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7】

神龙元年,东都洛阳,上阳宫内。

她觉得自己真的老了,铜镜里的白发,多得快要漫出来似的,暖炉烧得熊熊,却驱不去讨厌的寒意。

她遣退了所有的宫女和太监,只在偌大的宫殿里,留下自己,与面前那不起而来的青衣男子。

“你就是那只酒爵啊。”她对于这位访客的身份,毫不讶异,倒是回想起了许多快被遗忘的过往。人老了,就爱回忆。

“你的头发真好看啊。上天将最美的颜色给它了。”她微微笑,额头眼角的皱纹深重得像刻上去的。

“我是来致谢的。”男子缓缓道,“无论当年你做过什么,你终究是守信之人,让我有了几十年安稳时光,在荷塘之下吸天地灵气,重修人身。”他顿了顿,问,“三戒和尚呢?”

她想了许久,才说:“他啊,好像不多时就疯了。我见这和尚麻烦,砍了他的头。”

这就对了。腐神草虽然害他不浅,可这妖草还有个习性,对施毒者亦有反噬之效,虽不至于让对方法力尽失,落个疯疯癫癫,却是一定的。害人必害己,这条俗气的道理,任何时候都是有效的。

“你若不来,许多事我都不记得了。”她略佝偻着身体,拄着龙头拐杖,走到殿外的廊上,望着脚下那一片笼于深夜的城池,眼神浑浊而空茫。

他站在她身后,问:“今时今日,你依然站在最高的地方。不过我想知道,从这里看下去,你看见了什么?”

她怔了许久,说:“空。”

他浅浅一笑,道:“我该告辞了。后会无期。”

翌日,大周皇帝武则天,病逝上阳宫,终年八十二岁。

有传女皇病逝前,下过一道密旨。内容为何,未曾泄露。只是,那块本该立于乾陵之外,刻满武氏一生政绩的石碑,被换作一块空无一字的无字碑…

有人说,女皇入葬之时,枕下垫的是一本《兰亭集序》,真迹。

【018】

他去了苏府。虽然现在的它,已是一座废宅。

宅中的后院里,离着一座小小的衣冠冢。年代久远,连冢前的石碑上的刻字都肮脏模糊得看不清了。

他从袖中取出了三壶酒,逐一摆在冢前。第一壶酒,敬给一本书。它是妖怪,但有名字,叫兰亭。第二壶酒,敬给一个叫李准的女人。她金枝玉叶,巾帼不让须眉。第三壶酒,敬给一个叫苏秋池的男人。长安小霸王,名副其实。

任何一本史书上,都没有他们的名字。但是,他们比任何人都值得被记住。因为,那是一群遵从了自己真心的意愿,诚恳地挥洒生命的人。

他朝冢前的石碑上略一拂袖,两排干净俊秀的字迹替代了之前的混乱肮脏——千里循香来,笑对酒中影。

“这壶酒,我总归还是要与你们喝的。”

男子举起手里的酒壶,一饮而尽。

【尾声】

“我偶尔还是会想,当年到底有没有做错。”九厥坐在我对面,手里拿着一个鸡腿,半响也没下口,“如果我让他们喝下那杯毒酒,现在,他们本该好好的活在天界,做他们的大力金甲神。”

“当神仙就是幸福么?我不觉得。”我大口吃着面条,我喜欢这个小饭店里的面。九厥笑笑,不说话。

“最要紧的是,每个人都应清楚,现在应该做什么。执著过去,空想未来,我都不欣赏。”我咽下面条,口齿不清,“总之,我可以与你打赌,就算时光倒回,你依然会阻止苏李二人喝下毒酒,他们俩依然会选择杀敌为国。之所以会这样,是因为你们都在不知不觉中,明白了‘现在’的重要性。”

“呵呵,所以你从来没兴趣窥看自己的未来。”他把鸡腿塞进嘴里,两眼望着窗外,努力做出吃得很香的样子。

“喂,别这样啦。虽然你暂时找不到他们,不过照我看,你上次遇到他们,是等了一千年,算起来,从唐朝到现在,也差不多一千年了,我看,也该遇到他们了吧。”我鼓励般地拍了拍他的肩头。

他突然变了脸色,眼神落在他的右肩上,旋即五官扭曲地冲我吼:“你能不能洗了手再碰我!”他那件刚买的,价值不菲的名牌衬衫上,印了五个油光光的指印。

我连面汤都没喝就逃之夭夭了,后头是穷追不舍的九厥,边跑边吼:“赔我钱!”

饭店外头,一个导游领着一队游客朝这边走来。游客里,一对年轻男女正吵得不可开交,“踩了你一脚而已,用不用这么大惊小怪啊?跟个娘们儿似的!”

“死三八,换我踩你一脚试试!!”

“你敢骂我三八!”

“骂你又怎样,你打我啊?!”

“你当我不敢么!!”

一时间,整条街都被他们折腾得鸡飞狗跳,热闹非凡。

我发现九厥不追我了,他站在街边,兀自望着那对男女呆呆出神。好吧,我知道,我是出了名的金乌鸦嘴,说什么中什么。我想,这次我得一个人先回家了。

离开西安之前,我买了一个舞马衔杯纹银壶的仿制品,下个月是九厥的生日,这个当礼物正好。关键是便宜…

坐在机舱里,我无聊地翻看着杂志。渐渐地,我觉得有些不妥。一种被人窥看的感觉,攫住了我。我突然抬头,四下看去,身边的乘客们看书的看书,睡觉的睡觉,并无异常。难道是我面条吃多了,消化不良导致精神不济?

我甩甩脑袋,赶紧闭目养神。心下只盼飞机快些抵达。话说我不在的这几天,山中无老虎、猴子称霸王,将不停完全交给胖子瘦子大力,实在不能让我放心。只盼回去之后,我的店没被火烧没被水淹,没被相关单位查封就好…阿门。

浮生物语 暮声

【楔子】

秋天了,我最喜欢的季节。

炎热与躁郁都随着沉寂的蝉声远去,一切生命都在风暖云阔下,呈现出饱满而精神的一面,应和了这个季节的特质——收获。

从西安回来已经好些天了,附近的学校也开学一个多月了,可我发现,不停出了一点问题——本该随着这帮小馋猫的回归而直线上升的销售额,不但没有上升,反而下降了许多,放学后总是热闹的店堂,变得冷冷清清,与往日之景大相径庭。

虽然不停的销售额的高低,于我的经济状况并不具有实际意义,可我好歹也经营它快一年了,好歹也认认真真地将它当成事业在做,好歹我也习惯了店里人来人往的情景。突然的冷清,我不习惯。

我想了想,打发胖子和瘦子出了门,要他们到不停的周边去走走看看。

傍晚,两人回来,带回的消息,果然应了我的猜测。

就在与不停隔街相望的地方,新开了一家店,也是卖甜品的。

根据胖子和瘦子的口供,这家店并不太具备与我的店抢生意的资本,因为比起不停里头琳琅满目,色味俱全的甜品们,该店售卖的产品实在单一并且低端——棉花糖,哪里只卖棉花糖,各种颜色各种口味。

插在玻璃柜里的棉花糖,像偶尔停留的云朵,用不同的颜色表示不同的心情。

那些曾经留连于不停的小馋猫们,似乎将全部心思都放到了这些绵软易化的东西上,它对他们的诱惑,在极短时间内战胜了他们对往日所爱——也就是不停里的各种甜品的钟情。

直觉告诉我,这是反常的。

自打陪九厥那厮去了一趟先,准确说,是在回来的飞机上,偶然截获了那一道窥视我,却寻而无踪的视线之后,心里便存下了些微的不悦,或者说不安,再或者说是某种隐于暗处的,未知的东西,以并不友好的姿态在悄悄渗透进我的生活,可我却暂时无法捕捉到它。

都说女人的直觉是敏锐且精确的,何况我不止是女人,还是女妖。

那家店的店名,与我的不停一样古怪,叫做——

暮声。

听说,“暮声”的老板,也是个女的。

我想,敦亲睦邻是好习惯,哪怕是所谓的竞争对手,也应礼貌拜访。

暮声离不停并不远,不过隔着一条街。但我想,我将要跨过的,绝不止是一条街的距离。

外头起了风,今天没了阳光,温度陡降,胖子和瘦子忙着翻箱倒柜找厚衣裳,房间被弄得乱七八糟。

我今天没心情吼那两个祸胎,只端着茶杯站在窗前,从茶杯中渐渐散去的热气里,怔怔看着院子里,无数金黄的叶片,簌簌落了满园。

那道一直让我耿耿于怀的目光,似从每一片落叶上折射出来…

【一】

我看着警车从暮声大门口开走,还看到一对满面愁容的中年夫妇,互相搀扶着从店门里走出来,其间,妻子分明还不死心于某事,要在返回店里,却被丈夫拖住,最后悲悲戚戚地上了车,绝尘而去。

暮是个聪明的女人,在我第一眼看到她的时候,她的眼睛变告诉了我这个事实。

从没有谁的眸子,能碧绿得那般好看,在长密睫毛下流转不止的,不光是一个属于活人的眼眸,而是一抹天与地才能孕育出的有生命的绿色,注视得久了,它仿佛可以没有障碍地溶化进你的身体和意识。

睿智是不能装的,暮的眼睛将睿智这种玩意有形化了。

我甚至根本没有开口询问警车与夫妇的事,她已然笑盈盈地替我倒好了一杯果汁,娓娓而道:“听说最近发生了几起失踪案,**已来过好几次了。”

她讲得那么自然,像转述一则天气预报。

我端着那杯橘黄色的橙汁,像红酒一般轻轻摇晃,没打算喝,只觉得颜色好看,就像这家小店的装潢一样,浓厚而均一的颜色,墨绿调为主,好看也典雅,但终究透着一股子沉实的执拗,连同店里的陈设,桌椅柜灯,都圆是圆,方是方,没有任何新奇混淆的形状,若没有那些铺在桌上的流苏桌布稍作点缀,稍露灵动,这间小店,不可能拥有任何吸引小孩子的魅力。

最关键的是,本该作为主打的甜品柜子,只占据了店堂里不起眼地一角,几支红黄蓝绿的棉花糖,有些寂寞地在偶尔漏进来的风里颤动,比起我的不停,这里委实太萧索了些。

被这样一个对手抢了生意,怎么也讲不过去的。

“换作别人,面对那些**,多少都会慌了手脚。”我放下橙汁。赞许地看她,“你很镇定。”

“那些失踪的孩子,在他们失踪前的确来光顾过我的小店。可他们买了东西之后便离开了。再来多少**,我都是同样的回答。”暮淡淡地说,又看看我点滴未动的果汁,“怎么,果汁不合裟椤小姐的口味?”

“我喜欢茶。”我笑答,放下杯子,“但你的果汁颜色很好看。”

对,果汁的颜色很好看,但这里的一切都不如眼前的暮好看。我很少从心里去叹服一位同性的美貌,除了当年的雪裳女仙,暮是第二个。我欣赏那些用最简单的佩饰与最随意的,生出最动心的魅力与风情的女子,者会比精雕细琢所出的刻意之美高明许多,也更容易让你牢牢记在心里。

暮的衣裳,只是简单的针织淡绿色长裙,系着细细的腰带,白色的平底鞋上略略露出一截雪白的脚踝,上头系着一条红色的细绳,绳端有一个小小的,不起眼的碧绿坠子,把她完美的肌肤衬得精致可爱。暮的一头长发,被她随意地束在脑后,说不出什么形状,像一只半开的玫瑰,发间用一支别有韵味地干花发髻别住,举手投足间带出的是山林里流动的清灵之气。

这样一个女子,微笑中又有些淡漠地坐在面前,很难不吸引你。

如果我是个男人,也许在第一眼就会爱上她。

我对她,有一种难以言表的熟悉,以及愿意与她亲近的意愿。这对于总是习惯对初次相见的人冷冷淡淡的我而言,是一个奇怪的改变。

这个女子,可是来抢我生意的对手呢,我却没有打算与她针锋相对。

我们继续闲聊,她说她初来乍到,也曾路过我的不停,还去买过甜品。还听说不停有一位漂亮的老板娘,可惜她去的时候我不在,只有一个竹竿样的瘦子和一个圆球般的胖子在店里忙碌,两个人抢着要给她打包甜品,瘦子还涎着脸管她要电话。

在这打不一样吗?

“啊…我那两个帮工对客户总是很热情。”我笑着说,心里却恶狠狠地盘算着怎么扣胖子瘦子的工钱,以败坏本店形象为由。

“是对女客户热情吧。”她掩口而笑,妩媚娇俏,“不过你的甜品味道真好。所以我才动了也开一间甜品店的心思。虽然还有好多甜品我不会做,但我的棉花糖看来也很受孩子们欢迎呢。”

“呵呵,可不是嘛。我的客人都被你的棉花糖粘走了。”我故意玩笑般道,看似随意的目光在她的店里四处游移。

我当然知道这不可能是一家普通的甜品店,更加知道,眼前这个叫暮的美丽女人,也不可能是个普通的女人,虽然她努力将自己扮演得很普通。

我看不透暮,她应该不是妖怪,资历再老的妖怪,以我的修为,都可以第一时间分辨出它们身上独特的味道。所谓妖气,是妖怪们终其一生都不能摆脱的印记。但,我没有从暮身上发现类似的可疑气味。可是,直觉上,她有不太可能是普通人类。

在我与她继续闲聊的间隙,我并没有从这间店里发现任何异常的东西,只有放在邻桌上的一本《论藩镇割据之害》,引起了我的兴趣。

“你喜欢这种没有多少趣味的史学研究书籍?”我指着那本明显已被翻旧了的平装书,“我以为你会更喜欢张爱玲或者张小娴之类。”

“所谓藩王,不过乱臣,当除之而绝后患.你觉得,真是这样吗?”

她居然问了我这样一个问题。

虽然我是个活了许多许多年的妖怪,安史之乱后涌现的藩镇割据之实,我也亲有耳闻,可那时的我并没有关注这些国家大事的意识,暮的问题,我无法回答。

“他们为什么不说,藩王分明是在为皇帝戍边守地,分忧解难,若昏君当道,藩王取而代之有有何不可?”暮的语气明显急促了几分,像在与人争论。

这真是个太奇怪的女人,须臾间便将闲话家常的轻松拖进了史实论断的沉重。

莫非这又是一个读过太多书,生生将自己读成了一个超出正常思维范畴的女文青兼女艺青兼女愤青?

“可那还是不可,那都是过去千年的事儿了。”我没打算与她讨论这段已经落满黄土的旧闻。

她笑笑,笑容的温度极低:未必都过去了。“

我想我该告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