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们也就看个热闹而已。

只是,在这火树银花不夜天,珠光宝气无数的花灯节,三个公子立在春意茶楼的台价值上,都是风采出众,实在免不了让人惊叹。

英国公府的小郎君,小娘子们,正好在茶楼这边汇合,自然而然也就进入瞧热闹的人群里面。

除了许爱丽的神情有些迷惘,心不在焉,其他女孩儿都忍不住抬头。

阿蛮望着君卓俊美无涛的脸,脸颊飞红,也有那么一点儿羞赧,心想,不知道他点的是谁的名?

好像薛晴薛娘子不在他身边,或许是薛娘子?

想到此,阿蛮心里就不觉有些酸楚,到不是多么严重,只是隐隐约约的,有一丁点儿失落。

记得很早以前,每逢君公子来家里,她明明年纪还那么小,只是个孩子,也明明知道不应该,却总忍不住藏在君卓必要去的梅林旁边,只为了看他一眼。

但在君卓心中,她恐怕只是个无需关注的人,甚至连名字,那人也许都不屑记忆。

许爱春和许爱夏两姐妹到没有阿蛮那样的心思,许爱春还皱眉嘀咕:“他们仨好歹也算名动京城的贵公子,闲来无事,凑这个热闹做什么。”

许爱夏低声笑道:“毕竟是春意茶楼的彩头,连皇后娘娘当年也想要,人家搏一搏,有什么不对的!”

一片纷乱中。

随着店小二高声道:“现在,请各位小娘子注意,谁都不要出声,也不要做出提示动作,好了,准备,请三位先上前,当众说出自己点名的小娘子究竟是哪个。”

君卓先大大方方地道:“今日我正好与薛家娘子同游,便点了她帮我。”

台下立时有哄笑的,也有叹息的。

高伤红着脸不说话,高哲看了他一眼,勾了勾唇角:“英国公府姝娘。”

他这话一说,高伤的脸就再也不红,眼光如刀,一字一顿地也道:“姝娘!”

声音居然拔高了八度!

三位公子到谁也没有露出局促的表情。

下面却是一愣,随即一群起哄的。

尤其是英国公府这一帮,顿时鸦雀无声,谁也没想到,今日她们家里的一个姐妹,能在这样的场合出这种风头。

好半天,阿蛮的目光闪了闪,不自觉地咬了下嘴唇,没有说话。

许爱春却撇了撇嘴:“这种风头不出也罢,反正也不可能让人认出,还不够丢人的!”

其他人都没开口,即便说出口,恐怕也会被周围的喧闹声掩盖下去。

许薇姝百无聊赖地立在那儿,决定下次肯定不因为无聊就随便加入这种莫名其妙的游戏。

一转念就听见毛孩儿在下面高声嚷嚷——“果然是才子爱佳人…我猜肯定是东面数第二排第六个,也就是十六号小娘子是英国公府的姝娘,至于那什么薛家小娘子,肯定是第十九号,她长得比姝娘矮很多,穿高靴都没有用,信你不信随你们!”

“…”

这小子,真会胡说八道!

那三位公子,都没有理会旁人,从店小二手中取了一根金丝楠制成的木杆,便举步向着一群小娘子的方向走去。

当然,还是要隔着两阶台阶的,他们都是有身份有地位的,肯定不可能像个纨绔子弟一般,做出任何暧、昧举动,也只是用眼睛欣赏而已。

君卓长身玉立,站在石阶上,最是自信,向周围看了一眼,缓步走到一位佳丽身前,举起长杆,笑道:“二位,我与你们点中的小娘子不同,今日可就不客气了。”

说完,他轻轻一挑,就挑开一位小娘子的帷帽。

众人抬头看去,半晌,才轻轻嘘了一声!

君卓也愣了下。

本来大家还真以为他认出薛晴,没想到,帷帽下露出来的容颜,虽也是绝色佳丽,却并非薛晴。

台下顿时哄堂大笑,到也不觉得奇怪,这种事儿,选不对才正常。

君卓的目光一沉,面上却是失笑道:“看样子我的眼力还真是不怎么样。”

“咦,是他的侍女阿碧?”

别人就算了,熟悉君卓的人,一眼就认出被错认的美人正是君卓的贴身侍女,不免惊讶,不过,此时众人已经没心思关心他这位‘失败者’。

虽然差不多都觉得春意茶楼的主人,出这种难题,根本就是耍人玩,就这般蒙头罩脸的情况,哪怕是自己亲娘,怕也认不出。但结果未出之前,人们总是希望看到出人意料的结局,这是人之天性。

高哲和高伤,两位高公子一东一西,同时在石阶上走,不快不慢,一句交流也没有。

两个人到都似很有把握,高伤却根本没把高哲放在眼中,以他的速度,就凭高哲那样的文弱公子,即便认出姝娘,动作也不会比他快,只是毕竟是花灯节,不好上演全武行,也为了尊重姝娘,高伤不至于做出太急切的动作。

二人走到距离还有半臂的距离,高哲忽然一扬眉,侧目:“小郡主?不是病了?”

高伤一怔,本能地随着他的话转头,下一刻意识到不对,回手伸出长杆,他出手要快得多,可到底耽误了时间,两根长杆同时挑起帷帽,只见帷帽飞落,露出下面一张略带了几分迷茫的俏脸,耀眼的宫灯,丝毫也无法掩盖那张脸上绝代倾城的颜色。

高哲微微笑起来,笑得十分纯良无辜:“啊,我看错了。”

第五十九章 逗趣

“…”

高伤一口气憋住,上不去下不来,好半晌,才轻轻把竹竿收回,慢慢勾出一抹笑:“我必须承认,你这人还真是讨厌。”

高哲又笑了。

“多谢!”

高伤这位飞将军,向来是个冷静人,他二十一岁就能做忠王府虎贲军的首领,可不是个容易犯浑的,怎么想也不会随意去得罪一位,他的主人正处于不知该拉拢,还是要消灭的男子。

他今日直言直语,必然是早知道高哲不会因此生气,也说明他重视高哲,早早进行了调查。

能让飞将军费心思查探,难道还不该道谢?

这俩人逗咳嗽,春意茶楼这边可傻了眼,只有一盏宝塔灯,现在有两个人同时掀起女孩儿的帷帽,更为难的是,俩人还掀对了。

高伤可不管春意茶楼的烦心事,他的目光落在许薇姝身上,一触及退,脸上不可抑制地露出几分羞赧,哪怕是台下的围观群众,都能看得出他对姝娘不同寻常。

深吸了口气,高伤皱眉看了高哲一眼:“难道你是个高手?”

高哲:“…”

“看着确实不像,但除了内力深厚,眼力强于常人数倍,谁能在这样的夜里,在这样一群小娘子中间,这么短的时间内找出…她?”

高伤的神情间多多少少隐藏了一点儿困惑。

高哲略微沉吟,低声笑道:“或许是因为,我根本不必用眼睛…”

他的目光在许薇姝身上流连,那是一种真正的温柔缱绻,台下的人看不到,但看到的人,例如高伤,几乎忍受不了突然而来的颤栗。

“…所谓相思使人瘦,我想她想的九日内瘦了十斤,要认出她,何必用什么眼睛?”

高伤顿时无语。

而且——他妈的这混蛋还真是瘦了一大圈儿!

作为奉命执行监视任务的飞将军,是亲眼看着这人一点一点消瘦下去,还是不知原因的,茶饭不思,莫名瘦了。

许薇姝:“…”

大约也只有当事人,许薇姝姑娘能听懂这人的言下之意——喂喂,再不投喂,你就要变成杀人凶手!

许薇姝叹气,所以,她还是老老实实站在一边做一只安静的美女子,别搀和进男人们展现羽毛的游戏里去比较妥当。

说了几句话,高伤忽然一跃而起,转眼间便取了那盏半人高,精致到极处的宝塔灯,举到许薇姝的眼前。

“送给你。”

声若蚊蝇,细小到可怜。

许薇姝:“…”

话说,她要不是还有点儿力气,真要是孱弱的闺阁千金,这么重的灯往怀里一塞,非得被压趴下不可,就是她能拿得到,一盏宝塔灯,也把她整个人都给挡住了。

所以哪怕高伤低着头蹭一下钻入人群消失不见,她也来不及道一声谢。

反而是人家高哲做好人,把侍卫拎过来,让侍卫帮忙拿灯,自己做护花使者,护着许薇姝离开。

深吸了口气,高哲的脸上隐约露出一点儿惬意。

许薇姝身上散发出来的淡淡幽香,不是脂粉的香气,说不出是什么,但是只要闻见,就会觉得口水横流,肚子也咕咕直叫,这种感觉,高哲已经有十几年没有感受过,还真是新鲜的很。

不徐不疾地走着,两个人都没有说话,一直把许薇姝送回她家侍女下人身边,让袁琦将宝塔灯好好安放在他们的马车上面,才彬彬有礼地告辞而去。

宝琴看了高哲的背影好半晌,纳闷道:“长得确实挺俊美,但形容消瘦,肤色苍白,不妥不妥。”

她最近也是为自家小娘子的婚事发愁,愁到日思夜想,见到个郎君就要分析一二的地步。

这边儿热热闹闹,傻了眼春意茶楼,连掌柜的都出来抹了把冷汗。

“万事大吉,好歹没闹出大事儿。”

店小二也点头:“就是高伤高公子有些点儿背!”

他们这些人都知道,虽都说宝塔灯是茶楼制作的,但其实并非如此,今年的宝灯,乃是人家高伤高将军花费了好些时日,亲手制作,连上面的仙女图,也是高将军的手笔。

本来是为了讨佳人一笑,结果临到头上,让旁人插一脚,想必高伤也挺郁闷。

幸好结果不是特别糟糕,宝灯还是到了他想送的人手中。

店小二假假地抹了把额头上的冷汗:“掌柜的,你不觉得宝塔上翩翩起舞的仙女,和人家姝娘长得神似?”

许薇姝却不知道还有那些隐情,懒得理会叽叽喳喳的小丫头,斜了一眼还立在不远处看热闹的毛孩儿,给他使了个眼色。

毛孩儿便利利索索地钻出人群,一溜烟跑到许薇姝眼前,笑眯眯地双手奉上自己的本子。

“姝娘,我们打探到一点儿夜行人的消息,您看看,就记在四十五页。”

他的本子是个牛皮纸封面的小本,只有巴掌大小,里面的纸张都是平日里做功课剩下的,他自己裁好缝好,收在身边,每逢从市井之中打探到有趣的消息,再不然从宝琴那儿搜集到豪门大户的秘闻,都要记录下来。

许薇姝本对他这种毛病颇有微词,主要是以前还在二十一世纪的时候,看了不少小说,但凡是有这类毛病的,只要不是消息贩子,就大部分是反派,还个个下场凄惨。

奈何毛孩儿就是喜欢八卦,还喜欢记录,许薇姝只好随他去,不过还是教给他使用各种暗语暗号,千叮咛万嘱咐,不许乱来。

这小子年纪还小,功课又繁重,到没惹出什么乱子,最多在市井之中打探点儿小道消息,许薇姝也就放了心,干脆就由着温瑞言开发这孩子的特长。

前些日子,因为许薇姝的大舅舅偶然提起夜行人,大概是有些关系,她便提了一句,想知道点儿夜行人的情况。

没想到毛孩儿还真去打听了打听,许薇姝摇摇头,打开他的本子看了一眼,所谓消息,也就是些简单的介绍,大路货而已,不过总结归纳的还行,看来毛孩儿在读书做文章上,也不是没有天分。

第六十章 下厨

夜行人,本是隶属于皇帝陛下的特务机构,由皇帝亲自挑选培训的暗卫组成,分为内司和外司,内司有天、地、玄、黄四旗,外司有黑、白、红、蓝四旗,具体的人员构成,组织结构都无人所知,只知道现任皇帝上位之前,夜行人便划拨给齐王指挥,后来齐王谋反,夜行人组织也自行解散。

据说,当年的‘夜行人’大部分散去各地,自谋生路,也有一小部分投了忠王,义王。

就是些套话,没什么有用的东西,当然,真正有用的东西,许薇姝家的小孩儿,也不会那么容易就查得到。

她曾见自家那位大舅满脸感慨地说——夜行人监察天下不义之事,对世上掌控权力的贪官污吏是一个极大的震慑,如今烟消云散,实在可惜!

只因为这寥寥数语评价,许薇姝才有点儿好奇,却也没想着真能弄清楚一个秘密组织的始末。

到是毛孩儿私底下没少羡慕那些‘夜行人’的‘潇洒’,看样子如果有机会,他都想加入。

哎,真是个笨蛋…熊孩子!

叮嘱熊孩子莫要让街市上的拐子给叼走,许薇姝便带着婢女下人,继续赏玩。

半路,许薇姝还瞧见许爱丽的马车,家里这位大姐姐似乎没有什么游兴,整个人都心不在焉的模样。

肖氏已经开始为她选择夫婿,按照宝琴的说法,候选人不是很多,有一部分大家族的庶子,还有几个是国公爷目前正准备拉拢的寒门子弟,但多多少少,总有不足之处。

许爱丽到像是认命的模样,这几日呆在屋子里养病,深居简出的,听说还开始绣起嫁妆来。

许薇姝见她确实想一个人静静,就没过去打扰,带着小丫头们一路玩,纵容她们也得了好几盏花灯,好歹不负此佳节良辰。

“啊,又是君卓!真讨厌!”

宝琴刚得了盏灯,抬头便看到君卓立在桥上,他身边的侍女正拿着帕子替他擦拭额头上的汗水,顿时扫兴,嘟了嘟嘴。

许薇姝失笑:“大大方方过去便是,咱们不和他搭话,却也无需躲避。”

说来奇怪,明明夜市上人挤人,连正脸也不一定能看得清楚,许薇姝她们却三次偶遇了这位状元郎。

要不是知道不可能,许薇姝说不得都得怀疑,状元郎是专门跑这儿和她偶遇来着,实在是那位看过来的目光,虽然清清淡淡,存在感却强烈的惊人。

没办法,有些人你即便不喜欢,在人群当中,你第一眼,也只能关注他。

许薇姝没多理会,领着家里人玩到尽兴,一直到夜市散了,一行人才回家休息。

君卓也没和她交谈,一低头间,脸上的神情多少有一点儿复杂。

他的侍女阿碧微微一笑,压低声音道:“公子爷,薛娘子在春意茶楼等您。”

君卓脸上的神色一暖,低声笑道:“走吧。”最后看了一眼国公府的马车,扭头而去。

人,总要为自己的选择负责!

君卓从没有后悔,也不会让自己的后悔。

许薇姝的马车顺顺当当回到家门口,四个下人抬着宝灯回府。

一路上招来无数羡慕的目光。

许薇姝也扫了灯座一眼,若有所思,那是个莲花灯座,宛如玉质,晶莹剔透。

别人也许看不出,她却觉得,此灯哪里都好,就是底座上的梵文有些多余,虽然有这些梵文装饰,整个宝塔灯更显得神秘,可通体的感觉就是不大对。

只有许薇姝一个人较真,别人都说,这盏从茶楼得来的宝塔灯,实在很美,也很大,丫鬟下人们瞧着都很欢喜。

“小娘子,要不要收回库房?”

宝琴着迷地盯着宝塔,轻轻碰了碰,灯塔转动,里面的仙子便随风而舞,舞姿曼妙,吓得她一缩手,啧啧称奇。

许薇姝沉吟片刻:“还是罢了…”

她还是觉得,这东西要是就此压箱底,未免浪费…可挂在院子里,又有显摆的迹象。

如今府里小娘子们之间的气氛刚显得融洽些,许薇姝也想着低调点儿,再说了,还有个肖氏在,也就别刺激她。

送给老太君到是个好选择,但刚刚送过去,老太君看了看新鲜,原封不动又给她送了回来,还说这琉璃灯制作的手艺很难得,她一老太太拿着未免浪费,非让许薇姝自己把玩。

最后没辙,许薇姝稍微一考虑,干脆直接挂自己卧房,反正她在卧室读书写字的时候多,挂一大灯,颇有二十一世纪吊灯的风格,瞧着漂亮,又很实用,且是私密地方,没什么客人进门,也就不至于过于显眼。

就是有一点儿麻烦,因为这灯点亮了之后,又是琉璃所造,坠的珍珠流苏更是名贵,珠光宝气的,令秋爽斋几个丫鬟打扫起来束手束脚,连耗费的时间也延长了一倍。

反正不管怎么样,许薇姝得了宝塔灯,自然是挺开心,第二日便兴致勃勃地下厨。

过年了,厨房里准备的新鲜吃食一大堆,毛孩儿他们一口气给她送来好几筐江鲜。

许薇姝最爱那几条黄鱼,还活蹦乱跳的,特别的新鲜,在清水中喂了几日,已经吐干净尘沙,她便选了两条,处理干净,切成小段儿,又用吉水特制的酱酒郁了半个时辰,小心沥干,在锅里爆炒。

她一炒,那香味扑鼻而来,十里飘香,连秋爽斋外的下人们闻见,也是口水横流。

再用豆鼓,甜酒,秋油滚了滚,加入卤汁,汤汁,再加上点儿瓜果和姜块儿收汁,做好摆盘,雕了两枚萝卜花放上去。

一看便是色香味俱全。

许薇姝自己一尝,满意地点头,口感浓郁,滋味十足,至少在这个大殷朝,绝不会再有第二个人能用如此多的调料,做如此美味的黄鱼。

府里果然是人人大爱。

就是消耗的太快了,宝琴每次帮自家主子端菜,都忍不住翻白眼,即便是那位‘老顾客’给的银钱越来越多,连宝琴自己得的赏钱,都够她置办一套价值不菲的头面,可她还是觉得亏得慌!

第六十一章 猪肉

许薇姝可一点儿也不介意,一下厨到来了兴致,往日她也懒,就偶尔做点儿简单的吃食,多数时候就是动动嘴,自然有掌控自家厨房的赵师傅下厨。

难得像这几天似的,时常泡在厨房中琢磨新鲜吃食。

秋爽斋里的老老少少算是享福了。

只有一点儿,许薇姝不止做黄鱼,还让赵师傅帮忙从庄子里弄了两头猪,回来吃杀猪菜。

在大殷朝,民间到也吃些彘肉,可贵族人家,多食羊肉,鸡鸭也用,猪肉却是以为是下等人的吃食,轻易不肯动。

当年有传言太后娘娘爱吃猪肉,还不敢光明正大地享用,特意遣派心腹宫女去宫外买来偷食。

肖氏和阿蛮她们一听说许薇姝要吃猪肉,顿时无语,肖氏到皮笑肉不笑地嘲讽了几句。

阿蛮只是忍不住相劝——“姝娘,要是让旁人知道你喜欢吃这种东西,一定会笑话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