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骨灰怎么了?本我初心要是怕那玩意才怪呢。”霍中溪觉得这个完全不是问题,骨灰有什么怕的。

沈曦不想在这个时候和他探讨鬼怪的问题,只得说道:“他不怕,他娘子和孩子可能会怕呢。你说那么多干吗,赶紧盖房去,后面还堆着不少干木头呢,你们赶紧动手,天黑前得弄完了,听到没?”

霍中溪见沈曦比较坚决,只得听从了娘子大人的吩咐,他走出厨房向本我初心道:“走吧,先给你们盖间房。”

归海墨说道:“我住破屋,也行。”

霍中溪瞥了他一眼,淡淡道:“瞿明雪在那屋,你也去?”

归海墨肯定听说过瞿明雪的事了,听了霍中溪的话,先是怔了一下,然后迈开大步就走:“在哪盖?”

本我初心随便划拉了一个地方,三个男人就忙活开了,木板木头满天飞。

小迎早就和霍侠青芙他们混熟了,追在大孩子后面,“哥哥姐姐”叫的甜着呢。

没什么事干的唐诗来到厨房,对着忙碌的沈曦道:“我做什么?”

沈曦正切菜呢,随手指了指盆子泡的鱼道:“那你就收拾收拾鱼吧。”她正犯孕吐呢,一闻到鱼味就恶心,所以这鱼就一直没收拾。

唐诗拿起刀就走到了鱼盆前,开始拾掇那几条鱼,厨房里顿时飘起了股鱼腥味和血腥味。

沈曦最受不了这个味道了,飞奔出厨房,扶着墙“哇哇”一顿干呕。

唐诗跟着出来,一见沈曦这个样子就问道:“几个月了?”

沈曦拍了拍胸口,压下胃里的恶心,回答道:“应该有三个多月了。”

唐诗道:“回头我帮你看看脉。”

沈曦惊讶道:“你是大夫?”

唐诗点点头:“嗯。”

见沈曦还要去厨房,她体贴的说道:“你去歇着吧,我来做就行了。”

沈曦心道,还真没看出来,这个唐诗原来是个面冷心善的人。

由于唐诗的坚持,沈曦就从厨房退了出来。

摆放好桌椅碗筷后,沈曦看看没什么事,就去看盖房子的。

盖房子这事霍中溪早就驾轻就熟了,再加上两个武神帮忙,这房子盖起来的速度那是相当的快。等沈曦出来的时候,木板都削好了,木头墙都竖起一大半了。

由于是暂时居住,这房子就是用的纯木头,反正现在天气还不冷的,住着应该没问题,但如果他们打算在这里过冬的话,这房子还是不行的,一是漏风二是不隔冷。

沈曦过来没有多久,唐诗就来招呼大家吃饭。沈曦还挺奇怪的,自己做饭也算利索,但要做这一大桌子菜,恐怕也得很长时间,这唐诗怎么才这么一会儿功夫就做好啦?

带着疑惑,沈曦也和大家一起回去吃饭。

当看到桌子上摆的菜时,沈曦就明白是怎么回事了,肉炒蘑菇,肉炒木耳,肉炒豆角,肉炒土豆…惟一没用肉炒的,就是那一盆子清蒸鱼。

沈曦喜欢做饭做菜 ,特别是做给霍中溪和孩子们吃,当看到他们吃的饱饱的,吃的开开心心的时候,她自己也会很开心。所以在她不懈的努力下,孩子们和霍中溪的胃口都被她养刁了。

唐诗的厨艺显然不太怎么样,肉炒系列那肉是硬的硬咸的咸,那盆清蒸鱼就更悲惨了,竟然忘了放盐。所以,不但孩子们都没有吃饱,就连霍中溪也没吃多少。

本我初心和小迎显然是习惯了,小迎吃的挺多的,本我初心不过是每样菜都尝了尝,就算是吃了这顿饭。

沈曦看了看本我初心,难怪他比霍中溪归海墨要瘦呢,原来是饿的。

唐诗还是比较勤快的,收拾碗筷什么的根本不用沈曦动手,全都手脚麻利的拾掇好了。

只一下午,男人们就将房子盖好了,桌椅板凳床柜也各做了一套。沈曦拿来油纸,蒙在了窗户上,将白天晒上的被褥拿过来铺上,一个简陋的家就可以入住了。

男人们累坏了,孩子们一个劲的喊饿,沈曦只得让唐诗给她打下手,仍是自己主厨,做了满满一大桌子的菜。

孩子们有爱吃的拨丝水果,红焖鸡子,鱼香肉丝和糖醋排骨,孩子们吃的很欢,特别是小迎,好象没吃过这么好吃的菜一般,小嘴里塞的满满的。

本我初心只挟了一口菜,就不由的眯起了眼睛,然后筷落如风雨,大有要把一桌菜都干掉的趋势。待吃了半饱后,他满意的对霍中溪道:“弟妹这手艺,便宜你小子了。”

霍中溪同情的看了他一眼道:“你看女人,眼光就没好过。”

本我初心同情的看了一眼归海墨道:“比他还强,管什么样的女人呢,反正我还有一个。”

归海墨本不想理这个找心理平衡的家伙,不过实在看不惯他那嚣张的样子,看了眼青芙道:“我女儿,十四了。”

儿子才三岁的本我初心明显有点气弱了,他挟了一箸菜道:“可惜没酒,要不然可以痛快的喝一场了。”

正说着话呢,已经吃完饭的青芙蹭到了归海墨旁边,撒娇般的腻在归海墨身边,将一个精致漂亮的香包递给归海墨道:“爹爹,我送你的礼物,好看不?”

归海墨接过那个香包仔细端详,见那香包确实是花了功夫的,不论是做工还是颜色的搭配,都符合他这个年龄,上面绣的那丛萱草,水灵灵的和真的一样。

“好看。”归海墨一边夸奖女儿,脸上不自觉的就流露出了笑意。

本我初心扭过头去用后脑勺对着归海墨,酸溜溜向霍中溪道:“太乍眼,懒得看。”

本来他是想取得同样没女儿的霍中溪的共鸣,却没想到霍中溪将手伸进怀里,也掏出来了一个香包,对他扬了扬眉道:“我也有,我娘子做的。”他这个香包,做的虽不如归海墨那个精致,但上面那对鸳鸯却更是刺眼。

本我初心郁闷了。

归海墨和霍中溪很不厚道的对他进行了无言的嘲笑。

见归海墨和霍中溪得意的样子,本我初心就憋不住了,他抬起头偷偷的看了看正在喂儿子吃饭的唐诗,小心翼翼的从腰带里拽出一样东西,也没全拿出来,只露了一半,看得出是一个小巧的粉红色的荷包。

霍中溪和归海墨齐齐探过头去围观,又不解的齐齐抬起头来看着他,只听他小声道:“我也有,月儿给我做的。”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是小年,不知同志们都回家过小年了没有啊,我家可是做了好多好吃的呢,老公手艺不错,呵呵~

第84章

本我初心嘴里的“月儿”,自然非风缠月莫数。

霍中溪和归海墨认识他们很多年了,对他们那点恩怨早就烂熟于心了。

本以这本我初心娶妻生子后,就不再想着风缠月了,没想到,他竟然还留着风缠月送给他的荷包。

留着就留着呗,现在竟然还敢拿出来显摆,于是归海墨和霍中溪对视一眼,两人对着地上的唐诗异口同声的喊道:“嫂子…”

唐诗一抬头,把本我初心吓的脸都有些发白了,他手忙脚乱的把荷包塞进了腰带里,慌里慌张道,“没事,酒撒衣服上了。”

唐诗看了看他们根本没有酒的桌子,没有吭声,又低下头去喂孩子。

归海墨和霍中溪看见本我初心这狼狈样儿,两人不由都暗爽的不得了。

本我初心可气坏了,他气急败坏的瞪着霍中溪和归海墨,恨不得用眼刀立刻就将他俩大卸八块了。若不是碍于有别人在场,估计这会儿桌子都掀了。

吃过晚饭后,本我初心提出三人出去走走消消食,不过眼中那挑衅的火花嗞啦嗞啦的,显然这个“走走”内容不简单。

归海墨见青芙在向他招手,走过本我初心身边时,幸灾乐祸道:“酒,你喝了?”

霍中溪也跟着归海墨走了出去,经过他身边时,也火上浇油道:“我家没酒。”

本我初心回头看看桌子上,再看看唐诗沉静的脸,顿觉乌云盖顶。

唐诗喂完孩子,就和沈曦一起收拾桌子洗盆刷碗。

做完这些后,见孩子们都去小霍侠他们屋闹去了,那三个无聊的男人又在外面动起手来了,就坐在炕上和沈曦说道:“我来帮你诊诊脉吧。”

沈曦将胳膊伸出去:“有劳了。”

唐诗用手指按上沈曦的脉门,认真的替沈曦把着脉,过了好长一大会儿,她才将手缩了回去,缓缓说道:“孩子好的很,没有事儿。只是你的身体早年亏狠了,后来虽然进补了一阵,但方子太过于温和,效果并不是太好。我再给你重新开个方子,明天我去采点药,保你没事。”

沈曦心中大喜,连声道谢:“幸好你来了,你要是不来,我们就得回剑神山了。现在你就会医术,我们就不用回去了。”

唐诗沉默了一会儿,才缓缓道:“我也不愿意和他回武神殿去。”

南岳武神殿,估计和中岳的剑神山是一样的地方。

沈曦本以为自己奇葩了,放着福不享非爱待在这森林里,没想到唐诗竟然也是此道中人呀。

“我是不想对着那些勾心斗角的人,你是因为什么呀?”沈曦很好奇唐诗不想回去的原因。

唐诗敛下眼帘,仍是那冷清清的声音道:“我不想和别的女人分享丈夫。”

啊?风缠月的事情,她知道?

沈曦觉得有点不可能,看唐诗的样子,就知道不是一个爱慕虚荣的人,不大可能为了武神夫人这个头衔,就嫁给本我初心吧。

“你知道…”沈曦试探了半句,没敢往下说,万一她不知道呢,自己这不是成心给她添堵吗?

“那个女武神风缠月,我知道。”唐诗静静的说着,似乎是在说着别人的事一样:“认识他的时候,不知道他是武神,成亲以后才知道的。”

沈曦安慰她道:“他们都这样,我相公也是,当初小心的很,生怕惹上什么麻烦女人。”

唐诗轻叹一声道:“他和霍剑神不一样。”

本我初心和风缠纠缠了二十多年,其中的感情究竟有多深,他们这些外人不可能知道,本我初心究竟在多爱风缠月,除了他自己还是谁也不知道。

面对如此复杂的感情纠葛,别说沈曦是局外人,就算她是当事人,恐怕都理不太清楚,所以她只能安慰唐诗道:“没事,他既然娶了你,肯定会对你好的。还有,他那么喜欢小迎,怎么可能舍得他受到伤害呢。”

唐诗不甚乐观道:“但愿吧。”

和唐诗聊天,算不上太愉快,一是她话少,从来不会主动挑起话题;二是她表情少,不管你说的多好笑,她只会抬头看你一眼,不管你说的多忧郁,她也只是淡淡瞥你一眼。这让和她聊天的人,感觉十分的沉闷。两个人待了一会儿,就连沈曦这种爱唠叨的家庭妇女都找不到话题了。

两人大眼瞪小眼瞪了好大一会儿,还是沈曦主动道:“咱们去看看孩子们吧,我家小侠淘的要命,别再欺负小迎。”

后来看着孩子们打闹,才算没有冷场。

三个武神在外面打了整整半宿,等沈曦都睡了一觉以后,霍中溪才摸黑回来了。

沈曦迷迷糊糊的问道:“怎么还总打呀,不累么?”

霍中溪上炕来将沈曦揽入怀中,轻轻在她的额头上亲吻了一下,才说道:“不累。你怎么还没睡沉?是不是我回来吵到你了”

“没有。”沈曦在他怀里翻了个身,侧着身面对着他,将手搭在他腰间,又朦朦胧胧欲睡去。

霍中溪在她耳边轻声道:“上次在海边的事,今天本我初心和我道歉了。”

沈曦一听到这话,就勉强睁开了眼睛,向霍中溪道:“你原谅他了?”

霍中溪叹道:“归海墨当了和事佬,我若再追着不放,就太不给归海墨面子了。”

对于海边的那件事,其实沈曦不太恨本我初心,虽然当初他也助纣为虐了,沈曦最讨厌的还是那个风缠月,动不动就杀人,也太心狠手辣了。

见沈曦没出声,霍中溪又道:“其实他主动来森林,就有要与我和解的意思。毕竟这世上一共四个武神,说句自傲的话,能平起平坐的也就我们这几人,能真正开怀说笑的也就这几人。有的时候,颇有点…”

沈曦补充道:“颇有点高手寂寞如雪的感觉,你们几个势均力敌,还有点惺惺相惜,对吧?”

霍中溪低笑道:“对,就是这感觉。”

沈曦大度的说道:“好吧,我原谅他了。不过风缠月我是绝对不会原谅的,那个女人太狠了。”

见妻子说的斩钉截铁的,霍中溪赶紧附和道:“嗯,我也不会原谅她。临来森林的时候我就想去灭了东岳,可安修慎说时机不对,没让我出手。”

沈曦奇怪道:“什么时机不对?”

“那时候刚接手了北岳,安修慎说他把官员都放到以前的北岳去做官了,朝中已经没有闲散官员了,若我再灭了东岳,他就派不出官员去接收政务了,他让我再等几年,等他再培养一些官员,还有国家刚经过动乱,要休养生息一下。”

听到这里,沈曦才知道为何安修谨说安修慎是个好皇帝了。

只从这一件事上就可以看得出,安修慎是一个思维严谨、进退有度、条理分明的人,而且还是一个能为百姓着想的好皇帝。比那不靠谱的安修谨强的不是一点半点。

和霍中溪聊了这么两句,把沈曦的瞌睡虫都聊跑了,她睁着大眼睛向霍中溪道:“相公,你说本我初心真不惦记风缠月了吗?”

霍中溪想都没想就说道:“都惦记二十多年了,哪有这么快放手。”

沈曦也说道:“我也这样觉得,就连他娘子唐诗也不看好他。”

霍中溪拽过一床夹被搭在两人身上,嘱咐她道:“天气转凉了,你别冻着了。”然后继续说道:“你别管他们那破事,好好养着就好了,明天我就回莫老伯那一趟,让他给安修慎送个信,帮我收拾一下剑神山,过几天咱就走。”

沈曦一千个一万个不愿回去,赶紧向霍中溪道:“咱们不用回剑神山了,唐诗就是大夫,看起来医术还挺高呢,她给我诊脉了,说我没事。”

“她是个大夫?”霍中溪倒有些惊讶了,他沉思了一会儿,还是不放心道:“算了,还是回去住吧,那里有人伺候你,不用你干活了。”

“我不回去,我讨厌那群勾心斗角的人,说个话都绕半天,累都把人累死。”

若她还是十七八岁二十出头的年轻姑娘,可能还会幻想着荣华富贵、一人之下万人之上之类的宫廷生活,可沈曦两辈子加在一起,都是五六十的人了,对那些东西早就看淡了。吃的不好无所谓,住的不好无所谓,辛苦一些也无所谓,人这一辈子,图的还是个知冷知热的丈夫和一群健康懂事的孩子。没有经历过心灰意冷,没有经历过孤单困苦,是体会不到这种视世事如浮云的感觉的。

霍中溪见妻子执意不去剑神山,只得无奈道:“那好吧,你就在这里生孩子,不过明天我还是要去找莫老伯一趟,让安修慎派点人过来,稳婆大夫的,都得准备好了。”

见沈曦还想说什么,霍中溪却给她顶回去了:“这事听我的,不然就回剑神山。”

不愿回剑神山的沈曦,只得乖乖闭了嘴,将头扎进霍中溪怀里,不再说话。

不过,她的嘴角,却是微微翘起的。

有人关心有人重视的感觉,真好!

作者有话要说:今天下午还会有一章~

第85章

第二天吃罢早饭,霍中溪就郑重的拜托归海墨和本我初心照顾妻子和孩子,然后又叮嘱了沈曦一番,才动身离开了森林。

从重逢以后,这还是第一次夫妻分离,让沈曦还有点不太适应。

总感觉霍中溪一走,她的主心骨就没有了,做什么事都提不起精神来,就连做饭都失了水准。

吃着咸的咸淡的淡焦的焦糊的糊的饭菜,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感叹道:“咱怎么就没碰到对咱用情这么深的女人呢,这才走了一会儿,就茶不思饭不想了,我还真羡慕霍中溪了。”归海墨颇有些遗憾的说道:“都怪当时,下手晚。”

沈曦把端来的盘子往桌子上一扔,白了归海墨一眼:“吃饭也堵不上你们的嘴!”

归海墨立即往嘴里扒了一口饭。

本我初心却颇有兴趣的凑到归海墨耳边问道:“听这话是有故事呀,说来听听。”

他这声音不算小,沈曦自然也听到了,她对着本我初心笑了笑,然后对着厨房喊:“唐诗,本我初心想要你绣的荷包了!”

本我初心立即端正坐好,一本正经的指责归海墨道:“朋友妻,不可欺,归海墨,你这个衣冠禽兽…”

衣冠禽兽一挑眉,只吐出了四个字就秒杀了本我初心:“粉色荷包。”

唐诗一挑门帘进来了,冷冷说道:“粉色荷包?大男人要什么粉色荷包呀,娘里娘气的!”

本我初心心里有事,自然不敢和唐诗分辩,只得讪讪笑道:“我是不是娘里娘气,你还不知道呀?”

可能他说的时候没觉出什么来,可在这一干听众耳中,这话可是有些不太正经了。

沈曦率先笑了,然后归海墨也破功了。

唐诗脸色微红,狠狠的剜了本我初心一眼,转身走了。

本我初心长吁了一口气,对归海墨道:“你不成亲,真是个明智的选择。”

归海墨看了他一眼,一字一句道:“管他什么女人呢,你好歹还有一个。”

沈曦笑的前合后仰的,这句话,不是昨天本我初心对归海墨显摆的时候说的吗?没想到归海墨这么有意思,只隔了一晚就还给本我初心了。

本我初心郁闷的扒饭,不再理幸灾乐祸的人们了。

沈曦见无热闹可看,就去招呼孩子们来吃饭。

沈曦发现,这些武神们,本我初心她还不太了解,但不管是归海墨也好,还是霍中溪也好,在和别人相处时,似乎都不太爱说话,只有他们几个在一起,不仅话多,还经常互相开玩笑,就好象损友一样。

就拿霍中溪来说,和自己在一起时话最多,基本上是有问必答。和归海墨在一起时,话也不少,和本我初心还会连嘲带讽的开玩笑,但当初瞿明雪和他说话时,他却总是带搭不理的,就连在他徒弟安庆波面前,也是话少的很。这大概真是自己那句话吧,高手寂寞,和同一境界的人,才有共同话题。

吃罢早饭,唐诗洗涮完毕后,就提了个篮子上山采药去了,沈曦闲着没事,就走到田边看谷子。

快到收获的季节了,谷子已经开始变黄了。

沈曦揪了一个谷穗,在手里撮了撮,露出了里面微黄的小米。

她拿了一个小玉粒放进嘴里,用牙齿轻轻嗑了一下,一丁点的甜浆就迸到了舌尖,看来小米粒还嫩了一些,得再长几天。

“好吃吗?”身后忽然传来一个声音,吓了沈曦一大跳。

归海墨从沈曦手中拿走那个谷穗,自己也撮了一粒小米放进了嘴里,有些疑惑道:“没有味道。”

沈曦笑道:“我是用牙嗑的,看看这米粒硬不硬,你吃肯定是没味了。”

归海墨将那谷穗揉碎,将米粒和谷壳都撒回了谷子地里,向沈曦道:“庄稼要熟了,我带了本我初心来。”

“谢谢你想的这么周到!”看来上次指使他收庄稼的事情,让他记忆深刻呀。

归海墨也似乎是想起了从前,有些感慨道:“我没种过庄稼。”

田畔吹来的风,带着一点懊热,还混合着泥土的芬芳和庄稼青草的汁液香,让沈曦觉得相当的适意,她微眯着眼睛满足的喟叹道:“我以前也没种过,现在年年种,感觉还不错。”

归海墨微微偏了偏头,看着旁边这个差点成为了他妻子的女人。

纤细的身材,略显单薄,一身淡绿纱衣,更是增添了她的柔美。秀丽的容貌,不艳丽,却也不平庸,那双灵气十足的眼睛里,一直含着淡淡的微笑,看起来,让人觉得很舒服很温暖。

当她温温柔柔的和自己说话时,当她用那温柔如波的目光看自己时,归海墨就会涌起一股悔意,当初,若自己再主动一点,自己行动再迅速一点,这个女人,就会是自己的妻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