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归路满尘埃/通往幸福的忧伤上一章:第 10 章
  • 归路满尘埃/通往幸福的忧伤下一章:第 12 章

作者有话要说:林海 月光边境——

许是因为淋了冰水没有完全擦干的缘故,经室外的冷风一吹,我激灵灵打了个寒颤。十一月的夜里,气温已经比较低了。于皓尘的手好暖,暖得我几乎不想放开。就这样被他牵着走了一段路,直到上了他的脚踏车。

没骑上多远,他停了下来,“我真傻!居然用脚踏车载你!我当时只想把你赶快带离那个地方。你冷么?那杯水冰凉冰凉的呢!”说着他就要跳下座位,“我帮你叫辆车!”

“我不冷!皓尘!”我阻止他,“你载我就好。我不想一个人坐车回去。”

“那我陪你坐车。这破脚踏车随便在路边锁一下就好啦。”

我摇头:“皓尘,不用麻烦了,我没事。再说,这里到家也没有多远啊。”我轻轻地说出此刻的心里话,“其实,我很喜欢坐在你脚踏车后面…”

“为什么?”

“很安心。”我斟酌了几秒,答道,“就是很安心。”

他默不作声地踩动了脚踏车。但一如往常一样,在与他共处的沉默时段里,我也很少觉得沉闷无聊,反而能感受到另一种久违的宁静。

白天和晚上,这里周边的街道尽管都很繁华,但毕竟现在已近午夜,不再是车水马龙的喧嚣。霓虹依旧闪亮,看起来却多了分浮华后的落寞。抬头看天空,没有星星也找不见月光,只有流云在缓慢地向北游移。

“怎么办?”皓尘冷不丁嘀咕道。

“呃,什么?”

皓尘把车骑过一个转弯口后接着说:“我怕你着凉,想骑得快一点让你早点到家换身衣服;可一骑快了,风又会太大,你现在会更冷!”

我傻傻地看着他的背影,说不出话。

他还在前面自言自语似地说道:“我就说,这种状况下用脚踏车载你不是个好主意!我真不该听你的…”

我的泪不受控地流了下来,滚烫。

可我突然很想笑,我擦掉眼泪抽抽鼻子,发自肺腑地说:“皓尘,你真好!”

“如果你愿意…”他柔声地用试探的语气道,“抱着我,你会暖和些。而且…我也会暖和些。”

我这才发现,他也只是穿了一件薄薄的黑色衬衣。——粗心的我竟然忘了,他是在表演中途弃场带我离开的,根本就没有换衣服的时间!

即便承认有些顾虑、有些含羞,我还是用手轻轻环住了皓尘,把头倚靠在他略嫌瘦削并有些微凉的后背上。着一身单衣在10度左右的气温下骑单车,不冷才怪!我早想到这一层,刚才就不任性地阻止他叫出租车了。可是说真的,我很享受被他载着的感觉,也正因为如此,才会宁可自己被冷风吹都不愿意叫车回家。

我就这样贴近他,哪怕只是程度有限的稍许拥抱,多少能为两人带来几丝热度。至少,他的背似乎没之前那么凉了,而我也觉得很温暖踏实;好像都不用去管,他要载我到什么地方,那地方还有多远、夜还有多长。

“沈愫等等!”

我正要上楼梯,于皓尘叫住了我,他迅速走到自己门前打开门,按亮房里的灯。“别走啊,再等一下子就好。”他的声音从屋里面传出来。

我先前以为他要像上次那样要为我留个亮光,不想他飞快地回到我跟前,把一支极其小巧只有口红长度的手电递给我,说:“这个放在包里也很方便的,不会占地方。我…顺便买的。”

我接过手电,向上推开按钮,即时出现了一束黄白色的光柱,在墙壁上打出一个大而柔和的光斑。

“谢谢,”我说,“谢谢你的每一次‘顺便’,我…”

他伸出双臂一把搂住了我,微微俯身,下巴抵住了我的肩膀,不断摩挲着:“不是顺便!我在撒谎!对不起…天知道我下了多少次决心才可以像我自己真正所想的那样对你!天知道…”

“皓尘…”我被他突如其来的拥抱弄得不知所措。握着手电筒的掌心冒汗,险些把手电滑脱。因为震惊,我的手还是不受控地颤了几下,手电的打出的光束也跟着晃动起来,直令我一阵目眩。

“可不可以不要爱他?”他无比诚挚地恳求道,像用世界上最轻柔的一尾白色羽毛拂过我的耳廓,“不喜欢我不要紧,一定会有更好的人配你,但那个人,只能让你受伤!”

他突然轻轻咳嗽了起来。

“你是不是着凉了,啊?”我一时顾不得对他的“突袭”感到羞恼,只是担心他的身体。

“先别说了,来,赶快回房间,披上衣服!”

我催他进屋,一方面是想让他放开我,一方面也的确是怕他受冷。关上门,他从单人沙发上捡了件浅灰色的家居套头衫套上身,随后坐进沙发。

“皓尘,你是歌手,不用我告诉你保护嗓子有多重要!而且——”我忽然想起他小时候曾患过哮喘,纵然现在痊愈了,照理也是要比常人愈加小心的。“万一引起哮喘复发了怎么办?”我猛然意识到他穿件单衣跑出来完全是我造成的,“我在说什么呀!如果不是为了我,你怎么会…”

“有人紧张自己的感觉,真好。”他说。

我原本想提出反驳,却骤然发觉他说的“感觉”,何尝不是我此刻的心声。被人真诚地关心着、呵护着,这种感觉怎么会不好?

——沈愫啊沈愫,你作为女人的虚荣心又泛滥了吗?你不可以再次因为某人对你好一些,就因为感动而投入那人怀抱!我在心里鞭挞自己身上的人性弱点。

可是,过去有谁想于皓尘这样对待过我么?不论是初恋男友、还是纪远,他们有像皓尘那样精巧的浪漫、细致的心思、还有,如此强势地保护过我么?

不行!不行!就是因为这样才更不能昏头!——我警告自己:不要因为皓尘的善良就在脆弱的时候利用他,他的真心是应该得到全心全意的回报的。我能给得起吗?我有资格承受他的这份心意吗?没有!

我必须把他的念头打击掉,为了避免对他造成不可挽回的伤害,我只能选择残忍。

“皓尘,不要对我心存幻想。”我佯装冷酷地说道,“我不是适合你的女人!”

“我同意。”他斩钉截铁地道,“我们的经历大不相同,我们的职业全不沾边,我们的兴趣是否相投我还无从知晓…你很优秀,而我千疮百孔。”

“我不是这个意思——”他的话让我一时间想到了潇尘去世后与我的那次“梦中交谈”, 搅动起我沉淀已久的伤感。

“你不是会那样想的人,不代表事实不如我刚才所说。”皓尘略微调整了下坐姿,继续说道,“我自己深深明白我和你之间有着怎样的鸿沟。这些对我都还在其次。最让我长久没办法放开感情的还有另一件事…”

他停顿了好久才开口说话:“你是潇尘所爱的女人。我问自己…难道还要再次与潇尘争夺他梦想得到的幸福?——这个想法简直让我几近崩溃!”

“可我…从来没有和潇尘真的在一起过呀。”看着他纠结的神情,我忍不住说道。

“不,这和你没有关系。是我自己没办法放开…你不能理解我们兄弟间的事。谁也不能。”

我的确无法全然体会他对他弟弟的情感,可在回忆了他向我诉说的那段童年家事之后,我似乎多少有所领悟,他为何固执地把潇尘的不幸视为自己亦有份的过失。

“如果不是因为你是潇尘所爱的人,我早就放任心里的感觉冲口而出了。你知道吗?我不是突然想对你好,而是想了很久很久…自私也好、贪心也好,总之我再也骗不了自己。我不能面对你的时候装作很平淡、不能在你和别人出双入对时装作不关心。还记得那次你说会带朋友一起来‘鹿岛’,我问你是不是带那个人么?其实我是在意的!我知道这不归我管,可我就是在意!在意!在意!”

我呆呆凝视他,震惊于他喷薄而出的、如此强悍的情感表达。我无言以对,转过身,一语不发地从他的身旁走出去。然后我便听见背后的房门轻轻“咯嗒”锁上的声音。满目的黑暗包拢了我,耳边万籁俱寂。我的手里还握着他送我的小手电。而我也几乎可以想象得到,那扇刚合上的门里,有一个人在为我备受熬煎。

打开手电,我脚步滞重地爬上楼。这一晚,注定充满了冲击和迷惑;而明天,不知道命运的路标将把我引至何处。现在的我累了,只想躺下,沉睡在这溶溶的夜色里,直到下一个黎明。

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沈愫:

昨天的场面让你陷入了难堪,非一句抱歉所能抵偿。不想为自己辩解什么,只希望在你看完这封信后,多多少少能体谅我太太洁渝昨晚的过激举动。

我和洁渝是大学同学。那个时候的她清纯而娇柔。可以说,当初是我先注意到她的。可我却不是个擅长主动追求的人。她很美,气质文文静静的,虽然称不上校花班花级的人物,三两个追求者还是有的。大一下半学期,她接受了其中一个男生的求爱,两人正式开始交往。接下来的事很俗,那个男生一来外表不错,二来也许年纪轻还未定性,竟然一方面和洁渝在一起,另一方面又与别的女生偷偷来往,并且最终为了那个女生和洁渝分手。这是洁渝的初恋,她付出的感情很真,所以相对的,受的打击也就十分深重。我看着她那阵子失去神采的脸庞,忽然鼓起勇气向她表白。在她身上有种楚楚可怜的柔弱的美,可以激起一个青春鼎盛的男孩子本能的保护欲。对于我的进攻,她没有马上接受,也没有果断地拒绝。但我知道,她对我是渐渐了产生好感的,只是由于第一段感情的挫折让她习惯了戒备,迟迟不敢放松爱情这道防线。直到大四毕业前的一晚,她问我,是否会“永远和她好、只和她好?”我向她保证:这一生都不会背叛她。她扑倒在我怀里,又是笑又是哭。——我至今都忘不了当时的画面:她的期许,我的承诺,她的笑、她的泪,还有我的笑和我的泪。虽然后来我发现,我对洁渝的感情由浓转淡——我也说不清是因为人类追求事物新鲜度的劣根性还是我一开始就搞错了“爱”和“好感”的定义,总之,我必须承认,在结婚前夕,我已经对这份感情产生了彷徨和质疑;或许洁渝也感觉到了我的变化,所以才编造了怀孕的事。其实,即使没有孩子,只要她提出结婚,我也会同意的。不是我很伟大,而是对于她,我始终是“怜惜”的、必须“守信”的。这一点,至今也没有变过。有时候,柔弱真的胜过刚强。男人可以抵挡住拳头和铁腕,却抵挡不住一个女人的眼泪与温情。这大概也是我的软肋吧。

与我确立恋爱关系后,洁渝就一直对我很好,简直到了无微不至的地步。虽然她昨天的行为容易让你产生误解,觉得她可能是个强悍、蛮不讲理的女人,但事实上,那只是因为她脆弱得有如惊弓之鸟。你一定很奇怪为什么她昨天会跟来‘鹿岛’,事情是这样:洁渝无意中看到了我放在电脑里的你的相片。——很抱歉,没有经过你的允许,就把你在莫斯科时的相片拷贝了一份。我对自己说,那只不过是你的单人照,没有任何值得大做文章的地方,事实上我是为自己的行为找一个借口。言归正传,这些照片引起了洁渝的多心,但她在我面前未动声色,只是让我推荐刚刚辞职的表妹李珊进我们公司。说到这里,你大概已经明白了——是的,李珊是洁渝的刻意安排,这也是我当时没有想到的。昨天我们在茶水间的对话,李珊听得很清楚,是她通知的洁渝。李珊是孤儿,父母在她小学时就去世了。虽说是洁渝的表妹,事实上却是由洁渝的父母带大的,所以,她对洁渝的事向来达到“义不容辞”,“言听计从”的地步。我怪她无事生非,可又无法去指责她。当然,我不会允许她继续在公司,事实上,她也不见得愿意再待下去。

我恳求你原谅洁渝、原谅李珊——我想我们每个人都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苦衷。更重要的是,不要因为昨晚的事对你产生困扰,你没有错。要说有错,整件事从头至尾,也是我的罪过。我曾经以为,只要固守界限,你我也可以在工作之余多一些交集,可是我错了,这界限原不是你我两个人能划定为疆的。

昨晚看着你和THOMAS离开,我既钦佩他、感谢他又不免有些嫉妒。今早停车正好看见他送你来公司上班,你进大楼后,他还在原地一个人站了会儿才走。我想,他爱你。虽然对酒吧歌手这一职业的人总感觉不太牢靠,但我愿意相信那纯属是个偏见,男人的直觉告诉我,他是真心的。说这些不是想左右你的决定,更不是因为自己要不起你就把你推向旁人,只是告诉你我的观察所得。事实上,找一个爱你的人不难,你本就是值得被爱与敬重的;要得到一个把彼此视为生命的爱人,就需要相当的缘分和把握缘分的能力了。沈愫,人这一生没有多少次真正重要的机会可以被浪费,一旦错失也就没有了。”

为了方便联络公事,及时与上下级、同事乃至客户间相互传递文件和交换讯息,上班时我便成天挂着QQ和MSN。十一点来钟邵楚齐通过QQ文件发了这封信给我。看完后我想回复却不知该写点什么,先是键入了“没关系,我已经忘了”这行字,可当敲完最后一个空格,句子完整呈现在电脑屏幕上时,我又迅速按了删除键,再次把手搁到键盘上,楞了几秒,终究一个字也打不出,随后我干脆关闭了对话框。我不想骗他,骗我自己。要说忘了,除非我真得了失忆症。昨晚发生的一切在我一觉醒来之后依然清晰,全部的细节聚拢起来,像一个巨大的银球悬挂在我脑海上空,那球体每个面上都像安装了一块银色的反光镜,投影出不久前发生的一幕幕画面:邵妻对我的冷嘲热讽、淡粉色液体洒向我的弧度、被皓尘甩下的蓝色吉他、他的耳钻、他的睫毛、他的微笑;夜空中厚厚的云层、黑色的单衣、橙黄的手电光…合上眼,银球飞速旋转起来,越来越快,画面中的人物景物随之扭曲变形。我思绪紊乱,但这些记忆并没有消失的迹象。人的头脑中经历的事件,也许会随着时间推移变得模糊,却不像电脑,可以随意被格式化。

我无意评价洁渝;也和邵楚齐一样,无法去苛责李珊。对于古人为什么会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我一直都不明白。想一想,有很多“可怜之人”本身是毫无过错的。倒是众多“可恨之人”,身上总有些许值得同情或是理解的地方。有谁存心想招人记恨?又有谁真愿做一个可恶的人?大概就像邵楚齐信中所提——我们每个人都有不足为外人道的苦衷。

可是,为了这些“苦衷”便可以肆意践踏别人的利益或是情感尊严么?当然不。只是人性往往利己。自己痛苦的时候,也就顾不得他人会不会痛了。为了预防自己可能遭到的伤害,早早出手打击“臆想中的敌手”,也是常有不绝之所为。这样想来,并不是洁渝一人会犯的冲动,倒是世人多如此行事了。

作者有话要说:下章会写皓尘。

更名启事(非正文)

伪更,但有重要事宣布!

另外今晚九点左右会更新章节,喜欢此文的朋友就来看吧!

作者有话要说:编辑说我的小说名字太文艺,建议改之。我想想也不是完全没道理。原来书名是“通往幸福的忧伤”,现在想改为“归路满尘埃”(其实依旧有点文艺,本来就不是轻松小白文,要是太搞笑或直白的名字似乎也不合适啊,我没辙了!),大家觉得哪个直觉上接受度高一些?

原来书名“通往幸福的忧伤”的设想缘由:人类的勇敢和智慧,不是用来证明自己可以解决一切的为难、纠结、痛苦,而恰恰是体现在勇于面对人生的无解状态。对未知的未来,我们只能或跑、或走地穿越过去。

我们的目标是为了幸福,但在此之前要穿越片片忧伤的丛林。

现在预备改的书名“归路满尘埃”的内涵:截取自唐诗,当然小说内容与诗的原意无关。只是意境满契合接下来的情节发展的。而且正好男主叫“皓尘”,暗合此书名。一层意思是男女主人公的感情历经沧桑变迁,另一层意思是女主回首过往仍然无法割舍男主(皓尘),这个名字占满了女主关于爱情的回忆,即使来路布满尘土,也要努力回归。第三层潜在的意思是其实人们虽然常常感叹幸福被尘埃所蒙蔽、埋没,但时过境迁,即使是磨难、困扰、迷失等阻碍你发掘幸福的“尘埃”也都是珍贵的历练。幸福可贵,可贵在它并非唾手可得。当回首追逐把握逝去的幸福时,才会知道那些阻碍我们获得幸福的“尘埃”恰恰是爱情、友情、亲情的试金石。

如果大家对新的书名有什么意见,也可以告诉我。谢谢!

谁比谁更痴

对于下班时分皓尘出现在公司大楼门口,说实话并不出乎我意料,倒像我事先就预知,如今不过是得到验证而已。

早晨八点来钟我老时间出门,碰见他等在楼下,说要陪我搭地铁上班。我再三谢绝也推不掉。他的理由是担心邵楚齐的妻子再来胡闹,一副坚持“护驾”的态度。皓尘他也真傻——如果洁渝仍有登门的“余兴”,任何时段她都可以来公司,他又不可能整天待在我旁边候着。他没有“旧话重提”昨晚的表白,许是怕我再增添一重顾虑。他不提,我也就不主动说起这些。一路上我们都没交谈什么实质性的内容;行走时离得不近不远,说话的语气则不冷不热,在两拳大的间距里,充斥着双方都感应得到的拘谨。一夜之间我们仿佛变得陌生了。

皓尘在台阶前静静侧立着,夕阳的余晖为他的侧脸打上了淡淡的金红光晕,额头前一绺头发因光线的关系呈自然的浅栗色。我别开眼,不敢正视他,却仍旧必须朝他的方向走去。

“你还真不放心了呀!”点头打招呼后,我说,“你想我能有什么事呢?再说你也不能天天来接送我。”

“嗯,”他应道,像是明白了我在说什么,又像是不置可否的敷衍。“走吧。”

我能做的也只是傻傻地跟着他迈开脚步穿过马路朝地铁站走。

“今天一天都没发生不愉快?”直到刷卡后进入站台候车,他才重又开口。

“嗯。”我说。

有些事我没法启齿。

李珊早上来公司办了辞职,本来她还是在试用期内,对用人单位和职员的约束力就小;再加上一定有邵楚齐的意见,李珊几乎一刻也没有多待就走了。只是临行前,她来到我桌旁,与我对视了一眼,随即用不大不小的声音说道:“不属于你的东西,你就不该觊觎!”她冷笑着掉头离去,留下了无语的我和窃窃私语的我的同事们。虽然“骚动”看似只持续短短一时,可我知道在我背后已经积聚了可供众人发挥无限想象力的空间。一天下来同事们对我的态度也谈不上什么特别异样,我便装作一切如常。像一只被困在透明盒子中的飞虫,眼望着盒子外真切到几可触碰的景色拼命骗自己:瞧,也没有什么不同,花还是花、云还是云。

我轻不可辨的支吾声,明显说服不了任何人,于皓尘脸上写满了“不相信”三个字。车进站了,门缓缓打开,人流涌出,替代以另一波的涌入,我与他自也身在其中。

正值下班高峰,我们被挤到了门边的座位挡板处,看看车厢里面些的地方也乌泱泱尽是人,所有悬吊着的拉手无一空置,没有拉手的地方,人们倒不必担心会东倒西歪——这阵势即使想找片空地跌倒也难得很。好在我们这里还算是个较为舒适的位置,再加上没几站就该下了,于是我俩一致放弃往里挪动。

“今晚你还去‘鹿岛’么?”我问——怕他被昨天的事所连累,中途弃场不管是出于什么理由,对一个歌手来说总是不该犯的错误。

“去,”他旋即又说,“不必担心,没事儿。”

“哦。”我低头看自己的脚。

“我想过了…”他俯下头,说道:“我要追你。”

什么?——我下意识地抬起眼,还来不及将心底的这句尖叫吼出声,又听皓尘接着道:“不,事实上我已经在追求你了。”

他说话的音量很弱,我肯定在这个嘈杂的车厢只有我一个人听见了,但我依旧“蹭”地一下面红耳赤起来。

于皓尘挺起背,身子靠在玻璃挡板上,平视前方,眼神飘落向了某个并不具体的所在。“我什么都不要管了。”地铁飕飕地冲往下一站台,报站器和车轮滑行的声音都没有盖住他的呢喃,至少我听得清晰。

车厢空间已经接近饱和,乘客却是下的少,上的多。在地铁又一次进站开门后,我与皓尘相隔的距离更显逼仄,如此贴近他、让我莫名地发窘,又无可遁逃。置身于这样的环境,纵使要对皓尘摆明我的想法,似也不甚合宜。再者说来,往后的日子该以怎样的基调与他相处,我心里还没个明晰的定论。

出了地铁走上街头,我才试着开始与他恳谈。

“皓尘,”我说,“知道吗?我曾经因为对爱的懵懂和好奇结交了第一个男朋友,曾经因为只身奋斗的寂寞而和纪远在一起。可这半年来经历了那么多,我深深知道那些状态都不是我想要的。”

“当然,”他点点头,“感情应该是很纯粹的事,为了其他的理由进行所谓的恋爱,的确没半点意思。”

“所以啊,”我忍不住语气有些激动,“你怎么还会在这种情形底下跟我说…要追我?”

皓尘停下来,右脚恰好踩到一片干枯卷起的梧桐叶,发出轻微的“嚓拉”声。

“‘这种情形’是什么情形?”他淡淡地反问,“你是说你爱着别人吗?”

我咬了咬有些发干的嘴唇:“对…”我很痛苦地说出这个字——为我自己的心情感到无奈且蒙羞,也为了必须将我的回答向面前这个真诚的男孩宣布而于心不忍。

“你以为我不在乎吗?”皓尘的声音有些涩却没有大起大伏的变化。他转过身与我面对面,把双手轻轻安放在我的肩头,“实话告诉你,我嫉妒的快发狂了!但是,是在我之前,你就认识了他,就如…你先认识潇尘,你也说你是喜欢过他的,对吗?”他放下手,扬起脸叹了口气,“我不能让历史改变,只想在现在的时光,努力追求一次幸福!我不是要和你谈一场莫名其妙虚有其表的恋爱!听着,我才不要当冤大头,我才不会允许你从一段感情的失意逃到我这里寻找解脱!我是要光明正大地做一个追求者,而不是一个‘徒有虚名’的替身男友,明白了?”

我似乎可以听懂他话里的意思。他是个骨子里很骄傲的男孩子,在爱情里,他不需要因对方感动而生的怜悯,更不接受与人“凑合”。

我突然自感不具备阻止他示爱的立场。

爱一个人,本不是谁叫停就可以停止的。就如我明知邵楚齐和我不会有未来,我不怀揣无谓的幻想,却不意味着放下心动的感觉。我又有什么能力让皓尘放弃他的追求?

但是皓尘,有些话我还是要提醒你。因为你在我心中是一个很美好很美好的人,美好到我不容许自己成为带你进入梦境、又最终害你的梦想破碎的始作俑者。

“皓尘,”我迫使自己鼓起勇气靠近他,迎视他的脸,“如果我始终无法爱你,该怎么办呢?”

他垂首不语。他此时的神态,我辨不真切;只看得清,乌黑浓密的睫毛在他下眼睑上所投下的两片小小阴影。“这也是有可能的。”过了一会儿他抬头说道,当他扬起睫毛时,双眸明澈得像是落日下清亮而安静的湖水,“但那对这一刻来说,有什么意义呢?”

作者有话要说:此章完了后,暂缓更新。周五大更。如果追文的朋友见我周五前更新了,也只是“捉虫”、修改已发章节的细节。

不容抗拒

“我怕给不了你回报。”我诚实以对。

他伸出右手食指,作势要堵住我的唇:“只有投资才讲求回报呢。”他微笑着,收起手指,缓缓道来,“感情不是投资,是一种本能——同意我的说法吗?”

我怔住了。不得不承认,他是对的。感情不是投资,只有投资才会讲究收益和回报,而爱,是人的本能。只是在世俗的熏陶下,很多时候我们反而把“本能”的事看成了可以“投机取巧”的行为。凡事计较得失、比拼“智慧”,生怕结果败得冤枉。爱一个人希望对方回应么?当然需要!可不该害怕收不到期待的回应就干脆吝惜付出。两个人相处需不需要技巧?当然需要!但如果没有了“本能”的情感萌动、催使,徒有技巧无异于舍本求末,所谓效果也不过是脚踩旁人眼中的浪漫浮云。

相较皓尘,对比之下我感觉自己显得俗了。

“如果有一天,可以让你‘本能’地喜欢上我,那就是我的追求成功了;如果永远不能…那也只是我追求你的这个行为失败了,而不是我的爱情本身是失败的。”他认真地说,“所以,你当然可以选择接受或者不接受我,我却不会也不能轻易收回对你的感情。”他不再说话,转身向前走。

我愣愣地跟上他的脚步,直觉无论自己再说什么,都不能劝住他了。皓尘,你说的话句句有理,我驳不倒你!可我还是好担心,长久都得不到回应的爱,会再次蹂躏你原本就带着伤痕的心。害你伤心的都是你最在乎的人:你的父母、兄弟;难道非要再加上一个我么?

“明天,可不可以不要来接送我?我…会不自在。”上楼道别前我说出了我的请求。

“好,不勉强。”皓尘说,从裤子口袋掏出钥匙扣,“只要你说‘不要’的事,我一件都不会做。除了…”他把钥匙塞入锁孔中转动,腼腆地一笑,扭开门把手走进屋去。

夜已经很深了吧?——我没有看表,只知道这已经是今晚第几百次的辗转反侧。我一遍遍问自己:现在这样,我和皓尘算是怎么回事呢?接下来的相处,他有信心不会受到打击吗?我有办法避免刺激到他吗?

头脑里冒出来一个想法,这个念头随即在我的心房不轻不重地抽了一鞭——

沈愫啊沈愫,你不会是因为虚荣吧?所以才半推半就,下不了狠心果断地回绝皓尘!

诚然,皓尘温柔、皓尘纯真、皓尘英俊、皓尘多情、皓尘还有特殊的才华…他集合那么多优点于一身!这样一个人,有朝一日突然向你表白,完全不动心,恐怕也很难。何况,昨晚的我是那样狼狈、失意——尽管我努力在众人面前维护着最后一点尊严,可真正的我早就由表及里地被那杯冰水淋得彻骨寒凉,被那些比冰还要犀利的语言刺得体无完肤!在这当口,皓尘出现了,用他的强悍与柔情打捞起我即将沉没于冷冽水底的心,把它视为珍宝一般呵护、珍惜。

于是我就有了错觉?——我追问自己,——错觉到以为或许可以尝试接受皓尘的追求?至少可以给他一次机会?

想到这儿我睡意全消,翻身而起。

我受不了自己的所作所为(抑或者可称为“不作为”):像是找到了借口实则是因为一时虚荣和受伤的心而把皓尘拉进混乱状态中。顾不得梳头换衣服,我像个疯子似地跑下楼去,只怕稍作停歇下一刻就不再有勇气直面皓尘。

“砰砰”,我敲门,“皓尘!”

门被“吱扭”打开了,皓尘一脸狐疑又有些着慌地看着我:“怎么了?出什么事了么?”

“我…”真站在他面前时,我反而说不出话来。

“先进来再说。”他侧转身子让出门口,待我入内后轻关上门。

我的目光恰好瞥到墙上的壁钟——天!已经快凌晨三点了!

正当我愣神之际,一件外套朝我飞过来,我忙凭下意识接住。“快穿上吧!连续两晚都着凉可怎么好?”他轻责道。

我被他说得不好意思,乖乖披上了他的外套。

他从衣橱里又拿了件针织衫给自己套上。——我可真是的,这不是硬把人从暖被窝里拖起来嘛!我受冷多半还可说是活该,硬搭上皓尘算哪门子事?

“坐啊!”他招呼道。

“好…”我感到自己说话时莫名地缺乏底气。

“说吧。”他坐下,跷起腿,从桌角的纸巾盒里抽出两张纸,醒了醒鼻子,“特意大半夜跑下来,总是有话讲的吧?”

“你感冒了?”我这才意识到他说话似乎多少有些中气不足,鼻音浑厚。

“有点儿吧。”他心不在焉似地说,“不过没事,我自己知道。”

自责感又俘获了我。我问他:“吃过药了?”

“嗯。”

他的应声我不确定可信与否。我盯着他的眼睛,试图找到答案。

“好了好了…”他调离开他的视线,冲我双手上举,“我——投——降!说实话:因为家里没有备药,回来得又太晚了,也就忘了去药店。一点小感冒也没必要大惊小怪的嘛!”

“你小时候体质不好,要比常人更加注意才行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