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开了个小玩笑,没想到姜涛居然没有否认,反倒像是要验证她的话,他说:“是你的履历太精彩了,想让人不记住都难。作为当年咱们律师界横空出世的美女律师,在大家还没搞清来路的时候,你就接手了一件极为棘手难办的案子。那可是当时所有人都认为必输的案子啊,所以根本没人愿意接,而对手又是‘辩王’刘安之。那时候我就想,真是初生牛犊不知畏惧为何物!结果呢?”

“结果我赢了。”南谨微微眯起眼,眼底泛起一丝难得的俏皮笑意,她眨了眨眼睛说,“那样的结果,大概让所有人都大跌眼镜吧。”

“可不是吗!你居然赢了刘安之。要知道,在那之前,他打类似的刑事案件从来就没有输过。”

“总有第一次的。”南谨淡淡地回应。

姜涛愣了一瞬,倒似乎被逗乐了:“嘿!瞧瞧你说这话的神态和语气,这要被刘安之听见,估计得气得吐血吧。”

在这个行业里,什么都比不上抓住机会更重要。越是看似成功概率小的,一旦成功,越是会在一夜之间声名鹊起。

所以,南谨在业内几乎可以算是一个神话。

四年前的一战成名,让她立刻收获了许多人半辈子求而不得的荣耀。说起来,倒要感谢当年的对手刘安之。实在是因为对手太强大,才将她当年的出道衬托得如此惊艳。

从那之后,南谨的事业一路顺风顺水,直至去年开始做了合伙人,如今也算是业内排得上名号的律师了。

由于已经过了饭点,阿雅买了三明治和沙拉送到办公室。南谨随便吃了两口,便去抽屉里找出止痛药,就着温水吞下去。

她昨晚没睡好,今天头痛的毛病就接蹱而至。吃了药,她索性拉上百叶窗帘,锁了门,躺在沙发上打算补个午觉。

可是她仍旧睡不着,明明身心已经极度疲倦,脑海中却还是一片清明。

南谨重新睁开眼睛,望着白花花的天花板。

她这两年已经不再吃安眠药了,曾经最严重的时候,她几乎每晚都要靠药物才能入睡。后来听从医生的建议渐渐戒了药瘾,工作又一天忙过一天,常常晚上回到家时容不得她想别的,就已经累得倒头睡去。于是就这样,失眠的毛病竟然被治好了,仿佛在不知不觉间,她终于又能恢复一个正常人的生活了。

可是昨晚,她却再度睡不着觉。

沂市这么大,一千多万的人口,每天有无数的陌生人与自己擦肩而过。在这样繁华而又忙碌的城市里,她曾经以为,只要稍稍注意一些,只要稍稍小心一点,这辈子就都不会有机会与某人再见面了。

而事实上,她也确实这样平稳地度过了四五年。

直到昨天晚上。

她没有再遇见那个人,却见到了余思承。

余思承的变化不大,她甚至仅凭声音就立刻认出是他。他还是一副风流倜傥的样子,对待漂亮女人殷勤体贴。她还记得以前他就一直很有女人缘,女人们都爱他,一口一个“余少”叫得不知有多甜。而他的嘴也甜,真的是舌灿莲花,三两句话便能哄得一个女人心花怒放。

他竟然在车上与她搭讪。她想想就觉得可笑,可是再一想,其实并没什么奇怪的。

他认不出她来。如今的她,早已如脱胎换骨一般,又有哪个旧识会认出她呢?

对余思承来说,现在她只是个陌生人。

虽是这样,到底还是有些心神不宁。晚上回家后,南谨往老家打了通电话。

先是受了母亲一通责怪,怪她这么久了竟对儿子不闻不问,紧接着便听见安安在一旁大叫:“妈妈!妈妈!”

这么大的孩子,接电话已经非常熟练,他从外婆手上抢过听筒,兴高采烈地说:“妈妈,我好想你呀!”

这样奶声奶气的腔调,真的像是一块大白兔奶糖,软软地香甜,一直融化到心里去。

南谨听着,只觉得心头陡然一软。这是她的孩子,生得又是那样的聪明可爱,可她却很少主动亲近。只是因为安安太像他。

她甚至不敢细看安安的眉眼和神态,因为实在太像了,总会令她立刻就想起他来。

她耐心地哄了一会儿孩子,才又让母亲接电话,忍不住叮嘱说:“天气热了,平时没什么事的话,就不要带着安安到外面去了。”

南妈觉得稀奇,不轻不重地“咦”了一声:“你怎么突然关心起这种事情来了?”

她淡淡地回答:“没什么,就是提个醒。”

南母哼道:“我带安安的时间可比你长多了,经验也比你丰富得多。”

“好好好,”她知道母亲心中有气,也不计较,反倒讨好似的笑道,“算我多嘴。”

南母又哼了一声,这回的语气却明显好多了,问:“最近工作忙不忙?你和阿喻在一起要互相照应,也不能光顾着工作工作的,人又不是机器,喘口气的时间总是要留给自己的。”停了停,她又微微叹了口气:“我也不指望你们什么,就希望你们在外面都平平安安的。趁我这两年身体还不错,帮你带带孩子,你只要抽空多回家看看就行了。安安经常念叨着妈妈,你居然也忍心……”

南母在电话里絮絮叨叨,南谨只沉默地听着。

夜幕已经笼罩了沂市,从窗口望出去,万家灯火恍若星光点点,点缀着深浓如墨的夜色。

外面依旧繁华喧嚣,街道上车水马龙,汇成川流不息的河。

直到挂断电话,南谨都没有开灯,就这么坐在昏暗的客厅里。

她想,自己究竟在担心什么呢?其实已经没人会认得她,更不会有人知道她还有一个儿子。况且,老家江宁离沂市那么远,安安待在那里一点问题都没有。

可她还是担心。

自从再见到余思承之后,往日被割断的那些记忆就仿佛一根断裂已久的弦,如今被重新续上了,而且绷得紧紧的,就勒在她的心口上,稍一用力就会令她心痛如绞呼吸困难。

并不是她杞人忧天,而是因为那个人太强大,像是无所不能的神。虽然她已经离开他很久了,可是她依旧不得不承认,在他的那方世界里,他就是神,没有他做不到的,也没有他得不到的。

南谨走到浴室里,打开灯,柔和的光亮刹那间从天花板上落下来。她对着镜子,面无表情地看着镜中的这张脸。

四年前,当纱布缓慢揭开的那一刻,她就知道自己获得了一次新的生命。

是属于南谨的生命。与过往的一切无关,与秦淮无关。

她是南谨,从此以后,她只是南谨。

可是,就在今夜,她忽然不那么笃定起来。她甚至没有十足的把握,倘若再见到那个人,是否真能从他的眼睛底下成功逃过?

淋浴区里水流不断落下,氤氲的热气缓慢弥散,其实天气这样热,镜面上根本笼不成雾,只有淡淡的一层水汽,几不可见。

南谨靠在盥洗台前良久,直到双腿都仿佛有些僵硬麻木了,可脑子里还是乱糟糟的,像是卷成一团的麻线,绕在平时引以为傲的清晰思维上。她甚至都不知道自己在想什么,就已经伸出了食指,在微微潮湿的镜子上,一笔一画地写下那个名字。

萧川。

这个久违的名字,在光洁的镜面上只留下极浅极淡的痕迹,又在几秒钟之内,便随着水汽的蒸发而彻底消失不见了。

第4章 浮生寄流年百度云

她看到他。只是远远的一眼,便犹如万箭穿心,连呼吸都变得费力。

一周后,律所新招的实习生正式报到上班。

赵小天被指派给南谨当临时助手,跟阿雅进行工作交接。谁都没想到,这样一个外表高高大大的运动型阳光男孩,工作态度却是十分认真细致。阿雅交代的每件事他都详细地记在笔记本上,如果遇上不懂的地方,便立刻谦虚地向阿雅请教,令阿雅对他赞不绝口。

临走之前,阿雅去南谨那里汇报,忍不住连连感叹:“赵小天太棒了。素质高,学习能力又强,估计在学校也是学霸级的吧?”

“应该是。”南谨还记得他的简历,上面记载的各项成绩和荣誉确实很辉煌,是个学习与运动俱佳的优等生。

“咦,对了,回头我得问问他有没有女朋友。如果没有,正好把我表妹介绍给他认识认识。”

南谨笑了一声,看着电脑屏幕眼皮都没抬,直接断了阿雅的念想:“用不着你操心,人家有女朋友了。”

“真的?”阿雅觉得奇怪,“可是,南律师你是怎么知道的?”

可惜南谨不打算回答这个问题。

倒是等到赵小天正式接替助手之职后,某天中午一起吃饭的时候,南谨忽然问起来:“你不在沂市念书,为什么会来这里找实习工作?”

赵小天停下筷子想了想,难得笑容有些腼腆:“我女朋友是沂市人,她暑假要回家,非拖着让我过来实习。”

大约他是真的很宠她。南谨想起之前的两次偶遇,也不禁笑了笑:“你今年开学就大四了,明年毕业后,考虑过要去哪里发展吗?”

赵小天摇头:“暂时没太多想法,只是想在开学后努力考证,等把证拿到手了,去哪里其实都无所谓吧。”

这倒是句大实话,只要有了资格证,以他自身的条件,在哪里工作都不会太差。只是这本证太难考了,每年的通过率都那么低,就连赵小天这种素质优异的学生,都不得不下苦功认真准备。

对实习生而言,事务所里的工作琐碎又忙碌,即便如此,南谨还是给赵小天留了一些空闲时间,让他可以备战大四上学期即将开始的司法考试。

为此赵小天十分感谢她,周末特意发出邀请,想请她参加一场生日Party。

南谨原本是要婉拒的,结果赵小天却说:“这是我女朋友菲菲的生日会。我们本想单独请你吃饭,可又怕那样你更加不肯来了。”他语气诚恳:“南律师,其实我女朋友也是学法律的,她特别崇拜你,有好几次想来律所偷偷看一看,都被我给拦住了。这次也是她让我来请你,说无论如何也希望南律师能到场,哪怕待五分钟就走也行。”

见南谨还在犹豫,他双手合十,做了个拜托的手势,苦笑道:“你知道吗,她说今年不需要我买什么生日礼物,只要能把你请到场,就算是最好的礼物了。你看,话都说到这份儿上了,这项光荣的任务我说什么都得完成啊!不然她肯定又要生气了。”

或许是职业敏感,南谨注意到他话里的关键词,饶有兴趣地问:“她经常生气吗?”

“经常啊。”提起这个,赵小天仿佛有一肚子苦水,浓浓的眉毛都皱起来,无奈而又宠溺地说,“她还像是没长大呢,特别需要人哄的。”

“年轻女孩子本来就是要哄的。”南谨说,“好吧。能不能告诉我,她喜欢什么东西?我总不能空手去吧。”

虽然赵小天一直推让,南谨第二天还是去商场挑了份生日礼物。

是个Kitty造型的项链挂坠,某珠宝品牌今年的特别纪念款。送到寿星的手里,让寿星又惊又喜。

“是你告诉南律师我喜欢Hello Kitty的吗?”孙菲菲问赵小天。

“我没说过啊。”赵小天也觉得奇怪,转头看向南谨。怎么就这么巧,南谨送礼物的眼光真是一流,像是早就知道孙菲菲是“Hello Kitty控”似的。

南谨这时才说:“其实我之前见过你们。”

孙菲菲瞪大漂亮的眼睛,有些诧异:“在哪儿?”

赵小天也觉得不可思议:“真的吗?可是为什么我一点印象都没有?”

“一次是在机场,另一次也是偶遇。两次我都看见你的包上挂着不同的挂件,但都是Hello Kitty的。”

这只是一个小细节,被南谨无意之中注意到并记下了。如今她送了件合适的礼物,宾主尽欢。

其实如果不是孙菲菲,她几乎都快要忘记,自己曾经也拥有过一个Kitty的公仔。

那是一个巨大的、一人多高的公仔,在很多年前的一个中午,被快递拿大箱子装着直接送到门口。她一个人搬不动,幸好沈郁他们也在家,一起帮忙拆开包装,结果发现里面竟然装着一只大型的Hello Kitty。

她还记得当时那些男人脸上的表情,一个个都像看什么珍稀动物似的打量她。

而她也觉得莫名其妙,因为她从来不喜欢这种东西,更加没有收藏公仔的习惯,如此规格的公仔显然已经是定制级别的了,除非是发烧友,否则谁会去买?

余思承摸着下巴,看看眼前的庞然大物,又看看她,像是第一天才认识她似的,半晌后露出一副刮目相看的表情:“嫂子,想不到你童心未泯。”

站在余思承身边的程峰也是跟了萧川多年的人,倒是一副见惯不怪的样子,反过来取笑余思承:“你的那些小女友们不也都喜欢这些玩意儿吗?这有什么奇怪的。”

只有沈郁双手插在裤袋里,自始至终不发表任何评论。他勾着唇角打量着那个可爱度爆表的大家伙,英俊的脸上泛起一抹隐约的笑意。

她纳闷极了,一时之间也不知如何处置它,结果余思承偏偏火上浇油,“好心”地问:“要不要我们把它抬到楼上卧室去?睡觉的时候抱着肯定很舒服。”

她气得瞪他一眼,随即恍然大悟,下意识地转头去看二楼。

二楼主卧的门紧闭着,显然那人还在里头睡午觉。她噌噌噌地跑上楼梯,推开门。因为没开灯,又拉紧了窗帘,室内光线十分昏暗。

她三两步走到床边,将床上的人摇醒:“那个东西是不是你买的?”

“什么?”高大的男人翻了个身,眼睛没有睁开,一贯清冽的嗓音因为睡意而微微低哑。

“那个毛绒玩偶,是不是你买的?”

除了他,她实在想不出别的可能。

“是啊。”他仍闭着眼睛,停了一会儿才又问:“喜欢吗?”

她吃惊得要命:“真是你买的?买来干吗?”

“废话,当然是给你的。”

似乎是嫌她太吵,他终于彻底醒过来,翻身坐起半靠在床头,微一扬眉看着她:“我送你礼物,你难道就不能让我安静地睡一觉吗?”

可是,这算什么礼物?她觉得莫名其妙。

Hello Kitty与萧川……这两个词放在一起根本不和谐,也不是他一贯送礼的路数。

“你最近缺钱吗?是不是破产了,手头紧张?”她只好故意这样猜测。

脸上还带着睡意的英俊男人没回答,只是再度挑了挑眉,仿佛对她的问题很感兴趣。

她说:“你平时可都是送我首饰、珠宝、跑车甚至房子。要不是缺钱缺得厉害,也不至于突然换了风格吧?”

谁知他听完也不着急,深沉似海的目光淡淡地掠过她,慢条斯理地提醒道:“看来你是健忘了。上个月难道不是你在跟我抱怨,觉得我以前送的礼物都太俗气了吗?”

她怔了一下,再一回想,似乎确实有这么一回事。

那天他们因为某件小事起了争执,她气极了,随手抓起桌面上的一条项链扔向他。项链是他新送的生日礼物,还没戴过几次,就被她当作泄愤工具扔出去。

他一把接住项链,不动声色地放到一旁,脸色虽然微微有些沉,但也似乎没兴趣与她计较。

仿佛一拳打在了棉花堆上,对方的态度让她有气无处撒,想来想去,便只好拿这些无辜的礼物做文章。她说:“除了钻石还是钻石,要么就是车子、房子,一点创意都没有,俗得很!贵有什么用?我宁愿收到便宜却用心的礼物……”

就因为她在盛怒之下说过那样一席话,结果他就送了个巨型公仔给她,仿佛当她是十六七岁的少女,还喜欢这种东西。

“是你说要便宜又用心的礼物。其实我没太多经验,这个主意是沈郁出的。他说女人都爱那只扎着粉色蝴蝶结的猫。”

萧川微微眯起眼睛打量她,最后唇边终于浮现出一丝笑意,悠悠地得出结论:“可是你的反应告诉我,其实相比起来,你还是觉得钻石更好。”

所以直到最后,她都不能确定,他当初送那个礼物是真心诚意想要投其所好,还是在存心戏弄她。

转眼间这么多年过去了,南谨也惊讶自己的记忆力竟然如此之好,只是一个Hello Kitty,就能令她回想起这样一件微不足道的小事。

这确实只是一件小事,那些零碎而又久远的记忆很快就被冲散在生日Party的欢乐气氛里。

孙菲菲比赵小天低一个年级,又是从小提早上学的,性格开朗单纯,倒不太像是沉闷严谨的法学院学生。孙菲菲爱玩爱闹,晚上请来一帮好朋友,都是二十岁左右的年轻男女,聚在一起吃完饭又约着一起去唱歌。

南谨有许多年没这样闹腾了,一时适应不了,可又拗不过赵小天和孙菲菲的盛情邀请,只得答应去KTV里坐一会儿再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