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不言语,只细细打量这扇门。东瞧瞧西摸摸之后,眼光落到了门把手那里,竟笑了起来。“果然是个棋痴。”

我循着他的目光,发现那门把手居然是一个小小的棋盘。共分成九格,黑白二色棋子,白色居于中间。

他解释道:“这门上设有机关。寨主邀人下棋,赢者方可入内。然而棋盘上白子占尽先机,我们是黑子,处于下风。”

他一说,我确实发现枭山和黑风寨都古里古怪的。这门看起来破破烂烂,刚才踢了一脚却发现并非木门或者石门。伸手剥开一些门上斑驳的碎屑,里头居然是金银混合!

难怪踢了脚疼!

小伙计对着那九宫格玩了一会儿,渐渐面露喜色。半晌,回过头来问我:“五行八卦你可识得一些?”

我略有些得意,摇头晃脑。“当然,此乃本阁主为数不多的优点之一。”当即,便拿起门把手细细端详。“枭山下河流呈环抱之势,是风水中上佳的‘肥山’。是以‘水’必不可少。在九宫飞星之中,一白贪狼星是水星。”我掐其手指按着年份演算,“今年的位置在九宫格的左下。”

小伙计按照我的指示将棋子移到九宫格的左边下方第一格,锁随即发出清脆的‘喀沓’一声。

他眼中顿时光耀闪烁,“这竟是一个九叠锁,须要层层破解。”

我继续忽悠,“你瞧这门,金银混凝。六白武曲金星今年落于东南方,便是左上第一格的位置。”

小伙计顺着我的意思又推了一格棋子上去,‘喀沓’声如期而至。

“有金有水,是金水局。可我就知道这些,至于如何下棋……”

“没事,有我。”一抹信心十足的笑嵌在他唇角,似春日飞舞的蝶。他时而眉头紧蹙,时而豁然开朗,我望着他的神色发呆,一边听到耳旁不断传来九叠锁的‘喀沓’声。直到第九声,锁由内而外四分五裂。

霎那间,门应声而开,不曾想竟有一柄小刀破空,直向我们袭来。

小伙计眼明手快,揽住我的腰向后退了一步,抬腿一踢,刀刃刺入地面。

“来者何人!”伴随着这一声恫吓,眼前亮起一排暖光,暗黄隐红,妖艳鬼魅。

我顺着光线看去,只见萤萤流转的鬼火之中,一名男子站在洞内,皂衣拂地,脸上一张獠牙尖利的鬼面具,开口道:“很久没有人能这么快破了我的棋局,不知二位入我黑风寨所为何事?”

小伙计拉着我的手踱步而入,身后的门吱呀阖上。

我这才发现原来所谓的鬼火不过是头顶上悬着的两排灯笼,雕花精细,倒映在石壁上,愈加增添几分鬼魅,叫人觉得深不可测。

鬼面君见我被灯笼迷的眼睛眨也不眨,嗤嗤笑起来:“怎么?小丫头你很喜欢我的人皮灯笼?”

呃……

“实话告诉你,这人皮灯笼虽美,却远不如水晶大肠好吃。”说着,从桌上拿起一盘小碟子,用手挑了长长的一根放进嘴里。“啧啧,这人肉绞出来的皮焉儿尝在嘴里特别爽滑细腻,可养颜美容,可延年益寿。是大补的。”

我大惊失色!

后悔!

着实的后悔!

内心仿佛涌现出千万头丧彪集体咆哮,不许你们扒了小伙计的皮做灯笼,更不许做什么劳什子水晶大肠!小伙计是我的!是我的!!!但嘴上仍是十分客气,对着鬼面谦卑的拱手道:“误闯黑风寨扰了尊驾是我们的不对,还望尊驾行个方便,容我们现下离去。”

鬼面君冷哼一声,“黑风寨岂容你们说来就来,说走就走。”话音刚落,疾风驶来,小伙计将我推到一边,堪堪与他对了一掌。

鬼面踉跄后退数步,随后看了看自己的掌心,不可置信道:“咦?怎么是你?”

小伙计冷然道:“为何不能是我?”

“你来干什么?”

“卖身为奴。”

鬼面君猛地噎住,视线转移到我身上,长长的‘哦’了一声之后道:“那我为何要买你?”

小伙计唇角一勾,“我有广陵君的棋谱。”

“什么!”鬼面君倒抽一口冷气,“可那不是残本吗?不全的…”

小伙计双手背于身后,笑得十分得意。“我看过全本。既然能破了你门上的必败局,阁下该知道我所言不虚。”

鬼面君‘啊’的一声,立刻撤掉脸上的面具,朝小伙计亟亟走来,顺道从兜里掏出银票丢到我手中:“去去,拿着你的钱赶紧回家去,一万两一分不少!这小伙计我买了。”

我望着轻飘飘的银票,心里端的比一万两黄金还沉。

“来来。”鬼面一把拉住小伙计请他到一张石桌上坐下,摩拳擦掌。“咱们先杀两盘。”

“那个…”我试图唤回他们的注意力,“我能不卖吗?”

他二人却忙于对弈,无人理会我。

“小伙计…我…”

“小伙计…”

我深吸一口气,“我…我走了…”

光是‘我走了’这三个字,本阁主就很没骨气的足足重复了三遍,奈何小伙计始终忙于搏杀,头也不曾抬一回,倒是鬼面忍无可忍,将一枚棋子打到门上的机关,怒吼道:“烦死了,快滚!没看到我们下棋呢嘛!”

我默默踱出黑风寨,洞外绿树凄清,薄暮溟然,阳光浅淡的挡不住彤云由金成褐,不知为何我双眼泛酸,难受的紧,一个人坐在地上揉起来,揉啊揉,越揉越酸。揉完眼睛揉心口,只觉得左边肋骨上方那颗小红桃像是生生受了迎面飞来的金针,闷进去,拔不出来。

小伙计不要我了,因为…是我先不要他的。

一个人坐在门外的芭蕉树下,等了又等,足足两个时辰,他都没有出来找我……

☆、甜水乡豪宅——铜板坑上金狮子

流霞乘风而去,我独自一人下了山赶上最后一班小船,天黑前回到江汀阁。

院子里,丧彪恹恹的窝在小伙计替它造的小木屋之中,看到我一个人回来时‘呜’地一声将脑袋缩回去表示抗议。我将它拖出来,正预备好好安抚一番,孰料竟让我看到它爪子上套着明黄色的真丝脚套!

“好你个小坏蛋,这么快就勾三搭四。看小伙计回来不收拾你…”我自顾自教训它,未曾意识到自己说错了什么,直到丧彪晶莹的眼珠由希望转为失望我才猛然醒悟,自己似乎正是哪壶不开提了哪壶。

叹了口气,我径自回到房中歇息。其实这一整天下来,我着实疲惫的很,且不说路途遥远风尘仆仆,就说我前后使出的计策,消耗的精神与脑力,就几乎叫我虚脱。无奈小伙计对于我的武力胁迫,甜言蜜语,装疯卖傻等等,一概软硬不吃,又给我添了点儿伤心,这样一来,就成了名副其实的心力交瘁了。

人一旦疲惫就需要休息,但疲惫过了头,上升到心力交瘁的境界,就会发生眼下与我一般的情形:失眠。

初夏盛开的夜来香芬芳透过窗纸点点渗进来,我起身支开窗棂,倒了一杯冷茶,远眺群山。

江汀阁之所以叫江汀阁,乃是因为这宅子有一半是建在水上的,我的窗下是一条长长的木栈,可以凭钓,可以戏水,一望千里的碧波白瓷湖,在月光下泛着淡淡银光。往日里小伙计都会站在木栈上,摘一片叶子吹一首古调。推开窗便能瞧见他挺拔的身姿,如一把出鞘的名剑,被风凛起的袍角是剑上的花穗。

此刻孤融夜色里,明月高悬,我聚精会神的试图拨开一团漆黑来判断出枭山的位置,不知能否看见黑风寨?

结果黑风寨是没瞧见,隐隐约约,倒瞧见一个人影站在我的窗下,已不知是站了多久,白瓷湖水一如往昔,点点波纹直荡入心湖。

须知活了这十五年,如此好看的身影只一人才有,我看着他的背影出神,眼眶发酸,心口发酸,渐渐的,就什么都瞧不清了,回过神来之时,那人已消失不见。

我觉得自己大约是魔障了。

但为何平日里不魔障,偏偏挑着今日魔障?

真是令人百思不得其解。

隔天一大早起身,我带着丧彪沿小木栈闲逛。临近碧水渡之时,狗中之霸不知为何兴奋得有些反常,像是闻到了什么味道,前爪热烈的挥舞,跟着‘汪汪汪’发了疯的朝前奔去。

我在后头追得肝肠寸断!

待到岸边时,太阳将将露出脸来,浅淡柔雾的晨光之中,一张精致的面容被笼的半明半昧,似浮海而来的仙。他侧过脸来冲我微微一笑,顿时花放千树。

我刚想说一声好巧啊,翊轩美人却抢在前头开了口,他指着脚下两只亲热作一团的小狗说:“你我可真是千里姻缘一线牵啊!”

我觉得这话有一处语病,须知我与他哪来什么姻缘,有姻缘的是这两只狗。而我家丧彪千里迢迢奔赴而来竟是为了一只小母狗,叫我这个主人颜面何存呐!

翊轩美人却不赞同,直言道:“嗳!怎么就伤得了你的颜面?!你家小狗昨日与村口的蒜头大战好几个回合,别瞧着它个子小,倒是好能耐。打了一上午,不过是伤了爪子,蒜头都已经是半个残废了。”

“这样啊…”我略一沉吟,喜忧参半,蹲下来看着丧彪认真道:“你可以冲冠一怒,但冲冠一怒若为的是红颜,岂不为天下狗狗耻笑么?”

翊轩轻声一笑,凤眼微微眯着:“成王败寇,重要的是结果,而不是过程。”

“嗯。”我点点头,一脸受教。“那丧彪到底是赢了还是输了?”

他拢了拢袖子,袍子上沉色金线暗纹的游龙似要活过来一般。“自然是赢了。那真丝脚套便是我昨日赏它的。若是没赢,怎能近得了我家闺女的身?现在只待它娘亲应允了,本大爷便作主把闺女许配给它!”边说着边摸了摸丧彪的脑袋,“可好呀?”

丧彪很没节操的吠了两下。

我道:“可光凭两只公狗打架来决定母狗的命运,这作得了数吗?总得问问你家闺女的意思,看它是愿意还是不愿意?”

翊轩抬眉似笑非笑的望着我:“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它俩的事情还不是你同我说了算。”

“既然如此。”我一脸郑重,“那就等它亲爹回来了再拿主意,眼下它爹出远门去了,这事儿得先搁一搁。”

翊轩闻言脸色一沉,随即不咸不淡的道了声好,又默默看了会儿日出,吹了会儿清风,言择日不如撞日,邀我过府去将他的余毒给料理一下。

我唯恐自己过得太清闲成天胡思乱想,觉得有必要扩充一下交际圈,便揣着金针和小狗,高高兴兴地去了。

李翊轩的府邸气势磅礴,门前两只大狮子足有半人高,内里乾坤更是峰回路转,穿过一条回廊时,刚好瞧见不远处在修建龙墙,我斟酌再三还是决定提醒了一下他:“你如今在这里不过是借宿,也未免太铺张了一些。”

他顺着我的目光看了一眼那条穿云龙,不以为然道:“你是说逾制?无妨,这龙墙看似昂首欲腾飞,实则龙爪只得三趾,飞不起来。”

我不再多言,随他进了湖边的水阁万华楼。

香炉里焚了琥珀灰,我随意找了个由头趁其不备将金针根根打入其骨髓,翊轩美人一个翩翩公子哥,平日看似玩世不恭,未曾料想竟如此吃痛,由头至尾始终面不改色,气定神闲仿佛赏花,观月,品茶,饮酒。是我医治过的最淡定的伤者。

我心里很赞叹,忍不住问道:“公子你玉体娇贵,就不怕本阁主失手把你给弄死?”

毕竟,状态这种东西不太好控制…

他坦言道:“反正我死你也活不成。那些个老家伙就是怕掉脑袋,才不敢放开手脚下重药,以致余毒迟迟未清,你嘛…虽然我的命比你值钱的多,一起死明显是大爷我不划算,但想到以后可能不良于性,再不能睡花姑娘,实在是令人扼腕的紧呐…”

我对他的逻辑相当无语,并且这种无语的状态一直保持到琥珀灰燃尽,收回一百零八根金针,他方拭去额头一层薄汗,长舒一口气。

我居功至伟,便十分不客气的将他府里的玲珑小点心全部装进肚子,还顺手牵羊带走了几件狗披风。丧彪和小母狗酱爆依依惜别,十足有了老婆忘了娘的架势。翊轩美人见我郁郁寡欢,当即一脚将丧彪踹出来,道:“你娘亲不高兴,本丈人可不怕闺女许配给你,快回家去,改日再来!”言讫,约我得空饮酒作诗,畅谈人生理想,本阁主欣欣然接受了。

回到江汀阁已是薄溟时分,天边的光亮由远到近逐渐被黑意吞没,我一个人应诊,一个人吃饭,一个人坐在院子里孤孤单单的看月亮,日子看起来与原先分毫不差,但总有些地方不太一样,比如无人替我吹凉热茶,无人替我理清一堆乱帐,无人陪我伤春悲秋,为我的装疯卖傻喝上一两句彩。

显然,丧彪也与我生分了,或许是看到了小伙计的下场,以为自己终有一天也会被我抛弃,所以总是离我远远的,吃完了便趴在门槛上向外望,望穿秋水的望。我猜,它是想念酱爆了,可他们不是刚刚才分开嘛?

这大约便是人们常说的,一日不见,如隔三秋吧。

夜里忽如起来下起清凉梅雨,凤凰花被淋得耷拉着脑袋,我也一并被活活冻醒。从小到大,我都有个不大好的习惯,睡觉时总是动手动脚不肯老实,前段时间却不知为何,许是鬼压床的缘故,竟睡的十分安稳。由此可见,习惯真是很可怕的东西,一如春去冬来,暖过之后更觉寒凉,拥有过后,失之更觉寥落。

嘀嗒嘀嗒的细雨令人心头烦闷,我撑着伞跑到天井里,将梨花树下埋的老酒挖了出来。一回头,银色闪电将屋顶上斜出来的几根稻草照得清清楚楚。原来,是小伙计离去之前,担心屋顶刮风漏雨,在瓦片上又铺了一层。

我怔怔的站在那里,伞无端端从手中脱落……

丧彪见我浑身湿透,呜呜几声也不曾唤起我的注意,干脆冲过来咬住我得裙子往屋里拉。

我看着它一身灿烂的行头,满腔愤懑脱口而出:“丧彪,你这个见利忘义,重色轻友,没节操,没义气的坏狗狗!你忘了小伙计了对不对?啊?!你有好吃的,有新衣服穿,就不回他给你做的小窝了,对不对?啊?!”

丧彪可怜巴巴的望着我,汪汪嗷嗷呜呜——

我捧着酒坛子湿嗒嗒的回屋一个人喝闷酒,一会儿发冷一会儿又发热,昏昏噩噩之下越喝越多越喝越多,也不知胡闹到了几更,只一个劲儿的怀念鬼压床的美好生活…绝无侧漏啊!

☆、甜水乡媒婆——金牌俏冰人

隔天起来,一脸菜色。我掰了掰手指头,刚好是小伙计离开我的第三天。

本阁主思前想后,觉得自己之所以如此颓唐,乃是因为寂寞了。尤其是兜里揣着一万两,如此喜悦却无人与我分享,实在是寂寞的很。这样一来,就又产生了一个新的问题,我到底要不要再去买一个伙计呢?

后来,我想通了,伙计到底是伙计,不是一辈子的事儿,相公却是可以一辈子的,薛煜琛虽说是一棵歪脖子树,不能寄予厚望,但我不能就此一概否决相公的实用意义,譬如就像我爹对我娘,娘亲高兴的时候,我爹就是抱枕,娘亲不高兴的时候,我爹就是沙包。总的来说,相公这种生物,瑕不掩瑜,还是可以信任的。于是心动不如行动,我如今怀揣着一万两,怎么看都是一个富户,便立刻启程去城北找百里红,预备要好好物色一个相公。

之前说过,甜水乡四大女恶霸,其中有三,名为‘中发白’,花四娘从百越来,花的谐音等同于‘发’。窈窕则是不管摸到筒子,条子,从来都无法辩认,总以为是白板。而百里红毋庸置疑,便就是‘红中’了。

这一日,石榴花朵朵迎朝阳,长街绿树裹红妆,是个喜庆的好日子。百里红将把一摞子卷轴放到我跟前,容我精挑细选。“现在给你看得这些都是城中一等一的美公子,除却样貌品性不说,家势顶顶好,各个腰缠万贯。”

我翻开第一幅:邢部侍郎范剑。

他手中一把利剑,杀气腾腾。

我当下拍手叫好:“果真剑眉星目,一看就是将门虎子。”

这人的名号颇为响亮,我曾听薛煜琛提过。当年司徒大人死之前,这个范剑将一整套什么炮烙,火焚,辣椒水都玩了个遍。是个典型的酷吏。

我喝了口茶水,点评道:“不过么,犯贱这种情绪还是内敛些好。要做到手中无贱,心中有贱,人贱合一,方能称之为‘贱人’。”

百里红深谙其意,又打开第二副卷轴:礼部员外郎陈关西。

我单手扶额。此人虽说与犯贱君稍有不同,但也算是艳名远播了。因他不但自命风流,时常辗转于烟花柳巷之地,更重要的是他有一特殊癖好,喜爱一边剧烈运动,一边命画匠于近旁处描摹作画,增添兴致。为此,窈窕每每在文人节气和银子之间掂量权衡,痛并快乐着。

百里红叹一口气,将卷轴收回,一脸忧郁的望着我。

“咳!”我微微赧然。实在并非我挑剔,眼高于顶,而是终生大事一般不可随意将就,但凡不小心可能就会成就一对怨偶,离别收场。

百里红是明白我的,与我就自身综合情况比照参详之后,终于在天黑前制定了一套相亲纲领,主要归纳为八个字:小康之家,门当户对。

有了这条纲领为精神指导,很快,我们就在几百副公子画像里选定了米铺庞老板的独生子——庞光,约定三日后一同去看戏。

可谁知天有不测风云,就在看戏的前一天,庞公子从碧玺村押送粮队回甜水乡时,半路突然杀出五个山贼,将他打的落花流水。肋骨断了三根,重度脑震荡,双眼呈熊猫状,最后憨态可掬地被人抬回了家。即便如此,他也嚷嚷着哪怕负伤也要与我会面。双亲劝阻无效之下,一棍子将其打昏…

我的初次相亲便在这突如其来的磨难之中很不幸的夭折了。

之后,鉴于我与薛煜琛有过定亲的黑历史,百里红特地山长水远的去碧玺村为我挑选美相公,在一堆老实巴交的文弱书生里,挑了一个性情和顺的秀才。

为免横生枝节,还连夜带他来甜水乡与我会面。哪知就在他们翻大山淌大河的过程中,再度与强盗狭路相逢。

百里红中了迷魂香,不省人事。那名秀才却是人不可貌相,并非软弱之辈,宁死不肯答应海盗的要求,于是便被五花大绑倒吊进白瓷湖里,一直不断的遭到恐吓。由头至尾,强盗只问了他一个问题:“你到底是要命还是要女人?”

在被灌了大约有五斤河水下肚之后,秀才不得不放弃与我会面,半路折返,回到碧玺村后,仍止不住瑟瑟发抖,想来多半是留下了心理阴影。

至此,我的第二次相亲再次被连根拔起。

一再遭逢打击,我其实已经兴味索然,但百里红却越挫越勇,还打算继续替我物色美相公。无奈方圆三百里以内,实在没有单身男子愿意拿项上头颅来冒险,最终…我惟有拿着戏票,约翊轩美人一同前往。

平日里他闲来无事也时常到我江汀阁来串门,送点鲍鱼海参,上等精制猪头肉什么的。然而看戏的当天,我在家门前足足等了他约有一个时辰,还特地按照他的要求在脑袋上别了一朵喇叭花,他都没有出现。

倒是黄昏时分,另有一人,就是那个谁,不知受了什么刺激,竟然罔顾君上的命令,冒着被拆穿卧底身份的危险,缓缓向我而来。

晦暗暮色之中,街上行人稀杳,薛煜琛一身素色长衫,如白莲盛开,漫浮于水,入眼尽是触目惊心的清致。

他站定了方开口道:“你一个人坐在门槛上做什么?”

我抬头望天:“纳凉。”

“…小汝…”他显得有些踌躇,不知如何开口。

“啊?”

“先前…你送我的那方巾帕不知改好了没有?”

“呃…这个嘛,呵呵呵呵。”我胡乱抓了几下脑袋,一不小心扯掉了那朵紫红的喇叭花。“还在改,还在改,呵呵呵呵。”

“手扎疼了吧…”他上前握住我的手,翻开手掌,摩挲着指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