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到窗户边,将窗子推开。

她还是静坐,一动不动。

无论他来干什么,或者有什么事情,她都毫无兴趣。

半晌,才听得他淡淡地:“初蕾,你真的认为哪个凶手是涯草吗?”

她有点意外,“天尊竟然还一直在关注这件事情?”

“我认为不可能是涯草。”

“怎么不可能是涯草了?这世界上,除了涯草,再也不会有人那么恨我了。再说,天尊也讲了,事发之后,有熊广场没有找到女巨人的骸骨,这就证明涯草没死,又找了什么寄生体跑了。所以,凶手只能是她,而非别人!”

她言之凿凿,他反而无言可答。

可总觉得哪里不对劲。

她却暗忖,他又何必关心真正的凶手是谁呢?这跟他有什么关系呢?

他却语重心长:“这次万神大会,来了许多大神。我特意查了一下,有熊广场凶案发生其间,有59名大神已经到了地球。也就是说,这个地球上,只有他们才有这样的能力做到这件事情……”

她瞪大眼睛,听得很认真。

59名大神,说多不多,说少也不少。

她忽然道:“这五十九名大神中,有多少人能做到这一点?”

“只要他们愿意,每一个人都可以做到!”

她张大嘴巴。

“可是,这五十九名大神都没有动机。他们中的绝大多是已经上百万年不曾降临地球了。其中最近的一个,也是七十万年之前才来过。更主要的是,他们和有熊氏一族并无太大恩怨……”

她注意到“太大恩怨”几个字,也就是说,也有一些恩怨了?

“这些人中,只有比鲁星人最不喜欢有熊氏……”

“比鲁星人?为什么?”

“因为他们曾和黄帝争夺中央天帝宝座,失败了。”

“可是,和黄帝争夺中央天帝宝座的不是炎帝吗?”

他淡淡地:“炎帝和黄帝争夺的只是地球霸主,而非中央天帝。黄帝返回太阳星之后,才登上中央天帝宝座的,那时候,地球上的时间已经过去几十万年了……”

她再也接不上话了。

很显然,白衣天尊的世界,跟自己简直是两个世界。

她打了个哈欠,懒洋洋的:“天尊。我想休息了……”

他欲言又止,却还是转身离去。

走到门口,又道:“你现在已经能自由行动了,如果想出去走走,就出去吧。九黎广场,非常热闹。”

万神大会,日渐临近。

一些活跃的半神人,已经陆续开始抵达。

九黎的风景如画,九黎的琼楼玉宇,九黎的美味佳肴,九黎的俊男靓女……半神人们如回到了几十万年之前,地球最全盛的时期,尤其是一些离开地球已经很久的半神人,更是觉得新奇。

更引人注目的是各地送来的贡品。

因是万神大会,天下万国的诸侯便没有参与的资格,可是,这并不妨碍他们亲自押送了各地的宝物前来朝贡。

几乎所有人都知道,白衣天尊已经是当今地球上最厉害的神邸,可万神大会上,还会聚集几乎整个九重星联盟的半神人,就连昔日神秘莫测很少在人间现身的西王母一族也鼎力参加。

外界的传说越是玄乎,人间帝王的好奇心就越是深浓。

那些昔日的大小国王们,对于自己降为诸侯的身份并不在意,毕竟,山高路远,白衣天尊只降低了他们的称号,可他们现实中享有的实权和荣华富贵并未更改,但凡效忠白衣天尊者,可以说,好处甚至更多。

而且,相比昔日败给其他大国之王,这次败给大神,那简直就无所谓了,连丢人都算不上。

更主要的是,这些不亦乐乎的人间帝王,因着极端的富贵和无数的美女,所以,非常渴望能延续自己的生命,最大程度享受这些物质和美色。

于是,大家不约而同,纷纷前来。

来的目的,当然是要沾沾光,从哪些万古不老的大神身上得到一些好处。

也许,大神的一句祝福,大神的一点赏赐,或者大神稍微高兴了,你便可以得到至少千年的寿命。

对于凡夫俗子来说,能活千年万年,已经是无上的荣耀了。

当年大禹王举行的万国大会,本质上只是一场独角戏,诸侯们只是前去领教他的训诫,瞻仰他的荣耀,充满羡慕嫉妒恨地伏低做小,而内心深处,其实是失败者的惆怅,失落以及对大禹王的憎恨,甚至不少人暗中发誓,有朝一日要将他拉下马来。

可这一次的万神大会,众人的心态,彻底改变。

很简单,人力不可对抗神力。

当实力悬殊到了绝对的程度,就没有任何人再认为这是失败——

匍匐在神的脚下,天经地义。

毕竟,白衣天尊看你一眼,你就要灰飞烟灭。

大禹王,压根没这个本事,不是吗?

大禹王,只是人。

白衣天尊,却是神。

人类,本质是上神的仆从。

所以,人间诸侯对于能参与这场盛会,哪怕是跪拜的方式,都深感荣耀。

当然,要获得大神的青睐,就必须奉上最好的贡品。

于是,这些昔日的人间帝王,无不亲自出发,挑选了自认为最好最昂贵的礼品,力争受到大神的青睐。

因着路途的遥远,他们很早就开始出发:骑最好的马,带最美的奴婢,穿最好的衣服,想要参与一个最大的盛会。

他们中的大多数,甚至比半神人们更早抵达。

九黎广场,便是他们汇聚的第一站。

短短几个月时间,九黎广场以及方圆百里的范围内,人数暴涨,房屋暴增,各大小旅店人山人海,酒楼茶肆再也没有一个空座。

各种肤色,各种口音,各种信仰不同的人,纷纷汇聚,每一个人,都想在这里见到自己最崇拜的大神。

每一个人,都怀着激动而虔诚的心情。

每一个人,都期待着4月26这一天。

各地来的商品更是琳琅满目,绫罗绸缎,象牙珠宝,胭脂水粉,铜器铁器,糖果糕点以及各种金银首饰,昂贵玉器……九黎广场,俨然已经成了当今天下最庞大的贸易城市。

相比之下,距离九黎广场尚有一百来里地的琼楼玉宇般的九黎碉楼就安静多了。

虽然陆陆续续有人间诸侯们送来昂贵珠宝,珍稀药材,以及各种神奇宝物,但是,他们的脚步统统都在三十里之外便被阻挡。

九黎碉楼,只迎接半神人。

人间诸侯们倒也不敢越界,每每亲自放下礼物,行了大礼,便退回九黎广场。

当然,也有人苦心孤诣,想要单独见见白衣天尊,可是,他们无一例外,全被布布大将军阻拦在外。

布布大将军说,白衣天尊暂不接见任何凡人。不过,万神大会之前,他会亲自召集一百名人间诸侯,给予赏赐。

白衣天尊的赏赐,当然非同凡响。

所有人都希望,自己是那一百幸运者的其中之一。

可是,天下万国,诸侯过万,要成为其中之一,谈何容易?

于是,众人都按照各自的习惯,有的念念有词,大声祈祷,有的烧香拜佛,絮絮叨叨;更多的人则杀猪宰羊大肆祭祀……

轻烟缭绕中,你便能看到一幕幕最最寻常不过的情形:

一群群诸侯富商,肆无忌惮的对自己所选定的大神提出各种要求:

保佑我一帆风顺,获得世界上最大的权利吧;

保佑我荣华富贵,成为世界上第一大富翁吧;

保佑我百病不生,健健康康,长生不老吧;

保佑我子女成才,后裔多多,万万年继承产业吧;

保佑我多生几个儿子,多娶几个美妾……

第508章 你不认识我1

无数的祈祷,千言万语,归纳起来,只有一个意思:神啊,给我一点好处吧!

每一个人的祈祷,原因不同,目的相同。

他们的要求,千奇百怪,他们的贪婪,无法穷尽。

纵然是无所不能的大神,也被这无法无天的贪婪所震惊,然后,只能干脆不予理睬,飘然远去。

很长时间,大神们已经不再听任何人类的祈祷。

但这一次不同。

这一次,万神聚集,享受久违的人间烟火。

那馨香、祭祀的肥牛肥羊,令大神们很舒服。

于是,一些穷极无聊的大神,心血来潮,也随手显露一些神迹。

这神迹,令所有的善男信女,彻底沸腾。

每一个人,都觉得没有白跑一趟。

每一个人,都觉得一定要在万神大会上得到一些收获。

彼时,凫风初蕾隐匿人群之中,遥遥看着广场西边一座巨大的祭祀台。

祈祷祭祀的人群,将这里围得水泄不通。

可以很清晰地听到他们各种的心愿:权利越来越大,生意越来越好,钱越来越多,儿子越来越健康,寿命越来越长,小妾越来越年轻漂亮……不同肤色,不同种族,不同语言,但是,对于生活的要求,基本一致。

她觉得很可笑,也很有趣。

因为,她想起大神们锻造的千奇百怪的丹药。

人类该有的毛病,大神其实全部都有。

只因为他们的毛病被漫长的时光拖延,遮挡,所以,才突出人类越来越可笑与贪婪。

每个祭祀台,其实就是一个展现人类劣根性的最好的地方。

她混在人群里,继续往前。

人,实在是太多了。

如果说当初的金沙王城已经是川流不息,而九黎广场,就真的是摩肩接踵,挥汗如雨了。

所有的大街小巷,所有的店铺商场,没有任何空余位置。

人声鼎沸到了几乎面对面也要大喊的地步。

这反而让凫风初蕾觉得安心,总算回到了人群的那种安心,而不是一个人呆在有熊广场上,和无穷无尽的青草蛇互相厮杀。

帽子遮掩了她的容貌,她看起来,只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女子。

这并不奇怪,也不足以让人多看一眼,因为,大街上不但有许多戴帽子之人,更有许多人裹着各色头巾,戴着各种斗笠,甚至更加稀奇古怪的装束。

有人奇装异服,有人坦胸露乳,有人披风林立,有人千金裘衣。

九黎广场,不拘一格,真真汇聚了全世界最最顶尖级的王侯将相,富商大贾——

穿过三条大街,凫风初蕾慢慢停下脚步。

她看到十字路口,一家很大的商店,商店门前,一根很粗的旗杆,旗杆上,一面鲜红的旗帜,金色鱼凫迎风招展。

那是鱼凫国的商队。

蜀锦,天下闻名。

顾客,人山人海,一群群进去,又一群群出来,时髦的女子们,纷纷加入了抢购的行列。

凫风初蕾等了好一会儿,终于趁着一个空隙挤进去了。

蜀锦花样繁多,货源充足,小二们的态度也殷勤备至。

她随手摸了一下一匹绣着芙蓉花的红色蜀锦,却被一肤白靓丽的妇人一把推开,连声道:“哟,这么漂亮的蜀锦,真是百闻不如一见……小二,这个多少钱……”

“夫人好眼光,这可是蜀中最著名的芙蓉锦,也不贵,一百两黄金一匹……”

妇人尖声道:“一百两黄金,你还说不贵?”

“这么好的上等蜀锦,当然不算贵了,现在货源还充足,所以便宜。夫人,您看吧,再过几天,货源不足了,价格还得翻翻……您可能不知道,我们带了整整八十一车蜀锦前来,如今,已经只剩下二十几车了,可能还不到万神大会那天,我们的货源便会全部脱销,千里迢迢,要回去补货一时三刻也来不及,夫人,您就别犹豫了,这一犹豫,可能明天就不是这个价了……”

那漂亮的夫人一咬牙,恨恨地:“能不能便宜一点?”

“100两,已经很公道了,其他一般的绸缎,都要几十两呢……”

“好吧,给我来一匹,包好,送到xx客栈……”

“好咧,夫人请放心……”

凫风初蕾在一边静静地听着双方的讨价还价,恍如置身金沙王城。只是,在金沙王城,蜀锦没有这么贵,同样质地的东西,最多价值一两黄金。

可在这里,身价百倍。

真是人离乡贱,物离乡贵。

有一个人擦身而过,正是卢相。

他行色匆匆,但面有喜色,很显然是在九黎没有受到任何为难,白衣天尊也没有想象中那么可怕,相反,他们可能还受到了某种程度上的优待。

她慢慢地走出商店,走出去很远,回头,还看到那面巨大的鱼凫旗帜在风中飘扬,特别醒目。

只是,昔日的臣民属下,已经不认识自己了。

她也不希望他们看到自己现在这样子,所以,不打算再经过这间商店了。

走到西街,听得小贩一连声的吆喝:“棉花糖……糖人……糖葫芦……来一串呗……”

“西瓜汁,葡萄酒……椰子汁……来一碗呗……”

她忽然很想喝一杯西瓜汁,可是,随手一摸,发现自己身无分文。

以前外出,付账的都是委蛇,黄金,也都在委蛇身上。

现在,委蛇不在了,她才惊觉,自己没有带钱的习惯。

旁边卖西瓜汁的小贩见她伸手到怀里,又讪讪地垂下,就笑起来:“客官,您该不会连三百文都没有吧?”

三百文,在九黎广场简直就是一个白菜价。

可是,别说三百文,她连一文都没有。

她讪讪地后退一步,尚未站稳,一个人风一般地冲过来:“渴死了,渴死了……快,小二,来一碗西瓜汁,不对,要三碗……全部要冰镇的……”

他随手掏出一片金叶子丢过去,小二眉花眼笑,麻利倒了一碗西瓜汁便递过去:“客官慢慢喝,别急别急……”

来人一口气喝了三大碗西瓜汁,还意犹未尽,擦擦嘴,小二殷勤地:“客官再来一碗吧,您给的钱还有大大的剩余……”

他不屑一顾挥挥手:“算了,剩下的算是赏给你的。”

“谢谢客官。”

这男子,一身劲装,背负箭簇,一手牵着一匹单峰骆驼,竟然是小狼王。

他也许是察觉旁边一直有人在看自己,便转过眼去,见是一个陌生女子,也不以为然,转身就走。

走了一阵,回头,但见那陌生女子居然跟着自己,他就笑起来了。

小狼王长得很英俊,九黎的姑娘们又非常胆大热情,自从他来九黎之后,前来搭讪的姑娘应有尽有。

只是,绝大多数的姑娘都有自知之明,基本上敢来搭讪的,都是年轻漂亮,至少眉清目秀的。

可身后这少女,衣着普通,容貌普通,还戴着一顶大大的帽子,透过帽子,可以看出其脸上还有一片红色的斑点。

纵谈不上多丑怪,可是,跟漂亮是一点也不沾边的。

这么一个女子,居然一路跟踪自己。

他看一样,佯作不知,又继续前行。走得几步,忽然回头,一下冲到女子身边,“哈,小妞,你一直跟着我干什么?难道是觉得我很帅?”

他笑嘻嘻的:“你跟了我一条街了,难道打算一直跟我走下去?”

“小狼王……”

他以为自己听错了,指了指自己的耳朵:“你刚刚叫我什么?”

他这才大吃一惊,死死盯着她:“你是谁?”

帽子下,是一张完全陌生的脸,声音,也微微沙哑,他敢打赌,自己绝对不认识这个奇怪的女子。

可是,她却叫他“小狼王”。

小狼王的身份,当然不是什么秘密,他之所以前来九黎广场,也是因为听得万神大会,白衣天尊大赦天下,万国诸侯全部前往朝拜,向大神们讨一点好处。他便也跑来想碰碰运气。

一来,方知以前大禹王的万国大会,简直就是浮云。

人类,对于朝拜人间的帝王,和朝拜天上的大神,完全是两回事。

万国诸侯,真的是倾囊而出,带来了天下至宝,很快,将整个九黎变成了全世界第一流的大城市。

尤其是九黎广场,不知何时,多了无数的建筑物,全部是簇新气派的大厦,高楼,宽敞明亮的街道,规划整齐的店铺,盛放的鲜花,碧绿的青草……就好像传说中的神仙福地。

但凡黄金足够之人,在这里都能不亦乐乎。

小狼王携带了充足的黄金,自然吃饱喝足,就好像一场豪华的旅行,令他觉得没有白走一趟。

他甚至还有一个打算,找点关系,贿赂一下,看看能不能干掉姬真的父亲,自己重新掌控白狼国——纵然降级为白狼侯也没关系。

为此,他已经买通了大将军布布的一名下属,准备成为被白衣天尊接见的100重要人物之一。

正踌躇满志,忽然被这个平凡少女一路跟踪,因为心情好,倒也不怎么计较,可是,听得她竟然叫自己小狼王,竟如故旧一般,又如何不吃惊?

他上前一步:“你是谁?”

她微笑:“你不认识我吗?”

第509章 你不认识我2

他死死打量她半晌,摇摇头。

“你为什么认识我?你到底是谁?”

她笑笑:“其实,我也不认识你。”

“那你怎么知道我是小狼王?”

她指了指他手里的狼牙棒,又看了看他左手牵着的单峰骆驼:“我猜的。”

小狼王松一口气,哈哈大笑,难道自己在九黎广场已经帅名远扬了?估计是那些花痴少女到处形容自己的英俊潇洒,所以,这个普通少女便也来追逐偶像了。

他以为肯定是这样,便也不以为意,只随手道:“帅哥你已经看够了,你也别再跟着我了,乖,回去吧,我担心你再跟着我,会被我迷得七晕八素,从此相思入骨……回去吧,还是回去吧……”

走了几步,忽然听得身后又是一声:“小狼王……”

他觉得有点奇怪,又回头,只见那少女满脸的失望之情,眼中甚至有悲伤之意:“你……真的不认识我了吗?”

他一怔,“我该认识你吗?你到底是谁?”

摇摇头,自言自语道:“九黎的姑娘,搭讪的方式已经改了吗?罢了罢了,要是漂亮点儿的,我也能忍一忍,可是,这位也实在是太普通了……实在是没有胃口了……”

走出去很远,总觉得有点不对劲,可哪里不对劲又说不上来。

他停下脚步,再次回头。

少女,已经消失在了茫茫人海之中。

他四周看了看,还是不见踪影,心道,这个少女怎么真的一副认识我的样子?她究竟是谁?

还没多想,便听得一声大喊:“呀……西王母的乐队来了……”

哗啦一声,大街上的人群便疯狂地往广场中央奔去,很快,大街上便空了一大半。

小狼王站在原地,看着忽然空出来的街道,可是,还是没有再看到那个奇怪的少女。

前方,悠扬的乐曲已经响起。

他收起狼牙棒,也兴致勃勃地跑过去,一边跑,一边道:“西王母的乐队也来捧场,白衣天尊,可真是了不起的大神……”

那是西王母第一次在人类的盛大场合表演《九韶》。

《九韶》本为天穆之野的原创,后来,流行到了中央天庭,随即风靡了整个世界,引得九重星联盟的无数大神也如痴如醉。

人类的帝王,也多次模仿,可总是画蛇添足,每每在关键处便失去了其精髓,流于空洞的华丽和肤浅的堂皇。

如今,原创者,西王母一族亲自表演,其轰动,便可想而知。

昔日的万国诸王——现在的万国诸侯,早已将舞台围得水泄不通。

那舞台,也是临时搭建的。

只见天空中忽然多了一道彩色的云彩,随即,空空如也的广场上,便多了一道汉白玉的巨大高台,高台四面是华丽的柱子,柱子上空镶嵌了四色的宝石,有七彩轻纱,流云一般垂下来。

那是神迹的一次当众显现。

善男信女,瞬间安静下来。

每个人都瞪大眼睛,看着接下来的一幕:

优美的乐曲,从西方而来,曲声中,一色红衣仙女飘然而至,她们一共有二十五人,每个人都抱着琵琶、五十弦瑟、胡琴、长萧、笛子、焦尾琴……以及各种根本叫不出名字的乐器。

没有人指挥,她们只是信手弹来,美妙的曲声便配合得天衣无缝。

曲声中,有朱红的凤凰在头顶飞舞,整个天空也遍布七彩祥云。

围观者,无不如痴如醉。

可是,没有任何人发出任何嘈杂。

就连小狼王也双目放光,他不懂音乐,可是,能清晰地看到那些美轮美奂的仙女——西王母一族,向来是十万玉女之首,而且,永葆青春,每一个人看起来,都如十八岁的少年,青春,鲜嫩,娇美,纵然人间那些顶级的绝色美女也远远比不上……

九黎美人虽多,可是,较之这些仙气缥缈的女神,那就大大不如了。

所有男性,都恍如进入了一场美梦。

所有女性,都滋生了自卑之感,觉得貌不如人。

小狼王随着音乐节拍,几乎手舞足蹈,内心深处,仿佛有一个声音在引导:欢乐吧,放纵吧,荣华吧,富贵吧……跟着我们,能收获你所想要的一切……

其余男人,跟他的反应一模一样。

那才是盛大的《九韶》。

那才是真正的《九韶》。

不在于演奏人数的多少,也不在于舞蹈和服装的华丽绚烂,而在于让所有倾听者,都进入一个盛大的世界,领略仙家的悠闲,富贵,荣耀和奢华……男男女女,都觉得自己变了一个模样,所有的人生理想,仿佛到此完整。

不知不觉间,一曲终了。

舞台上的玉女们,翩翩飞升。

她们离去的时候,和来的时候一模一样,无声无息,彩带翻飞,和云彩一样,慢慢地消失在了众人的视线之中。

人群,寂静无声。

半晌,才有人失声道:“女神……女神……”

西王母一族的女神,如今,终于亲眼目睹。

真真是三生有幸。

所有人,不由自主跪在地上。

黑压压的一片,五体投地。

如果说,之前大家对万神大会多多少少还有一点点怀疑的话,现在,这神迹的浩大显现,已经彻底折服了所有的凡夫俗子。

他们久久匍匐在地,满怀喜悦和感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