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一脸正经的望着我,“你说对了!”

我将磨牙付诸到实际行动上,拉起他的手咬了一口。“可要是有一天里(你)不债(在)了肿么办?”

他指着天上的北极星说:“那就跟着它走。”

“它?”我抬头看北极星,越看越忧郁:“唉,就是住在星星上的神仙也不能改变我的未婚夫看中一个豪门淑女的事实啊…”

他眉头一挑,“其实那个尖下巴与你的青梅竹马看着挺般配的。”

“你到底是不是来安慰我的啊?!!!”我炸毛跳了起来。

他无辜的看着我:“谁说我要安慰你的啊?”

我再度磨牙:“正常人的逻辑都是这样。”

他捂住额头:“啊呀呀,我失忆了,是个病患,怎么能算正常人呢。”

“……”

见我气得狠了,他才放软口气,揉了揉我的脑袋说:“不要多想了,气伤自己可划不来。小石头看着挺呆,其实应该是很顽强的。”

我气哼哼的掐了他一把:“你才小石头呢!再说,我的心又不是石头做的…”

唉!本阁主素来记性不大好,常常一件事情才发生过就忘记了,偶尔神来之笔也会冒出一些细节。如今将那天夜里的情景都记全了,突然意识到,小伙计去黑风寨前,之所以对我狮子吼,莫不是因为我与翊轩美人孤男寡女出去喝酒了吧?于是我鬼使神差的嘟哝了一句,“唔,往后我再不同旁的人喝酒了。”说完,打了个哈欠,伸手回抱他的温暖,进入梦乡。

☆、甜水乡饭馆——小伙计化缘

隔天,被一群叽叽喳喳的麻雀给吵醒,我躺在床上等了许久,确定身旁的这只大色狼还没醒过来,这才屏住呼吸,慢慢支起身体,一骨碌跳下床。

蹑手蹑脚的朝门边走着,不知为何,总觉得身后有一道视线,焦灼在我的背影,我有些心虚,不安的回过头,却见床上之人并无动静,还闭着眼,呼吸平稳,我稍稍定下心来,然而正因为如此,不免又心生留恋,多看他两眼,看着看着,就那么傻傻的站着,也不知看了多久,想着世上怎会有人如他这般好看,亏得我之前还觉得翊轩美,其实翊轩就是美的过分了,少些男子的刚猛,偏偏薛煜琛又刚猛过了头,凡事一板一眼,我思来想去,还是小伙计最得我心,温柔优雅,笑起来带点邪气,对他好一些又轻飘飘的,十足孩子气,若是我与旁的人多说两句,他还直冒酸气,身上淡淡的木叶清香亦好闻的令人心醉,我一想起这件事,便举起自己的手放到鼻下,似乎昨夜一搂再一抱,眼下我自己身上也沾上了他的气味,飘飘然的,我神思恍惚,结果放下手来之时,刚好碰到昨夜我拿过来放到桌案上的油灯,哐当一声,就这么跌落在地。

我吞了吞口水,抬起头,只见小伙计揉了揉眼睛,坐起身望着我。

“……呵呵!”我讪讪一笑,寻思着好在他刚醒,头脑应该不大清楚,于是赶紧抢白一通。“那什么..呵呵,我来看看你昨夜睡得好不好啊…呵呵…来关心关心你的身体健康啊哈哈哈哈。今天天气不错啊呵呵呵…”说完便咻地逃到院子里。

昨日一场大火,导致如今满地的焦炭。

我巧妇难为无米之炊,便只好蹲在地上观赏蚂蚁搬家,正看的出神,一股甜香之气钻入鼻腔,回头见到翊轩美人不知从哪里冒出来,正捧着两块米糕笑吟吟的站在跟前。

他来甜水乡这短短时日混的可谓是风生水起。最初告诉我他是一个古董商人,并且得意洋洋的展示了手上那只价值连城的螭龙戒指,跟着又以旋风之势端了城西城东两家最大的酒寨,做起了酿酒的买卖,供给给碧水渡上往来的船舶和画舫,赚的盘满钵满。趁着之前一段日子小伙计没在,又天天上街遛达与人攀交情,博了一个甜水乡第一美男的称号,招摇过市,不亦乐乎。

我估摸按照小伙计和翊轩都那么上进的性格,他俩要想和平共处似乎有些困难。

果不其然,当翊轩美人笑嘻嘻的递米糕给我时问:“咦?地上怎得这么多蚂蚁?方才你就在看这个?”我立刻就感到危机四伏,小伙计不知何时已出现在廊下,双手环胸靠在柱子上哼哼哼的冷笑。我望着那香喷喷的米糕,肚子咕噜咕噜,却只能望洋兴叹…

翊轩对小伙计抬了抬下巴,一把将米糕塞进我嘴里,乐呵呵道:“咱们一人一个,不给他吃。”继而环顾一下四周又殷勤道:“我瞧着你的院子都烧成这副德行,短时间内怕也修不好,不如随我去住到我府里?再给你找两个工匠慢慢修缮?”

我啃着米糕,摇头道:“唔唔唔,不用…不用。”孰料翊轩美人不待我说完,便用手指摸了摸我嘴唇,体贴的擦去碎屑,于是我不负众望的噎到了。

小伙计眉头微蹙,一个健步冲到我身边,大手轻轻拍着我的背,柔声说:“慢慢吃,慢慢吃。”一边还顺着我的脊梁骨揉,直揉到尾椎那里,揉的我浑身发麻,还明知故问:“咦,你怎么了?脸这么红?”

我:“……呛得。”

小伙计若无其事的瞥了一眼地上的蚂蚁,随即拉起我的手对翊轩美人道:“我们不吃米糕,我们吃豆腐花去。”

翊轩冷笑一声,“去吧去吧,本大爷可不吃那么粗劣的东西。”说完,折扇握在掌心,像是快要拗断了。

我闻到了一股无声的硝烟,再看他二人由始至终视线一直于空中缠斗,刀光剑影飞来刺去,下意识脱口问道:“咦?你俩…认识?”

他们一同呆住。

小伙计最先反应过来,撇了撇嘴不齿道:“哼,谁认识他。”

翊轩则眯着一双桃花眼似笑非笑:“哈!一回生二回熟嘛。那一日你醉酒,可是我抱你回来的。你呀…抓着我的衣服不肯放。我只有把你的小伙计叫醒了来帮忙啊…”

我心中大呼不妙,干笑着一把拉住小伙计将其带离对峙现场,去清玉街吃豆花,一路上小伙计还一直埋怨道:“没意思啊,没意思,须得赶紧找个新东家才是。”

我苦哈哈的竖起手指信誓旦旦:“我真的,真的,真真的,再不同旁的人喝酒了。”

他笑的见牙不见眼:“呐,可没有人逼你…”

“我自愿的…”T_T

到了豆腐西施的摊位前,我俩分别落座,小伙计不知是不是想要争夺甜水乡第一美男的称号,用食期间屡屡讨好豆腐西施青莲姑娘,谄媚的十分露骨。说这豆腐花好吃的比之冰莲玉露还略胜一筹,哄得青莲姑娘掏心掏肺的和我们说八卦。

原来,豆腐摊对门的古董铺子不开张乃是因为郭刑郭老板日前暴毙了…

原来,郭老板死前是预备着要再讨一房二太太的…

原来,冰莲玉露是大内御厨的看家本领,寻常人是吃不到的…

原来,小伙计和我一样,均留意到院子里成群结对的蚂蚁,是从失火的灶台边那一处血迹开始的…

其实翊轩来之前,我便觉得十分蹊跷,蹲在地上观察了许久,才发现了吸引蚂蚁的源头。用布条擦拭血迹之后仔细闻过,上面有一股烂苹果的气味,又臭又甜,极为罕见。

作为一名大夫,我知道这种气味源于一种名为消渴症的病。患病之人血液带甜,不可食糖,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并且由于胃部不适导致口中有怪味溢出,便就是那股烂苹果的气味。

我与郭刑在四季坊交恶,曾当面夺过他手中的鞭子,彼时刚好闻到他身上那股苹果腐烂之气,由此可见,在我家纵火的,多半就是这个郭刑,目的便是为报当日之仇,谁知不小心弄伤了自己,留下了一点儿证据…

只不过我还没找上门去,他便已经死了,真是令人始料未及。

眼见青莲姑娘说的嘴巴都快干了,我们也不好意思继续打扰,吃了东西便付账走人,打算一块儿去衙门探探口风。

路上,我尽量不动声色的问小伙计:“那个…你老实告诉我,你现在是不是有私房钱了?”

他一楞:“私房钱?”尔后忍住笑意道,“嗯,公子梦对我好得很,不单平日里出手阔绰,临行前还送了我两袋金沙。”

我纠结道:“公子梦?那个鬼面叫这个名字?”

一个男人有一个这么文艺的名字。我真心的奉劝小伙计:“其实你还是跟着我比较好一些,跟着他将来若是成了娘娘腔了怎么办。再说了,我们男女搭配,不是一直都挺好的么。”

小伙计不答,我急忙补充道:“那什么…我给你涨工钱了呀!”

他叹了口气,:“九牛一毛而已。吝啬啊…”

“江汀阁小本经营嘛!”我辩解道:“不过呢,我们的目标是悬壶济世。须知做人要知恩图报,不能这样市侩。想当初我将你从鬼门关里拉回来,是你自己要对我以身相许的呀。”

“所以我才要出去挣外快啊!”他振振有词。

“怎么挣法?”

他言简意赅的向我叙述了一下他赚外快的整个流程。概括为,他代表甲方去枭山请公子梦出山打工,但没想到的是,另有一帮人暂且称其为乙方也看中了公子梦。为确保公子梦投诚,甲方利用他妹妹做筹码,乙方就用武力威胁,扬言要放火烧山,毁灭公子梦的不动产。公子梦被搞得烦不胜烦,便拜托小伙计作中介替他将两拨人都赶走。总之,其过程之艰辛,其过程之复杂,令他头痛不已,连连感叹道:“累啊,累啊,做男人好累。我替你打工不算,还要赚钱来补贴你。”

“那…那…那你想怎么样嘛!”我急的直跺脚。

为了避免他跳槽,我沿路低声下气的安抚,安抚不成便提醒他。“你且记得自己还欠我银两,卖身契还在我手里呢!当时是一万两,如今只怕还剩五千两没还。”

小伙计睨了我一眼,阴恻恻道:“哈,是么,一万两…我还真没想到自己这么值钱,可真多谢阁主大人你看的起我。”

“我,我,我…那个…你不值钱,哦不不,值钱,嗯,也不是,其实我的意思是…你是..无..价..的。”

“啊?什么?我听不见?”他似笑非笑的望着我。

随后在一番审时度势之后,小伙计表示既然我不能给他涨工资,且目前他也看不到有升职的前景,我就必须在福利上给予他特别的优待。

“什么福利?”我问道。

他哼哼一笑:“好说。这项福利,要体现在情感上。”

他给出的理由十分特别,说天天呆在家里导致精神萎靡空虚,并且梅雨季节容易长蘑菇。要求我每天饭后外出同他散步一个时辰,加强情感交流。

我为了证明自己不是吝啬的老板,爽快的应允了。

☆、甜水乡城楼——夜风耳畔语

之后到了衙门将跟在薛煜琛屁股后头的几个小捕快叫出来,还没来得及获取什么有用的情报,便被他们一通抢白,使劲朝我吐苦水。

“嫂子,求你了,别再相亲了,哥几个经不起折腾,更何况,知法犯法…”说话的是四大金刚里的阿粥。

小伙计闻言,脸上乌云密布,咬牙切齿道:“谁!是!嫂!子!”

我眼看暴风将至,赶忙将他拉走,回到江汀阁,他还一个劲地与我绕口令。“你还没嫁人,怎么能让人随便乱叫!”我觉得他对‘嫂子’二字十分敏感,可这并不是我的错呀,无奈却向他赔了一下午的不是…

当晚,由于伙房仍在修葺中,继续外出觅食。

起云楼是甜水乡最大的酒楼茶肆,食客千百,跑堂的和小二进进出出,一个劲吆喝,我俩选了一个靠窗雅座,要了一坛女儿红,一碟贵妃鸡,水晶虾仁与荷叶蒸饭,又有爽口小菜,搭配齐全。

本是气氛融洽,却总有三三两两的人路过借故与小伙计打招呼,有黄三爷家的闺女小青,说承蒙我二人之前的关照。说实话,本阁主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关照过她。又有素宴斋的二当家宝姑娘前来邀请我们改日上门品茶,而本阁主素来只喜饮酒,无甚听琴品茶的风雅底蕴。莺莺燕燕实在太多,无奈之下,我惟有拍案而起,对小二喊道。“来一壶雄黄酒。”众人皆诧异,我曰:“自古雄黄便是杀妖镇邪的利器!”慑于我的威猛,这些名为小亲亲小宝宝的狂蜂浪蝶终于不敢造次。

小伙计失笑,夹起一粒虾仁到我碗里。“早知道吩咐小二这碟虾仁里不用搁醋碟,你那儿多的是。”

我狠狠瞪他一眼,“谁醋了,你才醋。”一壁拉起他的手猛咬一口同时向他宣布我的终极必杀技是:在精神上控制男人,在肉/体上征服男人。经不起我双重折磨得男人他不是好男人,更不会是我的男人。

动静太大,导致不知情的食客纷纷为小伙计叫屈,掌柜和店小二频频假借上菜之名来探听虚实,当看到小伙计手上有我留下的齿印,更加证实了他们脑中的臆想,暗地里悄悄发动联名上书,要筹集银两替小伙计赎身好逃离我的魔爪。

本阁主蒙受不白之冤,饭后站在起云楼的门口,拉着小伙计的右手,又是一口猛烈的磨牙行动。

小伙计为了平复我心中的怨气,在当晚进行第一次情感时,说要送一样东西弥补我。

星星点点的渔火在甜水乡四周点亮,街上的青石板映着玄月,小河穿过桥洞,鱼白舟荡,两边的民居透着茶香,他牵我的手走了很远的路,直到最后停在一户避世隐居的人家跟前,轻轻叩响了门,一个白胡子老先生拄着拐杖来领我们进去。里间两排开列,摆放着各式各样的棺材。然而踏上二层却别有洞天,一屋子花灯在顶上盈盈流转,恍若白昼绚烂。

我问小伙计,为什么要来棺材铺买花灯?

他说,作棺材的人心灵手巧。花灯的灯片透薄,雕花和描绘精细,正如同棺材木头刨花,讲求心性同手力,在于一个稳字,力度要适中,太轻太过皆不宜。

我提着花灯,一路听他娓娓道来,暖暖的风吹得头晕乎乎的,也不知究竟走到了哪里,回过神来之时,已是在城楼脚下。

登上了朱雀台,远眺城郭,一弯曲水,河两岸星火点点延绵无尽,烟火红尘之气升腾,是触手可及又遥不可及。

小伙计指着右上方斜对面说道:“沿东北而去,可至仙罗,那里的树为了争取阳光,拼命往上,齐齐参天,若是聚集在一起成为密林,白天走进去也是漆黑一片。这种树叫做向天树。”

“那么高?”

“嗯。”

我对着东北方感叹一番之后又调过来指着西北,“那里呢?那里是什么地方?”

“甄萱是掩埋在沙漠后面的绿洲,古城精绝,山奇水丽。待大风起时,吹散沙尘,才有幸进入,但不知何时又再能出来。”

“那不是有去无回?

“差不多。”

继而他转过身来看正后方,容色淡淡。“那里是大夏,说不清哪里好,像极了你们这里的江南,湿润多雨。呆久了容易长蘑菇。”

我拉住他袖口:“那以后梅雨季你哪儿都不许去,就在家里给我变蘑菇。”

他指着北面笑道:“喏,那儿是乌溪,据说乌溪国的人都爱吃蘑菇,咱们若是长出蘑菇来到那里去能发财。”

我乐不可支:“好!好!那就这么说定了。咱们储够了钱就将这些地方全都跑一遍。”私以为公费旅游能大大提高员工士气,小伙计必定十分乐意。

可…这又出现一个新的问题,他若是储够了钱不是应该要先将卖身契赎回去吗?

我想到这里,顿时心里千丝万缕,摸不着头绪,靠在城墙石壁,吞吞吐吐的问:“唔,倘若有一天,你全都想起来了,会不会…走?”

他似乎在笑,随后将我圈在身前,斩钉截铁道。“卖身契永远有效。”

我胸口左边得小红桃开始发了疯得狂跳,我告诉自己要镇定,只是花灯在脚边映透他的脸,争如锦花灿烂,我恍恍惚惚觉得有人俯身欺近,便配合的闭上眼睛……

谁知半晌过后,期待之中的事情没有发生,只等来一声凄厉的杀猪惨叫。“别拦着我,我要去

死,我要去死,我要去死!——”后头接着一把厚实男声,“真是三天不打,上房揭瓦。”

我睁开眼,见到一对中年夫妻推推搡搡地爬上城楼。女的单脚跨到石墩上,作势要自尽,猛地顿住朝我们眨巴眼睛。

我慌张之下一把将小伙计推开,作状去揪他的耳朵。“让你再逃,让你再逃!家奴私逃我能到官府去告你,再逃跑我就关门放丧彪,还敢不敢了?!”言罢拉起小伙计的手,提着花灯,仓惶而逃。

留下那一对夫妻面面相觑。

当夜,我俩为情感交流所做的第一次散步最终以我落荒而逃,欲盖弥彰而告终。至于我为什么要逃,其实当下心里也没个准,但有一种强烈的犯罪后的羞愧和刺激,一路回到家,心如雷鼓,面如火烧。小伙计则绷着一张脸,气哼哼回到房间后再也不出来了。

☆、甜水乡革命——政权被颠覆

亥时一过,打更佬当当当敲着梆子,我飞身而出,直向义庄奔去。因郭刑死前到过江汀阁,我以为很有必要检查一下他的尸首,否则我怎么都不能心安。

天上孤月寒鸦,一栋黑瓦矮墙的砖房孤零零的立于甜水乡的某个角落,风卷起落叶,悄然无声。

我壮着胆子走到那些‘好兄弟’跟前,双手合十,念叨着:“冤有头债有主,桥归桥路归路,各位有怪莫怪,有怪莫怪。”

好兄弟们分两等,盖白布的和盖草席的。盖白布的乃是自然死亡的普通人,多为本地人士。盖草席的则多半是乞丐,流寇,无名无姓,死在甜水,由衙门一并收尸监管。

可奇怪的是,将所有尸首都检查一遍过后,却始终没有发现郭刑。

由于义庄的味道并不好闻,我不得不先出去呼吸新鲜空气,结果发现外边打瞌睡的守庄大叔背后还有一间耳房。

我屏息过去推开那间小屋的门。偌大的房间里只停了一口棺材,是上好的油沙杉木。

此种木材极为罕见,生于茂林深山悬崖之上,不长百年难以成材。入水则沉,入土难朽,香如梓柏,色如古铜。

这等上好货色,甜水乡并不多见,且棺材上头雕花精美,一看就是出自老师傅之手。如此看来,棺木之中躺着的非富则贵。

我推开棺材盖,里面裹着鲜亮寿衣的一具新尸赫然便是郭刑。

我将这个胖子提了起来,心中虽然万般不甘愿,还是凑近闻了闻。死后他的仪容曾被人整理过,看不出多大痕迹。但那股烂苹果气味却是无法消弭的。

突然!

一股凉意出现在肩头,感觉如同蚂蚁蜈蚣缓缓爬上背来,引得汗毛根根竖起。我脑中浮现出曾经听过的一个鬼故事,说若是某一天死者的灵魂被打扰,他就会趁那个打扰者不注意,灵魂悄悄爬出来,在那个人身后拍他的肩膀。人的肩膀上左右各有一盏魂灯,被鬼拍熄了,就要陪葬,做一个替死鬼。

我脑中顿时浮现出一只枯骨森然的手轻轻拍了拍我的肩膀,当下再也忍不住,大叫起来。“啊——唔!”

那只手一把捂住了我的嘴,在我耳边轻声说道。“嘘,是我。”

熟悉的声音令我冷静下来,转过身看到同样一身夜行衣的某人眼中尽是揶揄。他欺身过来低语:“胆子很大嘛!”仿佛一个捕食的猎豹,正用爪子逗弄慌乱的小猫。

我恨恨地一把扯掉他面罩:“人吓人会吓死人的。你来做什么?”

他双手环胸,理直气壮。“你来做什么我就来做什么。”继而兴味十足的望着我嬉笑道:“唔,好多事都是需要两个人一起做方才能体会乐趣的,你说是不是?”

我还没来得及反应,他又换上一脸天真无辜的表情:“我说的是…一起验尸。”

我用手肘推搡了他一下,提醒他做正经事。省得这该死的禽兽老亦步亦趋的贴着我。

所幸郭刑身上并无特别繁琐之物,我意思意思地解开他寿衣的两颗扣子,发现他就和普通死尸没什么两样,看起来死得其所。身体不发青不发黑,和中毒无关。就算是窒息而死,面色还带紫呢。亦没有山贼肠穿肚烂的体貌特征,不像被人寻仇。可若是自然因病亡故,何以劳动衙门封铺检查?

尔后我沿着他手脚也一一查看,发现他手上有很多老茧,一个古董商人又不是挑夫屠夫之流,照理说手掌磨损程度不至于如此。

这是一处蹊跷,另一处令我颇为在意的则是他的手指,被人砍掉一根。

小伙计嘘嘘两声,抬起下巴示意我检查郭刑的脑袋。我托起他头颅,光线太暗只能用手指细细摸索,一摸便发现后脑勺有好几处凹凸,分布排列均匀整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