筷子捉蚊虫,就是被蒙上眼睛扔到树林中听顾欺芳扔石子敲击物品然后辨认方向,再不然就是漫山遍野追着鸟兽跑,到后来直接演变成两人对殴,别说无聊,就连休息的时间也不多。

一晃六年,孩童矮小的身体抽长成骨骼颀长的少年,眉目也渐渐长开,顾欺芳的面庞增添了妇人风韵,唯有端清始终不变,平淡如岁月静好的画卷。

崎岖江湖少年路,年华不饶英雄苦。

顾潇自幼跟随顾欺芳,先有七年反复锤炼打下的夯实基础,又有六载日兴夜继的艰苦训练,在他十六岁的那年春日,顾欺芳终于大发慈悲解了禁,扔给他一把刀和一个包袱,把他踹下飞云峰去江湖历练。

说什么井底之蛙不知天高地厚,总要出去见识一番,顾潇抱着行礼暗自吐槽,觉得师父是嫌弃自己妨碍她跟师娘蜜里调油。

背后是深山密林,眼前是苍茫天地,头顶青天白日,脚踏红尘万里。

顾欺芳因为被抓住偷偷喝酒,正被罚在家跪算盘,没来送他这段路,只有端清陪着他走出飞云峰。

“一步江湖深似海,不可大意。”

“师娘放心,弟子明白。”

“江湖险恶,死伤不知凡几,你当小心。”

“您就不能说点吉祥话吗?”

端清笑了笑:“我问你,假如面临险境,进退难得,你当如何?”

顾潇想了想:“同归于尽,死也要拉个垫背哎呀,师娘你为啥打我?”

“驽钝。”端清收回手,恨铁不成钢,“行事不得莽撞,三思而后行,谨防人心险恶,不可轻信他人,不可一时冲动。行了,我就送到这里,你且去吧,我与你师父等你回来。倘若堕了惊鸿威名,或者有所伤亡,便等教训吧。”

“哦。”

少年背着包袱,腰悬长刀,一步三回头地走远。端清摇了摇头,转身,看到大树后露出的水绿袍角。

“既然来了,为什么不见他?”

“嘁,那崽子看着你都一脸要哭的样儿,我要是出来了,他不得哭鼻子?”顾欺芳从树后走出来,“我总也不能照看他一辈子,有的事情得自己去学,有的教训也要吃亏了才长记性,左右趁着你我还在,他就算把天捅了窟窿,也还能帮衬着写,不然等多年之后你我入土,就该他一个人被万丈红尘压得粉身碎骨。”

“你总是有道理的。”端清叹了口气,抬手折了一枝新桃,以指风削成花簪,轻轻插入她发髻间,“新绽的红桃,很配你。”

顾欺芳不是什么美人,充其量只能说眉清目秀,颇有几分南地女子的婉约姿容,然而她性格爽利,打扮也不浓艳,看起来多少有些没滋没味的朴素。

可端清为她插上这枝桃花,就好像在寡淡的水墨画上添了浓墨重彩的一笔,仿佛穷山恶水间开出一朵艳丽的花,娇俏得让人屏息。

金风玉露一相逢,不若人面桃花相映红。

她摸着发上娇嫩的花朵,高兴得像个得了糖的孩子,忍不住踮起脚把端清抱住,在他脸上亲了一下:“阿商”

端清笑了笑,任由她握住自己的手:“起风了,回去吧,他一定会平安回来。”

第27章 轻狂(三)

坟头野草论短长,荒山客栈有流氓。

顾潇觉得师父这辈子大概也就说了这么一句大实话。

他下山已经半年,从一开始面对花花世界的目不暇接,到现在深感所谓江湖就是一锅五味陈杂的浆糊,什么酸甜苦辣涩的玩意儿都倾倒其中,那些个不知所云的爱恨情仇随着腥风血雨扑面而来,糊得他简直找不到东南西北,

在山间小路救了遭遇劫匪的大姑娘小媳妇,却被一句“以身相许”吓得落荒而逃;去什么黑风寨老虎洞惩奸除恶,跟左青龙右白虎的绿林好汉斗殴;等走过了穷山恶水,度过几天逍遥日子,却因为在街上收拾了几个地痞流氓,又被不知哪旮旯来的乌合之众追着要求入伙。

人怎么这么复杂?

顾潇一脚把追上来游说他加入什么帮的小卒子踹翻在地,又把女子扔来的手帕团好放在花枝上等待主人取回,就啃着干馒头翻身上马,一骑绝尘。

他背后那把刀是顾欺芳花了三两银子去山下铁铺新打的,样式普通,也不算多么锋利,刀柄被师娘系了条黑色丝绦,末端坠着枚打磨粗劣的玉环,顾潇总觉得这是端清给自己的救命钱,等盘缠花光了也能把它当上两顿饭,不至于饿死街头。

顾潇懒洋洋地躺在马背上,这马已经老了,跑不快,却乖顺,不需要刻意鞭策,就知道慢吞吞地前进。

他下山之后举目无亲,也没有什么确切的目的,就随心所欲地把自己放逐在三山四海之间,走到哪里算哪里,遇到好事图个欢喜,惹上祸害权当历练。

天时入秋,落叶萧瑟,本就荒凉的野道愈加少了行人,路边几座无名的旧坟杂草丛生,间或有虫鸣唱晚,不觉悦耳,徒增三分阴森。

顾潇翻身下来,把中午吃剩的半个馒头喂给了马,然后才转过头,用睡意惺忪的眼睛打量着这家在夜色下更显幽深诡谲的荒野客栈。

这荒山野岭,前不着村后不着店,只有这么一家怎么看怎么像黑店的客栈,三层楼高,黄泥糊墙,茅草盖顶,大门朽烂不堪,上面打补丁似地贴着数道新旧掺杂的木板,门前两盏纸灯笼里烛火明灭,映得门顶上的“天诚居”三个红漆字仿佛成了血糊的“人成尸”。

活人入此即成尸,说这不是宰客劫掠的地方,怕是鬼都不信。

顾潇看了看天色,阴风起,暗云涌,琢磨着怕是要下雨,他没打算露宿荒野成个落汤鸡,就施施然牵了马去敲门。

“来嘞,客官请!”

爽快的迎客声响起,摇摇欲坠的大门被拉开,露出一张满脸横肉的脸,顾潇看了一眼就扭过头,觉得这人长得不像小二,更像个杀猪的。

“帮我把马喂了,再来一间房,上些热食。”

他扔了一块碎银子,小二掂了掂分量,笑得更真切了些,一手牵着马,一手虚引示意他往里走:“好嘞,您先坐下歇会儿!”

顾潇迈过门槛,只见大堂内倒是灯火颇明,左侧一道破破烂烂的布帘子挡住后院,右侧桌椅摆放整齐,只是陈旧得很,上面还有擦不掉的油污,看着颇为倒胃口。

小二牵着马往后院去了,顾潇扫了一眼,三个人高马大的跑堂正在收拾桌上残羹剩饭,只是不见客人。

正前方的柜台后站着位发束银簪的老板娘,年纪大概三十多岁,敷粉施艳,看着倒不大显老,只是也不像良家子。见顾潇进来,她眼里亮了亮,从柜台后走出来,一手还拿着笔,一手提起了酒壶,笑道:“哎哟,好久不见这样俊俏的客官,这天儿冷,先喝杯酒暖暖身子?”

“多谢掌柜的。”顾潇接过酒杯仰头饮下,借着袖子遮挡把一杯酒倒进了衣襟里,好在今儿穿了一身黑衣,看不出有何不妥。

他冲老板娘笑了笑,将酒杯往柜台上轻轻一放,杯底嵌入木台内,周围却没有龟裂开来,好像这杯子一直就长在那里。

“小子不知轻重,这点银子给掌柜的换张桌子。”顾潇无意生事端,也不想被人找麻烦,索性一开始就挑明态度,但凡脑子没被钉耙刨过,也不会做些什么蠢事。

老板娘看着那嵌入木台的杯子,笑容僵在脸上,半晌才勉强抽动了一下嘴角,掂了掂银子,赔笑道:“客气了,这银子别说换桌,加上客官今晚食宿也是够的,请。”

顾潇颔首,抬步向二楼走去,老板娘招呼人端着托盘跟上,有一碗热汤、一盘熟肉,并两个荞面馒头,并不精致,量却足。

大抵是得了老板娘吩咐,跟上来的小二并不敢造次,放下吃食就麻溜地往外走。顾潇审视了一下这间客房,除了一张床一张桌子一个浴桶外再无其他,被褥散发着陈旧潮湿的味道。

他摇摇头,到桌边坐下,夹了几片肉裹进馒头里,就着热汤吃着,窗外渐渐传来淅淅沥沥的雨声,一场秋雨一场寒,见雨花被寒风卷入,就起身去关窗。

没成想手刚碰到窗栓,劣质的木板挡不住喧嚣,楼下传来了一阵噼里啪啦的桌椅翻倒声,夹杂着店小二的叫骂和小孩的哭闹。

他皱了皱眉,本来不准备管闲事,但是听这动静越来越大,小孩儿嚎得跟杀猪一样,终究还是没忍住,提刀下了楼。

楼下,店小二骂骂咧咧地把一个小孩子踹倒在地,那是个七八岁大的男孩儿,白白胖胖,跟民间供着的年画娃娃一样,穿了身绸缎衣服,一看就是富贵人家才能养出来的崽儿,可惜现在脏兮兮的,脸上又是灰土又是眼泪,身上还被踹了几脚,正滚地葫芦般磕在顾潇脚边,好端端的凤凰蛋,简直跟臭鸡蛋有得一拼了。

老板娘和店小二等人并不想招惹他,因此见顾潇下楼,就生生收回了手脚,那小孩儿倒是机警,顺势抱住了顾潇的腿,鼻涕眼泪糊了他一裤脚,大声叫道:“救命!他们是开黑店的,救救我!”

顾潇挣了两下,奈何这孩子重得跟秤砣一样,手脚并用抱着他的腿,差点儿把裤子给拽下去。无奈之下,顾潇一手抓紧腰带,一手以刀杵地,吊着眼梢问道:“这是干嘛呢?”

“哎呀,这死孩子打扰到客官了是不?这便陪个不是。”老板娘愣了一下,很快便回过神来,“这是我的儿子,他爹去得早,我一个寡母也没管教好他,这不因着他惹了点祸事,就打算教训教训,没想到搅扰客官了。”

“大胆!你胡说!”没想到这孩子人不大,胆儿可肥,当下松开顾潇的腿,几乎一蹦三尺高,稚嫩的童音竟然很有几分狐假虎威的气势:“你们都不是好东西!”

顾潇挑了挑眉,只见店家几人的脸色都有些不大好看,老板娘勾起嘴角:“都说清官不断家务事,客官难道连我这个寡妇打儿子也要插手吗?”

“娘子这般风姿,怎会生出这么个肉丸子?”顾潇笑了笑,一手揪住孩子衣领,把他拎了起来,“都是走江湖的,明人不说暗话,这孩子跟我没关系,我的确是不必多管闲事。”

闻言,那孩子立刻在他手里挣扎不停,老板娘脸色一缓:“客官是明白人,既然如此,天色已经不早了,还请休息去吧。”

“等会儿,我饿了。”顾潇手里紧了紧,不等老板娘发话,继续道:“我不爱吃那些个腌臜畜牲,眼下既然有鲜活的肉菜,还请老板娘下个厨吧,银钱我会另付。”

店小二和跑堂脸色大变,老板娘在他和小孩之间看了几回,犹疑道:“客官意思是不瞒客官,我们这儿虽然是黑店,干的也是杀人越货的买卖,可是这人肉”

“开黑店的,连人肉都不会做,说出去怕是要令人笑掉大牙。”顾潇嗤笑一声,手里的胖娃娃好像被吓傻了,现在才回过神,拼命把自己扭成了一条蛆,也没能掏出他的五指山,终于嚎啕大哭起来。

老板娘惊疑不定地看着他:“这我们抓了这孩子,本来也是看他有些身家,打算向他家里勒索些银两,只是这孩子不识趣,不仅不说,还一时不慎叫他跑了出来,但是做人肉”

“呵,你看这孩子穿着,就该知道他家非富即贵,说不定捞不着钱,反而倒惹祸事,不如赚点小钱毁尸灭迹来得干脆?”顾潇摇了摇头,拿出两锭银子在她面前一晃,“这孩子给我做了下酒,二十两银子归你们。”

二十两银子,在这个时候足够普通人家几年的花销。老板娘咬着嘴唇犹豫了一会儿,终于下定决心:“好,但是我们这厨子没做过人肉,这”

“那就把厨房借我,我自己来。”顾潇说着就提起小孩儿往后院走,看着手里不断踢蹬的崽儿,顺嘴问道:“乖,叫什么?不然等会儿我不知道给你起什么菜名儿啊?”

小孩儿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直打嗝:“你、嗝!坏、嗝!”

“男人不坏女人不爱呀,小屁孩儿懂什么?”顾潇摸摸下巴,一脚踹开厨房门,把他往灰扑扑的地上一丢,抄起把菜刀,亲切地问:“你看红烧怎么样?对了,你要是不告诉我名字,等下我就管你叫红烧肉丸子了。”

“你!哇——”小孩儿扑在地上大哭,“我、我叫楚尧,不不要吃我!”

第28章 轻狂(四)

楚尧还在扯着嗓子嚎啕,顾潇手里的菜刀就落下了。

那不甚锋利的菜刀打着旋儿从他手里飞了出去,直直斩破窗纸,劈在了外面木桩上,刀锋入木三分,离店小二只有不到一寸。

他若是动一动,那颤巍巍的刀刃就要切开皮肉,像被割喉放血的一头肥猪。

紧随店小二身后的老板娘花容失色,三个跑堂呆立当场,手里抄起的棍棒砍刀噼里啪啦掉了一地,砸中脚趾头也不敢喊痛。

楚尧被这一下惊住了,也就忘了哭,只本能地打嗝儿。

“狗改不了吃屎,做贼的当然也不走空。”顾潇回身看着门外五人,手里摸出那锭银子,“鸟为食亡,人为财死,世上从来不缺脑子不够胆子来凑的蠢货。”

他之前没想过惹麻烦,这黑店的人自然也不会来触霉头,按理说顾潇完全可以安然无恙地睡上一晚,明日一早又酒足饭饱地踏上前路。

可是这么个年画娃娃似的小肉丸子,要真是落在黑店手上,下场估计也只能去喂狗了。

顾潇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和“一身麻烦不嫌多”之间摇摆了一下,终是决定再行善一回,左右一个连人带鞋都没三个马扎高的小娃娃又不会跟他以身相许,大不了把他往家人那里一扔就甩手走人,说不定还能蹭顿好的。

那二十两银子,不是真为了买肉菜,而是将银钱露白,倘若这店里的人识趣,他自然留下银两带着孩子走人,井水不犯河水;然而他们见财起心,那么也就不怪他出手无名了。

老板娘一张涂脂抹粉的脸扭曲得难看,她急促地喘了几口气,用力拔出木桩上的菜刀,厉声道:“怕什么?他就一个人,还能反了天不成?都给老娘上!”

顾潇笑了笑,一阵古怪的声音突然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