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该说,许薇姝在闺秀圈子里,名声甚至能说相当糟糕,很多人都觉得她仗势欺人,时常欺负阿蛮,只阿蛮小娘子不和她计较,事事忍让罢了。

玉珍皱了皱眉,如今小娘子的容色,到像是比阿蛮小娘子好得多了,也不知是福是祸。

现在可是肖氏当家。

随即,玉珍便苦笑,她想得也太多了点儿,前些时日,阿蛮小娘子还在大长公主举办的诗会上拔得头筹,得了公主一支碧玉簪,等到自家小娘子除服,再去参加那些个宴会,还不知会被人怎么挤兑,没准儿肖氏一得意,根本不在乎自家小娘子的容貌好还是差。

许薇姝自不知道丫鬟在那儿杞人忧天,左右为难,正漫不经心地把肉脯扔进锅里。

肉脯普通,煮的面饼也普通,可许薇姝简单加了些草药,尤其是一加入吉水,香气四溢,**的一群汉子侧目。

商队的主人和他身边几个老掌柜,也正谈论许薇姝主仆,行商的人,多见多识广,许薇姝她们虽然简单装扮了一下,可人家少主人,还是一眼就看出她们不是寻常的庄户人家。

再说了,寻常人家根本不可能让几个女孩儿单独走夜路,还走的是山路。

一开始,少主人把她们当成是某个大户人家的逃妾之类。

如今世道乱,这种事也比较多,寻常碰见,就只当不知道,但这会儿许薇姝露了一手,他们就很难不去关注,仔细一看,越发觉得这几个不是一般人。

“坐在左边的小姑娘显然是个丫鬟,不过看她行为举止,吃饭的动作,都和大家千金也相差不大。能用得起这样的丫鬟,非富即贵。”

这就不得不说,还是许薇姝的亲娘施燕会调、教人,不愧是世代书香世家出来的。

当年的国公府也的确富贵锦绣,养的丫鬟走出去都是富家千金的命。

“还有,她们的衣服虽是旧衣,料子却极好,那个小娘子用的帕子,是上等的白叠布,绣花的手艺,应是京城如意坊,一块儿帕子少说五两银,她却用来擦灰,混不在意。”

旁边老掌柜笑道:“少主看得仔细,这几个确实是富贵人家出身,不说别的,就是那双手,寻常做活的人,也养护不出来,咱们别慢待了,好好护送她们主仆出山,结个善缘,以后说不得能用得上。”

这用不着老掌柜提醒,只看人家竟然能赶走狼群,救了他们商队,那就不只是不慢待,还得供着。

无论对方是有什么绝活秘技,可这一手,对在山里行走的商队来说,简直是犹如天助。

这边一群人说话,不远处的山崖上,还有两个人从头看到尾,正好旁观了整出戏。

其中一个面容清秀漂亮,略带了几分阴柔气息,大约二十五六岁,手中持刀,一直冷着一张脸,护在旁边闭目养神的青年身侧。

坐着的青年,年纪看不太出来,好像很年轻,可眼角眉梢间已经带了几许风霜,生得清俊非凡,脸色却灰白,嘴唇发青,明明穿着雪白的大氅,还是瘦骨嶙峋。

相比于他孱弱的身体,气质到极佳,漆黑如墨的发,修长玉白的手指,显得分外有风骨。

听到狼嚎声,青年侍卫精神顿时绷紧,他穿着红色的棉衣,不大明显,可一动,雪地上就滴了一地血珠,身上应该是有伤。

病弱青年也睁开眼,却不曾想,两个人竟然看到一出好戏。

“四肢无力,神气不足,这女孩儿不会武功。”侍卫惊讶地一挑眉,扭头看了自家主人一眼。

病弱青年失笑:“世间之大,无奇不有,遇见个把奇人,何须惊奇?”

侍卫翻了个白眼:“我只是想,他们去京城的话,咱们正好可以搭个便车。”

他已经侦查过,后面的货车并不算满,有缝隙,如果藏在里面,应该不会被察觉,而且,整个商队都没有高手,决不至于有刺客潜藏。

至于忽然冒出三个女子,似乎是变故,可他管不了那么多了,一路上被人追杀,他们都受了伤,主人身体又很不好,再加上挑食的毛病已经够得上折磨人,再不想办法回京,让他多少吃点儿东西,不被别人杀了,也得自己把自己给饿死。

第十一章 行路

狼群散去,良久没有再次集结的迹象,商队上上下下都大松了口气,少主人还特意带着几个管事走过来向许薇姝道谢。

许薇姝到有点儿不好意思:“周公子千万别客气,反而是我们姐妹麻烦您才是。”送了点儿‘礼物’,哄走狼群,那主要是为了自己,并不是为了别人。

“别管怎么说,小娘子这个朋友,我周默文交定了,我们周家是老字号,在京城还默默无闻,不过在江南一带也算有名,您要是需要什么稀罕物件,只管传信。”

商队的少主人姓周,容貌俊俏,虽然是商人,却一身书香,不愧是商人,很会说话,许薇姝和他交流了几句,也不由对这个人印象大好。

周公子也识趣,想着明日还得赶路,不好耽误人家女孩子休息,特意给她们空了一辆马车,安排到最中央,又给添了些柴火,就告辞而去。

回到自己的马车附近,周公子看了身边的老掌柜一眼:“你觉得怎么样?这小娘子是什么人?”萍水相逢,他们也不好问人家未出阁女孩儿的名字,只知道姓施。

“施?京城可没听说有姓施的名门,难不成是江南施家的小娘子?”老掌柜摇了摇头,刚才简单试探了几句,他就对这小娘子没了戒心,低声道,“不用多想,那女孩子言谈举止大方有度,没有流露出骄矜之气,显然教养极佳,一看就对世事不太了解,很是天真,却有见识,似乎知道天南海北很多事,连海外的特产也如数家珍,我看啊,她应该是个养在深闺,轻易不见人的名门闺秀,不过,人家家的父母,也许把她当男儿一样培养。”

许薇姝一开始只是一个刚刚离开大学校园的毕业生,还是宅女,后来又孤零零地在归墟呆了几十年,到死见过的人,除了身边的仆从侍女,杀死的妖魔鬼怪外,恐怕也超不过十个。

来到大殷朝,又是守孝三年,她不知世事很正常。

至于见识,网络时代嘛,一样正常。

在大殷朝,名门世家都注重女儿的培养,只有寻常小户人家,才因为没有条件,只让女孩儿学些女红针线贴补家用。

商队的人一眼看出她是名门闺秀,到也很正常。

周公子点点头,却又蹙眉:“你刚才也看见了,这女孩儿居然能赶走狼群,莫不是精通兽语?我听说羌国王族,都有驭兽的本事,能驱使虎豹豺狼…可也没听说连野生的也能驾驭。”

老管家嘴角抽了抽:“公子你赶紧洗洗睡吧。”

羌国王族的公主又不是没来过大殷朝,十年前那位羌国第一美女,纤纤公主,不就把皇太子吓得晕死在奉天殿上,可见羌国公主长的都有多可怕。

许薇姝她们可不知道人家主人家正琢磨自己,知道其实也不会在意。玉珍前阵子又是惊马,又是逃亡,只顾着害怕,此时安定下来,再一次想起自家的小郎君,不免更是坐立难安。

“小娘子,您说小郎君是不是已经回家了?”

许薇姝没有说话,好半晌才道:“着急也没用,看看再说。”

玉珍还是忐忑难安:“…咱们就这么跟着商队走,追杀我们的人会不会找上门?”

“不会。”

许薇姝笑了笑,对这个她还是很有把握。

她并不会说兽语,但在归墟的时候,和各种兽类打交道,比和人打交道还多,当然要学一两手和动物们交流的手段,如今成了普通人,这类小技巧到没丢。

刚才碰到狼群,她就告诉头狼,有一群人在追杀她,一个个膘肥体壮,肯定美味,就是危险性高了点儿。

至于那群追兵的死活,她就顾不上了,就算想当‘圣母’,想做善功,功德也不必在一帮杀手身上求。

玉珍懵懵懂懂地点了点头,让许薇姝哄着睡下。

第二日一大早,商队就启程,在山里又收了有两车各种毛皮,甚至还有一张特别完整的虎皮。人参等名贵药材无数,甚至还有三十年以上的。

许薇姝看了都眼热,实在没想到,原来东山还是个富山,也难怪,东山可比洞箫山大两倍有余,且山路陡峭,行人稀少,也就最近几年走的人多起来,自发形成了些小道路。

商队虽然在山里打转,其实走的还算快,而且人家周公子办事儿妥帖,许薇姝乘坐的车,让人家铺上毛皮毯子,挂上厚厚的车帘,车里摆放小巧炭盆,可比自己走要舒坦的多,虽然一样颠簸。

许薇姝也投桃报李,把做饭的活儿都给接了,每到商队驻扎,就炖肉,烤肉,找各种野菜,药草,菌类煮汤,她手里还有不少酒,当料酒加一点儿去除腥味。

一时间,商队里一群大老爷们,几乎全把许薇姝当神仙,个个眼睛闪亮。

以前行商,哪里有这条件?尤其是在荒山野岭的时候,有个硬邦邦,刮嗓子的肉干吃,就算不错,有条件能煮一煮,加上点儿盐,那就是无上美味。

这会儿看人家小娘子拿出一块儿不知什么作料做的硬块儿,扔到锅里,没一会儿香味就冒出来,浓郁的香气,甚至比他们在酒楼吃的,三两一桌的席面,还要诱人的多。

面饼掰开一块儿泡,呼噜呼噜一吃,通体发热,连寒冬都不那么冷。

他们吃得香,许薇姝却食不下咽,她用的这些类似浓汤宝,却要天然得多的东西,都是两个多月前制作的了,当时是为了自己洞箫山上那个忘年交要出远门,特别做了让他带,做得太多,还剩下一点儿,许薇姝就随手塞药箱底层,一时忘记,这会儿拿出来看了看,居然没有变质,即便如此,许薇姝还是没喝。

周家商队很顺利地进了大殷朝的都城长安,许薇姝带着宝琴下车,婉拒了周公子送她们回家的建议,四下看了看,发现城门处戒备很严,进门容易,出门却要经过好几道检查。

想了想,她先找了一个小茶馆坐下,要了两杯茶水。

玉珍急得咬牙:“小娘子,咱们赶紧回府吧,还不知小郎君怎么样呢。”

许薇姝沉吟半晌,皱眉:“别急,打探打探情况再说。”

玉珍还要劝,却忽然住了口。

根本不必她们打探,茶馆里正好有两个差人,一边喝茶一边聊天,恰恰说到英国公府。

玉珍越听,脸色越难看——这两个人居然四处传,英国公府的小娘子许薇姝,让拐子拐了去,连城里都因为这个戒严了。

这种话,这种话…玉珍的眼眶发红:“小娘子,这可如何是好?”

只看寻常碰见的差人都如此说了,还不知道有多少人在传,这不是毁他们小娘子的名声!

“难道是夫人?”玉珍悚然一惊。

许薇姝摇头:“…不可能。”

虽然她那二婶不是聪明人,但也没有笨到这种地步,自己的名声坏掉,对她有什么好处?一笔写不出两个许字,她因为这种事儿坏了名声,对阿蛮一样有影响。

许薇姝很清楚,她二婶对宝贝女儿抱有很大的希望。

“要是现在说我死了,国公府在出殡,那可能是二婶的手笔,但说我被拐走,哪怕是她,也不会闲来无事找这个麻烦。”她的好二婶可是把名声看得比什么都重。

沉默半晌,许薇姝一转头,看宝琴满脸惊恐,牙齿咬得咯嘣嘣直响,皱了皱眉,安抚地拍了拍她的手:“别怕。”

玉珍使劲点头,她纵然担心小郎君,担心的厉害,这会儿却更担心小娘子,对女人来说,名声比命都重要,至少玉珍觉得,和眼下的危机比,连被追杀,小郎君被拐走之类的事儿,都可以先放在一边了。

许薇姝想了想,抬头问道:“我记得舅爷在京城有别院,老管家还在?”

玉珍一怔,眼睛亮了亮:“对,我们去求舅爷。”

许薇姝点头,目光深沉:“总不能让幕后黑手如意。”

她纵然不似玉珍那般,把名声看得比命重,但这一连串的事故,又是追杀,又是传播莫名其妙的传言,一看就是冲着她来的,即便这会儿没办法找出对方,也得努力一把,别让对方太容易达成目的。

第十二章 外家

话虽如此,许薇姝是真没太把传言太放在心里,不像玉珍那般焦虑,这会儿她都回了京城,只要一露面,随意找个理由,传言不攻自破,就算还是有人嘀咕又何妨?

再说,别的女孩子怕坏了名声,她怕什么!难道还想自家好二婶能给她寻个好人家嫁了?

就是多少有些担心便宜弟弟的安危。

奈何这事儿是急也急不得。

许薇姝带着玉珍,径直找去施家别院,虽然只是一座别院,却美轮美奂,还是京城最好,最繁华的地段,周围大部分是高官显贵的屋宅,也有几户宫里出来的太监,修建的宅子。

刚才已经打听清楚了,她的亲舅舅昨日急急忙忙赶到了京城,如今就住在别院。

不知道那位舅舅是个什么脾性,好像和刚见的那个周公子一样,都是商人,想必和气的很。

施家是江南名门,和许家同为世家,只是后来施家先后有两个儿子都弃文从商,居然不肯入仕途,反而做起海运买卖来。一下子就把施家推到风口浪尖上,不免招来诟病。

不过,老祖宗虽然也是名门出身,却是个开明的,从来都说她的儿孙们只要行得正坐得端,对得起天地良心,想做什么都可以顺从心意,根本不管两个儿子如何行事。

至今为止,施家两个孩子经商有三十余年,生意做遍大江南北,出海十余次,虽然也有一次出了事儿,损失了货船,可赚的钱何止车载斗量。

当年许薇姝及笄,施燕就从她大哥那儿寻来一个十二天珠冠,其光彩夺目,就连公主也喜欢的不行。

许薇姝想起旧事,就觉得原主当年给别人的印象是飞扬跋扈,整日炫富,其实,她自己根本就不会有感觉,那点儿东西,别人看着好,在他们家就太寻常了。

一路思绪飞驰,玉珍踌躇了一下,不知道要不要去敲门,没想到,大门瞬间洞开,里面蹭一下,就蹿出个须发花白的老头,宝琴也紧随其后,一眼看见许薇姝,扑过来就哇哇大哭。

那老头气得一巴掌把宝琴拍开,四下张望,见外面没人,这才赶紧拉着许薇姝进门。

“哭丧呢?嚎什么?生怕还不够引人注意啊,你这个小妮子要是敢坏了咱小娘子的名声,我非剥了你的皮!”

老管家急得跳脚,却还转头把许薇姝仔仔细细打量了一遍,看着看着,就眼眶发红。

“好,好,平安就好,宝琴说得对,咱家小娘子一准儿平安无事。”

许薇姝怔了怔,看老管家真情流露,心里也不禁一暖,她都有多少年没享受过别人的关怀?原主何其幸运!

老管家一脸心疼地把她们主仆送去卧房,又招呼人烧热水,还让人拿柚子叶给自家小娘子去去晦气。

“你们好好伺候小娘子,谁敢懈怠,都给我去后院挨板子,阿城,赶紧的,去把二爷找回来,别让二爷去英国公府。”

老管家见多识广,脑子一转,就想到一定抢先说出去,明明是小娘子也舅爷一块儿奔波多日寻弟弟,哪里容得上别人污蔑?

等到许薇姝沐浴完,从头到脚就焕然一新,衣服特别合身,简直像是量身定做,还有两个小丫鬟给她轻轻柔柔地把头发擦拭干净,拧去水分,扶着她去床上休息。

老管家非说自家小主子吃了苦,一定要好好睡一觉。

“小娘子别怕,等你醒了,老怀叔保证一切都解决了,谁也别想往我们小娘子头上泼污水。”

许薇姝莞尔,也不说自己根本不在意的话,有人关心,有人照料的感觉,总比一个人乱闯要好。

原主因为讨厌那个名满江南,被书圣岑润芝收为入门弟子的大表姐,连带着也不肯亲近舅家,要她说,实在是蠢不可及。

女人哪里能为了那么点儿嫉妒的小事,就把自己的助力往外推?生而为女子,本已经够艰难了,还要自己折磨自己,何等可笑!

安安稳稳地睡了一觉,许薇姝起来的时候,天色转暗,只剩下些许残光。宝琴和玉珍就倒在外室的软榻上,听到动静,赶快过来服侍她穿戴整齐。

“小娘子,舅爷回来了,怕耽误您休息,就没惊动。”

一张嘴,玉珍的神色就有些紧张。

许薇姝见到自己这个大舅舅之后,也就知道玉珍为什么紧张,他生得实在不太像诗酒**的名门世家子弟,身量极高,差不多有一米九。

大殷朝男子多文雅,生得中等个头的居多,也就一米七左右,像大舅这样的身高,简直可以算巨人,长相也偏于硬朗,棱角分明,目光锐利。

这样一个伟岸男子,偏偏去经商,也不知道那些和他做生意的人,会不会有心理障碍。

许薇姝直直地站在施楠眼前,施楠的脸上,不免浮现出一抹欣慰——外甥女出落得如花似玉,妹妹在天之灵,也该安息了。

“薇薇不要担心,我有个朋友是夜行人,很快就能得到小宝儿的消息。”施楠努力想做出一副和蔼可亲的模样,只是不大成功,不免略有沮丧。

他记得,以前和外甥女见面,小囡囡就不喜欢他这张黑脸,怎么也亲近不来,奈何他天生如此,想改却难。

夜行人?

许薇姝悚然一惊,没想到自家舅舅还和夜行人有关系。

所谓夜行人,一开始是羽林卫的夜不收组成的情报机构,后来在先皇继位后发展壮大,号称天下之事,无所不知,让众臣百官,世家勋贵,闻之变色。

后来不知何故,渐渐隐藏暗处,明面上再看不到夜行人的踪迹,但人们对它却比以前更敬畏。

“麻烦舅舅。”

心思纷乱,许薇姝面上却丝毫不显,抬起头,微微一笑,低声说道。

那声音软软糯糯,施楠一颗心顿时柔得不行,手指一动,恨不得在外甥女粉嫩的脸颊上掐一把,拼命才忍住,又交代下人给她准备新的首饰。

如今许薇姝除服,以前穿戴的衣服首饰,都应该更换,施楠担心外甥女受慢待,亲自去仔细准备,别看他是男人,但家里经营首饰铺子,眼光高得很,给许薇姝挑选的首饰,每一样都独一无二,样式新颖别致。

装扮一新,施楠这才带着许薇姝上车,送她回英国公府。

第十三章 愁绪

要按施楠的想法,当然愿意自家来养妹子的女儿,但那根本不可能,许薇姝到底姓许,不是姓施。

再说,现在京里有些不好的传言

“舅舅已经得到消息,英国公府的老太君即将返京,她老人家是个大智若愚的,回来了必不会允许肖氏胡作非为,薇薇就放宽心,要是有什么不妥,还有舅舅在。”

看着外甥女坐在车上,两个丫鬟眼角眉梢处多少带了几分忧虑,心下酸楚,却状若无意地安慰道。

许薇姝点了点头,在脑海里把英国公府老太君的信息扒拉出来,她老人家娘家姓吴,以前只是个寻常的小户女,当年老英国公就是中意她性子简单,有韧性,能操持家业,待兄弟姐妹都又真心,又严厉,特意娶来做了正妻。

当时京城里不知多少人眼珠子都要吓掉了,连先皇也大惊失色。

后来也没看出他老人家的眼光有多好,老太君识字不多,就能看看账本,管家也很一般,都是仰仗国公府原来管事嬷嬷,不过老太君的人缘却不错,她为人简单,京城里那些世家太太们,都喜欢和她打交道。

先国公爷去了,老太君就说住不惯京城,非要回老家姚县,当时许薇姝的亲爹拦不住,哪怕可能会招来不孝的流言,也只能好生送走娘亲。

如今这位老太君回京,不知道是好事还是坏事。

许薇姝吐出口气,罢了,想必再坏,也坏不过现在。

施楠拿了一叠小点心,塞在外甥女手中,让她慢慢吃,才难得努力细声细气地解释自己所做的处置。

“薇薇,因为英国公府的小郎君丢了,你这几日一直与我离京找人,本来也给国公府送了信去,不过国公府的下人粗心大意,居然没告诉国公爷,反而惹来一场是非。”

许薇姝一边听,一边点头。

这说法到不差,反正她都站在这儿了,国公府丢了小郎君,一时着急混乱,还是很可能的。

马车穿街走巷,远远看到了国公府门前两个大白狮子头,施楠皱了皱眉,忽然就略有些不甘。

扭头看向薇薇,这个女孩儿皮肤皎白如雪,一双眉不似时下流行的柳叶眉,反而更锋利些,稍稍一挑,显得英姿勃勃,眸光流转,熠熠生辉,偏偏通身气度,偏于柔和娴静,奇异的矛盾,终究还是让她成为人群中最夺目的那个。

许薇姝一行人平安到达京城,蹭车的阴柔男子,扶着他家主人悄声离了商队。

一路上,他们大大方方坐在马车里面,居然愣是没有一个人发现。

足见这阴柔男子的武功极高。

他叫袁琦,现在是福王三公子方容的侍卫,他的主人当然就是方容,前太子,现任福王的第三子。

也是那个自幼就被扔出京城的弃儿。

袁琦拖着方容走,方容一步三回头地看人家车队的背影,目中隐隐流露出几分惋惜之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