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他故意不去看男人捏得发颤的手。

对方要假装冷静,他乐得成全。自己烦心的事太多,根本顾不上别人。可是如果这个男人能给他需要的东西,他不介意和他相认。这件事情要是单单绑架的话,即使他知道了他和这个男人的渊源,他不会想见面。只是现在,他迫切需要力量,一个能让他成为强大男人的力量。

他敲敲书房门,爷爷在里面应了一声。他推开门,听身前的男人叫声伯父。他跟进去,轻轻带上门。那一刻,他知道,等那门再打开的时候,世界将会不同。但他有点期待,因为他相信,那个世界会和她的世界相交,甚至重合。那么,他与她必能再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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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收拾妥当,几部白色大房车在门口候命。下午的飞机,现在需要出发了。

我走到车前,对等在那里的鸣池和踏歌说,“你们走前面,我搭他们的车。”

红龙的车队已经等了一上午。他不露面,我就随他去。可是时间不等人,我只能采取主动。

鸣池的脸更黑了,“什么人?”不过几个月,孤鸿身边出现那么多陌生人,令他无法掌控。

“朋友。”我又补充,“确切地说,他的女朋友是我的朋友。”说完,也不顾鸣池不好看的脸色,直往那排黑色车走去,敲开中间那部的车窗。

车窗摇下一半,我就说,“送我去机场吧。”

车门打开,黑德大叔出来,让我进去,他在外面关上车门,上了前面的车。我花点时间抚平裙子,感觉车子开动,才抬起头。红龙一个人在对面,目不斜视得看着我。他总是好看的,令人赏心悦目的狂野之美,带着窒息的压迫感。可是今天火色的眸子里,存在着疲惫,伤感,还有一丝焦灼。

“菲儿呢?”一时间没话说,只能寻找彼此关心的话题。

“她不太舒服,在我母亲家里。”他听我主动开口,竟松了口气。

“看不到我,不太安心吧?”我看他那样,有了开玩笑的心思。

“那天早上,我有去接你。退房,是为了菲儿的安全。”但他到的时候,警方封锁了整幢大楼。在打探消息的人回来之前,他等在车上,看里面抬出一具具尸体,竟然心惊肉跳。是的,看到她的时候,终于安了心。

“谢谢。”他想告诉我他没有背弃,我很感激。

“是你吧,把警察引到那里。”他并不在问我,只是陈述事实。

“是你吧,写匿名信的人。”我也在陈述事实。

双方都不否认,等于承认。

“你是为了菲儿,对不对?菲儿跟我说过,她是长辈买来送给你的生日礼物。她就是在洛神之舟被卖的吧。你是要帮她出气么?所以明明傲宇集团早不参与黑道事业,你却出入频繁。你不担心警方进入洛神之舟的系统,把你揪出来。”有些事想问清楚。

“系统里没有个人资料,认卡不认人。就算指纹识别,也是事先做好指模发派给会员。警察只能抓现行犯,想要找大头,没可能。这个组织筹划相当精密,几乎天衣无缝。至于我做的事,不过因为一个私愿。我只希望如果有一天菲儿想起那场恶梦的时候,地狱已经消失了。”他原来也很感性。“你究竟是谁?我只能查到你在洛神登记的住址。顾鸿不是你的真名?”

“凤孤鸿。”我功成身退,也没什么不能坦白的。更何况,还有话问他。

他神色一正,“凤家?”

凤家,当世仅存几个古老尊贵家族之一,且以女子为主。她们行事低调,很不张扬。旗下生意以服饰,广告,家居,多媒体为主,客户面向全世界的女性。权贵和巨商们皆以娶凤家女子为傲,哪怕并不是本家,即使是旁支也极为抢手。傲宇集团的实力,还不够资格与她们攀亲。

“你既然为菲儿做到这个地步,应该查过她的来历吧?”我需要他亲口证实心中猜想。

“没错。她是凤家一个女管家的孩子,叫…”他突然了悟,“你是菲儿的…”

“花想容。”我又想哭了,“我们是童年的玩伴。”

菲儿真的就是想容啊!小时候她长得漂亮,现在更美了。她仍然善良,仍然爱吃巧克力冰激凌,仍然还天真。

“她很喜欢跳舞。我们分开的那年,她已经是芭蕾舞班上最出色的学员了。她的梦想就是成为一名专业舞者。我看她现在的样子好像不跳了,是你不允许吗?”我侧过头,看着窗外飞驰的风景。

“她的腿折过,因为拖太久才治,最多恢复到正常行走,跳舞就不行了。”他面前的女孩双手放在膝盖上,将白裙揪得死紧。她的侧面苍白,试图掩藏难以言喻的悲痛。

“她刚到你那里的时候,还好吗?”我下决心般正面看着红龙,“别骗我。”

“她全身是伤,有些地方溃烂,有些地方骨头断了,常常发高烧,说胡话,好几次休克,连医生都要放弃了。后来,身上的伤好了,却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哭,或者发呆,而且整夜整夜不睡觉,也不好好吃东西。有时候翻箱倒柜,好像在找什么,嘴里叨叨几个字。没人知道她说什么,现在我终于知道了。”他的眼神哀悯,“阿鸿——她说得是这两个字。阿鸿,原来是你。”

我哭了,因为眼泪已经有了自己的生命。她们蜂拥而出,哪怕知道出来后生命就终止,也宁愿成就哀伤的宣泄。

“都过去了。”他想递过去一方手帕,却最终没动。

“还好…她有你。”我哽咽。如今全心全意感谢他,只为想容。“可…她为什么…不记得我。”

“心理医生认为她既然无法从过往中走来,就只能依赖深度催眠覆盖痛苦的记忆。否则,她会死。”他看她泪眼朦胧,却聚精会神听每个字。“她被修改记忆之后,性格变得内向,但不再抗拒人接近,慢慢变成了今天这样。但是,这种催眠有时间限制,本来差不多是十年。”

“本来?”我忘了哭,“你是说她的记忆要恢复了?”

“哮喘发作之后,她开始间歇性头疼。睡觉时,常常冒冷汗,甚至警醒。我和心理医生说了症状,他说当她接触到以前的人或物,记忆可能提前恢复。”他知道了令菲儿记忆混乱的主因。

我想到那天,我看到她腕间的燃凤,而她还念“云想衣裳花想容”。应该是那时候吧。我非常后悔。她这样子恢复记忆怎么行?我只是听强仇那个混蛋说,就承受不住了。那么敏感纤细的想容如何受得了?我心思百转千折,谨慎得想了又想,终于做出决定。

“红龙,拜托你。”我很认真得说,“再次锁住那段记忆吧。”

他先是瞪着我,然后苦笑了出来,“是啊,她还小呢。可是,你甘心吗?费尽力气,搞垮了洛神之舟,难道不是为了她复仇?”他想到她的本事,暗自赞赏。

“我以为她死了,可她活着,还过得很好。现在仇也报了,伤害过她的人或死或废。她想不起过去又怎样?她还有现在,还有未来,还有你。”是的,只要想容过得好,我从此放心。

车停了,在我们交谈的时候,到了目的地。我去开车门,准备结束这场对话。

“等等。”手被红龙拉住,手腕上一凉,他帮我戴上金色燃凤。“菲儿说,你朋友的东西,由你保存比较好。”

我原本想把燃凤让红龙带给想容,做个纪念。仔细一想,打消这个念头。我问红龙要过纸笔,写下了想容妈妈疗养院的地址。

“如果记忆还能修改,至少让她记得自己的母亲。她失踪了六年,花姨疯了六年。只要安排得当,可以两全其美。不过这个决定由你来做。”我推门下车。“红龙,好好爱她。或许有一天,因为你的爱,她能勇敢面对一切,而我和她的友谊可以继续。”

走了几步,我回头。红龙站在车门边看我,凤凰叶般的眼睛凝神静气,身形一如当初狂放。这个重承诺,如火一般的男子,我深信,有他,她此生幸福。

“菲儿,芳菲。”我笑着对他说。轻转手腕,叮铃叮铃。“燃凤归主,从此世上没有想容。”

他向我微微点头,钻进车里,走了。

我迎向鸣池和踏歌,朝机场大厅走去。轻哼着最爱的曲子,心情涤荡在满天云彩之上。

别了,飞舞的想容,

别了,率性的青春,

别了,我的年少轻狂。

(第一卷终)

第五十六章 乍暖

更新时间2010-4-25 20:45:42 字数:2755

落到这步田地,我自己是怎么也搞不太明白的。这里不是寸草不生的沙漠,也不是干涸的广大平原。即使天很黑,山的轮廓仍然清晰,树的影子仍然密集,脚下的路修得十分平坦。虽然身处在偏远小城的郊区,可因为是观光城市,游客很多,基础设施建设一流。那么谁能告诉我,明明晚上十点都不到,大路上车不多,但也不是没有,为什么我想拦部顺风车就这么难?

世道险恶?没错!人心不古?也没错!可跟我有什么关系呢?我不过是个青春亮丽,白体恤配牛仔裤,背着和我人齐高的登山包,一个单纯的自助旅行者而已。自助,懂吗?身无分文,边旅行边赚钱,边赚钱边旅行。有钱的时候住住小旅社,没钱的时候搭搭顺风车。今天在这个城市,明天自己都不知道下一站。这样的旅途,如果缺少了热情的帮助者,就会像我现在一样,站在前不着村,后不着店的马路边,吃灰。其实要不是之前搭的卡车突然抛锚,而我看错地图,以为不多远就有休息的加油站,我还不至于惨到又饿又累。

当我摆出很潇洒的手势和身姿去拦截第九十九部车子,接着马上遭受了第九十九次的败绩之后,决定改变策略。不就是露露胳膊秀秀腿吗?豁出去了我!

很快第一百部车子开过来。我打算挽起袖子,却发现穿得是短袖。我要抬美腿,牛仔裤紧身的那种,包得密不透风。我可不想等一百零一部,立刻冲到车道上,成大字型岔开手脚。还就不信,他能从我身上压过去?

我其实很紧张。电影里不常演么?车子要么直接撞飞人,要么挨着膝盖一分不多。结果是那辆车开始减速,最后停在我前方五六米。非常安全的距离。车灯晃眼,我根本看不见里面的人。但我吁口气,朝车子走去,心想终于能坐下来好好休息。谁知,那车子突然发动,轮胎一转,往旁边车道换。虽然没料到,好在我动作敏捷,往那边车道一堵。这回车子如我所愿,紧着膝盖停了。反射性地,我向后跳一步,眼睛看到驾驶座上的人。

一个男人,大约二十六七,白衬衫,中规中距打着蓝白纹宽领带,袖扣在车灯反射下闪着银光。他皱着眉头,神情不悦,看我如同一只恼人的小苍蝇。

我在他的目光中卸下身后大行囊,放在车轮前面,自己走过去,敲敲车窗。他想要跑,得压过我的行李。这招有些无赖,加上第一次用,我很脸红,可为了热被窝和食物,顾不了那么多。人们怎么说来着?对了,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我不至于贪心到撑死,但也不要饿死。

男人并不想放下车窗,我锲而不舍敲了五分钟有余,他才不情愿得打开一条小缝,脸上布满阴霾。他不吭声,只能继续由我来。

“先生,能载我一程吗?”我微微笑,让自己看上去像个好人。当然,我本来就是好人。

“不能。”他一下就拒绝,想要关窗,却发现我的手指扒在上面,还印了指纹。他的脸快皱成抹布。

“先生,很顺路的。”我抱持亲善的态度。

“不顺路。”他语气仍然硬邦邦。

“我还没说去哪里,你就知道不顺了?”我问。

“你也不知道我去哪里,你又说顺路?”他冷冷回答。果然不是好蒙的主。

“这附近统共一条路,直直下去就是维市。我想去机场,不过那里要出市区,还真不好说你顺不顺路。所以一到市区,我就下车,决不添麻烦。”我功课做好了,才敢逢车就拦。

“我的车不搭陌生人。”他调头只看前面大路,“放手,还有,把你的东西拿走。”他的侧面在对面来的车灯中时明时暗,轮廓分明,眼睛深邃,鼻梁高挺,长得不错。

“拜托了。这么晚,一个女孩子在马路上很危险的。我保证上车后当隐形人,你不会感到我的存在。”我本来只是手指头扒着窗沿,现在另一只手掌拍上车窗。

他脸色更难看了,恨不得下车赶人。车后喇叭乱响,因为他的车埂在路中间,阻碍了交通。他从来不喜欢热闹,却一下子被吵得头昏脑胀。等他清醒过来时,车恢复了行驶,而那个莫名其妙的女人坐在他旁边,后面座位上放着超大的行李。后照镜里,行李很旧,脏兮兮得看不出颜色,他只觉得刺目。那个女人穿得还算整洁,可是身上发出一种难闻的味道,令他鼻子敏感。恨不得连人带东西赶下去,再赶紧找个地方洗车。

我很聪明得不出声,乖乖坐在旁边,不去惹他,只用眼珠子偷偷转着,看他的车。居然是保时捷,簇新簇新的。我很想去试试音响效果,可一看他刻板着的凶脸,立刻湮灭了志气。我决定还是睡觉好了。他身上的衣服看似朴实,却是上好的料子,手工缝制,那对袖扣还是宝石蓝的呢,又开这样的车子,不可能会趁我睡着卖了我吧。我看人还是挺准的。可是我的头才碰到玻璃,他竟然开口说话了。

“除了你屁股下的座椅,最好哪里都别碰。”他一手驾车,一手翻出一条白色手帕,“把刚才你脑袋碰到的地方擦干净。”

我像发现了怪物般瞪着他好一会儿,“你有洁癖?”我说车里那么干净,看不到杂物。原以为是新车,谁晓得根本是它的主人有洁癖。

“我没有洁癖。”他不过喜欢干净,“但也不想臭烘烘的东西弄脏车子。”

“臭烘烘?你在说我吗?不会呀,我今天下午出发前才洗头洗澡。”我好歹是个女的,怎么能任他污蔑。“不信,你闻。”我把脑袋往他跟前凑,将名声捍卫到底。

他赶忙拿着手帕往我头上扣,大手一推,不让靠近。我看他的样子不像故意贬低,抓了把头发,放在鼻子边嗅嗅。

“咦,还真有味道。”我突然想起来,“啊,一定是之前我搭的那辆卡车,可能是装羊或者装牛的。我说那时候在后面怎么感觉不太对呢。”

他的眼神如果是刀的话,我大概已经变千疮百孔的了。

“要不,待会儿如果有加油站,我找个地方洗洗再走?”我随便提个建议。

他什么也不说,不过打开了所有的车窗。风在车里乱窜,我的长发狂舞,几秒钟让我变成了疯子。我寄人篱下,有苦难言,看他一头短发在风里却更加有型,只能咽咽口水,干羡慕的份。

不知道老天爷听了我的祈求还是他的,很快一个小小的加油站出现在路边。

“就是这里,就是这里。”我很兴奋,“我看地图上距离也不远,还想靠走的,原来要开这么久才到,还能吃一顿热的。好在遇到你。”双手合十,两眼发光,朝他膜拜。

他本来不会停,油箱大半满,可以直接开进市区。可手上的方向盘轻轻打转,车子已经开了进去。不错,是个好机会。等她进去洗澡,他只要把行李拖出车,就能走人。一想到这儿,心情不由大好,对她套近乎的方式不完全忽视。

我看他脸色阴转晴,以为他也饿了,“我先进去看看有没有更衣室,要是有的话,洗完澡再出来帮你买东西吃。你要吃什么?这种便利店,大概只有简单的食物。”

“无所谓。”他听我还考虑到他的那份,目光扫过我。

我下车跑到后车座拿了换洗衣物,冲他招招手,跑进店里。加油站的灯光不很明亮,因此我看不见他微微扯开的嘴角,邪恶得很。他很有耐心。店员告诉我后面有间小小更衣室,我透过玻璃,比手划脚告诉他时,他就抱着双臂,一直靠在车上,看我。我想,他一定属于面恶心善那类人。

等我洗完澡,换好衣服,在货架上看了半天,走到店门口,决定喊他自己来挑食物时,只有空荡荡的车位和两部加油机,我的登山包孤零零被遗弃在加油机前,哪里还有那个男人和车子的影子。

秋风卷,落叶无奈。偶尔呼啸而过的车,打破满山的静谧。

第五十七章 还寒(上)

更新时间2010-4-26 20:50:05 字数:3149

我最大的优点可能就是随遇而安。既然那人实在不想载我,我也不要自讨没趣。好在他还算不错,没有将我留在深山黑林。只要有人可以聊天,有屋顶可以遮雨,有食物可以果腹,我并不介意。更何况旅行的意义不正在此?流浪在陌生的土地上,说不定就遇上一段奇缘,也说不定参与一件奇事。

十分钟后,我觉得我说不定就是个乌鸦嘴。事情是这样发生的——

我见门口没人没车,就把背包带回便利店。店里就我一个客人。店员是个女孩子,化浓妆,,嘴里还不时吐口香糖泡泡。不过应该跟我差不多大,二十多岁。她见我之前和一个男的一起来,现在男的却跑了,有点幸灾乐祸。嘴里叨哩叨哩,说我身材太差,长得普通,还土里土气,她是男人,她也跑。

我只是笑,然后问她附近有没有巴士去维市。她告诉我马路对面有车站,可最后一班车半小时前就开过了,要等到明天早上五点。大概觉得我无趣,她坐在柜台后面玩电脑。我在货架上找了一包泡面,一盒鱼罐头,躲在店后面的角落里大快朵颐。因为饿极了,非常专注着食物,没在意门口发出叮当声,更没在意进来的什么人。不过当有人走过来时,我还是从墙角绕过大背包瞄了一眼。一个很壮实的中年人左看看右看看,大概因为我身前有大背包挡着,他也没注意后面有人,什么东西也不买,鬼鬼祟祟在货架后打量前面柜台,接着从口袋里掏出一样东西,就往头上套。

我心一跳,不会吧,不会这么倒霉吧。

还没等我感叹完,那人突然冲上前,从怀里掏出手枪,指着店员,“把收银机里的钱全拿出来,快,快点。”

店员尖叫一声,脸色发青,赶紧打开机器,往外掏钱。一时间丁零当啷,沙沙沙,还有硬币滚到地上。

我目瞪口呆,加油站便利店抢劫案,这么经典的桥段,还真称得上一段奇缘。那我要不要参与这件奇事呢?我有点犹豫。不是我胆小。好吧,那家伙手里有枪,所以我怕怕。而且一般这类抢劫,多是拿钱就走,不会伤人。

偏偏,生活总有意外,才让人期待未来。虽然这时,这个未来我根本不想期待。首先是那劫匪太贪,袋子里已经装满钱,还要去捡地上的。其次店员很勇敢,趁机躬身摁了警报器。最后警报器太招摇,连了警方热线还不够,居然整个店里铃声大作。我不出来不行了。劫匪惊慌之下可能会对店员不利。

一声枪响。我轻奔到男人身后时,晚了点,店员已经中枪倒地。大概没想到会这样,那人很慌张,转身要跑,却擦到了我的衣服,更吓得惨无人色。我的身影倒映在他硬瞪大的小眼睛里,他甚至看不清我下一个动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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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从后照镜里看到警车红色的闪灯,他就知道今天会是倒霉的一天,而霉运根源来自那个浑身发臭的家伙。因为车里到处都是她的味道,他敞开车篷,油门踩得猛了点,所以才超速。他将车停到一边,坐在车里等警察过来开罚单。

“先生,请拿驾照。”警察手拿小本。

他拿出驾照递过去。对方正要记录,身上的无线呼叫器响了。虽然背景很嘈杂,他和警察都听得很清楚。

“M3国道爱岭段加油站便利店遭抢劫,有路经司机听到枪声,请附近警员赶往支持。”

呼叫重复好几遍。警车已经扯开鸣笛,那警察罚单也不抄了,只说小心驾驶,跑着跳上车。爱岭段,他眼皮一跳。爱岭段,他心里一抽。爱岭段,他油门一踩,猛打方向盘。车子尖锐的叫着,竟然快过警车,甩开一大截。警车呜哇呜哇,也提高了速度,却敌不过那部赛车级的。他一看码表,200公里,低低咒着,脚下油门却不松,呼啸而去。

不过五分钟,他已经到了。刚才不太明亮的小油站,如今被四面八方的警车照得通明,有一部急救车,还有很多路过看热闹的。他推门,车钥匙也不拔,快步往便利店的方向走去。围观的人看着他气势汹汹,赶紧给他让道。守着警戒线的大概是新人,刚想请他出示证件,被他一眼扫得不敢吭声。他长腿一抬轻松过线,配合挺拔的身形和出色的外表,竟引起在场女性们的侧目,还有些竟往他这边靠过来,引起小小骚动。

他根本没注意,直往店里面走。才到门口,看见医护人员抬着担架出来,染血的白色床巾下一个人形。他神经绷了起来,动作却一点没慢,上前扯开覆盖的布。是个年轻女人,肩膀往外汩汩冒血,失去意识。又抬出一架,没有白布遮盖,是个魁梧的中年男人,他两眼乌青,头发乱得揪成结,脖子上还有三条血痕,人事不省。他看到那人的手腕上闪亮亮戴着手铐,才知道这是劫匪。

还好——不是她。他不敢松口气,大步流星,走入店里。柜台一片狼藉,货物满地都是。警察们在取证,拍照,也没人分神注意到他。他人高,一眼就可以看清店里的每个角落。除了前面,只有两个警察在墙角那儿围着说话。没有她。他终于感觉轻松,看来她运气不错,正好错开了抢劫案。但不知为什么,看不见她,他也有一点点失望,虽然绝不会承认。

叮——微波炉计时器发出来的。有人喜悦得欢呼了一声,他甚至感觉自己的耳朵竖立。那个声音——

本来站着两个警察的角落,因为其中一个的移动,而腾出空间。那个空间很小,却正好将她妥帖嵌好。她长相实在不起眼,唯有一双明目和一头亮发可看。此刻,她正眉飞色舞,与警察谈笑风生。走开那个也回来了,手里热气腾腾一碗杯面,笑眯眯得递给她。她眼睛弯弯,小小月牙儿的形状,倒很有些可爱。

她眼睛很尖,看到他,大叫:“肚子饿不饿?来得正巧,这碗火候刚好。”他的突然回转,竟引不起她半分波澜。

他这一刻确定,原来没心没肺的不是自己。心头火苗窜飞,解开袖扣,捋起袖子就朝她走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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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看他的表情很精彩,阴晴圆缺都过上一遍。只觉得奇怪,他自己回来的,干嘛看我不顺眼的样子?而且捋袖子又是做什么?裸露在外的手臂强壮有力,常晒太阳的缘故,呈金棕色。这才发现,他可以算是黑马一匹。但这不仅无损于他的英俊,反而更添魄力与魅力。松开上面几颗扣子的衬衣,领带被他随意插进衬衫,露出小半截,身材随着他的步子,把动作感性到极致,非常赏心悦目。

我尚陶醉在他的魅力之中,他却从我手上拿过杯面,坐在椅子上,端起就吃。他吃得很急,好像饿惨了,几口就解决完。

“走不走?”他又拿出一条白色手帕,擦擦嘴,随手扔进垃圾桶。

我呆呆看着他浪费,“你真的有洁癖吧?”

“我喜欢干净。”他仗着身高,视线将我压扁。“你到底走不走?”

“其实那个——”我为难了,“警察说可以送我到机场。”而且很热情,因为我见义勇为的缘故。警车耶,多威风。我的警察之梦虽然破灭了,但擦擦边也不错。

他再看我的眼神已经是恶狠狠的了,令我有点战战兢兢,很没用得缩缩脖子。

“抱歉。”他突然转向那两个警察,“我女朋友给你们添麻烦了。如果笔录做完,我可以带她离开吗?我虽然惹了她生气,可已经定了维市最好的酒店套房,想让她好好放松。她遇到这种事,吓得我超速赶来。你们瞧,就是你们同事正往上贴罚单的那部车。”

他变脸光速,那种有点无奈,又相当宠溺,充满诚恳和情感的语气,竟立刻博得了警察们的好感。他们说什么女人就靠哄的,说什么女朋友很暴力,当男朋友的要体谅。带着我们出去,向同事解释了一番,滥用私权,把罚单揉成团。还连拉带拽的将我推进他的车,让我这样体贴的男朋友好好珍惜,别乱耍脾气。

我在车开动后的十分钟里,处于哑口无言状态。这个我以为面恶心善的男人,其实很危险,很可怕。他进入我男朋友的角色,动作,言语,表情,甚至内心情感都演得惟妙惟肖。别说警察,我自己也不由自主受他摆布。

光和影在他身上交错,就像他秀给我看的两张面具,一张温柔,一张冷漠。可笑的是,他仿佛天生具有魔力,让惊艳的视线目眩神迷,情愿迷失了自己。

第五十八章 还寒(下)

更新时间2010-4-27 20:53:31 字数:2251

我最终决定不让自己拜倒在他的西裤管下,尽数收回放在他身上的目光。但是长路漫漫,因为刚才的事件,我了无睡意,就想着说说话也不错,虽然他不是很好的聊天对象。

“你怎么又回来了?”我非常好奇。他分明厌恶我这个陌生人,还有超级洁癖,现在也根本没好脸色。他究竟想什么呢?

他不回答,连一眼都不施舍,神情却有那么点懊恼。

好吧,无论是什么原因让他改了主意,我可以肯定他自己已经非常后悔。看看车外,黑暗笼罩着大山,成片树林被风吹得呼啸,没有路灯,没有人迹。并不荒芜,却容易心生魔障。我觉得最好还是睡觉,不要找他晦气。我放平座椅,习惯性朝左侧躺,他紧抿的唇线,扇形睫毛下深邃的眼轮,皆映入视线。我赶紧翻个身,背对他,免得无法好眠。

不知过了多久,睁开眼睛,天色大亮。蓝天透着一层薄灰,东方积起云霞,微微泛着瑰红。几只鸟儿飞过,留下动人的鸣叫。风没有秋天的凉意,吹动了发梢,清爽宜人。

我坐起身,肌肉关节有些僵。转头看一圈,还在车里,只是司机不见了。再往外瞧,才发现这里是机场的停车场。我高兴得欢呼一声,跳到车外,松松筋骨。我并不担心他。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车在,自然人在。况且,不管他出于什么样的心态,我已经到达目的地,旅途十分圆满。运动完毕,拖出沉重的背包,打算等到人就说拜拜。

他一会儿就出现了。整夜开车对他没有影响,精神奕奕,大步又如流星。他戴了墨镜,多出一份酷味。

“谢谢。”我见人来了,把包包背到身上,“其实你不用特地送我到这儿。”但我还是很感激他,免了奔波之苦。

他将手里的纸袋放在车顶上,就去后尾箱拿出一件手提行李,拉着就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