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你落了东西。”我看他留下纸袋。

“你的。”他头也不回。

我打开一看,三明治和牛奶。他居然买早餐给我?我不由受宠若惊。看他越走越远,我赶紧赶上去。

“你人还挺不错的。”他人高步子也阔,赶得我喘气。

“我不习惯欠人情。”他一点也没慢下来的意思。

我没马上明白,后来才知道他指那碗泡面。“没什么,在家靠父母,出门靠朋友嘛。下次见面请你吃更好的。”在外这些日子学会不少话。

我们一前一后走进机场,同时在电子屏幕前面停下来。我看了看登机时间,再看看大厅的钟,还算运气,能赶上。他也在看,又抬起腕表。

“先生,谢谢你让我搭车,还有早餐。再见。”我虽然诧异他还送我进机场,但不问他姓名,也不留下名字,终究只是萍水相逢。

我小跑着往柜台checkin,大多数旅客已经入闸,没人还在办理登记手续。我买的是经济舱位,工作人员忙着帮我办理托运的当儿,我无意往旁边一看,他和我不过隔着几个台子,也在办理手续。就说他不像好心到这个地步,原来和我同一班飞机。世界实在太小。等我办完,他也办完。

“你的车怎么办?”我脱口而出。

他瞥着我,开口:“租的。”

我无语,但马上再接再厉,“你看,我说顺路吧。”

“那又怎么样?”顺路就要让陌生人搭车?“我开的不是巴士。”他也不是慈善家。

事实上,以往日他的准则而言,对她的态度好到连自己都难以置信。原以为这样的心软,会随着两人的分道扬镳而从此消失。谁知,两人巧合到飞机都搭同一班。他现在非常想,非常想甩掉她。

“呵呵,笑话有点冷。”我知道他根本不在说笑,但偏偏要逗一逗,“当然不是巴士,你开的是出租车。”我很认真地说。

他手掌往我跟前一摊。

“什么?”我问。

“车钱,还有小费。”他说,一脸职业道德。

这人到底是贵公子,还是嬉皮无赖?为什么无论哪一张面具都象为他夺身定做?而我没办法看清楚这个人的本心。我很不喜欢,很不喜欢这种感觉,无可奈何,超出掌控的感觉。

“没钱。”他既然问我要,我却给不了。不是不愿意,而是口袋里除了机票,只有几个硬币。还幸亏机票买的是往返。

他似乎看穿我的囊中羞涩,或者本来就挫挫我的锐气而已,掉过头去。

“你这人怎么这样?还说订了五星级酒店给人家,结果让人家睡在车子上,浑身发酸。说话不算话,我要分手哦。”我存心提醒一下他的谎言。还敢问我要钱?

他什么也没说,只是嘴角挂起一丝浅笑。的确很荒谬。他归咎于吃了垃圾食物的后遗症。海关在即,他保持沉默,我也不多说。这个人,离他越近,就忍不住想更靠近。就像飞蛾,明知灰飞烟灭,还要扑向火焰。我,不是飞蛾。

进入候机室的时候,他上楼。我看一眼,头等舱和商务舱的贵宾休息室,完全不意外。我直接在经济舱的排椅上休息,拿出一本推理小说,打发时间。

两个看上去学生样的小女生,先是谈论着某个男明星的八卦,然后其中一个突然兴奋得直嚷嚷:“哇,超级帅哥。”

另一个忙说:“在哪里?”

“上面。那可是头等舱休息室。一定是有钱男人,好年轻。”

“他在看我们这里。是你还是我?”

“你看你看,他身材一级棒。”

无论X代人还是Y代人,女性都崇尚英俊多金的王子,白马黑马不拒。哪怕很多人说嫁给这样的男人不安全,也很多人说王子公主的爱情后面充满不为所知的痛苦,我可以说99%的女人都不会拒绝这样男子的追求。不知是否受到外国文化的影响,现在的女孩子也开始喜欢西方男子高大结实的体型,觉得性感。

我听她们说得热闹,也往楼上看去。帅哥毕竟是凤毛麟角。从昨晚到今天,我只见过一个帅哥。他手肘撑着栏杆,墨镜已除,露出深藏的眼眸,正往下看。他五官的确好,像美丽的艺术品,不仅是外表,还透出心深处的内涵,贵不可言。细看之下,竟是混血,立体感很强,难怪引人关注。

我朝他笑笑,再次做了个谢谢的手势。他面无表情,视线转向别处,一手正拿着电话。原来他谁也没看,只是在接电话而已。我觉得自己好笑,把心思正了正,将有关这个人所有的记忆扫进一只箱子,合上盖,不再打开。

直到下飞机,我没再看见他。那时候想,缘分到此为止。

第五十九章 凤凰

更新时间2010-4-28 20:58:19 字数:2390

凤氏集团总部和多数大集团一样,坐落在市中心许多摩天楼中的一栋。下面六层是凤家专营的店铺,从时装到珠宝,从美容到健身,从餐饮到娱乐,为女性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让女人梦想成真。这里是女性的天堂,是女性的俱乐部。七楼以上是行政区,负责处理该区域所有的业务,汇集全球分部的信息,进行分析汇总,交由高级经理制作报告,以制定未来战略和方向。

我用电子识别卡上了顶层。白色系列的欧式风格,石雕和风格画在细处雕琢,香水百合令白色更高洁生动,家具却显简约,相当大方别致。正中一间是大姐办公室,左边是鸣羽姐领导的助理室,右手是秘书室。左右两间办公室采用玻璃墙面,如果有人进来,就能看见。而我在待客的沙发上坐了五分钟,才有一个年轻女子从秘书处走出来。她依旧留着刚出校园的青涩,但看着挺机灵。

“您找哪位?”她问,其实很奇怪没有得到任何接待处的任何通知。

“我找总裁。”我回答。

“总裁正在开会,请问您有预约吗?”她手里翻开电子本,点击查阅。

“没有,是她约的我。”有谁受得了一天十来个电话,催得我头发根根竖。

她腼腆得笑笑,“那应该是助理部安排的,不过他们都去开会了。会议大约还有半小时结束,需要我给您倒杯茶吗?”

“谢谢。”我点头,“秘书室好像也只有你一个。”

“是。今天我第一天上班,还在看员工守则。”她周身的气质不太像小秘书,从头到脚凤氏出品,一套下来就是百万。

不过才出校园就能进顶层,再加这套行头,应该是空降下来的。我这么猜测。她泡茶的手艺相当不错。捧在手心,觉暖不觉烫。含在口中,清香不损,苦涩全无。

“很好喝。你学过?”反正有时间,找个人聊聊天。

“家母喜欢品茶。”她说话的方式也和时下人不同,字字珠玑。这个答案,可以理解为她母亲教的茶道,也可以理解为她为母亲尽孝而学的。两种都显示她良好的出身和品性。

“你很孝顺。”我接着她的话说。

“为人子女,应尽的义务。”她的笑容很贤淑,“您请慢慢品,有事可以叫我。”还是个不多话的,果然教养得很好。

“好。”我也不多说,好茶需要认真喝。

即便如此,五分钟后我就坐不住了。几年无拘无束在山水间游荡的日子,令我在这个精致却过于狭小的空间呼吸不畅快。于是我去问小秘书会议室在几楼,得到答案后,直接就奔楼下。才进入廊道,吵闹声已经传过来。我靠在门边的墙上,双手插在裤袋里,安静得偷听。

“事情到了这个地步,你必须承担责任。”大嗓门是依雷的老爸老乔纳。

“为什么是我啊?你手上有最先进传媒机构,一样查不到对方的来历。”针锋相对的则是黎市的欧阳天伯伯。

“那只是暂时的。”老乔纳有些理亏,底气却丝毫不减。“可是你们新产品还没上市,对方就有类似产品抢先。你们参加投标,对方总比你们的高上一点点。你们内部出了问题,为什么你不查?搞不好心里有鬼。”

我听着,也是暗自点头。这么明显,确实有内鬼。

“也不是每一次都这样。你说得轻松。查?怎么查?弄得人心惶惶,会影响集团整体利益。再说高层多是和我一起拼过来的老人,他们对凤家忠心耿耿。你是小人,你挑拨离间。”欧阳天大声为自己人辩护。

里面热闹的像露天集市,哪里有半分教养的样子,亏他们在外面都是名绅巨贾,在小辈面前总摆威仪。我哑然失笑。门突然开了,走出一个女子,合身的黑色套装,头发挽得一丝不苟,鼻子上架黑框眼镜,镜片后的目光清澈如泉。她是大姐身边的私人助理鸣羽。她乍得看到有人杵在旁边,有点吓到。看清楚之后,总是一本正经的脸上竟然大喜过望。

“你总算回来了。”她拉着我就走。

“鸣羽姐,你出来干吗?”我看她兴奋的忘乎所以,好心提醒一下。

“管它的,他们要是真渴,自己会出来找水喝。”她头都不回,“要是让你再跑了,我和阿爱不用回大宅了。”眼前这个最重要。

“不用紧张,这次我不跑。”我安抚她的情绪。

“我不信你。”她拽得死紧,“谁不知道凤家二小姐说的话不算数。”

“谁说不算数?我答应了读管理,也答应了不当警察,都照做了啊。只要是承诺,我会守的。”我心里酸涩,泛出很久以前的苦味。

“警察是你自己放弃考的。管理的确是去读了,四年的课程花一半时间就读完,然后三年里跑得满世界不见人。”凤孤鸿是凤家的一根叛逆骨头,刺得最上面那个十分不舒坦。

我嘿嘿笑两声。为了清舟的梦想,答应奶奶放弃考警校。而更深处,则是在洛神之舟的案子之后,觉得自己个性不适合遵纪守法的警察职业。

我被鸣羽连拉带拽进大姐的办公室。她将我摁进沙发,自己坐在对面盯着我。

“鸣羽姐——”我简直坐如针毡。

“五分钟。”她挥手不让我继续,“等阿爱见到你就行。”

对付女强人,我丝毫没有办法,只能哈拉一下,“要不你给我讲讲这几年家里的事?”

“老样子。不过——”她向来谨言慎行,神色却异常起来,让我跟着好奇,“阿爱要订婚了。”

“什么!”我跳起来,“和谁?”

“东雷家族的。”鸣羽说。

“东雷?雷二不错,大学教授,性格有点闷,为人诚善。雷三也还好,虽然工作狂了点,私人生活很检点。不像那个东雷耀华,顶着长子长孙的名头,乱搞男女关系。东雷旗下的娱乐公司,哪个被捧红的女明星没做过他女朋友。不是他就行!”在外面玩,并不代表不关心。

鸣羽眼睛里面覆上一层很淡很淡的惆怅,幽幽吐口气。

“是他,对不对?”我语气已冷,夹着寒霜。“也是。他是东雷未来家主,奶奶一定会选他。大姐干吗要答应啊?我不信只有东雷一家。”

“东雷耀华带着娱乐公司百分之五的股份,亲自去老夫人那里求的。”鸣羽再次惊报内幕。“阿爱知道时,已经定下婚期。先订婚,再交往,一年后结婚。”

我来回踱着步。有谁会相信,在这样的年代,高贵如凤家女,婚姻却成为利益的工具。多少代传下来的破规矩,居然牢不可破。凤家一直以这样的方式,伸展着领土,扩张着财富。然而几百年来能一直维持着富贵的家族少之又少,多数随着各式各样的危机没落了,消失了。凤家带着她的六支旁系到今天屹立不倒,不知牺牲了多少凤家女子的幸福。

“我讨厌东雷耀华。”我却做得了什么呢?“不会叫他姐夫。”

“我打赌他根本不在乎。”有人说,笑如欢杨。

第六十章 订婚

更新时间2010-4-29 21:02:28 字数:2336

我回头一看,正是大姐凤孤爱。她和鸣羽所穿的黑色相反,一袭香水白,干练却不失妩媚。她从不留长头发,短而明快,天生红黑色,如性格一般简洁,同火焰一般热情。这个大我七岁的美丽姐姐,于我,亦师亦友。

“姐——”我拉长音调,“你要好好查清楚。东雷耀华是花花公子。嫁猪嫁狗,也不能嫁他。要不然,你一进门,可能就有十来个小孩子叫你继母。”我粘在她身边,不依不饶。

“比起猪啊狗啊,我宁可做继母,至少自己不用生。”她任我扯着袖子撒娇,从抽屉里扔出一张粉色卡片,“今晚,家宴,准时。”

我忙不迭拿起来一看,雷凤结亲四个大字烫得我拿不住。“这么快就订婚,而且还是今晚。老姐,你帮我送我机票的时候,就算好了对吧?我不回来,你怎么办?”

“早晚得有这一天,嫁谁都一样。没错,知道你今天回来,所以选在今晚。你不回来的话,后悔的人绝对不是我。”大姐说,“东雷耀华,他是花花公子才好,大方谈情大声爱。我自己早想创造一方世界,等结婚后才能开始,到时候忙还忙不过来。最怕嫁个小肚鸡肠的男人,假正经还碍我手脚。”她眼睛好明媚,是弗朗明戈的舞者,即使一人起舞,却毫不孤独。

我没想到大姐竟然真地看得开,心中锦绣,丝毫不限于儿女私情。我心情也不拘泥难过了,且把这个姐夫当成姐姐离开凤家的挡箭牌。这么说来,我还要感谢东雷耀华。

“所以,你还有一年时间。”大姐把矛头对准我了。

“什么呀?”我装糊涂。

“我嫁人之后,一定不会再打理凤家事业。”她终于有机会解脱。

“姐姐,凤家女不只我一个。”我还没认命呢。

“二小姐,你不能再偷懒了。看看阿爱,她瘦成什么样子了?整整掉十公斤。明天还是她订婚呢。礼服没时间试,皮肤保养更不可能做,连戒指的样子和尺寸也不知道。你唯一的姐姐,难道要在订婚和结婚前工作到最后一秒?”言词犀利不是鸣羽姐的风格,她总是像水那样柔和。

可如今我被她几句话说得抬不起头,“让我想想。”我逃了出去。

某爱斜斜看了某羽一眼:“我怎么不知道自己瘦了十公斤这么多?两天前,是谁取消我所有的行程,去做什么新娘美容和按摩?至于戒指,东雷送过来当天,我记得就套过了。”

某羽也斜斜看某爱一眼:“我不说得惨点,她能内疚?她不内疚,我们就得做到你出嫁前的最后一刻。你愿意,我还不愿意呢!还有一年哪,东雷耀华干嘛那么传统啊?亏我千挑万选出来这么一个,做了那么多小动作,帮他挤入前三。在老夫人眼皮底下,我容易吗我?”

看来是自己压榨得太狠,搞得鸣羽比自己还想摆脱凤氏。凤孤爱又想,只是孤鸿可不是省油的灯。她的实力隐藏得很深,狡猾如奶奶,也难动她。看着鸣羽为一点小聪明沾沾自喜,她不忍心打破美丽的幻想,从而选择缄默。

姐姐的确很了解我。我人从电梯里出来时,就已经知道鸣羽说得太夸张了。再如何忙碌,奶奶不会对大孙女的婚事不开绿灯。即便奶奶冷硬如此,鸣羽自小和姐姐一起长大,也会将订婚和结婚仪式办的妥妥当当,不让姐姐受半点委屈。我的内疚,是真正的关心则乱。

出了大楼,就有一部车开过来,在我面前缓缓停下。司机走出来,他带一顶棒球帽,穿棕色套头毛衣,着洗白牛仔裤,一派秋日闲情。当他抬起头,对上我的视线,神情有些激动。扯开了笑容,又瞬间腼腆得收敛起来。如果不是他脸上那条疤,我跟本认不出眼前这个手长脚长,足足比我高出一个半头的魁梧男子,居然是当初秀气的小傻。天啊,凤家对他做了什么?他如小白兔一般的眼睛呢,他秀挺的鼻子呢,他红润润的嘴唇呢,他堪比雪莲的肌肤呢?把美丽的踏歌还给我!我用力瞪着眼睛,仿佛这样瞪过以后,踏歌就会变回来。

他被我瞪得慌了神,手脚不知放哪里好。我叹口气,算了,反正大概他还很喜欢现在这个样子吧。男人,都喜欢力量。

“踏歌。”五年后能见到全新的他,我其实很高兴,“我回来了。”张开双臂,轻轻拥抱。

他先是胆怯,然后鼓起勇气回抱,学她的样子,拍了拍肩。在她身边,永远不会寒冷。抱着她,连心都能融化。欢迎回来,他在心里说。整整五年的时间,他努力让自己变强,希望从此能好好守护她,不离不弃。

大姐的订婚宴在凤家老宅举行,个个忙得底朝天,所以我回家也没引起什么轰动。奶奶正在小休,我没见到面,照顾她几十年的姆妈倒是拉着我说了好一会儿话。感情最充沛的妈妈都来不及掉几滴高兴的眼泪,马上被一旁的管家拉过去研究菜单。三妹孤清要在宴席上表演,正在琴房里练习。四妹孤岚据说也是刚从某个考古基地回来,因为灰头土脸,被美容师拉去整理。

我回到自己房间,刚要理包,鸣池敲门进来。他笑容依旧,样貌还像刚出社会的大学生,时光徒劳无功。

“要不要帮忙?”他问。

“要啊!我对整理不在行。”我本来以为多年过去,和他会有所生分。可是他仍然爱护我,让我羞愧。

“你只是很懒而已。”原来,他对我一如既往。

“这话就不用说出来了。”我白他一眼。“踏歌怎么变成了这样?”既然想到了,就问问。

“什么样?”他不明白。

“看着又高又结实,跟柱子一样。我交给你的时候,他可是人见人爱的俊美少年啊!”我解释。

“你也好意思说。他那时候营养不良,后来调养好了,再加上练武,身体才慢慢好转。他现在的样子才是男人的样子。”他不以为然。

我就说吧,男人——

“以后就让踏歌跟着你。他很强,而且对你忠心。”他安排。

“好。”凤家女身边至少有一个助理,文武都行。我既然回来了,也必须接受。“奶奶还让你跟我吗?”

“应该是。不过因为在公司已经有了实职,所以不能一直在你身边。等你正式上班,我会担任特助。”他一直被奶奶重用。

我一笑,正式上班?但愿永远不要有那一天。

“今晚的礼服在柜子里,首饰还在梳妆台的保险箱里。你先睡一下,东西我稍候整理。等你醒了,吃点东西。下午三点,美容师来替你上妆。五点就得下去帮忙。”他熟练打点我的时间表,“有事打我内线,今天我会一直在家里。”

我目送他出门,换了睡衣,跳到床上,呼呼大睡。回家的感觉,原来真的不错。

第六十一章 相逢

更新时间2010-4-30 20:24:53 字数:2223

我提着裙子,在梨树林中穿行。入秋时分,倾夜如水,很凉。虽然早已不见梨花,结着一树的橙黄果实,满溢芬芳。若是我心情不错,还能欣赏出几分野趣。

家宴?我游荡乡间太久,脑袋不会用了。近百桌的席面,上千的客人。这叫家宴?我最讨厌的就是这种场合,两眼趴趴满,全是陌生人。我一看不对劲,躲回房间,直到晚餐时间,被美如天仙的大姐亲自拎下去。

还好,双方家人在小餐厅单独一桌。我吃到一半的时候,发现气氛不太对。原来准新郎没出现在饭桌上,惹得他父母尴尬无比。奶奶和妈妈虽然不悦,但凤家女子向来骄傲,依旧保持完美的礼仪。大姐很无所谓,陪着东雷母亲说话,一幅好儿媳的样貌。似乎非常得东雷主母的欢心,将腕间一对名贵的玉镯摘下来,直接往大姐手上套。可怜大姐的手被刮得一阵白一阵红一阵青,竟然硬套进去了。我缩缩脖子,扭曲着脸,替大姐痛。谁知奶奶看见了,正好,打发我出来找未来姐夫。

前头那么多人,我看了就头昏眼花。索性也不是真找,绕过大厅和花园,跑到梨树林这边躲闹。还找人咧!我连东雷耀华的脸都没见过。我往深处走去,那里有凤家最老的梨树,从第一代至今,已有数百年。

宴会的喧闹渐渐消散,唯有风声伴行。我踩着一地月光,仿佛踏冰履雪,心情渐佳。不一会儿,老梨树的轮廓出现在月色下。它主干粗壮,盘根错节,展示时光的痕迹。它的枝叶茂盛,果实累累,却有着飞扬的生命力。小时候的我调皮捣蛋,常跑到它这里爬上爬下,在枝丫间还能睡个底朝天。妈妈让人搭了个树屋,又架了梯子,免我着凉虫咬,半空掉下来。因为宽敞舒适,成年后,我还是喜欢在树屋里读书,越积越多,竟成了小书房。

我摸着梯架,五颜六色的油漆绕成一条七彩糖,每个阶梯上一幅童年的画,均出自我的手笔。我没打算上去,因为身穿晚礼服的关系,行动很不方便。偏偏当一切寂静下来,新的声音又响起。四下看看,今夜满月,林子几乎雪亮,没有人影。耳朵渐渐分辨出来,女人的娇哼嘤咛,千回百转,媚入骨髓,不依不饶的轻唤,忘乎所以的索情。伴随不时的喘息,低沉的笑声,是男人。我涨红了脸,完全怒不可遏。什么狗男女,居然在我最爱的屋子做龌龊事。

东雷耀华,我非把你打成猪头不可。心里认定是这个臭名昭彰的花花公子,我几步爬上去,略弯腰,借天上那片皎洁,将里面看得一清二楚。两道纠缠在一起的身影,好像麻花。女人脱得就剩条小内裤,雪白的背泛出一层密密的汗珠,沿着脊椎流到小蛮腰。一头长发,可惜了,染得乱七八糟。男人坐靠着书架,居然还衣冠楚楚,白衫黑裤的,两只手放在地板上,左腿平放,右腿弓起。两人吻得难分难舍。我却有种感觉,女人绝对比男人投入。我如今大了,没谈过恋爱,也见过不少,知道他们还没开始弄脏地方,心里平伏些。更发现那男的没穿新郎的白色系列,确认不是未来姐夫。女人丢弃在门口的衣服是今晚女侍者的制服,一块亮闪闪的名牌写着张小菊。

我退后一步,故意咳嗽两声。

里面传出女人的惊呼,一阵凌乱的脚步和细琐穿衣声。几分钟内,那女人钻出来,看到我以后更慌张。头低着,长发披散,扣子还扣错了,露出小半白皙透粉的胸脯,裙子拉链也没弄好,光着脚,双手抱着鞋子,十分狼狈。我的神情很冷,并没有怜香惜玉的打算。

“你叫张小菊?”我向她确认。

她瞬间抬头,睁大眼睛。喔——小鹿班比。大眼,小嘴,鹅蛋脸,虽然不是大美女,也是清新可人。不过,我怀疑她是否真得很单纯,几个小时内就差点和陌生男人滚床。

“我妈病很重,我刚开始替她这份工。小姐,您别跟我老板说。我还有个弟弟,家里等我的工资开饭,还有学费。”她说着眼泪成线。“这位客人喝醉了,我推不开他,被他强迫......还好小姐来了。”

原来世人多会演戏,只看你单纯欣赏,还是情不自禁参与。而她的演技算是不错的,如果碰到的不是我,应该会相信和可怜她。她的眼风更好,看到我华衣美服,能找到如此隐秘的场所,一定与主人家关系非浅。只是她这么急着把脏水往那男人身上泼,不怕他反弹么?

“你可以走了。”那只狗男不出来,我没工夫和她多说。

她抱着东西,赤脚踩得咚咚响,头也不回就跑了。等张小菊走远,屋里仍然毫无动静。我气不打一处来,脸皮实在太厚,真把别人的地方当自己家啊?想到这儿,手挡着门楣,微微一弯,走了进去。

浓浓的酒味,弥漫。苦艾,龙舌兰,葡萄果酸,马提尼,交杂混合出奇特的香气,如丝如缕般绕着梨木之香,舍不得分离。虽然不难闻,却充满着颓败的味道。我打开屋里唯一的小窗,换些新鲜空气进来,又对着月光深呼吸几口,才转过身来看那个男人。

微卷的黑发,长长的睫毛浓密,好像为那双闭着的眼睛涂了迷人的眼影,顶级陶瓷的细腻皮肤,挺而直的鼻梁,玫瑰花瓣的唇彩。五官达到黄金比例的完美。这样的男子,五年前我遇到过一个。五年后,在我增广见闻了许许多多,各式各样的男人之后,还是只有一个。

海粟,依旧是沧海中绝无仅有的一粟!

这个不该属于我世界的乖乖牌,如今躺在我童年的小屋里,烂醉如泥。他衬衫敞开,展示宽阔的胸膛和结实精壮的腹部。还好西裤皮带一切正常,否则我会冲过去给他两巴掌,看他还能睡得跟无辜的天使一样?海粟,我搞不懂,怎么会变成这副样子?他如今和东雷耀华,以及那些花花公子又有什么区别?

我站靠着窗棂,回想着我们初次见面的模样。他温文有礼,亦有君子风度。他个性善良,却内心坚强。他言语轻柔,却有令人安心的力量。他那时候典型读书人的身材,修长而翩翩有风,绝佳公子。

“过来。”他突然开口,眼睛闭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