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车吱吱呀呀地进了洞箫山,越来越快。

“吱吱——吱!”

小老鼠的叫声若隐若现。

许薇姝轻轻笑起来,宝琴也笑了,一把撩开车帘,把一面最是鲜艳的彩旗插上车顶。

彩旗一升起,许薇姝隔着窗户,就看见不远处枯黄的草稞子里,灰突突的树杈旁边,露出一堆圆滚滚的小脑袋。

一个个的头上戴着草帽,身上披着白灰相间的麻布,乍一看,都和整座皑皑白雪覆盖的洞箫山融为一体。

“小娘子,您也不管管这群小皮猴儿!”

宝琴看见一个最多七八岁,可能连七八岁都不到的娃娃,出溜一下,从树杈上爬下来,手里还拎着一串冻死的麻雀,从树底下刨出两块儿木板。

也就差不多一眨眼的工夫,那小子就一路飞快地滑动,冲到了马车旁边。

“一二三四五,上山打老虎,老虎找不着,找到小麻雀,麻雀有几个,让我数一数,数来又数去,一二三四五…”

许薇姝大笑——找她管才算找错了人,她只会高兴。

宝琴一想也是,这帮小子野成这样,可不都是自家主人教唆的,翻了白眼,从兜里掏出一把炒好的瓜子,拿布包装好,随手向车外一抛。

小娃娃一手就给兜住,往脖子上一挂,就一溜烟滑出去报信,他的速度可比马车要快上很多。

许薇姝落下车帘,心里不觉有些温暖,才一年多而已,当初像小猫似的孩子,就生得虎头虎脑。

可不是虎头虎脑,都想上山打老虎了。

哪怕当初救人是为了功德,但人一旦付出心血,就总希望能得到回报,即便是这回报,不一定是物质的。

大殷朝这几年多灾多难,许薇姝三年来也从外面捡了不少人,大部分都是手无缚鸡之力的女人,老人,孩子,尤其是孩子,她但凡遇见,总要带回去。

她一个女子,自身又是一身的麻烦,养不了那么多的人,真让孩子们卖身为奴,她又不忍心。

如果没别的法子,恐怕还真就得让他们签了身契,入了奴籍,才好留在庄子里,不过,许姑娘在洞箫山遇上个心肠柔软的不可思议的老男人,也同样有捡人的癖好,干脆,她就把这些人也托付给他老人家。

养的孩子越来越多,孩子的性子也都不同,许薇姝到底本身是个二十一世纪的人,本能地不希望孩子们只是吃饱喝足,还得让他们接受教育。

但眼下的情况,不知道什么时候就卷进了战乱中去,真让这些孩子按部就班地读书,恐怕也不合适。

要是请什么先生,读四书五经,将来科举做官,到也是条路,可许薇姝那会儿也不知道怎么回事儿,脑子一热,就是忽然有点儿不甘心。

她当时刚刚深入了解大殷朝,看到的又是一个和开皇王朝一样的世界,虽无神魔,人们依旧争斗不休,战乱频频,充满了压迫和苦难,所有老百姓都活得近乎麻木。

那一瞬间,她忽然想做点儿什么,哪怕是很小很小的事情,哪怕改变其中一小部分人的命运,哪怕让一个人,两个人,有更开阔的心胸,更自由自在的未来。

她就把主意打到了这帮孩子身上。

想来想去,许薇姝还是觉得,眼下就是乱世,正统军队的那种教育方法,最能教育人,也最有用,干脆就把那帮小子当‘特种兵’来训。

每天除了各种填鸭式文化课,还让他们见天漫山遍野地跑,让大自然成为他们最好的老师。

教导他们怎么去设置陷阱,怎么潜伏,怎么狩猎猎物,锤炼他们的身体和精神。

与其让这些孩子终日怨天尤人,要不就自卑懦弱,还不如养出一群野小子更好些。

于是,许薇姝冬天想要一件白狐皮的大氅,要没有一点儿杂毛,要一个虎皮的毯子,白虎皮的,想喝最鲜美的蛇羹汤,要悬崖峭壁上生长的草药。

为了满足她,一帮小孩子个个变得神勇无敌,上能九霄揽月,下能入海捉鳖。

心疼的她那位忘年交,见天变着花样给他们做各种好吃好喝的东西补身体。

各类补药也是顿顿不肯断。

消耗也就大得惊人,哪怕孩子们能自己打猎,充当自己的口粮,可粮食还是不怎么够吃。

许薇姝也想了各种办法,积攒吉水,在山上偷偷开荒,自己种菜,种地,再加上庄子上的出产,三年过去,到也勉强支应,可随着人越来越多,大部分还是不能充当劳动力的老人孩子,洞箫山上大片肥沃的土地果林,那都是人家京城富贵人家的,他们能收获的粮食实在有限,已经逐渐没办法让大家吃饱喝足了。

马车浩浩汤汤,到了半山腰那一片木头加石头搭建的简易房屋时,院子里早早点燃篝火,一群最高只到他们腰身的孩子,还有几个老人正在烧烤一只鹿。

“呜呜呜,肉啊肉!”

毛孩儿蹲在火堆前面,看着油滋滋的肉口水横流,把温瑞言都给逗笑了。

“难道平时少了你的吃食?明明你小子吃得最多。”

他今年都有四十多岁年纪,两鬓斑白,但面容儒雅俊朗,还是个中年美大叔。

只看现在的他,就知道年轻的时候要得到了多少女孩子的倾慕。

毛孩儿却看都不看一眼,很是殷勤地扑过来,替许薇姝撩开车帘:“小娘子,您可别听温爷爷乱说,我是吃的多,可我力气还大呢,一个人能顶他们十个人干活,当然也得顶他们十个人吃饭!”

一群大人都莞尔,扭过头去不理他。

“小姝。”温瑞言也轻轻笑起来,一笑就像个孩子,年轻的很,“我听说国公府想把你说给君家那位二少爷,怎么样,感觉如何?”

许薇姝自己跳下车,也不等他扶,“八卦!”

这混蛋不问问自己最近过得怎样惊心动魄,也不问问她那便宜弟弟,父亲唯一留下的儿子如今怎么样,就知道探听八卦消息。

温瑞言的具体身份,她也不知道,不过,这家伙消息灵通到是真的,差不多从他身上,就能看出大家为什么说,秀才不出门,能知天下事了。

她可不相信自家这位忘年交,不知道自己在京城到底如何!

宝琴提着篮子,给一群小毛孩儿分发各种糖果点心,看着一群小家伙排得整整齐齐,一个个昂首挺胸的,她还是觉得不自在。

小娘子总教导他们,要有傲骨,但这些都是苦命人,苦命人性子太傲,在这样的世道,也不是什么好事。

第三十章 相遇(上)

暮春堂

方容看着忽然跳窗户进来,遍体鳞伤,跪在眼前的肖泽,脑袋一抽一抽的疼,胃里像是有几把钝刀子,翻来覆去地割刺,就连桌子上他难得觉得爽口的点心,也失去了魅力。

“你闯了忠王府?”

肖泽咬牙,嘴角渗出一丝血渍:“公子,我只是想去看看娘娘和小郡主。”

方容怔了怔,苦笑:“是了,今天婉儿妹妹及笄,我这个当大哥的,连她的及笄礼都不能参加。”

叹了口气,方容平平静静地冲袁琦道:“肖泽要马上离开京城。”

袁琦皱眉:“不能让他在暮春堂躲一躲?高伤肯定想到他要逃走,现在出城的路,一定都被封锁的很严密…就算要走,也要等晚上才行。”

方容没说话,他了解高伤,两个人合作过也敌对过,彼此简直不能再熟悉。

“不能等晚上,就现在,越快越好。”

只能赌一把。

好在敌明我暗,高伤并不知道肖泽是他的人。

洞箫山仙人居

许薇姝让车夫帮忙,将车上带来的那一车粮食,加上笔墨纸砚之类的东西搬下来,毛孩儿一个人就把东西都给搬到仓库里去了,果然不愧是天生神力。

他是一年前让许薇姝捡回来的。

也是冬日。

这小子让一伙儿马匪追赶,说是马匪头目看重他一身好力气,想要收他当义子。

可毛孩儿亲眼看见他们在山下杀人,手段太过凶残血腥,死活不肯跟着走,他虽然是个孩子,可凭着一身的力气,还真从二十几个马匪手里逃脱,一口气跑进山去,累得脱力昏倒。

许薇姝进山采药,就从一群野狼口中,把这小子给捡了,一开始还打算送他回家。

毛孩儿并不是无家可归,他不但有家,家里还挺富裕,是京城赫赫有名的皇商毛家的人。

孩子很老实,问什么就说什么,特别乖巧,只是死活不肯回去,还硬咬着牙不说为什么,许薇姝可做不出拐了人家孩子不还的事儿,就特意抽时间劝解了半天,把他送到家门口,看着他进了家门。

没想到不到一个月,又在山里碰上了这孩子,也是缘分。

到现在,许薇姝还记得清清楚楚,那日大雪封山,她养来采药的小猴儿‘露露’跑到山崖上玩,却忽然从雪堆里蹦出来一个黑影,抓住它就往嘴里塞,看样子是想生吃。

许薇姝吓了一跳,赶紧呵斥了声,仔细一看,才发现那是个孩子,瘦骨嶙峋,一双眼睛绿油油,都深陷到眼窝里去,浑身直哆嗦,冻得手脚都受了伤。

她连忙过去给他喂了点儿水,又把点心掰碎了,一点点儿喂给他,也不敢多给,久饿的人,吃多了东西很容易撑坏了胃,撑死也不是没可能。

等给那孩子吃了点儿东西,擦干净头脸,又上了冻伤膏,许薇姝才发现——居然是认识的。

没办法,她是不敢再送他回去了,看样子送回去也没用,又打听了一下,也没听说毛家有丢什么人,再加上许薇姝多少担心他在外面闯祸,要不然就把自己给饿死,便送他到温瑞言那儿。

一呆一年,一年前木讷寡言,瘦弱不堪的娃娃,逐渐露出本性,居然淘气的很。

许薇姝看到他脑袋顶上顶着露露,踩着雪橇,在火堆之间来来回回地穿梭,一大一小,一人一猴,还真有那么几分相似,就不觉失笑。

北风咆哮,宝琴坐在一边,给闪闪和点点梳头。

闪闪和点点今年六岁,是这群孩子里面唯二的女孩儿,说起来,她捡回家的人里面,女孩子居然比男孩子少得多,也不知道是什么缘故,大概女孩子小时候被溺死的多,长大了又比较好卖出去,逃难在外的,便比较少了。

在山上一直呆了大半夜,吃了不少烤肉,温瑞言还拉着她絮絮叨叨地抱怨了一通,抱怨现在粮食价格一天一个价,长得让人心惊肉跳,也不知道什么时候有钱也买不到粮,许薇姝只给他一个建议,买田置地自己种。

许薇姝到觉得,她现在积攒下来的吉水不多,可也一年比一年多了,说不定过些年,种出来的粮食就足够他们吃喝不愁,再说了,便是没有吉水,以她能知旱涝的本事,难不成还伺候不好土地?

她那女神仙的俗号,也不是白得。

可惜,当年九微仙子一怒江河改流,现在也就是能糊弄糊弄寻常庄稼人。

天色渐晚,主仆两个才乘车回返。

马车有些不平稳,许薇姝也就没用读书来打发时间,拉着宝琴两个打棋谱。

她棋艺一般,却也还看得过去,至少赢赢宝琴这小丫头,那问题不大,‘欺负’小丫头‘欺负’到两眼泪汪汪,许薇姝浑身舒爽。

就在这时,马车忽然停了停。

车夫小林扭过头道:“小娘子,前面虎跳河有人拦路。”

许薇姝怔了怔,撩开车帘看过去,就看见至少有五十名银甲战士,身上披着大红色的斗篷,迎风而立,领头的那个很年轻,最多二十四五岁,相貌清秀俊朗,剑眉,凤眼,鼻梁又直又高,虽然盔甲及身,也是一脸儒雅气息。

她却隐隐约约能感觉到一股刀枪斧钺的锐气扑面而来,身体里,也不免被激起剑意汹涌。

许薇姝早就习惯了战争。

一伙儿要出城过虎跳河的百姓被拦下,有几个人一看就是猎户,还有一个采药人,旁边停着一辆灵车,六个中年汉子披麻戴孝,面如土色地看着那些银甲战士们,瑟瑟发抖。

银甲战士中领头的年轻人很是随意地扫了一眼人群,走到灵车旁边看了看,盯着其中一个披麻戴孝的中年男人冷笑:“灵车里的,是你什么人?”

“是…是家父。”

“哦?”年轻人轻声而笑,“打算葬去哪儿?”

“回,回官爷的话,小的祖籍云州,打算送父亲回去安葬。”那汉子低着头,汗水流下来,在他脚下的冰雪都融了一小块儿。

“原来是远葬。”年轻人轻声而笑,“你们这排场可够大的。”

一般人家远葬都是轻车简从,又不是勋贵大户,往来能住驿站,也也有地方停灵。

第三十一章 相遇(下)

六个中年汉子低着头,瑟瑟不语,手背上却是青筋毕露,显然是紧张的很。

年轻人勾了勾唇角,似笑非笑地道:“难为你们,寒冬腊月,辛苦跋涉…听说云州人都喜欢上华山下的芙蓉糕,不知道是不是真有那么美味?”

中年汉子咬了咬牙:“小将军怕是记错了,上华山的素斋到有名,芙蓉糕是金玉江畔的最地道。”

“哦?”年轻人拢了拢身上的披风,目光在这些人身上打了个转,“看来真是我记错了,行,不难为你们几个孝子,走吧。”

六个中年男人闻言顿时松了口气,千恩万谢地跪下磕头,赶紧收拾东西,拼命吩咐人把棺材抬上车,准备过河。

不远处许薇姝看着,忽然一皱眉,低声道:“不对!”

宝琴一怔:“小娘子?”

她摇摇头,没和自家的小丫鬟解释,只见前面的灵车刚一半上船,年轻的小将军就忽然甩出长矛。

长矛如风,直直刺在船头,整艘船顿时一震,灵车咕噜噜就滚下了河。

众人眼睁睁看着一大桶盐粒纷纷扬扬散落河中,那六个中年汉子腿一软,扑通一声,跪倒在地:“将军饶命,将军饶命,小的不是想贩私盐,实在是云州的官盐太贵,我等贱民,买不起啊,将军饶命,饶命啊!”

最前面那个中年汉子,扑倒在水里,失声痛哭,其他人见状,一扎就进了河,拼命游,还有一个勾住中年汉子的胳膊,拖着他就飞速游走。

岸上顿时骚乱成一片。

排在最后的银甲战士弯弓搭箭,就要射出去,当先的年轻人伸手按住他的胳膊。

“高将军?”

银甲战士一怔。

年轻人目中略带了几分无奈,脸色不大好看:“算了,都是些苦命人,咱们今日奉命捉拿刺客,不要分心。”

就在此时,远处有一骑来报:“将军,咱们两个夜不收在东门出了事。”

小将军的脸色顿时大变,一个胡哨,所有士兵齐齐上马,狂奔而去。

宝琴也松了口气,一把撩开车帘:“可算是…”

她一句话没说完,正好和那银甲小将对眼,就见那银甲小将本来一脸冷漠,忽然就瞠目结舌,直愣愣地看着自家小娘子,马都走了老远,他还扭头伸长脖子使劲看,顿时吓得手一哆嗦,把车帘给落下。

落日出前门,瞻瞩见子度。冶容多姿鬓,芳香已盈路…

高伤深吸了口气,把脑子里的幻象扫开,策马狂奔,一眨眼的工夫就消失无踪。

“什么东西!色胚子!”

宝琴气得脸色涨红,赶紧吩咐小林赶车,许薇姝到是无所谓地莞尔一笑。

那小将军生得唇红齿白,好看的很,多让人家看几眼,她也不觉得多吃亏。

当然,这话可不敢跟宝琴丫头说。

“吁——”

马车刚跑了几步,就顿了一顿,小林扭头道:“小娘子,前面有两块儿落石,小的这就去搬开。”

许薇姝答应了声,若有所思地看了看自家马车上铺着厚厚实实的皮毯子,干脆收了棋盘,闭目养神,宝琴给自家小娘子搭了件儿斗篷。

没一会儿,小林就搬开石头,继续驾着马车前行。

车后传来一阵阵铃铛声,宝琴穿过窗子看了两眼,好像后面有一辆四匹马拉的马车。

她也没太在意。

后面马车上负责赶车的袁琦,却是高度紧张,目光灼灼盯着人家的车厢。

方容倚在车壁上,按了按胀痛厉害的眉心,失笑道:“以肖泽的身手,藏在车下掉不下去的。”

袁琦皱眉,脸色越发难看:“肖泽都出了城,你不让他马上回靖州,为什么还要回京?”

他实在弄不明白,自家公子脑子里在想些什么。

方容将目光从窗外收回,微笑道:“刚才咱们那出戏,只能骗得了高伤一时,他这会儿怕是已经回过神来。”

那一辆灵车里面,的确没有藏着肖泽,肖泽是披麻戴孝,混在了孝子里头,只是一直缩着头,没有出声,再加上所有人的注意力都集中在明显不对劲,要沉重得多的灵车上,高伤又自以为看出几个人的破绽,认不出罢了。

“肖泽要是继续往靖州走,沿途都不会安稳,他的伤势又很重,还泡了水,到不如就先回京,等高伤离开,再安排他去山上躲一躲,洞箫山有温家的三爷在,不到万不得已,忠王都不会轻易招惹。”

袁琦不以为然地耸耸肩:“公子未免太看重高伤了,你没瞧见?那小子刚才使劲看人家许家的小娘子,也不怕看到眼里拔不出来。”

他打许薇姝的主意,也不是打了一日两日,要不是公子的心思都在李巧君身上,恐怕他都有了光明正大去提亲的心。

没有情爱有什么关系,能喂饱肚子,能养好身体,能活命,才是最要紧的。

袁琦忽然低头屏气凝神,驾着马车向旁边避了避,前方马蹄声传来,高伤带着他的忠王府卫队呼啸而过。

高伤一路走远,袁琦才吐出口气,咬牙切齿:“公子,咱说什么也得把许薇姝弄到手!”

方容闭上眼不理他。

袁琦却是精神倍增,就看刚才高伤那混蛋盯着人家许薇姝马车的眼神,这个女孩子他也要定了,有人抢的才是好东西!何况抢的人是那个心高气傲,总让人觉得比自家公子还强出一筹的高伤。

方容还是没理会他,轻轻吹了声口哨,马自己小跑起来,很快就超过前方的车。

从窗外看过去,一瞬间,只看到一个剪影。

方容神思恍惚了下,总觉得扑鼻而来的一股幽香,让他无时无刻不痛,痛到已经习惯的身体,有那么一瞬间的舒缓。

原来,他还是会贪恋这些美好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