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四岁的她,对七岁的我说,姐姐,以后我们结婚吧。

她一定是想,两个人喜欢对方,喜欢到不想分开,就要结婚在一起。

那时候我们不知道未来会分开,会走向不一样的生活,会天各一方;也会有各自的伴侣,各自的家。我们不会结婚,不会生活在一起,即使是这样,我们还是最亲密的人,共有一种血脉,共有一段生命,是从同一株根系上生长出的花,无论开在什么样的地方,开出什么样的颜色,都有一种深植入大地的牵系,你中有我,我中有你。

我的小姑娘,在心中的某个地方,我们一直手牵着手,同逛人生游乐场。

第十三章 像两个小动物的相遇

那个人就坐在我的对面,隔一张茶几,我却在纸上写信给她。

有很多深切的话,面对面说了一个晚上还嫌不够,要写在纸上才尽兴。

这件看上去就很深情的事——却不是和某个相爱的男子,而是多年前在鼓浪屿的一间民宿,和一个女孩。

那时我们相识已好多年了,相见的次数,一年一两次吧。

总是各自把假期攒起,相约一个目的地,从各自居住的城市飞去。

那年的鼓浪屿,还没有很多人趋之若鹜,鹭岛还是那个安静幽雅的鹭岛。我们在机场见面拥抱,拖着行李箱上岛,住进一间风情万种的老别墅旅馆。午后阳光很好,我们爬到海边一块大石头上,躺在阳光下睡午觉,沿着弯弯曲曲的小路散步,一路逗着野猫,在夜市大吃大喝,一手水果一手零食地回到旅馆…夜已经深了,四下寂静,我们已经说了不知道多少话,还是不舍得睡觉。于是泡了茶,坐在屋子角落的沙发里,只开一盏落地灯,懒洋洋地各自窝着,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偶尔发呆,谁也不说话,也觉得很好。

白天我们总是嬉笑,静夜宜沉思,这样的时刻,正好悠悠说起人生,说起或远或近的梦想。莫名就想在文字里诉说更深的情绪。我们找来纸笔,各据茶几的一端,埋头沙沙书写,约好各写五封信给五个人,只写一页,然后猜,对方都写给了谁。

结果我们都猜中了对方的收信人,这其中,她有一封是写给我的,我有一封是写给她的。交换了信,一起打开来读。我们不约而同写了相隔一年不见,所觉察的,对方的成长与变化。读完抬眼,两个人笑嘻嘻,你歪头瞧着我,我歪头瞧着你,昏黄灯光暖暖照着,知己如此,相契如此。

一晃四五年后,她在北京,我在意大利。

一天午后,我在书桌前整理一份需要寄回国的文件,一时想起来,曾经买下一张极可爱的卡片,想着给她,却几次回国都忘记了,那卡片都在书柜里放得旧了。于是起身去找来,雪白的卡片打开,忍不住想提笔写点什么。

这一落笔,眼前就掠过鼓浪屿的那个夜晚,我们给坐在对面的人写信的情景。

忍不住笑。

发了微信过去:“你在干什么呢,我在给你写信呢。”

隔着时差,北京的深夜里,她回答说:“我在遛狗呢,在等着你的信。”

我们并不是每天联系,各自生活,各自专注,各自忙碌。

有天她突然发微信说,我在家打扫,不知怎么就想起,你住在我家时,有天早上,我们在各自的房间里睡醒了,不知道对方起床没,轻手轻脚拉开门张望,两个睡得蓬头乱发的脑袋同时探出来,大眼瞪小眼,撞个正着…

想起那一幕,依然笑得不行。

那是我们一起住在北京的时候,两个人住处很近,有一段时间她时常过来住我这儿,之后我又住到她家,可算朝夕相对,同进同出的一段日子。

早上她比我出门早,若时间来得及,会去遛狗时顺便买回早点,给我搁在厨房桌上。晚上我回来,还在路上就问她今天想吃什么,于是约在吃饭的地方,酒足饭饱后一起回家遛狗,散步聊天,偶尔再吃个夜宵。回家一起趴在床上看碟,她养的小狗更喜欢粘着我…想要风雅的时候,搬出我那一小套茶具,盘腿对坐,我泡茶,她喝;阳光下,月光下,普洱茶就着阿多尼斯的诗歌,我们聊爱情与年老,聊信仰与慈悲。

更多不风雅的时候,就着瓜子儿、卤味、辣鸭脖、烤玉米…两个人在地板上盘腿一坐,眉飞色舞,嬉笑怒骂,讲不完的段子和八卦。

那个我们一起度过的秋天,北京的秋天,让我在后来的每个秋天都想念北京。即使意大利的秋日有黄叶翻飞如碎金漫天,也总不如北京深秋里雾蒙蒙的夕阳与初冬的雪。下起薄雪的那个清晨,我离开了北京,飞往柏林。

前一夜,她陪着我收拾行李,彻夜没睡。

谁也没有讲半句离愁别绪的话,谁也没有不快乐,一如往常嬉笑逗趣。

天亮时她送我去机场,一起拎着行李下楼,发现北京下雪了。

我们在薄薄的积雪上走过,大口呼吸清冷空气,等车,匆匆奔向机场。

进安检前,彼此凝视,微笑,用力拥抱。

那时她已知道,我去意已决,未来将有长久的分别。

那个冬天是欧洲百年来最冷的一个冬天。

连意大利也飞起鹅毛大雪,满城皆白。作者:寐语者

来自雪乡的她,最爱雪了,我一夜醒来,看见窗外茫茫,就在skype上线,让她从视频里看这里的雪。

在一个很冷很冷的雪夜,我冒雪夜归,放好热水躺在浴缸里,手机登上skype,隔着时差和她聊天。一个躺在床上看着窗外北京的日出,一个躺在维罗纳的雪夜浴缸里,聊到嗓子快哑了也不觉得累。就是有那么多的话愿意和这个人说。

她爱甜品。回国的时候,我从米兰买了甜品,怕压坏,一路捧在手里,飞了十个小时,下飞机看见她,把一大盒甜品塞在她手里,看她欢喜得哇哇大叫的样子,开心得不得了。然后她从大挎包里,神奇地掏出一包腊鸡腿…知道我在欧洲吃不上,惦记,她就揣上食物来接机,让我落地就能吃到这一口。那天我们两个坐在出租车里,在机场高速路上,我吃鸡腿,她吃甜品,一路吃回家的。我从来没有那么不顾形象地在出租车里大啃鸡腿,也从来没有像那天一样吃得欢快满足。

匆匆相聚,我又回到意大利。

夏天她从北京飞来,我去米兰机场接她,她的一个大号行李箱里,满满都是带给我的零食。那个夏天我们一起在欧洲游荡,在Trento的高山牧场上看牛羊,在Garda湖畔看夕阳帆影;我们一起穿上华服去听歌剧,一起在老城小巷里闲游晃荡…我们疯狂shopping,互相为对方挑衣服,在家中把新衣扔满一沙发,一起在穿衣镜前臭美。我们欣赏着彼此的各种可爱,盛妆时可爱,邋遢时可爱,犯傻时也可爱。我们也不会时刻腻在一起,都是惯于独来独往的人,时常会需要一点自我空间,与世隔绝起来休眠。我尤其任性,躲起来不理人的时候,从不解释。而她任何时候都理解,根本不需要解释。她一个人去陌生城市,在语言不通的异国他乡晃荡漫游,我也不担心,不去介入她的自由旅途,让她去与未知邂逅。

我们好像天然就懂得对方什么时候需要独处,从不去打扰。

通常都说,要好的两个女孩子,谁如果谈了恋爱,就会与另一个疏远。

这条定律在我们之间也被打破。

她来到意大利发呆犯懒的那个夏天,白天是我们的二人世界,晚上或周末,我男友加入进来,就变成三人世界。不同的语言、种族、文化,凑成另一种有趣的搭配。时常是他开着车,载我们漫山遍野去游玩,两个女生要手牵手说话的时候,他在一旁做隐形人;我和男友独处的时候,她自有她的乐趣,晃荡到别处玩得不亦乐乎。

我们能把任何无聊的地方,变成欢脱的party;能在任何乏味的场合,突然找到津津有味的乐子,说玩就玩起来。而最不可思议的是,这种神奇的化学反应只发生在我们两个相遇时,单独分开来,我们内心的那个小孩子,会自己躲起来,不会轻易与旁人玩耍。

后来我回国的时间越来越少,即使回去,也来去匆忙。

她也工作缠身,不再有悠长假期可以飞来欧洲发一个月的呆。

忙起来可能我们好几天都不联系,一找到时间,就在微信上哇啦哇啦讲一通。

我们共同度过了一些飞扬跳脱的时光,也在各自经历低谷的时候,虽相隔遥远,却始终以心相伴。

我告诉她,曾在旅途中,遇见过两个老太太。

她们鬓发都花白了,衣饰雅洁考究,同坐火车去旅行,在车厢里,两人拿出一本填字游戏书,头挨头凑在一起琢磨,小声讨论偶或争论,认真得可爱。做完填字游戏,又拿出一盒点心,你一口我一口分着吃。边吃边讨论今晚到了目的地,要去做什么,要去哪家有名的餐厅吃饭。

我还没有讲完两个老太太的故事,她就说,我懂。

很早以前,我们就这样憧憬——等以后老了,不管各自有着怎样的生活,都要做一对洒脱自由的老太太,要继续一起去游玩,一起去尝试新鲜事。

这世界上,有个这样的人,让你一想到她,就觉得美好、安稳,觉得不孤单,这样的幸运,甚至比在茫茫人海遭遇爱情更罕有——在拥有爱情之前,总以为,爱情是一种极致的渴求。拥有爱情之后,才发现,人生有很多角落,是连爱情也到达不了的空白。那些拥挤或空旷的时光里,曲曲折折,却有另一种温醇的感情来填满—没有男女间复杂的欲望、责任与独占,只是一个人对另一个人的,懂得与接纳。

用这两个词来表述,仍觉得笨拙,但又似乎没有更好的词了。

像两个小动物的相遇,嗅到安全的气息,一起在原野上徜徉、追逐、奔跑,一起在风雨中抱团取暖,一起在阳光和花香里陶醉。因为是同类,自然懂得彼此的一切;它们不争夺不占有,自然地敞开自我领地,彼此接纳。

第十四章 我们的遗失大陆

小时候,第一个梦想是当动物学家,住在非洲大草原或亚马逊丛林里,每天和狮子鳄鱼为伴。后来迷上武侠小说,幻想习得一身横练功夫,拳打郭大侠,脚踢黄师傅,或者做个金湘玉似的黑店老板娘,最好是《蜀山奇侠》里的魔教妖女。书里纯洁善良的美少女女主角,无论男主角爱得多么死去活来,我都一心一意爱着那些不被男主角待见的女配角,爱那些妖女的率性真实、敢爱敢恨、为所欲为。

再后来,忽如一夜漫画来,《圣斗士》席卷了整个小学到初中时代。城户纱织那么傻乎乎只会等着被别人来救,好没出息的女主角,也能是女战神雅典娜?那么会不会某一天,也有个人来到我的小学校门口,拦住背着小书包的我,严肃地说,你其实有一个神秘的身份…然后,就会涌现出一群英武忠诚的美少年,团结在我的左右,拯救这个世界。那么我一定会比雅典娜小姐做得更好,至少,绝不宠信一脸欠扁样的星矢,也绝不像纱织小姐那样动不动扮柔弱晕倒,明明是个终极大BOSS级别的女战神,还总是装低能儿,等别人要死要活来搭救。如果可以任意宠信,我一定选中美貌又强大的撒加和沙加大人,穆先生也行。

读初中时,订阅了一本《奥秘》杂志,这杂志主要讲的是那些地球人知识还无法解答的问题,每期的内容都充满了外星人降临的离奇故事,同时还有海地人、地底人…于是我热切相信有外星人和史前文明的存在,相信有亚特兰蒂斯大陆,相信我们都是来自亚特兰蒂斯的孩子,有一群遗落的祖先生活在深海之下。

时常盯着自己手指,思索怎样才能产生特异功能;第一次和妈妈去洞庭湖玩,听见导游说洞庭湖的湖怪传说,我激动得一路趴在船舷往下看,盼望水里浮出个东西,更周密地思考了一番如果这东西把我叼去水里,把小艇拱翻,我还不会游泳要怎样逃生,怎样救我妈妈…到现在我妈也不知道,在她听着舜帝湘妃的凄美传说,临风望君山而感慨时,她身边一直专注看湖水的小朋友,在想着怎样打败水怪解救她的问题。

半夜我会站在家里阳台,假装背课文或英语单词,一个人不受打扰,自由自在地仰望星空,诚心诚意等待听见宇宙深处的召唤,默默发射自己的脑电波对外星朋友们说,看见我…看见我…看见我…

对科幻小说持续狂热了一个暑假后,我又开始对侦探历险小说产生兴趣。最早看的一本儿童侦探故事,叫《狐狸摩斯探案集》,现在想来也觉得作者有才啊,把夏洛克·福尔摩斯变成了一只在森林里探案的狐狸摩斯…终于等我认字足够,看得懂正经的《福尔摩斯探案集》后,就开始很热衷于研判蛛丝马迹,那时候生活中最大的悬念就是谁偷了我的圆珠笔,谁向老师告了谁的状,谁说了谁的坏话。

早在漫画《尼罗河女儿》出来之前,我就相信有时空穿越之门了,可以让我回到梦想中的朝代,去看一眼梦想中的偶像。那时候全没想到多年后会有穿越小说的风行,也没想到穿越小说风行的时候我已经对穿越这件事全无兴趣了。

上化学课学会摆弄瓶瓶罐罐后,我总是担心自己会不小心就配制出一种剧毒药品或能令人体变异的魔药,多年之后看《绿巨人》,郁闷地发现这个灵感早被雷同。

再小的时候,看了西游记、天仙配,就把妈妈的首饰翻出来披挂一脑袋,披着纱巾甚至毛巾被,感觉自己就是飘飘欲飞的仙女和妖精——这种事每个小孩都干过吧。

你是不是也曾坚信并期待着,自己是一个神奇的小孩,拥有超能力;你是不是也曾以为,在乏味的考试和作业组成的世界之外,一定存在着另外一个有仙女、有魔法、有美人鱼和独角兽的奇异世界,坚信有朝一日自己能回归那个世界,那才是我们的故乡,我们是来自某一片遗失大陆的神奇的孩子。那个世界又远又近,远在科学家们的视野之外,近在我们心心念念的幻想里,那是我们的亚特兰蒂斯,或许是亚特兰蒂斯里的另一个我们。

其实每个人,都曾拥有过一片心中的遗失大陆。

第十五章 熊孩子和她的小伙伴们

有一阵,我看科幻小说《三体》看魔怔了。

合上书也满脑子都是外星人,和好友喝下午茶,听她倾诉杀人不见血的职场战记,听着听着一抬眼看见窗外暮色已临,整座城市在这样一个温柔的黄昏里,依然忙碌得剑拔弩张。我一时走神,说,三体人的夕阳一定比这个好看,它们却没心情欣赏。

好友优雅地放下茶杯,随口应了一声,根本就没有注意到我说的是外星人。

我问她看不看科幻小说,相不相信外星人。

她一点都不掩饰地大笑说,你还有这个闲情关心外星人!想想又耸肩说,有吧,但是有没有外星人都轮不到我操心。

一个热心外星人事务的人,和一个只有兴趣职场拼杀的人,这就是那一刻我们之间的鸿沟。我表示要和她划清界限,说,不关心宇宙的人和我们这种关心宇宙的人,境界太悬殊了,完了完了,不能做好朋友了。

为了弥补这样的悬殊,她自觉地请我喝茶,把账单付了。

喝完下午茶出来,走在大街上,她已倾诉完心中郁闷,心满意足。

我满腔对外星人的关怀,却无处挥洒热切。

有时候,寂寞就是无人分享,自觉没趣。

成年人做好朋友,会在郁闷时陪你倾诉,给你鼓舞,一起和这个现实世界里比怪兽难缠得多的人情世故打打杀杀。

可只有小伙伴能和你一起天马行空,胡思乱想,上天入地。

小时候有人给我一个玻璃做的戒指,上面有个假得可怕的绿宝石,我依然兴高采烈幻想那是一个有法力的宝贝,戴在手上到处显摆。但是居然没有一个小伙伴注意到这枚神秘宝物。我就站到一个凳子上,故意举起手遮在眼睛上方,迎着阳光做瞭望状。还是没有人注意到我手上宝石的反光。就在我悻悻地要跳下凳子时,有一个男孩子歪着头问了,那是什么呀?

我分享了我的宝物给他看,大声地,希望全世界都听见似的说:“这是一个法宝!”

他竟然被吓了一跳。

不是被我拥有法宝这件惊天大事吓到,而是被这样子大声张扬吓到了。

他左右看看围上来的小孩们,一副鬼头鬼脑的样子,好像很不高兴大家都过来看宝物了。

我却很高兴,一本正经地向大家讲解宝物的功能,最后被要求表演一下时,我叹口气望着宝物说,就是还不知道怎么用,正在想…大家失望地一哄而散。

就只有这个男孩子留了下来,继续观察我的宝物,一起迎着阳光研究怎么召唤它的法力。我比画着把宝物按在他眉心,按出了一个印子,他明显觉得痛,但没有哼一声。

由于法力实在召唤不出来,我很快失去了兴趣,转念说,去玩沙子吧。他看着我顺手把宝物戴回手指头,紧张地说,放到兜兜里!我被他郑重的样子震住了,隐约意识到,他好像比我多懂得一些什么,这真了不起。所以听他的,把宝物收进了衣兜。

他盯着我看了一会儿,慢慢从自己衣兜里也掏出一个东西,捂在手心。

我一下子猜到那是他的宝物,并不感到惊讶,但有一点轻微的失落,原来每个人都有法宝。

他快速递给我看了一眼,笑得傻呵呵的,凑到我耳边悄悄说:“不要跟别人讲。”

天,悄悄话,我们说了悄悄话——这件事一下子神圣起来了。

只有关系最好最好的人之间才可以说悄悄话,就像我妈和我。

尽管我完全不明白他这个宝物,有什么好神秘的,那只是一张画着花仙子的小纸片啊!

但是既然我们互相交换了秘密,那就意味着是好朋友了,特别特别好的那种。

于是我也对他说了句悄悄话:“嗯,保密!”

很久以后我明白了,花仙子可能是这个熊孩子人生中的第一位女神。

都说男人对初恋,是会当宝贝悄悄捂在心里一辈子的,不知花仙子在他心里住到了第几岁。

搬家之后,再也没遇见过那个熊孩子,我们都太小了,小到记不住彼此的名字,转头就忘了那是谁,小伙伴换了一茬又一茬,却还是牢牢记得,一起说过的悄悄话,藏过的宝物。

藏在衣兜里的戒指、小发卡、画片、玻璃弹珠…可能睡一觉起来也忘了,似乎不再记得,不会想起,许多年后的某一天,有颗玻璃珠,从你不知道的记忆角落骨碌骨碌滚出来,才发现,原来它一直都在。

那时候的宝物,来得多么容易,走在路上弯腰都能捡到。

就像友情,来得不费吹灰之力,说过了悄悄话,分享了小秘密,就是好朋友。

长大之后秘密越来越多,可以分享的人越来越少,渴望分享的心却从来没有改变过,只是越来越懂得掩藏和压抑。其实最初我们都不知道羞怯,在第一次被大人笑话之前,每个小朋友都敢举起一个玻璃戒指大声宣告那是个法宝,也理直气壮地相信自己有召唤法宝的能力。

不记得是什么时候开始,我不再大声宣告自己的幻想了,虽然心里隐约还在期待某一天发现自己的超能力,但是我谁也不告诉了。

除了小星星。

她的名字其实是欣欣,我第一次听到她名字时,以为是猩猩,可能那时太喜欢看《动物世界》这个节目。我问她为什么是猩猩,猩猩又不好看。

她拿出铅笔一笔一画,歪歪扭扭写下“欣”字,解释这个字不是猩猩,是高兴的意思。但是听到她爸妈叫她欣欣时,没有前后鼻音之分的方言,还是让我想到大猩猩。

最后我自行决定,把她名字理解成一闪一闪亮晶晶的那个星星。

这样感觉就好很多了。

星星是邻居家的小女孩,只比我早出生几天。

不知道为什么,上幼儿园前我们没有成为好朋友,在幼儿园里读一个班,才成了好朋友。

我们都不喜欢上体育课,每次老师要求大家在院子里跳绳、跑步、做游戏,我们就要求去上厕所,然后躲在里面磨磨蹭蹭,叽叽喳喳聊天。

厕所当然不是一个美好的环境,但别无选择,这是唯一的避难所。

我们躲在这里面,在这么微妙的环境下,诞生了无数七彩泡泡环绕的浪漫想象。

关于仙女、公主、外星人、超能力…这些漫无边际的小幻想之外,我们各自有一个主题。星星的主题是希望拥有孙悟空七十二变一样的法力,可以任意变成任何人的样子,然后她逐一想象,变成了园长,要去干什么,变成了她姑妈,要去干什么…她的愿望都很实际,比如宣布全幼儿园放假一个月,或者穿着姑妈的高跟鞋和裙子出去逛一天。

我的主题是拥有一座可以隐形和飞行的房子,不用很大,两层就好,楼下一层可以邀请客人,楼上一层只有我自己住。这座房子是飘浮在空中的,像云朵一样,可以飞行,可以隐藏在任何地方,谁也看不见。星星听着我的描述,十分神往地说,那样我们就把这座房子盖在这个厕所上面吧,每次假装上厕所,就躲到你的房子里,不用站这么久讲话了。

当时我犹豫了一下,隐约觉得这个建议有哪里不对劲,又说不出来,只好同意了。

有一天,在家里吃过晚饭,星星来找我玩,我们躲在门口窃窃私语,讨论这座神秘房子的建造计划,被我妈隔着门偷听到了一点儿。大概我妈觉得不太妙的是,为什么这俩熊孩子想要住在厕所楼上?是不是有什么不正常的心理?她就掉以轻心地直接问了我,这导致我大哭一场,指责她偷窃我的秘密。

第二天我难过地告诉小星星,再也不想要秘密房子了,因为我妈已经知道了。星星也为此哭了起来,好像我们真的失去了那座秘密房子一样。

后来我们各自搬家、转学,再也没有见过。

好多对话细节都记得,后来,我却一直想不起星星长什么样子。

能大约记得长相的小伙伴,大概是小学之后了。

晓晓很白皙,萍萍是细长丹凤眼,田田是皮肤晒黑的短发假小子…但第一次让我觉得一个女孩子很漂亮的,是一个孤僻的、从不合群的女孩。

她有个很女性化的名字,微微,却剪了一头男孩式的短发,高个儿,长手长脚,爱穿牛仔。她的眼睛非常大而且有神,唇红齿白,眉毛英气,在一群眉眼还没长开的小姑娘当中,她突兀地显出一种早熟的漂亮。

小男生们已经懂得故意招惹作弄自己喜欢的女孩子,女生总是凑在一起,猜测谁喜欢谁,猜得兴奋莫名。微微很不屑这些女生,更不屑还没长大的小男生们。

她总是一副心事深沉的样子,严肃地思考一些我从来没想过的问题,比如大人为什么要结婚,又为什么要离婚。那个时候我才刚明白结婚是怎么回事,就是像我姨和姨父一样,请很多人在饭店里大吃一顿,欢天喜地地敬酒喝酒,然后他们就住在一起了,结婚了。

至于离婚这件事,还没有出现在我的知识范畴里。

那个年代,离婚是不太光彩的事,大人们怕教坏小孩子,几乎都不在孩子面前讨论。

当微微告诉我,她的爸妈离了婚时,我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惊呆,只是茫然点点头。

她问,你不觉得结婚离婚很无聊吗?

我对无聊的理解就是,大人们都很无聊,没事找事做。

于是我认同微微的意见——结婚离婚就是吃饱了撑的,无聊。

她非常感动,要和我做最好的朋友。

做了最好的朋友,才能告诉我一个大秘密。

她带着我去校园角落的花坛下,刨土,挖出一个空的可乐拉罐,里面塞了个纸卷。

打开纸卷,上面写了几个人的名字,我都不认识。

她骄傲地捧着那个纸卷,像女王宣读诏书一样,一个个念出来,念到其中一个人的名字时,她强调,这是一个已经十五岁的大人,他们统统都加入了她的组织,都听她的话。