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山顶上的月亮越升越高,刚好移到这两个朝不同方向行进的参人中间,像一条分界线。

在他们走到彼此已经看不到对方的距离时,同时停下了脚步,皑皑白雪上,两个姿容秀逸的妖,沐着一身月光,一个遥望银光浅淡的夜空,一个俯瞰脚下的滚滚红尘。

幽梦泉下的冰棺,是老祖宗留下的。老祖宗有多老,他不知道,只知那是世上第一个参人。他在死去之前,用冰块雕了这个匣子,沉到总是清净纯澈的幽梦泉里,万年不融,世代可见。

他对葵颜说了谎,冰棺底下的遗言,他看过,只得八个字——

但行善举,莫问前程。

可是,他想不通,也办不到,过去,现在,可能以后也是。

3

“时间好快呀,春天又到了。”半眉坐在闭花斋的后院里,提着笔,对着面前画了一半的桃花美人图感慨。

他抬头,一片花瓣和着暖心的阳光,都落在他发红的鼻头上。他眯起眼,很享受这惬意的季节。

“死鬼!”一个枣核飞镖似的喷到他头上,身后那披红着绿涂脂抹粉的细腰妇人倚在门框前,一边吃枣一边尖声尖气的骂,“让你随便画个美人儿,两天还没画完,我还不如找隔壁街的刘三笔呢!就知道偷懒,浪费老娘的粮食!”

他不慌不忙转过头,咧开缺了门牙的大嘴朝对方一笑,一点脾气都没有地说:“刘三笔是画遗像的呢。放心,日落之前必定完工,胡姑姑莫急。”

“呸!”妇人叉腰啐道,“养个白吃食的老家伙就罢了,还得养着你们。”

“我干活!”他满脸陪笑,赶紧埋头画快了几笔。

妇人“哼”了一声,扭着屁股进了里屋。

胡姑姑是闭花斋的主人,放眼整个真定县,约有一大半姑娘大婶的研制水粉都是打闭花斋里来的,便宜好用时胡姑姑吸引回头客的终极原因,她总说犯不着赚那么狠,口碑出去了,买的人多了,薄利多销也大有“钱途”。正因为有这般头脑与心思,胡姑姑身为一个外乡人,带着痴傻的老母亲,硬是在这里扎下根来,十多年来,将闭花斋做得有声有色。

半眉在闭花斋里的工作,除了打扫做饭之外,还兼职做画师。胡姑姑招揽生意的方式之一,是将最新式的妆容与饰物展示到画中人身上,大姑娘小媳妇们一看到绢画上那些风姿绰约的美人,必然动心,少不了大包小包的买回去。

不过,胡姑姑生意虽好,可她本人在当地的名声却不够好。大家一提起闭花斋的胡姑姑,无不直称那就是个彪悍的胡姑婆,谁人在她店里说了做了她不喜欢的事儿,真是会被她拿菜刀撵出来的,难怪年过四旬还没嫁人,谁敢娶。更有好事者戏言,就连半眉这种又老又丑的男人也是不会娶她的。

每次听到这种言论,半眉都是嘻嘻一笑,并不多言。

半眉确实也是丑,看上去还不到四十,头上便没几根头发了,门牙也不见了一颗,两根眉毛都缺了一半,别扭地杵在眼睛上,一件油乎乎的黑炮子可以穿一整年,如果胡姑姑不吼他换件衣裳的话。幸好眼睛还不难看,双眼皮,眸子又黑又亮,看人时总是沉稳大气,一丝邪光都没有。连胡姑姑都说,这么好一双眼睛,被他给浪费了。

五年前的一个清晨,胡姑姑在自家门口看到坐在墙边休息的半眉,旁边还跟着一个少年。起初,她以为这又是一对因为战火而流离失所的父子,要知道,自从姓董的老家伙进了京城之后,天下便再没有了太平日子。

可是,一老一少并非逃难的人,秃头一见她,第一句话便是:“你这里有妖!若能供我们各落脚之处,自当替夫人接触忧患。”

胡姑姑自然是不信的,拿了些吃食给他们,准备打发了了事。可秃头又说:“夫人家里,最近可常有米粮不翼而飞的怪事?”

正是这句话,成了胡姑姑收留他们的理由。

当秃头从闭花斋后院的树洞里揪出那只会讲人话,不断求饶的乌鸦精时,胡姑姑惊得下巴都要掉下来。

乌鸦精说,战火处处,无处觅食,只好来偷,求不要伤它性命,将来必报大恩。

秃头说,留不留性命,胡姑姑说了算。

于是,胡姑姑戳着它的脑袋狠狠骂了一通“做贼可耻”之类的话后,返身进了厨房,拿了几个刚刚蒸好的馒头扔给乌鸦精,让它滚。

秃头笑问为何不宰了这个小贼,她说,一只鸟能修炼成精,也不易,由它去吧。

“你不怕?”秃头提醒道,“那可是一只妖呢。”

“人我都不怕,还怕妖?”胡姑姑一翻白眼,又打量他们一番,“以后家务事你俩包揽,包括一日三餐的烹煮。一旦坏了我的规矩,马上收拾包袱滚蛋。”

“好!”秃头欢天喜地地答应了。

胡姑姑走了两步又折回来:“你们到底干啥的?”

“在下半眉,四海为家的浪子,我啥都会做,很能干的!”他又指着身边那个比他还高半头的十六七岁的少年,“这是在下捡来的徒弟,四喜。”

“他是你做丸子的时候捡来的吧?”胡姑姑瞥了那沉默如石的少年一眼,夸张地扭着腰走开了,“自己去收拾柴房,以后你们就住那里。”

半眉看着她的背影,眼底走过一丝别样的笑意,对四喜道:“这是个适合咱们的好地方。”

“若是我,必不放过那妖精。”四喜的眸子里装着与他年龄不符的成熟与决绝,“师父,你可信那妖精会感恩图报?”

半眉摸摸四喜的脑袋,想了想,笑:“走吧,收拾柴房去。”

这时候,刚好也是春天,院子里的花木正是一年里最貌美的时刻。从院子里的木门向外看去,整个真定县尚沉浸在一片春光明媚中,行人安然,车马有序。总之,战火没有烧到的地方都是美的。

一住,便是五年。半眉跟四喜在五年时间里兼任了闭花斋里的杂役大厨保姆园丁画师等一切职务。磨练五年,四喜的厨艺比隔壁街开饭馆的王大牛还好,整理房间的速度比嫁人十年的女子都快,多年来,师徒两个分工合作,倒也得心应手,胡姑姑对他二人也挑不出大毛病,生意好的时候还给买些好酒好肉,再加个红包什么的。

五年时间说长不长,反正是没有让半眉有任何改变,除了头发好像又少了一些。他一只安分守己地在闭花斋里生活,偶尔也会去酒肆茶寮消遣一番,据说他对那个在春更楼里唱小曲儿的姑娘特别上心。为这事,他没少挨胡姑姑的骂,说色字当头一把刀,若真有那心思,不如正经去寻门亲事。他总是一笑了之,该去听曲儿还是照去不误。

四喜更没什么变化,少年老成的他除了眼里的漠然积累得更多之外,连个子都没怎么长,不过他本来就高挑,模样又生得俊俏,若真能保此容颜一成不变,倒也是一件美事。胡姑姑不止一次劝说四喜拌成姑娘替她招揽生意,说他完全可以当店里的活招牌。四喜当然拒绝,说她再敢胡乱要求的话,他就拒绝煮饭。胡姑姑无奈,只得任这小子继续穿着土鳖的衣裳,脏着一张脸在厨房里忙进忙出,谁叫四喜做的饭好吃呢!

如此一来,闭花斋里的生活,倒也算各有所取,平安和谐。

夕阳西下,雀鸟归巢时,半眉的美人图终于完成了。他起身伸个懒腰,走到院门外左右看看,并没有看到四喜的影子。

他皱了皱眉,靠在院门上,望着外头渐渐亮起的灯火,又看看院子里头那间朝向最好的厢房,每天这个时候,胡姑姑都在这间房里,把亲手熬制的汤药仔细喂给床上的老母亲喝下。老人家这两年已不太能下床,虽然一直是糊里糊涂的,一会儿喊胡姑姑乖女儿,一会儿喊她好姑爷,但精神头还算好。也只在与老母亲相处的时候,胡姑姑脸上的线条是最温柔最幸福的。

转过头,半眉笑笑,若有一天胡姑姑真被哪个男人看上,不知是大喜事还是大坏事呢?!

他坐到门前的石阶上,直到天色黑尽,四喜还是没回来。

他摇摇头,很少见地叹了口气。

收四喜当徒弟,不因他聪明,不因他貌美,只因他身上,有戾气。

4

一条蛇精,在四喜的手中变成了鲜血淋漓的两截。

他对付妖物,总是这样彻底干净,利索到绝情。黑布蒙住他的脸,看不到任何表情,露在外头的眼睛,镇定而漠然地看着跪在面前的夫妇。

“求活神仙救救我儿!”满面泪痕的母亲扑到床边,抱起气息微弱的幼子。孩子的右胳膊被蛇精咬去了一块肉,伤口已溃烂发黑。

只剩一条腿的父亲疯了般在屋里乱翻,最后将小半袋粮食与几枚钱币放到四喜面前,红着眼睛磕头道:“家中贫瘠,只得这些,愿全部送给活神仙。您既能诸杀妖孽,必然也能让我儿起死回生!求您大发善心!”

四喜打量着这个再寻常不过的三口之家,处处破烂,找不到一件完好无缺的东西。

“你们,养活自己都很难吧?”他走到床边,看着那瘦骨嶙峋的幼童,再看看更加瘦骨嶙峋的父母。

“我本是公孙瓒麾下的兵士,两年前一场战役中不幸失了左腿,不久便被打发回乡。”男人抹着眼睛,“本以为从军是条明路,不但能有军饷养活妻儿,还有扬名立万的机会。可如今……”悔恨不已的眼泪从他旧伤累累的脸上滑下来。

四喜静静听着,坐下来,将幼童揽到自己怀里,轻抚着孩子发烫的脸颊,又从身上摸出个小瓷瓶,倒出一颗朱红色的药丸,撑开他发紫的嘴唇,放进去,然后便让孩子睡下了。

见状,孩子的父母激动得一个劲儿地磕头。出门前,孩子母亲拽住他的手,哽咽道:“大恩大德,无以为报。”

四喜拉下她的手:“不用报。告辞。”

夜幕中的山路并不好走,还起了薄雾,四喜挑着一盏旧灯笼,如履平地般前进,住着一家三口的村子很快淹没在深深浅浅的灰黑色里。

他走得太快,所以,当撕心裂肺的哭喊从那间小屋里传出时,他听不到。

蛇精带来的剧毒已渗进那孩子的血脉,救是救不了了,拖一拖,也许还能活个十天半月。可是,为何要拖?

红色的药丸不是救命仙丹,只是一种能让人死得毫无痛苦的毒。

这是四喜的秘密,他从半眉让他读的医术里学到了救人,也学会了杀人。

跟随着半眉的年月里,他们做了许多事,半眉喜欢做饭、聊天、治病、替人开锁、找毛找狗找失踪人口,他曾经花上几个时辰去劝说一个姑娘不要投河自尽,还用过一个月时间把一个老乞丐送回他原来的家里,还因为在一对大打出手的兄弟间调停被误伤打破了头。当然,除了这些看起来十分无聊的事情之外,他也为人驱逐妖物,是的,是“驱逐”,很少“消灭”。通常他会征询事主的意见,如果他们说杀,他也会动手,但只是在那些人面前做做样子,事后多半还是会放其生路。这些年来,自他手里捡回一条命的大小妖物们不计其数。可是,四喜不这么做,他不认同半眉的行为,更不想变成跟他一样的人。

他不能理解半眉常说的“当有恻隐之心,易位而思”。恻隐之心?多余的同情换来的不过是头上的伤疤,不被人记挂的奔波劳累,甚至会带来生命危险。那些连自己的性命都不放在心上的人,要上吊投河互相残杀,便由他们去好了;身染绝症,本就没几日光阴剩下的人,花再多心思与药材不也枉然?注定要死的人,何必再拖延,倒不如助他们早离苦海,若有来世,也好早点投个好人家。

四喜的心中,这年头根深蒂固,不然也不会有这夺命的药丸。

夜寒深重,薄雾渐浓,春天在这片荒寂的山地里只是个梦,脚下的山路已到尽头,再往前走上片刻,便能看到渐多的人烟与酒肆的灯火。

他停下脚步,掏出那瓷瓶,将剩下的药丸倒在掌中,还有一粒。当初,他一共制了十粒,这一粒,不知又该归谁?

四喜深深吸了口气,抬眼望向夜空。他有个习惯,望天的时候总是下意识地看向北方,看得久了,空空夜幕幻觉般变成星月相随的画卷,如银光芒下,隐隐可见一座白雪皑皑的大山。

最近,类似的幻觉出现得越来越频繁。

他用力拍拍自己的脑袋,如果自己没有那种该死的病,应该就不会认识半眉这个老家伙;若不是这个病,他又怎么会留在老家伙身边当徒弟?他不止一次发誓,一旦找到能根治这个病的方法,他会立刻跟半眉划清界限。他的生命,不能跟半眉一样,浪费在无聊事与无聊人身上。

收起药瓶,他重新提起快要燃尽的灯笼,快步走向前方的热闹繁华。

5

四喜不记得自己是在什么时候学会了喝酒,每当用去一颗药丸时,他总要寻个有酒的地方喝上几杯,但从不喝醉。他享受的,只是适当的烈酒给五脏六腑带来的暖意。他不明白自己的身体为何在这个时候总是凉的,凉得连他自己都讨厌。

今天也不例外。

坐在春更楼二楼临窗的位置,四喜要了一壶酒,一口一杯。

春更楼的生意,越到深夜越好。不爱回家的人、不知要去哪儿的人,都聚在这里,一壶酒几盘菜,消磨整个夜晚。

“水深激激,蒲苇冥冥。枭骑战斗死,驽马徘徊鸣。”

帷幕后的女子,婉转轻唱,幽幽的曲子在寒夜里浸过,再入耳中,竟比平日更柔肠百结,愁思弥漫。

听到这声音,四喜微微一怔,给自己倒上最后一杯酒,不动声色地看了看那半隐在朱红薄纱后的人。

这是,满脸笑容的掌柜走上来,朝邻桌的两个青年拱手道:“袁大人,赵公子,今日的酒菜可还满意?”

那面如冠玉的青衫男子含笑点头:“甚好!掌柜的已将我与兄弟们的口味摸得很清楚,不枉我们做你春更楼的常客。”说罢,他又赏了些钱与掌柜的,指指帷幕那方,“不知今日,锦袖姑娘可愿一展芳颜,与我等一见?”

“袁大人谬赞勒!”掌柜满心欢喜地收起赏钱,又面露难色,“可是锦袖姑娘说了,只唱曲,不会客。规矩不能怀。袁大人您看……”

“既如此,便不为难她了。”旁边的白衣公子放下酒杯,“烦请掌柜转告锦袖姑娘,今夜的曲子甚合我意,不知下次来时,可有幸再听一回?”

“是是,赵公子放心,小的必然转告。”掌柜点头如捣蒜地退了下去。

袁青云笑问:“子龙,你是对这曲子合意,还是对唱曲的人合意呢?”

“袁大哥说笑了。”白衣公子红了脸,“只因这曲子是我娘亲最爱,她在生时,常常哼唱,今日听到,倍感亲切,心下便起了要谢谢锦袖姑娘的意思。”

“好了好了,不必解释。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袁青云朗声笑道。

白衣公子笑笑,只顾喝酒。

“不说笑了。”袁青云收起笑容,神色严肃起来,“如今你手下的民团义军,操练得如何了?”

“我赵家军虽属民团,却不逊于各路豪强手下的任何军队。”白衣公子斩钉截铁道。

“甚好!”袁青云面有喜色,“乱世方能出英雄,如今的局势,若能善加利用,必能成就一番大业。”

“袁大哥的意思是?”

“公孙瓒有意扩充军备,如今正派了亲信来真定,意欲收编最优秀之民团。放眼整个常山郡,除了子龙你,有谁可堪此任?这次可是你的大好机会,若能到公孙瓒麾下,以你的资质,不出三年,必成大器!”袁青云顿了顿,闪过一抹忧色,“只是,我得到消息,公孙瓒此番只选一个最出色民团纳入军中,郑穹也对这个机会虎视眈眈,他郑家军人数在你之上,旗下也不算酒囊饭袋,加上郑穹此人颇有野心,若被他抢了先机,对你是大大的不利。”

白衣公子淡淡道:“当年郑穹与我比试,被我挑下马来。我与他,大可再来一场公平比试。”

“太守大人也有此意。”袁青云点点头,“郑穹本是太守大人妻弟,大人心中自是希望自己人崭露头角,但你放心,有我在,必不令这场比试有任何偏颇之处。”

“多谢袁大哥!”白衣公子朝他举起酒杯,“能结识袁大哥这样的君子,实乃子龙之大幸。”

袁青云也举起杯子:“但愿有朝一日,常山赵子龙能扬名天下,名垂青史。”

两个酒杯有力地碰到一起。

四喜的酒早喝尽了,邻桌那两个家伙的谈话,也断断续续落进耳里。

这两个青年,他都认识,着青衫的袁青云是胡姑姑口中经常称赞的美男子,亦是常山郡的都尉大人,年轻有为。白衫者,他就更熟了,因为他每天至少要听一个人提他的名字提上二十遍。赵云,字子龙,年二十三,常山真定人,民团教头,武艺了得,尤以一柄龙胆银枪威震常山,未有败绩。

想到“那个人”,四喜打了个酒嗝,放下酒钱,起身离开。

6

离春更楼两条街的地方,有一片不起眼的旧居,掩在稀疏的蔓藤与野花里,外头还有一条小小的河沟。大家都管这个地方叫“深花里”,据说在古时,这是个开满牡丹的山坡。

“嘻嘻,他居然没发现,幕后换了人。”

“证明你的歌艺出众,连我都要甘拜下风呢。”

此刻已是三更天,两个年轻女子,一高一矮,正携了手往深花里走,边走边聊,甚是亲热。

“朱七夕,真是你?”四喜的声音让两个毫无防备的人吓了一大跳。

“你走路没声音的阿?!吓死我了!”一个拳头砸到四喜肩膀上,那花容失色的少女瞪圆了一双杏眼,拍着心口骂道。

旁边那身段修长婀娜的蓝衣女子倒是镇定得多,笑看着四喜:“是你?与你师父一道来的?”

“不是。”四喜也不拿正眼看她,只说,“你让这疯婆子代你唱曲儿,就不怕她砸了你的招牌?”

“有人代我献曲,我乐得歇息,高兴还来不及。”锦袖垂眼一笑,单单一个表情,足以令百花失色。

“刚刚你也在春更楼?”少女大吃一惊,像被人抓到了小辫子,脸涨得通红。

“回家去!”他一把拽起少女的手。

“先把锦袖姐送回去,这么晚了,遇到歹人怎么办?”少女不依。

“不用,我家就在前面,怎可能遇到歹人?”锦袖笑着回绝,“快跟四喜回去吧。”

“歹人?”四喜斜睨了锦袖一眼,别有深意道,“我看,只要锦袖姑娘不做恶,已是大好。”

锦袖脸色微变,但很快归于无迹,她笑着告辞,临走前又对四喜道:“代我问你师父好,上次他带来的豆糕很好吃。”

“一定,走好。”四喜点头。

回去的路上,四喜时不时看看身边这个不停傻笑、好像沉在一场甜梦里的丫头。

她叫朱七夕,十七岁,就住在闭花斋的隔壁。四喜第一次见到她时,她才十二岁,在这个应该拿着绣花针练女红的年纪,她却握着一把油腻腻的刀,在她爹的指导下,站在肉案前学习如何用最快的时间切猪肉。朱老爹是街市上出名的屠户,从不短斤少两,是个颇为厚道的生意人。可惜在七夕十四岁那年,朱老爹病逝,临死前,他让七夕拜了胡姑姑作干娘,也恳求胡姑姑代为看顾七夕。胡姑姑自然是答应了,原本她想将七夕培养成闭花斋里的推销员,可她很快就放弃了,因为七夕很认真地跟她说,她喜欢卖猪肉胜过卖胭脂水粉。于是,七夕接手了她爹的事业,成了真定县里唯一一个女屠户,生意还算不错。日子一长,熟悉她的人都管她叫“猪妹”,“朱七夕”这个名字倒是很少有人再叫起了,除了锦袖与四喜。

“四喜,我唱得好不好听?”走着走着,七夕突然跳到四喜前面,倒退着走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