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阵风来,树的眼泪就像雾气一样被很快吹干了。

树精又恢复了平静,却从胸口——粗大的古老年轮里裂出一个珠子。

那墨绿色的珠子如鸡蛋般大小,正好落在凫风初蕾的掌心里。

“云阳,这是什么?”

“小姑娘,你拿着吧,当死亡无可避免时,你就吞下这颗珠子。”

她并不问吞下这颗珠子会发生什么,她只是一反手,将珠子退回去,语气十分坚决:“云阳,这珠子我不能要!”

她微微一笑:“你知道人类有一种很可怕的习俗吗?”

“人类有一种非常非常可怕的习俗,比如,一个人的肾坏了快死了,如果换上另一个人的肾能活,那么,这个病人会争着抢着去换走别人的肾。最后的结果便是,得到了别人的肾脏的病人最多只能延续几年的生命,而被迫摘下自己肾脏的健康人,也从此变成一个只剩下半条命的病人……用两个人的衰竭去换取一个人的半条命,你觉得这种行为可取吗?”

树精凝视她:“你以为,我送了你这颗珠子,我自己就会死?”

她和颜悦色:“云阳,你并不是神仙。你也没有灵药,你所能提供给我的,无非是你自身十万年积累的元气和能量。可是,这有什么用呢?我就算吸取了你的能量,也无非只是多苟延残喘几年,最后还是会死掉!而你,就再也迎不来你十万年的生日了。这可不是双赢,这是两败俱伤,毫无意义的牺牲啊……”

云阳再次将珠子塞在她手里,十分固执:“我一定会迎来自己十万岁的生日,可是,你若是没有苟延残喘的等待,就不会等到奇迹的出现!”

她呵呵大笑:“我不再需要任何的奇迹了。”

言毕,强行将珠子还给云阳,转身就走。

几条柔软的树枝垂下来,轻轻拉着她,好像要挽留那时日无多的脚步。

可是,凫风初蕾离去的脚步已经彻底坚定,她背对着云阳,声音很轻:“云阳,再见吧。”

有露珠飞溅,就像是一个人的眼泪。

头发,肩头,都慢慢地被濡湿,就像一颗已经潮湿的心。

她吹了声口哨,嬉戏的大熊猫立即飞奔过来。

她轻轻拍了拍它的头:“老伙计,你还记得回金沙王城的路吗?”

走出三百里地,凫风初蕾还清晰地听得云阳的叹息。

整个周山,全是他的惆怅。

大熊猫驻足,她回头,看到那颗十万年的古树已经快彻底消失在视线之中了。她想,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云阳了。

第586章 蜀中杜宇1

她回头,看到那颗十万年的古树已经快彻底消失在视线之中了。她想,自己可能再也见不到云阳了。

就连大熊猫也嗷叫一声,很显然,它是不愿意离开周山的,在这猛兽眼里,周山是天下少见的乐土。

可是,它无法违背主人的命令。

它只是频频回头,嗷叫着向树精、火红的狐狸、松鼠以及各种小伙伴说再见。

再见,很可能是再也不见。

凫风初蕾不知道这树精还能活多少年——可是,纵然是树精,也会死掉。

纵然有十万年的寿命,还是回死掉。

就像那颗活了五千万年的桃树,最后,也会死掉。

一棵树尚且如此,何况一个人。

人类,只是一阵风,一股无影无踪的血气而已。

在宇宙一百多亿年的历史中,一个人,简直比尘埃更加渺小。

天地万物,最后,没有任何一个种类能逃过死亡的法则——就连那些所谓的正神、第一代大神,也在浩瀚的宇宙时空里,不得不改变生存的载体——也就是某种程度上的死亡。

死亡的本质,其实是不再相见。

所以,就算人类真的有灵魂,灵魂真的去了别的地方,可人类还是害怕死亡——害怕那种不再相见的离别。

也因此,对于自己只剩下两年的生命,凫风初蕾并不觉得太过惶恐。

当你完全看到最后的结局时,反而如释重负了。

只是,当大熊猫的双足踏在九黎和鱼凫国的分岔路口时,她还是呆了一下,只见遥远的九黎河两岸,早已红叶满山。

从冬天到夏天,很快,又是一个秋天到了。

曾经热闹非凡的九黎已经彻底安静下来。

白衣天尊和上元夫人是否早已成亲,现在还在九黎悠然度过他们的新婚岁月?或者早已离开了地球,去天穆之野或者任何美丽的地方做了一对神仙眷侣?

她不知道。

其他凡人也不知道。

她记得昔日的九黎河附近人山人海,临时客栈营帐很多,因为九黎广场的过度繁华膨胀,导致那些原住民高价售出了自己的房子或者其他产业,搬迁到了九黎河附近。

渐渐地,无数建筑物从九黎广场开始延伸到外围,一个城市的扩展就是这么来的。

可现在,建筑还在,那些临时的营帐却早就撤销了。

万神大会的第二天,诸神便彻底在地球上销声匿迹了。

这以后,再也没有任何神迹显现。

曾经让九黎广场仙风玉骨的九韶华章,跳舞的仙女,西王母的传说……统统都不见了。

就连曾经亲眼目睹的人,每每想起来,也总觉得是一场梦而已。

更打击人类信心的是,曾经被白衣天尊召见的一百诸侯中,竟然有两个人死了。

那是两个老者,他们本来岁数已经很大了,早前身体也很不好,无非是因为德高望重,才位列一百诸侯之中。

按理说,他们都得到了白衣天尊的长寿果,再活五十年肯定是没问题的,但是,就在诸神离开的一个月之后,他俩便先后去世了。

彼时,两个老者的属下、子女以及在九黎新娶的小妾,无不嚎啕大哭,一时间,悲痛之情直冲九黎上空。

这也令其他得到消息的诸侯,无不震惊不已。

他们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白衣天尊赏赐的长生果根本就没用。

原来,大神也是骗人的?

只是,谁也不清楚,那两个老头根本没有遵守白衣天尊的命令——服下长寿果之后,半个月之内不要吃任何东西,无论是饮水还是食物,统统都不要吃。

事实上,绝大部分诸侯都没有遵守这个命令。

有的是因为忘记了,毕竟,能被白衣天尊召见的人,一定是有权有势者,有权有势者,当然就有很多朋友,亲戚,属下什么的。在九黎,当然就有很多饭局。今天这个宴请,明天那个宴请,所以,早已将白衣天尊的命令忘到了九霄云外。

更多的人则是抱着同样的心思:半个月不吃不喝,这真的可以吗?要知道,一个人三天不喝水就得死,七天不吃饭也得死。半个月不吃不喝,可能早就升天了吧?

白衣天尊会不会是开玩笑的?

所以,他们无论饿不饿,都在两三天后开始尝试吃饭——吃喝下去,也没有发现什么副作用。

而且,第一次破戒之后,以后就不用再遵守了,大吃大喝就成了常态。

当然,也有少数人发现了一点:在服用了长寿果的前几天,如果坚持不吃不喝,是真的感觉不到任何饥渴的。可是,一旦你开始吃第一顿,哪怕是一点点清水下去,那种饱足的感觉就消失了,你就会变成正常人的需求,必须一日三餐吃下去了。

于是,在整整一百诸侯之中,竟然只有极其个别的人坚持了白衣天尊的法则。

绝大多数人有意无意的违背,自然就导致长寿果彻底失去了效力,而两个老年诸侯的去世,就彻底瓦解了这份信任——他们并不觉得是自己违背了命令,提前吃饭的原因,反而认为是被白衣天尊欺骗了。

于是,许多人便愤愤地:“神怎么能欺骗我们呢?说了增加五十年的寿命,结果,不到一个月就去世了,这算什么?”

“可能是我们想多了?神怎么会允许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和他们一样长寿呢?这不,是耍弄我们的吧?”

“真是太可恶了,搞不好给我们服用的不但不是长寿果,反而是什么毒药吧?要不然,那两个老头怎会死得那么快?”

种种流言蜚语之下,没有服用长寿果的围观者固然看好戏似的津津乐道,而作为当事人的一百诸侯,却无不战战兢兢,当日的庆幸和欢乐早已成为过去,总疑心自己吞下去的是毒药。

诸神在他们心目中的神通,便慢慢地减少了——可是,因为畏惧,他们倒一时不敢发作,反而暗暗思索,是不是什么地方得罪了天尊,而自己却不知道?

要不然,怎么会受到这样的惩罚呢?

于是,这些人便开始想方设法找大将军布布打探消息,希望能让他在白衣天尊面前说说好话,或者看看大将军手里有没有诸神留下的灵药。

于是,布布大将军门前车水马龙,热闹非凡,各种求他办事之人几乎踏破了他家的门槛。

布布,已经成了天下真正最有权势的第一人!

他,才是真正的天下共主。

但是,凫风初蕾并不知道这些详情,也无意于去九黎广场打探。

事实上,她此生一步也不想再踏入九黎了。

秋天,正是蜀中最美丽的季节。

三十里的芙蓉花道连绵起伏盛放,其间,夹杂了一颗又一颗高大的刺桐花树。那些高达七八丈的花树,在芙蓉之间,就像是偶尔出现的一个个巨人,参天而立,将它们的红色花朵笔直地指向天空。

大熊猫悄然隐匿在丛林里,凫风初蕾孤身一人慢慢地徒步往前。

她觉得金沙王城也有了很大变化,可是,这变化到底是什么,她又说不上来。

适逢集日,但见金沙王城的大街小巷熙来攘往,川流不息,小贩们的吆喝,行人的笑闹,各地的商旅,璀璨的蜀锦……这一切,并未因为她这个鱼凫王的失踪而被毁灭,相反,金沙王城还是如往日一般热闹。

一切,都没有改变。

这世界,绝不会因为单独少了谁而被改变。

她很是欣慰。

此刻,她一身便装,戴一顶普普通通的帽子,和许多普普通通的行人一样,是这个街头最最微小的一部分——也因此,忽然觉得很安全。

那种近乡情怯的感觉忽然就消失得无影无踪了。

不必有国破家亡的伤感,更不必背负江山故国的悲哀,做一个普通人,其实最好不过了。

过了好久,她才隐隐想起,金沙王城,已经变得有点像九黎广场了——不对!准确地说,是九黎广场有点像金沙王城。

城市的格局,商业的布局,各种行道树,甚至那些形形色se的小吃……统统都带着金沙王城的痕迹。

除了九黎的红花取代了三十里芙蓉,其他,几乎大致是相同的。

想到这里,她忽然呆了一下。

天府之国之所以叫天府,并非空穴来风。

九黎广场并非是在复制金沙王城,某种意义上,他们是想在那里重建一个金沙王城。

一路往前,一路都是熟悉的景色。

她注意到,金沙王城其实并没有任何大的变故,也看不出白衣天尊或者涂山侯人在这里的任何影响,一切,跟以前差不多。

就连治安也没有恶化,商业种植,全都井井有条。

只是,经过王殿的那条路时,她稍稍驻足片刻。

只见那条长长的通往王殿的路,依旧一尘不变,甚至道路尽头的金红色大门也一尘不变。

至于守在门口的王家护卫队,他们的服饰,武器,仪容,也统统都没有大的变故,远远望去,竟然和以前一模一样,仿佛金沙王城从来就不曾易主似的。

她有点意外,但是,并不打算去追寻原因。

她回鱼凫国,并不是为了回金沙王城。

逛了几条街,买了一点小吃,她慢慢地踩着夕阳随着川流不息的人群出城。

快到城门时,她停下。

前面,有马蹄声传来,抬头一看,居然是杜宇。

各位读者请注意:文中偶尔出现的错别字或者拼音,是因为一些敏感词,过滤会发不出来,所以修改了。当然我也不知道为何这些普通词语都会成为敏感词,比如盛——开;形形色——色之类的。

第587章 蜀中杜宇2

她微微意外,在九黎的时候,杜宇备受布布等刁难,没想到后来居然安然无恙地回到了鱼凫国,这也算不幸中的大幸了吧?

只见杜宇策马前行,他也许是有什么心事,面上也没什么表情。

他独自一人,便装,腰上悬着一把长剑。

前方一阵躁动。

凫风初蕾定睛一看,只见一队人马匆匆而来,为首的是一个胖胖的半老头,跑得气喘吁吁,竟然是鳖灵。

鳖灵后面,跟着一队王家侍卫队。

鳖灵拦在杜宇面前,上气不接下气:“杜将军,我可终于找到你了……”

杜宇勒马,淡淡地:“你找我干什么?”

“今天晚上有一个很重要的宴会,是招待大炎帝国的商队,我觉得你应该出席一下啊……”

“我没时间。”

“那,过几天他们就要走了,必须有个饯别宴会,你参加一下吧……”

“我也没空。”

鳖灵叹道:“杜将军,你这是怎么了?每天都在外面游荡,也不管金沙王城的事情,这可不好啊。”

“金沙王城有你和卢相就行了,那些事情,你们看着处理就好了……”

鳖灵长叹一声,还是苦口婆心:“杜将军,我也知道你一片忠心,一定要找到少主。可是,你这是徒劳无功啊。在九黎的时候,你天天寻找,现在在金沙王城,你也每天到处寻找,恕我直言,少主怎么可能在金沙王城呢?你这样无头苍蝇似的,根本找不到啊……唉,少主肯定早就不在人世了,否则,早就回来了……”

杜宇还是淡淡的:“少主一定还活着。你等着瞧吧,鳖灵大人,少主一定会回来的。”

鳖灵就像看着一个疯子。

围观的众人也像看着一个疯子。

这个杜将军,已经不是昔日威名远播的杜将军。

他本是金沙王城一等一的传奇人物:镇守褒斜,偷袭落头族,曾经击溃大费,甚至多次击溃东夷联军……在他的将军生涯里,很少有败仗。

在少主离开的日子,他几乎成了鱼凫国另一位隐形的王者。

他的威名,远远在鳖灵、卢相等文臣之上。

尤其,当大将军厚普战死沙场后,他几乎是鱼凫国的第一武将了。

可是,现在,他已经变了。

他已经不再征战边关,甚至不再过问内事,他每天巡游街头,无所事事,到处寻找少主的下落。

甚至许多天不见人影,连商队的事情也不怎么过问。

可是,就算是傻瓜都听说了——少主早已死在有熊山林了,又怎会再回来呢。

若在以往,少主之死一定会引起轩然大波。

但现在,大家只是在遗憾之余,感到痛心和不安而已。

因为,现在的天下已经是白衣天尊的天下,战争已经停止,各国军队都已经解散——也就是说,无论有没有王者的存在,都不重要了。

鳖灵大人带回来的消息很确定:只要归顺白衣天尊,人人都可以保住平安。而且,白衣天尊特意优待鱼凫国,不但没有对鱼凫国做出任何限制,反而保留了鱼凫国的所有现状,包括鱼凫王的称号,这在全世界各国中是绝无仅有的。

只要没有战争的威胁,百姓们便不会在乎王位上坐的到底是谁。

所以,他们才这么惊诧于杜宇的表现。

虽然没有战争的威胁了,杜宇也不用镇守边关了,可是,鳖灵和诸位大人一直很尊敬他,也将整个王家仪仗队交给他了。可是,他却对王家仪仗队没有任何兴趣。

他甚至对鱼凫国的大大小小事情都不再感兴趣,但凡有人请示他时,他也总是推辞,说:你们去找鳖灵或者卢相吧。

久而久之,鳖灵已经彻底掌握了金沙王城的大小事情。

当然,这也和鳖灵的个性有关,他是楚国前来投奔的异乡人,性子圆滑,八面玲珑,无论是在九黎上下打点,还是回到金沙王城之后,平衡各种关系,他都做得井井有条。

这并不是什么坏事,毕竟,在现在的局势之下,有这么一个八面玲珑的人周旋于各种势力中才不至于左支右绌。

更何况,他还是鱼凫王亲自下令指定的——鱼凫侯。

也因为这个鱼凫侯,他的地位早已超然在杜宇、卢相等人之上了。

饶是如此,他对杜宇还是非常尊重。

就像现在,他依旧苦口婆心:“杜将军,你对少主的一片忠心我们都很清楚。我们也都希望能出现奇迹,可是,一味悲痛无济于事,不是吗?不如好好治理好鱼凫国……”

“我从未悲痛!因为少主根本没死!”

“就算少主没死,也不可能在金沙王城。”

“我反正闲着没事,找一找总是好的。”

“你怎会闲着没事?那些大商队的首领都希望能见你一面……”

“天下无战事,商队无论去哪里都不再需要军队了。有没有我再无关系。鳖灵大人,你就不用客气了,你代为处理一下吧。好了,我还有点事情,我先走了……”

在众人奇异的目光里,杜宇策马而去。

鳖灵急得在身后直跺脚。

这个杜宇。

简直就是一个疯子。

从有熊山林到九黎广场,再到金沙王城,他无论去到哪里,就说少主在那里。这可能吗?少主若是能行动这么远,岂不早就现身了?还躲着干什么?

凫风初蕾也跟着人群散去,可是,没走几步,只见杜宇忽然勒马回头,四周看了看,目光慢慢落到自己所在的方向。

尽管隔着很远的距离,自己又戴着大帽子,绝不可能被杜宇认出,可是,她还是尽力往人群里挪了挪——毕竟,她很清楚地记得,在九黎广场时,自己的模样比现在更加可怕,而杜宇居然能一眼认出自己来。

她的好奇心其实早就开始了:小狼王、涂山侯人等都认不出自己,为何杜宇从有熊山林起就能认出自己了?

这岂不是咄咄怪事?

她总觉得杜宇有点邪门,所以,就更加不想和他碰面了。

彼时,经过云阳的治疗,她的模样起码已经恢复了十分之一了——比起在九黎不人不鬼的时候,要被故人认出,就更容易多了。

她不欲节外生枝,所以很警惕。

好在杜宇看了几眼,没有发现什么,又扬起马鞭,很快便远去了。

凫风初蕾注意到他所去的是西门一带——这个杜宇,莫非他整天东南西北到处乱窜乱找?

这么固执地找一个人,到底是要干什么呢?

彼时,已近傍晚。

川流不息的人群开始往家里走,繁华热闹的大街小巷慢慢地空了下来。

凫风初蕾慢慢地混迹在出走的人群之中,清晰地嗅到各家各户厨房里飘散出的各种香味:烤牛肉和烤羊肉的香味最是浓郁,也有蜀中最最传统的三足陶盉里散发出的各种食物混合的火锅的香味,当然,最广泛的还是刚刚收获晒干的新米的香味:米饭的清香从家家户户的蒸笼里散发出来,整个城市都遍布了温柔的烟火气。

这味道,比九黎广场更加干净,纯粹。

九黎广场也许更繁华更富庶,可是,空气中太多巴结讨好和小心翼翼的气味,反而不如这里的宁静安详,自由自在。

她置身其间,觉得很安全。

千里万里,还是故乡最好。

慢慢地出了城门。

彼时,残阳鲜血一般悬挂在城门上空。

她想,也许这是自己最后一次看到这城门上空的太阳了吧?

从此,再也不回金沙王城了?

也不敢去想。

这时候,她隐约有点体会杜宇的心思了——呆在一个熟悉的地方却漫无目的,这滋味,可真是不好受。

转身正要离去,忽然眼前一花,只见一白色身影风一般嚣张地掠过,竟然是一匹雪白的单峰骆驼,快如闪电从城门出来,径直往城西而去。

驼背上,一个一身金色华服的少年,竟然是小狼王。

她很是惊讶,小狼王竟然在金沙王城?

他从九黎跑来这里干什么?

城西,是金沙王城最繁华的商旅聚集地。

但见整齐的道路两岸开满了芙蓉花,花树后面,则是一栋一栋独立的奢华大院。

这些奢华大院都很新,是这几年才修建起来的,因为建筑师的别出心裁和高妙手艺,就更是气势恢宏,富丽堂皇。

不过,这太过的辉煌却和金沙王城的古老建筑有点格格不入。

如果说金沙王城的古老建筑群是一位优雅从容的贵族的话,那么,这一带的建筑群就更像是一位新晋的暴发户。

因为,那奢华得不像样的样子,真真恨不得到处镶金嵌银。

凫风初蕾看了两眼,立即明白,这些院子更接近于九黎广场的盛大和繁华。

很显然,各地的商旅歆羡九黎的奢华与繁荣,回到金沙王城之后,便利用手中的金子仿照九黎的模式修建了这些大院。

其中最最奢华的,正是雪白骆驼跑进去的大院子。

别的院子基本都是两层,唯有这栋院子是四层。

高高的尖顶上,有一圈银白色的东西,好像是一颗硕大的珍珠,又好像是一颗无名的宝石,在夕阳下散发出极其美丽的光芒。

大院的正中,也有一圈同样之地的银色石头。

最引人注目的是大门。

大门上一簇金色的光芒,竟然镶嵌了一圈货真价实的黄金。

凫风初蕾哑然失笑,这个小狼王,真是对黄金有一种深入骨子的痴情。

第588章 心的变异1

只见他伸手开门,就连大门上的把手也是黄澄澄的,难道这家伙不担心路人将他门楣上的黄金都扣掉吗?

门一开,一个人匆匆迎上来,正是戎甲。

戎甲便装,可能是在蜀中待久了的缘故,他看起来已经有点像当地的土著了。

戎甲见了小狼王,立即道:“大王,事情都办完了吗?我们可以回去了吗?”

小狼王面有得色,随意挥舞了一下手里的鞭子,笑道:“人人都说天府之国金银堆积,永无饥荒,果然,我们才来几个月便赚了无数的金子。”

戎甲笑道:“有了这些金子,我们便可以回白狼国逍遥快活了。”

小狼王不以为然:“还回白狼国干什么?那蛮荒之地有什么好留恋的?满目荒芜,风一吹到处是黄沙,我对白狼国已经毫无兴趣了……”

“大王的意思是?”

小狼王笑道:“这天下,再也没有比金沙王城更好的地方了。这里又没有国王,没有管束,没有任何需要我们俯首称臣的地方。而且,鳖灵那老家伙又胆小怕事,对我恭敬得很,走遍天下只怕也找不到这么好的地方了,我打算长期定居这里了……”

戎甲显然并不这么想,相反,他脸上颇有不安之色:“可是,大王,这里终非久留之地啊,你难道忘记了我们原本的目的……”

“我们本来的目的也是为了赚钱!有钱哪里都一样。”

“这!”

小狼王抬头看了看院子的上空——从四合院的天井上看去,天空很蓝很白,令人想起九黎特有的那种带着淡淡香氛的空气。

事实上,在金沙王城呆的时间越长,他越是发现一个秘密:金沙王城和九黎很相似,而且,重合度很高。

到底是先有金沙王城还是先有九黎?

到底是九黎仿效金沙王城,还是金沙王城克隆了九黎?

这是一个秘密,他看破,却从来不说破。

正因此,他才决定留下来。

戎甲却惴惴不安:“可是,大王……”

“别可是了,回到白狼国,哪里有这么好的大院?就连九黎广场的富人区都比不上,不是吗?再说,九黎广场也没意思,整天就看到大家巴结那个傻比似的布布大将军!说穿了,布布就是一个傻大个!现在倒好,成了他的天下!我看着真是烦透了。戎甲,别傻了。回白狼国有什么意义?无非是赚一点金子就得拿去上贡,还得天天看人脸色。可是,在金沙王城就好多了,至少,在这里赚的金子不用白白供奉出去……”

戎甲压低了声音:“他们总不会一直放着这个肥肉不咬吧?”

“以后咬不咬我不知道,只要现在不咬就行了。”

“可这里再好也不是故土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