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壁垒,城门南北对开,墙基宽阔严实,经过千百年风化,触摸上去依然细腻。黄土墙垣布满风化剥落痕迹和裂纹。

走在布满矮小骆驼刺的城内,仔细看,可以看出房屋建筑的痕迹,但堆积的土层和严重的风化,已将这些遗迹变得面目模糊。

脚下不经意踩到一块灰陶片,走两步又踩到一块红陶片。捡起薄薄一片残砖,灰黄颜色,吹去尘灰,可见上面粗朴花纹。地面尘土里散落无数碎瓦砖片和残破的陶片。

砖瓦是生硬建筑留下的影子,那么陶片就更真切地留存下古人在此生活的痕迹,可触摸的时光,可记忆的柴米油盐悲欢离合,都在粗糙的灰陶片里留下痕迹,或许眼不可见,心可见。

沿着旧城墙下遗留的阶梯痕迹,我爬上墙垣,环顾四野,风中有干草气息。

近处农田里的村民正埋头收摘棉花。

我坐下来,索性躺下来,躺在干燥如细粉的黄土上,躺在千百年前古人一手泥一手汗建起来的古城墙上。仰头可见蓝天,无比远,无比近。

离开破城子,车继续飞驰在西北大地苍蓝的天空下,巨型棉花糖一样的白云在头顶悠悠相随,把大片阴影投在两侧山体。不经意看去,错觉祁连山变成了斑斓的一明一暗,那斑斓又随着云朵移动变幻。

【榆树窟】

车在榆林河边停下,正午阳光照耀着对面山壁,沙砾隐隐反光。

苍黄的、粗犷起伏的山丘,河水静缓,天碧蓝,云低垂,一座舍利佛塔安然矗立对岸。

亿万年前,这片平坦的大地被冰川融化的雪水冲刷出一道深深豁口,地面像是突然被切割下去,切面垂直如斧削。榆林河水就从这深陷的河谷底部淌过,河道秀狭如裙带逶迤。

榆林窟的寂静,超出我的想象。

一步步走下石阶,走过一座座佛塔,下到河谷底部,沿着榆林河步入树林深处时,我感到自己是一个多余的闯入者,误入了一片不该被打扰的净土。

阳光照着开始泛黄的树叶,红柳摇曳,天空云影投在脚下。

高大的两岸山壁上,佛塔林立,洞窟如星子散布。

每一座积年累月饱经风化的佛塔下都葬着一位高僧,人与天,生与死,浑然已成一体。

在这寂静午后,有河水涓涓,有风动树梢的簌簌,和地上沙砾随着我的脚步发出的沙沙,沙沙…任何一个闯入者都会放轻脚步,屏住呼吸,唯恐惊扰了沉睡在这里千百年的灵魂。

这里似乎没有讲解员,没有门票。我在一座灰扑扑的砖瓦平房前停下,想找一个工作人员问询。从屋内闻声出来一个青年,手里拿着铝皮饭盒,正要去吃饭的样子。看他胸前别着的工作证,是研究员。他开门见山便问是来看石窟吗,又看一眼表,低着头说,等一下,我带你们去。他回屋放下饭盒,拿了个手电筒,出来也不多话,大步流星就在前头领路了。

这个寡言严肃的青年,在阳光白炽的正午,穿着一件旧西服,后摆起了皱印,白衬衣扣子系得一丝不苟。一路上他并不主动说话,我问什么,他就不疾不徐地回答。由此知道了,他是土生土长的瓜州人,有着黑里透红的肤色和西北汉子特有的朴实轮廓。他在这片土地上长大,喝着这里的水,看着这里的山,出去读了大学,学的考古专业,毕业后顺理成章又回到家乡。听说我刚去了破城子那个荒僻、为人遗忘的所在,他显得意外又高兴,喃喃说,值得去,值得去,我家离那里很近,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

在旅行者眼中,这里无疑很美,在当地人眼里,这里也荒凉寂寥,多少人向往外面的繁华,一朝离开再不肯回来受风沙之苦。我问他,为什么没有留在外面大城市。

他笑笑,目光投向远处的洞窟石壁。

“我从小看着这些洞窟,看着里面的画,跟看着自己家里的东西一样。学的又是考古,是我感兴趣的事情,愿意做一辈子的事情。不回这里来,又回哪里呢。外面虽然热闹,回家就好了。”

回家就好了,我回味着他这句话,跟随他的脚步,沙沙有声地走入榆林窟深处。这片与世隔绝的寂静之地,杳无人迹,黄沙漫漫,却是他甘于将青春年华都付与的家园,这些遗忘于世人目光外的洞窟壁画,是他无上的富足。

榆林窟中壁画的美,给我的震撼,胜于敦煌。眼前的榆林河平静如慈和妇人,当年却也是这条河,水势汹涌上涨,冲毁了大半石窟,带走了多少尘世人间挽不住的美轮美奂。

他比画着当年石窟所在的位置,怅然若失。

在洞窟前,每次打开一扇紧闭的门,他都会在门口静静站一下,让里边的空气流通,才侧身让我们进去。

他娓娓讲解着一个个洞窟,一幅幅壁画,没有寻常讲解员妙趣的言辞,倒像在介绍他的家人朋友;巨细靡遗回答我任何问题,关于历史、佛教、艺术、民俗…当他遥指一座古朴残破的佛塔,我脱口说出那是西夏样式的塔…他惊喜,几乎像个雀跃的小孩,连连说,你知道,你知道!

我久久难忘这一瞬,他藏在眼镜后面,那双甘于孤寂的安静的眼里,有着何等喜悦的光彩。他的目光越过我,投向洞顶和四壁的绘画,眼里满是赤子的热切,仿佛孩童回到母亲的怀抱,少年倚入情人的臂弯。这是他的精神家园,一个平凡的年轻人,在这片万年未改的荒漠中,在人类文明之光历千年的照耀下,平凡如一粒黄沙,却也是许多这样的黄沙,聚起了眼前苍茫。

【锁阳城】

去往锁阳城的路越来越荒凉,道旁黄沙连天,不见人迹。

午后疲倦,我昏昏欲睡,不知过了多久,车终于停了。

司机疑惑地看着一个破旧路标,似乎这里就是锁阳城了。

可眼前根本没有废墟城阙,只有大丛大丛的红柳,比人还高,遮天蔽日散布在道旁。隐约有小路延伸入红柳林中。路边有一个潦草搭建的棚子和一座小屋,也不知有没有人在。

我们按了很久喇叭,没人应答,也不知究竟该往哪个方向走。

于是下车,分头探路,司机走左边,我们走右边。

穿过大片的红柳,前方的路被越来越繁密的红柳遮蔽,不知何处是尽头。脚下黄土干旱皲裂,长满低矮的骆驼刺和一种不知名的紫红色浆果。往前已经渐渐看不到路了,红柳丛中不知是什么动物被我们的脚步声惊吓,呼噜噜地蹿过去…如今未必有狼,但荒凉野外,也不知会遇上什么活物,少不了有蛇,我们来得匆忙,并没有携带野外应急物品。

迎面一丛高大出奇、异样茂密的红柳挡住去路,想了想,还是拨开骆驼刺深一脚浅一脚闯进去。这时听见了司机的呼喊——

“找到了,我找到了,这就是锁阳城啊!”

我没有掉头朝他的方向去,因为同一时间,抬眼之际,我也看到了。

锁阳城。书旗小说网,http://.bookqi./

它就在这片红柳丛后,横卧于黄沙旷野,于豁然开阔的蓝天低云下。

天无涯,地无疆,苍黄连绵的城阙残垣,一直延伸到天边。

巨大的墙垣上,一座角敦高高耸立,太阳在它背后,白炽阳光穿过它依然完整的拱门,将它的影子长长投下——原来我们不知走错了哪条路,已经不知不觉从红柳丛林直接穿入了锁阳城的内城,长如龙脊的残垣合围在身后,整个内城已大到超乎想象,而外城还在我们目光所及之外。

锁阳城,原名苦峪城,建于汉,兴于唐,曾是扼守丝路咽喉的军事重镇。

传说唐代名将薛仁贵西征,在这里陷入敌军围困,断水断粮,全靠沙漠中一种名为“锁阳”的植物块根为食,得以坚守到援军赶来解困,最终大破敌军,从此便将此城定名为锁阳。

这一路领着我们来的司机,是个敦厚沉稳的西北汉子,见惯了大漠风沙,我从来没见过他对沿途哪一处好风景格外激动。此刻大漠艳阳下,他黑红的脸膛有汗水发亮,脱下了衬衣,往腰间一扎,大喊一声,激动地冲向残垣,冲向孤独耸立在阳光里的高大角敦。

我一时间却说不出话,发不出声,望着眼前的锁阳城,任凭远方的风吹过城垣,刮起细细黄沙,扑到脸上。

脚下土地被阳光烤得滚烫,皲裂,没有半丝泥土应有的潮气。

即使戴了墨镜,白晃晃的日光和猎猎扑面的风,依然令人目眩。我仰头看那高大的角敦,迎着日光朝它跑去,只能是跑,不是走,那里分明有个威严的声音在召唤,唤起它脚下的每个人热血翻沸,不由自已,只能朝着那声音飞奔。

同伴和司机跑在前面,在烈日下,在西风里,不在乎日光的灼烫,不在乎风沙的凌厉,我们奔跑,跑过布满骆驼刺的旷地,跑过风蚀残缺的阶台,直至奔上古城墙,来到高耸的角敦下。我们三个,气喘吁吁坐倒在黄土里,想笑,却连那个西北汉子也揩了揩眼角。也许是被风呛着,也许是被阳光刺痛…我不知道,只知眼里酸涩,有大哭一场的冲动。

旷野寂静,这里再也没有一分一毫现代文明的痕迹。

静静铺展在苍黄大地与高旷天空之间的,是舒卷的流云、蓬勃的戈壁植物和被风化了千年的古老城阙,残垣上满是风的刻痕,断壁间留下时光的足迹。

我摘下墨镜,抵着强烈的阳光,想把此刻所见的景象无遮无挡看个够。

这是看不够的,就算拍下最好的照片,也存不住这一刻的震撼。

风势猎猎,从角敦门洞灌入,形成一个风口。

站在那里,衣袂与发丝齐飞,耳边除了呼啸风声再也没有别的。

然而闭上眼睛,凝神倾听,风声里分明又有更深远的声音传来,穿过千百年时光,从流云飞渡的天际遥遥传来。冥冥中,那是千军万马的嘶鸣,是午夜胡笳的幽咽,是将军仗剑月下东望长安的啸傲,是士兵巡夜倦回低头思归的叹息。

我从满是裂纹的干旱地面捻了一小撮黄沙,把它们带回了家。这一趟旅途,什么也没有带回来,只有一个小纸盒,里面有阳关古道上的几枝红柳、芦苇,锁阳城的一撮沙土,破城子的几片碎瓦。

这个夏天,我沿着祁连山与黄河,走过了书中的河西走廊。上一个夏天,我从骊山脚下出发,走过了贺兰山和腾格里。这条历史上赫赫的汉唐之路,我匆匆走过,如百千万年间一粒飞沙,在风中投下对大地的一瞥。

第十一章 流浪汉和他的狗

我家附近的剧院长廊下,经常有一两个流浪汉带着狗,半夜蜷缩在那里避风雨睡觉。各有各的地盘,安静放个盘子在地上乞讨,从来不扰路人。大狗小狗都没有系牵引带,包括一只德牧。这些流浪汉的狗,好像也知道自己和主人是小心翼翼寄居在城市角落里的,都有一副谨小慎微的神情,不吵闹,身体蜷得小小的,不占地方,不挡行人过路。不时有巡逻的警察走过他们面前,都已经天天看熟了,有时看见某个流浪汉蜷睡的样子不对劲,警察会上去问问,看他是不是病了,是不是需要帮助。有时看到小狗在活泼玩耍,警察也停下来笑眯眯地逗一下,和流浪汉聊几句,又晃悠悠背着手巡逻去了。这里是市中心,人很多,小孩也多,经常有刚会走路的小孩子拿了面包或是硬币,摇摇晃晃走去放到狗狗面前,大人站在后面微笑鼓励,不会让小孩接触狗狗,毕竟流浪街头的狗不会很干净,但也不会担心狗狗伤害孩子。流浪汉总是客气地说谢谢,对人微笑。

我路过也经常顺手放下几个硬币,流浪汉说谢谢,我回答一声早上好。狗狗很乖很安静,会抬头看着我摇尾巴。有一天晚上,下着雨,路上行人很少。我站在街边等人开车来接我,流浪汉和狗挤在不远处的角落昏昏入睡。迎面走过来几个一看就是喝醉酒的混混少年,对着我吹口哨怪叫。小醉鬼发发酒疯,没胆子真惹事,被我瞪回去就已经讪讪要走了。可这时没想到的是,那只流浪汉的小狗突然站起来了,警惕地望着那几个人,嗒嗒嗒跑到我脚边来,耳朵支棱着,瞪着眼,很凶地对他们大声吠叫。平常我从来没见过这只小狗叫出声,那天是第一次。我都愣了。几个小醉鬼可能是怕狗叫招来警察吧,一下就溜了。小狗还雄赳赳追了几步到街上,摆出一副要战斗的姿态直到人走远。这时候接我的车也到了,小狗回头,看见我上车,跟过来站在街边看,好像不放心。我对它挥挥手说:“Grazie, ciao!”(谢谢,再见!)它就站住了,看着我关上车门,车掉头…它也转身蹦蹦跶跶跑回流浪汉那边去。

最近几天,这个小狗和流浪汉换去了另一条街,可能是晚上不太冷了,他们睡在最热闹的主街上,人多,半夜还有游客,能多乞讨一点。欧洲街头的流浪汉,有些是确实无力谋生的,有些其实不一定多穷苦,就是乐意过那样的吉卜赛式生活,不在乎风餐露宿,就愿意那样过,他们自己吃点干面包,喝凉水,但给狗吃狗粮。有些流浪汉的狗还有玩具,流浪汉用一只小推车装自己的家当,也把小狗放在推车里,到处迁徙。大狗我见过披着袋子帮主人驮东西的。

一个带着狗讨钱的流浪汉,免不了有人会想,“狗只是他的赚钱工具,他不爱他的狗…”其实,爱不爱,你们不知道,我不知道,只有他和他的狗知道。我们只知道,他需要生存,而且孤独,所以他有了一只狗。而狗,也愿意和它的主人在一起。即使他只是借着狗乞讨,这没有错,和养牛犁田,养猫防鼠一样。他们不伤害、不影响任何人,只是蜷缩在一个角落里安静生存着。这个城市,这城市里的警察和其他人,也不因此排斥他们,包容了他们那一点渺小的生存空间。

同样的星球上,流浪汉和狗,在有的地方遭受着驱逐,在有的地方,有另一种生存的可能。在这里,有家的人和流浪的人,相安无事。人对人,人对狗,不太苛刻。是生命,都被保护着。在每个人心里的包容度上,反思一下,不会有坏处,只会有好处——因为呢,你也是社会的一分子,你也需要被包容,你也不敢说自己永远不会有变成弱势群体的一天。你对他人,对其他生命的尊重度越高,包容度越高,也在影响着这个社会的整体包容度。未来或许你会切身感受到这一点的好处。

第十二章 姐姐,后我们结婚吧

“姐姐,以后我们结婚吧。”

这句话,不知道该不该算是我这辈子第一次被人“求婚”,在我七八岁的时候。

当时我的回答是:“你这个流氓,走开!”

被骂了流氓的小家伙,瞪着无辜的圆眼睛,委屈得很。

她那年四五岁,扎着小辫子,整天追在我屁股后头,什么都是“姐姐说,姐姐说…”

那时候家里大人在讨论姑妈的相亲大事,结婚这个词,高频率地出现在爷爷奶奶家的饭桌上。我在那个年龄已经明白了结婚是男女之间的事,是一件说起来会害羞的事。可她还弄不懂,大概只觉得,两个人很好很好了,就要结婚。于是那天,她抱着她最喜欢的布娃娃,悄悄凑过来,趴到我耳边,提出这个要求。

我面红耳赤,大为愤怒,感到被自己的表妹耍了流氓。

整整一天我都很生气,拒绝搭理她,不跟她玩。

她不知道自己哪里做错了,可怜兮兮地跟在我后面,想讨好,又不敢,引来奶奶抱不平地责问我,为什么不和妹妹玩。我气鼓鼓不说,不好意思说,觉得太丢脸了。直到我妈都看不下去了,问到底为什么和妹妹生气,我才悄悄告诉了她,“妹妹说要和我结婚!”我妈嘴巴大张,啊了一声,反应过来之后笑得眼泪汪汪的。

很多很多年之后,这个曾经说要和我结婚的小姑娘长大了,嫁给了一个英俊温和的男人。

在她的婚礼上,我低调地坐在亲友席,笑盈盈地陪着长辈寒暄,尽管心里很不是滋味,看着满眼的玫瑰花,看着红地毯,还是有点不能相信——我最疼爱的小丫头要嫁人了,要被一个男人拐走了。

婚礼进行曲响起了,鲜花拱门后,新郎新娘手挽手出现了。

新娘子眉目如画,明媚照人,披着雪白的长婚纱,拿着捧花,优雅地一步步走来。

我真想按下这个画面的暂停键,等等,等等,我要多看一会儿…可是红毯上的新娘子,你在看哪里呢,这家伙怎么挽着新郎,走着红毯,眼睛滴溜转,在往宾客席上瞟?

她的目光落在我身上,看见我了。

轻抿着一丝端庄微笑的新娘,突然咧了咧嘴,笑嘻嘻做了个鬼脸。

谁见过走红毯时做鬼脸的新娘子。

后来这家伙说,她一走上红毯就在找我,看到我时,一高兴就忘了端庄。

于是我原谅了她嫁给别人这件不地道的事儿,看着他们交换戒指,我还洒下了百感交集的眼泪。从她身旁那个男人以大学同学的身份出现时起,我就知道,从此以后与她最亲密无间的那个人就不是我了。

他们经历了美好而不易的恋情,终成眷属。

在他们刚刚相恋时,家里人还不知道,她让我第一个见到了她的男朋友。

婚礼上风度翩翩的新郎,那年还是个稚气的大男生。

恋爱真是个好东西,让这个好多年不肯穿裙子的假小子终于变回了娇俏的妹子。

她小我三岁,第一次从医院被抱回家,就夺去了我在全家人眼中唯一焦点的位置,以往老是围着我转的奶奶,居然只顾抱着这个奶娃娃,不理我了。我一直清楚记得那个晚上,对奶奶怀抱里那一坨软乎乎的小东西的愤怒。

这愤怒似乎持续了一段时间,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接受了这个家伙,开始喜欢她,愿意抱她,逗她玩,和她分享食物、玩具、家人的爱…我们虽然是表姐妹,却在爷爷奶奶家一起度过了童年的最初时光,像亲姐妹一样长大。

夏天,我们一起在竹凉床上睡午觉,再热的天,也要你挨着我,我抱着你。她睡觉从来不老实,像是一条小八爪鱼变的,睡着睡着就双手双脚搂住我,推开了又翻过来,把我挤到床角落,说什么也要搂住。晚上睡觉前,总要缠着我讲故事,随便我怎么胡编乱说,她也认认真真地听,听着听着就呼呼地睡着了;第二天醒来还躺在床上,翻个身,小圆脸凑上来:“姐姐,那个金鱼公主后来呢?”

我迷迷糊糊早不记得前一晚编过什么金鱼青蛙乌龟了,挠挠头,只好重新又编一个。

那是她最乖的时候,软软嗲嗲的,又不爱哭,整天笑眯眯。

给糖就吃糖,给玩具就玩,不给就呆呆睁着圆眼睛,困惑地看着你。

慢慢开始淘气,开始跟我吵吵闹闹。

每次我生气起来,说不要你了,你不是我妹妹。她就撇着嘴跑开,也不哭,也不理我,自己一个人玩,玩一会儿忍不住了,又到我面前转来转去,故意吸引我注意她,逗我和她说话。只要我稍微理她一下,她就毫不矜持地扑上来,满口甜言蜜语地说,姐姐我错了,姐姐我最喜欢你了。

长大一点之后,她被姑妈姑父领回去,离开了爷爷奶奶家,只在周末和寒暑假才回来。

我们刚被分开的时候,都很伤心。

每次她跟她爸妈离开,奶奶带着我去车站送,她趴在车窗上,大声喊奶奶,喊姐姐,眼泪汪汪地喊得满车满街的人都听见,车都开远了,还使劲拧着小身子往回看。

那时候我们最期盼过寒暑假,放寒暑假就能一起回爷爷奶奶家,在大院子里撒欢,打进打出一起疯,滚在床上一起搂着看电视,一起睡觉,一起做作业。

她读小学时,最头痛寒假作业布置的作文,央求我帮她写。我大笔一挥,一口气把五篇都洋洋洒洒写好了。结果因为写得太好,被老师表扬,露了馅儿,两个人都被家里一顿好骂。

爷爷奶奶家后面的学校正在施工修新楼,工地堆了很多沙,我们跟着一群邻家男孩子,也偷偷摸摸去挖沙坑,堆沙子玩。总是穿着干净漂亮的衣裳出门,滚成两个泥猴子回家。有一回她踩进了几个男孩埋的沙坑陷阱,崴疼了脚,男孩们哈哈大笑。我看到她被欺负,大怒,二话不说抄起沙坑里的砖头,朝男孩们脑袋上就扔。男孩们鬼哭狼嚎地跑了,我还杀气腾腾拎着砖头在后面追…这事也不知道被谁告了状,回家我就挨了老妈一顿板子,边打边被问错了没有。我死犟着不认,心里充满了一股英雄气概,谁让那几个熊孩子欺负我妹妹。

大概是她读小学三年级时,被剪成了假小子的短发。

从此开始了她好多年都不肯穿裙子的假小子历史。

姑父带我们去山上春游,野炊,捉象鼻虫,养金龟子。

我们为了谁放跑了谁的金龟子这样的小事,吵来吵去,赌气互不理睬。回到家她抢先看到新煮出来的甜玉米,就立刻忘了之前的吵架,抓起两个烫呼呼的玉米,一个给我,一个自己啃,两个人又兴高采烈起来。每次有好吃的,她总会机灵地第一个发现,拿在手里左右为难比较半天,还是会把大个儿的给我,然后凑上来贼兮兮地笑着说,我要咬一口你的!

暑假里,电视台总会放好看的香港电视剧,武侠片。

我们一起每晚追看,一起讨论剧情,多半是我喜欢哪个人物,她就喜欢哪个人物,偶尔有不同爱好,她想支持另一个人物,被我一顿说,立马就放弃立场,坚决保持一致。看到剧情悲惨处,两个人靠在一起伤心;看得激动了,睡不着,大半夜用悄悄话的音量,凑在耳边讨论剧情。稍微一高声,睡在隔壁的奶奶听到了,就迷迷糊糊骂一句,还在说话,快睡觉!我们赶紧缩头,互相嘘,屏息静气等到奶奶睡着,又叽叽叽叽开始讲…

每天吃过晚饭,我们就飞快地冲去洗澡,洗得香喷喷,干干净净,才能滚在床上舒服地吹着凉风看电视。为了不耽误看电视的时间,我们两个总是一起洗澡,边洗边玩边聊天,竖着耳朵听电视的动静,一定要听到电视剧开始的音乐响起,才飞快擦干穿上衣服冲出来,不然谁催也不理,嘻嘻哈哈在浴室里也能玩半天。

一个个暑假就这么没心没肺地过去,我们一起追看了《警花出更》《玉面飞狐》《大时代》…看着看着,我们渐渐长大,讨论电视剧情,从谁是坏人,谁的武功最高,到讨论起男女间谁爱谁,谁和谁更般配。基本上都是我向她灌输这些情情爱爱的不健康思想,她十二三岁时,仍然是个半懵懂的假小子,和我多情善感的早熟截然相反。

我喜欢了同桌的男生,我开始收到小男生们的情书,有了自己的小秘密同她分享。

她眨巴着大眼睛,像小时候听我讲故事一样,努力理解“大人们的复杂世界”。

她白纸一样的单纯着,假小子一样的大大咧咧着,直到在大学里才被我未来的妹夫拐跑。

几乎我青春时代全部的小秘密,她都知道。

过了好多年,我都已经忘记,她还偶尔记起,问起来让我一愣一愣的。

我读高中时,她读初中,一起面对升学考试压力,一起写信诉苦。

我写的信,满篇青春文艺风。

她写的信,满篇不着调的二。

那些信至今都还保存着,现在若再打开,简直不忍直视。

后来我们各自毕业工作,各自有了忙碌琐碎的生活。

然后有了网络,有了QQ、微博、微信,我们从朋友圈和微博里看到对方的生活。

她结婚生子,我远赴异国。

第一次回国的时候,我们又和小时候一样,关在奶奶家的一个小房间里,锁上门,盘腿坐在地板上,我给她讲异国的趣事,讲我戏剧般的爱情,那时候我在异国邂逅的情事还是一个小秘密,没有家人知道,只愿意告诉她。她已经嫁人,过着安稳平静的生活,听到我说,我决定了要去异国他乡生活,她久久地不说话,望着我,然后靠过来拥抱我。

偶尔的每一次回国,都很匆忙,和家人相聚的时日并不多。

无论多匆忙,我们总会避开热闹的一大家子,悄悄私会,说一些只有在彼此面前才说的话。

上一次回国,离开家时,我谢绝家人送我去机场,不想面对离别的场面。

临到去机场的那天早上,她突然打来电话,说一定要来送我。

她匆匆赶来酒店,我们一起在酒店餐厅吃早饭,只有半个小时,许多话无从开头,也似乎不必多说,无非是牵挂,是珍重,是将惦念在心底放好,带着微笑,目送彼此前行。

截然不同的生活里,我们都已独当一面,都在各自的生活中冷暖自知。

现在的她,已经是一个母亲,是一个温暖而安然的女子。

她的儿子小土豆出生的那天,我打电话回去,紧张地拨号两次拨错。

电话接通,那边一片热闹笑声,家人乐呵呵说着母子平安的喜讯。直到她接过电话,听到了她疲惫而平静的笑声,我心里终于踏实下来,眼眶微微发热。

想起她现在守着小土豆,万事安足。

而上一个夏天,她来了欧洲旅行,来意大利看我,谁都不知道小土豆会这么快到来。

我们手挽手在Garda湖边散步,在城中石板路上拍自恋又搞怪的照片,脸贴脸,头挨头,像两个小女生。看着她在前面蹦蹦跳跳走路,我时不时恍惚,想起小时候在爷爷奶奶家外面的小路上,也是这样蹦跳着,嬉笑着…时光变了,地方变了,连我们的容貌都改变了这许多,而我的小姑娘还是那个小姑娘。

她永远有黑白分明的大眼睛,永远笑起来古灵精怪透着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