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第一反应是马上跟过去,把所有问题弄清除。他是唐枪最好的拍档,最后落得这种结局,不得不说是令江湖通道齿冷的憾事。他动了唐枪的秘密,才会招致追杀,但那秘密真的如此吸引人吗?

“先生,请出示你的护照与机票。”警察走过来,虎视眈眈地盯着我,每个人的右手都按在警棍上。

我按捺着取出证件,递给其中一个。

“方才那人,是你的朋友吗?”一个警察狐疑地问,不住地眺望着冷七离去的方向。

“不,他向我借火,我没有。”我随便编了个理由搪塞。护照和机票是戈兰斯基给的,而且有美国大使馆的特别签证,不会有任何值得怀疑之处。

警察把证件还给我,道了声谢,加快脚步赶往洗手间,与迎面走来的方星擦肩而过。

相信以冷七的武功与易容术能轻松骗过警察,但他给我的最大疑惑是,为什么逃命之后不加紧离开伊拉克,却一直勾留在此,难道有什么值得流连的理由吗?

唐枪说过,冷七对他的秘密很感兴趣,甚至想先一步获取那些资料。这一点,就更令人大惑不解了。

“我觉得不太对劲——”方星回到我身边,警觉地向候机厅里随处可见的监控探头瞄了一眼,把手放进我的口袋里,就像机场里很多青年男女的亲热动作一样。

“把手放进来?”她慧黠地浅笑着。

我把手插进口袋,触碰到她指尖上的一个小小的塑胶方块。

“有人在洗手间的门口把这东西放在我口袋里,虽然动作很隐蔽,但还是给我发现了,应该是一盒微型录音带,对不对?”她靠过来,双臂环住我的腰,做出一副普通女孩子撒娇的姿态。

那的确是一盒录音带,属于西方间谍常用的工具之一。

“是冷七?”我不再刨根问底,只是凭直觉在说话。冷七出现,一定是要跟我交流什么,但必须得时刻提防官方力量的介入,所以才会一直躲躲藏藏。

“对,冷七,唐枪的那个住手。我研究过他们所有的细致资料,一照面就会认出来,绝无差错。”她突然一吐舌头,意识到自己说漏了嘴。在追查碧血灵环的过程中,她在我的住所内外安置了大量的监控设备,这并非是一件让人无法原谅坏事,但从她的失言中,透露出曾经对唐枪和冷七也严密注意过。

“对不起,我是飞贼,总得阅览大量资料,做到有备无患。”她的话,有些欲盖弥彰的味道。

我淡淡地摇摇头:“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何须解释?”

不管她做过什么,如果以后大家成了朋友,我都可以原谅她。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其实很多时候,她也在做自己并不喜欢的事,只是情势所逼,不得已而为之。

方星舒了口气:“喔,谢谢,你不在意就好。希望伊拉克警方不会太为难他——”

只说到这里,洗手间方向传来了连续的枪声,候机厅里的旅客们都惊骇得跳起来,向门口奔逃。

“出事了。”我的心猛的一沉,随即看到几名警察拖着三具尸体走出洗手间,一路骂骂咧咧的。冷七也在三名死者之内,原先拖在手里的旅行箱已经到了胖警察手里。

他这一死,这条刚刚浮现出来的线索又被掐断了。

第03章 唐枪的遗书

“不要动,也不要向那边看。”我搂住方星的腰,两个人一起走向大厅侧面的必胜客餐厅,对吵吵嚷嚷的警察视如不见,免得被对方盯上。

方星紧紧地皱着眉:“到底怎么回事?难道黑白两道都开始追捕冷七了?”

伊拉克警察系统是在美军帮助下重建的,以前的犯罪记录和刑侦档案都已经在战火中付之一炬,以他们自身的系统力量,是不可能明了冷七行踪的,除非是有江湖高手暗中协助。

“什么都别管,一切等我们在港岛机场落足后再说。”我很肯定地告诫方星,不要试图节外生枝。

战后的伊拉克人浮于事,一旦被警方拖住,只怕会无休止地耽误行程。冷七与唐枪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纠缠,一时半会说不清,我们最好做到暂时中立,既不偏袒谁,也不鄙夷谁。

服务生送了我要的橙汁上来,邻座的客人都在窃窃私语,说冷七是江洋大盗,杀死了两名警察后被当场击毙。

“他的确是江洋大盗,但这个世界上,警察里面也有坏人,大盗里面也有好人,不是吗?”

方星郁闷地长叹,隔着玻璃窗,眺望着大街上来往的车流。再过几小时,我们就会飞上蓝天,直奔港岛,回到自己熟悉的地方。然后,鬼墓里发生的一切都将成为历史,逝者已矣,来者可追,我们还是要坚强地活下去,并且执着地走自己的路。

“那卷微型录音带上到底有什么内容呢?”方星忍不住又在自言自语。

现在,候机厅里处处都是警察和监控器,我们没有机会拿出来看,只能把揭开谜题的那一刻留到港岛去了。

“我去打个电话,马上回来。”方星又一次坐立不安起来。

我平静地望着她的眼睛:“我们是共过生死的朋友,有什么事尽管去做吧,我非但不会阻拦你,而且只要能帮上忙的,每一秒钟都会竭尽全力。”

唐枪、冷七、无情三个人都已经死了,他们都曾经是我的朋友,但我没有办法改变一切,只能眼睁睁地看着惨剧一次次发生。假如方星有难,我会不顾一切地挺身而出,救她、帮她,化解所有危机。

有缘才能聚首成为朋友,我会时时提醒自己珍惜眼前的一切。

方星脸色一红,刚刚欠起的身子又重新坐下,沉吟了一会儿,才不好意思地笑着:“其实,你知道我想做什么,对吗?”

我缓缓地点头:“你还在惦记红龙的宝藏?”

她也点头:“对,那匹宝藏数额巨大,如果能全部挖掘出来交给非洲红十字基金会,不知道能挽救多少无辜人的生命。沈南,你是医生,感触应该比我更深,几十美金、几百美金就能救活一个孩子,送他去读书、成才、回馈社会。二零零零年之后,以索马里半岛为中心的十几个小国,正在上演着成千上百人活活饿死的惨剧,瘟疫和饥荒比战争带来的死亡杀戮更可怕——”

“你找谁来做这件事?”我截断她的话。

去年港岛演艺界明星曾连续举办过二十一场为非洲灾民募捐的义演活动,我和关伯都曾到场捐款,至今记忆犹新。方星能够以这种指导思想行事,深得我心。

“金色穿山甲,还有山东神枪会的外堂弟子‘关山度若飞’孙晚。他们麾下有一支人马最擅长沙漠盗墓,水平不及唐枪和冷七,但在这一行里也非常有名。我与他们谈的条件是,一切前期费用我出,所有收益我七他三,兑换为美金打入我的瑞士账户。当然,我还请了另外的朋友做为监督官,谅他们不敢耍花样。”

方星的计划相当完整,收益分配更是极大地便宜了孙晚他们,唯一担心的便是沙漠里的联军搜索车队。鉴于沙漠黑道人马的猖狂,从去年春天起,联军司令部便下了部队可以“先斩后奏”的红头文件,对不明身份、不明来历的人有绝对的现场处决权。

我提出了这个想法,方星微微一笑:“别忘了我是谁的女儿,母亲的几个朋友目前已经坐到了美国和欧盟的政治高位上,这么点勘探特权还是能批得下来的。”

鬼墓连续发生爆炸后,下面的情况会变得更为复杂,随时都有连续坍塌的危险。我不愿让方星再度冒险,只是苦于没有正当理由开口。

登机之前,方星连续打了好几个电话,每次交谈都简短而急促,鼻梁上也渗出了密密麻麻的汗珠。

最终,我们顺利登机,并在十五分钟后随着这架马来航空的银鹰飞向港岛。

一路上,方星沉默地埋头于数日来的报纸上,边看报纸,边叫了咖啡,一个人独饮,把我晾在一边。

我索性闭目放松自己,梳理着脑子里千丝万缕的思绪:“戈兰斯基接下来会怎样——”

在鬼墓附近的战斗,他虽然做了周密的筹划,但仍然失了先机。从他与白宫大人物的对话可以推断,这件事还远没有结束,一定会持续进行下去,直到他达到目的为止。那么,他的目的真的是要捕获杀人兽的思想,然后为己所用吗?

当他一掌击毙杀人兽时,给了我相打大的震动。这几年我和关伯隐居港岛一隅,虽然也一直关注着江湖上年轻一代的动静,却还是忽略了很多东西。武功和女人的衣服一样,是会迅速过时的,我很清楚,那一掌自己是做不到的。

上一代江湖中,有一位出身于东北漠河太平镇的格斗高手,能把太极功夫中的“绵掌”和少林派的“大力金刚掌”混合来练,力求独辟蹊径、刚柔并济。二十年后,他的确也做到了这一点,随时能够“百炼钢化为绕指柔”,上一掌以阳刚之力击石如粉,下一掌以阴柔之力隔空震断树木心脉,已经到达了不可思议的境界。

结果,就在他练成绝技后的三年内,不可避免地走火入魔,浑身筋络寸寸爆裂而死。

人体只是一个运动着的容器,水火不能并存,钢柔也无法同练,所以,几百年来,少林弟子想要学习武当太极功夫之前,必须得全身散功,把原先的刚烈威猛的路子彻底放弃。

我没有跟戈兰斯基直接交过手,暂时不知道他的实力究竟如何,不过我有预感,他一定会成为我的劲敌。

飞机降落在港岛启德机场后,我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关伯,原意是怕他担心,但很明显,他的语气非常轻松:“小哥,有人送了一个巨大的包裹给你,上面没有签名,但做了高额货运保险,应该是件贵重东西。方小姐跟你在一起吗?我想跟他说话。”

我握着话筒的姿势立刻变得僵硬起来,自从方星出现,关伯的注意力似乎一下子从我身上挪开了,几乎三句话之内就要扯到她的身上。

方星坐在另一台公用电话前,正在与人通话,神情非常冷峻。

我听到她反复提及“九大高手”这个名称,并且再三叮嘱电话的另一方要火速派出眼线,找到“九大高手”,然后心事重重地收线。

“方小姐,关伯想跟你通话,方便吗?”我被关伯弄得莫名其妙,但还是遵从他的话,把听筒递给方星。

方星立刻换了一张笑脸,谦虚而不失热情地与关伯交谈了几句,便道了再见后收线。

“母亲与关伯见过面了,两个上一代叱咤江湖的人物在一起,有太多太多共同语言,几乎每天在一起吃茶聊天、切磋厨艺。我真是很佩服关伯,一双拿惯了砍刀长枪的手,竟然无师自通,变成了厨房里的绝顶高手。”方星心事重重,但仍然勉强保持着笑容。

“要不要先回我的住所去?有人寄了东西给我,我怀疑跟唐枪有关。”那仍然只是直觉,在港岛生活了那么久,除了送报纸、送账单这类日常杂事外,真正给我寄送有价值东西的人,只有唐枪一个。

方星沉吟了一下:“其实……我们有很多事要做,达措灵童那里也许……算了,先去看那包裹吧。另外,飘泊了那么久,真的很想有一锅好汤、一餐好饭犒劳犒劳自己,而且是带着家庭式的温情。”

这一次,她脸上的笑是发自内心的,绝不勉强。

计程车停在巷口,还没进小院的门,已经有一股“天地人三才羹”的悠悠香气随风而来。小院内外的篱笆墙上,藤蔓植物郁郁青青,旁若无人地肆意攀爬着。

方星长叹:“家的感觉真的很好,是不是?”

我很久没有长时间离家了,这一次重回家门,蓦然有了一种“天不够高、海不够阔”的局促感。家的确充满了温暖和惬意,但我隐居在此太久了,再待下去,恐怕连展翅高飞的力量都会失去。

“在想什么?”方星替我推开楼门,不等我回答,已经快步穿堂入户,直奔厨房而去。

“我在想,好男儿志在四方。”我默默地在心里回答她的话。一个男人,生于天地之间,并非媒体上强调的“事业为重”,而是必须寻找到自己存在于这个世界上的使命,并且排除万难去达成它。

“每个人都是带着某种使命降临在这个世界上的,我的使命呢?是什么?”我的目光掠过八仙桌上摆着的骨瓷茶具,忽的记起了达措灵童到访的那一夜。他对自己的使命一知半解,但是一直都没放弃追索,即使身中剧毒,仍在努力抗争着。

“小哥,一路辛苦一路辛苦,十分钟后就关火开饭!”关伯没出厨房,爽爽朗朗的笑声已经伴着方星的惊喜叫声直飞出来。

“哇,是江北星月楼的名菜‘醉里挑灯看剑’——关伯,我真是、真是太佩服你了……”方星又笑又叫着,像个被宠坏了的孩子。这一路,她压抑得太久了,如果能在关伯面前放松一下,也是一件好事。

我走到厨房门口,方星已经迫不急待地盛了一小碗汤,闭着眼睛,鼻尖凑近汤面,脸上露出陶醉之极的表情。

“小哥,先去洗澡换衣服——”关伯仍然很关心我,但只限于“关心”,对方星的那种感情,则近乎“溺爱”。

我点点头,不过并没有去卧室,而是转入了书房。一个一米见方的正方体大箱子摆在书桌旁边,上面贴着的黑底黄字英文标签非常醒目,竟然是来自巴西的里约热内卢。箱子正面贴着的托运清单上并没有太多的说明文字,最能引人注目的就是货物保险的那一栏,保险费两千美金,被托运物品价值六千万美金。

托运方签字的位置空着,看来是对方故意没有留下自己的姓名,这种做事方式,摆明了就是唐枪的作风。放在以前,我会笑着拆封,看看这家伙又给自己寄了什么稀奇古怪的玩意儿,而现在,我的心情一下子沉到了最底,喉咙也哽哽得非常难受。

“怎么?是不是唐枪寄来的?”方星出现在门口。

“对。”我长叹了一声,在书桌前的转椅上落座。从前我曾两次收到过这种大箱子,有一回里面装的是一套完整的西班牙牛骨,另一回则是日本海墓里挖掘出来的古代高丽珍珠袍,都给了司徒开,最终流入港岛的古玩拍卖时常。

“我觉得里面会是唐枪的遗物,而不是莫名其妙的古董。沈南,不要让个人情绪左右你的思维能力,我觉得唐枪身上的疑点颇多,他烧掉那份资料的同时,竟然向你开枪,这不得不说是一种丧心病狂的表现。还有,他说冷七要动那秘密只是一面之词,我们必须听完那录音带再综合考虑——”

方星忽然停住,走近桌子,慢慢抱住我的肩膀。

有那么一刻,我觉得两个人的心贴得极近,而且都已经疲倦得无以复加,仿佛随时都会精力枯竭而亡。

“我知道你很累,吃完饭,我们暂且休息几个小时,然后同时听录音、拆唐枪的包裹,可好?”她附在我耳边柔声低语。

我还来不及回答,关伯已经一步闯了进来,忙不迭地尴尬着大笑:“吃饭吃饭,一会儿我出去走走,你们慢慢商量正事。”

方星落落大方地起身,牵起我的手,对关伯的窃笑丝毫不以为意。

这顿饭,我和方星吃得很香,毕竟在沙漠里只吃压缩食品,胃都快给撑坏了。

关伯却吃得很少,不停地翻起手腕看表。我这才发现他刚换了一块欧米茄的新表,并且是价值不菲的二零零六新款,价值两万多港币。

“小哥,你们慢用,我出去走走,出去走走……”饭只吃到一半,他便拿起餐巾擦嘴,提前离席。

我耸耸肩,对老头子的反常现象有些不解。就算他和方老太太重续旧好,总不至于像年轻人那样动不动就坐立不安吧?

方星关了餐厅里的大灯,只留一盏水晶壁灯,然后把书房里的唱机换上了一张老唱片,竟然是老一辈歌星里最具人气的凤飞飞的歌。那是关伯的珍藏,不知怎么肯交出来给方星欣赏,总之,每次看他对待方星的态度,我都会有忍不住吃飞醋的感觉。

“老歌令人怀旧,当一个人懂得怀旧时,就证明他已经彻底老了。关伯和母亲,都是一样。”方星回到桌前,脸上再次爬满了愁容。

我没有应声,沉默地搭住了她的右腕,觉得她的脉息平稳而强劲,没有任何异样。

方星说过,她预感到了自己的末日,但她不是带着活佛转世技艺的达措灵童,所以有些话并不能百分之百地肯定。

“我希望母亲和关伯能有一个圆满的结局,你呢?”她凝视着我。

“每一个人都要有圆满的结局,我保证。”我的话里带着另一层意思。

“可是,你是凡人,不是上帝,做不到逆转乾坤、颠倒生死的大事。我们身边的人一个一个死去,除了眼睁睁看着,我们又能做什么?”她猛的起身,险些碰翻了面前的水杯,挥着手臂大声说,“不管了,去看唐枪和冷七留下的那些资料吧!”

拆开那包裹之前,我小心地巡视了小院的周围,并且用望远镜仔细搜索了对面的楼顶和所有住户的阳台,确信没有人在注意这边,才把书房的窗帘关闭。小楼里所有的窗帘都是加了双层遮光布的,从外面望过来,一点灯影都没有。

我掂量过包裹,重量约有二十公斤左右,至少不会是另外一块大石头。

方星已经利索地找到了抽屉里的录音机,把那卷微型带子放进去,随即按了放音键,冷七的声音响起来:“沈南,这应该算是我的遗言,因为不知道什么时候,我就会死在‘噬血寮’的枪下。真是奇怪,我在被自己的好友追杀着,东躲西藏,朝不保夕,说出去会有人信吗?包括你,沈南,你会相信吗?”

我取了剪刀过来,剪开厚实的封箱胶带纸,打开箱盖,里面又有一层纸箱,然后才是一只黑色的真皮文件箱。

方星伸手去掀文件箱上的银色搭扣,却被我一把格开:“慢,让我来。”

她不了解唐枪,因为唐枪最喜欢捉弄人,会在某些地方涂些无伤大雅的毒药,专为对付那些企图从箱子里偷东西的邮差们。我俯身嗅了嗅那箱盖,先取来了一副加厚型塑胶手套戴上,才按下搭扣,把文件箱掀开。

“搭扣上涂着一种来自苏门答腊的‘痒粉’,一旦沾到皮肤上,会让人痒上三天三夜,无药可救。”我没有责怪方星的大意,只是担心她又一次变得心不在焉的。

箱子里放满了大大小小的黑色木匣,木匣顶上,是一盒加长版的录影带。

方星怔了怔,陡然大笑:“唐枪和冷七这对好朋友,一个送咱们录音带,一个送给你录影带,难道是早就商量好的把戏?”她拿起录影带,上面的黄色标签上赫然写着“遗书”两个字。

我摇头苦笑:“唐枪喜欢搞恶作剧,先别管了,看看那木匣里是什么?”

方星挑了一个方方正正的木匣,掀开盖子,里面是一串乌沉沉的手链,由十几颗黑色的滚圆柱子串成,每一颗上都雕着一尊微笑着的佛头。再掀开一个木匣,里面是黄金雕成的一条巨龙,工艺精湛之极,非但龙的腾飞姿态栩栩如生,每一片鳞甲都湛湛有光。

“我猜,里面都是奇珍异宝,所以他才支付了高额的保费运抵这里。沈南,有这样的好朋友真的是件幸福的事,这些东西能值很多钱,绝不是保险单上的几千万。”方星和我都没有异样兴奋的感觉,甚至对出现在眼前的宝物都变得麻木起来。

想想看,见过红龙宝藏的人,怎么会对眼前这些东西动心?那些可都是货真价实的金条,并且是数都数不过来的海量金条。

方星从裤袋里取出一件东西,随手丢在书桌上,竟然是一根光灿灿的金条。

“我没听你的话,还是从鬼墓里带了它出来。江湖上都知道‘贼不走空’的道理,入了鬼墓一回,我总得带些纪念品回来。不过,很不幸的是,我怀疑这东西上带着邪气,总给我一种即将大难临头的感觉。”

她搓了搓双手,显然已经意识到自己做错了。

那些金条是红龙进献给某位神祗的,属于凡人不得擅动的供品。谁如果触犯了这一诫条,定会给自己带来难以估量的厄运。

我无言地打开电视机和放像机,把录影带插进去,低声问:“先听录音,还是先看录影带?”

假如这两份资料说的是同一件事而观点相左,那么先进入我们思想的那种说法就会产生“先入为主”的印象,影响了判断力的公正性。

“先看录影带,看看唐枪怎么说?”方星坐回沙发上去,悠闲地盘起双腿,取出一盒香烟,惬意地点燃了一支。

“是关伯给你的?”我皱皱眉。

关伯没有烟瘾,他只在下棋时才会偶尔点上一支。从年轻到现在,他最不愿意看到女孩子抽烟,谁会相信他能主动把烟拿给方星。

方星一笑,吐出一个飘飘摇摇的眼圈,洒脱地飞向房顶。

我暂时关了录音机,专心等待唐枪的这份所谓“遗书”。

画面一晃,唐枪出现在一个巨大的书房里,四周书架上摆满了泛黄的古代典籍,他面前的书桌上也东一本西一本,弄得到处都是古书。

“沈南,这是我的遗书,当你看到那标签时,千万别觉得这是在恶作剧。我没骗你,假如我一个月内不公开出现,这只箱子便会由我在巴西的朋友直接寄给你,那时候,我可能已经死了。好了,这只是一段引子,真正精彩的内容都在后面,想知道得更多,就耐下心听我继续说吧。”

这种解释合情合理,提前把箱子委托给某人,在预订日期后寄送出去,是国际间谍的常用手段。

“今天,我要说的是自己的生命起源问题。不要笑,沈南,听我说,正常人的生命是由一颗受精卵开始的,直到在母体中渡过十个月,然后分娩出世,慢慢长大。可我呢?自己产生模糊意识时,其实是在一座庞大无比的黑暗地宫里。那时候,我清楚自己不是受精卵、不是婴儿更不是孩童,而只是一种迷乱的思想意识。我知道自己是活着的,处于完完全全的蛰伏状态,像封在茧子里的蛾。”

说这些话时,唐枪的表情很严肃,不像是在开玩笑。

“地宫?难道是鬼墓下的地宫?五重鬼楼下的地宫?”方星困惑地自语着,一支烟很快就吸掉了一大半。

“有一天,地宫顶上的门开了,一个千万人簇拥的黄袍王者飘然降临。他带来了绚烂无比的光明,照亮了我一直以来的栖息地 ,然后他从腰间拔出了一柄弯弯曲曲的蛇形短剑,淡淡地对我说‘猫灵,你的死期到了’——”

第04章 红龙和唐枪之间的关系?

如果换了另外一种环境,也许有人会忍俊不禁地笑出声来,因为唐枪描述的情形有点向古装肥皂剧里大仙捉妖的一幕。他是人,有人的外形和思想意识,怎么会被其他人当作猫灵?

“我和那黄袍人展开了一场昏天黑地的恶战,他的剑法非常厉害,几次刺中了我的前心要害。那种伤势,只要一次就能取人性命,但他连刺了九次,我才颓然倒下,成了那一大群人的俘虏。我听到所有人在欢呼,呼唤着“所罗门王”这个名字。接下来,我被人胡乱拖着,丢进了一只黄铜瓶子里,并且有人慎之又慎地塞住了瓶口,重新把我置于黑暗之中。然后,我一直沉默地等待着,预感到终有一天会重见光明。”

画面上的唐枪悠闲地返身抽出了书架上的一本书,向我亮了亮封面,有些惭愧地笑着:“同样的内容也在这本《埃及记事》里记述过,但我发誓自己没看过那本书,都是后来才恶补的。”

那本书记述的都是一些稀奇古怪的埃及民间传说,超过大半的内容都在讲天神战胜魔鬼,然后创造和平世界的英雄故事。

我很想跟他探讨这些古怪问题,但现在他已经死于鬼墓,只剩录影带上这些最有保存价值的图像了。

“我的第二次复活是很久以后了,有人拔开塞子拉我出去,并且给我提供了很合口味的食物和美酒。那个地方仍旧漆黑一片,我知道自己一定要出去,一定要重见光明。然后,突然出现的大洪水带走了一切,最终也没能看到他的样子。我在黑暗中漂流,仿佛是沿着一条宽阔的河道前进着,当我竭尽全力地向四周游去时,摸索到的却是一间被灌满冷水的石室。很奇怪,我找不到出口,找不到氧气的来源,但一直好好地活着,直到石室稳定下来。”

唐枪一直在微笑,点起了一支雪茄后,摊开双手,向着摄像机镜头问:“沈南,这不是幻想臆造,而是真实发生过的。我现在站在你面前,可以自称是盗墓者唐枪,但那时候,我不知道自己的名字,只是牢牢记住‘我是败在所罗门王剑下的囚徒’。我们知道,所罗门王毕生以剪除妖魔鬼怪为己任,而他也确确实实地做到了这一点。于是,长大以后,我怀疑自己是魔鬼转生,血液中掺杂着邪恶的魔性——”

方星冲了两杯咖啡进来,没有坐下,在书房里不停地轻轻踱步:“据说,所有的盗墓者都有前世,他们夜以继日、孜孜不倦地在地下挖掘,就是在寻找自己的残存记忆。我想,唐枪也是如此,你说呢?”

盗墓者是一个非常古怪的群体,这个行业内的许多人年轻时就已经成了百万富翁,他们凭借从墓穴里得到的宝藏,大把大把地换取外国收藏家手里的美金,然后进入盗墓、出售、革新盗墓设施、再盗墓、再出售这样的无限循环之中。

可想而知,他们的财富是终生都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完全没有必要以千金之躯再下到蛇虫成堆、机关重重的危险古墓里。心理学家们分析,这是一种“盗墓瘾”,就像名震江湖的“赌王”,一看到街边的小赌档也会忍不住手痒一样。

全球各种各样的大小古墓,已经成了盗墓者们的宿命魔咒。

对于方星的问题,唐枪早就有了答案,他说过——“我的生命,起源于古墓而必将终结于同样的地方”。不过,他的记忆残片里,竟然有“猫灵”的成分,这是以前他从没提及的。

“我知道,唐枪一直处于一个寻找的过程,即使是在盗墓者排行榜上加冕之后,他对这些所谓的荣誉仍然看得很淡。凭心而论,他是一个极端孤独的人,即使是朋友之间,也仅仅把自己的心事打开一小部分。所以,冷七永远只能是他的助手,而非真正意义上的朋友。哲学家说,只有偏执狂才能成功。唐枪的一生,深刻地印证了这句话,他做得非常成功,成功得让同行们嫉妒欲狂,恨不得下一秒钟就把他剪除。”

关于唐枪,我有很多话要说,他就像一本很难读懂的古书,一旦深入进去,便令人不能自拔了。

“你很欣赏他?”方星一笑。

我直言不讳地承认:“对,到目前为止,我只欣赏过三个人,他就是其中之一。”

“另外两个呢?”方星向我举了举杯子,“为名医沈南欣赏的三大高手,以咖啡代酒,干一杯。”

“另一个,是叶溪身边的那个年轻人,小北。我总觉得,他身上有一种非常独特的气质,孤独而傲岸,如一只特立独行的狼,那是很多大人物身上都能感觉到的东西。假如给他时间和机会,一定不会久居人下。未来的江湖,一定是属于他那种年轻人的。”

与小北接触时间很短,但我敏锐地觉察到他与普通江湖人物迥然不同之处。他不嗜杀,但每次该出手时绝不留情,并且把所有的感情都深埋在心里,绝不轻易表露,别人所看到的,只是他的表面伪装。

相士评三国曹操时说过“乱世枭雄”的话,这句话加诸于小北身上,同样合适。现在的江湖,新旧势力交替,各种不合时宜的陈规被弃之如敝履,正是年轻人出头的大好时机。

“唔,是他?”方星微微有些失落。

刚刚她去厨房时,按了放像机的暂停键,现在按下遥控器,屏幕上的唐枪重新活跃起来。

“为什么不问第三个人是谁?”我凝视着她的侧影。

“我猜到了,是我。不过,我不想别人故意讨好自己,很多时候,优秀的人不必别人恭维就很明显地脱颖而出,从小到大,我有这种自信。沈南,你我之间,任何事上都可以坦诚相告,不用变着心思绕圈子,特别是在这种照顾面子的虚拟名次上。”

她很敏感,但这段话里有个错误。我不是有意讨好她,而是真正觉得欣赏对方,不过,言尽于此,已经没有解释的必要了。

“我成了孤儿,但那些记忆碎片却一直停留在我脑子里,永不消失。有时候,我会在午夜里突然惊醒,感觉到自己的灵魂被禁闭在一座地宫里,挣扎奔突,无法解脱。那时,强烈的恨意会牢牢地攫住我的心脏,感觉自己的存在,就是要向这个世界报复,终有一天,我会将世界踩在脚下,用地心里的火灼烧一切,让所有的生灵像从前的我一样,陷于死亡、战火、瘟疫、囚禁的血光地狱里——”

他大口地吸雪茄,让自己的脸笼罩在一片白雾里,隔了十几秒钟,情绪稳定了些,才再次接下去:“呵呵,在孤儿院里的每一天,我都在努力回想从前,以至于所有人都觉得我患了严重的自闭症,派了专人来开导我,喋喋不休地告诉我各种各样人生的哲理。我痛恨这些讲大道理的人,于是,当我有了第一笔钱的时候,便雇佣了十几个黑道上的小流氓,一把火烧了那孤儿院。当然,讲大道理的人也一起葬身火海了。”他吹了一口气,白雾散尽,露出一张满意的笑脸来。

我不想做正义的卫道士,评判他的好坏,只是默默地按了快放键,让他的叙述速度加快。

“我感觉,世界上有两个我,一个是身家百万、花天酒地的唐枪,一个是狂躁之极、残虐之极的所罗门王剑下的失败者。所以,我给自己定下的目标,就是找到另一个自我,然后把两者合二为一。我是盗墓者,很明白‘历史埋葬于地下’的道理,于是投入了所有的钱,开始大规模地进入与所罗门王有关的所有墓穴。知道吗?所有盗墓所得的宝藏,只不过是我寻找自我的副产品,大概冥冥之中的上天也在可怜我的过去,故意用这些宝藏来补偿我吧?哈,无论什么样的补偿,都无法阻止我要把地球踩在脚下的那种强烈欲望——”

这些话,我也是第一次听到,可能所有认识唐枪的江湖前辈们,都没料到这个年轻人竟然怀着如此诡异的想法。

“最后,我的目标定格在了伊拉克鬼墓上。外界报道,我是从最近两年才关注它的,其实从六年前我已经开始了秘密的勘察工作,第一次进入它的内部,是在二零零三年的十一月二十日。我永远记得那一天的下午一点钟,从盗洞的尽头切割掉最后一层石板,鬼墓下的世界便彻底展现在我眼前——”

他停了停,夹着雪茄的手指摇了摇:“沈南,在这里必须要更正一点,我进入的是它的最下面一层,是绝对意义上的‘底层’。记得我跟你说过,世界上所有的墓穴,无论古今新旧,最有价值的地方是它的底层。建造墓穴者的一切蓝图中,都是以大地为最后的载体,放好需要深埋的棺椁、殉葬品后,再用一道道的上层建筑封闭、覆盖、掩埋。所以,我只需将盗洞的穿刺路线直指底层,其它什么都不必管。在那里,我发现了传说中的‘五重鬼楼’,嗯,这个问题,又要牵扯到《埃及记事》这本书了。感兴趣的话,请先去翻翻那本书,记得我曾寄给你一本,就在储藏室上层的一个抽屉里……”

方星耸了耸肩:“稍等,我去拿。”

我无奈地摇摇头,大概她对小楼进行监视时,已经把上上下下的房间都搜遍了,只是手法高明之极,没让我和关伯发现而已。

唐枪说的“底层”当然是指我们去过的地方,但他没办法打开最后一道秘门,所以才处心积虑地邀我前去。

“我自负聪明,却没能攻克最后一道难关。沈南,如果我邀你帮忙,你会来吗?呵呵,像你那样的人,有点像古代的大丈夫,遵循‘富贵不能淫、贫贱不能移、威武不能屈’的圣人思想,我还真想不出什么办法能打动你呢!算了,这个问题以后再说,先说说鬼墓下的情况——沙漠废墟下面,竟然是一个巨大的三层迷宫,算上游客们参观到的第一层之后,这个巨大的地下建筑竟然有五层结构。同行的人都感到万分惊讶,不停地拍照片,准备把这个巨大的秘密公诸于众。结果,我只能杀了他们,以保全这个秘密,因为这里能大量地勾起我的记忆……”

越往下听,我对唐枪的人品和思想就越怀疑,能跟他一起动手盗墓的,都是信任他并且为他所信任的人,但他却毫不犹豫地下手,根本不讲个人感情。

“我认识唐枪,到底是幸运还是不幸呢?”我苦笑着自语。在地宫里,如果没有无情替我挡枪,也就没有现在喝着咖啡听故事的沈南了。

“沈南,那本书不见了,但我发现浮尘上留着关伯的指印。”方星重新出现在门口。

关伯很少动我的东西,况且他的文化水平不是太高,对这些文字性的典籍向来都是敬而远之的。

我摆摆手:“等他回来再说,先来听故事吧。”

名为“故事”,其实是一个人的真实经历,而眼下他正被埋葬于鬼墓里。

我偷偷注意到,方星的脸色变得越来越凝重,而且情绪也正变得焦躁起来。

“我找到了鬼墓,然后去见一个人。因为很久之前,他就通过种种江湖关系约见过我,高价收买与鬼墓有关的资料。现在,我有了资料,得狠狠地敲诈他一笔。他就是伊拉克绝对无二的领袖红龙,吃惊了吗——”

唐枪说的这些秘密,在普通人看来或许每一件都是匪夷所思的奇闻怪事,但我和方星经过鬼墓之行后,领悟良多,对与鬼墓相关的任何诡异事件都会泰然接受。

“呵呵,红龙给我一张五千万美金的支票,要我带领他的人马进入鬼墓。我们都明白,像他这样成名多年的铁腕人物都非常奸诈,前一秒钟笑容可掬地递给我支票,后一秒钟就可能拔枪相向,取我的性命。所以,我只给了他鬼墓的经纬度坐标和盗洞的隐蔽位置,其它的事由他自己想办法。这笔交易进行到这里,应该算是非常圆满了,但他力邀我在总统府里住一晚,然后介绍了一个女人给我认识。沈南,不要乱猜,那是一个五十多岁的老女人,一个改变了我的未来的人。”

唐枪挠挠头,望着指尖那支雪茄,忽然满面凄楚地苦笑起来:“她是……我的母亲。”

他虽然在笑,但笑声哽咽,喉结颤抖着,比放声大哭更难受。

一个孤儿能够在长大后找到自己的母亲,应该感到无比高兴才对,但看他的样子,并没有任何高兴的意思。

“她是我的母亲,而红龙是我的父亲,这个变化让我……让我真的很难接受,而且永远不想接受,永远……不想接受。”他控制不住情绪,趴在古书堆里无声地抽泣起来。

方星倒吸了一口凉气:“这可真是个惊人之极的坏消息!”

对于唐枪的身世,无情曾含糊提到过一点,但那毕竟只是别人的传言,现在得到唐枪的亲口证实后,我也是吃惊非小。

“如果五角大楼得知这一点,唐枪早就人头落地了。”方星接着长叹,陡然低叫,“不好,有危险——”

窗帘拉上后,我们看不到外面的情况,当她侧身扑向墙角时,“啪”的一声,一颗子弹穿过窗子,射中了电视机屏幕。“哗乱、哗乱”两声,一重一轻,前者是窗子上的大块玻璃跌落后摔得粉碎的动静,后者则是电视机的荧光屏骤然炸裂后的声音。

“有枪手在对面楼顶,水平角右前方四十五度,仰角七十度左右。”我迅速估计到了对方的位置,身子一仰,隐蔽在沙发后面。

“喂,对方射出的是穿甲弹,那沙发根本挡不住!”方星焦灼地叫起来。

我来不及解释,挥手掷出放像机的遥控器,砸在门边的照明开关上,屋里的灯光立刻熄灭了。

“沙发内衬四厘米厚的钢板,能挡任何子弹,到这边来。”我现在才有机会解释,这张沙发被我和关伯偷偷改造过,为的就是抵挡偷袭者的子弹,不过改装完毕后,一直都没机会使用。

方星一个贴地翻滚,跃到我身边来,两颗子弹呼啸而至,正射在她的行动路线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