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跟高长恭在一起将近五年了,却一直没有孩子。那个恐怖的夜让她的身子受创严重,怀孕比较困难。不过,也并不是完全没有可能,当初替顾欢诊治的名医就对高长恭说过,只要好好调养,过上几年,待她元气恢复,就有可能怀孕。

在孩子的事情上,高长恭从没有着急过,还怕顾欢心急,一直都对她呵护有加。

顾欢其实并不急,本来女子在二十五岁左右生孩子是最好的,她才二十岁,早着呢。当然身子是要调养的,所以她一直都很听话,乖乖地在高长恭的监督下进补,自我感觉越来越好,有爱人亲密关怀的日子也特别幸福。

听到“委屈”二字,段韶立刻爱惜地搂住她,温和地道:“欢儿,就算你不是王妃,也没谁能给你气受,有义父在呢。”

他身份尊贵,手握重兵,历代皇帝都对他礼敬有加,区区一个王妃,是不够分量得罪他的。顾欢开心地一个劲点头,像个可爱的孩子。

段韶喜爱地看着她,笑着说:“其实,在义父眼里,你也是公主。”

顾欢心花怒放,高兴地一仰脸,“我不想当公主,只喜欢跟义父在一起。”

“那好啊。”段韶呵呵笑道,“兰陵王去瀛州了,这段日子,你就住在义父这里吧。”

“太好了。”顾欢雀跃不已,忽然想起韩子高,便有些犹豫,“义父,我大哥还在邺城呢,要是我住到义父这里,那我大哥就是孤孤单单一个人了。”

“你大哥便是在建康城越狱潜逃的陈国大将韩子高吧?”段韶微笑着说,“让他一起住过来吧。”

顾欢吃了一惊,“义父,你知道?”

“是啊,我知道。”段韶慈爱地看着她,“你给你爹写信,说与人金兰结义,可你大哥却有难言的苦衷,必须隐姓埋名。你爹虽然信任你,但爱女心切,自然不大放心,便将此事告知了我。我派人去查了一下,就知道了一切。你大哥生得实在太美了,又武艺超群,再对照一下年龄,天下间能与他对得上号的人就只有韩子高了。再加上他在青州出现的日子正好是韩子高从建康逃出之后不久,事情的真相便昭然若揭。要查证这件事其实很简单,不过我觉得无此必要,对吧?”

“对。”顾欢笑着点头,“我就知道瞒不过义父。不过,我们也没做坏事。那陈琐意图谋朝篡位,碍于我大哥手握重兵,又不肯依附于他,便阴谋诬陷我大哥,想害他性命。我当然不能袖手旁观,就去帮着把大哥救出来了。义父,我大哥真的是很好的人,忠君爱民,对朋友讲义气,待我和长恭更是关怀备至,比亲兄弟还要亲。在我心里,他就是我的亲哥哥。”

“我明白。”段韶圈抱着她,温和地说,“我很欣赏你大哥,他如果愿意,也可以使用原来的名字,用不着遮遮掩掩。陈琐与宇文护早就勾结在一起,要合攻我大齐。韩子高逃离陈国,我齐国自然要接纳于他,这是理所当然的事情。”

“好,我回去就把义父的话告诉他。”顾欢喜不自胜,“大哥一定会很高兴。”

段韶闻弦歌而知雅意,淡淡地道:“龙阳断袖之事实属平常,自古便有,用不着大惊小怪。韩子高为人忠肝义胆,行事颇有分寸,进退得宜,举止有度,是个不可多得的人才。行大事者不拘小节,看人也是一样的。龙阳断袖也好,妻妾成群也罢,独身终老也可,都是个人私事,只要大节上无亏,便是值得敬重的人。”

这些观念在这个时代是相当惊人的,不由人不肃然起敬。顾欢收敛了笑,认真地点头,“多谢义父教诲,我明白了。”

段韶又抚了抚她的头,微笑着说:“你能抛弃世俗成见,与他义结金兰,又甘冒奇险,潜入建康助他逃脱,义父便知你不是那等胶柱鼓瑟之人。当然,似你这般一个纤纤女子,竟已是名动天下的三品大将军,那就肯定不会墨守成规。就算我不了解韩子高,他能让我家欢儿看上并认作兄长,那就一定很优秀。”

顾欢在段韶面前一向随心所欲,并不需要假意客套,便笑逐颜开地猛点头,“是啊是啊,我是不会认同那些世俗偏见的,就算别人认为我的所作所为惊世骇俗,不以为然,我也不在乎。”

“如此甚好。”段韶捻须微笑,“知我者谓我心忧,不知我者谓我何求。别人要说什么,自是由他,我们做我们的,不必理会。”

顾欢高兴地说:“嗯,我明白。”

父女俩就这么开开心心地过了一天。顾欢陪着段韶喝茶、吃饭、聊天,又弹琴给他听,然后坚持要他午睡,自己跑去向总管查问,看他们有没有好好侍候义父。最后她陪着段韶用完晚膳,答应了第二天便搬过来住,这才告辞离去。

暮色四合,春风温柔,顾欢骑着马,慢悠悠地沿着驰道向前走着。

家家户户都点起了灯,酒楼里更是热闹,青楼乐坊中也传出了欢声笑语,有人在唱《木兰辞》,婉转悠扬中又有激昂之声,十分动听。

“…万里赴戎机,关山度若飞。朔气传金柝,寒光照铁衣。将军百战死,壮士十年归…归来见天子,天子坐明堂。策勋十二转,赏赐百千强。可汗问所欲,木兰不用尚书郎;愿驰千里足,送儿还故乡…”

顾欢听着在风中飞扬的歌声,饶有兴趣地打量着街边的店铺。走过有名的点心果脯作坊“闻香斋”时,她忍不住下马,过去买了一包蜜枣,捧在手上边走边吃。

她一直没在邺城好好逛过街,这时索性过过瘾,到处晃着,买了不少可爱的小零碎,打算下次去看父亲的时候送给两个弟弟。

她穿着男式便装,在旁人眼里,就是一个英俊的少年郎。她身上的服饰做工精良,衣料华贵,腰带上挂着的玉饰也相当精美,一看便知是富贵人家的少爷。

她将刚买的一只陶瓷小猪放进怀里,忽然旁边有人在她身边一闪。她猛地发现有只手伸过来想摸她的钱袋,立刻反肘一撞,飞腿踢出。那人向后直跌出去,痛得直哼。

顾欢笑吟吟地道:“小贼,偷东西也得看清楚人,竟然偷到我身上来,瞎了你的狗眼。”

旁边的人都惊讶地看着她,没想到她的身手那么敏捷,反应那么快。

忽然,有人高呼:“打这个小贼,我昨天才被人偷去十两银子,害我老婆刚生了孩子连只鸡都吃不上。”

立刻便有不少人涌了过去,对着躺在地上的人拳打脚踢。

顾欢又有些不忍了,赶紧挤进去,手脚并用,帮那个小偷挡开了大部分攻击。几招过去,大家便都看出她武艺高强,纷纷停手,疑惑地看着她。

顾欢和颜悦色地道:“别打了,会出人命的。偷盗虽然可恶,却够不上死罪。大伙儿要么报官,要么就放过他这一次吧。或许他就改邪归正了,也是一件好事。”

许多人都不以为然。

“他有手有脚的不好好做工,却偷东西,分明不是好人。”

“就是,一定是好吃懒做,哪有可能改邪归正?”

“小哥,他刚才还想偷你的东西,你就别护着他了。”

其实,顾欢上阵杀敌时也是铁石心肠,丝毫不会怜悯对手。那是你死我活的战斗,万万不能手软。但在平日里,她却跟普通女孩没什么两样,连杀鸡都不忍看的。现在,人们当着她的面群殴一个已经被她打伤的人,她便不能视而不见。

“要不,报官吧?”她劝道。

有人大声说:“报官有什么用?关上两天就放了,他还不是照样继续偷?”

“对,这种人就是要狠狠地打,好让他长点记性。”

“就是,最好把他的手剁了,他才知道厉害。”

地上那人抱着头,蜷缩成一团,一直在发抖。

顾欢叹了口气,正要劝说,便见几个身穿官袍的人挤了进来,满脸堆笑地冲她抱拳躬身,“这不是顾大将军吗?顾大人,可是有事?需要下官帮忙吗?”

闹闹嚷嚷的那些百姓顿时噤声,没想到这个一脸稚气的少年竟然是大将军,都惊讶地看着她。有人便暗自点头,怪不得身手那么俊。

顾欢看了一下眼前的几个人,基本上不认识。他们的品级都在五品以下,皆是文官,没有武职,她便礼貌地对他们拱了拱手,笑道:“各位大人,幸会。这儿有个小贼,百姓们激于义愤,上前围殴。我劝他们不要闹出人命,还是报官的好。”

“对对,理当如此。”几人立刻附和,“顾大人,这等小事便交给小官们料理吧,明日我等再去向大人禀报处置的情形。”

顾欢便点了点头,温和地说:“有劳各位大人了。”

“顾大将军客气。”另一位官吏赶紧谦逊道,“应该的,应该的。”

顾欢对他们抱了抱拳,便出了人群,牵上爱马继续往前走,顺便查看了一下手里的果脯有没有掉在地上。她举止之间流溢出浓浓的孩子气,一点也不像一般人想象中叱咤风云的大将军。

身边的人流熙来攘往,顾欢丝毫没受影响,照样美滋滋地吃着蜜枣,好奇地左顾右盼,开心得不得了。

有个长身玉立的年轻男子已经注意她好久了。他本来欣赏的是她的马,那是一匹突厥才出产的宝马良驹,落在这样一个稚气的富家少爷手里,真是暴殄天物。他这么想着,正在盘算怎么把这匹马弄到手,便见到那孩子露出绝佳身手。那一撞一踢,绝不是花拳绣腿,而是久经战阵习练出的自然反应。他不禁对那少年兴趣大增。等到听见一群官吏对她执礼甚恭,叫她“顾大将军”,他就更是欲罢不能了。

跟随着她走过了两条街,渐渐靠近铜雀台,他看见她吃完果脯,拍了拍手,转身攀鞍认镫,似要上马离去。他连忙上前,微笑着说:“这位兄台,在下初到邺城,对这里不熟,竟迷路了,可否请兄台为在下指一下路?”

顾欢停下动作,转头看向他。

这里已远离闹市,很清静,整条小街只有他们两人。那男子看上去不到三十,身材高大匀称,眼睛明亮,鼻梁高挺,下颌方正,有种光明坚毅的高贵气质,让人一见便心生好感。

顾欢走过去,微笑着说:“公子要去哪里?”

那人对她潇洒地一抱拳,笑道:“在下初到邺城,下榻于云来客栈,好像在一条叫什么朝阳路的街上。”

“哦,我知道。”顾欢点头,“我带你去吧。”

那男子微微躬身,礼貌地说:“有劳兄台。”

“不用客气。”顾欢很爽快地牵着马掉了个头,重又向城中心走去。

那人走在顾欢身边,轻言细语地说:“在下祢罗突,不知兄台高姓大名?”

这名字一听便不是汉人,不过中原早就胡汉杂居,这也是平常之事。顾欢微微一笑,清晰地说:“在下顾欢。”

祢罗突惊愕地看着她,“原来是冠军大将军顾大人,失敬,失敬。”

“你倒是消息灵通。”顾欢笑道,“不是刚到邺城吗?怎么就知道我了?”

“顾大将军的英名早已播于天下,只是不知顾大人原来这么年轻。”祢罗突不住赞叹,“真是英雄出少年啊。”

“哪有那么夸张?就算要随口奉承我,也应该拣合适的话来讲。”顾欢笑出声来,“你这话用来形容兰陵王还差不多。”

祢罗突却是神色自若,“我说的都是实话,并非曲意奉承。兰陵王是英雄,那没错,可他算不得少年了,顾大人才是。”

顾欢随和地道:“你不要一口一个大人地叫我了,听着怪别扭的。”

祢罗突倒也爽快,笑着说:“那在下便托大了,我痴长几岁,叫你顾兄弟,可以吗?”

“行。”顾欢点头,态度变得熟络起来,“祢大哥,你从哪儿来啊?”

“哦,我是南汾州人,从昌化来。”祢罗突的声音很柔和,说出话来娓娓动听,“家中薄有田产,略有积蓄,我便想着出来游历一下,看看这大好河山。”

“那很好啊。”顾欢兴致勃勃地说,“我也想有朝一日能走遍天下,可惜不太可能。”

“为什么?”祢罗突温和地问,“没盘缠?还是没空?”

“盘缠倒是没问题。”顾欢有些遗憾地说,“三面都是敌国,去不了。总不能走一路打一路,那就不是游山玩水了。”

祢罗突忍俊不禁,“那倒是。”

顾欢轻叹一声,“什么时候大家可以和平相处就好了。百姓安乐,我也可以到处走走,那才快活。”

祢罗突沉吟片刻,漫不经心地说:“寄望于各国能和平相处,似乎不大现实。何不一振雄威,统一天下?那就太平了吧?”

“哪有那么容易?”顾欢摇头,“突厥强大,周国军力雄厚,想要吞并人家那是痴人说梦。陈国虽然比较弱,但也有吴明彻、萧摩诃、华皎等名将,又有长江天险阻隔,很难灭掉。反过来说,我齐国虽然比不上突厥与周国,却也有雄师数十万,更有段太师、斛律大人和兰陵王等人,智勇双全,能征善战,完全能够挡住别国的侵略。再说,我不喜欢战争,一打起来,便是遍地焦土,黎民百姓流离失所,家破人亡,实在于心不忍。”

听了她的话,祢罗突沉默很久,才幽幽地说:“这话从一位身经百战的大将军口中说出,真是振聋发聩,令人感佩。”

顾欢并没有得意之色,看着夜色中的万家灯火,安静地道:“你看,这个城市多么美丽。还有长安、洛阳、建康,都是恢弘壮观的大城,让无数人向往不已。千千万万的百姓在其中过着平安喜乐的日子,出生,长大,成亲,生儿育女…我希望这样的生活能够一直存在下去,直到千年万年,而不愿意让它毁于战火。”

祢罗突立刻点头,也是颇为感慨,“是啊,这样辉煌的大城,如果变成残垣断壁,那就太可惜了。”

两人安步当车,边说边走,很快便到了朝阳路。在客栈门口,顾欢笑道:“就是这里了,祢大哥快上去吧,早些歇息,我就告辞了。”

祢罗突连忙做了个挽留的手势,诚恳地说:“这还没有起更,不算晚,顾兄弟可否上去饮杯茶再走?不然愚兄实在过意不去。”

顾欢抬头看了看天色,但见风清月明,气氛很好,更鼓确实也没敲响,便道:“那好吧,我就上去叨扰一杯茶。”

祢罗突很高兴,领着她上了二楼。

云来客栈有两层,雕梁画栋,很是华贵,后面还有几个雅静的四合院,专门供贵客下榻。祢罗突住在楼上的一个套间里,不算奢侈,却也不便宜。

顾欢跟着祢罗突进去,坐到外间的桌旁,便有随从打扮的人进来,替他们送上热茶,然后悄无声息地离开。

顾欢四下扫视了一下,见墙边的书桌上铺着一张宣纸,似乎是一幅画,便起身上前,仔细欣赏。

祢罗突脱下外裳,走过来陪着她看,谦逊地说:“是愚兄涂鸦之作,顾兄弟见笑了。”

“不,画得很好,颇有气势。”顾欢称赞。

那是一幅泼墨山水,重峦叠嶂之中矗立着一道雄关,沉雄之势力透纸背,堪称杰作。

祢罗突听她夸赞,也没再谦虚,脸上的笑容更见愉悦。

顾欢端详了半天,顺口问:“这是哪儿?”

祢罗突淡淡地道:“潼关。”

“哦。”顾欢点头,神情平静,“这就是潼关啊,真是气势非凡,果然是扼守关陇的咽喉要隘。”

“是啊。”祢罗突忽然笑道,“我这画尚无题字,不知顾兄弟肯否留下墨宝?”

“我?”顾欢有些为难,“我出身行伍,算是粗人,不大懂文墨之事。”

“无妨。”祢罗突说着,拿起墨条,在砚中磨起墨来。

顾欢便不好再推辞,从笔架上拿过一支狼毫,看着画琢磨了一会儿,便想起元朝张养浩写的词《潼关怀古》,配这画真是珠联璧合,再合适不过了。

她饱蘸浓墨,笔走龙蛇,在画上的留白之处写了起来。

峰峦如聚,波涛如怒,山河表里潼关路。望西都,意踌躇。伤心秦汉经行处,宫阙万间都做了土。兴,百姓苦;亡,百姓苦。

祢罗突轻声念了一遍,钦佩地道:“观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

顾欢放下笔,客气地说:“祢大哥过奖了。”

祢罗突很兴奋,与顾欢回到桌边坐下,畅谈了很久,大有相见恨晚之意。直到三更鼓响,顾欢猛地想起明日一早还要上朝,这才起身告辞。祢罗突也不再挽留,却再三坚持,约她次日一起用晚膳,这才将她送至楼下。

顾欢上了马,对他拱手道别,便纵马疾驰,很快消失在夜色里。

祢罗突一直站在那里,凝神看着她的身影远去。

第59章

信末署着三个字,笔画清晰,一目了然,正是“祢罗突”。

还没到五更,顾欢与韩子高便分别起身了。梳洗罢,两人舞刀弄枪地对战了一回,这才匆匆用了早膳,一起去上朝。

过去,高纬几乎从来不上朝会,都是和士开在尚书省主持政务。偶尔有大事待决,他才到太极殿来议事,勉为其难地坐到御座上,却总是没精打采的,对大臣们的话听而不闻,仍然全凭和士开决断。

自高俨登基之后,朝中的颓靡景象便一扫而空。除了每隔九天休一次朝外,每日里都会有朝会。如果上午没议完政务,下午皇上还会在太极殿的偏殿里继续召见大臣。晚上他会将当天收到的奏疏都看一遍,能够决定的立刻就御笔亲批,不能决断的便在第二天与心腹大臣计议。这位少年皇帝从早忙到晚,称得上是大齐自开国以来最勤奋的君主。

现在离太后薨逝已过百日,君臣皆按制除服,不再戴孝,也可以嫁娶了。

高俨已向斛律光下聘,将迎娶其幼女为中宫皇后,同时,中山长公主也将与段韶的长房长孙段宝鼎成亲。他在朝上一宣旨,众臣皆面露喜色,纷纷向他道贺,谀词如潮。

斛律光与段韶都对身旁向他们道喜的大臣拱手答谢,连称“皇恩浩荡”。

韩子高和顾欢相视而笑,均未吭声。

高俨微笑着听了一会儿,让群臣尽了兴,这才打断他们,开始商议正事。

直到午时,朝会才散。顾欢拉着韩子高走到段韶身边,笑着说:“义父,我大哥说他就不过去住了,我已经吩咐人把东西搬到义父府里,今天就过去陪义父。”

“好啊。”段韶高兴地点头,随即看向韩子高,亲切地道,“贤侄初到邺城,可有不适?若是有什么需要,尽管派人到我府中去说一声。”

韩子高恭敬地一抱拳,“多谢太师眷顾,小侄感激不尽。”

顾欢已将段韶知道他的真实身份的事以及段韶说的话都告诉他了,韩子高意外之余,大为感动。

他的弦外之音段韶自是听出来了,便微笑着说:“贤侄言重了。你既是欢儿的大哥,那咱们便是一家人,用不着那么客气。”

“对啊。”顾欢附和,“大哥,你就听我义父的话,不用太客气,叫伯父吧。”

韩子高便不再坚持,“那我就逾越了。”

三人便笑着一起出宫,骑上马去太师府。

顾欢对段韶说:“义父,城里有个松鹤堂,坐诊的大夫是晋朝名医吴猛的后人,医术通神,民间传说能起死回生。我已经派人去请他了,下午就过来替你诊脉。”

韩子高有些惊讶,“伯父可是身子不适?”

“那倒没有,只是平日里容易疲倦,大概是老了吧。”段韶疼爱地看了看顾欢,笑着说,“欢儿坚持要找大夫来看看,我自然不反对。”

“理当如此。”韩子高连忙说,“防微杜渐很重要。伯父正当盛年,一点不老,可夙兴夜寐,日理万机,身体上难免有些亏损,请大夫来看看很有必要。”

“是啊。”顾欢笑嘻嘻地摇头晃脑,“我希望义父能长命百岁,将来十世同堂,那场面一定壮观。”

“你这孩子,就会哄义父开心。”段韶愉快地说,“现下看来,五世同堂大概是能指望的,想要十代子孙皆能看到,那是不可能的。段氏一门尊荣,我这一生是心满意足了。”

三人并骑而行,后面的随从整齐有序地跟着,一路上颇为引人注目。

顾欢与段韶有说有笑,眉飞色舞,让人看了便忍不住被她感染。韩子高更有着绝世姿容,虽低调内敛,却仍然像块巨大的磁石,吸引着沿途众人的目光。段韶气质高华,不怒自威,叫人不由自主地为他折服。

这里终究是帝都,人们都比较克制,没有像外州那样,无论男男女女,都疯狂地追逐、围观高长恭或韩子高,顾欢也就放心了许多。自从跟高长恭在一起后,她就习惯了人们随时随地投过来的目光,因而一直与段韶聊着天,根本不去注意周围的情形。

忽然,韩子高不动声色地对顾欢说:“欢儿,左边屋檐下有个人一直在看你,神情有些异样,不同一般,你认识他吗?”

段韶脸色未变,目光往那边一扫,便看到了那个人。瞧那人的模样,对顾欢满是欣赏之意,倒不像是歹人。

顾欢转眼一看,便见到昨晚认识的那个祢罗突,就笑着向他挥了挥手。

祢罗突也笑了,抬手跟她打了个招呼。

顾欢转头解释:“义父,大哥,他是我昨天刚认识的朋友,叫祢罗突。他是南汾州人,从昌化来,好像家中很有些产业,便出来四处游历。”

“哦?”段韶沉吟道,“听这名字,像是鲜卑人。”

“是吗?”顾欢眨了眨眼,“听着确实是胡人,不过那也是很平常的事吧,所以我没问。”

“嗯,是很平常。”段韶又看了那人一眼,没再多说什么。

韩子高若有所思。祢罗突看着他,也陷入了沉思。

他们回到太师府,一起用了午膳,顾欢与韩子高陪着段韶在花园里散步消食,然后便坚持要他歇息。顾欢跑去整理自己的房间,韩子高却没有跟着,而是留了下来。

段韶倚在软榻上,淡淡地问他:“怎么?是不是刚才那个人有什么不对?”

韩子高沉思着说:“我以前没见过这人,看他倒是光明磊落的模样,不像是卑鄙小人。可是,他的名字…我觉得有些耳熟。”

“哦?”段韶认真起来,“那你好好想想,在哪儿听过?”

韩子高微微皱眉,冥思苦想,好半天都没说话。段韶拿过茶盏来递给他,温言道:“不用急,先喝口茶。”

韩子高对他笑了笑,接过茶盏,慢慢地喝着,又继续苦苦思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