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被我识穿,略有点儿尴尬,站在那儿良久,最终不甘不愿的把黑面巾拉下来,唤了我一声:“小汝。”清澄明澈的眼,嵌在铮铮如玉的面,似一尊上好的珐琅瓷。

我捂住额头:“你们这是做什么?为何要围攻我?还要动用十大酷刑?”

薛煜琛脸红的低下头。

四大金刚沦为伤兵,互相搀扶着从地上爬起来,对我们说:“老大,嫂子,你们好好谈谈吧。把该说的都说清楚,咱们哥几个先回去了。”说完,哀怨的,苦大仇深的望了薛煜琛一眼,言下之意:老大,你害的我们好苦啊——!

是时薛煜琛站在一棵凤凰树下,阳光透过叶缝泻在他肩头,随着他缓缓靠近的步伐,明昧流转,他伸出手来,我躲避不及,瞬间被拥入一个墨香的怀抱。“你别去相亲了行吗…”看起来是问句,其实却是祈使句。

我赌气道:“我就去,你管我。”说完似乎回味过来些什么,一时哭笑不得。“那些人该不会都是你打得吧?”

他顿了顿,也道:“你管我。”一边抬手轻轻捋了捋我额前的碎发,沉声问:“听说你的小伙计回来了?”话音里明显带着三分不满。

“嗯。”我点头,心怦怦的,跟被抓到小辫子似的。

他轻哼一声:“叫你去看女戒女训,你偏不听,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成何体统。”

“你不也和姓白的孤男寡女干柴烈火嘛…”

他尴尬的纠正:“干柴烈火不是这么用的…”

我昂起下巴:“就算不是干柴烈火,那也海誓山盟,私定终生了,你别以为我不知道!哼!”

薛煜琛轻轻一笑:“知道,你多大的神通啊。那天站在门外偷听,可还听得高兴吗?气得连掩息也忘了,只怕你要是再不走,白雅问会越说越离谱,不刺激死你才怪。”

我就知道她是故意的!

那一日去薛煜琛府邸,他们本来聊的好好的,怎会突然莫名其妙扯到我头上,明明就是为了让我不痛快。

当然这不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是我酒后吐真言,将薛白二人勾搭的谈话内容一五一十的告诉了小伙计,他听完后发表了一番十分辛辣的见解。他说:变态的人喜欢一样东西的时候,哪怕明知这样东西她得不到,她也不会成人之美,轻易让别人得了去。若是能叫对方得不到之余,还气闷憋屈,则是她最大的快乐。“所以呢,你要快快乐乐的,她才拿你没办法,你过得越好,她越不舒服。”

我霎那醍醐灌顶,自此再也不把白雅问当回事了,每天吃吃喝喝睡睡,快活似神仙。

再说,薛煜琛又不是真的和她有一腿,不过是工作需要而已,就当本阁主免费奉送给白小姐一场黄粱美梦,让她乐上一阵。

只是为了扮演一个被美色迷得七荤八素的痴汉,薛煜琛几次三番给我气受,我怎能这么顺利就让他过关,哄哄就完事了?当即狠狠剜了他一眼,叉腰道:“干嘛?不让我听你壁角,监督你执行任务,是怕被我发现你拈花惹草了吧?”

他痛苦的闭上眼:“我是怕你再听下去,白雅问干脆一不做二不休,直接对我投怀送抱,到时,我真不知道怎么好…”

“嗯!”我深沉的点头,“我就是怕她一时想不开对你上下其手,为了保住你的贞操,我这才不得已先行离开的。”

白雅问是有武艺的。山崖上我握过她的手,上面有练武之人持器械的薄茧。当时感知到我在薛煜琛房门外偷听,若我不走,只怕不知会做出什么出格的事来。由此可见,要成为一个淑女,和一个人读不读女戒女训没多大关系。

薛煜琛闻言脸微微一红,垂眸低声道:“贞操…我还给你留着呢…”

呃…

我轻轻一咳,左顾右盼一阵提醒他道:“虽说此处是近郊,可也得小心行事,别被人给瞧见了。”

薛煜琛长叹一声:“是啊,事已至此,万不可功亏一篑。也罢,江汀阁里只你一个人怕是不安全,留着小伙计在你身边也好。”

“嗯。”我拍了拍他的肩头,劝慰道:“你放心,我再不去相亲了,真的。所以,你也别再干傻事了。须知打了一两个无关紧要的人也就罢了,泼了李翊轩一袋粪水可是以下犯上,要掉脑袋的。”

他惊讶的问:“你知道了?”

我点头,“嗯,我听见小伙计唤他李阿大,而且他名字里还有一个‘轩’字。那天我还见他大张旗鼓的宅子里在造穿云龙呢!我好心提点一下他逾制可能会带来杀身之祸。不过他随随便便就敷衍过去了。”

龙,是只有皇族才能用的。

李,是大覃的国姓。

李翊轩,毫无疑问,乃是当朝太子。传闻中,被他母后牢牢压制的软弱无用之人。

薛煜琛证实了我的猜想:“殿下心思深沉,喜怒不定,你与他相处时小心些,不可没了规矩。”

“我知道了。”

有了我的保证,薛煜琛终于松手。

“对了!”我想起什么,问道:“你可知有哪个大家氏族是姓杜的?”

“干什么?”薛煜琛脸色一沉,扭头恨声道:“不认识!不知道!”

“咦?”我虽有怀疑,但见问不出什么,遂就此作罢。

保险起见,我和他应该要一个往东,一个往西,然后装作若无其事的绕回甜水乡,可薛煜琛却跟吃了秤砣铁了心似的一直跟在我后头,保持不远不近的距离,直到人烟越来越丰厚,才不得不打住。从我身边经过时,他轻声嘱咐道:“记得等小白。”

我点了点头。

小白就是薛煜琛养的鸽子,为我俩互通有无,但就目前而言,其实哪怕仅仅通信也是一桩铤而走险的举动。

之后我们分道扬镳。我独自回到家里,小伙计正坐在主厅里看书,以手支颐,一目十行的阅览着。见到我抬了抬眼皮,皱了皱眉头,等我在他身旁坐定时,自发倾身靠过来,对着我的头颈闻个不停,并且得出一个结论。“你身上有别的男人的味道。”

“胡,胡说!”我色厉内荏。

“哦?是么…”他眯着眼上下打量我,笑意若有似无。

穿堂风过,我不禁打了个寒颤,给自己倒了口凉茶,稳住心神,才道:“唔,今儿个随阿红去见了个人,那个年轻人比较热情,所以…”

“哦?怎么个热情法,说来听听。”

我正琢磨着说辞该要如何编排,李翊轩不知从何处飘出来,走到小伙计身边‘哈哈’两声,跟着伸出一只手。

小伙计面无表情,掏出一锭银子丢给他。翊轩堪堪接住,往空中抛了抛,对着我笑的见牙不见眼。“小妞你真是我的善财童子,赢杜阿三一些钱可不容易。”

我刚想问小伙计:“你给他钱做什么?”

装作看书的大禽兽已经一眼看穿我的心思,啜了口茶,淡然道:“没什么,我俩打赌,他说你跟着百里红相亲去了。”

“哦。”我抬头表达了一下对李翊轩的赞赏,“你消息还挺灵通。”

李翊轩鄙夷地看着我:“整个甜水乡的人都知道你嫁不出去,百里红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人愿意接收你,如今几乎是人尽皆知了…”

“那你呢?”我转向小伙计,“你赌我干什么去了?”

“我?”他弯起了嘴角,“我看你房里刚好有个卜卦筒子,闲极无聊,便摇上一卦。”

“卦象说什么?”

小伙计还没回答,李翊轩已抢先一步道:“说某些人身在曹营心在汉,吃着嘴里的看着锅里的,一边留恋昨日黄花,一边梅开二度,心猿意马,犹豫不决…”然后嘿嘿一笑,在看到我对他伸出的拳头时及时打住,撂下一句:“那就多谢阿三你的银子了,本大爷这就回府去,唉,日头晒啊。”说完,挥着折扇溜之大吉。

待李翊轩彻底走出视线我才对小伙计说:“方才我还没讲完,事情是这样的,金公子呢似乎对我是极满意的,说倘若我愿意嫁给他,就拿一枚戒指给我做聘礼。可你知道那戒指哪儿来的吗?”

他不答,我继续说道:“当日我们去义庄,发现郭刑缺了一根指头,那根指头上本来戴的就是那枚戒指。”

小伙计眉头一挑,显得颇为凝重。“你没记错?”

“绝对没有。”我肯定的答道,“而且,假如郭刑真的只是普通商人,那他的死因衙门便可调查决断,何须劳动大理寺出手。据我所知,薛煜琛这次…”

小伙计得逞的笑:“哼哼,好得很,薛煜琛!你果然是去见了那个快刀乱麻又藕断丝连啊…”

我:“……”

现在的男人怎么都这样啊…

虽然之前将他送去黑风寨的确是我的不好,但我也认错了,并且及时悔过,主动提出补偿。可谁知小伙计总是不依不饶,不但十二个时辰紧迫盯人,还限制我的交友和行动自由。其实这整个心路历程就有点儿像去菜场买菜,面对到底是选红辣椒还是青椒,我犹豫不决。最后考虑到青椒是吃了许多年的,口感比较熟悉,就弃了红辣椒,谁知不久便后悔了,禁不住对红辣椒的朝思暮想,其后果断将其纳入腹中。只不过红辣椒的口感着实凶猛霸道,吃多了令我不免上火。

当下便气愤的反抗道:“我就是去见他了怎么样?!我们还说好以后要举案齐眉…”

小伙计站在楼梯口,一双琥珀色的眼珠似墨入水中,清亮之中带着令人畏惧的震慑。

我有点儿发虚,口气立刻软了下来,却还是壮着胆子说:“你,你是我的人,是我的伙计…从今天开始你就给我想想办法,看有有什么能将我改造成淑女的法子没有,好等薛煜琛回心转意…”

话还没说完,他已经一个健步上前,以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捧着我的脸,在脸颊上‘吧唧’啵了一口。

我楞在原地:“你…你…你!”你了很久,你不出个所以然来。

小伙计对于我的反应,笑道:“喏,现在不是很淑女么。”

“你,你,你轻薄我…”最后一个字我觉得没什么气势,遂立刻又改成了‘老子’。

小伙计诚恳地看着我:“我是你的人,你的小伙计,你大可以轻薄回去呀。”说着将脸凑到我跟前。“来,你随意。”

我欲哭无泪:“你无情,无耻,无理取闹。”

他认真的点头:“是,我无情,无耻,无理取闹。”说完撇下我径自上楼。

我冲着他的背影喊道:“嗳,那你今晚到底陪不陪我去金记啊?我想去把那只戒指偷来看看…”

他冷哼道:“我无情——无耻——无理取闹!你找你的青梅竹马去吧,他好得很。”

我耷拉着脑袋:“是我无情,我无耻,我无理取闹,行了吧?!”随即上前一把拉住他袖子晃了晃,“那你到底去不去吗,去不去吗?”

他拗不过我,气得笑了。“遵命啊,小祖宗。”

我谄媚的唤来丧彪,抱起狗中之霸凑到他跟前:“喏,儿子,亲亲他。”

说完莫名脸有些烫。

作者有话要说:经过N长时间与出版社的磨皮之后,终于敲定了这本书上市的名字,叫做《天下最渣》啦啦啦,2013年的1月上市。粉紫色滴封面很萌是不是,嘻嘻~~

☆、甜水乡金铺——陷阱记中计

当晚子时,我俩便穿戴整齐,预备夜探金记。

小伙计先往郭刑家中去检查是否有遗漏的线索,而我则到金记等他过来会合。

心不在焉的将底层翻了个底朝天之后,我转而上了金铺的二层贴着墙壁东敲敲,西敲敲,心里默念着‘你无情,你无耻,你无理取闹’来打发时间,估摸一柱香以后,小伙计翻身而入。

“你在干什么?”他俯身与我耳语。

“找暗格啊。”

于是他自动请缨去检查书柜和床铺。

只是我俩忙碌许久,始终无所斩获。

我不由在原地转了几个圈打量四周,屋内装饰极之简陋,并无过多繁复的陈设,最后视线落在墙上一副观音大士的画像上,是目前看来唯一有可能藏东西的地方。然而掀开画像背后一看,墙壁平整,毫无破绽,不免叫人大失所望。只是当画归于原位时,却像陡的被磁铁吸住一般,‘哒’粘住墙面。我暗示小伙计此处或有机关,他用食指探了探,与我先前一样,也摸不出暗格的所在,于是我俩做了一个合理的假设,隐藏暗格最好的办法,就是将整座墙都做成暗格,那便很难发现破绽。果然,当我拉住横轴,将画像整个掉转过来之时,墙上的门,应声而开。

一条幽深暗长的甬道出现在我眼前,台阶层层向下,放眼望不到尽头。

小伙计却没有想象中兴奋,反而眉头深锁,甚至出手制止我。

“怎么了?”我狐疑道。

他想了想,替我拉好面罩,沉声说:“不对劲。这里一个人都没有,就算是铺头也不会好像空城一般,等着我们来偷似的,不要轻举妄动。”

他一提我也觉得自从进入铺子到现在,此地一直如死般静寂。再看墙上那幅画,也透露着一股难以言喻的古怪。

世人都以为救苦救难的观音大士是个女子,其实观音大士是为了方便女子祭拜,而衍生诸多法像,实际上,出家以前却是个男子。是以一般的画像并不会刻意强调菩萨的性别,可眼前这幅画,柳眉含烟,面目慈祥,体态婀娜,是女子之相。

我想起女帝登基之初,曾颁布《大云经》。经书有云:“即以女身,当王国土,得轮转王统领处四分之一。汝于尔时,实为菩萨,为化众生,现为女身。”之后便于嵩山封禅,是为真龙天子。

为免我横冲直撞,小伙计当即从桌子上拿起一根蜡烛丢进密室。

蜡烛骨碌碌沿着暗阶滚进去,密室大门瞬间阖上。

“呀。”我不禁低呼,试图再次转动画轴好打开暗道,门却永久的闭上了。

同一时间,金记铺子外头传来了整齐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向我们而来。

“中计了!”小伙计得出这个结论。瞬间一双琥珀色的眸子似燃起荧荧之光,形如暗夜里蛰伏的云豹。我还没来得及说什么,已经被他一把推到外边。

“你先走。”他嘱咐我,语气不容置喙。

我拉住他的手:“不要,我们一起走。”

他揉了揉我脑袋:“乖,回家等着,我留下来找戒指。”边说边将我往外狠狠一推,我顺势翻身而下,到了铺子后门,眼见着前门被火把照亮,带头的正是薛煜琛。

墨黑的夜,月色皎皎,他凭栏而立,凌厉的不似往日温柔的玉人,此情此景,分别在即,他应该如传奇话本那样说两句‘永别了,许我来生吧!’之类催人泪下的告白,但他从来不按牌理出牌,反而凶神恶煞的恐吓我道:“你再不走,我就不回家了。”于是我只好一咬牙一跺脚转身没入黑暗。

身后传来火烛被点燃,噼啪作响的声音,金记的铺子顷刻毁于一旦。我听到一把有些熟悉的声音下令:“绝不能放过乱党!给我放箭!”

我瞧了那人一眼,不正是白日里与我相亲的金公子么!这会儿说话说的可利索,一点儿都不结巴!

薛煜琛听到命令以后,下一刻便张弓拉弧,箭势破空,伴随着一声长啸,直直刺向摇摇欲坠的金铺,茫茫大火里,我什么都看不到。

回到家时丧彪已经睡着,我喝了整整一桶凉水下去,依旧静不下来,来来回回的踱步,眼看着桌子上第二支香都烧完了,小伙计还是音信全无。

我盘算着他要是被逮住了,我该要如何劫法场,如何手刃狗官之时…终于听到院子里扑嗵一声闷响,跑过去一看,亲眼目睹了小伙计踉踉跄跄地进来,一手捂住肩头,指缝里汩汩冒出鲜血。

我将他扶到房里,撕开衣服找到伤口,一根利箭活活刺穿了琵琶骨,箭头没入肉中。

我取来了匕首,烧酒和棉布,嘱咐道:“你,忍一忍。”

他轻轻‘嗯’了一声,附着浓浓的鼻音,随后将戒指放到床沿。

我抿了抿唇,颤声说:“不就是一只戒指么,大不了就不要了,你非要留在那里做什么。”说到最后,竟有些哽咽。

小伙计一言不发,看我用小刀破开他的皮肉,把断箭拔了出来。

这不是我第一次处理伤患,可看到箭头上有他粘腻的血液,心里像翻涌过席卷的海浪。

他居然还有心思打趣:“烦请阁主手下留情,可别将剪子缝到我肉里,谢谢。”

我知他是故意逗弄我,但看着他发白的嘴唇和额头上的盗汗,可真是一点儿都笑不出来。

想替他上一些麻沸散,他以破坏自己英明神武的形象为由拒绝了,我只好将他的手放到自己大腿上,自我牺牲精神十足的说:“你要是疼,就捏我吧。”

他笑的意味深长:‘好啊’,一边手不老实,在我大腿根部游走,画着圈圈。

箭头拔出来的那一刻,他紧绷得肩膀终于得以放松,咬牙拍了拍我的后腰说:“换个地方捏捏行吗?这里可好?还是要再下面一点?”

我不言语,只专心替他包扎。

半晌,他叹了口气,手指轻轻摩挲我的下巴,柔声道:“我没事,别慌。”空气里有些不言而喻的东西,彼此心知肚明,却无人说破。包扎完毕,我这才抬头向他看去,只见他一改先前玩笑的神色,急急道:“别哭了,我真的不疼…真的!”

本来已经逼回去的眼泪霎那扑通扑通掉了两颗,挂在嘴角,咸咸的。我觉得有些丢人,便将头埋到他脖子里,片刻后才抬起头承认错误:“都怪我不好,你为什么不和我一起走呢?好奇心会害死小伙计的。”

“现在知道混流氓有风险了吧?”他轻笑道,声音略为虚浮。“只不过去都去了,空手而回不是我的风格。你猜,他们将戒指放哪儿了?”

我摇摇头。

他说道:“窗台上的花盆里。”

我耸耸肩,表示兴趣不大。

其实戒指怎么样我已经不在乎了。因为我的好奇心而带累了小伙计,这让我很内疚。

只是…有一点我始终想不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