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梅红着脸退下去:“茶凉了,我给先生换热茶来。”

明珠瞅到林先生的靴底磨损严重,猜他境况应该不大好,便问道:“先生是什么时候回到京城的,怎么也不使人来说一声,也好让我给您接风,好叫大家知道您回来了。”

如林先生这样的琵琶名家,按理说日子不该窘迫的,只要他肯,想供养他的权贵富豪多的是,例如当年傅丛想求他教导爱女琵琶,不但遍寻名家字画亲手送上,还百般礼遇,束脩丰厚不说,逢年过节还另有馈赠。明珠不明白林先生怎会把日子过到这个地步。

林先生笑笑:“远游的时候生了一场大病,路上又遇到了劫匪,好不容易活了命,手却废掉了,自娱自乐可以,却不敢再教人和自称大家了。”

这样就可以理解了,明珠深感同情:“先生住在哪里?”

林先生不肯说:“和几个至交老友混在一起,日常起居也是很方便的。”

明珠见他不肯说,以为他自尊心作祟,便不再多言,先安排他住下来:“受伤的孩子今夜铁定是走不了的,至少也得伤势平稳了才能走,先生留下来住些日子吧,我们府里温泉也有,好大夫也有,背寒什么的也可以一并治了,光泡温泉可不行。”

说话间,素锦带人送了饭食进来,明珠叫管事陪林先生用饭:“先生一路赶来,想必饿了,仓促间准备不了好东西,都是一些简单易得的食物,先生先填填肚子,明日我杀鸡宰羊给先生接风。”

林先生起身谢过,明珠还了他一礼,吩咐管事好生照料,自回了正房。素锦早听说了素梅的事,一路拿素梅开玩笑:“臭丫头这是思春了呢,当年还在相府时就经常悄悄说林先生长得好看,现在大了还会看得发呆。不如让王妃把你送给林先生吧?也省得你发花痴。”

素梅羞得半死:“难道一朵花儿好看,我多看两眼就是想摘了占为己有不成?那是王妃的先生!你这样说我,让人知道了怎么看王妃?连着你的名声也好不到哪里去!”

素锦不饶她:“合着真的觉得林先生是朵好看的花啊!”

冬蕙笑眯眯地看着她二人扯皮,回头和明珠道:“王妃,这两个丫头目中无人,合该每人打二十下手板。”

“素兰不在,我没空管你们,你们就开始造反。”明珠正色道:“我知道你们大了,心思也大了,但现在我正需要用人,是不会轻易把你们放出去的。留在我身边过了这两年,我自会给你们挑好的,谁要是敢乱动心思,坏了规矩,别怪我不客气。”

素梅和素锦闻言全都消停了,你瞪我,我瞪你,一直瞪到正房,明珠进了里屋,她二人还在那里小声嘀咕扯皮。

宇文初靠在床头上就着羊角宫灯看书,见明珠进来就把自己捂暖和的地方让给她睡:“是什么事?”

“好冷,好冷。”明珠飞快脱了衣服,钻进被子里去,把脚放到宇文初的腿上贴着,整个人都贴过去贪婪地汲取着他身上的热气,舒服得眼睛都眯起来了:“说是背寒,来这里泡温泉,借住的人家的小孩子被狼叼走了,好不容易从狼嘴里抢出来,受的伤很重,听说我们住这儿,就斗胆带着人过来求医了。”

宇文初沉默地听完,问道:“你有多少年没见过这人了?”

明珠知道他在想什么,懒洋洋地打了个呵欠:“有好几年了,他既然找上门来开了口,就不能不管,我让朱石楠多带几个人手,带着刀剑和火把去。接进来也只在外院偏房,叫人盯着,这样不至于会出乱子。我知道的,现在局势这么复杂,咱们俩在风口浪尖上,不能不小心。”

宇文初笑了:“哟,现在还会走一步看三步了。”

明珠吹捧他:“那不是您这位先生教得好么?”

这话宇文初爱听,也跟着夸赞她道:“还是王妃聪慧肯学习,不然啊,若是一头牛,拉到皇宫里转一圈回来还是一头牛。”

这话不对啊,明珠撑起身子来找宇文初的麻烦:“殿下这话我怎么听着不是滋味呢?有这么夸人的吗?牛和我有什么关系?”

“嘘……”宇文初竖起一根手指按住她的唇,低声道:“听,你那两个丫头在扯皮呢。”

明珠侧耳听了听,素梅和素锦的声音小得几不可闻,便道:“殿下的耳朵也真的太好使了,耗子在洞里打架您都能听见是公母吧?”

宇文初作势要收拾她:“是骂我是狗耳朵呢。”

明珠不认账:“没这回事儿!”

两个人嬉笑了一回,明珠和他闲谈:“是素梅这丫头思春了,见着林先生就看呆了,素锦一直在训她呢。小时候就这样,过了这么多年还这样,我都觉得丢脸啊。”

宇文初一听这话就挑了眉毛:“林先生很好看?”

第480章 那颗痣

明珠很肯定地点头:“当然啊,林先生早年是很有名的美男子。他在我们家里教授我奏琵琶,常常会有人跑我家里来喝茶,借口要请他指点一下指法技巧什么的,实际上就是跑去看他的。”

“那你呢?”宇文初冷不丁问了一句。

“我?”明珠轻轻摇头:“他是先生啊,看着再好看也是先生。”她那时候眼里心里就只有宇文佑,哪里有闲心去管什么林先生,就算是苦练琵琶和舞蹈,也不过是为了博得宇文佑多看她一眼罢了。

宇文初看她的神情就知道真相了,不由得心里酸溜溜的,然而不愿意提宇文佑,便借口道:“这意思也是觉得林先生很好看?只是因为是先生才没有多想,若不是先生那要怎么办?”

“不怎办。林先生再怎么好看,在我心里也是不及夫君半分的。”明珠讨好地拉起宇文初的手蹭啊蹭,突然发现他的手腕上一点殷红,不由大叫起来:“咦!居然殿下也有这个!我也有诶!我看看,我看看。”

居然现在才发现!宇文初默默地把灯给灭了。

明珠见他竟然把灯给灭了,不由得捶胸顿足:“干嘛啊,殿下为何把灯给灭了?让我看看嘛!”

“睡觉!”宇文初用力把明珠的头按到枕头上去,把被子兜头拉上去盖住她,转过身去背对着她,心情那叫一个郁卒。他早就把她上上下下里里外外地研究得透透彻彻,她居然现在才发现他的手腕上有颗胭脂痣!

明珠不知道宇文初为什么突然就生了气,还在那里锲而不舍地纠缠他:“给我看看嘛,给我看看嘛,好像就是长在同一个地方的。”

宇文初以沉默表示抗议,坚决不妥协。

明珠见他不理自己,便厚着脸皮用下巴去使劲蹭他的颈窝,小声问道:“殿下,殿下,您睡着了吗?”

她的呼吸轻柔又芬芳,下巴不软不硬地在他的颈窝里磨蹭着,声音甜嗲,又痒又酥,宇文初差点就要破功,忍了好几回才忍住了,板着脸道:“别吵我。我忙着呢。”

“忙什么?”明珠笑了起来:“殿下忙着生气吧?”突然换了声调,嗲嗲地小声呼唤道:“阿朗?阿朗?夫君?别忙了,休息一会儿再生气吧,不然总是生气多累啊。累了我会担心哟。”

宇文初给她逗得绷不住脸,翻过身去抱住她,冷着声音道:“没良心的坏东西,睡觉!”

明珠很认真摸索他的脸,摸到他的唇角是往上翘着的才放了心:“生着气睡不好,会生病的,知道你高兴了我也就放心了。”

宇文初的心一下子就软了:“怕我生病么?”

“嗯。”明珠抓住他的胳膊,把脚蹬在他小腿上,头抵着他的额头,调皮地把自己弯成一个大虾,小声道:“怎么不怕啊,没看我最近都不敢招惹你?只差每天变着花样地哄你开心了,就巴不得你赶紧好起来,别留下病根呢。”

这倒也是真的。宇文初有些粗鲁地把她抓回去抱在怀里:“别玩了,又不是小孩子。”

明珠笑嘻嘻地亲了他一下,又把脸凑到他唇边:“殿下也亲我一下。”

这个小混蛋!宇文初假装很不耐烦地亲了明珠两下,道:“每天都这样,你烦不烦啊?”

“不烦,只要殿下不觉得烦,我就不烦。”明珠呵呵地笑着,翻了两个身,很快就熟睡过去。

有人轻轻敲了窗户两下,宇文初“嗯?”了一声,魏天德在窗外轻声道:“殿下,朱石楠让奴婢告诉王妃,人查清楚了,都是大观的寻常农户,那孩子也的确是狼咬伤的,伤势也很重,唐大夫帮着看了,应当没有性命之忧。现在人已经安顿好了,一切都很正常。”

“知道了。”宇文初打发走魏天德,又想了会儿事情才算睡过去。

次日清早,明珠去看那个半夜送来抢救的孩子。那孩子得有七八岁了,全身都是伤,伤得最严重的是胸腹部,脸也毁了。听说明珠来了,他娘拿块纱布盖着他的脸,不敢给明珠看,说是怕污了贵人的眼,他爹则只管给明珠磕头道谢,两口子都是老实巴交的农人,翻来覆去也只是那么几句话:“阿牛的命是贵人救的,要我们夫妻俩做啥我们就做啥,绝无二话。”

明珠看到这种情况,就没有进屋里去,宽慰了那夫妇两句,让人好生照料他们,衣食药材什么的都不要短了,又把唐春来叫去问情况,这才知道这孩子差不多是残了,左手掌被齐根咬断了,腿上的肉也被撕了好几块。

唐春来直叹气:“按说狼一般是不会跑到村落里去的,除非是饿得慌了,或者就是和这户人家有仇,不然它也怕人。这孩子可怜了,又是务农,家里也没其他营生,还是三代单传的独子,以后养活自己都难。”

明珠想了会儿,道:“既然遇上了,能帮一把就帮一把。实在不行,如果他愿意,也肯吃苦,品行好,等他大一点,就给他派个不需要露脸的轻省活计,就算是结个善缘吧。”回过头去问宇文初:“殿下以为呢?”

宇文初道:“给他一碗饭吃,于咱们来说当然算不得什么,只要人不差,他自己乐意,留下来也无妨。但这狼来的蹊跷……偶尔我也听说过狼伤人的,但真没听说过多少到村里祸害人叼小孩的,总是事出有因。老唐,你稍后去看那孩子时,背着人打听打听,是个什么狼,狼在哪里,死了还是跑了,他们和狼是否结过仇?”

唐春来郑重地应了下来。

明珠不懂得这个,听宇文初说得头头是道,由不得十分景仰:“殿下懂得的事真多。你是觉得这事情有问题吗?我看那户人家就是寻常的农户,不是说已经查过了,他们的身份也没有问题吗?”

宇文初道:“不是说他们的身份有问题,而是担心会发生狼患,惹来大麻烦。”

第481章 是冤家

大观靠近京畿,若是发生狼患,百姓难免怨声载道,告之官府。临近年关,宇文雪和昌华公主都将出嫁联姻,太皇太后又要庆生,各地藩王即将入京,朝廷势必非常重视,一定会派兵进山剿杀狼群,那么,他们藏在深山里的秘密就会暴露了。

明珠想到这个可能性,少不得有些紧张:“这是天灾还是人祸?”

她记得当初她和宇文初一起去山里看床弩,当时就有人跟踪他们并被扑杀,后来宇文初和四哥都加强了防范,再没有发生过同类的事情,说不定对方这是没辙了才想出来的新办法。毕竟宇文初的人再怎么强大,也不可能直接和朝廷的军队对上,他们准备还不足,时机也不对,这样对上无异于以卵击石,背着造反的名头成了众矢之的,一定会死得很惨。

宇文初赞许地点点她的鼻子:“真不错。继续往下推。”

这是带着点考校的意味了,明珠谨慎地想了一会儿才敢开口:“时局微妙,林先生出现得太过凑巧,这孩子也伤得太是时候,太过凑巧的事情若是接连发生,就一定要重视,再通观全局,仔细考虑和应对,如此才能有效防止意外发生。”

“接着说。”

“现在,我们是不是应该派人到四周去查探一下,看看狼伤人的事情其他地方有否发生?不管有没有,都要有安排。是不是这样?”

“是这样。”宇文初让人去把朱石楠叫来,安排他带人去排查此事,怎么布置人手,怎么问询安排,怎么和当地的官府村长里长打交道,都是学问。明珠在一旁静听,算是又学了不少东西。

派去打听消息的人撒了出去,安置在客房里的林先生却不能不招待,明珠看宇文初的模样是不打算露面的,因此也不问他,只道:“差不多是时候了,我得出去招待林先生吃饭。他早年教我十分上心,未曾证明他有问题之前,他就还是我的先生,不能怠慢。”

“去吧,去吧。”宇文初在认真翻看各地送上来的账簿。这些账簿都是记录了大笔开销的紧要总账,之前已经有人核查过并把有问题的地方勾勒出来,他得了解核实这些问题,再及时做出安排调整。虽不是难事,却也劳心劳力,因此他的眉头皱成了一个浅浅的“川”字,看着却十分好看。

明珠很有些心动,想到他就算是养病也没闲着,成日忙个不休,她都替他累得慌,便凑上前去轻声道:“殿下一个人吃饭也要好好地吃,粗粮就不要吃了,养好身子以后再吃,食补比药补好。”

“嗯。”宇文初看得认真,并没有过多理睬她。

明珠不甘心,往前一扑,一把抓住他的手腕开始捋袖子,找到他手腕上的胭脂痣,和她自己的放在一起对比,惊讶地道:“咦,是长在一个位置的!”

宇文初没想到她还记着这个,先是愣了愣,随即板着脸道:“你还是小孩子吗?还记着这个无聊的事。”虽然如此说,却也没有把袖子放下、把手臂收回来。

明珠善于察言观色,早就把他研究得差不多了,仔细一打量他的神色,就知道他又装上了。有心要逗他玩玩,便将他的袖子盖上,松开他的手臂,端端正正地坐好:“哦,不给看我就不看了。”

宇文初原本是在认真干活的,被她打了岔,心思也就活泛了。这里还等着她各种纠缠各种啰嗦呢,她居然就这样算了,他心里十分不爽,却又不好意思再提,只好板着脸装出“就是这么回事,算你知趣”的样子,继续翻看他的账簿。

明珠在他旁边歪了会儿,站起身来假装要走:“我去看看林先生。”

“不是还没到饭点吗?你这么有空?”招了他就想走?宇文初把一本账簿扔到她面前:“看我这么忙,不来帮忙,总想着跑出去玩,你就是这样贤良淑德的?”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啊!她之前说帮他看账簿,他说怕她劳心劳力,要她趁这个机会也好好养一养,这会儿就变成她贪玩了。不就是心里不舒服么,明珠忍着笑意,接过账簿翻了几页,见宇文初坐在对面板着脸一言不发,就笑着凑过去道:“殿下因何生气?”

宇文初立刻勾起唇角:“没有啊。”

装,叫你装!明珠慢条斯理地道:“我记得曾经看过一本书,上头记载的都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例如说什么叫做夫妻相,什么痣长在哪里意味着什么等等……殿下看过么?”

宇文初冷淡地道:“没看过。”

明珠叹了口气:“唉,那真是可惜了。我还以为您知道呢。说起来我真担心啊。”

“你担心什么?”宇文初把账簿合上,漫不经心地瞟了明珠一眼。

明珠立刻凑过去抱住他的胳膊,神秘兮兮地道:“听说长了咱们俩这痣的,是冤家!说得不大好听啊,让人好担心,怨偶什么的……”

“胡说!”宇文初忍无可忍,“你从哪里看到的?你看的都是些什么破书?分明是有宿缘好吧!”

终于说出来了。明珠斜瞅着他,问道:“既然知道,怎么不告诉我?”

宇文初轻蔑地瞟她一眼:“我为什么要告诉你?我天天在这里,你却看不见,告诉你又有什么用?”

啧啧,好大一股子酸味,不过这么久都没发现,的确也是她的错。明珠讪讪地摸摸鼻子,抱起宇文初的手,在他的手腕上亲了一下,再讨好地看向他。

宇文初微抬着下巴,从睫毛下瞅着她,一副“才不要原谅你”的样子,明珠知道这是嫌她表现得不够,就站起身来抱住他,把他的脸整个都埋到她前胸上去了。

“噗……”宇文初硬生生给她逗得笑了出来,把她拉开按了坐下,努力板着脸道:“少来这招,别以为这样我就能饶了你。我不吃这套!”

“嗯~”明珠抱着他的手臂各种扭,宇文初实在是听不下去了,只好大气地道:“算了,不和你计较!真是受不了,全身的鸡皮疙瘩都冒出来了。”

第482章 较量(一)

明珠得意洋洋,将脚抬起来搭在榻上,背靠着宇文初剥松子,宇文初以为她怎么都该剥了松子用作赔礼讨好他的,谁知等了许久也不见一粒松子,便道:“就知道自己吃啊!”

明珠笑眯眯地把手伸到他面前,雪白的手掌里满满都是吹了细皮的松子仁,她很是大方地道:“都是给殿下的。也就是我爹娘和太皇太后吃过我剥的松子仁了,你是第四个。”

“算你识相。”宇文初就着她的手吃干净了松子仁,顺便舔了她的掌心一下。

两个人对视一眼,都从彼此的眼里看到了情意,明珠贼兮兮地四处张望一番,见郑嬷嬷她们都在外间说话收拾家什,便噘起嘴来点了点唇瓣。

宇文初一笑,迅速亲了她一口。

“王妃,酒席准备好了,您要过去了吗?”素锦掀了门帘进来,正好瞧见这一幕,立即把眼睛垂下去,假装什么都没看见,神态自若地道:“还有件事,昨夜您让送过去的新皮袄和新靴子,林先生没有穿,还穿着他自己的衣裳鞋袜。”

真倒霉啊,偷亲一下也要给人撞破了,明珠厚着脸皮假装没这回事,坦然自若站起来整理衣饰:“殿下,我要过去了。”

宇文初更镇定:“去吧,还是带着冬蕙去。”

明珠拖长声音回答他:“知道了,我走到哪儿就带着冬蕙到哪儿。”

宇文初瞪她,她就朝他笑,宇文初拿她没辙,转过身去不理她了。

明珠到了待客的饭厅里,检查过吃食摆设,林先生也就来了。她迎上去行礼表示歉意:“我们殿下在养病,不能招待先生,望先生见谅。”

林先生倒也没表现出生气和失望之类的,客气地表达了关心和感谢就和明珠说起其他事来,说的都是早年的事和他这些年的所见所识,谈吐风趣,悠然自得,明珠听得很是愉快。

宴席过半,林先生喝得微醺,笑道:“说起来,我和乌孙郡主也算是半个师徒,我教过她奏笛,她想学琵琶,但我的手废了,她也不是这块料。”

明珠微微吃惊:“先生还去过乌孙?”

“我在乌孙住过些日子。你师母不是想去草原么?那我就带她去……”林先生双目微红,“然而又有什么意思?不过是我一个人瞎唠叨而已,她也听不见,看不见。所以啊,王妃要记得,怜取眼前人啊。”

明珠有些感慨,当年她和宇文佑的那段孽缘林先生也是知道的,当时家里所有人都反对,她曾问过林先生对此事的看法,林先生和她说了一句话:“若只是一个人反对,那他可能是瞎了眼;若是所有人都反对,那可能就是你瞎了眼。”

当时她很生气,现在回想起这话来真的是忠言逆耳啊!明珠以茶为酒,郑重地敬了林先生一杯:“先生请满饮此杯,当年先生曾经告诫过我,我却茫然不知,如今醒悟,才晓得是真知灼见。”

林先生哈哈一笑,喝了杯中美酒,起身和她告辞:“多谢王妃盛情款待,阿牛的命也捡回来了,我也该告辞了。”

这就要走?明珠十分诧异,挽留不住,反倒有些过意不去——她虽然热情接待林先生,却是一直防备着他的,现实却是林先生并没有想趁机留下来的意思,言谈间也没有刺探之意,倒显得她小气多疑。内疚着,十分不好意思地让素锦端出一早就准备好的年礼:“原本每年都该给先生拜年拜节的,先生不在京中,我也找不到您,十分怠慢。这是孝敬先生的,希望先生不要嫌弃。”

林先生扫一眼托盘,见上头有送给他的新衣新靴,狐裘一袭,另外还有几样珍贵药材和金元宝,就笑了起来:“王妃还是和小时候一样良善热心。”伸手拿了新衣新靴,别的坚决不受:“衣物就当是你孝敬先生的,其他的就免了。”

说完果真告辞离去,明珠留不住,只好送他到门前。因见林先生和小童只是骑了一头毛驴,便又叫人套车送他二人回京。眼看着林先生走得看不见了,才折身回去。

宇文初已经用过了午饭,正歪在榻上听唐春来禀告有关王阿牛被狼咬的事情,见明珠来了就示意她坐下来听。

明珠挨着他坐下,见他盖在腿上的薄毯滑下去了,顺手捡起来仔细帮他盖好,侧着耳朵听唐春来说话:“……也说是从前村子里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事,所以都很放心。那狼被打死了,是头带崽的母狼,很瘦,似乎是被狼群赶出来了,饿的。他们家刚好住在村口,狼要进村必然要经过他家,当时孩子独自在门口喂鸡,狼是要叼鸡的,估计孩子不懂得是狼,只以为是狗,上前去赶了,结果就遭了殃。

多亏那位林先生听到响动,发现不对劲,赶紧大声吆喝、拿着门闩撵上去,这才算及时救了孩子的命,为此林先生还受了点轻伤。他们不是猎户,进山捡拾山珍和砍柴什么的也没有遭遇过狼,谈不上结仇。打死的母狼现在还丢在他们家的柴房里锁着,准备剥了狼皮给孩子养伤用。”

听上去好像只是一个意外,合情合理,没有任何蹊跷之处。明珠松了一口气,防备归防备,她可不愿意身边随便冒出一个熟人来都是有问题的,那也太可怕了。

却见宇文初修长的手指轻轻敲击了凭几两下,缓缓道:“既然是带崽的母狼,狼崽子呢?到哪里去了?是被他们捉了,打死了,还是没找到?”

唐春来不是专业做这个的,想得不周到,不由有些赧然:“这个属下没问呢。”

“立刻让张焕带几个人,跟着王家人去找母狼的尸体和狼崽子,不管是死的活的,都要找到带回来,我要亲自检视。”宇文初安排完毕才问明珠:“林先生呢?”

“走了。”明珠把经过说给他听:“没听他说起他也受了伤啊,他还说他和乌孙郡主有半师之谊呢,我觉着他挺坦荡的。他不会真的有问题吧?”

第483章 较量(二)

宇文初道:“这个暂时不好下定论,一切皆有可能。”

明珠见他神情凝重,仔细想了一会儿,凑到他耳边小声道:“我知道殿下怀疑林先生是谁。”

宇文初反倒惊讶了:“我怀疑他是谁?”

“祝先生。”明珠得意洋洋地道:“我记性可好着呢。当初我才进府时,不是闹出了秋纹和莲生的事情吗?莲生当时招供,说她小时候是被一个叫祝先生的人救下并收养的。她说这位祝先生长得年轻又好看,会唱很好听的歌,吹很好听的曲子,平时从来不会骂人的。不是正像林先生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