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些事,希望你能帮忙。”他又喊住我,“替我去医院看看那个跟父母吵架的孩子,那晚我一路跟着李绯到医院时,在病房里看到他,顺便给了他一刀。”他朝我挤挤眼睛,居然露出个顽皮的表情,“不过当时把李白吓得够呛。还有,我把李绯送回了她父母家……”

“然后又孜孜不倦地给了那一家三口一人一刀?”我接过话茬。

“加上‘李白’那一刀,这是我能给出的最后四个幸福,便宜他们了。”他垂眼一笑,莹白的脸孔在晨光中闪耀着一层令人莫名敬畏又喜爱的光芒,“希望剩下的人,不用挨刀,也能看见幸福吧。就这样吧,快去给我泡茶!”

当我端着热乎乎地浮生回到后院时,太阳已经完全跳出来了,但四处已经没有玉官的踪影,地上只留了一只黑色的“眼睛”——一块鸡蛋大小的,黝黑光滑的眼状石头。一束阳光正好投下来,照出石头里那一道道彩虹似的颜色。

“他很不像一个天神,对吧。”九曲不知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

确实,这个前任天神并没有做多少轰轰烈烈、威震八方的大事,连走也走得悄无声息。

“我应该安慰一下你妈?”我头也不会低说,“毕竟,你刚失去了一个朋友。”

“谈不上失去。”九曲淡淡道,“他是个带给人幸福的神,只要我继续我的幸福,他的存在就是永远。嗯,饭就快煮好了,你等下来吃!”

我听到她的脚步,稳稳当当地跑远。

俯身拾起这块“冥王冠”,我看着面前这个雪霁天晴的世界,把手里那杯没来得及送出去的茶,放到了玉官坐过的地方。

就算你不在了,这被茶,我依然恭恭敬敬地请你喝。

我悄悄离开了“九曲玲珑”,没有跟任何人道别。临走时,我看到九曲正端着一碗热汤,一勺一勺地喂着玲珑。

衣架跟铜镜的故事也许在我的诸多见闻里,算不得精彩曲折,但我还是把一罐浮生悄悄留在了杂货铺里的窗台上。或许,他们以后可以一边喝茶,一边在窗前商量接下来要去这个世界上的哪里走走玩玩。

虽然我又没收到钱,可是,把浮生送给他们,也不算浪费。

之后的事情就简单了,我去了那间医院,看到那个无故停止呼吸,然后又被成功抢救回来的少年,院方至今也给不出他突然停止呼吸又突然活过来的原因。但现在这个原因一点都不重要了,我只看到一个满脸愧疚的孩子,拉着母亲的手说了很多句“对不起”,还听到他说什么到现在才知道,自己的生活从来没有不幸过。

至于李白的家,我也飘过去了,就在他们家窗外,我看到了抱头痛哭的一家三口,虽然他们没有说话,可是脸上再看不到怨怒与痛苦,本来么,这个家从来没有散过,幸福也没有绝迹,只是他们曾经都太不诚实。

我不知道当玉官的镰刀“砍”到他们心里时,他们都经历了些什么,但我能肯定的是,他们的“不幸”,到此为止。

离开帝都前,我对着澄明的天空说了一句,你给的幸福没问题,走好。

好吧,即便我们的后背箱里还塞着一大袋待处理的麻烦妖怪,即使我现在还不知道不停里究竟发生了什么事,可一想到马上就能回家,想到我已经拿到了十块石头,想到经过这么多曲曲折折,敖炽跟我还是健健康康地坐在一起,未知小朋友也还安稳地待在我肚子里,我就觉得,我的人生真是好!杏!糊!

顺便再问一句,所有围观到现在的你们,现在幸福吗?^_^

第十章解王

楔子

“以我粉身碎骨,佑你一世无伤。”

1

“说吧,谁赔?”我坐在瓦砾遍地的大厅里,喜极而泣的纸片儿站在我肩上,秋天的阳光以讽刺的姿态,从墙上的大窟窿里直接罩在我身上,视野所及的范围里,没一个完好无损的地方,连我最喜欢的琉璃花瓶居然都是拿透明胶给勉强缠上的!

我风尘仆仆回来,迎接我的居然只是个满目疮痍、被一场斗殴事件无故连累的破房子!罪魁祸首们现在就坐在对面那张泼满了酱油的沙发上,那两个混蛋的后备上贴着两道甲乙出品的止行符,动弹不得,只能互相瞪着对方:“他赔!”

“你不赶我出去,我就不会揍你。”男人的一只眼睛瘀青着,恨恨地看着赵公子。他一身粉色西装被利器砍得破破烂烂,上头除了酱油,还有陈旧的番茄汁。如果忽略这些狼狈,这应该是一个非常俊美,俊美到油头粉面、让人冷不丁就想到二三十年代歌舞厅红牌小生的男人。

“谁让你口出妄言!”赵公子看上去也不太好,身上好几处地方都被撞凹,一把菜刀还捏在手里。这个一贯被我视为最佳帮工,干活多拿钱少,并且煮得一手好饭菜的盔甲男,不知哪里来的邪劲,居然跟人在家里动起手来。在他来到不停的两年时间里,我从未见过他如此好勇斗狠,他连拍苍蝇打蚊子都笨拙,跟人打架真是开天辟地第一回。

敖炽拍着身上的灰土,狠狠剜了两个凶手一眼:“几岁了?要打架就好好打,互相砸调料算个啥?”说罢,他赶紧摸摸我的头,“千万别生气啊!动了胎气的话,我可是要杀人的!”

我能不生气吗?九厥跟甲乙,比我们早回十来天,根据纸片儿的案情重述,俩混蛋回来时,赵公子跟粉西装的战斗还没结束,而他们居然抱着“反正都开打了东西也坏了不如开心看热闹”的心态缩到旁边,九厥还跟甲乙赌了十块钱,是个回合之内,粉西装一定败下阵来,因为赵公子已经开始耍赖,拿番茄酱砸对方了,好难得一见的场面!甲乙却跟他赌二十块,等不停的老板娘回来,这两个家伙都不能活着离开不停,顺便,他还跟劝架无能的纸片儿和忙于应战的赵公子自我介绍,说他是我在外头特别雇佣的高级帮工,在他没有正式接手管理这间不停之前,一切损失都不由他负责。总之,我的墙壁和花瓶就是在那时候毁掉的。至于九厥,在两人停战之后,看着满眼狼藉的不停,赶紧假装接了一个电话,回来就说他未婚妻急找他,然后人就不见了。

未婚妻……这种低劣的谎话只有这个永远把找老婆放在嘴边但永远都找不到老婆的老家伙才说得出来!

“我说过,我不对这一切负责。”甲乙打了个呵欠,从角落里走出来,扶了扶墨镜,环顾四周,“反正你私房钱够多,消耗一点也无妨。”

咦?他咋知道我私房钱很多?不对,重点不是这个,我气急败坏道:“就算来不及劝架,你好歹也拿个扫把把这里清理一下!”

“那时低级帮工的任务。保证现场及肇事者都原封不动,才是我的职责范围。”他歪头躲过鸡骨头,起身走到那两个家伙面前,手指一拂,两张符纸便化了烟雾,“交给你了。我去睡会儿。”话音刚落,人就没影了,连骂他的机会都不给我。

粉西装活动着僵硬的身子,又闻闻身上的馊味儿:“能让我先洗个澡马?我被活生生困了十几天呢!”

“你等会儿!”我扭过头,问赵公子,“你短信我,就是为了让我赶紧回来收拾残局?”

“短信是我拿赵公子的手机发的啦!他都忙着跟人打架了,哪有功夫通知您哪?”纸片儿蹦到我耳边,指着粉西装,“这人一来就说,他要把不停给买了,包括咱们所有员工在内!赵公子撵他走,他不肯,这才打起来的。”

赵公子也不看我,只说:“你把不停交给我,不论怎样,我就是要保它周全。”

我略一思忖,对粉西装笑道:“你可是第一个敢来买不停的家伙。”

他捋了捋稍乱的头发,朝我邪邪一笑:“纵然您的帮工不用符咒,我也会留下来等您回来,生意总是要谈的嘛。”

“此店,无价。”我也邪邪地笑,“这里的一切,包括厨房里的抹碗帕,都是非卖品。”

“你都没听我开什么价。”粉西装的口气变得异常神秘。

“全地球的金子?”我耸耸肩,“最近金子跌价了呢。”

他呵呵一笑,将左手的袖子捋高,一块手表盘大小的盾形红色石头,就扣在他的手腕上,奇异的纹路,由生命般在那块鲜红的石头里游动,如果你屏息静气地看,总觉得这石头之下,像有一颗心在跳,你甚至能听到那种鲜活的怦怦声。

“天绯盾,这应是你想要的,第十一块石头。”粉西装志在必得地抬起他的胳膊。

我一愣,忙拿出贴身的锦囊,从里头倒出那块眼状的冥王冠,温度越来越高的它,上头已然有了一句——“踏破铁鞋”。

得来全不费功夫?!

我简直要怀疑,这些石头究竟是石头,还是一个个活着的、不知什么来历的幽灵?它们看似规律地“提示”我,让我坠入一场又一场的事故与巧合,一路上在引导我的,究竟是它们,还是别的什么?

“用你的不停,换我的天绯盾,不吃亏。”粉西装别有深意地指了指上空,“听说,别人也在找哦。”

“又如何?”我表面镇定,心中却是“咯噔”一下。

粉西装收起笑容:“把这里的一切都交给我,我就把这块石头交给你,否则……”他顿了顿,挑眉道,“想想可能因此导致的后果吧。你是聪明人,不过一家店,不过几只修为浅薄的妖怪,换来你夫婿一家平安,何乐不为?”

敖炽顿时皱起眉,上前一把揪住他的衣领:“你都知道些什么?”

他也不挣脱,笑:“我知道许多你们不知道的。如今就看老板娘肯不肯割爱。”

我思索半晌,说:“听起来倒是诱人,那个纸片儿除了爱好八卦,没什么大用处,赵公子能干的事儿,找几个钟点工啥的也能干得来。”

粉西装的嘴角露出奇怪的笑意。

“老板娘……”赵公子跟纸片儿异常紧张的看着我。

“不过,只有货物才能被交易。”我做了个无奈的表情,“家跟家人,不卖。”

纸片儿差点扑过来亲我,赵公子呆看着我。

“家人?”粉西装又发出我最讨厌的呵呵声,看向赵公子,“你真的确定,这些来路不明的家伙,可以成为家人?”

“你好像有一个很长的故事想告诉我?”我靠回椅背上,“也好,很久很久,没有坐在自己家里听人说故事了,请便。”

“如果你再沏一杯浮生给我,可能我会讲得更开心。”他眯眼一笑,缓缓道,“如果可以选择,你愿做神仙,还是妖怪?”

我微微一怔……

2

“我要去天界当神仙了!你都不共席我?!”

宽阔明亮的地穴里,一身雪白长袍的男人,站在一汪淙淙流动的泉水前。完美的脸庞,被点点水光染得剔透玲珑,深褐色的长发一直垂到腰下,被一条纤细柔韧的绿枝挽成一束,绿枝的末端,一片翠绿饱满的心型叶片俏皮地在风里摇晃。月光与落花随着微风,从地穴顶上的洞口里飘进来,他站在那里,不是神仙也像极了神仙。

对面,一个外表与他一模一样的男人,面无表情地坐在泉边,一边朝里扔石子儿,一边问:“神仙是什么东西?”

“住在天上,拥有更多更强的力量,可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好的存在。”男人指了指浮在洞口上的遥远星空,“天帝命仙官来寻我,说天界还缺一位解王,据他们的观察与评估,认为我是最佳人选,只要我同意,便能记名于天界长生录上,从此不再为妖,而为神。”

“神比妖高贵?”他又扔一个石子儿。

“能做更多事而已。”男人看着他,“你知道解王是司职什么的神吗?”

“我对那个天界从来都没有兴趣,不过是一帮不知从哪里钻出来的,自命不凡的物种而已。”背影无动于衷。

“世间的疾厄苦难,有若一个个绵绵不断的结,解开这些结,便是我的职责。”男人也不理他有无兴趣,继续说,“我明日便要离开,你若潜心修行,时机一到我自会禀明天帝,让你也可……”

“不必。”最后一块石子儿被扔进水里,水花溅起,把他说的每个字都浇得冰凉,“解除世间疾厄苦难,呵呵,我们这一族不是一直在做这件事吗,结果呢?”

他没有说话,眉头比刚才皱得更紧了。

背影站起来,转过身,淡绿色的眸子射出寒铁般的光:“只剩下你,和我。”他顿了顿,朝前走去,擦肩而过时,又抛下一句,“而你还要继续。”

“你听我说。”

一只手扳住他的肩膀,却被他绝然甩开:“从现在起,你我在无相干,伟大的神。”

一到孤绝的光,飞向月色米粒的天空。

巨大的地穴里,只剩他一个。这里从来没有四季,只有永远冷暖合宜的温度,足够的阳光与月色,还有鲜活的泉水与花草。这是他们的家,外人称之为“巢穴”,因为在那些人眼里,妖物是不配有“家”的。

清凉见底的泉水里,沉放着一个莹白的方块,那是用冰雕成的匣子,里头放着无数片干枯变黑的叶子,每一片都像一颗心。

巢穴之外的景色,是大不一样的。

这里是一座雪山的巅峰,同样没有四季,除了终年不化的雪,一无所有。

愤而离开的人,此刻正站在离山颠不远的地方,坐在一棵奇形怪状的树上,冷冷注视着前方。

不远处,几个身裹毛皮的人类,正在雪地里艰难地行进。他们时不时停下来,拿出造型怪异的石锤石凿,这里敲敲,那里戳戳。

突然,一阵兴奋的骚动传来。

“有一个!”有人大喊。

“钉住了!钉住了!”更兴奋得大喊传过来。

他们手忙脚乱地在雪地里忙活,最后,从雪地里拉出一根被红线绑成粽子的尺来长的人参,这藏于深山的家伙,惊恐地抖动着长长的参须,淡褐色的身子上,一只圆滚滚的眼睛慌乱地眨动。

抓住人参的人就差高兴地在雪地里打滚了:“上天开眼,可算让我们抓到了!”

受理的人参唧唧乱叫,在他们的欢呼声中拼命挣扎。

然而,他们的欢呼在一阵突袭而来的冷风里戛然而止。

“放下那支参。”他出现在他们面前,厌恶地看着所有人。

其中一个小个子听了,即刻自作聪明道:“原来也是个来挖参的通道,这冰天雪地的,咱们各凭本事,硬抢便是你不道义了!”

“道义?”他嘴角微扬,眼中却透出扎扎实实地杀气,手指一动,落在地上的石斧竟飞了起来,猛地扑向小个子。对方躲闪不及,肩膀被砍出个血淋林的大口子,惨叫连连。

众人大惊。

其中一个上了岁数的老头子,看到他的头发之后,突然失声大叫:“他不是人,看他脑后那条枝蔓与翠叶,他是……万年难得一遇的参人!参人哪!”

一言既出,每个人都激动起来,连受伤的小个子都忘记自己受伤的事实,吼起来:“万年参人万条命,抓住他就有救了!”

几个人不要命地扑了过来。

鲜红的丝从他白净的眼底涨出来,绝美的双目变成红潮涌动的深渊,发后的枝蔓飞出来,在黑天白地之间无限延长,弯曲,缠绕,拉紧,眨眼间的动作,三个人类便被勒住脖子,齐齐悬于半空之中。

他们说的没错,他是参人,亦是生活在这片冰雪之地里的妖。

他无动于衷地看着在空中挣扎的三个人,枝蔓越收越紧。

“住手!”

一道白光击中了空中的枝蔓。

他只觉身子一麻,长长的枝蔓“唰”一下缩回他的身后,三个家伙重重落到地上。

“葵颜!你……”他愤怒地转身,满目的怒火几乎要烧到那个跟他一模一样的男人身上。

葵颜不理他,径直走到那三个人面前:“采参何用?”

小个子失魂落魄跪到他面前道:“大仙饶命!家有妻儿身染怪疾,眼看着不行了,我才与族人冒死上山寻参救命!”

听罢,葵颜自袖口中抽出两枚细白的参须,放到小个子面前:“即是疾病,此参须已足够,快快拿了回去就你妻儿吧。”

三人面面相觑,小个子犹豫片刻,赶紧宝贝似的将参须收好,忙不迭地朝葵颜磕了一个头,三人踉踉跄跄朝山下而去。

他冷冷瞟了葵颜一眼,走上前,将被红线绑的严严实实的人参拾起来,小心解开,戳着它的脑袋责骂道:“蠢才!即知有无数人觊觎,要拿你下锅,不老实躲藏,乱跑个什么?”

“叽里咕噜呱啦!”长着一只眼睛的人参还不会说人话,不停眨巴着委屈的眼睛乱嚷。

“下次再被人抓住,我可不会再救你。”他把人参放回地上,“滚!”

独眼人参一哆嗦,一个猛子扎进了雪下,哧溜哧溜跑的没影了。

“他们不过是为了救人。”葵颜站到他身后。

他冷笑,回过头:“那又如何,一命换一命罢了。”

“你可还记得,幽梦泉中的冰棺底下,有老祖宗留下的八字遗言。”葵颜淡淡道。

他脱口而出:“没看过,不知道。”

“看或不看,这句遗言都是我们存在的意义。”葵颜一笑,“我要走了,不知几时才能再相见,你保重。”

他头也不回地朝雪山深处走去,连一句再会也不愿同葵颜讲。

普天之下,只有这座终年积雪的大山里,有能起死回生的灵参。这不是传说,“起死回生”也没有任何夸张,只要这个人还剩最后一口气,哪怕他一只脚已踩进地狱,雪山里的灵参也能让他瞬间康复,长命百岁。不过灵参并不仅是深埋地下的植物,最低级的才是,谓之“植参”,托了时间与天地日月灵气的福,植参中的佼佼者便修成了能跑会动、有眼有口的小怪物——半参,便是刚刚跑掉的那一种。半参之中又会有极其稀少的幸运儿,受了更多的机缘与滋养,变得越发灵性逼人,最终在漫长的生长与修行之下,变成灵参之中力量最大的“参人”,不但身怀奇能,更能完全以人的姿态生存。他与葵颜,都是这“万年难得一遇”的参人。

那句“万年参人万条命”,并非说参人有万条性命,而是说参人有救万人性命之神力。此传言是否夸张,无从证实,但雪山灵参能治病救人是人人皆知的事实,无怪从多年前起,人类为了各自不同的目的,偷偷入山挖参。时间一长,也总结出一套对付植参与半参的方法,最终将它们变成了人类药罐里的牺牲品。但,绝少有人遇到过参人。至于参人到底有什么奇用,其实也没有人能说得太明白,无非就是救人性命就得更厉害些吧,大家都这么猜。

不管人类怎么想,他们在雪山中的同类一年少过一年,不止那些低级别的植参半参,连他们参人也渐渐地消失。他记得在他刚成人形时,家里还有二十几口“人”,可现在只剩下两个。其他人,全部以另外一种形式回到了家里——那些枯死的叶子,就是他们留在这个世上的最后的遗骸。

每个初成人形的参人,头上都有两片翠叶,一片会即时脱落,另一片会一直想随。脱落的翠叶会被放在幽泉下的冰棺里,一旦参人死去,这片留下的翠叶叶会立刻枯死。到今天,冰棺里只有两片翠叶尚还鲜活。有时候他也会想,自己的叶子不知几时枯死?葵颜的呢?不对,他要去做神了,神是不会死的吧?他们那么高高在上,藐视众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