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没问题。”

就算吴尚书不说,到时候机构成立的时候,她也是要提出这一点的。毕竟有她做指导,那些人可以少走很多弯路。几十上百年才出成果的一项课题,在她的指引下,没准几年就能有成效。

吴尚书看看她,又试探着问道:“让他们到这里来给你带着?”

生怕杜锦宁拒绝,他忙又补充道:“不占用你时间,你只需要告诉他们要做什么,让他们做就是,不需要你亲自动手。”

杜锦宁要是个男人,下决心要做这件事,自然不会拒绝吴尚书的提议。

但她身上有太多的秘密,不希望太多人聚拢在她身边——陆九渊他们虽然也在这儿,但只要她表示不便打扰,他们绝对不会上门来打扰她。而且他们相处多年,彼此的人品都信得过。

可那些朝庭官员可就不一样了,年纪都比她大,资历深,一个两个都是大爷。再者,谁知道这其中是不是有一些包藏祸心的人呢?

她立刻摇头道:“这倒不必。他们都是工部官员,精通农事;我一个润州同知,如何能指导得了他们?到时候你成立部门,也不必把我的名字写进去,我真分不出太多精力去干别的。要是他们研究出成果,我出力又不多,偏论工行赏的时候又不好绕开我,到时候倒是让皇上为难,您说是不是?所以还不如一开始我就不进入这个团队。”

她笑道:“吴尚书您放心,我也期望他们能研究出好的肥料出来,让我的亩产能更进一步。我一心只盼着咱大宋好,知道什么、有什么想法定然不会藏私的。”

杜锦宁这一说,吴尚书倒是反应过来了。

他点点头,道:“你思虑得对,倒是我考虑不周了。”

虽说抽调人来做肥料研究的时候,他会慎重考虑人选,那些光哔哔却不做事的官员一律不要。但不患寡而患不均,真出现杜锦宁说的那种情况,他也不好处理。

“行,那就照你说的这么办。”他道。

第770章 不作不死

第二日,佃农们正常收割稻谷,杜锦宁则带着金公公和吴尚书去看了玉米。

吴尚书还是第一次看到玉米这种作物。

他好奇地问道:“这种作物,能亩产多少斤?”

“按桂省那边往年种植的情况来看,一般亩产都是三四石。”杜锦宁道,“地域不同,产量会有差异。咱们这片田地能收获多少,要到秋天才能知晓。”

说着她吩咐跟来的几个下人:“去掰上十来个玉米,晚上让金公公和吴尚书尝尝。”

“这时候就能吃了?不用等秋天成熟的时候?”金公公好奇地问道。

“此时的玉米正是最嫩最好吃的时候,但不耐储藏…”杜锦宁给他把玉米的特性介绍了一遍,听得金公公很是期待。

不过他是赵晤身边的太监,最知道如何表忠心,道:“皇上没尝过的东西,咱家可不敢偏皇上先吃,今晚就不必备这个玉米了。杜大人你让人掰上几十个玉米,让咱家明日带回京去给皇上尝尝。”

“金公公说的是。”吴尚书也连忙道。

杜锦宁无奈,又怕这两位为了衬托自己的忠心,说她作为臣子,不把皇上放在第一位,有什么好东西不知道第一时间进贡给皇上吃。

她只得解释道:“其实这种玉米,在桂省已种了有一二十年了。估计当年出现的时候,桂省巡抚与知府都进献过,没准皇上还尝过呢。这东西嫩着吃还好,老的时候吃,特别粗糙,难以下咽。在桂省,这些玉米一般都是吃不上米的穷苦人家才吃的。估计先皇看不上,便没叫进贡。”

金公公和吴尚书便有些尴尬。

金公公三十来岁的人了,十二、三岁的时候进宫,在宫里也呆了有差不多二十年了。吴尚书就更不必说了,六十来岁的人,是工部的老人。就算当年先皇不把桂省官员进献玉米的事放在心上,他们也不能表现出不知此事,否则就是不关心国事了。

但他们确实是不知此事。

不过刚才那番表忠心的话,便显得他们无知了。这真是拍马屁拍到了马腿上。

“不过金公公和吴大人这样说了,那这玉米还是不吃了吧。”杜锦宁道,“至于献给皇上的玉米,需得等明日清晨来采摘,才最新鲜。到时候就劳烦金公公带回去给皇上了。”

得,这下子自己没得吃不说,金公公还揽了一桩麻烦事。

要知道,从宫外把东西带进宫里给皇帝吃,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万一东西在过手的途中被人下了药,那把东西送进宫里的金公公,可就别想保住小命了。

这一下,金公公特别后悔自己刚才多了那么一句嘴。唉,表什么忠心嘛!

可麻烦还不止这点。

杜锦宁也知道给皇帝送吃食要承担很大的干系,她干脆又对金公公道:“为了保证玉米的安全,金公公要不要明日清晨跟下官一同到玉米地里摘玉米?”

她指了指几十亩田地:“这么大一片玉米地,到时候您随便选择一块区域,让您带来的御卫采摘,这样不经过别人的手,更让人放心。”

金公公这下子想死的心都有了。

从京城到润州来,坐了一天的马车,那颠簸的滋味他现在都还记忆尤新;想想明天要再坐一天那样的马车回京城,他就心里打怵,还想着今晚好好睡一觉,好对付明日的辛苦。却不想还要早起掰玉米。

为了关城门前赶到京城,明日可是要早早出发的。由此就可想而知,明日估计得摸黑到这玉米地来。

这一刻,他恨不得跟杜锦宁说,别送玉米给皇上了。

可他能说吗?不能!他能拒绝杜锦宁的提议吗?也不能!连早起一点时辰给皇上掰玉米他都不肯去,事情传到皇帝耳里,不用皇上拿他怎么样,吴公公那位大内总管就要直接把他的职务给撤了,从此以后再不会重用他。

他露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道:“如此甚好。”

看到金公公那跟便秘一样的脸色,杜锦宁就心情大好。

吴尚书看得好笑,道:“老夫年纪大了,腿脚不好,就不拖你们后腿了。明日早上劳烦二位辛苦一趟。”

约定好明日到地头的时间,大家就从玉米地里回了庄子上。金公公和吴尚书回了他们住的园林,杜锦宁则回了她的庄子小院。

这两日为了招待这两人,她已有两个晚上没回城里住了。今晚自然也是一样。

第二日,果然星星还挂在天上,金公公就被他带来的小太监叫醒了,迷迷糊糊洗漱完,跟杜锦宁在路口汇合后,就由一个御卫扶着,深一脚浅一脚地去了玉米地。

为了自己的小命着想,他还不能由着杜锦宁带路。到了玉米地后又绕着田埂走了一段路,他才指着一处的玉米道:“就这儿吧。”

直到这时,天边才出现一道亮光。

掰完玉米回到园林吃过早饭,杜锦宁就送了金公公和吴尚书一行人出城。

这两天一直在城门口等着的一个精壮汉子,看到杜锦宁出现在城门口,挥手与金公公等人告别,他赶紧也骑马出城,往西北方向跑去。

跑了一百多里路,他找到正住在一个客栈里的齐慕远道:“少爷,那些人离开了。”

齐慕远从一堆卷宗里抬起头来,看了他一眼,旋即麻利地收拾桌子:“我现在就过去,你歇息一晚明日再去。”

这个护院并不是刘高、马彪他们那些常跟着齐慕远的人。齐慕远来查案,自己都需要乔装,自然不能带让人一看就认出来的人。所以他带了两个平时不怎么外出走动的护院,一个是卫东,一个叫禇永兴,还让他们做了伪装。

这个叫卫东的护院愕然地看着齐慕远收拾,指了指外面偏西的太阳:“少爷,这时候过去,没走到半路就天黑了。就算到了润州,也进不了城门。”

齐慕远摆摆手:“没事,进不了就在城墙处呆一夜,一早就进城。”

他时间紧,能多跟杜锦宁呆一刻就多一刻。再者,他心里存有疑问,原先一直死死压着。现在想着答案马上揭晓,他真是一刻都等不下去了。

要不是金公公和吴尚书忽然跑到润州去,他查完案就直奔润州了,不可能还呆在这里写卷宗。

第771章 送她首饰?

做齐慕远这一行的,手上有一些东西是别人所没有的,比如大宋地图。

古代可不比现在,地图这东西属于军用物品,是不允许私人交易和绘制的。整个大宋地图,除了皇帝赵晤,就只有兵部的大将军手上有;当然,每个府、州、县也有地图,不过面积只是他们辖管的这一域,都掌握在知府、知州和知县手里。

齐慕远作为赵晤的特务头子,手上虽然没有全大宋的整版地图,但他要调用各州县地图,还是很容易的。

现在,齐慕远就把这份便利用在了会"qingren"之上。

他带着另一个护院禇永兴以及观棋,直接出了城就纵马狂奔,到天黑的时候齐慕远也没停歇,又继续往前跑了一阵,终于趁着天色彻底看不见时,到达了一个小镇。

他们在小镇上问了一下,找到了小镇上唯一一个客栈,齐慕远翻身下马“今晚就住在这里,明儿个寅末卯初启程。”

禇永兴与观棋跟着齐慕远出来这一阵子,早已习惯了风餐露宿。两人二话不说,去开了三间房,吃点东西倒头就睡。

齐慕远本打算睡了,可想想明儿一早要见杜锦宁,一身脏兮兮的可不行,又叫小二烧了热水,洗了头洗了澡换了一身衣服,折腾了好一番这才睡下。

第二日天还黑着,三人就起了床,吃了东西直奔润州,到润州城门口时,恰巧看到守城的兵卒打着哈欠打开城门。

“少爷,您真是神机妙算了,扣着时辰到达这里。要是咱们昨儿晚上早一点住店,就得迟上一两个时辰。”禇永兴惊奇地道。

观棋鄙视地看了他一眼。

他虽没说什么,但禇永兴还是从他那眼神里看出了他的意思少见多怪。

齐慕远一心想着一会儿见到杜锦宁时会有多激动,理都没理禇永兴,让守城兵卒看过路引就驱马直接往城里去。

观棋这会子忍不住了,问道“少爷,杜少爷应该是住在庄子上的吧?咱们进城往杜家去,没准就扑个空。”

他跟随齐慕远来过润州一次,对杜锦宁的生活节奏门儿清。

照他的想法,他们应该直接去庄子。就算杜锦宁不住庄子上,一会儿也会出城去庄子。他们直接去庄子不容易扑空,两个少爷见面叙旧之余,也不耽误杜少爷办公事。

齐慕远根本没搭理他。这会子街上没什么行人,完全可以像在野外一样狂奔,他却没有急驰,而是骑着马慢慢走,一边左右打量着街两边的门面。

末了,他在一家店门前停下了马。

“去敲门。”他命令道

观棋一看,这是个银楼。虽不解齐慕远的用意,他还是上前去拍门。

银楼的东西比较贵重,都是有人值夜的。听到拍门声,里面就传来一阵声音“来了来了,别拍了。”

不一会儿,一个大汉打开了门,露出半个头,打量了齐慕远三人几眼,问道“你们有什么事?”

“买首饰。”齐慕远道。

观棋转过头来,张大了嘴巴,看向齐慕远的目光十分古怪。

齐慕远跟杜锦宁相识的时候,他就跟在齐慕远身边了。两个少爷之间的友谊,他就是见证人。他知道两人就跟亲兄弟一般不分你我。可也正是如此,没听说过上亲弟弟家,还要带首饰去做见面礼的。

买点土特产做见面礼,还让人理解;可送首饰?这是个什么路数?请恕他双商不够,理解不了。

好在昨晚齐慕远又是洗头又是洗澡地折腾了一番,为了见杜锦宁,还特地换上了他最好看的衣服——这件衣服是杜锦宁以前夸赞过的,一件墨绿色绸缎长衫,袖口用银线绣了云纹,以前齐慕远比较白,穿着这身显得皮肤白皙,眼如墨玉。当然,这也跟杜锦宁偏爱墨绿色有关。

虽有些风尘仆仆,但衣服是好衣服,腰间挂的那个玉佩也很值钱,这让银楼伙计稍稍放下了戒备心,朝他们道“现在我们还未下板,还请客官巳初再来。”说着,就想把门给关上。

齐慕远用手一抵“我有急事,且交易的是几百上千两银子的生意,还请通融一番。”

伙计再一次打量了他们几眼,道“这事小人不能做主,需得禀报主管。还请几位客官在此稍稍等候。”

齐慕远一点头,放开手,这才让伙计关上门。

银楼东西值钱,伙计不敢随意开门,却也不敢随便放过这么一笔大生意。他让人从后门去禀报主家,主家带了好些护院过来,这才开门将齐慕远迎了进来。

观棋在门口早已等得不耐烦了。但看齐慕远站在那里跟老僧入定似的,不急不躁,他完全不能理解——谁火烧火燎的半夜三更还在赶路,就是为了早一点到润州城来的?这会子都快到家门口了,少爷怎么却一反常态,在这里耽搁时间也不着急了?

他是不知道,齐慕远此刻的心境,用一句话来描述最为恰当,叫做“近乡情怯”。

不管是谁,在命运关键点的那一刻,都要紧张得恨不得这一刻迟一点来。

万一他猜错了杜锦宁的意思怎么办?如果杜锦宁不是女子怎么办?他该以什么样的态度来见她?他内心里真的不在乎杜锦宁是男是女吗?

他得理一理心绪,免得见到杜锦宁,在知道答案的那一刻,露出什么情绪来伤杜锦宁的心。

如果杜锦宁真是男子,而他又流露出失望之色,那么两人之间要想回到从前,回到心无芥蒂的最亲密的那一刻,怕是难了。

以杜锦宁的骄傲,他们之间,定然会覆水难收。

这关系到他一生的幸福,他不能不慎重。

两人来日方长,有一辈子的时间来纠葛,他宁愿浪费一点时间好好地整理自己的思绪,也不愿意冒冒然行事。如果两者不能得兼,他得知道自己真正想要的是什么,是一个女子,还是杜锦宁。

“三位里面请。”一个五十来岁留着胡子的老头儿笑着将他们迎进了门。

在润州这个小地方,几百上千两银子的生意已算是很大了,所以这家店的掌柜亲自来迎接。

不过为防万一,老头儿身后还立着两个汉子。虽不如何魁梧高大,但一看就是有武fǎ*gōng在身的。

齐慕远心不在焉地进了门,在掌柜的引导下上了二楼,坐到了一张桌子上。立刻有下人酌上了热茶。

“不知客官想看什么样的首饰?”掌柜笑着问道。

齐慕远定了定心神,想了想道“我想要两副头面,一副是三四十岁的女人用的,一副则是十五六岁的少女用的。式样要新,价格越昂贵越好。”

听到齐慕远这话,掌柜提着的心稍定了定。

他们这个银楼是润州城里最大的银楼了,为安全起见,他们不光请了护院,而且平时没少打点衙门,衙役们会固定到门口来巡逻。

但现在太早了,衙役们都还没上衙,城门口的兵卒都有些松懈。万一这三人是来抢劫的,他们还真不一定有把握能把这三人留下。“没有三两三,不敢上梁山。”三人敢来抢劫,必然是武功高强之辈,他不得不小心。

如果眼前这位公子,直接说“把你们银楼最贵的首饰拿出来”,他的心就会紧上几分。但说了具体的要求,这便像是诚心买东西,而非来捣乱的了。

他朝旁边的一个伙计使了个眼色,道“你去把前些日子打制的那两套点翠首饰拿来。”

“是。”伙计心领神会,转身去了,不一会儿就捧了两个锦盒过来。

掌柜把其中的一个锦盒打开“这副金镶玉的首饰,比较适合太太奶奶们。”又打开另一个,“这一副是银镶粉宝石,很受年轻姑娘的喜欢。”

齐慕远买首饰,并不是单纯的拖延时间,而是想先在陈氏那里试探一番,缓冲一下,也免得犯下不能弥补的大错。

他认真看了看两幅首饰。

他虽然不近女色,身边连个丫鬟都没有,但身在大理寺,又肩负着特务机构,首饰知识他必须得了解。毕竟查案、查贿赂、查贪官,不了解首饰的贵贱高低是不行的。

“这两副不行。”他指了指那套金镶玉,“金不纯,玉太次。”又指了指另一幅,“宝石太小。”

想了想,他指着那套银镶粉宝石“太少女了,她不喜欢。”皱眉想了想,“有没有雅致一些的?如果不行,白玉或是青玉也行,简单一点,大方雅致一点。”

说着他又补充了一句“就算不成套也没关系,最重要的是品质要好,式样简单雅致。”

凭他对杜锦宁的了解,就算她真是女人,这两套首饰她也不会喜欢。

杜锦宁的衣着向来简单大方,腰间连玉佩都很少悬挂。要不是洗衣熨烫有小厮去做,估计她连绸缎衣服都不穿,毕竟打理太麻烦。倒不是懒,而是她一向觉得没必要在这方面花时间。

掌柜阅历丰富,什么样的客人没见过?见到齐慕远的表现,他倒是放下心来。

这是个诚心想买东西的顾客。

“太太用的首饰且容我想想,不过公子刚才说的大方雅致,倒让我想起一物。”他看向齐慕远,“不过说好,这一物是别人放在本店里托卖的,要价比较贵,开价一千二百两银子,不容还价。如果公子嫌贵的话,我再拿别的物品给公子过目。”

“只要东西好,贵不成问题。”齐慕远道。

他是第一次送东西给杜锦宁,便是座金山银山他都舍得,更不用说价值一二千两银子的东西了。

想到这里,他又暗自遗憾,在京城时没想起这一茬。否则在京城买首饰,必然要比这里的要好。润州毕竟是小地方,能拿得出什么好东西?

如果没有好的,等下次再送也使得。

这么一想,他的心情就没刚才那么急躁焦虑了,仿佛一下子安定下来。

他忽然就觉得,自己有点儿傻,进城时的那种忐忑纠结完全没有必要。

这还要想吗?就算杜锦宁不是女子,又能改变什么?从刚才他给杜锦宁买东西的心境来看,他对杜锦宁的感情,真不是性别这东西能改变的。

想到这里,他就想给自己一巴掌。这不是平白耽误时间吗?杜锦宁要是出了城,他俩见面又得等许久。

不过如果能买到好东西送给杜锦宁,倒也值得。

他道“有什么好东西,尽管拿出来。”担心掌柜的不信,他还对观棋示意了一下。

观棋在怀里掏了一下,掏出几张银票,放到掌柜面前晃了晃。

掌柜看了身子一震。

这些银票面值一千到两千不等,足有五六张。这是大通银庄的银票,绝对错不了。掌柜在银楼多年,对于银票的鉴别,便是钱庄里的掌柜也不遑多让。

作为银楼掌柜,他自然不是没见过这种大面额银票的人。但随随便便就让小厮在怀里揣上几千两银子的,他还是头一回见到。

他不由定睛又打量了一下齐慕远,再一次确定这是个贵公子。

他的手指在桌面上点了几点,思忖片刻,然后抬起头对伙计道“去把那对青玉玉簪和那两朵紫色珠花拿过来。”

伙计犹豫了一下,问道“可是放在柜子最顶上那两样?”

“对。”掌柜道。

伙计便没再问,答应一声,也不用掌柜吩咐,直接上前把两个锦盒合上,拿了就走。

齐慕远自然不会有什么反应。

掌柜见状,心里越发安定。

要是来抢钱的匪徒,必不会让伙计把拿上来的首饰再拿下去的,只说这个先放着,等会儿再说。

这一回,伙计就更麻利了。主要是这些价值极高的首饰,数量并不多。放的地方又宽绰,根本不需要去找,直接拿就行了。

看到掌柜打开的一个锦盒,齐慕远的眼眸微微一亮。

这时代并不时兴翡翠,白玉才是大家的心头好。而锦盒里的这根青玉玉簪,是白玉玉质里透着一抹青色,这抹青色又不是杂质,就像白云飘荡的天空中透出的一抹霞光,这抹青色是泛着莹光的晶莹剔透的白玉里渐渐渗透出来的,给这根玉簪增添了说不出来的韵味。

第772章 丈母娘与女婿

更难得的是,设计和雕琢这根玉簪的人,绝对是一个无论是审美还是工艺都是大师级的人物,整个玉簪的设计颇像玉如意,一头卷曲如云朵,那抹青色正好在云头上,簪柄则是流畅的曲线,蕴含着“平步青云”的寓意。整根玉簪简洁大方,式样雅致,线条流畅优美,让齐慕远一看就爱不释手。

最最难得的是,因为式样简洁大方,这根玉簪,无论男女,都可佩戴。

如果杜锦宁真是女扮男装,而且以后也不打算恢复女装,那么一根女式的簪子只能压在箱底,一辈子也戴不了几次。这根簪子亦男亦女,便可以让她时时戴在头上,就当是自己时刻陪在她的身边。

想一想杜锦宁戴上自己送的玉簪,齐慕远心中甜蜜,看向这根簪子的目光就更热切了。

掌柜将他的表情看在眼里,心情大定。看来这笔生意已十拿九稳了。

“公子不妨再看看这两朵珠花。”掌柜又将另一个锦盒打开。

齐慕远又被锦盒里的珠花吸引了。

他的母亲苏氏,每日没事干,又长得极美,所以整日捣鼓的就是打扮自己。齐文聪又时常买首饰哄老婆。齐慕远就算跟他们接触不多,也时常在饭桌上听他们谈起首饰。

女子戴的珠花,式样就那么一些,不同的唯有珠子的大小与光泽。

而眼前这两朵珠花,别的不说,那深紫的颜色与明亮的光泽,就让齐慕远大开眼界。

苏氏的珠花不少,但极少有这种带颜色的,绝大多数都是白色。

像这两朵深紫色的,漂亮得让人炫目,珠子也不小,圆润光亮,实属难得。

掌柜看到齐慕远的样子,脸上露出了微笑,抚着胡子道:“这两朵珠花,开价九百两银子。”

齐慕远闻言,将目光移开,看向了掌柜,有些不解地问道:“这两样东西,都是珍品,很是难得。我有些不明白,我不过是路过润州的一个陌生人,你不把这种珍品留给润州的权贵大户,结交人脉,为何要卖给在下呢?”

由不得他不生疑。这两样东西,便是在京城里都难以在市面上看到。毕竟各银楼都有自己相熟的大客户,出了什么好东西,他们就会巴巴地送上门去,绝对不会摆到柜台上卖给普通客人。一来结交人脉,二来这种东西不是普通人能买得起的。

如果掌柜想宰他一顿,欺他人生地不熟,卖个高高的价钱,倒也可以理解。可依他的眼光判断,这两样东西叫价并不贵,不光不贵,还相对有些便宜。

事出反常必为妖,这就有些奇怪了。

掌柜笑容一僵,脸上的得意之色褪去,敛起了笑容。

他看了齐慕远一眼,声音有了些许微微的凉意:“我卖东西,你买东西。只要货好,莫问出处。如果客官满意这两样首饰,我叫人给你包起来;要是不要,小佬儿也不能勉强,只能恭送公子离开。”

齐慕远定定地跟掌柜对视了一会儿,他忽然一笑,抬起手拱了拱:“那就劳烦掌柜的给包起来。”

听到这句话,掌柜心下一松,挥了一下手,伙计又把一个锦盒捧了上来,却是一副头面首饰。不过这副明显比上一副好太多,而且式样也比原先那两副好看。

“多少钱?”齐慕远问道。

“一千一百两。”掌柜道。

这副头面首饰包括三支发梳、钗一对、步摇一对。东西虽多,但金子都是有价的,镶嵌的宝石与珍珠、玉石都比较细碎,又不如前两样那么难得,价格自然高不到哪里去。

齐慕远二话不说,又吩咐道:“观棋,付银子。”

观棋拿出三张一千两面额的银票递了过来,又在袖袋里掏了掏,掏出一叠子小额的银票,抽出其中两张一百两的放到了桌上。

掌柜无语。

这得多不把钱当钱。

他却是不知,齐慕远出来查案,因乔装的是买货的大商人,所以他和观棋身上都带了大量的银票,以取信于人。以他们的身手,小偷小摸根本就近不了身,自然不惧别人偷了去。

观棋跟了齐慕远多少年,如果这点信任都没有,他哪里敢把观棋放在自己身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