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衣天尊,果然是真的大神。

要不然,西王母一族岂会前来捧场?

能成为白衣天尊的臣民,简直是天下最大的荣耀。

就连小狼王,也因着这震撼的一幕彻底被慑服了——凡人,岂能和大神相争?

无论如何,今后自己也要在白衣天尊手下谋得一席之地。

凫风初蕾隔着一条街,远远地看着这一幕。

不知怎地,忽然想起当年在阳城街头,东眷女也曾演奏过《九韶》。彼时,东眷女出动了上百歌姬,无数乐师,耗费了无数的绸缎,制造了精美的服装和流云水袖。据说,演奏《九韶》之人,必须吃最好的食物,穿最美的衣服,养尊处优,否则,就无法表达乐曲中的富贵典雅。

当时,她不解其意,今天才忽然明白。

《九韶》的精华,果然在于富贵典雅。

那是一曲盛世的华章,专门为胜利者而谱写。

可是,这种尊贵典雅,绝非是一般的养尊处优能达到的,而是要西王母一族这样以百万年或者亿万年为单位的高贵家族,仙家玉女,那根本不是养尊处优——那是与生俱来就有的尊荣和奢华。

只有这样的玉女,才能演奏这样的华章。

以前,这华章是中央天庭的必备曲目,风靡一时。

现在,这曲目成了白衣天尊的前奏曲,也成了大炎帝国的必备曲目。

无需任何语言,无需任何神迹——从此刻起,全天下的百姓已经彻底认定了白衣天尊这个真正的大神——

上元夫人这个礼物,果然送得好极了。

也难怪白衣天尊对她那么客气和青睐。

但凡成功者,没有任何人不喜欢能为自己带来助力之人,更何况,这助力之人,可是十万玉女之首。

就像当初在西北沙漠里,上元夫人一再警告自己:“凫风初蕾,你若不放弃百里行暮,你会后悔的!”

当时,她不理解她的警告,以为那不过是威胁之词。

现在,她其实也不完全清楚。

她只是慢慢地明白了一件事情:自己,可能真的后悔了。如果时光可以重来,她宁愿自己当初从来没有认识过百里行暮。

有风吹过脸庞,她走出去很远,回头,九黎广场的喧嚣已经彻底被抛在了脑后。

早上出发,黄昏归来。

身边,只是一条静静流淌的小溪,雪白的溪水沿着山石一路往下,不知最后终究会流向何处。

有一只仙鹤,漫步而来,昂着脖子,不卑不亢地冲着她叫一声。

那是她在九黎的代步工具。

她现有的元气,只能支撑从九黎广场的一个来回,而且,还是白衣天尊优待,给了一只仙鹤代步。

仙鹤,这种优雅而高贵的生物,自来就是被欣赏和热爱的对象,凫风初蕾从未想过它们居然能乘坐。

她也曾想过,这仙鹤会不会是早前百里行暮那只被改装过的白鹳,可后来反复仔细看了,那千真万确就是一只仙鹤,绝非是改装后的机器。

这仙鹤,也许本领出众,非同凡响。

也有可能是她体重太轻,尚在仙鹤的承载范围之内。

可无论如何,有一只仙鹤代步,总是好事。

为了不引人注目,她在距离九黎广场几里之外便将仙鹤藏好,徒步而行,如今,一来一回十几里,加上沿途逛街,几乎耗光了她全部的力气。

她慢慢地爬上仙鹤的背,仙鹤行路平稳,绝不像颠簸的良马。

仙鹤的速度也很快,而且,懂得在合适的时候自己控制速度,这智商就大大超越一般的坐骑了。

可是,她却不觉得舒服,心底空荡荡的,想起委蛇。

这天下,没有任何坐骑比得上委蛇。

而且,委蛇不光是坐骑,还是侍卫、长者、朋友。

失去了委蛇,不止是失去了左膀右臂,仿佛自己唯一的亲人也不见了。

越是想,越是害怕。

以后,自己就再也见不到委蛇了吧?

这世界上,也再不会有人认识自己了吧?

第510章 女神之妒1

夕阳,慢慢地从头顶开始挪移,是非常正常的阳光,斑驳阴影,朝升暮落,绝非有熊山林那种永不凋零的炙烤。

可是,她还是觉得这夕阳毫无美感,就像这一片片金色绚烂的银杏山林,单调得令人乏味。

可是,她无法离开。

仙鹤,不会带着自己行走千里。

难道今后一辈子,就一个人呆在这个枯寂的地方,然后慢慢老死?

她绝望地闭上眼睛,忽然想起:就这样吧,就这样吧。失败者的命运,就是被永远的囚禁。

山林小径,夜风轻轻。

远远地,一双眼睛好奇地打量着这只漫步行来的仙鹤。

仙鹤有细长的双腿,优美的步伐,纵然驮着一个人,也丝毫没有紊乱它的优雅,就像是一高贵的动物之王,在迈着舞曲一般的节奏。

那是天生的优雅者。

可是,她的注意力却完全被它背上之人吸引。

小帽单衫,骨瘦如柴,坐在仙鹤的背上好像没有丝毫的分量。她在打瞌睡,无精打采的,好像对世间万物都已经不再有任何的兴趣。

昔日令十万玉女都自愧不如的美貌,已经不复存在。

可是,这并不能令她看起来狼狈,相反,她就像一株被晒干了的红花,花瓣已残,可余香尚在。

凫风初蕾感觉到什么,慢慢睁开了眼睛。

仙鹤已经停下脚步,她看到自己面前那条流淌的小溪和遍地的落叶——距离小院已不足一公里。

小院没有名字,她暗暗地觉得那是一个监狱。

离开后,也不值得想念。

回去后,也没有什么值得期待。

一个青色的人影慢慢走出来。

她青衫罗裙,朱红宝石腰带,头上有金色的九龙夜光金环,美貌中透露出无上的高贵和典雅。

她的岁数,无人知道。

也许几十万岁,也许几百万岁,但是,她的容貌,一直是20岁少女的模样,永不改变。

上元夫人,西王母一族现在的实际掌权人,十万玉女的统领者,天下男神们争相巴结讨好,大献殷勤的对象。

她也是当今天下,最精通《九韶》之人。

之前九黎广场的演出,全部都是她手下的婢女,如果她本人亲自演出,那该是何等惊人的阵容?

可是,一般的凡夫俗子,当然没有资格领略上元夫人的亲自演出。

凫风初蕾好奇地看着她,她也微笑着看着她。

她的眼神很温柔,很和煦,完全符合传说中那些女神女仙的描述:对凡夫俗子充满怜悯之情。

她微微一笑:“阶下囚,不敢称王,夫人还是叫我凫风初蕾吧……”

她有点意外:“据我所知,白衣天尊并未剥夺你鱼凫国的称号……”

她还是微笑:“初蕾无能,辱没父王名号,再不敢厚颜无耻妄自尊大。”

上元夫人的目光慢慢落在她的手背上,她从未见过这样的手臂——苍白的一层皮,包裹着一层骨,中间,仿佛没有任何过度。

那简直不是一个正常的活人,而是一具会行走的骷髅而已。

当初小狼王们都误以为她是僵尸,也不是没有道理的。

凫风初蕾顺着她的目光,也看着自己的手臂。

毕竟,衣服遮掩了其他部分,就手臂露在外面,否则,那一身恐怖的形象该是多么骇人?

上元夫人还是静静看着她。

半晌,轻叹一声:“我真不敢相信,这世界上居然有人能把你伤成这样……”

她沉默,然后再说:“夫人,你相信有熊氏一族全部被人变成了青草蛇吗?”

上元夫人的眼中明显流露出了很深的惊异之色,“凫风初蕾,你可以从头到来,慢慢告诉我。也许,我能帮上你……”

她摇摇头:“罢了,罢了,夫人已经帮了我不少了。”

上元夫人见她不愿说下去,也不强求,只和颜悦色:“也罢,你虽然行动自如了,但是,心脉还没彻底稳定,等你痊愈了再说。”

“谢谢夫人。”

她叹一声,上前一步,一只手,轻轻放在了凫风初蕾的手上。

一股暖流,顿时从手背扩散,一瞬间便渗透了五脏六腑。

凫风初蕾惊奇地看到自己的手背就像一颗土地里的种子,被浇了水分,砰砰地开始生长,慢慢地,竟然有了生机和活力,再不是一层骷髅似的皮包骨。

上元夫人放开手,后退一步。

凫风初蕾盯着双手的目光慢慢落在她的脸上,满是感激之情:“夫人,多谢你屡次援手。救命之恩尚未报答,这一次,又劳驾夫人出手相助。初蕾真不知如何感谢你才好……”

她脸上隐隐地有怜悯之情:“你伤势太重,只靠着续命药强行拉回性命,可是,骨血的生长需要时间,最少,必须得一年之后,你才可能获得真正的生机……”

凫风初蕾注意到“真正的生机”几个字,反而慢慢平静下来,她早就怀疑自己已经死了,现在四处行走的,只是一个飘荡的幽魂而已。

如今,上元夫人这么一说,就清楚多了。

自己现在的确是一具行尸走肉——一个没有鲜血的幽灵一般的家伙,必须等到血肉生长,生机焕发,那时候,才是一个不折不扣的人类。

至于现在的状态,她无法形容,也不敢去想。

她只是微微鞠躬:“夫人活命之恩,无以报答。”

上元夫人凝视她,眼中的怜悯之色更深更浓了,半晌,摇摇头,转身就走。

凫风初蕾冲着她的背影,叫出声来:“夫人,我还有一事相求……”

她慢慢回头:“你说。”

“白衣天尊,他真的不是百里行暮吗?”

上元夫人好像早就知道她会问这个问题,眼中的神色非常复杂,声音也变得非常奇怪:“如果我说白衣天尊并不是百里行暮,凫风初蕾,你会不会觉得我是在欺骗你?”

她摇头,非常镇定:“不!夫人说不是百里行暮,那就真的不是百里行暮!”

上元夫人的声音,竟有淡淡的悲凉,恍如自言自语:“人人都道仙家岁月,无限欢乐。可谁知道,仙家的慧眼也不顶用,朝夕相处,有朝一日,也分不清似真似幻。”

如揭语一般。

凫风初蕾一句也听不懂。

再抬眼时,上元夫人的身影已经彻底消失在了眼前。

万神大会,日渐临近,九黎广场,也越来越热闹。

一个城市的扩展和大兴土木往往伴随着人口的急剧扩张,一如当初的白旗镇,因为战争和西北妖魔的传说,短短时间,令房价暴涨百倍千倍,一栋中等程度的房子,要价竟然高达了惊人的2000两黄金或者以上。

与此同时,是无休止的砍伐、尘土飞扬,到处是乱七八糟的建筑,没有装饰完毕的木楼土房,以至于到被东夷联军进攻时,许多人闻声逃命,留下了无数半瘫子的烂尾房屋。

但是,九黎广场,却是另一幅景象。

所有高大优美的建筑物,一如凭空而起。

整洁、有序,华丽,高雅,一如琼楼玉宇。就连小贩林立的商业街,也干净古朴,仿佛有了几十万年历史的传承。

对于一个几年时间便扩展成这样的巨大城市,那是令人吃惊的。

因为,一切不是出于大兴土木,仿佛是凭空而起。

仿佛有人随手一指,一个巨大的城市便形成了。

这在见多识广的姒启看来,也非常的惊讶。

他自小在阳城长大,阳城已经是彼时世界上最大最古老的王城了,其厚重华丽,当今世界,再也没有可以比拟的。

后来,他又看到了金沙王城。

金沙王城虽然比阳城还大,其美丽悠闲全世界无出其右,可是,那也局限于偏安一隅。

可九黎广场就不同了。

若是经过许多年的修建也就罢了,可是,一夜之间,九黎广场扩展成了一个比阳城还大百倍的城市,高楼林立,商业繁茂,全世界的百姓争相奔赴,很快形成了一个真正的世界中心。

九黎之城,也从当初的单单以九黎广场为核心,生生扩展到了九黎河的边境。

也就是说,整个九黎之城,向东八百里,向西八百里,浩瀚无比,天下归心。

难怪当初白衣天尊根本不屑选址阳城,因为,九黎之城已经是一百个阳城也无法比拟的了。

可见,地域从来不是限制,重要的是,控制地域的人到底是谁。

更重要的是,白衣天尊发出命令,九黎之城不设任何限制,任何人都受到欢迎,早前战败国的诸侯们也全部得到赦免。所以,全世界的百姓都望风而来,一些是来寻找发财的机会,一些是羡慕这里的繁华,一些是想定居此地接近天尊的仙气。

大树底下好乘凉。

所有人都认为,有白衣天尊的地方,再也不会有战乱。

毕竟,那是神的地盘。

一路行来,姒启很震惊,也忽然觉得,自己非常非常渺小。

在神的面前,凡人,简直微不足道。

不止自己这个过去的王子,就连那些不可一世的大国之王,也纷纷变得十分渺小。

他们派出大量的仆从,携带大量的财宝,有的小国之王,甚至干脆拖家带口,在这里买田置地定居下来。

第511章 女神之妒2

九黎之城,已经汇聚了世界上最多的财富,最好的人才,最美的姑娘,最热闹的一切。

相比之下,召不召集万国大会已经一点都不重要了。

这快速兴盛的城市,已经说明了一切。

一路行来,所有人都津津乐道,谈论白衣天尊的伟大,神秘,以及无所不能。所有人都忘记了,曾经有不少城市被无声无息屠杀。

此时,姒启才深深明白了这句话的真谛:正义一定会胜利,因为只有胜者才是正义。

胜者,书写一切历史。

他茫然走在街头,连续多日的寻找,已经快绝望了:他不知道自己是在寻找凫风初蕾,还是寻找失落的自己。

从早上到黄昏,他很渴,便走到一个相对僻静一点的茶肆。

茶肆在小街的尽头,加上快天黑了,总算空出来一个座位。他忙不迭坐下去,小二立即端上来一壶热茶。

他自斟自饮,连喝了三大碗,看到小狼王拖着狼牙棒大步进来。

小狼王满脸春风,“姒启,你躲在这里喝茶多没意思?你错过了一场天大的好戏……”

他淡淡地:“什么好戏?”

小狼王绘声绘色讲起了西王母一族的侍女们弹奏的《九韶》,他眉飞色舞,声情并茂:“仙女们来了,真的仙女们现身了,姒启,你肯定想象不到她们到底有多么漂亮,每一个都堪称绝色,是人世间的美女完全比不上的,纵然你们阳城当初的佳丽,也远远比不上……”

他兴趣缺缺,只是抬头看了看头顶的天空。

夕阳已经彻底西下,但天色并不昏暗,西边的晚霞更是绚丽得就像是一幅幅巨大的画作,白沙流水,森林草原,不时交织变幻,跟这神秘而宏大的九黎之城搭配得天衣无缝。

大炎帝国,仿佛已经逐渐还原了70万年之前一统天下时原本的地球形貌。

许久,他才自言自语道:“也不知道凫风初蕾究竟是不是还活着!”

小狼王一怔,半晌,悻悻地:“说真的,除了凫风初蕾之外,我见过的任何美女都比不上西王母一族的仙女们……可是,找了这么久,她也没有踪影,我觉得她早就死了吧……”

姒启还是望着天空,十分沉默。

小狼王试探性地:“万神大会很快就要开始了,听说许多大神都会前来参加。说真的,我们这些凡人根本没有资格和能力和大神抗衡,但是,白衣天尊也已经发布了公告,赦免全天下的罪人,所以,我们都不再受到通缉,也无需再躲躲藏藏。既然如此,我觉得不如长期定居九黎算了……”

姒启还是沉默。

“莫非你还想回到汉中?你得知道,汉中之地,也并非安稳之地,只是白衣天尊不计较而已,否则,他一挥手,汉中之地便是一片虚无。”

姒启还是淡淡地:“我从未打算长期龟缩在汉中。”

“那你还想东山再起?”

小狼王笑起来:“姒启,你就别再做梦了吧。纵然你是大禹王之子,可是,你也不要再梦想你父辈的荣光了。瞧瞧九黎之城吧,别说是你这个启王子了,就算尧舜禹一起复活了,你们也及不上白衣天尊之万一吧?”

“你也别打着寻找凫风初蕾的借口了,你也知道,本来就是找不到的。现在,九黎的情形你也看到了,要么,你就投诚白衣天尊,要么,你便找个地方隐居起来,此外,你没有第三条路可走了。”

姒启慢慢站起来。

小狼王道:“你要去哪里?”

“回去!”

小狼王好生意外:“你真的不再找凫风初蕾了?”

“你不是说根本找不到吗?”

小狼王哈哈大笑:“我就说吧,姒启你没那么大本事。她真要已经死了,你怎么也找不到;她要是活着,凭你的本事,你也没资格。早点承认你本事不足并不丢人。就像我,当不成白狼国王了,我也没觉得天就要塌下来了……”

他兴致勃勃:“没当国王,说起来也不是那么不可忍受。人长得帅,到哪里都能吃饭。哈哈,姒启,你不知道我在九黎之城的名声,许多美少女都公开向我表达好感。你猜怎么着?今天走在路上,居然有一个女孩叫出我的名字来……”

姒启随后道:“你在九黎这么有名气了?”

小狼王夸张地叹息一声:“可不是吗?连一个陌生的少女都认识我了,她在背后叫我一声小狼王,真把我吓一跳……哈哈,只可惜,她长得太一般了,骨瘦如柴,又戴着一个大大的帽子,根本看不太清楚脸面……”

姒启听到这里,忽然觉得有点奇怪,立即道:“你说一个陌生的少女认得你?”

“可不是吗?她居然叫我小狼王,一副跟我是老相识的样子。可是,我根本不认识她……真的,我从未见过那么瘦的女子,她浑身上下简直就是一层皮包着一把骨头,看起来有点吓人。九黎也算是四季如春了,可她还戴着大大的帽子,说话也是有气无力的。这么一个普通的少女,居然也能叫出我的大名,姒启,你可以形象,我在九黎的知名度……”

姒启面色大变:“这少女现在在哪里?”

小狼王满不在乎:“谁知道呢?我可没兴趣和她磨叽。”

“你是在哪里见到她的?”

“就在西边的那条街道啊。怎么了?姒启,你怎么忽然对这个少女这么感兴趣了?”

姒启沉声道:“小狼王,你一点也不觉得奇怪吗?你在九黎的知名度真的就那么大?大得任何一个普通少女都认识你?”

小狼王摸摸头,不甘示弱:“我的名声向来很大,你不服气吗?”

姒启冷笑一声:“你我到九黎之后,一直深居简出,隐藏身份,就算后来得知白衣天尊已经大赦天下,可以公开露面了,可是,你才来多久?你参与了多少大事情?你知道九黎汇聚了天下多少不可一世的昔日国王,诸侯,大将军?他们多少人比你有钱有势,在九黎买田置地?凭什么就你一个默默无闻的小狼王,忽然在九黎出名了?你有名到全九黎的少女都认识你的地步了吗?”

半晌,悻悻地:“可是,那陌生的少女就是认识我,你妒忌吗?你妒忌也没用……”

姒启蓦然站起来:“你这个白痴!快说,你是在哪里见到她的?”

夜幕已经降临,西边的街道也慢慢冷清下来。

过了这街道,便是九黎广场。

广场上,现在还人声鼎沸,大家都汇聚在那里谈天说地,沉浸在西王母一族美妙的音乐和玉女们的绝色容光之中。

小狼王指着一家店铺,随口道:“我就是在这里遇见那少女的,怎么了?”

四周,只有几个稀稀拉拉的行人,哪里还有丝毫少女的影子?

小狼王狐疑:“姒启,你到底在怀疑什么?”

姒启沉声道:“你就没想过,会不会是凫风初蕾吗?”

小狼王就像听到了什么天大的笑话,笑起来:“怎么会是凫风初蕾?你以为我是白痴吗?我会连凫风初蕾都认不出来?再说,那个陌生的少女无论是声音还是相貌,都和凫风初蕾截然不同,更瘦得鬼一样的,怎么可能是凫风初蕾?”

“可是,她为何能一口叫出你的名字?”

“谁知道呢……”

话虽如此,小狼王却忽然想起当初那个少女的神情:声音很小,很镇定,绝非是一个花痴的表现,就好像一个认识很久之人,很自然的相逢,很自然的一声招呼。

一念至此,他吓一跳:“不是吧,凫风初蕾不会真的变成这么一个鬼样子吧?难道我当初在有熊山林见到的那个僵尸,真的是凫风初蕾?这也太不可思议了。以她的本领,谁会把她伤成这样?”

他连连摇头:“不可能,这不可能!那绝对不可能是凫风初蕾……可是,杜宇呢?他们不是也来了九黎之城吗?为何一直不见人影?”

九黎之城很大。

方圆几百公里范围之内都是九黎之城。

就算杜宇真的来了九黎之城,碰不上,也是正常的。

每一个黄昏,每一个日暮,凫风初蕾都会静静地站在小院的窗户边看外面的银杏树。

这是一个没有四季更替的地方,自从醒来之后,便是满眼的秋色。

久而久之,她仿佛已经不记得这分明正是春天,而且,距离四月二十六——万神大会,已经不足半个月了。

每天都有仙鹤送来的药丸,大大小小,装在锦色的盒子里,每每打开,香气扑鼻。

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口味香甜,其实并没有多大作用,可能只是大神们闲着无聊,锻造的零食而已。

相反,倒是那天在溪水边被上元夫人输入一点元气之后,她的行动自如了许多,至少,走路也不再吃力了。

可是,身上的血肉还是无法快速凝聚,每每抬起手,总看到一层可怕的皮包骨下面,一点青色的血管痕迹也没有。

每当夜深人静时,她总会拿出那颗青铜神树,放在面前,企图滴落一点点血脉,启动其中的秘密,但是,每每尝试都是失败。

第512章 女神之妒3

浑身,榨不出半点血液。

她无聊至极,漫步而去。

前方,有悠扬的曲声传来,那是她从未听过的仙音妙乐。好奇之下,悄然信步而去。

那是一片仙林之地,雾气飘渺,白色的云雾之间,隐隐是盛开的桃花,绿色的桃林。

她对红色和绿色非常厌恶,但是,已经不再感到害怕,只是好奇,诺大九黎,为何这里还有大片桃花盛开?

声音,是从半空传来的。

她需仰起头,才能看到白色云雾里的一座亭台。

金黄色的亭台,白玉的栏杆,有二人相对而坐。

二人都背对着她,但是,她还是一眼认出:那是白衣天尊和上元夫人。

上元夫人的青色袍子外面套了一件淡红色的罗裙,头上金色的九云夜光冠更加闪闪发亮。

曲声,便是从她手里的一把古琴上发出来的。

凫风初蕾从未听过这么美妙的乐曲,如流水淙淙,四时花开,于婉转迂回之中,又有淡淡的欢乐,淡淡的缠绵。

纵旁听者也如痴如醉。

白衣天尊,仿佛也如痴如醉。

一曲终了,她听得那二人的对话。

“阿环的弹奏,真可谓全宇宙第一。”

“天尊过奖了。”

“岂会是过奖呢?我打开人间的数据库看过,才发现人类已经到了多么妄自尊大的地步,无非是几个凡夫俗子偷窥了一鳞半爪九重星的乐谱,零散的演奏了一下,居然就被称为高山流水,绕梁三日,简直是可笑至极……”

“人类嘛,可不就是那样吗,毕竟,都是一些低等生物,天尊就不必跟他们计较了。”

“我当然不会计较他们的妄自尊大,可是,据我这段时间的观察,但觉人类的恶和愚昧,比起七十万年之前,不但没有丝毫的减少,反而更多了……”

“可不是吗?所以,这几十万年,诸神再也不肯轻易现身地球。这一次,若非是天尊亲临,整顿地球,我们很可能再过几十万年也没有兴趣降临人间……”

“阿环,真是辛苦你了。为了这次万神大会,还劳驾你出动西王母的乐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